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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案件程序流程图

立案案件程序流程图

立案案件程序流程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流程图 1、监督检查: 2、整改复查: 4、立案: 3、受理: 5、调查取证: 6、核审: 7、审批: 9、告知听证权利: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到期复查并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对仍未落实整改的或仍存在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 有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属于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经主管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立案。 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有违法嫌疑的,或者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直接立案查处。 案件承办人组织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有关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等。 现场检查,使用《现场检查记录》。 现场拍照、录音、录像 现场勘验,使用《现场勘验笔录》。 登记保存证据,主要是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封存或扣押相关物品或设备,使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询问取证,使用《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 抽样取证,使用《抽样取证凭证》。 检验检测,主要是委托其它部门协助调查取证,使用《鉴定委托书》; 案件调查结束,承办人员制作《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 料提交局案审办进行复核。提出案 件适用法律法规和处理意见。 不属于听证范围的,交案审办成员审核无误后,分别在《案件处理呈批表》签名,呈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 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制作《听证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10、听证 8、告知 11、案审会审理: 12、送达: 14、催缴 : 13、执行 : 15、分期缴纳 16、申请强制执行: 17、结案: 18、文书归档 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三天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的,由综合法规科组织听证。 召开听证会七天前,发出《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参加听证的人员。 召开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写出《听证会报告书》。 对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由案件承办人进行笔录,使用《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听证程序结束后,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处罚意见,由局长在《案件处理呈批表》签名批准执行。 当事人申辩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应当采纳的,该案件交由案审会集体研究确定。 案件承办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市罚款缴款通知书》和《行政 处罚送达回执》,送达当事人执行。 对行政处罚没有异议的,可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交回案审办重新核审,如无采纳意见的,按原审批意见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十五天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予以结案。 逾期不履行的,发出《罚款催缴通知书》。 对数额较大的罚款,当事人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案审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发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本局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由承办人填写结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批准结案。 按一案一档的原则由承办人立卷归档。 当事人不提出听证要求的,提交案审会讨论

行政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流程图示范文本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 申 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承办机构)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 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 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日内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承办机构)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日内完成) ×××(承办机构)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审 查 ×××(承办机构)审查(×日内完成) 不申请听证 决定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后×日内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 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 ×××(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 1.招标与拍卖(×日内完成) 2.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日内完成) 3.专家评审(×日内完成) 4.技术审查(×日内完成) 5.征求×××部门意见(×日内完成) …… 备注:依法选择一种或数种审查方式,并通过数字标示其流程顺序。 下级(市级或县级)初审 (×日内完成) 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 工作日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及程序流程图、文书范本

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条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及权限、代理权的起止日期、委托日期和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章简易程序 第七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查明当事人的身份; (二)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询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是否有异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告

法院民事诉讼流程时间

法院民事诉讼流程时间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 【为你推荐】行政强制法诉讼费诉讼时效抗辩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起诉书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欠条的诉讼时效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难免会发生摩擦。最普遍出现的就是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纠纷时怎么办?通常解决劳动纠纷可以先申请仲裁,当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诉讼。那么你知道法院民事诉讼流程时间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时效: 1、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135条) 2、特殊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X 办发〔X〕11X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各级政府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

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以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决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简易程序)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听证流程图

行政复议流程图

行政检查流程图 发现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调查,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现场检 查,当事人在场 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和执 法人员签字 未发现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流程图承办机构依法作出其他 处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承办机构通知当事人到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 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予以没收依法予以销毁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依法解除强 制措施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 承办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交付查封、扣押清单;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 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图

报 关 实 训 报 告 小组成员:阚甜宇扬帅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申报 1.申报流程:填制报关单→复核修改→提交打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海关审单→现场申报 2. 单证准备:准备申报的单证是报关员开始进行申报工作的第一步,是整个报关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步。申报单证可以分为报关单和随附单证两大类,其中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和特殊单证。 报关单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制的申报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带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性质的单证,比如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备案清单,ATA单证册,过境货物报关单,快件报关单等等。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报关单。 (1)基本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一般来说,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基本单证。 (2)特殊单证: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账册和电子化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作为有些货物进出境证明的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等。某些货物的申报,必须有特殊单证,比如租赁贸易货物进口申报,必须有租赁合同,别的货物进口申报则不一定需要贸易合同。所以贸易合同对于租赁贸易货物申报来说是一种特殊单证。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员提供基本单证、特殊单证,报关员审核这些单证后据此填制报关单。

3.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填制报关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二、配合检查 1.含义: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海关通过查验,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2.查验地点: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实施。 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3.查验时间: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的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在一些进出口业务繁忙的口岸,海关也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请求,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实施查验。对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以优先实施查验。 4.查验方法:海关实施查验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彻底查验

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图.doc

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图 1. 制定检查计划 2. 电话通知受查单位,通知检 查时间、参加人员、所需资料, 核对单位名称、地址 检查准备 3. 制作检查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4. 查询受查单位以前年度是否 接受过执法检查、基础工作情 况和处罚情况 5. 打印受查单位报表 1. 出示证件 2. 签收检查通知书的送达回证 调查取证 3. 制作文书(现场笔录、询问笔 录、基本情况表、取证资料清 单) 检查人员根据检查结果 指标无误,做检查一致的说明差错较小,做当场 责改的说明 差错较大需要立案 处罚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一般程序制作检查报告将检查报告和案卷材料提交审理 未达到审理要求达到审理要求的案卷的案卷 , 退回检查提请立案 人员进行补证,补 证后根据检查结 果 制作立案呈批表

批准立案后 , 根据拟做出的行政处罚 拟拟做出警告或 3 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的,一般拟罚款超过 3 万程程序元的,听证程序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送达回证, 送达被处罚单位 ,听取单位陈述申辩 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 的,调查终结制作处理呈批表的,补充调查 补充调查后结果没变补充调查后结果有变 动,调查终结动,制作新文书 达到立案标准的,文书事实不成立或未达 中向违法单位告知陈到立案标准的,制作 述申辩权利销案呈批表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罚款处罚 的填写缴款书五联单),送达被处罚单位 处以警告处罚的,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制作结案呈批表处以罚款处罚 的,取得缴款书 回执后制作结 案呈批表 因各种原因不能 继续处理执行 的,制作销案呈 批表

拟罚款超过 3 万元的,听证程序 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及送达回证,送达被处罚单位 放弃听证权和陈述申辩放弃听证权进提出听证的,组权的行陈述申辩的织听证会,制作 听证报告陈述申辩过程对违法事对违法事实提请再议的,补充调查实 无异议的 补充调查后结果没变动补充调查后结果有变动 达到立案标准的,文书事实不成立或未达到立 中向违法单位告知陈述案标准的,制作销案呈批 申辩权或听证权表 拟警告或 3 万元以下罚拟罚款超过 3 万拟罚款5万元以款处罚的,制作处理呈元低于5万元的上的 批表 处理呈批提请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查作出决定处理呈批提请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查作出决定,由局队长联席办公会审议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罚款处罚的制作缴款书),送达被处罚单位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X〕6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全旗各执法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中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改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需公开以下内容: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经旗司法局审核后公示。 2.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旗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程序、流程、服务指南及监管方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基本程序、办理时限等。 4.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方式。在行政机关办公地点、办事场所的醒目位置和门户网站上公布查询及投诉举报方式。 5.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执法信息和执法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它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6.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审核和更新机制。对于行政执法查处结果的公开,要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依照信息公开的有关原则,界定和分类主动公开、依审核公开事项,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加强统一公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度。 7.推行行政执法工作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上年度执法总体情况及执法统计数据主动公开,同时报至旗司法局备案。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1.文字说明: 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综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6)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法综处进行审查。 1.4审查:由法综处对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5告知: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有权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1.6听取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录,不得因其申辩而加重处罚。具备听证条件且申请听证的应当启动听证程序。

县级统计局权力运行流程图

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1、统计行政处罚流程图 发现违法事实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 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报告。 提出初步意见 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送达处罚事先告知,告知当事人拟处罚事实、理由。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3日 内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机关负 责人签发处 理意见。 行政机关负 责人批准不 予处罚。 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举行听证会 撰写《通报》予 以通报批评。 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行政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7日内送达予以警告罚款并交代诉权、复议权。 执行 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

2、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流程图 统计人员申请 申请条件:承担法定统计工作任务的单位统计员(承担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工作任务)。 领证人员申报材料:填报申请表、提交合格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本人正面免冠一寸或二寸彩照二张、两门统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考试人员申报材料:填报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本人正面免冠一寸或二寸彩照二张、提交合格学历证书。 受理:旗统计局将初审意见及全部申报材料在市局规定期限内上报市统计局有关部门。 市统计局汇总后在规定期限内统一上报自治区统计局。 自治区统计局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授予统计从业资格决定。

3、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流程图 旗统计局有关股室 制定年度执法计划 旗统计局监督举报 电话: 0476--7862488 接到举报、投诉后立即检查 主管局长审核 并请局长审批 执法检查小组 按计划实施检查 按上级有关部门指 示和要求进行检查 检查时执法人员应 在2人以上,并出示 相关执法证件。 制作监督检查记录,经被检查人员认读无误 后签字。执法检查人员要对记录的真实性予 以签字确认并对检查作出初上不处理意见。 1、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制作《统计执法检查意见书》并送交被检查对象; 2、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向被检查对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4、重大复杂案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要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处理意见。

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

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程序及标准 暂行规定 一、办公室 (一)职能 1、主要负责全局政务、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具有指导、参谋、服务、协调和督办等管理职能。 2、参与全局目标、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负责调查研究、收集和发布信息、制定实施方案和文字材料综合等工作。 3、负责全局文件制发、文书传达、会议服务、印信管理、档案管理及政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备品采购、职工福利、车辆调度、卫生保洁及楼房修缮、环境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全局财务与资金管理及内部审计,参与收费管理和全局收费指标计划制订工作。 6、负责全局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参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7、负责内外协调、对外联络及接待和市局领导交办事宜及督办工作。 8、负责协调城管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程序及标准 1、政务工作 ⑴做好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性调查研究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每年撰写有份量的调研文章不少于两篇。 ⑵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信息科报送政务信息,每年刊发不少于四篇。

⑶按时起草局领导所需的汇报、讲话以及其它材料;撰写局全年和半年工作总结。 ⑷做好局行政文件制发工作,进行文号登记、逐级审批,把好政策、内容、文字关。 ⑸按照局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进行催办。 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市委下达的目标责任制兑标工作。 ⑺做好市委文件网络接收及保密工作,做好城管执法网站的更新、管理及维护工作。 ⑻做好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 2、文书工作 ⑴将收发的公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分送局领导审批,确保快速传递不出差错。 ⑵一般公文应在当日送批传递,紧急公文应在2小时内传递,严格办理传递手续。 ⑶上级来文有时限要求的,应及时催办,不得延误。已办结的公文,要定期归档并做到严格保密。 ⑷保管并正确使用公章和介绍信,严格执行印鉴管理制度。 3、财务工作 ⑴严格财会制度,按《会计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⑵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达到完整、精确、周密。 ⑶严格执行收费程序,按时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⑷计划内开支精打细算、节约、节俭。 ⑸计划外开支必须形成文字请示,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⑹依照国家审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全局相关部门、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管理。 4、人事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流程图

二、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外部行政程序 1、一般程序(普通程序) C2、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签收。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权利。 A、执法人员向被检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B、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 C1、送达处罚预先告知书,签收。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申辩权 E、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签字。 D、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 2、听证程序 B、书记员核对听证参加人,宣读听证纪律 C、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会组成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D、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 E、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F、当事人、调查人员进行辩论 G、当事人、调查人员最后陈述 H、制作听证会笔录、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I1、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处罚决定 I2、没有违法事实、证据不足或者有其他不予处罚情形的,不予处罚 3、简易程序

F1、决定 A、表明身份 G、送达 表明身份 B、告知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享有的权利 C1、无异议 C2、听取陈述申辩 D、复核 F2、不予处罚 E1、理由不成立 E2、理由成立立 (二)内部工作流程 1、一般程序 A、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被委托执法部门)立案,分管领导签字。 E、法制机构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 D、将案件移送本机关(或委托机关)法规科进行案件审核。 C、业务科室或被委托执法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B、确定本案调查取证人员,收集证据,提出建议。 F、起草《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 G、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 H、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行政处罚、强制决定,加盖公章 I、整理行政处罚案卷,归档 J、对外公布行政处罚决定 K、按时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上级部门备案。

市统计局文件

上海市统计局文件 沪统字〔2018〕39号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统计行政 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统计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上海市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9月10日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 2018年9月14日 上海市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行政执法公示,是指本市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统计信用管理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四条市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法规处(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负责统计行政执法基础信息等事前公示内容的梳理、汇

总、发布和更新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并公示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中事前、事中、事后产生的公示信息。 (二)办公室:负责将公示公开纳入政务公开,加强统筹协调。 (三)数管中心:负责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各区级政府统计机构应当结合各区实际,指定具体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第五条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公示内容 第一节事前公示内容 第六条统计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公示各统计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号码等。 (二)执法依据。公示统计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权限。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职权范围。 (四)执法程序。公示统计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依据等内容。 (六)救济方式。公示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 (七)监督举报。公开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以便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第二节事中公示内容 第七条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检查,应当提前将实施检查的统计机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具体要求等书面告知被检查单位。 第八条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出示执法证件,出具统计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第九条结合行政许可工作职责,制作办事指南,公示岗位信息。在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及网上审批平台,公示许可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含示范文本)、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证照发放、表格下载方式、监督检查、咨询渠道、投诉举报、办公时间、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审批流程。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职责的变化,及时完善和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梳理行政许可主体、审批权限、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等信息,并在市政府相关网站和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门户网站进行 公示,及时做好信息更新。 第三节事后公示内容 第十条统计行政执法事后公示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淇滨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 流程图 风险:1 风险:2 车辆年审需提交以下资料:1、经营户《经营许可证》正本或分公司副本复印件;2、《道路运输证》正、副证原件;3、《车辆行驶证》正、副证原件核对;4、《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5、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5、《培训合格证》及年度审验培训考试试卷存根联、原件;6、《河南省道路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有关内容审核表》原件;7、《车辆综合检测站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原件;8、客(危货)车辆行驶记录(定位)装置正常运行证明单原件;9〈营运客车类型等级复核表原件〉(客车);10、旅游车标志牌及附卡复印件(客车);11、(地方税务局道路车辆税收完税(免税)证明〉(第三联)原件;12、办理年审工作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13、〈危货罐体质量年度检测报告单〉原件(危险品运输车)14、《河南省道路运输业客货车辆年度审验申报表》原件;15、淇滨区营运车辆年审会签表。 受理审核车辆年审材料 证件年审通过 证件年审不予通过 加盖年审戳记发还道路运输证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一)无故不受理,在进行审查过程中,接受申请人的好处,简化资料审核和程序; (二)利用职权对申请进行设卡、达到私人目的。 防范措施: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二)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三)运用运政发证管理系统制约,并经常性查验。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流程图 发现违法事实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审核 不予处罚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复议或诉讼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 结案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住建局建设工程高质量安全系统监督备案流程图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流程图 不符合要求 资料符合要求一个工作日 返回申请单位并一次性告知 建筑单位提出备案申请 区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组织人员现场勘查 勘察合格 登记台账,并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交底 登记备案 提供材料: 1、总(分)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或保单; 3、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人、审核人签字盖章);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配备 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流程图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 不属于本建设行政 当场更正错误的申 机关职权范围的 报材料不齐或者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提出不同意见 提出申请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不予受理 更正或补齐材料 县质监站工作人员进 行审核 县质监站负责人审定 同意备案的,通知申请人到质监站 领取资料和意见 不同意备案的,责令备案人限期整改,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流程图 备案登记对建设、施工、监 理三个行为主体 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方案 日常监督检查 下达整改指令通知书对施工现场进行 监督检查 核查验收

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流程图 备案登记对建设、施工、监 理三个行为主体 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方案 日常监督检查 下达整改指令通知书对施工现场进行 监督检查 核查验收

受理质量投诉流程图 发现执法检查、发现或有人举报投诉 立案立案。填写立案申请表,附相关材料,报领导批准。制作《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陈述、申 辩时限。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 调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终结报告 审理对案卷记录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及拟处理意见等进行审理 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备案按规定办理呈报、备案、立卷、归档等工作

事业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

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图 况 推荐情况 调入机关 轮岗交流 竞争上岗 公开选拔 考试召录公务员 拟定方案 干部调配任免 组织考试、考察 向委党组汇报 考试、考察情 1.公布职位、报考人 员的资格条件、基本 程序和方法等;2.报 名与资格审查;3.统 一考试(含民主测评) ;4.向委党组汇报考 试情况 委党组会议讨 论研究决定任 免职人员 根据编制职数和干部岗位需 求,拟定方案,报分管领导 审核同意后提交委党组会研 究批准方案。 1.组织考察; 2.征求纪 检监察部门意见; 3.向 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 委党组会议讨论 研究决定免职人 员 印发任免文件, 办理有关手续 民主推荐 任职 组织谈话 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 定任职人选 向委党组汇报公示情况 求上 按要公示 报审批或进行 备案 1.召开推荐会,公布 推荐职务、任职条件、 推荐范围,提供干部 名册; 2.提出有关要 求填写推荐票,进行 个别谈话; 3.对不同 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 票分别统计,综合分 析; 4.向委党组汇报 委党组会议讨 论研究决定考 察人选 调出 退休 按要求上 报审批或 进行备案 组织谈话 印发任免文件,办 理有关手续 任免职 免职 印发免职文件, 办理有关手续

公务接待工作流程图

公务用车、车辆管理流程图 500 办公室派遣车辆

财务预算、决算及预算执行工作流程

财务报销工作流程图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由县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统一收取。除此以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1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及说明

气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文字说明: 1.立案:每单位必须建立《案件登记薄》,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之后立即进行登记,并在7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制机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必用文书:《立案审批表》。 2.调查:由各执法队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勘查笔录》、《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局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

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在不停止或不纠正涉嫌违法行为将可能发生危险或扩大危害的情况下,可制作《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不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原因:《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局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7)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气象部门法制机构、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审查。 必用文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 择用文书:《行政执法通知书》、《笔录续页》、《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解除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鉴定委托书》、《鉴定意见书》、《现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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