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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平安意外财险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理赔申请书

最新中国平安意外财险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理赔申请书

单证代码:000000Q00270

为了维护您的正当权益,请于填写《团体人身保险理赔申请书》前详尽阅读申请须知!(以下带*项为必填项)

*索赔类型*单位名称*保单号码

*被保险人姓名*性别

□男 □女

*年龄

*国籍

*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固定电话

区号 号码 分机 号*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省/直辖市 市 区/县 室*邮政编码

其他个人信息(可选填) 婚姻状况:□已婚□未婚 教育水平:

电子邮件: @

保险事故发生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及经过:

*被保险人现状:□已痊愈□治疗中□身故□残疾□其他开户银行

户名账号

*理赔申请人与被保险人关系本人郑重声明:

理赔申请人/受益人签章: 申请提交日: 年 月 日

3、如需银行转账,本人同时声明授权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入受益人提供的上述银行账户,并同意负责因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因导致转账不成功的后果。

4、本人同意提供给平安集团(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的信息,及本人享受平安集团金融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可用于平安集团及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为本人提供服务及推荐产品,法律禁止的除外。平安集团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

□(12)居民死亡证明 ( )份 □(13)意外事故证明 ( )份 □(14)处方 ( )份

保险服务人员: 签收日: 年 月 日 理赔受理人员: 签收日: 年 月 日本次提交的理赔申请材料:

□(1)保单凭证原件/复印件 ( )份 □(2)医疗费用凭证原件/复印件 ( )份以下送审材料可为复印件

□(3)事故者身份证明( )份 □(4)丧葬、火化证明 ( ) 份 □(5)医疗费结算明细( ) 份 投保单位签章栏:

团体人身保险理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有否正在申请或已获其它保险公司、其它福利保障计划等其它途径的给付及补偿,如有,请详述:1、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及本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完全属实,如有虚假不实或隐瞒情况,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一切法律后果。2、本人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与本次理赔申请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病历、司法鉴定材料等)。

□(6)受益人身份证明( )份 □(7)授权委托书 ( )份 □(8)疾病诊断书 ( )份□(9)受益人关系证明( )份 □(10)代理人身份证明( )份 □(11)病历、出院小结( )份*保险金领取方式:□自领 □银行转账(银行账户仅限受益人本人账户,需详细填写开户银行、户名、账号)温馨提示:如需委托领取,请您完善委托手续,必要时还须公证。

住院医疗( ) 意外医疗( ) 住院安心( ) 疾病残疾( )意外身故( ) 疾病身故( ) 重大疾病( ) 意外残疾( )

*

保险事故经过

□身份证 □护照 □军官证、士兵证 □港澳台回乡证或台胞证 □出生证 □户口本 □驾驶证*证件有效期

补充材料收到的时间及签收:

□(15)户口注销证明 ( )份 □(16)残疾鉴定报告 ( )份 □(17)病理/血液/影像报告( )份□(18)银行存折 ( )份 □(19)其他---注:对上述复印件,必要时本公司可要求提供原件。还需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一联 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留存

所属部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配偶 □本人 □父母 □子女 □其他*保险事故是否报公安/交警/劳动或卫生部门处理, □是(请附材料)□否 保险事故者如身故,是否已验明死因(如身故必填) □是(请附报告)□否

PING AN ANNUITY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LTD.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理赔作业流程

理赔作业流程 2009-10-19 一、理赔作业流程 理赔的服务意识、经营意识和风险意识贯穿于理赔作业之中,是理赔宗旨、原则的延伸和升华。保险事故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是理赔人员和您共同的希望,但任何作业都有一定的工作程序。 【理赔作业流程】 出险 准备申请材料及索赔保险公 司审核理付理赔金 与业务员相关的流程及内容说明一览表: 流程项目内容说明 报案期限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应通知保险公司;重大事故尽可能即时报案。 报案方式1、上门报案 2、电话(传真)报案 3、业务员报案 报案 其它相关规定1、应按规定在公司定点医院治疗 2、安心险客户超期(超15天)应填写住院延期申请表 3、了解保单状况包括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是否宽限期出险、失效等,及时提醒客户 申请书填写1、正确填写事故者个人资料。(未成年人无身份证号码者应填写出生年月日)。 2、详细填写事故经过。 3、正确填写申请人个人资料并由申请人亲自签名确认。 4、正确填写业务员或代办人信息。 提示:无论理赔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代办人送达给保险公司,申请人签名栏均由申请人本人 亲笔签名;联系电话、地址尽量详尽,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申请人资格确定(只有受益人才有申 请权)1、被保人生存时,受益人为其本人 2、被保人身故时,分两种情形处理: 第一、有指定受益人的,由指定受益人申请受领; 第二、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申请受领(继承人按法定继承顺序认定); 3、受益人未成年时,由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申请受领; 4、受益人有下列情形的,由被保人的继承人申请受领: 第一、受益人先于被保人死亡且无其他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且无其他受益人。 申请 授权委托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理赔事宜,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授权范围及授权时间,并由委托人(申请人)及被委托人签名确认,被委托人还要提供身份证原件。

2017团体保险理赔申请书

团体保险理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资料 投保单位名称: 主被保险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件号码: 附属被保险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件号码: (如发生费用为子女或配偶请同时填写此栏) 是否开具分割单 □是 □否 (如勾选“是”请在提交理赔前留存发票复印件) 申请理赔项目 □门急诊医疗 □住院医疗 □住院津贴 □重大疾病 □生育 □意外医疗 □疾病身故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其他 保险事故资料 (以下带 * 为必填项) 就诊信息 (就诊费用请按日期逐条填写) 就诊日期* 就诊医院* 就诊病因* 收据(张)* 申报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发生意外事故者请填写此栏 事故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原因及经过:(因疾病理赔不需填写) 被保险人授权 本人承诺及授权:以上填写内容及提供的理赔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授权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可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查询或获得与本次理赔相关的记录、报告和资料。 被保险人签名: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申请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客户留存联 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 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05 咨询电话:95105698 被保险人填写 保险公司填写 被保险人姓名 证件号码 退回理赔收据数量(张) 附属被保险人姓名 证件号码 退回理赔收据金额(元) 申请理赔收据(张) 申请日期 签收人员 申请理赔金额(元) 其它 签收日期

团险理赔申请书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Sino-US United MetLife Insurance Co., Ltd. 团险理赔申请书 投保单位:保单号码: HO-CSO-700-842 注:★为必填项

团险理赔申请须知 重要提示: 1、以下材料为您办理理赔申请时所需的基本材料。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本公司可能还会需要您提供一些与本次理赔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果有需要,我公司理赔部会及时联系您。委托他人代办理赔申请,需提供受益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团险理赔申请书》索取方式: 您可以向您的保单服务人员索取、到我公司的服务柜面领取、或自我公司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111663214.html, 下载打印。 理赔温馨提示: 1、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或您的家属联系我公司负责贵公司服务的工作人员,也可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 客户服务热线400 818 8168。 2、就诊医院: 您若欲在我公司索赔(疾病/意外)医疗相关保险金,请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前往本公司的定点医院进 行诊治。您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本公司定点医院诊治,需及时通知我公司,并得到我公司的同意。 3、诊治项目和药品: 如您投保我公司医疗费用型保险,请您在就诊时提示医生自身的保险情况。您的各项医疗费用,需符 合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的规定。 4 、住院津贴申请: 您若投保我公司住院津贴保险,依《保险法》规定须及时报案。若您直至出院时都未曾向我公司报案,对于住院天数超过20天的, 在您申请理赔时,我们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形,会请您提供一些与本次理赔相关的其他材料,如单位的出勤记录、休假证明等资料。 5、伤残鉴定: 当您需索赔残疾保险金时,在前往鉴定之前,请与我公司理赔部门取得联系。 6、理赔处理: 在我们收齐您的理赔申请资料之后,一般案件我们会在十个工作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如索赔金额较高案件等)理赔结案时效会在法定时效内。 7、理赔查询: 您可随时与我公司联系,了解赔案审核进展情况。也可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

P0552 平安附加住院公共保额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平安附加住院公共保额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平保养发[2009]46号,2009年6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第三条保险责任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等待期相同。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或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本附加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其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本公司就超出主合同保险金额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该被保险人的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使用限额为限。 当团体累计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团体的保险责任终止。当个人累计给付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达到其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使用限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在公共住院医疗保险金额的限额内仅承担剩余的且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符的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患未告知的既往症及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 (二)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 (三)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四)被保险人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但因意外事故所致的分娩(含难产)、流产不受此限; (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六)被保险人健康检查、疗养、静养或特别护理; (七)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八)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理赔申请书(正反面)

保险·银行·投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险及健康险理赔申请书兼资料调阅同意书 填写《理赔申请书》前请详尽阅读此申请书背面的申请须知

理赔申请须知 1、申请人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或监护人。 (1)生存受益人仅限于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监护人。 (2)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如申请人为多人时,请填写《理赔申请资格确认表》。 2、事故经过 请详细叙述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就诊日期、医院、疾病治疗、事故处理情况等有关信息。 3、 申请各项保险金应备材料 备注: 注1:居民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等。团体单位按不记名方式投保的,另须提供被保险人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相关的工资清单名册及出险时该投保单位的实际工作人员总清单并由投保单位盖章确认;按工程造价(面积)承保的须提供出险时的工程造价(面积)表。 注2:死亡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非医院内死亡的,需要提供法医尸检报告;宣告死亡的需要提供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注3:(1)因意外事故发生保险事故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公安部门、交警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酒精检测报告等;建筑、煤矿等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报告等;因民事、刑事损害导致受伤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旅行等意外伤害由旅游地风景管理部门、旅行社或公安机关等提供事故证明等。 (2)因疾病发生保险事故的,需提供急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初诊病理报告、尸检报告等。以上住院医疗材料需要经医院医政部门或病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3)申请前已经涉及法律诉讼的死亡案件,应提交法院判决书。 (4)公民境外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外籍人士境内发生保险事故的,请向我司理赔人员咨询具体索赔材料。 注4: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医疗执业机构出具的正规鉴定文书:内容包括意外事故日期、鉴定日期、致残原因、诊疗经过、初诊病历中的查体记录、鉴定时的现场查体记录、残疾程度描述、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等,并由两名以上鉴定人员签名,加盖司法鉴定章或者医院诊断专用章。 注5:受益人身份证明和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等;如有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需要提供当地派出所或居(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6:保险公司审核医疗发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4、若以上选项之单证尚不足以证明有关情况,本公司可要求您继续提供相关理赔申请文件,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5、为保证保险金受理的安全性,请您尽可能亲自前来本公司领取或办理银行转账;委托他人领取时,请您完善委托手续,必要时还须对委托进行公证。 6、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来电垂询。理赔服务电话:95511

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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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意外险及健康险理赔申请书兼资料调阅同意书

意外险及健康险理赔申请书兼资料调阅同意书 填写《理赔申请书》前请详尽阅读此申请书背面的申请须知 申请事项身故()残疾()医疗()重疾()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职业 事故经过(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及现状) 单位 证明 投保单位盖章:年月日 目前是否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其它保险公司、社保或第三者的给付及补偿□是□否 如选择是则请具体说明: 申请人与被保险人 关系□配偶□本人□代理人 □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 联系电话 或地址 保险金领取方式:□银行转账□委托(单位/个人)□自领 户名(限申请人本人)帐号 开户行城市开户银行 如授权他人代理理赔事宜请填写下栏: 兹授权以本人名义在年月日至年月日负责向贵司□办理理赔申请□签订理赔协议□受领给付款项,如有法律纠纷由本人负责,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 1、本人为本次事故合法权利的申请人,保证理赔申请书所填写内容真实无任何隐瞒且亲笔签章。保证所提供的理赔单证及资料皆为真实无任何虚假,否则愿意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并视自动放弃本次索赔; 2、本人同意并委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复印病历资料等相关事宜,同意热河单位或个人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与此次理赔申请有关的资料; 3、本人同意自行负责因收款账号提供错误导致划帐不成功的后果,因本人提供的账号错误原因,而导致保险公司将赔款转入他人帐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理赔申请人提交的理赔单证资料表 理赔单证资料 份数 理赔单证资料 份数 理赔单证资料 份数 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 保险单投保人证明被保险人清单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报告 受益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住院病历 居民死亡证明委托授权书门诊病历 户口注销证明建筑安全主管部门证明医疗费收据 丧葬、火化证明劳动合同住院费用清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资单/考勤表门诊药品费用清单法医尸体检验报告被保险人驾驶证出院小结 公安局(派出所)证明行驶证疾病诊断证明 公证书交通事故调解书病理/血液/影像报告法院文书银行存折(卡)其它材料以上理赔资料总计为()份,其中医疗费用收据金额总计为()元。

【VIP专享】学生团体平安保险 案例(1)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案例 一、案情概要 2009年9月17日,南京G技术技工学校(以下简称G技校)向Z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险公司)递交团体意外伤害和短期健康保险投保单,G 技校作为投保人为其在校学生386人申请投保学平险。 G技校提交的投保单记载如下:1、在被保险人健康告知栏中,保险公司问:现在或过去有无患胆、肠等消化系统病症的被保险人?G技校选择项为:无。2、投保单位声明栏中:兹我单位申请投保上述保险,贵公司已向我方交付了条款并详细说明了合同内容,特别是保险条款及相关合同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部分的内容作了明确说明,我方已知悉其涵义,同意投保并愿意遵守保险条款及特别约定。本投保单填写的各项内容均属实,如有不实或疏忽,我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G技校在该投保单尾部加盖公章。 09年9月19日,G技校缴纳保费19300元,保险公司出具以G技校为抬头的保险业专用 发票及保险单正本一份,一并交付G技校。根据保险单正本记载,保险生效日期为09年9月19日,保险期限一年。附加学生团体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五条责任免除部分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5)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 本保单项下386名被保险人均年满18周岁,女生甲系该校07级学生,为被保险人之一。2010年4月5日该学生因胆囊结石进入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治疗,于4月14日出院,共支出住院及医疗费用11200元。2010年4月16日,女生甲向保险公司提交意健险理赔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对被保险人出险过程描述为:因9月前体检发现胆囊结石,2010年4月5日发作入院手术治疗。同日,保险公司对女生甲母亲进行了书面询问并制作笔录,在该份询问笔录记载:2009年7月3日,女生甲因身体不舒服入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治疗,查出有胆结石,当时未进行手术的原因为希望药物治疗。之后,保险公司调取了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历,该病历记载,女生甲于09年7月3日因皮肤发黄、身体乏力去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诊疗,该院确诊为胆囊结石,并建议其住院手术治疗。 保险公司以“疾病属于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2010年5月,女生甲委托律师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住院及医疗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  二、双方争议 原告认为:1、保险公司未对被保险人包括既往疾病在内的身体状况进行询问,因此,被保险人没有对保险公司进行如实告知的义务;2、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份没有向被保险人进行明确说明,被保险人也没有进行任何确认,所以保险免责条款不具法律效力;3、本案保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限之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辩称:1、原告并非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而是被保险人,根据现行法

平安保险公司车辆保险理赔完全手册

平安保险公司车辆保险理赔完全手册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 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别人的车相撞了。 3、车撞人。 4、车风档玻璃碎裂。 5、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6、车自燃。 7、车丢失(或被抢)。 二、撞墙事故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打您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二)、定损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以确定修理项目和 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 (三)、修车 1、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修理厂按《定损单》修

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 2、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四)、开事故证明、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第三方证明》;若损失很 大,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队或安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 (五)、递交单证将《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第三方证明》、《赔款结算单》统统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六)、领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三、撞墙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回保险公司。 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 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

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汇编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且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人员。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三十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在符合本保险合同第二十八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住院治疗,对于其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各项住院床位费、住院手术费和医院杂项费,在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保险人就上述费用余额按照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给付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当保险期间结束时,被保险人必须继续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则继续给付最高30天的“补充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六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六)恐怖袭击; (七)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团体保险理赔申请书

团体保险理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资料: 姓名: 性别:□男□女年龄:有效证件号码: 投保单位名称:保险单号码: 申请理赔项目: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住院医疗□门急诊医疗□意外医疗□烧烫伤□高度残疾□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残疾□其他: 保险事故资料: 发生门诊 住院治疗 者请填写 此栏 就诊日期诊治医院住院原因收据(张)申报金额(元)住院天数备注 合计 发生身故伤残事故者请填写 此栏事故发生日期:年月日时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原因及经过:(因疾病理赔不需填写) 申请人授权和签名: 本人承诺及授权:以上填写内容及提供的理赔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授权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可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查询或获得与本次理赔相关的记录、报告和资料。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地址: 邮编: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人帐户信息:(银行转帐给付时必填) 申请人开户银行:账号类型:□存折□借记卡申请人授权转帐银行存折/卡帐号(位): 注意事项:开户人必须与申请人是同一人,请您仔细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本公司核定给付的保险金将划入以上帐户。如因帐号提供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纠纷,本公司仅负责协助解决。 投保单位(被保险人工作单位)确认: 被保险人工作单位名称: 被保险人单位人事/财务部门印章:(印章处)日期:年月日 公司地址:中国天津和平区南京路75号国际大厦4层邮政编码:300050 咨询电话:95105698 传真:(022)23301156

理赔须知 一、理赔申请指引 1、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法定监护人请清楚、正确、完整地填写本理赔申请书中需填写的内容; 2、请提供理赔所需单证; 3、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准备完所有的单证后,交给投保单位,由投保单位统一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4、保险公司理赔后发送《理赔结案通知书》。 二、理赔申请资料 1.团体保险理赔申请书(须加盖投保单位公章);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3.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出具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被保险人的门诊和/或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处方、药品及治疗费用明细、收据原件及住院费用 清单、社保赔付结算单; 5.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被保险人疾病诊断证明书; 6.被保险人医学死亡证明书; 7.被保险人宣告死亡证明书; 8.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书; 9.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三、理赔注意事项 1.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 日内通知保险公司(电话、传真、邮件、书面等); 2.理赔申请书必须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作任何涂改。 3.若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保 险金。 4.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起二年不行使即告丧失。 5.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保险金必须清楚准确填写开户行要提供授权书和存折帐号。 6.如委托他人代办时,除申请时所需提供文件外,还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7. 被保险人宣告死亡证明书需由当地人民法院出具。

意健险 平安保险团体意外伤害条例

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 本合同中的重大疾病分为基本重大疾病与其它重大疾病两类,基本重大疾病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投保,其它重大疾病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选择投保,具体疾病种类及疾病定义以本保险合同第十七条释义为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从续保生效日起)初次患本合同所附且经投保人投保的重大疾病(以下简称“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于其保险责任生效日起30日内(续保除外)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对投保人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

的所交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本合同中载明。投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平安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培训(可编辑)

平安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培训 平安车险理赔介绍保险公司客户车险理赔流程报案受理查勘定损、核损结案支付立案收单核赔查勘、救援、调度通赔委托了解并记录客户索赔信息,核实承保情况告知客户索赔流程和注意事项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报案了解索赔程序和注意事项客户需要通赔的案件办理委托事宜异地出险客户,如需要通赔服务,请拨打95511热线电话现场查勘调度、道路救援调度、人伤救助调度填写索赔申请书,协助、配合保险公司对事故情况、损失情况进行准确认定根据案件类型,进一步详细了解索赔程序、所需单证和注意事项根据查勘定损、核损、案件调查情况,预估损失、立案保险公司理赔收集客户索赔资料,对不同案件所需单证进行核实保险公司核赔人员对赔案进行审核,超权限案件报上级审批已审批的案件作结案处理,公司财务人员支付信息,向客户支付赔款核实出险车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进行案件调查,了解出险经过,核实保险责任确定损失(车辆损失、物损、人员伤亡费用等),疑难案件请求相关单位协助根据指导客户填写出险通知书,告知客户理赔流程根据出险案件类别告知客户所需单证;协助客户办理索赔委托、赔款支付等手续核对赔款是否到帐,金额是否与确定的相符根据索赔要求收齐单证,协助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提供支付信息或办理赔款支付委托手续协助保险公司对有关情况的核实保持电话等沟通、联系渠道的畅通,配合实施查勘、救援车险理赔流程、索赔资料及说明车险理赔流程、索赔资料及 说明 1 --报案 (一)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案 1、发生车辆事故应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110 , 120 2、发生火灾、爆炸、自燃事故,请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车险理赔流程、索赔资料及说明 1 --报案 (二)向我公司报案拨打平安24小时服务热线:95511 车险理赔流程、索赔资料及说明 1 --报案

平安意外险理赔流程及所需资料

平安意外险理赔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理赔申请流程 二、意外伤害医疗理赔:(报案时间:就诊治疗结束前拨打24小时报案专线95511)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 2)全部门诊及住院病历及报告原件(如住院包含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 3)理赔申请书(需加盖投保单位公章) 4)意外事故证明(需加盖事故相关部门公章) 5)所有门诊或住院费用清单及发票原件 6)被保险人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 7)被保险人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三、意外伤害残疾理赔: 1)伤者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 2)全部门诊及住院病历及复查的病历及报告(包含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 3)我司认可的司法检定所出具的伤残司法鉴定报告书,

4)理赔申请书(需盖投保单位公章) 5)意外事故证明(需加盖事故相关部门公章); 6)被保险人本人的银行卡账户信息 7)被保险人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四、意外伤害死亡理赔: 1)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如死亡原因不明需做尸检 2)被保险人所有就诊的住院病历或抢救病历原件; 3)户口注销证明(盖有公安部门公章); 4)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正、反面); 5)全部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正、反面); 6)如果被保险人已婚,则需要提供被保险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和所有受益人关系证明(盖有公安部门公章); 8)火化证或土葬证明(必须提供原件); 9)理赔申请书(需盖投保单位公章) 10)意外事故证明(需加盖事故相关部门公章); 11)所有法定受益人的银行卡账户信息; 12)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平安保险合同号

篇一:平安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200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第五条本保险仅适用于非营运个人车辆。 第一部分基本险 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第一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

理赔申请书

理赔申请书 篇一:理赔申请书 理赔申请书(复印件有效) 业务员/代理人:业务员/代理人编号:联系电话: 声明与授权 理赔须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支持。为了充分保证您的权益,提高理赔时效,请您在申请理赔时,按以下说明进行办理: 1、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请您于十日内通知我公司,我们将为您提供理赔指引服务。 2、请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接受检查治疗,并使用当地社保医疗范围内的检查治疗项目或药品。 3、在检查治疗及事故处理过程中,请您及时收集和妥善保存好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理赔申请所需证明文件和资料;当治疗结束或事故处理完毕后,请您填写好理赔申请书并签名,与理赔申请所需资料一并提交。 4、理赔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9552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5、您可以登录泰康在线(

附:申请理赔应备文件: 注:(当申请人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本人时,须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时,需提供该申请人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证明;当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需提供该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时,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代理手续;当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办理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由监护人在申请人处签字,并注明与申请人关系;当申请人为其他人时,我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文件。) 篇二:(填写样稿)理赔申请书 团体保险理赔申请书 理赔须知 一、理赔申请指引 1、请用蓝黑墨水笔清楚、正确、完整地填写理赔申请书,对于带*号的项目为必填项,如有遗 漏,将会因退回补充填写而延误理赔时间;2、申请人一般为被保险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或其身故受益人;若委托其他人申请,需提交授权委托 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3、如果被保险人与附属被保险人均需要申请理赔,请填写两份理赔申请书; 4、如果出险人不是被保险人、事故时间不在保险有效期内、或申请

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保养发[2009]105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提示: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条保险责任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或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投保人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该被保险人退还其对应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平安保险公司理赔知识问答

理赔知识问答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 立即停车,开启应急灯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设置警示标志 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位置 2:平安保险报案电话是95511 3:交警报案电话是122;急救报案电话是120 4:发生双方事故(仅车损),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应该如何赔付? 全责方车损由车损险进行赔付 无责方车损,先由交强险赔付2000元,其余部分在商业三者险内进行赔付5:发生双方事故(仅车损),双方均有责,应该如何赔付? 本车车损由对方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内赔付2000元,余下部分按照责任比例,由对方商业三者险及本车车损险进行赔付 三者车损由本车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内赔付2000元,余下部分按照责任比例,由对方商业车损险及本车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 6:交强险互碰自赔 必须在本地购买交强险,各车均有损失且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内,双车均有责任,不涉及人员伤亡 7:单位三证是哪三证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8:交强险无责赔付金额分别是多少? 车物100元、医疗费用1000元、死亡伤残10000万

9:事故处理必须的证件有哪些? 身份证(单位三证)、有效行驶证、有效驾驶证、银行帐户、营运车必须从业资格证 10:机动车商业保险主险包括哪些险种 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商业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全车盗抢险 11:机动车商业保险附加险包括哪些险种 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新增设备、划痕、发动机涉水、车上货物责任险、无法找到第三方险 12:车辆停放时被其他车辆撞坏,找不到肇事方,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在投保了车损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免陪30%进行赔付 13:本车加装配件在事故中碰撞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不,若购买了新增设备险,且该设备在列明的配件项目内,可以赔付 14:如何界定驾驶员饮酒或者醉酒 饮酒:100ml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且小于80mg的情况下为饮酒驾驶 醉酒:100ml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 15:车辆停放时,轮胎被盗,该车购买了盗抢险,轮胎是否赔付 不赔,整车被盗才能赔付 16:平安的“高峰快闪”是在哪些时段有效 早上7-9,下午17-19,在城区拥堵路段 17:平安双平案件有什么优势

中国平安某保险公司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客户分层级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客户分层级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目录

一、总则 第1条为加强团险客户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团险客户分层级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团险客户分层级服务标准化、差异化,最终达到合理配置公司 资源、有效提高客户留存率、培养平安团险忠诚客户群的目的,特 制定本办法。 第2条建立团险分层级客户服务标准化体系的目的:通过系统化、标准化服务,实现客户与我公司的互动关系,提升客户价值,确立平安服 务新优势。 第3条团险服务标准化主要指: 1、服务项目标准化:不同层级客户具有各自层级相同的服务项目 及服务标准; 2、服务模式标准化:二级机构设立统一标识的柜面服务柜台(或中 心),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 3、服务流程标准化:严格按照服务流程、标准,及时、主动完成各 项售后服务。 第4条本办法所指客户为已投保我公司团险所有有效客户。 第5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团险各级机构。 第6条本办法适用的团险客户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有: 1、分层级管理原则:根据客户价值的差异,对团险客户实行分层 级服务管理。 2、合理配置原则:根据客户不同层级合理配置公司服务资源。 3、重点投入原则:对VIP级客户公司进行重点投入。

4、共同经营原则:总、分公司联合开展客户服务活动。 5、主动服务原则:由以往的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6、分步实施原则:对不同客户的服务标准,分步落实。 二、客户分层级管理标准 第7条根据团险客户价值的差异,将团险有效客户分为三个层级,即:金牌VIP客户、银牌VIP客户及普通客户(也称常规客户)。 第8条金牌VIP客户由总公司统一评定;银牌VIP客户由分公司评定。每年年初公布VIP客户清单。 第9条客户分层级评定的参考指标为客户价值指标。客户价值指标由标准保费规模、客户忠诚度、利润贡献度等参数综合评定。 第10条客户价值指标=标准保费规模折算系数*30%+客户忠诚度折算系数*30%*K1+利润贡献度折算系数*40%*K2(标准保费规模折算系数、客户忠诚度折算系数及利润贡献度折算系数见附表)。 K1:有效投保年度低于3年,首年=;次年=2;第3年= K2: 第11条团险各层级客户的入围标准如下: 1、金牌VIP客户:原则上以年度累计标准长险保费5000万以上, 或累计健康险实收保费500万以上,赔付率不高于60%,或累计 非健康险实收保费100万以上,赔付率不高于40%的客户,即可 入围金牌VIP客户评选名单。 2、银牌VIP客户:各类机构入围银牌VIP客户的具体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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