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
〔201 〕第号
:
你(们)于年月日向我镇提出的
信访事项,属于本镇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镇依法已予受理,待调查核实后再予答复。
特此通知。
年月日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