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安全工作职责
保卫科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维护好校园内师生、员
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秩序稳定。
2、在校长领导下、分管校长的直接指导下,充分发挥保卫科的职
能作用,做好校内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3、负责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好校内治安秩序,
维护好交通秩序。
4、对发生的消防、治安事件及时处理上报,并主动协助公安、消
防等部门进行调查。
5、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经常对师生和员工
进行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对校内安
全、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和消防安全隐
患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整改。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消防工作,确保重大活动中的人身
安全,财产安全。
7、负责校内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定期对校内消防器材和设施,
安全出口进行检查和维修。
8、负责保安人员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9、负责学校节假日的值班和保安人员的抽查,保障节假日校园财
产安全。
10、负责学校消防控制室检查、操作工作。
11、负责学前部幼儿早到校、晚离校上下车和外围安全保卫工作。
12、一旦发生事故和问题,追究当班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