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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施工图,捌份。

第三条本合同设计费为:以基坑周长按人民币单价(大写)陆佰元每延长米(RMB:¥元/延长米)计费;基坑坡底线周长***米,设计费总价***元,大写***元整(含税)。设计费不含专家评审费和审图公司审图费。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另:1、基坑平面尺寸扩大,设计费总价不变;2、若设计人中标施工,则该合同款项费用扣除。

备注:每次付款设计方须提交付款申请,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供发包人审批后支付(含税)。

第四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4.1.1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新增、变更或返工设计时,在新增、变更或返工设计完成后,设计人提交新增、变更或返工设计的工作量和单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确认后,做为增加设计费列入结算。

4.1.2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资料图纸。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设计人责任:

4.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五条设计质量标准及图纸提交时限:

设计人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限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具体时限(如方案图提交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审图公司、根据审图公司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审图公司确认、提交施工图等)发包人在提交地下室设计图纸后以书面形式明确,但由于专家评审、审图等方面的需要而不受设计人控制的时间不计入该时限,发包人下达指令时要给设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设计人应确保按投标方案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后,能通过专家评审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有误差,不受此条限制,当设计人已经提拱了充分的依据给出合理的解释时,若专家或政府审查人员仍然坚持个人意见时除外。

在评审过程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应在施工图及相关的专业计算书中给出必要的回答或解释。若不能解释或回答,或必须增加新的措施才能满足专家提出的要求时,其增加的费用与原投标方案同比不能超过10%。

施工图设计应满足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与监督对其控制的要求(例如:

沉隆、移位、受力变形等)。

通过评审和审查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其工程造价不得超过原投标方案报价的20%。

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和其它资料已给揭示说明的地下埋藏情况,施工图中须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就已经明确的上述问题再提出增加或变更设计。若施工图中的具体技术措施不能解决上述问题时,设计人须重新给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有误差,不受此条限制。

设计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资质,若因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设计工作无法通过政府审查,设计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与罚责:

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按违约处理,同时承担因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时除外)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超过15天按违约处理。

设计人不能按约定时限提交设计文件,每逾期一天按%减收设计费,超过15天按违约处理。

设计人按投标方案提交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若不能通过审查,视为设计人违约,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料误差引起时除外。

设计人提交的施工图纸必须满足设计质量标准中~条的要求,每违反一条减收设计费%,当总的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原投标方案的20%时,视为设计人违约。

第七条其他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全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住所: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7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8029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行深圳安联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81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本)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甲方:河南省九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赵新平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东方今典境界二期9#、12#基坑支护工程 2、承包范围:按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有关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基坑支护施工, 包括:锚杆、锚索、喷锚、排水沟、集水井、泄水孔等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也包括完成以上工作的辅助工作及半成品及成品的制作安装、成品保护,具体做法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为准。 本工程招标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对招标图纸进行确认。 二、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括水电费,甲方提供现场接驳点。 2、包管理、包技术、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与其他专业工种的配合。 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取施工图总价包干形式,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0万元(大写:_叁 拾万元),包括了完成该项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四、进度款支付 1、地下室土0.00完成,按图纸计算工程量支付75%回填土结束付至95%剩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付清。 2、乙方在收取甲方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发票。 3、因供料不及时造成的误工,甲方不支付费用;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 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大工100元/工日、小工70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4、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应先进行自检,再由甲方施工人员检查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若验收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由此返工发生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且经返工或整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整改施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5、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

GF-2000-0204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岩土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勘察证书等级:乙级(岩土工程设计类)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2017 年5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 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 1.4 工程规模、特征:详见业主提供的相关图件(电子版本)。 1.5 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基坑支护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要求;满足施工要求和本项目基坑开挖的安全性要求;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查。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第四条: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11日,承包人应于实际开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有待专家论证的计算书文本(5份、A3格式)、施工蓝图(5份)。 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工作成果,如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需要进一步修改的,或发包人要求修改的,承包人应当在7个日历天内按照要求完成修改工作并重新提交。承包人提交的工作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后,承包人须按照第三条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收费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计取,总价固定。 5.2 该基坑岩土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属Ⅱ级。 5.3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乙方的设计方案需通过甲方审核认可,并通过审图及专家论证。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即为结算价。 设计费中包含成果制作及交付、修改、专家论证费及专家组相关费用、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分期实施、特殊情况方案调整、参加基坑工程验收、保修期内质量问题解答;承包人不再向发包人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 5.4 上述费用为含税价,承包人应在每次按约要求发包人付款前向发包人出具发票,发包人在承包人出具相应发票并满足约定付款条件后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 对于承包人尚未开始设计的部分,如发包人就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则承包人的工期和费用不作调整。对于承包人已经完成设计的部分,如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则承包人的工期根据变更部分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相应顺延;承包人的设计费不增加。 6.2 因承包人设计不完善、不满足规范标准等而需调整修改的情形,不属于上述发包人提出变更的情况,工期及费用不作调整。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 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约定项目以外的用途,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范本.doc

XXXX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4) 第一章工程概况: (4) 第二章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此部分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修改) (4) 第三章合同工期: (5) 第四章质量标准: (5) 第五章验收标准: (5) 第六章合同价款:(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及修改) (6) 第七章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6) 第八章词语含义: (7) 第九章双方申明: (7) 第十章合同生效: (7)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8) 第一章词语定义 (8) 第二章发包人代表及管理人员 (9) 第三章监理公司及总监 (9) 第四章承包人代表及管理人员 (10) 第五章发包人工作及责任 (10) 第六章承包人工作及责任 (11) 第七章质量管理及检查检测 (13) 第八章工期、暂停施工及延误 (14)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 (15) 第十章材料与设备 (17) 第十一章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18) 第十二章销售配合 (18) 第十三章工程造价及结算 (19) 第十四章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 (19) 第十五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20) 第十六章工程保护 (21)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21) 第十八章保险 (22) 第十九章地下文物保护 (22) 第二十章工程保修 (23) 第二十一章争议、违约及索赔 (23) 第二十二章合同生效、终止与解除 (2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6) 第一章现场管理人员 (26) 第二章图纸 (26) 第三章工期要求 (26)

深基坑支护桩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深基坑支护桩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及内容: 1、支护桩钻孔、灌注、钢筋笼制作、测量定位(大活包、包工不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验收合格)。 三、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支护桩工期天。 4 、如因政府停电、台风、暴雨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工期可顺延。 5、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活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 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届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24 小时起开始签证,按现场签证时间为准,窝工补偿100元/工日/人,机械窝工费按实际

产生费用补偿(参考市场价);届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处罚1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四、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不包料。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材料活单进行购置材料。 五、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 关的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2、本工程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检验标准:本工程的施工标准及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价款: 1、承包单价:?600长螺旋后插筋桩大活包按元/米,工程量约为米(据实结算),钢筋笼制作元/吨(含钢筋除锈),本价格不含税费及企业 管理费用。 2、工程量的确定:长螺旋钻后插筋支护桩按照设计有效桩长加800mm(翻浆高度)作为结算桩长。 七、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按总进度付款,支护桩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5%勺工程款,剩余25%勺工程款到基坑支护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付活。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深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合同

深基坑支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签订日期:2010年3 月28日

深基坑支护工程 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专业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深基坑支护工程,为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本基坑支护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承包范围内合同总价包干方式。 2.乙方承包范围:按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武汉市深基坑专家组审核通过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完成该基坑支护施工任务,主要承包范围包括支护桩、锁口梁、挂网喷射砼、喷锚施工、钢支撑安装及拆除外运、坡顶排水沟、钢支撑拆除前的换撑工作、支护桩轴线附近清理旧建筑物基础

工作。 (钢支撑及换撑的钢材为周转性材料,拆除后归乙方所有) 3.支护设计图纸中的土方挖运、基底排水沟施工、基坑周围围墙拆除及增设轻质围墙工作、迁移场区内影响支护施工的市政排水管网工作、 坡顶排水沟之外的地面硬化工作及基坑监测工作均不在本合同中乙方承 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支护工程合同总价包干价(含税):人民币:。 2.本支护工程合同价款含乙方应交的税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不包括甲方的总包管理费在内。 3.支付方式: (1)基坑土方开挖至基底(除车道余土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 (2)基坑土方回填完成一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如结算价有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付清工程尾款。 (3)若乙方施工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二个月,则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已施工工程款,乙方撤场。 四、工程工期: 1.基坑支护工期 根据土方开挖及施工进度要求,工期安排如下: (1)支护桩、立柱桩施工45天;

基坑支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基坑支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总)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分)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合同法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一致商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施工图纸计算): 1、锚索孔径为Φ150,工作内容:包括锚索加工、锚索钻孔、锚索设置、灌浆及张拉。 2、边坡斜坡喷浆。 3、锚杆。 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乙方按合同工期及甲方的总体进度,甲方有权根据总体计划调整乙方工期,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增加人员机械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责任,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可调整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 第五条承包方式及单价: 一、实行包工不包料:即机械、人工、包质量、包工期 1、锚索:每米单价:元/m(不含税金)。 2、喷浆:每平米斜坡单价元。 3、每条保底6米。 4、锚杆元。 第六条 1、乙方所有机械设备及人员进场费:无。 2、工程量计算方式:最终工程量以甲方和建设方、监理单位签认的工程量为准,工程总造价款按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3、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月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GF-2000-0204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岩土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勘察证书等级:乙级(岩土工程设计类)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2017 年5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 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 1.4 工程规模、特征:详见业主提供的相关图件(电子版本)。 1.5 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基坑支护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要求;满足施工要求和本项目基坑开挖的安全性要求;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查。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第四条: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11日,承包人应于实际开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有待专家论证的计算书文本(5份、A3格式)、施工蓝图(5份)。 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工作成果,如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需要进一步修改的,或发包人要求修改的,承包人应当在7个日历天内按照要求完成修改工作并重新 3

提交。承包人提交的工作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后,承包人须按照第三条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收费参照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计取,总价固定。 5.2 该基坑岩土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属Ⅱ级。 5.3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乙方的设计方案需通过甲方审核认可,并通过审图及专家论证。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即为结算价。 设计费中包含成果制作及交付、修改、专家论证费及专家组相关费用、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分期实施、特殊情况方案调整、参加基坑工程验收、保修期内质量问题解答;承包人不再向发包人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 5.4 上述费用为含税价,承包人应在每次按约要求发包人付款前向发包人出具发票,发包人在承包人出具相应发票并满足约定付款条件后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 对于承包人尚未开始设计的部分,如发包人就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则承包人的工期和费用不作调整。对于承包人已经完成设计的部分,如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则承包人的工期根据变更部分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相应顺延;承包人的设计费不增加。 6.2 因承包人设计不完善、不满足规范标准等而需调整修改的情形,不属于上述发包人提出变更的情况,工期及费用不作调整。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相应 4

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南江百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四川省欧荣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信用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委托承接方承担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协议,以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含:锚杆的钻孔、钢筋(锚筋)的制作安装、灌浆、坡面面板钢筋的制作安装、喷射混凝土的制作、喷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泄水孔的埋设、工程验收,并包含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包含边坡支护的第三方监测(边坡支护的第三方监测由发包人授权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或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如下 净工期45天,根据土石方开挖情况交叉配合进行施工,若受土石方开挖制约,经发包人同意后工期适当顺延。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一)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相应延顺,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深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深基坑支护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深基坑支护工程,为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本基坑支护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承包范围内合同总价包干方式。 2.乙方承包范围:按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武汉市深基坑专家组审核通过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完成该基坑支护施工任务,主要承包范围包括支护桩、锁口梁、挂网喷射砼、喷锚施工、钢支撑安装及拆除外运、坡顶排水沟、钢支撑拆除前的换撑工作、支护桩轴线附近清理旧建筑物基础工作。(钢支撑及换撑的钢材为周转性材料,拆除后归乙方所有) 3.支护设计图纸中的土方挖运、基底排水沟施工、基坑周围围墙拆除及增设轻质围墙工作、迁移场区内影响支护施工的市政排水管网工作、坡顶排水沟之外的地面硬化工作及基坑监测工作均不在本合同中乙方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支护工程合同总价包干价(含税):人民币:。 2.本支护工程合同价款含乙方应交的税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不包括甲方的总包管理费在内。 3.支付方式: (1)基坑土方开挖至基底(除车道余土外),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 (2)基坑土方回填完成一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如结算价有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付清工程尾款。 (3)若乙方施工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二个月,则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已施工工程款,乙方撤场。 四、工程工期: 1.基坑支护工期

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衢州XXXXXXXXXXXX市场工程工程地点:衢州市区 合同编号:2013020 证书等级:_甲级 发包人:XXXXXXXXXXXX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XXXXXXXX工程勘察院 签订日期: 2013 年8 月20 日

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合同 发包人: XXX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XXXXXXXXX工程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XXXXXXX市场工程基坑支护设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XXXXXXXXXX市场工程基坑支护方案设计 2、设计范围: XXXXXXXXXXX市场工程基坑基护。 3、主要技术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安全及应急措施、安全检测等有关 要求,同时经济技术先进合理便于施工等。 第二条设计依据 1、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相关规定;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 第三条项目进度及成果提交 1、乙方应按下述约定开展设计工作及提交设计成果 设计总用时15天,即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并经政府相关部门、专家评审一次性顺利通过。 2、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相关部门、专家评审通过的合格设计成果文件8份, 甲方如需增加设计成果文件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设计条款费用采用包干形成。 2、本工程设计XXXXXXXX,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提交经政府相关部门、专家评审通过的合格设计成果文件8份后的14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85%,支护施工完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95%,待本工程基础土方回填完成后并经结算审核完成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第六条成果的权属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成果权属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保密条款

基坑支护工程合同

NO.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某地中心二期A栋基坑支护工程。 1.3合同总价: 元。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第二条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2.1双方预定本工程土钉墙护坡工期:暂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详细地下管网和地下构筑物资料等有关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 5.2开工前负责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在用地下电缆电线、管道设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现场及书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5.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所需证件,并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协调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之间关系,土方必须配合边坡支护施工,按边坡支护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以保证边坡支护安全为前提。 5.7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注册号: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注册号: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经充分共同协商,甲方乙方就项目基坑支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本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本工程承包范围 2.1 本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规定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且并不限于:混凝土冲孔灌注桩施工、冲孔桩(空桩) 施工、大直径搅拌桩施工、压钢管施 工、砖砌集水井和砖砌排水沟施工、凿桩头基坑抽水、排水、及土石方开挖运输、基坑监测、桩检测,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等)进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并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注:根据具体项目填写) 2.2乙方负责办理证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注:根据具体项目填写)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 施工工期 3.1.1 开工日期:年月日 3.1.2 竣工日期:年月日 3.1.3 本工程工期为个日历天。 3.1.4 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1.5 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工程经甲方、乙方、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

如需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该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书或验收合格备案之日为竣工日期。 3.2 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及各总包单位进度计划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以无法如期完成进度为由提出额外要求。 3.3 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再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4 工期延误:本合同约定工期,系经乙方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后确定的,除以下情况外,工期不予延长: 3.4.1 不可抗力; 3.4.2 甲方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4.2本合同采取如下第条约定的计价方式: 4.2.1固定总价计价方式 4.2.1.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含以下内容: 4.2.1.2除甲方与监理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绝对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工程费用不予调整。(注:根据具体项目填写) 4.2.1.2如出现上述合同价格调整之情形,合同价格调整之单位均以附件中确定的固定综合单价为计算依据。 4.2.2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

CF-2000-0204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甲级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项目基 坑支护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 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4工程规模、特征:拟建住宅小区由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拟建场区3栋高层及1栋4层楼,下设一层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65 2.52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1730.38m2,基坑开挖深度约 5.45 米,属二级基坑。 1.5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现行基坑支护行业规范及地方标准执行,保证周边建筑物及地下室的安全,达到经济可靠,技术先进,安全适用。 第二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第三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第四条:工期 本岩土工程设计自 2014 年 2 月 27 日开工至 2014 年 03 月 08日完工,工期为 10 天。由于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资料,工期顺延。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以“预算包干”计取收费。设计费用为¥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壹万元,剩余款自乙方提交设计方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2 乙方向甲方提交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后,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向当地图审机构送审,乙方负责设计方案图审通过。 第六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设计人明确设计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6.1.2 在设计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特不清,致使基坑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北大资源集团标准文本—___号 (使用时请删除标识) 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月日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注册号: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注册号: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经充分共同协商,甲方乙方就项目基坑支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本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本工程承包范围 2.1 本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规定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且并不限于:混凝土冲孔灌注桩施工、冲孔桩(空桩) 施工、大直径搅拌桩施工、压钢管施 工、砖砌集水井和砖砌排水沟施工、凿桩头基坑抽水、排水、及土石方开挖运输、基坑监测、桩检测,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等)进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并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注:根据具体项目填写)

2.2乙方负责办理证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注:根据具体项目填写)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 施工工期 3.1.1 开工日期:年月日 3.1.2 竣工日期:年月日 3.1.3 本工程工期为个日历天。 3.1.4 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1.5 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工程经甲方、乙方、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如需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该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书或验收合格备案之日为竣工日期。 3.2 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及各总包单位进度计划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以无法如期完成进度为由提出额外要求。 3.3 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再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4 工期延误:本合同约定工期,系经乙方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后确定的,除以下情况外,工期不予延长: 3.4.1 不可抗力; 3.4.2 甲方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4.2本合同采取如下第条约定的计价方式: 4.2.1固定总价计价方式 4.2.1.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含以下内容: 4.2.1.2除甲方与监理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绝对值 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工程费用不予调整。(注:根据具体项目填写) 4.2.1.2如出现上述合同价格调整之情形,合同价格调整之单位均以附件中确定的固定综合单价为计算依据。 4.2.2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4.2.2.1本工程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了为完成合同中所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依据甲方所能提供的资料,结合乙方本身的技术水平、施工经验,满足施工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在进行现场踏勘后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和风险而确定报出上述固定单价;

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协议 甲方: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来安项目部 乙方: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来安区域研发示范区项目工程中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来安区域研发示范区工程项目。 2、工程地址:来安县汊河镇104国道以西、滁河以北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并包含基坑支护所有施工工序包干、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 4、工程规模及特征: (1)基坑支护及降水位置按基坑设计图纸执行。 (2)基坑支护采用喷锚简易支护和双轴搅拌桩支护方式;降水为集水明排和轻型井点降水。具体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要求详见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基坑支护工期为30 天,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降水日期以甲方和监理签证日期为准。 第三条、款项及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基坑支护元/㎡。

(2)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一半时付已完工程造价的25%,基坑支护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回填完成付至结算总金额的20%,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3)承包价款含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搬运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及机械的安拆、调试和维保费、材料复试费、拉拔试验费、基坑支护产生的泥土外运费、施工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及备案费和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降水井使用时间及费用结算 (1)成井费85 元/m,运行费100 元/天/眼,以上均包含电费,电费每度按0.85元计算,所用电费甲方有权从相应的降水费中扣除。 (2)付款方式:成井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30%,运行费用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0%,封井后一月内付清。 (3)本合同降水综合单价内包含打井费、水泥井管、潜水泵、排水管、抽水管、滤料等相关材料的购买与施工安装费。并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拆装、搬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人工费、水电费、税金、以及当地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等所有与本降水工程相关的费用。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的正式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

合同--SOHO基坑支护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新艺都成201311080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仙游艺都大厦(SOHO办公楼)基坑边坡 支护设计 工程地点:仙游县宝泉工艺产业园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发包人:福建新艺都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人: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签订日期:2013 年1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甲方):福建新艺都建设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仙游艺都大厦(SOHO办公楼)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仙游艺都大厦(SOHO办公楼) 2.设计内容:本项目基坑支护的设计方案 3.其他(主要技术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安全及应急措施、安全检测等有关要求,同时经济、技术先进、合理和便于施工等。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二条设计依据 1.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20010-200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9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时代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签定工程协议书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 四、工程总承包价: 合同总价(暂定):¥万元,最后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五、承包方式:以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包质量、保工期、包防 火、包验收、包一切税费等形式单价干,图纸不发生重大更改的情况下,后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六、工程承包范围及单价: 按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设计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及图纸会审纪录承包以下内容: 1、喷射C20细石砼100厚,Φ6@200*200钢筋网元/平方米; 2、Φ48注浆钢花管元/米; 3、支护栏杆(施工方回收)元/米; 4、坡顶、坡底水沟元/米; 5、根据广州市建委文件穗建筑[1997]344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文 明施工标准(试行)的通知》及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内容实施文明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甲方十五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总承 包价%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十五天内付至工程总承包价的%; 3、余下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地下室±0.00标高完成,待地下 室土方回填完成后十五天内一次无息付清。 4、乙方收取工程款后必须开具乙方单位开出的有效工程发票给 甲方。 八、工期:工程总工日期为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九、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无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开工。签 定本合同后2天内交甲方审定确认后,甲方据此严格监控,今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处理如下: A、第一次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时间内乙方不予采取措施,罚款 1000元; B、同样毛病出现第二次罚款3000元; C、第三次必须取消施工班组施工资格,更换施工班组,同时给 施工队质量严重警告并罚款10000元,情况特别恶劣的取消施工资格。 十、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按有关规定送交有关检验资料给 甲方及监理公司,如送齐上述有关资料及按规定检验后,一方对

基坑支护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2011 年月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设计范围: 3.其他(主要技术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安全及应急措施、安全检测等有关要求,同时经济、技术先进、合理和便于施工等。 第二条设计依据 1.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 【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20010-200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其它相应国家及地方规范。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 第三条项目进度及成果提交 1.乙方应按下述约定开展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设计总用时:个日历天;即业主提供设计所需相关资料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设计成果:施工图拾份及计算书肆份,及施工图纸、计算书子版文件贰份。 @ 2.设计成果的确认以甲方签署的《成果验收证明》为准。 3.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设计成果。甲方如需增加设计成果文件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设计费采用形式。 2.本工程设计费¥_元(大写_)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定金。

基坑支护合同

合同编号:YHZYGC-004 *****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一、合同协议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雅荷中央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未央路*********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内容:该项目护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护坡方案设计、护坡施工图设计、方案提报专家论证通过、配合观测单位基 坑变形观测 (2)、护坡桩(含冠梁、锚索)、微型桩支护,包括测量放线、钢筋笼制作及吊装、成孔、砼浇灌、桩孔内的泥(浆)土运至场内指定位置堆放; (3)、土钉墙挂网喷射及挂网素喷支护:坡面修平,土钉人工洛阳铲成孔, 土钉制作安放,编网、注浆、焊接、喷射等; (4)、挂网素喷; (5)、锚杆:人工洛阳铲成孔,锚杆制作、注浆、锚头、锚具、槽钢、锁 (6)、挖土基坑坡道防护、现场清理及与其他工种作业的配合等;

(7)、脚手架及相关的所有机械设备等; (8)、排水等不可预见的相关内容等 (9)、施工时其他不可预见的需要支护的工作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雅荷中央广场施工设计图纸(蓝图)涵盖的所有施工需要及临时 施工安全确需的基坑支护工程,包括南区和北区,南区为20xx年7月开挖图(正式蓝图)范围,北区为20xx年3月开挖图(电子版)范围,如北区正式开挖蓝图出来后,与3月开挖电子版图相比,开挖范围变大,差额部分费用按照原基坑支护设计及合同中标价A性土钉墙的综合单价180元/平米*差额部分支护面积进行计算,由甲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 南区自开工后15日历天内竣工,北区自开工后60日历天内竣工,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该工期为绝对工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工期不做任何形式的调整、顺延。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 (五)承包方式 此造价为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安全、包专家论证、包风险等,一次包干价,由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自行设计,自行协调有关外围关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满足政府检查验收等有关要求。 (六)合同价款 以发包人提供的雅荷中央广场项目设计图纸及前期招标采用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中标价(****万元整)为依据,考虑优化后图纸南区开挖降低2M,北区开挖降低0.8M。最终双方协商确定中央广场项目南北区基坑支护工程包干总价为含税价人民币***万元)。 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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