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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解答(第三期)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解答(第三期)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解答(第三期)

精心整理

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问题解答(第三期)

——关于延期付款登记管理有关问题解答

1、2008年10月1日起,企业该如何登录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

23(期超过

(2)提款登记。10月1日起新发生的货物进口,如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后超过90天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登录系统办理提款登记手续,提款登记时间自海关签发之日起至海关签发日期后90天起15个工作日内。

无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不超过90天,但在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超过90天以上仍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

提款登记,

4、2008年10月1日前发生的进口但在10月1日后形成的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企业是否需要办理登记?

答:海关签发关单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的延期付款,企业无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进口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但海关签发关单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的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企业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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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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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延期付款合同登记信息,企业可自行修改。

对于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若没有对该笔关单办理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可自行修改删除;若已办理该关单项下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经企业申请及外汇局核准,方可修改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信息。

9、企业在系统中对某笔关单办理了90天以上延期付款提款登记,但在90天以

内对该笔关单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办理了对外支付手续,企业该怎么处理?

答:如果企业在90天(含)内对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办理了对外支付,但没有对该笔关单办理90天(不含)以上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中修改或删除原有提款登记。

如果企业在90天(含)内对提款登记的延期付款办理了对外支付,且对该笔关单办理90天(不含)以上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企业需到外汇局申请修改原有提款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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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12、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在为企业办理90天以上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是否需要登录系统,如何登陆?

答:银行在为企业办理90天以上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需登录系统。自2008年10月1日起,银行及分支机构凭上级银行的授权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延期付款对外付汇与注销的系统登陆手续

13、银行可以为哪些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

答:银行只能对企业已在贸易信贷系统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并且该笔提款登记已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确认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14、银行如何利用系统为企业办理延期付款的对外支付手续?

答:自2008年10月1日起,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银行可直接为其办理

关单。银行不

15、银行为企业办理的对外购付汇金额是什么?

答:对外购付汇金额为企业此次申请该笔报关单项下对外付汇金额、系统显示该笔报关单项下延期付款金额和核查系统该笔报关单项下可购付汇金额三者中最小值16、银行如何为企业办理延期付款的注销手续?

答:银行办理进口关单项下延期付款对外购付汇手续同时,应登陆系统按企业实际

对外购付汇金额办理延期付款注销手续。

17、延期付款管理是否影响银行在核查系统中进行核注的手续?

答:银行在核查系统中进行核注的手续不受影响,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附件2 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2) 1.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的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3) 2.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3) 3.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4) 4. 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5) 5. 直接投资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 (6) 6.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9) 7. 境内直接投资所涉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10) 8. 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2) 9. 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3) 10. 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13) 11. 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开立、关闭外债账户 (14) 12. 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15) 13. 金融机构为境内非金融机构开立、关闭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16) 14.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内资金支付与结购汇.. 17 1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18) 16. 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21)

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一、资本项目信息登记是申请人办理后续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前提。申请主体应先到注册地银行或外汇局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登记手续,并领取业务登记凭证(加盖银行或外汇局业务专用章),作为办理资本项目下账户开立和资金汇兑等后续业务的依据。 二、申请人与银行应严格按照本操作指引办理相关业务。申请人承担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的责任,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是保证申请事项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三、银行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业务登记,凭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的登记信息和额度控制等信息为申请人办理后续外汇业务,并制定与本操作指引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适应的、完备的内控制度,用于保证本操作指引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并完整保留相关业务办理资料,以备外汇局实施事后核查和检查。 四、本操作指引中规定收取或审核的相关材料,仅限于外汇局要求的部分, 申请人办理业务时仍须按照其他管理部门规定和银行展业原则(了解客户、了解 业务、尽职审查)及其制度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除申请书、登记表等要求留 存原件外,银行收取或审核相关材料时,应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申 请人为个人的应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五、银行为境内相关市场主体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时,应首先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查询市场主体是否处于业务管控状态,不得为处于业务管控状态的市场主体办理资本项目业务,并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和银行展业原则要求,加强对资本项目业务的真实性审核和合规性审核管理。 六、对于已经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的信息,如银行需调整或修正的,应及时与外汇局联系并按照相关数据申报要求重新报送。 七、本操作指引所指注册地银行是指境内机构注册地外汇局所辖的外汇指定 银行。

(管理制度)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外债管理,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于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于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 第五条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壹)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三)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贷。包括: 1、向境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2、向境外企业、其他机构和自然人借款; 3、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和短期债券(含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什么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这是存款人于储蓄机构存入壹笔固定数额的货币,按和银行约定的 利率计算的存款方式。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其面额不得低于500元,以500元的倍数,即1000元、1500元、2000元等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期限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5个档次。它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大额可转让存单能够转让,但不提前支取,也不分段计息,到期壹次仍本付息,不计逾期息。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利率经人民银行省分行批准能够于同档次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5%。如壹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7.47%,大额可转让存单壹年期最高利率 =7.47%+7.47%×5%=7.84%。等);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第一章绪论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包含了许多内容,它是对项目管理专业知识的一个总结,正如法律、医药和会计等其它专业一样,这一知识体系也有赖于那些实践者和学者们对它加以应用和提高。整个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不仅包括那些已经被求证过的理论知识和已经被广泛加以应用的传统经验,而且还容纳了新的理论知识以及还没有被充分应用的先进经验。 本章将对几个关键术语进行定义和解释,并且给出全文的梗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1本文的目的 1. 2什么是项目 1. 3什么是项目管理 1. 4与其它管理方式的联系 1. 5相关的工作 1.1本文的目的 本文最根本的目的是要向大家介绍已经被普遍认可、接受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基本内容。"普遍认可"意味着在此所介绍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在大多数时候对于大多数项目来讲都是适用的,这意味着大家对于这些理认和实践的价值用途已达成了广泛的一致。但是,“普遍认可"并不是说这些理论和实践经验可以 或者应该适用于所有的项目。什么是对项目适用的,这应该由项目管理工作组做岀决定。 作者也希望为大家探讨项目管理提供一本专业(术语)的通字典,项目管理是一个相对年轻的专业,因此在各种项目的实际运作中有大量相同类似的工作,但所使用的术语却很少相同。 本文为任何对项目管理感兴趣的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参考,主要适用于:(当然也不局限于此) ?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的其他人员 ?项目的客户和其他项目涉外人员 ?项目经理的主管 ?有下属参与项目工作的部门经理 ?进行项目管理和相关课程教学工作的教育工作者 ?项目管理及相关领域的顾问和专家 ?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培训师 由于本文在内容上还不够深刻和广泛,因此仅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参考。附录E所讨论的是对项 目管理应用的扩展,附录F给岀了有关项目管理上的进一步的信息采源。 本文也被项目管理研究院采纳,作为其学科专业发展计划的常用教材,包括: ?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 ?项目管理教育等级认证 1. 2什么是项目 需要组织来实施完成的工作。所谓工作通常既包括具体的操作又包括项目本身,虽然,这两者有时候是相重叠的。但具体操作与项目有许多共同特征,比如: ?需要由人来完成。 ?受到有限资源的限制。 ?需要计划、执行、控制。 具体操作与项目最根本的不同在于具体操作是具有连续性和重复性的,而项目则是有时限性和唯一性 的。我们因此可以根据这一显著特征对项目作这样的定义--项目是一项为了创造某一唯一的产品或服务的 时限性工作。所谓时限性是指每一个项目都具有明确的开端和明确的结束;所谓唯一是指该项产品或服务与同类产品或服务相比在某些方面具有显著的不同。 各种层次的组织都可以承担项目工作。这些组织也许只有一个人,也许包含成千上万的人;也许只需 PROJECT MANAGEMENT TEACHING MATERIAL 1项目管理教材(中文版本)要不到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梳理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梳理 十大理念 PMP考试需知的理念 考试中,凡是不符合这些理念的答案一般都是错误的。 (1)同时关注结果和过程 项目管理既要看结果,同时也要关注过程,好的过程才能产生好的结果,如果光有好的结果,没有好的过程,那么这个结果不会持久。必须熟悉和理解项目的过程和程序。 (2)以干系人管理为中心 传统项目管理强调的是管理项目范围、时间和成本三重约束,现代项目管理强调的是满足项目关系人的需求和期望并最终使关系人满意。干系人有不同的需求和期望,往往还互相冲突,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在这些冲突的需求和目标之间取得平衡,排出优先级,并设定清晰明确、各方均能理解并认同的项目目标。在项目开始前,应尽量识别所有的干系人并弄清楚所有的工作。干系人应当尽早参与到项目中来,参与团队建设,并帮助识别和管理项目风险。在计划项目和沟通管理计划是,应当考虑他们的需求。

(3)不要镀金 镀金是指在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为客户做一些计划范围之外的锦上添花的事情以取悦某些干系人。PMI的理念是要求项目中的所有工作完全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坚决避免范围蔓延。如果确认有必要的工作没有包含在项目计划中,正确的做法是提出对于项目计划的变更请求。项目计划的基础是清晰明确地定义项目的范围基准,包括范围说明书和WBS。项目中所有的角色和职责必须明确分配到具体的个人,并与项目范围紧密联系起来,以避免团队成员因分工不明而无法顺利开展工作或多做工作。 (4)避免光环效应 光环效应又称晕轮效应,它是一种影响人际知觉的因素,有点类似爱屋及乌的感觉。PMI理念认为项目经理和技术专家在工作内容上有本质的差异。项目经理同时需要有项目管理知识,项目实践能力和领导沟通的个人素质三方面的因素才能胜任。 (5)预防胜于检查 防患于未然的代价总是小于纠正错误的代价。项目经理应该学会预防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如果每天都在解决问题,你就不是一个好的项目经理。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你应该提前制定计划来预防这些问题。

办理外债业务操作指引

办理外债业务操作指引 一、外债签约即时逐笔登记(3.7.1) (一)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的情况 外债借款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企业需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以现汇借入的外债资金必需汇入经外汇局核准开立的外债专户,因此,企业可同时申请办理外债账户开立手续(见3.9.1 外债专用账户的开立)。 (二)需提交的材料

3、在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以及在外债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办理提款登记的需先移交外汇检查科处罚,企业将会因此延迟使用该笔外债资金。 4、在办完外债签约登记手续后,由债务人申请开立外债账户,现汇形式的外债资金必需进入外债专户,一笔外债登记对应一个外债专户。 5、办理外债登记后,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首次提款日3个月内未提款,外债登记证将自动失效(如借款合同未规定首次提款日,则以签约登记日为首次提款日计算)。企业应将外债登记证、《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及《境内机构外债变动情况反馈表》缴交外汇局注销;遗失外债登记凭证(外债登记证、外债签约情况表、外债反馈表)的债务人应当在全国性报纸刊登遗失申明后方可补办登记凭证。 6、外债资金结汇必需符合借款合同规定用途,短期外债是指1年(含)期以内的对外借款,不得用于长期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其它不正当用途,外债资金不得结汇偿还人民币债务。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局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9、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债登记另有规定,本指引不适用。 (四)业务流程图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外债国债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28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3.01.08 【实施日期】2003.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令 (第28号) 为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特制定《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 财政部部长:项怀诚 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

二00三年一月八日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债管理,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债”,是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金融境内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 第五条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 (一)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贷;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 (三)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贷。包括: 第六条按照偿还责任划分,外债分为主权外债和非主权外债。 (一)主权外债,是指由国务院授权机构代表国家举借的、以国家信用保证对外偿还的外债。 (二)非主权外债,是指除主权外债以外的其它外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境内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要点简述

转载▼标签:财经 分类:法律研讨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要点简述 汉坤王舒︱蔡娜︱张鑫凤律师 2013年4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下称“《管理办法》”)和《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引》对现行的外债登记制度及管理方式做出了较大幅度的改革,将于2013年5月13日起正式实施。与现行的外债登记制度及管理方式相比,《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引》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 完善了外债登记的管理方式 《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区分财政部门、境内银行和其他境内债务人等三种不同的债务人类型规定了不同的外债登记方式。其中,债务人为财政部门的,应在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逐笔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外债的签约、提款、结汇、购汇、偿还和账户变动等信息;债务人为境内银行的,应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逐笔报送其借用外债信息;债务人为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非银行债务人”),应在外债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逐笔外债签约登记。 《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型企业(包括一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等)借用外债的条件及外债规模的管理要求,并且明确了非银行债务人从事融资租赁、售后融资性回租以及发行境外债券等业务应办理外债登记。2. 取消了部分外债审批事项、简化了外债管理流程 《管理办法》取消了部分外债管理审批事项,比如:对外货物或服务贸易项下的预收款和应付款、外债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交易产生的对外应付款,不再纳入外债规模,无需办理外债登记。《管理办法》还明确了除外债签约登记在债务人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外债账户的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 3. 明确了外保内贷的外汇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符合规定的债务人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时,可以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担保(“外保内贷”)。外商投资企业可直接签订外保内贷合同,中资企业则应事先向外汇局申请外保内贷额度。 “外保内贷”原则上实行“债权人集中登记”的管理方式,即由作为债权人的境内金融机构于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相关数据。一旦发生境外担保履约,则构成债务人的短期外债,债务人应届时办理外债登记。如债务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其境外担保履约额还将纳入其“投注差”或外债额度控制。 4. 明确了对外转让不良资产的外汇管理 《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明确了境内机构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应按规定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事先批准,境外投资者应在获得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良资产对外转让备案登记。《操作指引》还规定了不良资产清收收益的对外购付汇手续,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已在上述备案登记中列明的境内担保不因不良资产的对外转让而构成对外担保。 5. 明确了各项外债登记事项的管理操作流程 《操作指引》分“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签约登记”、“财政部门和银行办理外债登记”、“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开立、关闭外债账户”、“非银行债务人办理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备案”、“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结汇”、“外债注销登记”、“境内企业办理外保内贷业务”、“金融机构为外保内贷项下担保履约款办理结汇或购汇”、“非银行债务人办理担保费对外支付”、“对外处置不良资产涉及的外汇收支和汇兑

银行外债管理规定

ⅩⅩ银行ⅩⅩ 外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ⅩⅩ银行ⅩⅩ外债管理,规范外债数据和指标的计划监控、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外债使用情况,明确责任分工,规范业务处理,防范合规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外债”,是指ⅩⅩ银行ⅩⅩ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境外的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非常设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中“短期外债”是指从境外借入的所有签约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境外借款、境外同业存款、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非居民存款和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短期外债由外汇局核定余额。 第五条本规定中“中长期外债”是指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的境外借款、境外同业存款、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非居民存款和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中长期外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年度核定发生额。 第六条我行总行集中管理下属分支机构的外债指标,总行资金部牵头负责外债的指标申请、额度分配、余额控制和数据报送。 第七条总行其他相关部门及各分行密切配合资金部外债相关业务保证我行外债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条总行根据各分行资产状况、外汇业务规模等因素为各分行分配外债使用额度,各分行在总行分配的外债指标下开展业务。 第九条当分行外债使用指标达到总行为分行核定指标的90%时,我行将启动外债管理预警方案。 第十条我行的外债数据统一由总行通过登录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报送。 第十一条未纳入外债指标管理的外债数据应同时在系统中报送。 第二章短期外债管理

外债登记所需资料

外债登记所需资料 一、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企业向外汇局申领并填写《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 二、申请外债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正本和复印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资料: 1、《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外文,必须加上中文译文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 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4、验资报告 5营业执照副本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7、外经贸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合同的批复 8、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9、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二)中资机构须提供资料: 1、《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外文,必须加上中文译文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 3、外债指标的证明文件(短期指标由外汇局核定,中长期指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 4、年度财务报表 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从2004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严格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差额之内。 三、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在《外债登记证》和《外债签约情况表》上核发加盖“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章” 备注:自2004年6月26日以后,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按照国内外汇贷款方式管理。债务人无须到外汇局办理逐笔登记,改为由境内外资银行定期向外汇局进行外汇债权集中登记。

4、她们宁可做一时的女王,不愿一世的平庸。 5、男人插足叫牛逼,女人插足叫小三。 6、你要成佛成仙,我跟你去,你要下十八层地狱,我也跟你去。你要投胎,我不答应! 7、忘川之畔,与君长相憩,烂泥之中,与君发相缠。寸心无可表,唯有魂一缕。燃起灵犀一炉,枯骨生出曼陀罗。 8、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让你回到我的身边,我不想让你和别人结婚。 9、每个人心里都有脆弱的一面,如果放大这种脆弱的话,没人想活。 10、我做了一个很伟大的决定,看你这么可怜,又没有朋友,我们做朋友吧! 11、我不该只是等待,我应该去寻找。 12、哪怕再花上七十年,七百年,我想我肯定会找到他! 13、恶鬼:你敢打我!夏冬青:你都要吃我了,我还不能打你啊! 14、人活着就会失去,你失去的不会再来,你争取的永远都会失去! 15、阿茶:我可以让你抵抗时间的侵袭。弹琴盲人:那我是不是也就失去了时间? 16、孔明灯真的很漂亮,就像是星星流过天河的声音。 17、冥王阿茶:想早点见到我吗?冬青:不用了吧,顺其自然。 18、我妈把我生得太仓促了,我又控制不了。 19、神,生于人心,死于人性。请垂怜于我吧,让我再次眷顾,深爱的你们。 20、人天生心欲做恶,意志薄弱,神便说,人须为自己的罪负责,因为他被赋予了自由的意志,而真心悔罪者,神便从他的身上把罪除去。 21、我们从虚空中来,每个人都抱着善与恶,有人升入天堂,有人堕入地狱,在无边的业火中,我想起你,想起从前,我们曾经离得那么近。 22、你们天人总是一厢情愿,总以为世人应该微笑着,那不是很残酷,没有人愿意。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全)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 (PMBOK GUIDE) 第4版 声明 作为项目管理协会(PMI)的标准和指南,本指南是通过相关人员的自愿参与和共同协商而开发的。其开发过程汇集了一批志愿者,并广泛搜集了对本指南内容感兴趣的人士观点。PMI 管理该开发过程并制定规则以促进协商的公平性,但并没有直接参与写作,也没有独立测试、评估或核实本指南所含任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本指南所含任何判断的有效性。 因本指南或对本指南的应用或依赖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PMI 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特殊、间接、因果还是补偿性的责任。PMI 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证或担保本指南所含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不保证本指南所含信息能满足你的特殊目的或需要。PMI 不为任何使用本标准或指南的制造商或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担保。 PMI 出版和发行本指南,既不代表向任何个人或团体提供专业或其他服务,也不为任何个人或团体履行对他人的任何义务。在处理任何具体情况时,本指南的使用者都应依据自身的独立判断,或在必要时向资深专业人士寻求建议。与本指南议题相关的信息或标准亦可从其他途径获得。读者可以从这些途径获取本指南未包含的观点或信息。 PMI 无权也不会监督或强迫他人遵循本指南的内容,不会为安全或健康原因对产品、设计或安装进行认证、测试或检查。本指南中关于符合健康或安全要求的任何证明或声明,都不是PMI 做出的,而应由认证者或声明者承担全部责任。 前言 本指南取代《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指南)第 3 版。自第 3 版发行以来,项目管理协会(PMI)收到了数以千计的关于改进 PMBOK指南第 3 版的宝贵建议。这些建议都已经过审阅,并适当地采纳到第 4 版中。 根据这些建议和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本身的发展,PMI 的志愿者对PMBOK指南第 3 版进行了更新。 PMBOK指南第 3 版更新项目的章程是: 1.修订本标准以避免与 PMI 的任何其他标准存在矛盾。 2.确保本标准概念连贯、语句清晰;确保术语定义恰当,且与其他出版物中的术语保持一致。3.研究生命周期在项目中的应用情况,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或扩充。 4.检查项目管理的 5 大过程组和 44 个过程,确定是否需要合并、删除某些过程或增加某些新过程,以使本标准更清楚、明确。 5.确保对知识领域的更新与标准小组所定义的过程、输入和输出保持一致。 第 3 版与第 4 版的主要差异概括如下: 1.所有过程名称都采用动宾结构。

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 一、境内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对外签约。 二、内保外贷登记 境内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应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一)境内金融机构通过数据接口程序或其他方式向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内保外贷相关数据。 (二)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为非金融机构),应在正式签订担保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担保合同或担保项下债务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的(包括债务合同展期),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内保外贷变更登记手续。 1、非金融机构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办理内保外贷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交易内容要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有共同担保人的,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 (2)担保合同和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合同文本内容较多的,提供合同简明条款并加盖印章)。 (3)外汇局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2、外汇局按照真实、合理、合规等原则对担保人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担保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的,如能说明合理原因,且担保人提出登记申请时尚未出现担保履约意向的,外汇局可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补登记;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外汇局可按未及时办理担保登记进行处理。 3、经外汇局批准,部分非金融机构可以参照金融机构通过资本项目系统报送内保外贷数据。同一内保外贷业务下存在多个境内担保人的,可自行约定其中一个担保人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三、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提供内保外贷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担保业务经营资格。以境内分支机构名义提供的担保,应当获得总行或总部授权。 2、在任意一个工作日末,单家法人机构融资性内保外贷项下付款责任本金余额,不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未在境内设立法人机构的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其融资性内保外贷项下付款责任本金余额,不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上述分行的境内主报告行在境外总行授权的前提下,可决定合并计算境内分行的担保责任上限并自行调剂确定各分行的担保额度,或单独计算各分行的担保责任上限,并将担保额度管理方式报当地外汇局备案。 当上年末净资产数额较上上年末净资产出现下降,导致担保人融资性内保外贷项下付款责任本金余额超出上年末净资产数额的50%的,该机构应在当年度前六个月内将内保外贷余额调整到上年末净资产数额的50%以内;六个月期满仍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担保人须暂停办理新的内保外贷业务。 3、金融机构提供非融资性内保外贷时,不受前一项规定的限制。金融机构不得利用非融资性担保变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外债登记实施细则

外债登记实施细则 外债(或对外债务)是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债权人为外国的债务。下文是外债登记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外债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外债系指直接从国外筹借并需以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 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具体内容包括: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 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 供的贷款; (二)外国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向我国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贷款; (三)外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指境外银行、其他非银行 金融机构及银团组织等提供的贷款; (四)买方信贷:指发放出口信贷的外国银行向我国进口部门或银 行提供的,用以购买出口国设备的贷款; (五)外国企业贷款:指境外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 (六)发行外币债券:指境内机构在境外资金市场上发行的,以外 币表示券面金额的债券; (七)国际金融租赁:指境外租赁机构向境内机构提供的融资性租赁;

(八)延期付款:指国外出口商向国内进口部门提供的,在进口货物入境三个月以后,进口企业才对外支付货款的融通; (九)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指补偿贸易合同规定以现汇偿还或经批准因故将商品偿还更改为现汇偿还的债务,包括用出口收汇补偿的债务。 (十)其他形式的外债,包括: 1.境内金融机构吸收的境外机构或私人的外币存款; 2.境内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外资或中外合资银行的借款等。此外,以下情况亦视为外债: 1.已在境外注册的机构以各种形式调入境内,需境内机构实际偿还的债务; 2.未在境外注册的驻外机构的对外债务; 3.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方名义向外借款,所借款项用于企业股本以外的资金或设备投入,外方与企业间有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规定由该企业负责偿还的债务; 4.中方为外方债务出具担保,由中方实际履行偿还义务的债务; 5.外商独资企业对其母公司的债务。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为全国外债登记和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在北京的国务院各部委、公司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的外债登记工作;各地外汇管理分局负责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驻地方单位、金融机构总部的外债登记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借款法律操作指引

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借款法律操作指引

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借款法律操作指引 2010-03-24 16:15:23| 分类:10号文和外汇专题|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境内企业向境外银行举借外债预设了一条绿色通道,即: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银行举借外债仅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无需经过审批。注意,无需审批仅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而内资企业举借外债就需要前置审批。结合在做外资并购业务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心得,就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银行举借外债的法定条件、程序以及实务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做一总结。 随着中国政府对高速增长的国内经济所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和逐步落实,国内企业向金融机构的融资受到了较大的限制;而持续提升的银行贷款利率以及银行对借款企业存款额度的要求,又在不断地增加企业借款的成本。在境内银行贷款,不仅成本高、时间长、手续繁琐,而且额度低。国内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再一次摆在了企业家面前。然而,天无绝人之路。现行法律法规为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银行举借外债预设了一条绿色通道。换句话说,外商投资企业仅需通过登记备案等手续便可合法地向境外银行举借外债,以满足资金的需求;同时,通过举借外债,还能够为企业与境外银行建立起一条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一旦和境外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融资问题也就不用把眼光总是房子啊境内牛气冲天的银行身上了,尤其是几个国有银行。言外之意很简单,民营银行的服务态度很好,问题就在于他们的资金规模太小,没多少钱。 一、企业向境外银行借款的有利因素 就目前的金融市场和法制环境而言,企业向境外银行借款存在以下有利的因素: (一)由于境外银行开展贷款业务适用当地法律,不受国内宏观调控政策的限制,因此,企业向境外银行借款在额度、行业等条件上所受约束较少。 (二)向境外银行借款的利率低于国内银行的贷款利率。首先,按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确定贷款的基准利率。如以美元提款,则按欧洲货币市场的伦敦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London Inter bank Offered Rate 缩写为LIBOR)作为基准利率。其次,由贷款银行在金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浮动的利差,二者相加即为贷款利率。通常情况下,二项相加后总的利率水平仍然低于国内银行的贷款利率。 (三)向境外银行借款无需在贷款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存款。国内银行在向企业贷款时,一般会要求借款企业在贷款银行另行存入一定额度的存款,而该存款很有可能也是借款企业借贷而来。因此,借款企业实际借贷成本远高于借款利率。 (四)人民币的升值会给向境外银行举借外债带来较大的收益,从而进一步减轻借款人的利息负担。例如,某企业在2007年1月按1:7.8的汇率借入1000万美元外债,使用时可兑换成人民币7800万元。在2008年1月偿还借款时,汇率为1:7.2,则借款人仅须用7200万元人民币即可兑换成1000万美元用于归还借款,仅本金一项就节约了600万元人民币。 有了以上四大优势,我想很多企业都想向境外借款而不再苦苦哀求境内银行的施舍,但一定要注意境外借款的手续问题,也就是要看自己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 二、企业向境外银行借款的基本条件和法律依据 (一)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登记备案手续举借外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之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据此,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企业依法可以无需经过审批程序而向境外银行举借外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

(完整版)项目管理九大知识体系和五大阶段

驱动21世纪新型商务企业发展的原动力是什么?有人答曰:项目管理。的确,项目管理作 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发展之快已超过了我们的想象。美国Fortune杂志甚至预言,项目经理 将是21世纪的首选职业。让我们共同走近项目管理。 金字塔工程”到北极星导弹计划” 论起项目管理的起源,其实很早。古代诸如金字塔、长城等著名的伟大工程项目的成功,都得助于当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的严密和科学的管理。20世纪60年代初,在著名数学家华罗 庚教授的倡导下,将项目管理的概念引入了我国,并在当时的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进行试点应用,将这种方法命名为统筹法”。之后,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科技政策研究所,还牵头成立了中国统筹法、优选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改革开放后,项目管理在水利、建筑、化工 等领域开始被大量地应用起来。2000年底,联想在天麒”、天麟”两款计算机产品的开发过 程中,结合业务对项目管理的需求,配合项目管理相关理论、方法编制软件方案,使该项目在8个月的时间内便全部完成,并达到了国际上PC生产技术的最高水平。 现代项目管理的概念起源于美国。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后期,美国的Booz-Allen Lockheed 公司首次在北极星导弹计划中运用了PERT技术。同一时期,美国的Dupo nt and RamintonnRand公司创造了CPM方法,用于研究和开发、生产控制和计划编排,结果大大缩短了完成预定任务的时间,之后它们分别被称为计划评审技术”和关键路径法”。现代项 目管理科学便是从这两项技术的基础上迅速发展起来的, 融合了后来发展起来的WBS工 作分解技术、蒙特卡罗(Monte Carlo )模拟技术和EV挣值分析技术,形成了一门关于项目资金、时间、人力等资源控制的管理科学。著名的阿波罗登月计划、曼哈顿计划等都是采用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而取得成功的经典案例。 9大知识体系与5个具体阶段 早期的项目管理主要关注的是成本、进度(时间),后来又扩展到质量。最近十几年间, 项目管理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涵盖9大知识体系、5个具体阶段的单独的学科分支。9大知识体系包括: ?集成管理在项目分析中,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把各种能力综合起来并加以协调利用。 ?范围管理定义项目的边界,着眼于大画面”的事物。例如项目的生命周期、工作分工结构的开发、管理流程变动的实施等。 ?时间管理要求培养规划技巧。有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应该知道,当项目岀现偏离规划时,如何让它重回规划。 ?成本管理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培养经营技巧,处理诸如成本估计、计划预算、成本控制、 资本预算以及基本财务结算等事务。 ?人力资源管理着重于人员的管理能力,包括冲突的处理、对职员工作动力的促进、高效率的组织结构规划、团队工作和团队形成以及人际关系技巧。 ?风险管理需要管理人员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作决定。风险管理模式通常由三个步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引答疑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引答疑,第一期, 1、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举借外债或提供对外担保~是否纳入境内机构的外债或对外担保规模管理, 答: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从境外债权人办理借款~或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外债权人提供担保~不纳入境内银行的外债或对外担保管理和统计。 除上述情况外~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上述业务~在外汇管理上视同境内机构办理。 2、含有外国投资但未明确投资总额的境内企业~如果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后来为其明确了投资总额~外汇局是否可以按照“投注差”允许其借用外债, 答 :按照2013年5月13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以下简称为《办法》,所附《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第一部分“审核原则”第7条~含有外国投资但未明确投资总额的企业~若后续经相关部门明确投资总额且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明确注明投资总额金额的~可在“投注差”额度内举借外债。 3、“投注差”为零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办理外保内贷业务, 答:操作指引第一部分“审核原则”第7条列出的第,2,类企业~即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相等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保内贷业务。 1 第,1,、,3,类企业,包括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和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不低于25,~但未明确投资总额的企业,~在外保内贷业务管理方面均参照中资企业进行管理。

4、外商投资企业短期外债逾期或展期后~实际借款期限超过1年的~是否按照中长期外债管理, 答:外商投资企业短期外债逾期后~实际借款期限,从初次提款日至当前日,超过1年的~仍按照短期外债管理~而不按照中长期外债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短期外债展期后~实际签约,从原提款日至展期后约定的到期日,期限超过1年的~则按照中长期外债管理。上述原则与目前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设计的外债额度控制方法保持了一致。 5、债务人以混合币种办理签约或提款的~如何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答:目前~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一个签约币种对应一个外债签约编号~不同签约币种对应不同的外债编号。须以混合币种办理签约的~不同币种的签约需要分别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 6、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用于备用金的~是否存在特殊要求, 答:在备用金方面~为了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需要~《办法》没有对备用金结汇设定最高限额。银行可根据该企业未来一个月真实、合法的人民币零星开支需求~合理评估和确定该企业每月一次的备用金结汇数额。 2 在外债结汇管理方面~《办法》妥善平衡了外汇局、银行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职责和义务~要求银行进行尽职审查。事后发现证明材料或审核程序存在明显瑕疵的~银行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7、非银行债务人将自有或购汇外汇资金在偿还外债前划入还本付息专用账户~其可以提前的最长时间是否存在限制, 答:《办法》已经取消了办理上述划款的提前时间限制。非银行债务人可自行决定何时将自有或购汇外汇资金在偿还外债前划入还本付息专用账户~但账户余额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简介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MBOK)简介 PMBOK是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的缩写,即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是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对项目管理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工具进行的概括性描述。 一、简介 美国项目管理学会的PMI资格认证之所以能在如此广的行业和地域范围内被迅速认可,首先是项目管理本身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决定的,其次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该项认证体系本身的科学性。PMI早在七十年代末就率先提出了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简称为PMBoK)。 该知识体系构成PMP考试的基础。它的第一版是由PMI组织了200多名世界各国项目管理专家历经四年才完成,可谓集世界项目管理界精英之大成,避免了一家之言的片面性。而更为科学的是每隔数年,来自于世界各地的项目管理精英会重新审查更新PMBOK 的内容,使它始终保持最权威的地位。 二、起源 由于从提出知识体系到具体实施资格认证有一整套的科学手段,因而使PMI 推出的PMBOK充满了活力,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国际标准组织(ISO)以PMBOK为框架制订了ISO10006标准。同时ISO 通过对PMI 资格认证体系的考察,向PMI颁发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表明PMI 在发展、维护、评估、推广和管理PMP认证体系时,完全符合ISO 的要求,这也是世界同类组织中唯一获此荣誉的。 60~70年代,从事项目管理的人们都是在实践方面进行总结。1976年的一次会议上,有人大胆地提出了一个设想,能否把这些具有共性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并形成“标准”。作为一个议题,与会的人们会后深入地进行思考、研究。1981年,PMI组委会批准了这个项目,组成了Matthew H. Parry为主席的10人小组进行开发。这个小组还得到了25个自愿者的帮助。1983年该小组发表了第一份报告。这个报告中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划分为6个领域,即:范围管理、成本管理、时间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沟通管理。这些成了PMI的项目管理专业化基础内容。1984年PMI组委会批准了第二个关于进一步开发项目管理标准的项目,组成了R. Max Wideman为主席的20人小组进行再开发。 三、发展 在标准的内容方面,提出要增加3个部分:项目管理的框架、风险管理、合同/采购管

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延期付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为完善外债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企业进口货物贸易项下延期付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自2008年10月1日(含,下同)起,企业货到付款项下(仅指TT和托收,不包括信用证和海外代付)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付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以下简称“系统)办理逐笔登记。 2008年10月1日之前海关签发进口报关单的对外付汇,企业无需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第三条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不得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总额的一定比例(以下简称“延期付款基础比例)。企业本年度已登记延期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的累计发生额不得超过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贸易信贷活动的特点和国际收支形势,确定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的核定原则和标准。国家

外汇管理局授权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具体负责辖区内企业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的核定工作,并视情况对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在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内,对已登记的延期付款进行确认。企业只能为确认后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第五条因生产经营及自身结算特点,企业预计延期付款对外付汇额超出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的,外汇局可根据企业申请和实际情况为其调整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或在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对外付汇额外对已登记的延期付款进行确认。 第六条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须在系统中核对该笔延期付款是否经过外汇局确认。银行为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对外支付时,须在系统中对该笔延期付款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第七条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超过90天的延期付款登记、付汇和注销环节的非现场及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第二部分企业延期付款登记与对外付汇操作指引 第八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已办理过预收货款登记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原密码进入系统。首次登陆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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