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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递交提案 建议教育部开展“节俭教育”

中学生递交提案 建议教育部开展“节俭教育”

中学生递交提案建议教育部开展“节俭教育”

本报讯(记者林艳)两个多月走遍40多所学校,做了400多份调查问卷,进

行了50余次的访谈,整理了几万字的资料数据……今年,一份由人大附中学生撰写的提案“进一步开展中小学节俭教育”,递交上了全国两会,引起不少的关注。日前,政

协委员走访人大附中,与学生们进行了交流。一群中学生是如何“走”向全国两会的?

又缘何建议教育部要开展节俭教育?提案主负责人、人大附中高二学生陈潇,昨天接

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采访。

76%的学生在校吃饭浪费

“我在学校食堂值周的时候要负责在菜桶旁帮大家清理餐盘,我发现大多数同学剩

的饭菜很多,特别可惜。”提起为何会想到提出开展节俭教育,陈潇表示,缘于身边随

处可见的浪费。

作为人大附中模拟政协社团的成员,去年,陈潇与社团同学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

关于“节俭”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发现“76%的学生在校吃饭会出现浪费情况,甚至有15%的学生每顿饭都有浪费”。

教材中节俭内容严重缺失

浪费情况很多,然而勤俭教育却不多。陈潇介绍说,他们翻阅了从小学到高三的

所有人教版教材,发现对于节俭的教育少之又少,从小学至高中的语文、政治教材中

与节俭相关的内容仅有7篇。

“虽然我们一直提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关于节俭的教育,就一直

被停留在了小时候学的那首‘锄禾日当午’里了,中小学关于节俭的知识内容不多,实践也很少,”陈潇说。

学生建议副科教材循环利用

陈潇和社团成员发出的这份提案中建议,中小学教材要增设节俭教育的内容;教

育部应大力推广与节俭相关的体验式活动,并加入对中小学生的学分要求等等。另外,他们还建议教科书应该进行循环使用,“上课时统一发给学生,课后统一收回”。

202年第五届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题库

2020年第五届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九年级题库 中国宪法得诞生和发展历程 1下面哪一年份是部分修改宪法的年份?( )A A1999年 B2017年 C1998年 D1982年 2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 )。D A公民 B国家机关 C国务院 D人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A A1954年 B1956年 C1949年 D1982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又称为( )。B A八二宪法 B五四宪法 C共同纲领 D四九宪法《 5《共同纲领》是在哪一年制定的?( )A A1949年 B1956年 C1950年 D1954年 6我国宪法共进行了几次全面修改?( )B A4次 B3次 C5次 D2次 7为何我国于1982年又进行了宪法的修改?( )A A改革开放的需要 B1978年宪法已失效 C国家的根本任务已经完全发生了改变 D只是为了宪法自身的发展 8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几月份制定的?( )A A12月份 B9月份 C8月份 D10月份 9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A

A12月4日 B12月10日 C9月9日 D8月10日 10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了宪法,这种制定宪法的权力称之为?( )D A修宪权 B制定规则权 C修法权 D制宪权 11下面是全面修改宪法的年份是?( )C A1988年 B2018年 C1982年 D1999年 12人民是制宪权的主体,人民通过哪一机关行使制宪权?( )D A国务院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政协 D人民代表大会 13现行宪法和1954宪法,都将宪法分为几章内容?( )B A3章 B4章 C5章 D6章 14我国现行宪法经过历次修改共形成了几条修正案?( )C A四十三条 B二十九条 C五十二条 D三十六条 15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置是在哪一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的?( )D A2004年 B1988年 C1999年 D2018年 16 2018年宪法修正案提出,国家倡导( ),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A A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B和谐社会 C讲礼貌 D与人友善 17下列哪一个文明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提出的?( ) D A政治文明 B物质文明 C精神文明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为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文化,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对违纪学生处罚分为以下六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开除学籍。 二、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1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1周或累计旷课4次以上者。 3、一学期经科任教师反映4次以上不交作业者。 4、一学期上课违反课堂纪律,不接受批评教育2次以上者。 5、一学期仪容仪表不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4次以上者。 6、一学期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4次以上者。 7、一学期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活动者。 8、一学期有在校期间未经允许到校外商店购买物品者。 9、在校园内吸烟、嚼槟榔者。

10、擅自带手机进校园者。 11、男女生非正常交往过密且不听劝阻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教育工作或打击报复从事学校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2、结交不良人员,屡教不改者。 3、侮辱诽谤他人,不听劝阻者。 4、爬围墙,故意损坏学校公物者。 5、未经教师同意,擅自离校者。 6、参加考试违纪者。 7、不遵守纪律,不接受学校工作人员教育,态度恶劣者。 8、有偷窃行为者。 9、累计2次警告处分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长期拒不完成作业者。 2、参与校内打架者。 3、在校期间喝酒者。 4、与校外人员搭讪,且校外人员到校对教师或学生人身安全进行威胁者。 5、累计2次学校严重警告处分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污辱教师或同学人格,造成较坏影响者。

(首字母索引)2020第五届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九年级题库

2020第五届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九年级题库 (首字母索引) 题目首字的首字母快速检索查询题库 A: 按照合宪性审查的审查时间来看,可以分为()。A A事前和事后 B事前和事中 C事中和事后 D事前、事中和事后 按份共有人是指各个所有权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D A连带 B各自 C平均 D按照份额 B: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A A登记 B交付 C订立 D备案 C: 处理好民族关系十分重要,我国的民族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A A和谐 B繁荣 C进步 D发展 从公民的角度来看,国家进行合宪性审查有利于()。C A保障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B协调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C保障公民权利自由 D协调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城市的土地,一般属于()所有。A A国家 B个人 C单位 D集体 财产由两个以上的人所有的,称为()。C A分享

C共有 D以上都不选 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是()专利。A A实用新型 B发明 C外观设计 D以上都不选 D: 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了宪法,这种制定宪法的权力称之为?( )D A修宪权 B制定规则权 C修法权 D制宪权 ()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D A国家 B集体 C私人 D以上全选 对物的实际控制是所有权中()权能的体现。D A使用 B收益 C处分 D占有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A A不得 B应当 C可以 D必须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是()专利。C 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D以上都不是 担保物权人就担保的财产享有()的权利。D A占有 B收益 C使用 D优先受偿 当我们的物权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等途径解决。D A诉讼 B调解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 (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校学生的行为,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除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应于所有在校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有: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六条处分期限:警告为两个月;严重警告为三个月;记过为半年;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可低于一年,但不少于3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悔改表现,可按期解除;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者或有新的违纪行为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七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妨碍公共安全,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从事非法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活动者,经批评教育后能改正错误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经教育无效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以不当行为引发同学起哄滋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者,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行为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在教学区、生活区、公寓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划拳者,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四)在公寓楼上或其他公共场所故意摔砸酒瓶及其它物品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人身伤害的,给予留校 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到校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政法部门处罚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处以管制、拘役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视问题的性质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试行)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的要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制定本纲要。 一、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是指普通高中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预防并解决学生发展中的困扰而开展的一项工作,主要包括理想、心理、学业、生活与生涯等方面,是当代普通高中学校的基本职能之一,与教学、管理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2.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当代高中学生成长的个性特点和时代特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为培养更具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年轻一代奠定基础。 3.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主、预防矫正为辅;尊重高中阶段学生的成长需要,遵循其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尊重学生的独特性,考虑学生在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的个性化需要;注重挖掘和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 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4. 主要目标: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健康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向上

和自主发展的品质,促进学生潜质的充分发挥,促使学生获得步入下一阶段学习、生活与工作的能力,成为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5.主要任务: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促使学生增强学习动机,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生活、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在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出现问题和困扰;培养学生在遇到相关问题和困扰时的求助意识,减少其对学生发展的不利影响。 三、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内容 6.主要内容:包括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及生涯等方面。 理想方面:主要包括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升学生的公民素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将个人理想与社会需求、国家发展相结合。 心理方面:主要包括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自我认识;促进学生情绪情感健康发展;促进学生人际关系和谐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挫折耐受力;有效减少学生的心理困扰及其不良影响。 学业方面:主要包括促进学生的入学适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帮助学生确立恰当的学习目标;提升学生选课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改善学生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与学习能力;指导学生掌握应对学习压力和考试压力的技能技巧;有效识别、诊断学习存在困难的学生,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

学校学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最终

学校学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加强我校学风校风建设,严肃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创造一个对学生终身发展有益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道德品质,排除干扰,集中精力一心学习,通过多方意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违纪处理办法: 1、学生扣分达到20分以上,予以警示通告。校内反思一天,接受批评教育。 学生扣分达到30分以上,予以警告,校内张贴。校内反思两天,写保证书。 学生扣分达到40分以上,予以记过并大会通报。校内反思三天,写反思材料(不少于1000字)。 学生扣分达到50分以上,回家反思三天,来校后交反思材料(不少于1500字) 学生扣分达到60分以上,另择他校。 2、按照学生考核细则所规定的扣分要求,学生因违纪扣分累计达到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给予发放违纪报告单,并由班主任填写告知家长书,并通知来校办理相关事宜。 3、警告、记过处分学生在校反思写思想汇报。 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回家反省1—3天并写出保证及思想汇报,由家长签字。

反省满天数后,要求该生来校交反思材料(不少于1000字)一式两份,一份交回政教处,经政教校长审阅签字后,返校后每小周写一份思想汇报材料,才可办理入班手续;另一份交给班主任,并要求在班级自习课上向全班同学朗读。 4、反思学生按通知时间,统一集合进行入班教育,然后到政教处领取反思专用纸,只准带笔入反思室对号入座开始反思。 5、在反思期间如违反学生行为管理考核细则任何一项,反思天数累计追加一天,依次类推,直至反思结束。 6、累计扣分达到60分,给予另择他校处分。若学生与家长不愿意择校者可申请评议。评议通过者,给予其在反思室反思三天,并写出不低1500字的反思材料。如能深刻认识并有改正错误的决心,本学期给宽限20分的扣分机会。政教处给予办理入班手续。 二、违纪学生返校进班程序。 1、凡因违纪反思的学生,要在规定返班日期携带“本人成长反思材料”到政教处报到,接受再教育。 2、政教处签发违纪返校学生入班通知书。 3、在履行完上述手续后,学生方可入班。否则,任何人无权让学生进班上课。 三、如出现以上规定之外的其他行为,其处理办法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四、本规定从2018年9月起执行。 说明:1.本考核扣分不予清零,以学期为准。考核累计扣分的30%,计入下学期。

学校初中部学生违纪处分暂 行条例(对学生)

XX学校 初中部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 第一条 处分的作用及等级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文件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应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一学期,在处分期结束后,学生确有改过表现的,经学生申请、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 第二条 处分的确定及通报 对学生的处分,由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后生效,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由各班班主任在班会课通报,情节严重者则全校通报,同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处分的撤销程序 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课任老师、年级组签署意见后交德育处备案,德育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处分。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有事不能到校的,须持家长签名的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来不及请假的须由家长向班主任发送请假信息。没有向班主任请假,不得无故旷课。无故旷课的,学校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文件第三十六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者作早退处理。一周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的,由班主任进行口头警告;超过三次通报家长。经常迟到或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三十九条: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无故旷课达到2周,期间虽经学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破坏课堂纪律,考试舞弊,打架斗殴,侵犯同学的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物,不尊敬师长,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卫生,无视体育锻炼等,依照本条例应当受批评或处分的行为,是违纪行为。 第三条学生的违纪行为,依照本条例处分。 第四条违纪处分分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第五条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方针,对违纪学生处分前先批评教育,并责令具结悔过,可不处分的仅限批评,必要时给予处分,但目的还是为教育和挽救。 第六条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分别确定处分,合并裁决。 第七条一种违纪行为发生两种以上结果的,应以最重的一种结果处分,连续出现同一种违纪行为的,应从重处分。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行违纪行为的,分别处分,主事者从严处分。 第九条教唆或强迫他人违纪的,按照所教唆强迫实施的行为处分。 第十条对屡教不改的或违纪情节后果严重的或嫁祸于人的或搞欺骗的应加重处分。 第十一条对初犯的或认识态度较好的可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分。 第十二条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而违纪的不予处分。 第十三条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由有关机关制裁,学校应做出相应的处分。 第十四条在校期间,受处分未撤销的,又违纪,累加处理。 第十五条受记过以下处分的学生在半个学期后,确已改正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出具意见,教育处审核同意,给予撤销处分。撤销处分后又受处分的,加重处分。

第十六条对违纪行为的批评教育,所有教职工都有权适时执行;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由教育处裁决;留校察看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裁决。 第十八条执行处分的程序 1、教职工或同学对违纪者的行为事实如实向班主任反映; 2、班主任对教职工或学生的反映情况作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 3、对确有违反纪律管理的学生,班主任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书面上报年级组,年级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上报处分的决定。 4、年级组认为应处分的,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处。 5、教育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裁决范围内的裁决或有权作出免予处分的决定。 6、教育处认为该生的违纪行为应受的处分超出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应以书面材料上报主管校长,由校长办公会裁决。 7、校长办公会对违纪学生以班主任或政教处上报的材料为依据,必要时作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8、对违纪情节严重的,教职工或学生可直接书面上报教育处处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一律公布,并记入学生成长手册;处记过以上的记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也采取相应方式。 分则 第二十条破坏课堂纪律应受到的处分。 1、高声说话,随便走动,互相谈笑,做怪动作等足以使任课老师不能正常进行教学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处警告一次。 2、在课堂上互相打架谩骂的,各处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上课故意与任课老师顶嘴,漫骂老师或打老师的,处警告以上直到勒令退学。 4、未下课时擅自离开教室、操场从事别的活动的,处批评教育,并作无故早退一次处理。 第二十一条考试舞弊应受到的处分: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尹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强化校风校纪,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个别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处分,以促使其接受教训,改正错误,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分下列6种。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记大过 6、勒令退学 第三条、处分程序 1、被处分的学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检查。 2、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交政教处,或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征求班主任的意见,交政教处,按审批程序审批。 3、处理决定要及时通知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和家长。 4、通报批评公布范围:班级;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全校公布。 5、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由学校备查,记入档案。 第四条、处分权限 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处分由政教处审批;勒令退学以上处分由校行政会议审批。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染发、怪发、烫发、染指甲、戴耳环、戴首饰,经教育不改者; 2、在教室或走廊跑跳打闹喊叫,语言不文明,累计超过三次者; 3、不服从教育、顶撞老师,经教育能承认错误,并改正者;

4、各项活动不能够按要求做,并给学校声誉带来影响者; 5、经常不按规定穿校服,多次教育仍不按要求做者; 6、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课堂教学,不爱学习,造成一定影响者; 7、违反考试纪律者; 8、擅自进入学校禁止场所(如楼顶等); 9、私自不出早操、间操、不做眼操,累计超过三次者; 10、迟到超过三次,或上课睡觉、不完成作业累计超过三次者; 11、三餐三点不按值日教师要求做,出现违纪并造成影响者; 12、睡觉说话累计超过三次者; 13、私自携带、偷吃小食品被发现一次者。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已有一次通报批评处分再犯者; 2、严重干扰班级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3、一般打架事故,没有造成对方伤害和不良影响者; 4、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工作或打击报复进行正常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5、做出有害于他人的不良行为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有一次警告处分并又违纪者; 2、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集体形象者; 3、打架斗殴没有造成伤害但造成不良影响者; 4、泡网吧、传阅黄色书刊、扬言或实施打击报复,经教育改正者。

教育部规定的中学生必读的三十本中外名著

教育部规定的中学生必读的三十本中外名著 1、《西游记》吴承恩 2、《水浒》施耐庵 3、《朝花夕拾》鲁迅 4、《骆驼祥子》老舍 5、《繁星?春水》冰心 6、《鲁滨孙漂流记》(英)笛福 7、《格列佛游记》(英)斯威夫特 8、《名人传》(法)罗曼?罗兰 9、《童年》(俄)高尔基 10、《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俄)奥斯特洛夫斯基 11、《论语》 12、《三国演义》罗贯中 13、《红楼梦》曹雪芹 14、《呐喊》鲁迅 15、《女神》郭沫若 16、《子夜》茅盾 17、《家》巴金 18、《雷雨》曹禺 19、《围城》钱钟书 20、《谈美书简》朱光潜 21、《哈姆莱特》莎士比亚

22、《堂*吉诃德》塞万提斯 23、《歌德谈话录》艾克曼 24、《巴黎圣母院》雨果 25、《欧也尼*葛朗台》巴尔扎克 26、《匹克威克外传》狄更斯 27、《复活》列?托尔斯泰 28、《普希金诗选》普希金 29、《老人与海》海明威 30、《泰戈尔诗选》泰戈尔 昨天看了尹建莉老师的书,书中提到了中学生必读的30本好书,今天有空特意在网上查了一下,说来惭愧,80%的书名都听过,而认真读过的书却寥寥无几,我特意问了一下我先生,呵呵,全部都读过,看来付出多少就会收获多少,这也是我先生和他兄弟成为湖州高考文科前三甲的主要原因吧。 如何诱发孩子的读书兴趣,首先要他感兴趣,并熟悉故事的主要任务和相关情节,推荐给孩子读第一本长篇小说是很重要,三国演义就是男孩的首选,在我小时候,我有一套三国演义的连环画,我想十一长假48本小册子对于儿子来说应该可以打发一点时间,并且能培养一个好的阅读习惯,然后在按照实际情况引导儿子将长篇小说读完。 一个小学生的阅读量要达到145万字,即一年的阅读量要达24万,一个月要达到2万,每天要有700的阅读量。这是一个比较

2020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答案

2020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测试 题目:权利的平等是指每个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 )、财产状况等,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A教育程度B国籍C出生地D财富解析正确答案:A 题目:如果某位公民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则( )。 A无论该公民是谁,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如果该公民是星二代,则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 C如果该公民是红二代,则不用受到的法律的制裁 D如果该公民是人大代表,则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解析正确答案:A 题目:我国公民在适用法律方面人人平等,允许( )。 A某些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B有歧视的行为存在 C对弱势群体寄予合理的特殊对待D无差别的一律平等解析正确答案:C 题目: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以下哪项说法不正确( )。 A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B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者最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C反对一切特权D即使一些弱势群体也不能享有一些合理的特殊待遇 题目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前提的“尊重”表现在( )。 ①尊重自己;②尊重他人;③尊重社会;④尊重自然 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长宽比例为( )。 A3:2 B4:3 C5:4 D2:1解析正确答案:A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 )。

A曾联松B聂耳C梁思成D李宗津解析正确答案:A .题目:与我国国旗相关的法律法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底五星旗,象征( )。 A国家统一B各民族团结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解析正确答案:D 题目:在五星红旗的设计方案中,红色代表( )。 A革命B中国共产党C工人D农民解析正确答案:A 题目:小学生亮亮正在认真的学习宪法知识,对于亮亮的行为,你认为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值得鼓励,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学习宪法并遵守宪法的规定 B我们小学生不用学习宪法C我们小学生需要学习宪法,但不用遵守宪法D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遵守宪法就可以了,不需要遵守班级规则 解析正确答案:A 题目:壮壮因为没赶上地铁,便强行扒乘,导致此路段地铁被迫停运,车上的乘客既生气又无奈,你认为应当如何评价壮壮的行为?( ) A只要没有人员伤亡,就可以不予追究 B如果壮壮是因为特殊情况,万般不得已才这么做的话,是可以理解的C这种严重影响地铁运行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D必须严禁壮壮终身不得再乘坐地铁解析正确答案:C .题目:“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句古训,它所揭示的道理是( )。

中小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盘信镇第二完小学生违纪处理条例 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原则:采取正面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处分种类:1、批评教育(口头、书面批评);2、警告(含严重警告); 3、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 第四条、处理条例: 1.聚众打架:学生纠集本校(校外)人员聚众打架者,主犯一律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从犯带回家教育1周,视其反省状况确定是否回校。打架致伤者,除赔偿一切医药费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且还要交保证金500-2000元;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个别打架: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行为,谁先动手,谁付主要责任,出现第1次警告,第2次严重警告,第3次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致伤致残者,同第1条处理。 3.矛盾纠纷:在校期间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而相互吵架。谁先说脏话,谁付主要责任,第1次批评教育、第2次警告、第3次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若致使矛盾升级而打架者,则同第1、2条处理。 4.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般违纪,一经发现,由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采取班内点名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和班会检讨处理。 ①上课、上自习迟到或早退的。 ②上早(课间)操、跑操拖拉,晚到操场或做操动作不规范的。 ③做眼保健操不认真者。 ④在午休时间内打闹影响别人休息的。

⑤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无故不上交作业1次的。 ⑥不经允许,私自进入教师寝室、办公室的。 ⑦在校园内践踏草坪、破坏绿化、私爬到厕所旁边的小树林的。 ⑧卫生值日不认真者。 ⑨学生衣冠不整、不佩戴红领巾、穿拖鞋上课、染发、女生不准穿短裙及奇装异服进校园、出口成“脏”的。 5.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处以批评教育或警告。 ①在校园内大声喧哗者。 ②对违纪情节比较严重或对检查人员批评教育接受态度不诚恳的。 ③在校园内私自携带智能手机,一周内有一般违纪现象两次以上的。 ④旷课一节的。(含体育课、班会课、劳动课、自习课、学校集会) ⑤无故不上早操、课间操或眼保健操一周之内两次。 ⑥无故损坏公物,除按规定(损坏物品价格的两倍予以赔偿)赔偿外,视其情节 给以批评教育或从严处理。 ⑦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到围墙边、堡坎上(或爬墙)喊、买校外食品(零食)1次,批评教育,2次警告并交保证金10元至50元。 ⑧私自攀爬校园内高层护栏(走廊)或窗口(寝室或教室)、树木的。 6.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处以严重警告。 ①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②学生违纪对检查、管理人员教育态度生硬的。 ③学生违纪在一学年被学校批评教育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④连续迟到、早退,一周在三次以上的。 ⑤无论在何时何地去网吧、电子游戏厅一次的。 ⑥私自携带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7.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给以家长(监护人)带回家教育或劝其转学。 ①一个学期出现3次警告或2次严重警告的。 ②对个别违纪学生,若屡教不改的。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细则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 (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

教育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思想品德等五方面.doc

教育部: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思想品德等 五方面__ 中新网12月16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意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答记者问全文: 问1:国务院文件印发后,社会各界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近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并要求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该评价工作从2002年开始,目前所有省份均已开展,但还存在评价要求各地不一、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次改革重在进一步规范,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意义重大。首先,将促进学生认识自我、

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在社团活动中培养兴趣,在社会实践中经受锻炼,全面提升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素质。其次,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 问2:《意见》政策性、专业性很强,请介绍一下研制过程? 答: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是新世纪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究、谋划与高中新课改同时起步,至今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在这期间,研制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了相关国际比较研究,对各地中小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有关重大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问题,组织开展了全面论证。二是规划纲要颁布后,即组织思想品德、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的教育教学专家,教育评价专家、心理专家,高中校长、教师等,参与文件的研究起草。三是召开十多次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书面向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征求了意见,反复修改,十几易其稿。国务院实施意见以及两省市试点方案发布后,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了有关要求。 问3: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应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答:《意见》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二是指导性原则,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三是客观性原则,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

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答案最新完整版

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答案最新完整版 2017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络大赛答案摘录一、判断题 1、只有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才是公民。 2、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3、从法律上来说,“未成年人”与“儿童”都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 4、在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大人应当优先救护小学生 5、强迫儿童乞讨,是一种犯罪行为。 6、小明的听力有些障碍,学校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招收他。 7、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 8、父母可以为未成年订立婚约,但是不得强迫未成年人结婚。 9、离婚是大人之间的事情,没有必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10、孩子犯错了,大人有权利打他,因为是为了教育孩子。 11、未成年人年龄还小,不享有隐私权。 12、在公共场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有效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陌生人。 13、小明上小学四年级,他学习成绩不太好,还经常违反纪律,家长认为他上学也不会有出息,还不如早跟着父母做生意。父母的想法是正确的。 14、小明的父母要到外地打工,把小明委托给叔叔监护,这时叔叔就是小明的监护人了。 15、我们到法院打官司时,只能委托一名律师作为代理人。 16、小明是河南人,他跟着父母来北京打工,小明可以在北京的学校上学。 17、学校在使用学生照片时无需征得学生或家长的同意。 18、小明上小学五年级由教育部主办,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协调,教育

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以下简称“普法网”)承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络大赛”(以下简称“知识大赛”)已于2017年5月25日正式拉开序幕。大赛的参与对象分为小学组、初级中学组和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组。知识大赛分为学习、测试、竞赛三个环节。 知识大赛模式更为丰富,加入了学习、测评、模拟考试等环节。为了更加方便各年龄段学生理解并掌握应具备的法治知识,本届知识大赛还针对不同学段的学生,提供了四组在线学习内容——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和高中组(含职业高中)。再次,除充分调动学校组织学生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以外,为发挥家长作用,将学校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鼓励家长与学生一起学习法治知识,本届知识大赛专门为教师、学生与家长提供了系统的法治教育学习计划。参赛学生可以通过登录普法网或“眠眠学法”APP(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APP)参与本次大赛。在手机端参赛平台(“眠眠学法”APP)上,参赛人员可通过平台上提供的“学习进度记录”功能,随时查看个人的学习情况与进度,根据自身法治知识学习的情况得到合理化的学习建议。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法治教育部门也可以通过管理平台监督参赛情况,实时查阅全国在线学习、考试的学生人数等数据,激发参赛的热情。本届大赛考试通道于2017年5月25日开放,持续到2017年11月30日关闭,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并预祝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 ,他学习成绩不好,还经常违反纪律,老师认为他影响了全班的学习成绩,可以让其退学。 19、教育部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各地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20、父母应当制止未成年人吸烟,但是可以让未成年人喝酒。 21、如果酒类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Word版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为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文化,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对违纪学生处罚分为以下六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开除学籍。 二、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1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1周或累计旷课4次以上者。 3、一学期经科任教师反映4次以上不交作业者。 4、一学期上课违反课堂纪律,不接受批评教育2次以上者。 5、一学期仪容仪表不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4次以上者。 6、一学期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4次以上者。 7、一学期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活动者。 8、一学期有在校期间未经允许到校外商店购买物品者。 9、在校园内吸烟、嚼槟榔者。 10、擅自带手机进校园者。 11、男女生非正常交往过密且不听劝阻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教育工作或打击报复从事学校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2、结交不良人员,屡教不改者。 3、侮辱诽谤他人,不听劝阻者。 4、爬围墙,故意损坏学校公物者。 5、未经教师同意,擅自离校者。 6、参加考试违纪者。 7、不遵守纪律,不接受学校工作人员教育,态度恶劣者。 8、有偷窃行为者。 9、累计2次警告处分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长期拒不完成作业者。 2、参与校内打架者。 3、在校期间喝酒者。 4、与校外人员搭讪,且校外人员到校对教师或学生人身安全进行威胁者。 5、累计2次学校严重警告处分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污辱教师或同学人格,造成较坏影响者。 2、聚众斗殴者。 3、传播不健康信息者。 4、在社会上发生有损学校名誉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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