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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风险与控制_梁飞媛

一、融资租赁的风险产生机制

融资租赁风险的产生,不外乎是其业务的内在特征和业务运行的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1.融资租赁的内在特征导致风险

融资租赁作为一项金融服务,其在业务运行中必然存在与其他信用活动性质相同的风险。首先存在资金所有人(出租人)将资金融通给使用者(承租人)的信用关系。这种以偿还本息为条件的资金所有权的分离,能否最终实现资金的归流和两权的统一,相当大的程度取决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效率和经营管理的效益及其自身的财务状况。在租赁期间,如果租赁物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致毁损、灭失,或者如果承租人因经营管理失当、资不抵债,被迫停产、关闭、破产,都将无可避免地形成承租人偿付能力的不确定性,导致出租人租金落空风险的产生。其次,出租人还会面临资金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的利率和汇率风险,这既可能给出租人带来更多的收益,也可能给出租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融资租赁业作为一种以商品销售为条件的金融服务,在其业务过程中难免还存在与商品销售、流通以及使用有关的风险。首先,融资租赁具有租赁物交易中的选择权、保管维修义务与购买义务分离的特征。如果承租人选择权行使不当或未尽保管维修义务,则会直接影响租赁物的使用效率,最终使承租人削弱或丧失其偿付租金的能力。其次,在租赁物交易中,如果供货商未能按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交货,或者租赁物本身存在瑕疵,或者运输人装卸发生障碍等等,这些都会导致融资租赁业务不能按预定的目标与计划运行的可能性。

融资租赁业作为一种金融服务仍然保持了十分典型的租赁特色,即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租赁物自然地归出租人所有,这对于以偿付为条件的金融活动而言,无疑是一道天然的屏障。当承租人出现偿付违约情况时,出租人可以很自然地将租赁物收回。但由于租赁物一般是由承租人选定的专用设备,从而使出租人控制不确定性的能力十分有限。同时,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具有难以估量的无形磨损。租赁设备的这种隐形损失主要是基于科技的进步和租赁物零部件的老化造成的,这种损失间接上也需要由出租人承担。

2.融资租赁业的外部运行环境因素诱发风险

我国融资租赁自起步至今已走过了二十几年的历程,但融资租赁市场仍是一个发育很不成熟的市场,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不健全或滞后,是引发租赁业务风险的另一个重要外因。为了适应融资租赁对经济立法的需要,保障融资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在借鉴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总结我国融资租赁交易的具体实践的基础上,把融资租赁作为列名合同在分则中专章立法,国家于2000年6月30日颁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1年9月1日颁布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办法》,但是,融资租赁业的纵向法律关系,如投资主体、市场准入、业务监管、财务制度、行业管理、税务规定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的统一和完善。

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的变化,也不同程度地加重了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危害。前几年我国的资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融通利率一直居高不下。不少租赁项目都是由出租人筹措的高成本负债资金形成的,这些项目的承租人之所以愿意接受高代价的融资,大多是由于经营效益差,得不到银行贷款的支持,再加上高利率的租赁融资,承租人的负担更加沉重。近期虽然市场利率水平不断调低,但由于银行信贷市场竞争激烈,因而使出租人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等原因以及国际金融市场汇率的频繁波动,使得不少利用外资进行转租赁的承租人实际偿付负担加重,这些因素使得不少租赁项目风险程度骤增。

从上述关于融资租赁风险产生的机制论述中可以看出,融资租赁的风险管理必须建立在产业链的基础上,依托于科学规范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融资租赁的风险控制呈动态运行状态,是一个闭合的运行结构。由此构成的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体系才能保证租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方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流向融资租赁业,也才有融资租赁业的健康成长。

二、融资租赁风险的主要构成

融资租赁业务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资产流动性弱的特点,属于风险投资的范畴。融资租赁业的风险是指由于租赁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给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风险。是指租赁三方当事人各自所承担的对他方的责任不能全部或部分按时履约的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如供货商未能按照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交货,所交货物本身存在瑕疵,或者未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势必影响到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可能发生承租人拒付租金或要求退货、解约的危险。承租人违约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其内、外经营管理不善或租赁物本身发生危险,而导致承租人到期不支付租金。另外,出租人本身也可能发生违约事件。例如出租人资金不足,未能按买卖合同条款如期开出信用证而造成供货商拒绝或推迟交货,使承租人蒙受损失。

2.金融风险。在融资租赁业务中,金融风险主要来自利率和汇率风险。融资租赁业的租金水平一般是固定不变的,如果租赁机构负债的利率上升,资金成本增加,业务收益就可能相应下降,从而出现损失。汇率风险是指与外汇收付有关的融资租赁业务,由于相关汇率的变动,使租赁公司外汇资金偿付成本提高,或者承租人以外汇支付的租金、偿付成本提高致其无力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而形成的风险。

3.技术风险。主要体现为设备的无形损耗,它是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如果承租人选用的技术和设备跟不上科技的发展,或者其租用的设备发生严重的无形磨损,从而影响其经济效益和偿付租金的能力。尽管这种技术落后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但也间接地影响到出租人租金的回收。

4.政策风险。主要指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和调控行业相关的政策影响而产生的风险,比如2004年和2005年,国家进行宏观调控,银行收缩信贷,租赁公司的规模也随之收缩。税务风险是最主要的政策风险之一,以税收为基础的融资租赁交易中,纳税条款和税率的调整对出租人有很大影响。出租人核定收取的租金是在考虑了纳税上给予优惠待遇后确定的,如果在租赁期间税率发生了变动,出租人就会遭受损失。同时,税率调整还会影响到承租人的经营效益和财务状况,致使租金偿付能力下降。另外,在国际融资租赁业务中,如果两国之间没有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或未提供税收饶让的优惠政策,还会出现双重征税的风险。(转第56页)

融资租赁的风险与控制

□梁飞媛

(接第60页)

5.政治风险。在出口租赁业务中,政治风险主要是承租人所在国发生重大政治事件如罢工、政变和战争,致使政局动荡或法律、政策和制度的变化,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由于我国出口规模不大,一般还不是影响出租人的主要风险。在进口租赁业务中,政治风险主要是来自国内政策的多变性,这将是导致承租人经营好坏或能否按期支付租金的重要因素。

6.自然灾害风险。是指由于风、水、火、地震和冰雹等自然灾害给租赁物的运输、安装、使用以及承租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租赁合同的履行,给出租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融资租赁风险的构成可以透视出融资租赁风险所具有的一些共性。如主观性与客观性并存、规律性与无序性并存、相关性与独立性并存、可测性与不可预知性并存等特点。这就要求融资租赁业的各方当事人善于分析风险的成因和规律性,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和化解融资租赁的风险。

三、建立“两个系统”,有效控制和化解融资租赁风险

(一)建立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首先对每个融资租赁项目从立项到收回全部租金的整个操作过程,根据控制需要设立若干监测点,建立风险预测系统,确保每个步骤运作的安全。一旦系统发现不良资产的苗头,租赁公司能将早己准备好的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立即实施,及时化解风险。其次,要对承租人的经营状况进行监测,监测手段包括:建立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汇报制度;将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向出租人公开;出租人有权检查和考核企业的经营情况;当偿还租金出现问题时有权派出驻厂人员,参与承租人财务部门的工作。风险监测预警需要对融资租赁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这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搜集大量可靠的信息,把信息作为租赁公司的重要资源。为此,需要建立信息支持系统。采取的主要手段是:建立公司内部信息交流中心,设置专职人员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和处理信息;对现有信息进行鉴别、分析、汇总、加工,使之成为有使用价值的二次信息产品,向公司决策层或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二)建立风险补救系统。在融资租赁业务实践中,通过采取风险补救措施来达到有效转移租赁风险的方法很多,它们环环相扣,综合运用,形成完整的风险补救系统。主要包括:①建立租金保险制度。目前,我国与国外的保险公司现已建立了分保业务,并能承受像卫星发射这样大的项目,保险业务的种类也不断增加,可用于融资租赁的有:运输保险、财产保险以及与项目特点有关的各类保险。与正常的保险业务稍有不同的是:因财产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保险的受益人是出租人;又因财产的使用权在承租人,保险费由承租人支付。因此,租赁合同应明确财产受损时的补救措施和理赔时的风险责任,避免不必要的争议。②建立租赁保证金制度。租赁合同签订后向客户一次性收取租赁物总金额10%~20%的保证金,如果客户在具体经营中遇到实际困难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可用保证金冲抵部分租金,缓解客户还租压力。③违约赔偿。租赁合同须明确约定如果承租人延期交付租金,每日按0.21‰的比例加罚利息;如果承租人单方面终止合同,将承担高比例的违约赔偿(一般在应付租金总额的50%以上)。④收回租赁设备。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承租人出现无力经营,支付租金已无保障,出租人有权直接收回租赁设备,其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⑤租赁项目总费用的担保和抵押。所谓租赁项目总费用包括租赁资产、租赁收益、租赁剩余物和违约补偿及处理违约所产生的其他费用。⑥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公司在手续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风险基金),以消化呆坏项目。另外还需建立二手设备转租拍卖信息中心、租赁物件转移存放中心等辅助系统,保证补救工作能够顺利实施。[作者:浙江财经学院]

同体。截至去年年底,该农村合作银行发放农业贷款近40亿,占总贷款额的85%,其中联保贷款发展势头旺盛。

(三)扬长避短,逐步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

为凸显“三农服务”的宗旨,浙江农村合作银行逐步引进商业化经营理念、科学管理方法、先进的企业文化,在用人制度、劳动工资、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体现股份合作银行的特点。表现在用人方面推行考核准入制度,竞争上岗;目前全省各农村合作银行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全员比重约73.6%,具有各类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员82.3%,岗位择优录用,逐步落实岗岗有证、人人考核的用人机制。工资制度上打破原来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充分发挥绩效机制,把员工的工作成绩尽量量化,与选拔制度、效益考评紧密结合,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营管理范式也由以往侧重以制度等外在约束力为主,转变为以激发内在动力为主的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浙江农村合作银行“三农服务”的对策

(一)坚持“三农服务”经营主导方向

浙江农村合作银行要克服“等、靠、望”的思想,把服务三农作为自身进一步发展的立脚点,增强“三农服务”的经营意识,拓宽支农服务领域,积极稳妥地发展农村各项金融服务业务。特别是要主攻贷款业务,解决目前三农资金短缺、农户和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突出问题。只有立足“三农”、服务“三农”,才能在农村经济市场上站稳脚跟,长足发展。

(二)寻找差距,进一步夯实“三农服务”成效

依托于“面向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经济环境,借助于浙江这个经济发展迅速的强省优势,农村合作银行应该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找差距、求提高,力求进一步夯实“三农服务”成效,把已有的工作做实、做稳。对面临的问题和发现的不足,各家农村合作银行不应推诿责任,掩盖问题,而要在发现问题、寻找原因、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为做好“三农服务”储备能力,夯实基础,巩固已取得的成效。

(三)创新服务,拓展“三农服务”的影响力

浙江农村合作银行按照“靠农民、办农民、谋农民”的创新思路,在“三农服务”方法上要突破单一的模式,实行一类一策的服务方式。特别是对重点客户的服务,要力争实现分客户、分时段、分步骤、分责任的个性化服务。在创新方法的基础上各农村合作银行还要积极开发新产品、推广新产品。例如针对无担保、无抵押的农户贷款,合作银行可与担保公司、政府以风险共担的形式开展合作,创新贷款担保方式,为农户贷款难问题创新思路,开拓捷径。

(四)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前景

浙江农村合作银行由于区域经济基础不同,对于“三农服务”的侧重点和收效方式上也表现出差异。各家农村合作银行在夯实成效的基础上,应本着互助、互惠、互利的原则,及时而多渠道地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在合作中求发展,在合作中求共存,在合作中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合作中逐步提炼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丰富的资源开发能力、灵活的经验交流能力,使得农村合作银行这一崭新的金融组织形式在浙江这块丰润的土壤上结出更绚烂的果实。[作者: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刘昱许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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