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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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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置------------------------------------------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

8.施工铭牌设置---------------------------------------10

9.防护性棚架设置-------------------------------------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 噪声控制-----------------------------------------19

17. 扬尘控制----------------------------------------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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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1. 总则

1.1.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和社会良好环境,按照“文明、环保、便民”的原则,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对建(构)筑物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涂刷、清洗和拆除施工活动,以及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管线、水利和港口码头等实施新建、改建、维修和养护等施工活动,应当执行本标准。

1.3.本标准涉及的卫生防疫、食堂卫生等许可,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涉及安全的防护性构架、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设施的搭设、安装及其用材,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1.4.本标准实行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差别化管理,重点区域范围由市建设交通委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1.5.市建设交通委定期公布目录,淘汰不符合文明施工标准的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鼓励企业结合文明施工要求,对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实施改造和创新,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1.6.施工现场内外文字书写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1.7.因故中止施工的工地应依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与定义

2.1.修缮工程。指对建(构)筑物内外实施维修、装修和装饰。

2.2.涂刷工程。指采用涂料、油漆等液态性建材对建(构)筑物外表面实施涂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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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道路交通工程。指市区道路(含人行道)、城郊公路、省际公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梁、高架轻轨、轻轨地铁、铁路等工程。

2.4.清洗工程。指采用清洗液体对建(构)筑物外表面尘埃、污染物实施冲刷清洗。

2.5.园林绿化工程。指公园、绿地、林园建设,以及花卉造景、道路隔离带绿化种植、行道树种植及修剪。

2.6.管线工程。指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煤气管、天然气管、输油管、电缆管、光缆管、电信管、电讯管等的排管,以及架空线架设和架空线落地施工。

2.7.水利工程。指江、河、海堤的建筑、加固或加高,防汛水闸建筑、加固或维修,水利枢纽工程。

2.8.警示漆。指提示注意通行安全的标色,标色分两种:一是红色漆与白色漆作匀称间隔涂刷的标色,二是黑色漆与黄色漆作匀称间隔涂刷的标色。

2.9.密目式安全网。指符合GB 5725—2009标准规定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立网。

2.10.“五牌一图”。五牌即:安全警示牌、治安消防须知牌(人员控制、治安规定、消防要求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文明施工纪律牌、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牌。一图即: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场容布局、网格责任划分,要彩色标明)。

2.11.单位名称。指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单位全称。

2.12.联系电话。指直线电话和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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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ZFC覆罩法施工。指采用降噪防尘(JZFC)可移动式作业室覆罩在作业面上,在其室内进行路面破损或开挖等施工作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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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钢板覆平法施工。指为保持道路通畅,在工程未完工时,用钢板临时覆盖路面,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钢板与路面的不安全落差的施工方法。有效措施包括选用钢板嵌入地面、现场制作沥青平缓斜坡、现场拼装可再利用的预制坡架(坡长均应≥0.3米)。

2.15.夜间施工。指在晚22:00时至次晨6:00时期间内的施工活动。

2.16.高考中考期间。指国家公布的高考、中考考试日期前5天和考试日的总和天数。

2.17.高空掷抛。指在离地≥2米的高度向下掷抛物品垃圾。

2.18.低音机械作业。指在10米半径立体空间内,机械运作和施工作业混合声响测试值≤60分贝的作业。

2.19.强腐蚀性清洗液。指硝或酸化学成分含量占清洗液体总容量≥3%的清洗液。

2.20.危险废物。: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21.噪声敏感建筑物。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 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

3.1.凡施工工期>30天的建设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设置围挡并实行封闭。

3.2.围挡应采用金属板材、砖墙等耐火性硬质材料。一般区域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高度应≥2米,重点区域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高度应≥2.5米。

3.3.采用金属板材作围挡的,应设置可移动式或固定式基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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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基座底宽应≥0.6米,上宽≥0.3米,高≥0.5米。采用砖墙作围挡的,墙体厚度应≥0.24米,严禁使用粘土砖砌筑(旧砖利用除外),其墙柱和基础砌筑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砌筑砖墙或砖砌裙基以及表面抹平粉刷,应使用商品预拌砂浆。

3.4.围挡设置应挺直、整齐划一、清洁美观和无破损,外观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围挡的稳固度,应满足抗12级以上大风。3.5.重点区域临街围挡应结合环境,宜选用仿古、园林造型、灯光、墙面绘画等点缀措施。

3.6.占用道路施工的围挡应在道路交叉路口视距5米范围内,设置具有挺直刚度的金属网板围挡,做到不遮挡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保证交通通行安全。5米视距的围挡范围内禁止堆放各类物品。

3.7.围挡距离住宅≤5米或施工作业点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15米的,应采取增高围挡或设置声屏障等降音措施,声屏障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

3.8.围挡外侧5米范围内应保持清洁。围挡内侧1米范围内禁止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禁止将围挡用作挡土墙或其他设施设备的支撑。

3.9.围挡外立面需设置广告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公益性广告设置面积应不超过围挡外立面总面积的20%,商业性广告设置面积应不超过围挡外立面总面积20%。

3.10.需在围挡外实施项目配套市政工程施工的,应在施工边界增加使用LL-98型施工路栏作连续封闭围护。

3.11.施工中确需扩大施工边界的,应经批准后,在扩大施工的边界事先搭设围挡封闭,再撤除原围挡封闭。工程未完工前严禁撤除围挡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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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重点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管线工程、半封闭城市道路工程,其施工现场边界应设置围挡并实行封闭。

4. 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

4.1.公路工程,非重点区域的水利工程、管线工程和半封闭城市道路工程,以及其他施工工期≤30天的占用道路工程,其施工边界应采用LL-98型施工路栏设置。禁止使用红白旗安全隔离绳或其它材料替代施工路栏。

4.2.使用LL-98型施工路栏应连续封闭围护,施工路栏之间紧扣牢固,整齐划一,并保持清洁、无破损。

4.3.在保持交通通行的城市道路上,需开启或提升窨井盖进行作业的,其作业区边界应采用LL-98型折叠式施工路栏设置。

4.4.LL-98型施工路栏设置应将底座槽钢的长边段面向施工作业区,施工路栏与施工区需要设置施工通道的,通道宽度应≥0.6米。

4.5.LL-98型施工路栏应横向印制施工单位名称,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与本单位名称不相符的施工路栏。

4.6.对建(构)筑物外表实施涂装刷新或清洗施工作业的,在作业区域边界,应使用LL-98型施工路栏作全封闭围护,各类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应放置在围护范围之内。

4.7.在道路施工未采用临时通行措施或工程未完工前严禁撤除施工路栏。

4.8.重点区域内,道路管线施工应实行“开挖一段、敷设一段、修复一段”的施工方法,严禁全线同时开挖作业。

5.脚手架设置

5.1.凡作业面≥2米高度的,应搭设和使用施工脚手架。

5.2.脚手架的立杆、顶撑、横楞、斜撑等各类杆件、扣件应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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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管材、金属扣件结合搭设,严禁使用毛竹搭设、或毛竹和金属杆件混合搭设。

5.3.金属脚手架杆件应采取防锈措施,表面应涂刷警示漆。符合国家标准的钛镍合金类脚手架金属杆件除外。

5.4.落地脚手架首排底笆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禁止以脚手架立杆替作围挡支撑。

5.5.重点区域内,脚手架面向道路、街道的一侧,其横楞凸出外立面的长度应≤0.2米,并确保外立面各横楞凸出长度相一致。

5.6.脚手架立杆搭设应避开人、车(含非机动车)通行的弄口、路口。在人行道上搭设的,应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5.7.作业层外挑型、提升式锚固型、悬挂型脚手架的最底层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禁止铺设漏尘板材。

5.8.框架式结构高层建筑各层面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栏,以及高架交通、桥梁工程桥板面施工的临边防护栏,应使用金属杆件搭设,禁止使用竹、木等其他材料搭设。

5.9.施工单位应对脚手架表面油漆进行检查、维护和涂刷,重点区域应每季度一次、一般区域应每半年一次。

6. 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

6.1.凡按规定应搭设的各类脚手架或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构架的,其外立面应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密目式安全网或不透尘网布,其质量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6.2.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作封闭的,应做到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其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1.5米。

6.3.使用不透尘网布的,施工单位应结合脚手架的支撑体系,对立面抗拉强度、风载等进行论证验算,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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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框架式结构高层建筑各层面外露性临边安全围护构架的外侧,应使用绿色安全密目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实施包裹。6.5.高架交通、桥梁工程的盖梁及桥板作业面临边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架外侧,应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实施包裹。

6.6.重点区域内应搭设脚手架的,脚手架离地高度<30米的外围,应使用浅绿色不透尘网布。其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6.7.施工单位负责对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或浅绿色不透尘网布进行检查、清洗和维修,重点区域应每月一次、一般区域应每季度一次,保持其整洁、无破损、无掉角。

6.8.严禁使用彩条布作为施工工程外立面围网。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

7.1.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或异地安置的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出入门,并应采用平移或向内开启式方式。施工工地应设置≥2个出入门。

7.2.出入门应采用金属板材和金属型材制作,并符合强度要求。

7.3.出入门与围挡结合处应砌筑≥0.4米×0.4米的门墩,其高度应高出围挡≥0.2米,并与围挡紧密连接。门墩应使用商品预拌砂浆进行砌筑和粉刷。

7.4.出入门总宽度应≥5米(房屋修缮工程出入门总宽度宜≥2.5米),总高度应小于围挡高度0.2米,其上边沿应和围挡顶部保持平齐。

7.5.出入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并应满足防雨、保温、照明、通讯和人均4平方米等要求。

7.6.重点区域出入门内侧门卫室房顶上部应增设视频监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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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出入门前或内侧需要设置旗杆的,应设置≥3根并为奇数的防锈蚀性金属旗杆。居中的旗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专用旗杆,并应高于其他旗杆0.5米。旗杆基础设置应结实、坚固,并应设置旗杆防护设施。

7.8.出入门内侧应规范设置“五牌一图”。各图牌内径尺寸为高1.2米、宽0.8米,外径下沿离地高度0.8米。

7.9.图牌框架及其支撑立柱均应采用防锈蚀性强的金属材料制作,并确保图牌安置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图牌应连续性排列。7.10.出入门应保持清洁、无锈痕、无破损和开启无障碍,其外侧应当书写施工单位名称,并可同时绘画企业标识或标志。8. 施工铭牌设置

8.1.应设置围挡的工地,在其出入门一侧的围挡外,横向距离门墩1米、离地0.5米应设置外径高1.2米×宽1.8米的施工铭牌,其边宽均为0.03米。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8.2.铭牌的内容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工程监督单位名称、监督单位投诉电话。

8.3.设置LL-98型施工路栏的工地,应在各施工路段的两端设置可移动式施工铭牌,其底部搁置高度为离地0.5米,版面搁置斜角均为60度,铭牌搁置架应使用金属杆件制作,确保稳固,满足施工铭牌搁置时整体抗风力应达到7级以上。

8.4.道路管线综合工程施工铭牌外径尺寸宽1.8米、高1米,管线单项及抢修工程施工铭牌外径尺寸宽1.1米、高0.7米,其边宽均为0.03米。施工铭牌底色应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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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

8.5.设置LL-98型施工路栏的工地,其铭牌的内容应注明:工程名称、掘路计划编号、掘路执照编号、施工路名及路段、开竣工日期、作业时间、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抢修工程铭牌的内容应注明:抢修工程名称、施工路名及路段、抢修日期、施工单位名称、工程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9.防护性棚架设置

9.1.施工立面紧邻街坊、人行通道或车行通道,以及脚手架需要占用人行或车行通道的,应当设置防护棚架,其搭设选用材料应按照本标准脚手架搭设要求执行。防护棚架的立杆选址严禁妨碍人、车通行。

9.2.防护棚架的棚顶离地高度应≥3米,棚顶应设置二层,棚顶间隔高度≥0.8米。首层棚顶上部应选用不漏尘、符合抗冲击强度的板材予以全覆盖,确保无坠落粉尘和杂物。

9.3.因施工场地因素,施工塔机平衡臂旋转半径直接悬于工地邻近街坊、人行道路上空的,应设置棚顶为三层的防护棚架。棚顶间隔高度≥1米,首层棚顶上部应选用不漏尘、符合抗冲击强度的板材予以全覆盖,确保无坠落粉尘和杂物。

9.4.防护棚架的两端口及沿边口,应选用耐腐蚀的板材予以全封闭,板材高度应超过顶层防护棚架平面≥0.7米,板材封闭应安置牢固,并涂刷保护材料,其外露板面宜涂刷警示漆。

9.5.工地建筑物紧邻高压线安全距离,或者施工塔机起重臂旋转半径距离超越高压线的,应按规定搭设高压线防护架,防护架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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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使用金属杆件。

9.6.确因施工场地面积因素,塔机起重臂无法避开超越围挡,或者现场两台及以上各塔机起重臂在旋转半径内会形成相互碰撞的,施工单位除应实施机械限位控制外,宜对该塔机安装具有远程监控功能的智能化防碰撞自控装置。

9.7.防护架的搭设需要局部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应在防护架离地2米及以下立杆部分用板材作全封闭,其外露板面应确保挺直、平整、光滑,并涂刷警示漆。

9.8.距离各类施工脚手架≥1米的人行通道上方,或在塔机平衡臂、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以内的人行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架。

9.9.重点区域内,在人行通道上搭设防护棚架的,棚架内的顶部及两侧立杆间,应选用板材作全封闭,确保板面挺直、平整、光滑,同时应在板材上涂刷警示漆。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

10.1.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妥相关审批手续,按规范设置临时通行道路。施工工期应严格遵守许可规定,严禁擅自占路、超越许可规定工期施工。

10.2.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并对车辆和行人出入通行有影响的,应按规定设置临时通行道路。

10.3.占用人行道施工的,在邻近商业、企业、办公楼或居民住宅等出入门的一侧,应搭设有临边安全围护的坚固、平整、连续的人行便道,并保障行人安全通行。

10.4.在城市道路上开挖沟坑或管线沟槽,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当实施钢板覆平法施工。

10.5.沟槽(坑)开挖宽度≥0.8米以上的,覆盖钢板下端应釆用—12 —

金属型材作支撑加固。支撑加固方案应经过安全性论证,并应报建设单位认可。

10.6.覆盖道路的钢板厚度应≥0.03米。钢板及选用的金属坡架,其各沿边应实施打磨处理,确保无锐角和毛刺,确保人员和车辆通行安全。

10.7.需提升道路上各类管线窨井盖,或铲刨路面形成窨井盖凸出路面≥0.02米的,施工单位应即时在突出的窨井盖周边铺设宽度≥0.5米的沥青砼斜坡,并确保路面通行基本平稳。

10.8.禁止在人行道上堆放施工用设备、工具或材料。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

11.1.占路施工工程,应按规定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点或路段的交叉路口,设置车辆禁行或限速标志、车辆导流标志、行人导流标志。警示标志应在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醒目处设置。

11.2.在每个占路施工路段两端的围挡或施工路栏端点上,施工单位应安置夜间通行警示灯和具有夜间反光功能的警示设施。使用LL-98型施工路栏的,应在通行道路一侧增设警示灯,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11.3.占路搭设防护棚架、防护架或脚手架的,施工单位应在其搭设物的两端,以及行人和车辆通道醒目处安置或敷贴通行、防火警示标志。

11.4.施工使用的各类交通标志及其设置,应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相关法规或规定,并保持稳固,确保抗风力达到7级以上。11.5.施工单位应每天对各类标志和设施进行检查、清洁和维护。

11.6.重点区域占用道路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昼夜连续进行现场值班巡逻。在交通繁忙路口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派人或委托交通协管人员协助交通指挥,引导行人或车辆安全通行,确保路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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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畅通。

11.7.占路施工工程,施工单位间实施上下道工序施工更替的,上道工序完工的施工单位,禁止在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接替更换前,提前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警示标志。

11.8.占路施工工程,在施工现场未实施交付验收,投入使用前,禁止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禁止撤除施工铭牌和各类标志。12.办公(生活)区设置

12.1.搭建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的,应使用砖墙房或定型轻钢材质活动房。临时用房应满足牢固、美观、保温、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屋顶材料禁止使用石棉瓦。搭设单层临时用房,其檐口高度应≥2.8米,搭设三层及以上活动房,应按规定报审。

12.2.安置办公(生活)区的,应设置办公室、会议室、医务室、居民投诉接待室、食堂(饭厅)、淋浴间、厕所等房室,并应设置饮水点、盥洗池、密闭式垃圾容器等生活用设施,办公(生活)区应保持清洁卫生。

12.3.工地内设置办公(生活)区的,应用围挡与施工作业区作明显分隔。

12.4.办公区应明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质量员、文明施工员等房室,在房室门框上应挂置名称标牌,标牌外径尺寸长0.3米、宽0.1米、厚0.015米,采用白底红字。

12.5.设置员工宿舍的,宿舍室内净高度应≥2.7米,人均居住面积应≥4平方米。宿舍内应安装电扇,并配置每人一张标准单人床、一个储物柜和其他生活需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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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宿舍内严禁设置通铺和使用各类电加热器。严禁在建筑物内地下室安排人员住宿、办公。严禁非本工地工作人员在施工工地内的宿舍住宿。

12.7.施工单位开设食堂的,应依法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或供应过期、变质食品。施工单位采用外卖供餐的,应经与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注明外送资格的单位签订合同后,实施餐饮服务。

12.8.食堂应设置隔油池,隔油池内径应≥长2米×宽0.6米×深0.8米,隔油池内应分隔成三仓,分隔壁厚度应≥0.1米,第一仓、第二仓的分隔壁底部向上0.3米处安装直径为0.1米的管道,第三仓外侧面底部向上0.3米处安装0.1米的管道,并与市政污水管道连接,隔油池盖板宜用钢板制作。

12.9.医务室应配备药箱、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防感冒药等常用药品。配备有医师资质的医务人员或经考核合格的急救人员,负责医疗服务和经常性开展卫生防疫、健康宣传教育。

12.10.淋浴室面积应至少满足4人同时淋浴和更衣的需求,地面应作防滑处理,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间应满足冷、热水供应,排水、照明、通风良好。更衣间应设置挂衣架、橱柜等,并使用防水电器。

12.11.厕所应安装节能型冲水设备,并保证水量供应。蹲位之间应设置高度≥1.2米隔墙。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1.5米。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定期喷洒药物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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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办公(生活)区设置厕所的,应同步设置符合专项标准的化粪池,厕所排污管道应连接化粪池,并按规定委托相关环卫单位定时清理化粪池。严禁将厕所冲洗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河道或土坑内。

12.13.重点区域内搭设生活区的,除执行上述生活设施标准外,员工宿舍应满足每人居住面积≥5平方米,并应配装空调设备,安排专职勤杂人员,负责对宿舍实施清扫保洁和后勤服务。13.施工区域设置

13.1.施工现场应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各类区域。各类建材应按规定设置标牌,实施分类堆放。建材堆放应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堆放高度应符合规定。

13.2.施工现场、加工区和生活区的道路及场地应作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采用混凝土铺设,并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要求。车辆通行道路以外的其它场地,可采用混凝土或铺砖等其他硬化方式。场内硬地坪应保持基本平整。凡各类场地未按规定实施硬化处理的,禁止进行施工。

13.3.重点区域内应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所有出入门内侧应设置车辆全自动冲洗设备和车辆冲洗排水槽。一般区域主要出入门内侧应设置车辆全自动冲洗设备和车辆冲洗排水槽,其它出入门可实施人工冲洗。

13.4.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道路管线工程实施一体化施工的,每日应做到工完场清。各类工程的生活垃圾应装入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禁止乱装乱倒。

13.5.应使用围挡的施工工地,其车辆和人员通行道路两侧、深基坑工程作业面沿边,应采用金属型材设置防护围栏,并涂刷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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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漆。

13.6.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点,吸烟点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

13.7.施工现场应设置饮水棚室,并配置密封式保温桶,保温桶应加盖加锁;饮水棚室和保温桶,应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日常清洁卫生。

13.8.高层作业区应设置封盖式便桶,其它道路交通的施工现场可选用封盖式便桶或移动厕所。设置封盖式便桶的,应搭设相应棚室。并做好封盖式便桶或移动厕所的保洁工作。

13.9.施工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撤出工程现场前应清运所有机械设备和各类物品、清除各类建筑(生活)垃圾和杂物、拆除办公(生活)用房和设施(租赁房屋除外)、撤除围挡或施工路栏等工作,并确保撤离场地的平整和清洁。

14.排水系统设置

14.1.办公(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保持疏通便利、排水畅通,确保场地无积水。

14.2.设置围挡的工地(修缮工程除外),应在出入门口内侧,离门口沿线≥0.3米处应设置横向型通长排水槽一条、长≥8米且平行间距≥4米的纵向型排水槽两条;排水槽应与工地内排水系统连接。车辆冲洗排水槽设置应符合宽≥0.3米、深≥0.3米,其表面应当用商品预拌砂浆抹平压光,槽口应加盖强承载力金属网板。

14.3.设置围挡的工地(修缮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管线工程、拆除工程除外),应设置具有三级沉淀功能的沉淀池,沉淀池底板应使用商品混凝土。沉淀池的外径尺寸应长≥5.5米、宽≥3米、深≥2.5米,上沿口应离地面高度≤0.5米,池壁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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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隔离壁厚度≥0.2米,底板厚度应≥0.2米。设置围挡的占路工地,其沉淀池设置的外径尺寸可适当减小,但应满足排水量需要。

14.4.沉淀池中,第一级污水进入池的容量应占总容量的30%,第二级沉淀过滤池的容量应占总容量的20%,第三级清水循环利用(或清水排放)池的容量应占总容量的50%。隔离壁上溢水口和第三级清水排放口的溢水线高度应取值于排水管槽中心线的相等高度(第二级或第三级使用水泵的除外),清水排放口设置排水管应与市政污水管相连接。

14.5.修缮工程、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作业面原建筑物排水系统和地下所有的排水系统管线,确保施工现场无积水。

14.6.重点区域内应设置沉淀池的工地,应安装循环利用动力装置,凡冲洗车辆、路面的用水,应循环使用沉淀池清水。一般区域工地参照执行。

14.7.重点区域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区域的低洼处开挖集水井,配置能满足排水量需要的排水泵。在拆除施工方案中,制定汛期及强降雨天气时工地内排水预案,并向所在区(县)拆房管理部门备案。

14.8.重点区域工程围挡内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一般区域工程围挡内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地、非占路其他工地,应设置≥2个沉淀池。

14.9.施工单位应落实人员,对管槽、窨井和沉淀池内的存积物进行清理,重点区域每10天一次、一般区域每月一次。严禁将泥浆或泥浆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

15.地下管线保护

15.1.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管线资料,采取科学有—18 —

效的手段,调查施工范围内及其周边地下管线分布状况、核准管位,并根据管线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制定相应有效的管线保护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15.2.施工单位在原有地下管线1米范围内实施施工作业的,禁止使用机械开挖。在重要管线或管线复杂地段施工的,应开挖样沟、样洞,派专人监护,并通知相关管线管理单位到现场确认。严禁未经勘察施工,严禁野蛮施工。

15.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损坏管线事故,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配合抢修工作。

15.4.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需要封堵、断截原地下管线的,应事先提请建设单位按规定办妥相关报批手续。禁止擅自封堵、断截原地下管线。

16.噪声控制

16.1.未经审批或备案的,各施工工地禁止夜间施工。重点区域内,除抢修抢险施工、关系安全质量的深基坑开挖施工、不能中断的混凝土浇捣等特殊工序施工、避免白天交通影响而实施的管线施工的特殊工地外,严禁夜间施工。特殊工地夜间施工,应同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6.2.高考、中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距离居民住宅和考场≤100米的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主动避免在此期间实施桩基、基坑开挖和连续浇捣混凝土施工,并应遵守停止施工规定。

16.3.实施拆除作业和建材、设备、工具、模具传运堆放作业的,应使用机械吊运或人工传运方式,禁止高空掷抛,禁止重摔重放。

16.4.获准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施工铭牌中的告示栏内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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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并书面告知施工所在地居委会。夜间施工严禁进行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产生高噪声的作业,对确需使用易产生噪声的机具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16.5.重点区域实施工程桩施工的,禁止使用汽锤、油锤打入桩工艺,应采用低音性压桩或钻孔灌注桩的工艺施工。

16.6.重点区域拆除建(构)筑物的,破损混凝土构件、基坑混凝土支撑,禁止使用夯锤、气压镐头机械,禁止采用爆破拆除,应采用低低音机械设备和工艺实施拆除或切割等作业。

16.7.重点区域内,在施工现场或加工作业区禁止进行钢筋扳直、切割、成型钢筋构件加工作业,禁止进行钢(木、竹)模板加工和整修作业,应采用后方基地预制成型钢筋构件和预制成型模板实施现场直接装配。

16.8.重点区域内,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或设备。获准夜间施工的,施工过程中应对机械或设备增设有效的降噪措施。

16.9.重点区域实施道路养护或道路管线施工的,在破损、挖掘硬质路面作业时,应使用JZFC覆罩法施工。各类路面破损装置应置于移动作业室内操作,路面破损动力机械应采取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

17.扬尘控制

17.1.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或物料实施堆放、装卸、运输的,应采取遮盖、封闭等防扬尘措施。现场使用的水泥筒仓、砂浆干粉筒仓在材料进、出环节应采取有效扬尘控制措施。

17.2.实施拆除建(构)筑物施工或者清除拆除物作业、在养护道路刨铲破旧路面作业的,应对作业面采用电力气高压喷射水雾方式实施喷雾,或者用人工洒水方式实施洒水。风力≥5级时,应停止室外建(构)筑物拆除和清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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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高现场管理水平,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建设部、北京市建委有关文件,结合公司得实际情况,修订补充《北京矿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标准。对于本标准未涵盖得内容,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规定执行。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建得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得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各地分公司可根据当地标准,做相应调整。 1、3 本标准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 《北京市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与管理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第二章一般规定 2、1现场布置 1.根据施工现场得情况,以及甲方划定得用地范围,做好平面布置图,合理设计与布置临时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机械设备、料场、生产、办公、生活所需房屋及设施。 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应按附图标准设置大门、门垛、围墙、场内道路等设施。 4、办公区、生活区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其中生活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场外单独设置。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内侧路边显要位置设置二图六板及工程标识牌。 6、施工现场办公区显著位置布置二面旗帜与旗杆,分别为国旗、矿建公司旗。 7、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可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使用砌块砌筑得围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墙垛,并确保围挡无破损,使用金属定型材料得围挡应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保持不变形、无破损、无锈蚀。施工现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土,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厕所等。 8、施工现场临时搭建得建筑物,施工现场使用得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电设施应全部拆除。 9、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得场地与集中堆放得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10、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2、2施工现场企业形象视觉识别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门口宽度不小于5、5米、 2、大门为型钢制作方柱门架,平面尺寸不少于600*600mm高度不得低于4米,门垛立面喷涂白底浅蓝色字体,四边刷80mm宽浅蓝色边框,距地面处120mm,字体为标准文体,书写“创精品工程、树矿建形象”。 3、大门采用双扇型钢龙骨钢板门,刷浅蓝色漆,书写标准文体白色“北京矿建”大字、字体尺寸宽*高550*750mm、 4、图样见附图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
(一)工地大门及围墙 1、工地大门:采用砖砌体做门柱,截面尺寸为 1.0×1.0m,大门净宽 6.0m,高 6.5m,门楣高 1.5m,净高 5.0m,门柱从地面起 2.0m 为蓝色, 门楣为蓝色,其余部位为白色。门楣从左至右标上标上企业标志,用宋 体字标上企业名称。字体高度 1.1m,上下左右居中。在右大门上开一个 900mm(宽)×1800mm(高)的小门,以方便施工人员进出。大门中部 布置 1.0m 高铁,刷涂成蓝色。大门右侧围墙均匀布置“五牌一图”,左 侧围墙布置企业简介,大小为 900mm(宽)×1400mm(高),牌间间距 200mm。
工地大门

2、围挡:围墙采用砖砌体(18 墙),高度 2.0m,每间隔 6.0m 设置 一道 370×370mm 砖柱。墙体颜色为白色,上端 0.2m、下端 0.3m 为 蓝色,墙体中部用蓝色隶书字体标上企业名称。
大门正立面图
(二)安全通道 1、在进入建筑物入口处,或建筑物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
道处均需设置安全通道。 2、安全通道防护采用Ф48 钢管搭设,长度为 3000~6000mm(根
据建筑物高度确定危险半径),宽度 4000mm,高度为 3800mm。 3、通道采用双层防护,两层之间间距无为 800mm,顶层满铺脚
手板,下层铺设 50×100@350 木坊,上订 18mm 厚木胶合板。 4、安全通道防护棚顶层设置防护栏杆,高度 1200mm,两道水平
杆,栏杆间距为 400mm 红白相间警示油漆,并满挂密目网。 5、安全通道防护棚两侧应设置斜撑,并满挂密目网,所有水平杆
控制伸出立杆外侧 100mm。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置------------------------------------------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 8.施工铭牌设置---------------------------------------10 9.防护性棚架设置-------------------------------------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 噪声控制-----------------------------------------19 17. 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2 —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20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

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建设管理输变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1功能区域基本要求 1.1.1.1主出入口大门 1、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大门采用有门柱式的双开大门,规格:门宽≥6000mm,高度≥2500mm,门扇等分,其中一扇设1600mm×800mm人行小门。 2、材质:大门采用金属角钢做框,做除锈处理,双面包镀锌铁皮。 3、门柱截面积建议采用800mm×800mm,高度3200mm,其中柱帽高200mm。 4、大门图案及文字要求: (1)颜色:大门底色采用灰色;字体采用白色;LOGO采用红色。 (2)文字组合及其它:字高为500mm,LOGO尺寸为600mm×600mm,二者底端对齐,线下字样字高为200mm,整体文字组合在大门居中布置。 1.1.1.2次出入口大门 1、次出入口大门包括施工区次出入口大门和生活区、办公区大门。 2、大门的尺寸、形式需满足现场使用功能和当地政府要求,且美观、大方,在此不作统一规定。 3、在场地规划阶段,施工单位须将次出入口大门的样式图纸呈报项目部,审批

合格后方可制作安装。 1.1.1.3现场围挡 1、工程施工现场周边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石棉瓦、安全网等,具体形式和尺寸须满足当地政府要求和营销需求。 3、施工作业区与现场道路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定制隔离网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并外挂密目网,高度均不低于 1.5m。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入口处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材料堆放区周围使用金属围挡,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挂网与周围隔离,高度1.2m~1.5m,并加标识注明。 5、各标段之间的隔离建议采用硬性隔离(彩钢板、砖墙等形式)进行分离,标段楼栋作业区隔离建议采用钢管架外挂密目网的方式,高度均不低于1.8m。 1.1.1.4门卫室 1、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办法及门卫岗位制度”。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访客借用安全帽记录)、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1. 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市容和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211号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以及道路排水、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城市高架桥、过街通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市政工程和配套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迁改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合理规划,分开设置。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编制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内容。 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文明施工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文明施工的相关责任,并为前述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当有效协调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渣土处置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 建设单位应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合同 中予以明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

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策划

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策划 1首开工点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要求: 1.1、首开工点确定:经项目研究初步确定首开工点为金钟枢纽及金钟服务区临建部分;总体要求是简约大方、整洁安全、形象突出、满足中铁开投公司标准及中铁二局视觉化标准要求。根据《中铁开投威围高速公路项目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定稿)》标准,拟采取下建设标准: 1.2.1施工便道一般规定: (1)施工便道建设满足施工需要,按照公司施工策划要求,尽量结合地方道路规划及施工现场实进行专项设计,尽可能提前实施,完工后尽量留地方使用。新建便道应尽量不占用农田、少开挖山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2)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和桥梁。避免与既有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避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3)施工便道应结合施工平面布置,满足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进场的要求。(4)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引入线,主干线尽可能靠近合同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施工现场为原则,并考虑与相邻合同段施工便道的衔接。(5)施工便道应进行调查、检算,对不满足荷载要求的便桥进行加固处理,保证车辆通行安全。 1.2.2施工便道建设标准: (1)根据地形条件,确定便道、便桥平纵线形及横断面宽度。 ①便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原则上每200 m范

围内应设置一个长度不小于20m、路面宽度不小于8m的错车道。 ②弯道:便道弯道最小转弯半径30m,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外侧适当设超高;施工便道纵坡:线路纵坡一般情况下不大于8%,特殊地段坡度不大于10%;施工便道横坡:路面横坡2%;便道在急弯、陡坡处应视地形情况适当加宽,并进行硬化处理,在适当位置设置醒目的警示反光标志,防撞墩,防撞墩尺寸:1m(长)×1.3m(高)×40cm(宽)(埋入地面深度50cm附图4-7);防撞墩材质:采用素C20砼浇注;凝固后,涂刷2mm厚面层,面层采用荧光漆涂料,面层凝结后,再涂刷反光漆,按斜向1:0.5施作,黄色、黑色相间,12cm一道。弯道急时防撞墩间距1.2m,弯道缓时防撞墩间距5m。 (2)便道路面最低标准应采用泥结碎石或级配碎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便道路面可采用隧道洞渣或矿渣铺筑。项目经理部、特大桥、隧道洞口、拌和站、钢筋加工厂(场)、预制场等大型作业区进出便道200m范围路面宜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C20混凝土硬化。 (3)便道两侧设置排水系统,在汇水面积较大的低凹处设置涵洞,以满足排水泄洪要求。 1.2.3施工便道其他要求 (1)便道便桥的养护应组织专门的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施工现场是企业的形象、信誉的窗口,是经济效益的源泉,是企业施展本领的“主战场”。为加强温福指挥部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各级领导和施工人员的行为,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井然有序的施工秩序,搞好文明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1.2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管理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思想、方法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静态的合理组合和动态的优化组合,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和激励等管理职能,保证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达到预定目标的一系列行为过程。 1.3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保证现场的各项施工生产活动能高效、有秩的进行,实现预定的目标,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1.4 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重大的企业行为。因此必须抓好现场整个管理过程的组织工作。 1.4.1 加强领导,落实保证体系,明确各级责任。 1.4.2 制订各类现场管理制度和标准。 1.4.3 纳入经济责任制,建立起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 2 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2.1 现场围档

2.1.1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空心砖或彩钢板,不得采用条布,竹笆。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墙面刷白美化。 2.1.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它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高度不低于2.5m,其它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2.2 封闭管理 2.2.1在实行封闭管理的地段,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门卫值班室在进出大门一侧。 2.2.2门前应有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笆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2.2.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2.3 施工场地 2.3.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它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3.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2.3.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2.3.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2.3.5在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吸烟。 2.3.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工地有以项目负责人为负责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文明施工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有经批准的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一、封闭施工 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2米,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 现场设有进出大门,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 二、现场图牌标语 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三、施工场地 工地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处理。场内平整干净,沟地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 四、暂设工程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隔设置。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净空高度不低于2.5米,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 五、材料堆放 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表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 六、工完场清 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天。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预拌混凝土的使用 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不得在现场设混凝土搅拌站。 八、分工标志 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现场管里人员和工人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专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应佩戴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施工区域应派人配章值班。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定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 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一)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三)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及保障措施,并对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四)依法管理工程项目,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五)招标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此费用不作投标报价,具体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另行发文),并确保此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六)委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七)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方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实施监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一)根据业主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 (三)监督施工项目部自身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严格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监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安全工程师。 (五)对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六)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如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等)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七)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八)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一、施工围蔽 (一)围墙。 1.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应采用围墙封闭。 2.统一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高度2米并压顶。 3.应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之间距离不宜超过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安全、可靠。 4.外墙面应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鼓励建设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绿化外墙。5.利用墙面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围板。 1.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宜采用围板封闭。2.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高度1.8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3.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 4.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围板的颜色应一致。 5.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应设置成品铸铁或钢制防撞杆,按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三)密扣式钢围栏(铁马)。 工期在15日以下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宜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 二、工地出入大门 (一)工地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应低于2米,宽度不宜少于5米。 (二)大门使用材料与围墙、围档等相适应,大门上应有企业标识。 三、场地管理 (一)施工现场应当采用以下硬底化措施。 1.施工现场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仓库地面等区域,应当浇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C15的混凝土进行硬底化。 2.施工现场内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仓库)统一采用整体装配式活动房或砖砌房屋。 现场使用的整体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砖砌临设统一采用砖墙、锌铁瓦盖,墙内外面批荡刷白,屋盖应采取防台风加固措施。 (三)施工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宜少于3.5米,外侧应设置排水沟。 (四)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挠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驶离工地的机动车辆应当在驶出前冲洗干净。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 术标准

附件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依据《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要求,在《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与卫生)》和《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技术规程》基础上,对相关文明施工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提升,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章围墙(围挡) 第二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 2.5m,围墙(围挡)设置应安全可靠。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m,彩钢厚度不低于0.4mm。立柱应有足够的刚度,采用镀锌方管,尺寸不小于80X80X mm,壁厚不低于1mm厚,间隔不大于4m。围挡下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20mm的挡浆带,挡浆带材质能够为砖砌,也能够用路沿石,迎浆面应采用砂浆抹面封闭,防止场内泥浆污染城市道路。 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工地围墙(围挡)以浅灰色为基调色,应和周边建筑、城市道路等风格相统一。工地围墙(围挡)外侧设置的公益广告或工程信息公示栏应制定整体设计方案,宜间隔设置,做到整体布局协调、整洁美观。 第三章出入口设置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用防锈铁门或电动门,大门两侧设立柱,大门应做到美观、整洁。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一般不低于20m,混凝土路面厚度≥200mm,强度等级≥C30,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80mm。 第四条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公示标牌,包括施工平面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需外运的,还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理公示牌”。图牌规格为1400×900mm,悬挂高度为底边距地面1.1~1.6m。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附图丰富)

目录 电梯井安全门(A型) (3) 电梯井安全门(B型) (4) 基坑临边防护栏(A型) (5) 基坑临边防护栏(B型) (7) 基坑临边防护栏(C型) (9) 楼梯扶手栏杆 (11) 地沟盖板(B型) (14) 地沟盖板(B型) (15) 楼层盖板 (16) 安全通道 (17) 卸料钢平台 (18) 灯架(A型) (19) 灯架(B型) (21) 塔吊过道 (22) 梯笼 (23) 移动登高平台 (25) 人字梯 (27) 简易基坑登高梯 (28) 脚手登高梯 (30) 电箱防护棚 (31) 木工圆锯 (33)

电焊机防雨车 (34) 砂轮机防护罩 (35) 危险品仓库 (36) 移动式消防架 (37) 气瓶推车 (38) 进出车辆冲洗设施 (39) 防尘洒水车 (40) 二级沉淀池 (41) 隔音棚 (42) 垃圾箱 ........................................................................... 错误!未定义书签。节电控制电箱(A型). (44) 节电控制电箱(B 型) (45) 节电控制电箱(C 型) (46) 节电控制电箱(D 型) (47)

电梯井安全门(A 型) 说明: 【适用范围】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是建筑施工现场预防人生伤害必备的保护设施,它涉及到高层建筑、多层建筑、综合性工业厂房等建筑施工工地。 【结构、型号】 A 型门式电梯井安全门全部由钢结构组成,适用于门洞宽度(900-1200)的电梯井。 【制作特点】 钢材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制作严格按图施工,尺寸正确,电焊接点牢固,达到安全防护 之目的,喷漆均匀,安全门安装离地200mm 。 【产品特点】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结构简洁,安装、使用方便、感观大方,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安全 生产保证体系要求。 【安装要求】 铰链固定要求横平竖直,标高准确,铰链固定用膨胀螺栓,要求拧紧;安全门的安装离地200mm 。 【颜色要求】 电梯安全门采用黄色,门下部档脚板采用 (适用于900-1200以内宽度) 铰链 钢管Φ15 角铁 50 圆钢Φ12 钢板100×100×5 膨胀螺栓 5020 钢板1.5mm 钢板网3mm 钢板网3mm 钢板1.5mm 以20×3扁钢作为压条 350 800 1800 350 200 400 400 800 1200

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

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 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工地卫生制度,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工地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围护设施,其高度不低于2M,外墙面整洁,封闭严密、完整,粉刷涂白,书写整齐,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和禁令标志。 施工现场内醒目处设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并据此安排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不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工程效果图,并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场内道路应畅通无阻,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整个施工现场做到无积水和坑洼。 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讯、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的污水不能外溢,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和垃圾清运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 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建起工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做到有组织的排污,并应及时消毒除蛆。并要与食堂和临时住棚隔开一段相应的距离。 为解决施工现场便溺问题,拟每二层设男便桶二只,女便桶一只,并应专人每天给予清扫,所有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 工地应备置适量的劳保用品和防病杀菌药品。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冬季注意保温。 项目管理部在同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要求,严重野蛮施工,施工过程做到落手清。对施工区域、危险区域及主要场内道路,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夜间施工、楼梯及施工阴暗处,并采取警戒措施。 组织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赌力和赌食等。 协调各工种、各分包单位的关系,做好相互配合工作,在工序交接过程中,后道工序必须对前道工序做好成品保护,严禁在成品上乱涂乱划。 工地挑架上系好绿色密目立网围护。 加强工地综合治理,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设专职门卫和门卫值班制度,所有外来员工应有劳务证、务工证、暂住证。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第一节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临时设施 (一)临建设施基本要求 <1>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 <2>生活用、办公用临建设施采用工厂化的多层彩钢房,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生活区、办公区场地必须全部硬化或绿化。 <3>对临建设施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安全。 <4>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用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二)宿舍 <1>宿舍用暂设房材质采用标准二层或三层彩钢房,专业厂家定制,宿舍每层过道均应设置下水池与垃圾桶,以保持生活区卫生。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用

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在建工程不得兼作施工人员住宿场所,现场应设置集体宿舍,宿舍需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定期更换新的防火设备并与作业区隔离。 <3>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高于地面0.3m,人均居住面积不应小于2.5㎡。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m,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层,床头设有姓名卡。 <4>宿舍内设置封闭式餐具柜,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严禁乱扯乱挂。 <5>宿舍卫生制度、卫生值日表、宿舍负责人标牌上墙明示。 <6>宿舍室内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宿舍后墙不得搭建在围墙上。 <7>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子和明火烧煮食物。生活区宿舍照明用电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空调、电暖器、电风扇等应设专用配电线路,并配备合格的断路开关、漏电开关等电器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使用专用充电柜,且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生活区宿舍内严禁使用其它各类电加热器具。 <8>生活区设置盥洗室、淋浴室,按人数设置满足使用,寒冷季节应供应热水、暖气。淋浴室内须使用防潮防爆灯。 <9>施工现场设置医疗卫生室,配备急救器材及其它常用药品,应在流行病易发病季节及平时定期做卫生防病措施。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 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 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图文集

电梯井安全门(A 型) 说明: 【适用范围】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是建筑施工现场预防人生伤害必备的保护设施,它涉及到高层建筑、多层建筑、综合性工业厂房等建筑施工工地。 【结构、型号】 A 型门式电梯井安全门全部由钢结构组成,适用于门洞宽度(900-1200)的电梯井。 【制作特点】 钢材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制作严格按图施工,尺寸正确,电焊接点牢固,达到安全防护之目的,喷漆均匀,安全门安装离地200mm 。 【产品特点】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结构简洁,安装、使 用方便、感观大方,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 【安装要求】 铰链固定要求横平竖直,标高准确,铰链固定用膨胀螺栓,要求拧紧;安全门的安装离 地200mm 。 【颜色要求】 电梯安全门采用黄色,门下部档脚板采用黄、黑间隔,宽度为150 mm ,60度斜向布置。 (适用于900-1200以内宽度)

电梯井安全门(B 型) 说明: 【适用范围】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是建筑施工现场预防人生伤害必备的保护设施,它涉及到高层建筑、多层建筑、综合性工业厂房等建筑施工工地。 【结构、型号】 B 型门式电梯井安全门全部由钢结构组成,适用于门洞宽度(1200-1600)的电梯井。 【制作特点】 钢材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制作严格按图施工,尺寸正确,电焊接点牢固,达到安全防护之目的,喷漆均匀,安全门安装离地200mm 。 【产品特点】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结构简洁,安装、使 用方便、感观大方,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 【安装要求】 铰链固定要求横平竖直,标高准确,铰链固定用膨胀螺栓,要求拧紧;安全门的安装离 地200mm 。 【颜色要求】 电梯安全门采用黄色,门下部档脚板采用 黄、黑间隔,宽度为150mm ,60度斜向布置。 电梯安全门B型 (适用于1200-1600以内宽度)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标准。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施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二章施工现场围挡 第四条临街建筑施工现场的围挡墙应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围挡设置高度为2米,厚度不小于0.5毫米。围挡应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米,宽度不小于0.24米,墙体设置应牢固稳定。 第五条非临街建筑可使用砖砌围挡墙。砖砌围挡墙体高度为1.8米,厚度不小于0.24米,每3米砌筑墙垛;围挡墙须压顶,内外须用混合砂浆抹面、粉刷,砌筑水泥砂浆不低于M5;严禁砌筑空斗墙和使用粘土砌筑、抹面。 第六条围挡墙1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围挡墙外5米范围内保持清洁。严禁用围挡墙做挡土、挡水墙或做广告牌、机械设备等的支撑体。 第七条临街围挡墙须采用彩绘、灯箱等形式进行美化,并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亮化。美化、亮化应反映企业文化特点。 第八条施工现场须设置金属大门,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须使用电动门,门头处应设置企业标志。 第九条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施工标志牌、十项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施工标志牌规格为:高1.5米,宽1.8米,其它不小于1.2×0.8米,架体材质为不锈钢,直径不小于0.06米,各类标牌应设置牢固、美观,并进行亮化。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牌等各种标识牌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大门口处应设门卫室,并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章建筑物围挡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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