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调整规范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规范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规范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规范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规范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费[2003]274号

四川省人事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你厅《关于调整保存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的报告》(川人函[2003]154号)收悉。根据《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号),结合我省人事关系、档案管理实际,参照省外收费水平。经研究,同意调整规范我省人才交流机构保存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收取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标准:单位和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20元/月;个人委托单纯存档10元/月。对两年内未落实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免收期间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

二、该项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省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川财预[2002]55号)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金库。支出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入年度部门综合预算。

三、各级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四、各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组部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内容。要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推进服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 四、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五、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手段和发展方向。各地要大力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掌握流动人员的数量、结构、分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档案材料范围、服务要求及流程、服务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人事档案 personnel archive 在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2.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personnel archive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 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 3.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授权。 3.2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信息予以公示。 3.3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根据档案的数量合理配备档案管理服务人员,人数不应少于2人。 3.4 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应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熟练操作。 4 档案材料范围 档案材料的范围包括: a)履历材料; b)自传材料; c)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d)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 e)培训材料; f)职业(任职)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g)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h)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人事档案的保密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严禁吸烟。 ⑥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人事档案保密制度2017-12-16 11:38 | #2楼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保密法》等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国-家-机-密的安全。 二、不准向无关人员提供或泄露人事档案内容;不准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具有保密性质的内容。 三、不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普通邮政等形式传递人事档案信息和档案材料。 四、妥善保管尚未整理的档案材料,不准随意堆放、以免造成丢失和泄密。 五、不准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人事档案。 六、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将借阅档案人员和来访者带入档案室。 七、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摘录、拍摄、复制人事档案内容。

八、提供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不符合查阅手续和条件的,不予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九、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借出人事档案室,对必须借出的档案,要经过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控制借出时间,严禁擅自转借他人。 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2017-12-16 12:12 | #3楼(一)干部人事档案由反映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构成。 由人事处派专人集中统一保管。 其工作接受人事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二)厅级干部档案,正本送组织部保管,校人事处保管其副本。 (三)干部职工离退休以后,其档案仍由人事处保管。 (四)干部离退休后易地安置的,如工作需要,其档案可转至负责管理该干部的组织人事部门代管。 (五)干部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人事处保管五年后,移交院综合档案室保管。 (六)干部职工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人事处保管。 另就业的,将档案转呈其有关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转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七)干部职工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仍由人事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 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一、档案转出要求1、个人转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协议书;代理单位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档案,转出时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介绍信和离职手续。 2、调档函。其中:跨地区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本地考取公务员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由录取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调档的,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应征入伍的,由武装部出具调档函;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如改派的,需提交新改派报到证及调档函。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为保证存档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原借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归还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5、调转外地的档案,须通过人才机构转递的,提供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和邮编。 6、本市国企调档须提供能证明该单位是国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国资委文件的复印件。 7、跨地区国企调档的,必须通过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或当地的人事部门。如当地人事部门已授权该地的国企可自行

调档的,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档案转出程序 1、档案转出前,按国家规定的存档收费标准,结清存档费用。 2、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已满的,要办理完转正定级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跨地区调转的,符合条件的需办理转正定级及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4、开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机要邮寄或由办理调转人员转递。 5、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原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职责 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此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管理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保管。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 (三)建立人事档案名册,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 (四)登记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 (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情况; (七)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

(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条人事档案的整理 整理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格式统一。 (一)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以下分类整理: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各种考核、考察、述职、鉴定材料); 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材料; 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立功嘉奖、先进人物登记表及模事迹材料,以及科技、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等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犯罪判决书等); 9.工资、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人事,档案]浅谈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浅谈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具有机密性、专业性和服务性的工作,随着时代发展,我们越来越认识到人事档案工作不是孤立的,它是人事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搞好人事档案管理,对于历史地、全面地了解干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正确地选拔使用干部具有重要意义。要想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就要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强化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意识 高度认识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克服“档案工作重要性都知道,落实上少”的现象,要经常及时发现人事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增强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人事档案为干部的晋职、晋级、年龄及工龄等方面提供了依据,借助人事档案了解选拔对象,有效地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在经济、科技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对人事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事档案工作也应紧密结合新时期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实际,加以改进和提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人事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增强搞好人事档案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人事档案硬件建设规范化。 档案库房的保管条件,是实现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的物质基础,要实行四室分开,即档案室、阅档室、整理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分开,配备立式空调、除湿机、吸尘器、温湿度表、排气扇、应急灯、防盗报警器、灭火器、铁窗、铁皮柜等设施,购置打孔机、缝纫机、切边机、复印机等设备。做好“六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蛀、防尘工作,为保管好人事档案创造良好条件。 三、人事档案内容规范化。 首先要制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方案》,明确整理档案的方法、步骤和措施,统一档案袋、卷皮、目录等档案用品,对档案管理人员采取“半日工作半日培训”的方法进行整档业务的培训;其次改进整档的方法,提高质量,实行“流水作业法”,按照鉴别分类,排序编目,复制加工,装订填卡,检查验收的工序,专人专项,流水作业,然后由技术小组负责质量检查把关。这样不仅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整理工作的质量;三是在制定标准,统一验收上力求一个严字,制定“六看三对照”的质量验收标准。即看材料的鉴别是否正确,看档案材料归类是否准确,看目录与材料是否一致,看各种表格是否齐全,看材料手续是否完备,看目录书写是否清晰工整,对照任免文件查任免呈报表,对照纪检监察文件查处分材料,对照近期《干部履历表》、《干部鉴定表》查学历、转干、工资、职称及党团材料是否归档;在收集档案材料上力求一个“全”字,对档案中所缺少的材料进行逐一登记,在收集方面,采取发《干部档案所缺材料催交单》和召开有关会议催办相结合,电话联系和上门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向有关基层单位索取材料,对统一布置填写或阶段性形成的材料如普调工资、职称评定和民主评议等期间形成的材料要主动与基层单位联系及时收集归档。在科学鉴别档案材料上要力求一个“细”字,为确保人事档案材料精炼,对收集的每份材料要进行仔细鉴别,发现缺漏,责成材料形成单位予以补办,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清出;在划分档案类别上还要求一个“准”字,对档案材料全部进行分类、重新整理,对把握不准的及时向领导请示,确保分类准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核定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就业通知书(报到证) □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此表重要,但不作为存档必备材料) 2.核定入党时间的材料 □全套党员材料 □入党志愿书 3.核定学历学位的材料 □成绩单(□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毕业生登记表(□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学位授予材料(□学士□硕士□博士□其他) □国外学历认证证明(□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4.核定工作经历的材料 □劳动合同书 □原工作单位(原存档单位)辞职批文 □原工作单位(原存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核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获得职称批文(□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定职表(□员级□助理级□中级) □评审表(□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注:以上列举材料仅为一般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 二、温馨提醒 鉴于个人学习、生活、工作经历的不同,且在不同时期不同年代,档案内出现的材料也不尽一致,因人而异,所以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外,有可能出现的其他关键材料还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录(聘)用审批(备案)表、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工龄复查表、民转公教师审批表、转(吸)干审批表、聘用制干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 三、缺少关键材料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果发现材料有缺失的情况,请尽快与缺失材料相关单位取得联系,补充缺失材料,完善人事档案。如不及时完善档案,日后可能将导致办理以下事项时受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及其他单位的招录。 2.评定职称、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司法、卫生、教育、财会等)。 3.办理以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的证明。 4.办理退休等社会保险业务。 5.办理各种事项的政审手续。 6.办理各种升学手续。 7.办理其他可能需要使用到人事档案的事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9-08-20T10:55:15.233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19年第07期作者:赵峰[导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流动人员逐年增长,使得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上难度加大。 山东省滕州市财贸医院 277599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流动人员逐年增长,使得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上难度加大。人才流动的现象越发明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逐步解决,提升其管理水平与效率,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本文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着手,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利于提升档案管理的水平。关键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近年来,我国人才流动的现象越发明显,这使得在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上需要不断进行制度更新、管理改革,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但是,就我国目前而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低,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效率,影响了流动人员的各种活动,因此,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现人事档案管理体系的优化。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性人事档案中包含了一个人在学习与工作的不同阶段的学籍信息与工作信息,是一个人一生轨迹的资料积累,一旦丢失便不复存在。就我国当前的发展形势而言,流动人口每年持续增加,数量大、变动与转移频繁是流动人口的主要特点,这也就加剧了管理的难度,尤其是人事档案管理的难度更大。虽然我国逐步出台了各种管理规范,明确规定了管理的范围、档案转递、收集与保存等内容,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于人才流动社会化体系的完善等具有重要的意义。2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1人事档案数量多,工作人员少 各级人才交流与服务中心都面临着人事档案数量多、专业管理人才匮乏的问题,使得在档案管理中面临着工作量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高质量进行。人事档案管理中,包含了查档、调档、转档等工作,由于档案数量庞大,这就要求在人才服务中心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但是,我国档案管理人员的配置上不尽合理,影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 在我国档案管理人才的配备上,有些机构使用了一些非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使得其在后期的工作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档案管理部门由于招不到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便将档案管理工作移交于非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从而出现了档案管理的分工混乱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最后,一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的岗位上消极懈怠,不积极学习新的知识与管理方式,使得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步伐缓慢。 2.3管理观念陈旧,工作模式僵化 在人事档案管理中,有些城市虽然在人才引进方面的投入极大,但是在档案管理中的投入不足,使得很多流动人员的档案问题无法解决,存在档案材料的缺失与遗漏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得人事档案管理混乱。一些地方的档案管理观念、工作模式落后,严重制约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4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 有些人才服务中心在档案管理中存在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的问题,对于一些特定问题的处理没有明确张贴办事流程,使得群众在该问题的处理上存在材料准备不全、审核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各种调档工作的顺利进行,降低了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3加强我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策略3.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的各级领导部门要加强监管,在日常的工作中落实好档案管理的宣传与组织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坚决严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违规现象。各级领导部门还要积极调动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得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在自身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职责权限作用,严格遵守相关的办事流程,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规范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与鉴别工作,实现档案保存、转递的顺利,强化档案管理部门的各项服务,提升其服务水平。 3.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档案管理工作中,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得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能够发挥自身的专业素质,创造更大的价值。另外,培训过程中还要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具备自身所需要的技能水平,比如计算机操作技术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管理方式,提升其管理水平。 3.3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公共管理模式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还需要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公共管理模式,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实现社会化服务方式,积极落实人事代理等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与人员选拔的分离,突破了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弊端,有利于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化、现代化,提升档案管理的质量。 3.4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要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在实际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该目标开展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在接收档案之前,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严格审核档案,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存在错误或者遗漏问题,应该及时与有关部门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其次,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的岗位上应该充分发挥其职责。 3.5推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人事档案管理及规范 1.员工人事档案新进人员人事档案资料包括六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包括两张人员基本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1 寸彩照 (4)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寄至分公司) (5)劳动关系说明书 2.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2.1行政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 2.2行政部一般情况下在员工试用期满,办理员工档案转入事宜。 2.3员工合法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 终止/ 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清单" 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 2.4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 容。 3.员工管理档案的管理 3.1“员工管理档案”是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档案。包括该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3.2员工管理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进公司时间归类。 (1)员工管理档案中保存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休假、医疗、工伤、教育培训等)、奖惩、考核、 体检等所有材料的原件,行政人事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员工终止/ 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归进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员工管理档案封存; (3)员工管理档案中不应包含秘密内容,行政人事部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员工的管理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管理档案内容;员工管理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4. 档案的保密 4.1 严格遵守公司关于资料档案文印管理的各项制度,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不向外人泄露档案秘密。 4.2对重要的文件要设专柜存放。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关心自己的档案 杨大跃:中加商学院并获美国华盛顿州、西亚图城市大学MBA学位。 课程:《职业经理人必备的八大素质》 《现代企业战略管理》 《企业领袖与管理精英领导力模式》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管理的战略规划》 一、档案事关个人切身利益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档案转递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换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 这个文件对职工转递档案管理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我国《档案法》第三条指出: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作为企业的一名职工有让企业保管好其个人人事档案的权利,同样,企业也必须保管好职工的个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职工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讲,应关注个人档案的保管情况,在调动单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追查个人档案的移交情况,在出现丢失等问题时应采取正当手段反映情况,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无权扣押人事档案 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以扣押个人(人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本篇档案管理制度,为的是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包含总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欢迎访问WTT://ad.ahsrst,零二七范文大全)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

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策略

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策略 发表时间:2019-06-06T11:31:47.463Z 来源:《健康世界》2019年4期作者:万娟[导读] 还可以尝试将年度绩效考核结论、工资的增资数额直接写入个人档案目录,如此便可以为干部的选拔与任用提供更加直观、立体化的参考。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渝北 401147 摘要:人事档案是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更是人才配置、引导等工作中必须要参考的重要信息源,因此需要提高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其规范化管理。从概念上来说,干部人事档案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内部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我党主张的干部培养政策进行选拔、培养、任用干部时所形成的与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业、工作表现以及业务能力等内容息 息相关的文字资料。相关负责人员大都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这部分资料进行了搜集与整理,结合实际工作现状并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可知,眼下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改革仍存在诸多问题,下文由此展开了分析讨论。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策略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改革是新时期创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现如今,各政府部门对这部分工作的关注度正在不断提高,相关细节层面的改革也在稳步推进之中。面对全新的工作形势,干部人事档案需要向着更加便捷、专业化以及现代化的方向改革,这方面的改革应当以解决当前这部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前提。为保证改革的公正及客观性,相关工作的落实需要以新颁布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为参考。 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体现党中央对干部人才培养、选择与使用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工作组经过12轮巡视,查处了近500名存在档案造假的领导干部,并对其进行了处理。党员干部的人事档案是客观、真实的记录其成长、工作履历的重要载体,更是全面、辩证、客观的了解与选拔使用干部必须要参考的资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条例》的颁布为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优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更为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参考。从内容上来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的概念、作用、管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等内容,几乎涵盖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条例》颁布实施是干部选拔任免工作与时代相结合的重要体现,近些年国内各地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的问题已经逐渐得到了人们的关注。因此规范化管理改革势在必行,相关工作的优化落实需以此为参考,进而解决好当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干部的选拔及使用营造良好的环境。【1】 二、现阶段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档案管理意识落后的问题。传统工作模式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侧重的内容大都是干部人员的家庭情况、个人发展历程,对其工作情况的记录并无法做到准确、客观。这类问题所带来的风险已经影响到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客观性,更为干部的选拔、任免带来了一定的干扰。【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内部性、保密性非常强的工作,既不引人注意,又需要相关工作人员“默默无闻”。综合实际调查结论分析,很多同志均没有认识到这部分工作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干部的选拔及任用主要参照的是当前表现,而人事档案管理完成的则是被动记录选拔对象工作情况、工作履历的过程,并无法起到过多的参考价值。此外,部分同志认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与自己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这一系列的错误观念均会对其规范化改革产生影响,更重要的是很多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并没有《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对其中的内容也是“一知半解”,由此而造成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能与时俱进的问题。 其次是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现阶段,有关于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改革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但其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却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改变。结合实际工作现状分析,眼下各个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机制已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来说,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制度过于“行政化”。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眼下这一环节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来完成。然而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这部分工作的落实实施难度正在不断增加。《条例》对干部的个人经历和基本情况的要求得到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因此我们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制的优化创新,提高管理有效性。目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重管理、轻服务”,方法繁琐,不易操作而且反应较慢的问题。为打破这一局面,我们可以尝试利用单位内部的局域网构建起干部人事档案网络化管理系统,从而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如此需要这类信息的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便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第一手资料。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改革路径 首先需要构建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以加强其规范化建设。实际工作中,很多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的丢失都是因为归档不及时,而这类问题则为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埋下了隐患。要定期组织理论学习,提供相关负责人员的理论素养以及责任意识,进而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改革。我们需要通过培训学习活动引导相关工作人员树立起开放式的管理意识,逐步建立并完善干部能力档案,重点收集个人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以及参加各种资格考试的情况等能反映个人才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立体地反映干部的情况,提高人才选择与任用工作的决策水准。 其次需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法的创新。这一环节改革的重点在于加快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数据管理系统。具体来说,需要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将相关档案资料输入电脑,之后再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使人事档案管理变得信息化、数据化,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在此基础上,可尝试改变部分档案资料的归档形式。再者,还可以尝试将年度绩效考核结论、工资的增资数额直接写入个人档案目录,如此便可以为干部的选拔与任用提供更加直观、立体化的参考。 总结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干部管理工作中非常有代表性的一部分内容,管好、用好干部人事档案,用更加科学、立体、直观的方式完成干部的选拔与任免,才能够使领导干部更好的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时代在发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所以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前提下进一步把控好相关工作的改革、优化方向。上文中笔者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希望对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的优化落实有所启示。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公司人事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员工的经历和德才情况的档案。它是对员工任免、调动及管理分析的工具之一,也是人事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为加强人事档案的有效管理,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二)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性: 1.真实性:这是员工个人经历和德才情况真实记录; 2.保密性:它界党和国家的机密; 3.可靠性:它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 4.独立性:它是以个人为立案单位。 (三)公司人事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二、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归档的材料包括: 1.干部履历表; 2.中层干部任免、聘任及解聘材料; 3.科技干部技术职称确定呈报表; 4.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5.各类干部的签订材料; 6.出国人员审批表及出国人员鉴定表; 7.学历证明; 8.干部退休、离休审批表; 9.干部违纪处分决定、批复等综合材料,以及本人检查、交代、申诉材料; 10.取消或撤销行政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平反决定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11.后备干部考核材料及登记表; 12.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奖励材料; 13.大中专毕业生、对调和单调干部以及专业干部档案; 14.发展新党员有关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及入党政审材料和入党转正申请; 15.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16.公司以上先进奖励材料; 17.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党的有关材料;

18.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材料; 19.中共党员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及处分的甄别材料及平反决定材料。 (二)劳资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员工登记表; 2.各种审批表:如劳动合同制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学徒工定级审批表、复职审批表及要害作业岗位审批表; 3.各类生产工人档案; 4.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及本人检查材料; 5.撤销对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平反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6.退职、退休人员提高待遇审批表; 7.开除厂籍及解除合同的有关材料。 (三)保卫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各种刑事犯罪和政治犯罪的判决书; 2.刑事处分材料; 3.劳动教养通知书及教养期满释放有关材料。 (四)公司工会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公司级以上先进生产者(劳模)、先进工作者(劳模)登记表及事迹材料; 2.干部、工人死亡后组织上写的悼词; 3.干部、工人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材料及善后处理意见。 (五)团委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 2.退团申请书及退团登记表; 3.团员及团干部各种奖励材料; 4.团员违纪处分材料及撤销处分的决定; 5.团员各种鉴定材料。 三、人事档案的管理 (一)人事档案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及名称(或标题)应确切、清楚,并写在材料醒目的位置。 2.归档的材料,应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归档的材料或表格,一律用十六开纸书写或印刷,如必须用大号开纸印刷,允 许按16开折页。 4.形成材料的部门要认真填写以下内容: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 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人发[1996]1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 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以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