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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接口规范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接口规范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接口规范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

(V1.0)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18年9月

目录

第1章前言 (1)

第2章术语 (2)

第3章报文种类与报送模式 (4)

3.1报送文件名称的编写规则 (4)

3.1.1报文类型 (4)

3.1.2交易报告类型 (4)

3.1.3报告机构编码 (5)

3.1.4报送日期 (5)

3.1.5报文编号 (5)

3.2报文打包 (5)

3.3报送模式说明 (6)

3.3.1在线填写 (6)

3.3.2页面加载 (7)

3.3.3消息中间件 (7)

第4章新增报文 (8)

4.1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命名 (8)

4.2通用可疑交易新增报文交互流程 (8)

4.3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结构 (9)

第5章修改报文 (11)

5.1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命名 (11)

5.2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交互流程 (11)

5.3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结构 (12)

第6章报文回执 (13)

6.1正确回执 (13)

6.1.1正确回执文件名称 (13)

6.1.2通用可疑交易报文正确回执结构 (14)

6.2错误回执 (14)

6.2.1错误回执名称 (14)

6.2.2通用可疑交易报告错误回执 (15)

第7章数据字典 (16)

7.1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数据字典 (16)

7.2回执文件数据字典 (19)

7.3数据字典说明 (19)

第8章相关代码 (21)

8.1身份证件/证明文件类型 (21)

8.2疑似涉罪类型 (22)

8.3代码说明 (23)

第1章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为了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以下简称“3号令”),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国家履行“接收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职能的“反洗钱信息中心”(《反洗钱法》第10条),按照“3号令”、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银发〔2017〕9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20号)、《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与原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中国人民银行与民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17〕261号)、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1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内容》(3号令附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及释义的通知》(银发〔2017〕98号)附件中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及释义(2017)》规定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数据要素内容,制定此接口规范,作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贵金属交易场所及贵金属交易商、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司服务提供商等行业进行反洗钱数据报送的标准。

第2章术语

1.报告机构

根据《反洗钱法》和“3号令”等相关规定,承担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职责的机构,包含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

特定非金融机构指不属于金融行业,但根据《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从事业务时应履行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义务的机构,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贵金属交易场所及贵金属交易商、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司服务提供商等。

2.报告机构编码

报告机构编码按照行业类别分为两类,金融机构编码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编码。

金融机构编码:人民银行发放的《金融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金融机构编码,按照《金融机构编码规范》(JR/T0124—2014)编制。

特定非金融机构编码: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另行编制。3.附件包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报送过程中将相关的文字文档、电子表格、图片和视频等文件以ZIP格式打包在一起所形成的数据包,同一个通用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文件必须打包在同一附件包中。

4.报文

报告机构为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而形成的,满足数据报送接口规范格式的XML文件。

5.报文类型

报告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所报送的报文按照所实现的功能进行的分类。通用可疑交易报文可分为两类:新增报文和修改

报文。

6.报文编号

报告机构当日报送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的编号。

7.落地时间

报告机构传送文件到达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时的系统时间。

8.数据接收系统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接收通用可疑交易报告的信息系统。9.回执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上传成功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将对报文文件逐一进行校验,并生成报文回执返回给报告机构。

与报送模式

报文种类与报送模式

第3章报文种类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以XML格式的报文为报送文件格式。一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可包含相互关联的多个交易主体以及与这些主体相关的多笔可疑交易,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中所有的交易主体及交易都从属于同一宗可疑交易案例。通用可疑交易报告的报文名应包含报文类型、交易报告类型、报告机构、报送日期和报文编号等相关信息。一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最多可带有一个附件包,附件包的名称必须与所对应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报文名称相匹配,两者只在文件类型上有所区别,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报文的扩展名为XML,而附件包的扩展名为ZIP。通用可疑交易报告附件包可以由与该通用可疑交易报告相关的文字文档、电子表格、图片、视频文件等打包组成。

3.1报送文件名称的编写规则

报告机构编码、报送日期和报文编号之间用“-”(半角)分隔。

3.1.1报文类型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报文类型分为2种:

1.新增报文,以N开头。

2.修改报文,以C开头。

3.1.2交易报告类型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标识为:CS。

3.1.3报告机构编码

报告机构编码为14位代码,按照行业类别分为两类,金融机构编码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编码。

金融机构编码:人民银行发放的《金融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金融机构编码,按照《金融机构编码规范》(JR/T0124—2014)编制。

特定非金融机构编码: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编制。特定非金融机构进行数据报送前,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进行报告机构用户登记注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将根据其登记注册信息分配一个14位管理编码用于唯一确定该报告机构。

3.1.4报送日期

报送日期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YYYYMMDD)。

3.1.5报文编号

报文编号格式为8位数字,如位数多余,则左边补0。以当日发送的报告从1开始,不得有重复。

打包

报文打包

3.2报文

为保证报文网络传输的效率,报告机构应将报文分类打包在扩展名为ZIP的数据压缩包中,一个数据压缩包的大小应控制在5M之内。

一个数据压缩包中应仅包含一类报文,即全部为新增报文或全部为修改报文,且该压缩包名应以所包含的报文类型及交易报告类型的3位标识开头,同一个数据压缩包中报文的报文类型和交易报告类型标识必须完全相同。通用可疑交易报告附件包必须与其对应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打包在同一个数据压缩包中。数据压缩包的命名格式如下:

报告机构编码、报送日期和报文编号之间用“-”(半角)分隔。

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数据压缩包):编号为D0000000000001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8月1日报送的第1个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数据压缩包:

NCSD0000000000001-201

NCSD0000000000001-201990801-00000001.ZIP 该数据压缩包中仅包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报文类型和交易报告类型标识均为“NCS”)。

例(金融租赁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数据压缩包):编号为D3000111000010的金融租赁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1月22日报送的第3个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数据压缩包:

CCSD3000111000010-20190122-00000003.ZIP 该数据压缩包中仅包含金融租赁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报文类型和交易报告类型标识均为“CCS”)。

3.3报送模式说明

为了提高报告机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的数据报送效率,充分考虑各报告机构在系统建设水平和日常操作习惯的差异,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为报告机构提供在线填写、页面加载和消息中间件自动推送三种报送模式。

3.3.1在线填写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数据接收系统为报告机构提供一个在线填写通用可疑交易报告的页面,报告机构可以登录数据接收系统,按照在线填写页面的指示逐项填写字段内容,直至完成一份完整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

3.3.2页面加载

报告机构可选择页面加载的方式来上报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报告机构自主制作完成通用可疑交易报文后,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在数据报送页面加载上传报文数据压缩包,实现通用可疑交易报文的上报。此外,报告机构需要在数据接收系统中人工下载报文回执。

3.3.3消息中间件

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日报送数据量较大的报告机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后续将为报告机构的数据报送提供消息中间件自动推送的数据报送模式。即利用消息中间件服务,在报告机构的报送系统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数据接收系统之间实现报文数据和回执信息的自动交换。

使用消息中间件进行数据报送的报告机构在报送前需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进行系统联调,具体的系统联调方案和系统参数设置规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将另行发文通知。

报告机构将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上传成功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将对报文文件逐一进行校验,并生成报文回执。

第4章新增报文

4.1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命名

报告机构应按照“3号令”及本行业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新增报文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通用可疑交易报告。

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编号为D0000000000001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8月1日报送的第15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的文件名:

N CS CSD0000000000001-201D0000000000001-201D0000000000001-201990801-00000015.XML 例(金融租赁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编号为D3000111000010的金融租赁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8月20日报送的第5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的文件名:

NCSD3000111000010-201NCSD3000111000010-2019

90820-00000005.XML 4.2通用可疑交易新增通用可疑交易新增报文交互流程

报文交互流程图1新增报文交互流程

新增报文交互流程如图1所示。一份新增报文上传后,数据接收系统对该报文进行系统校验,如果该报文能够通过数据接收系统的系统校验,则数据接收系统返回正确回执,表示该份新增报文已被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成功接收。

如果新增报文系统校验不通过,即该新增报文存在格式错误或内容错误,则数据接收系统将返回错误回执。对于错误回执,报告机构应根据回执中的错误定位和提示,修改错误并重新制作新增报文进行数据报送。

4.3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结构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由报告基本信息(……

)和可疑主体信息(……)两部分组成,报文基本结构如图2所示。

图2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基本结构

第5章修改报文

5.1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报文报文命名

命名如果报告机构发现此前已经正确入库的报文中存在错误,可以发起主动纠错操作,使用修改报文改正之前已入库的错误信息。

一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必须与一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

其中,“报送日期(8位)”和“报文编号(8位)”必须与欲修改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相一致。

例(金融租赁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编号为D3000111000010的金融租赁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8月20日报送的第5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的文件名:

NCSD3000111000010-20190820-00000005NCSD3000111000010-20190820-00000005.XML

.XML 该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通过系统校验,报告机构收到正确回执。

之后,报告机构发现该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中有信息错误,于2019年9月5日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对原新增报文中的错误进行修改。这份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的报文名为:

CCSD3000111000010-20190820-00000005CCSD3000111000010-20190820-00000005.XML .XML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名称和原新增报文名称中的报送日期和报文编号保持严格一致。

5.2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报文报文交互流程

交互流程报告机构可以发送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对之前报送并已正确入库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进行主动纠错。数据接收系统除对修改

报文进行正常的系统校验外,还将对纠错报文的文件名和已正确入库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报文名进行匹配。如报送的修改报文其报文名称除报文类型标识(首字母C)外,其余部分与以前发送的某一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报文名都相同,且能够通过系统校验,则数据接收系统将使用新报送的修改报文替代原新增报文,并返回正确回执;如果修改报文不能通过系统校验或报文名无法与已入库的新增报文匹配,则返回错误回执。通用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主动纠错流程如图3所示。

图3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主动纠错流程

如报告机构在发送了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且收到正确回执后,发现已报送的修改报文仍存在错误的,需要再次纠错,则可继续发送新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对原修改报文进行覆盖。新修改报文名称和原修改报文名称必须相同。

结构

5.3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结构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的结构与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

文的结构相同。

第6章报文回执

报文回执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自动向报告机构发出,用于反馈一份报文的校验结果。报文回执与通用可疑交易报文一一对应,如果报告机构上报的通用可疑交易报文未收到回执,则表明该份报文没有成功到达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

针对通用可疑交易报文,数据接收系统自动发出的报文回执有两类,即正确回执和错误回执。

6.1正确回执

针对某一通用可疑交易报文,如果报告机构收到正确回执,表明该报文的格式正确,接口规范所要求的数据项没有缺失,该报文文件已被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成功接收。

6.1.1正确回执文件名称

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正确回执):编号为D0000000000001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9月20日报送的一批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数据报文在9月20日12点45分30秒传送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其中编号为00000001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经系统校验后被正确接收,数据接收系统生成的正确回执文件名为:

FDSC FDSC[N [N [NCS CS CSD0000000000001-201D0000000000001-201D0000000000001-201990920-00000001]2010920-00000001]201990920124530.X 30.XML

ML 例(金融租赁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正确回执):编号为D3000111000010的金融租赁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10月21日对

2019年10月15日报送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进行修改的特殊报文在10月21日10点36分45秒传送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平台,其中编号为00000004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经系统校验后被正确接收,数据接收系统生成的正确回执文件名为:

[CCSD3000111000010-20191015-00000004]201910211036 FDSC

FDSC[CCSD3000111000010-20191015-00000004]201910211036 45.XML ML

45.X

6.1.2通用可疑交易报文正确回执结构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和修改报文的正确回执结构相同,具

6.2错误回执

如果报告机构报送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或修改报文在报文名、报文格式和报文关键信息上出现严重错误,则数据接收系统将对相应报文生成错误回执。报告机构需根据错误回执中提示的错误位置和错误信息对原报文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

6.2.1错误回执名称

错误回执的文件名称格式为:

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错误回执):编号为D0000000000001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3月6日报送的一批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在3月6日12点45分30秒传送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其中编号为00000001

的新增报文经系统校验后存在格式错误,数据接收系统生成的错误回执文件名为:

FDCF[N FDCF[NCSD0000000000001CSD0000000000001CSD0000000000001-20190306-00000001]201903061245-20190306-00000001]20190306124530.XML

例(金融租赁公司通用可疑交易报告修改报文错误回执):编号为E0000000000001的金融租赁公司报告机构在2019年4月8日报送的一批对2019年3月8日的新增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进行修改的报文在4月8日10点36分45秒传送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数据接收系统,其中编号为00000001的修改报文经系统检查后存在错误,数据接收系统生成的错误回执文件名为:

FDCF[CCSE FDCF[CCSE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10000000000001-20190308-00000001]20190-20190308-00000001]20190-20190308-00000001]201904408103645.XML

6.2.2通用可疑交易报告错误回执

通用可疑交易报告新增报文和修改报文的错误回执结构一样,具

第7章数据字典

7.1通用通用可疑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数据字典

数据字典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全文)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全文) 加强现金治理是反洗钞票工作的重要内容。下面是查字典范文小编整理的,欢迎大伙儿阅读!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治理方法第一条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钞票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钞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都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治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治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治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发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事情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钞票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反洗钞票监测分析中心发觉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别全或者存在错误的,能够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设立特意的反洗钞票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方法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金融机构应当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事情进行监督治理。 第六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的事情予以保密,别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经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具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钞票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没有总部或者无法经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钞票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经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经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别经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具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钞票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经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钞票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钞票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物流企业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物流企业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报告范围主要包括违反禁限运物品规定,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物流运输行为。 (一)重大危险品及违禁品: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制品、各类武器、弹药、易爆炸物品、易燃烧物品、易腐蚀物品、放射性元素及容器、烈性毒药、麻醉药品、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秘密级文件物品、不法书刊及相关制品。 (二)一般危险品:假币、假票证、假印章、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禁限寄物品目录》所列的其他禁寄物品及在受理和运输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物品。 (三)货物受理开箱验视、物流活动实名制执行情况:物流寄递企业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开箱验视、没有严格执行实名寄递制度。 二、报告方式 (一)物流企业员工在收件时发现:可疑邮件、快件,可先行收下,填单收费,然后交回公司,由公司与监管部门联系。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物流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上述可疑邮件、快件信息的,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也可直接送到监管部门约定地点。需要延时运输的货物由监管部门向公司通报。 (三)物流企业员工以及广大客户发现:物流企业工作人员没有执行收寄验视、实名寄递制度的情况,及时报告行业监管部门。 三、奖惩措施

(一)物流企业员工发现并报告的可疑货物、货物信息,经核查属实,在侦查破案、治安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重大案事件处置、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按照情报信息等级评定标准,奖励200至5万元。如举报线索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根据线索发挥的实际作用,给予5000元至50万元的奖励。 (二)物流企业及员工发现可疑线索未按规定报告的。经司法机关立案追诉,将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企业员工以及广大客户报告物流企业工作人员没有执行开箱验视、实名寄递制度的。监管部门一经查实,给予报告人30-200元奖励,并责令企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当事人再犯的,责令企业予以辞退,并纳入黑名单在全行业禁入。 四、应急处理 (一)禁运物品区别对待。除上述禁寄物品外,其他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只因其物理或化学特性不适合寄递的,例如:香水、打火机、化学品等,业务员可当面拒收。 (二)寄递物流企业及其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禁运危险品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在交由专业或监管部门处置之前,要按规定操作,妥善处置,确保自身安全。 (三)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将严密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如果泄漏其个人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寄递物流企业及其员工以及广大客户应如实举报,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7年碳市场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碳市场行业分 析报告 2017年11月

目录 一、全球气候持续恶化,碳减排形成国际共识 (4) 1、全球气候持续恶化,温室气体排放增加 (4) 2、碳税和碳交易,各国采取不同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5) 3、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巴黎协议,碳减排形成国际共识 (7) 4、完整的市场机制保证碳交易的进行 (9) 二、制度设计不尽相同,国外碳市场曲折前行 (11) 1、利益集团相互博弈,全球碳市场方兴未艾 (11) 2、欧盟成为碳排放交易最成熟区域,为世界各国提供诸多可借鉴的经验 .. 13 3、适应不同国情,各国开发本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16) 三、我国碳市场试点启动,全国统一碳市场呼之欲出 (17) 1、中国碳排放量已居世界首位,产业转型和国际压力推动碳减排 (17) 2、先期参与CDM机制,区域试点启动国内碳市场 (19) 3、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统一碳市场建立在即 (25) 四、不断完善交易体系,碳交易市场大有可为 (26) 1、逐渐完善数据体系,纳入更多的行业和企业 (26) 2、更加灵活的配额机制,保证碳市场的平稳发展 (27) 3、开发更多的方法学,为清洁能源发展助力 (28) 五、相关企业 .......................................................................................... 28 28 1、置信电气 .......................................................................................................... 29 2、爱康科技 ..........................................................................................................

反洗钱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模板

XX分行 关于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疑交易的报告 XXX反洗钱处: 近日,我行发现本行客户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七月初起,企业网银交易频繁且金额较大,并且资金当日大额转入一笔,当日分次全额转出,且转出后收款人均为个人。交易可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现情况 7月7日,我行前台人员在进行网银发送业务中,发现该企业频繁往同名个人账户转钱,数额较大并且较为固定。该企业的交易情况引起前台人员注意。通过对该企业7月7日至7月15日交易情况跟踪观察,发现企业资金情况涉嫌可疑情况。 二、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从开户资料情况看,企业名称: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6943947-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地址:XX市XX区XX路53号208。法定代表人:许X。法人身份证号:2101051991XXXXXXXX。企业注册资本:伍拾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活动策划等。联系电话:XX。于2010年4月19日在我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开立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帐号:1213011XXXXXXXXX。该企业于2011年4月12日建立。三、资金交易情况

(一)总体情况 企业7月7日-7月15日的交易情况,转出金额大于转入金额(交易明细见附件)。 经统计7月7日至7月15日,企业共发生交易22笔。其中进账3笔,金额801.44 万元;转出19笔,金额1701.44万元。 表一资金交易汇总 (二)资金来源情况。 从该企业的交易记录看,主要来自于以下三家企业: 表二资金来源 (三)资金去向情况

该企业收到资金后,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其中分7笔转入王X(工行XX开发区分理处)账户,共计666万元;分12笔转入张XX(招行XX支行)账户,共计1035.44万元。详见表三。 表三资金去向 四、可疑点分析 (1)大额进账后,转款频繁,过渡性质明显。 从该企业账户资金交易情况看,资金来源对公账户,资金汇出转入个人账户,转入一笔大额款项后,都迅速以网银转入相同户名外行账户,基本不做停留,“过渡”性质明显,没有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周转的痕迹。 (2)款项都转入同名对私账户。 从该企业交易明细来看,款项进账后,都以相同金额转给同户名对私客户,这于企业经营范围非常不符,比较可疑。(3)使用网上银行、公转私业务。 该企业从账户启用之日,一直都以网上银行开展业务。没有

商业银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可疑交易线索的发现及报告 (5) 第三章可疑交易监测指标 (9) 第四章可疑交易调查分析 (13) 第五章附则 (16)

修订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及时识别、监测可疑交易,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切实防范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等反洗钱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疑交易报告是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实施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加强对客户的账户、交易、行为与业务等异常情形的监控,是甄别、发现可疑交易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各营业网点柜员、客户经理、反洗钱监测分析员和反洗钱监测审核员之间应加强可疑交易线索等反洗钱工作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同时加强与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构筑多层次的可疑交易监测体系。

第二章可疑交易线索的发现及报告 第三条客户身份识别环节是发现可疑交易线索的重 要途径,也是最易发现可疑迹象的重要阶段。一线柜员、客户经理在直接与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履行客户身份识别职责,应注意观察客户不符合常理的情形或其他可疑点。 第四条柜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应注意将客户办理的交易与其身份、职业相结合,如发现下列可疑情形应该予以持续关注,并将相关可疑信息报告给本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反洗钱监测分析员或反洗钱监测审核员:(一)客户频繁办理开销户业务。 (二)短期内大量出现来自同一地方的个人开户的可疑情形。 (三)客户频繁进行大额现金存取,存在利用银行套现的情形。 (四)同一人代理开立多个账户,且实际控制人未知。 (五)客户的身份、职业与其声称的账户用途极不符合。

宾馆情况报告制度

宾馆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酒店情况报告制度 酒店情况报告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 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 罪活动。 三、旅馆内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盗窃、抢劫、杀人 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爆物品、剧毒物品、 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违禁品的人员。 五、持伪造、涂改、过期证件或所持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 人员。 六、无有效身份证件投宿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 七、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或特征与其相似的人员。 八、其它认为需要报告公安机关的情况。 XX大酒店

二XX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三亚田独金思达假日酒店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客人本人就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对象或犯罪嫌疑人。 4、发现下列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军警器械。 5、业务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后,首先应认真审查其证件,并复印留底,同时稳住来人; 6、在稳住来人后,要立即向主管业务的部门领导汇报,

最新碳交易市场分析报告

碳交易市场分析报告

内容目录 1.始于20年前《京都协议书》,碳排放权可具备商品属性 .............................. - 4 -2.准备充分,中国全国碳交易市场望2017年底正式启动................................ - 4 - 3. 碳配额+CCER两部分构成全国碳交易市场 ................................................... - 6 - 3.1 碳配额:我国多为免费发放,交易市场累计成交已近百亿................... - 8 - 3.2 CCER:可能出现0.8-2.7亿缺口,产生60-120亿市场....................... - 9 - 4. 对标世界,中国碳交易市场望快速追赶 ....................................................... - 12 - 5 碳资产管理再迎重要市场机遇....................................................................... - 13 - 6 重点关注标的................................................................................................. - 14 - 7 风险提示........................................................................................................ - 14 - 图表目录 图表1:中国碳交易市场覆盖行业范围............................................................... - 5 -图表2:截止2017H1 碳市场累计成交数量....................................................... - 6 -图表3:截止2017H1各地区碳市场累计成交量情况......................................... - 6 -图表4:2013-2016 履约年度各试点覆盖企业数情况........................................ - 7 -图表5:2016 年配额二级市场现货交易累计成交量(万吨) ........................... - 8 -图表6:2016 年配额二级市场现货交易累计成交金额&成交均价..................... - 8 -图表7:一、二级现货市场历年成交量(万吨) ................................................ - 9 -图表8:一、二级现货市场历年成交金额(亿元)............................................. - 9 -图表9:CCER开发流程................................................................................... - 10 -图表10:各碳交易试点CCER抵消规则.......................................................... - 10 -图表11:截至2016H1 CCER累计成交量(单位:万吨).............................. - 11 -图表12:2014-2017 1-9月CCER成交量(万吨) ....................................... - 11 -图表13:全球主要碳交易市场 ......................................................................... - 12 -图表14:2016至2017-10-31 欧洲碳现货市场行情 ....................................... - 13 -

反洗钱培训之三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三章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一节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一、交易报告制度基础知识 (承担反洗钱义务的机构) 1.交易报告制度的分类 交易报告: ①大额交易报告:指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及程序,将达到规定金额的 交易信息报告给人行。 ②可疑交易报告:指金融机构将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或经分析有洗钱嫌疑 的金融交易信息(包括客户信息)报告给人行。如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存在异常,或与客户身份不符,或与经营性质不符。 2.交易报告制度的作用 3.交易报告接收机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注意: 情况一:对于重点的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机构应当同时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重点可疑报告指金融机构有合理理由认为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交易或客户。

情况二:如果金融机构判断该线索涉嫌犯罪,为及时有效阻止和打击犯罪,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人行当地分支机构。 4.交易报告主体 ①金融机构: a.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b.证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c.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d. 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济公司; e.人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②会计师、律师、赌场、珠宝贵金属、房地产等行业的特定非金融机构。 5.交叉业务的报告主体 客户与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有银行机构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6.开户行与业务发生行不同情况下的大额交易报告主体 ①通过境内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开户行或者发卡行报告 ②通过境外银行卡→收单行报告; ③不通过账户或银行卡→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二、大额交易报告的内容、程序及标准 1.大额交易报告内容(5个) ①交易主体及交易对手身份; ②涉及交易的账户信息;

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10)——典当有限公司报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当物的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典当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当物瑕疵报告制度 典当行每天组织专人对当天典当物品进行检验、汇总登记。在验收和查验过程中,验收或查验人员如发现当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上报典当行领导和保卫部门处理: 1、存有质量、数量问题; 2、为假冒伪劣物品; 3、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赃物; 4、变质脱节的; 5、其他异常情况的。 二、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予以抓捕,不得知情不报,更不得纵容、隐瞒: 1、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涂改的假证件办理典当业务的; 3、携带多种证件、印章和空白介绍信,且情节可疑的; 4、为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违法犯罪分子,或与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违法犯罪分子相貌酷似的重大嫌疑分子的; 5、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嘉峪关市泰瑞典当行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对可疑情况进行报告应本着以社会安定为己任,高度关注典当风险的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条例。 二、公司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可疑情况的收集、汇总、对外报告,并负责定期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进行报告:1、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2、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容器;4、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5、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他管理的财

2014中国碳市场报告

2014年,中国碳市场稳步发展,顺利完成首个履约期义务,各地减排工作在碳市场的带领下成果显著。同时,各试点地区稳中求变、创新不断,碳金融衍生品多地开花,区域碳市场初见端倪,全国碳市场呼之欲出。随着中美联合公报的发布以及“十二五”收官阶段的展开,新的减排压力接踵而至,碳市场的成功运行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注入一剂强心针。面对国际减排压力以及国内稳增长、调结构的需求,碳市场需要更快更好的发展来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在需求,为中国迈向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实现百年“中国梦”的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4年4月2日,湖北启动碳排放权交易;6月19日,重庆碳市场开市,至此,7省市碳交易试点已经全面启动。在这一年里,各试点依据预先制定的管理办法及交易规则,运行平稳有序,履约情况良好。 2014年各试点碳市场有效成交日共计249天,成交总量1535万吨 ,日均成交量6.16万吨;成交总额5.5亿元,成交均价35.92元/吨,各市场日均价格区间为17-89元/吨。 七市场碳交易全年走势 七试点碳市场中,年初深圳日成交价最高,其次是北京、上海和天津;年中深圳等5市场履约结束后,日成交价也随之下滑,至11月中旬,北京日成交价跃居七市场之首;湖北自开市起价格一直稳定在25元/吨左右,全年基本保持在七市场中最低水平。

上海碳市场成交总量达197万吨,成交额为7549万元,年成交均价为38.31元/吨,价格曲线较平稳。 北京碳市场成交总量达211万吨 ,成交额为1.05亿元,年成交均价为49.7元/吨,履约日前后价格出现明显峰值,全年走势平稳。 广东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达126万吨,成交额为6556万元,年成交均价为52.03元/吨。由于下半年改用阶梯底价方式进行拍卖,底价设置较上年大幅下调,市场价格明显下行。 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达101万吨,成交额为2052万元,年成交均价为20.32元/

交易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制度是反洗钱监管制度的核心基础,是预防和控制洗钱的主要措施,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向有关部门报告某些规定范围内的金融交易情况,有关部门接到信息后,对其进行分析、处理,得到相应的反洗钱情报。通过执行交易报告制度,反洗钱主管当局可以获得相关的反洗钱信息,由此整合出有价值的反洗钱情报,再对洗钱分子及其非法资金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报告主体 反洗钱报告主体指负有报告洗钱线索义务的机构和个人。随着洗钱涉及范围的扩大,反洗钱报告主体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由于洗钱主要通过银行进行,最初的报告主体主要是各类吸收存款、办理汇款的商业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当银行业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措施逐渐健全,部分洗钱者利用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和容易被洗钱利用的非金融机构藏匿、转移或转换非法所得,因此,这些行业的机构和个人也开始受到反洗钱主管当局的管制,按照规定也必须向金融情报中心进行报告,成为反洗钱报告义务主体之一。 二、报告义务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要求金融机构报告的涉嫌洗钱的资金交易报告义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大额金融交易报告制度,即金融机构办理一定金额以上的金融交易时,都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由于现金交易的特殊性,相关多的国家大额金融交易报告主要是针对现金交易的;另一类是可疑金融交易报告制度,这是要求金融机构报告其知道的或者怀疑的与特定客户或特别交易有关的洗钱活动。根据反洗钱的经验,一些国家归纳出洗钱可能性较大的一些交易情况作为异常金融交易的报告标准,规定一旦发现符合这些标准的交易,金融机构也必须报告。 目前世界通行的反洗钱交易报告义务体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以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在美国,金融机构所承担的交易报告义务包括4类:现金交易报告(CRT)、货币或者金融票据国际转移报告(CMIR)、外国银行和海外金融账户报告(FBAR)和可疑交易报告(SAR)。现金交易报告规定: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一律需要申报登记,金融机构有权对大额现钞的来源和用途进行调查。1986年8月,美国又调整了申报和记录现金交易的要求,规定各银行必须做到:(1)记录所有超过3000美元的用现金购买本票、汇票和旅行支票的情况。(2)交易总额在一天

可疑人员报告制度

可疑人员报告制度 篇一: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建立《通缉通报登记簿》,详细记载通缉、通报的查控情况。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旅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4、住宿场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形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发现被公安机关通缉的,布控的对象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发现有违法犯罪分子或形迹可疑的人员住宿人员身份与证件不符,或者伪造、变造、涂改证件,来路不明者。 四、发现吸毒、贩毒、嫖宿、卖淫、赌博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住宿人员酗酒闹事宿,或有行凶迹象者。

六、住宿人员昼夜无故不归,或者任意留宿他人者。 七、住宿人员离店后,叫别人领取物品难以证明,或者寄存物品长期不取者。 5、如发现住宿人员中有企图自杀迹象,或患有精神病和有病危死亡可能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等部门报告。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三亚田独金思达假日酒店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客人本人就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对象或犯罪嫌疑人。 4、发现下列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规定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 理规定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以及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洗钱案件线索报告等。 第三条公司合规部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部的反洗钱工作,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信息监测分析中心(以下简称“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第四条各相关业务部门反洗钱专员负责处理日常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拟定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洗钱案件线索报告及时报送公司合规部门。 第二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认定标准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大额交易,是指客户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交易。

第六条商户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第七条可疑交易的认定标准: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每日发生3次以上或每日发生且持续3天以上,下同)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1年内交易次数小于3次),要求将大量资金(单笔或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下同)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10个工作日以内)内发生大量交易; (四)客户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五)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 (六)客户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七)客户其他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或者其他犯罪活动的。 第八条可疑交易特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三查: 查证件、查来源、查交流语言; 二、七对: 核对协查物品、出典人与当物是否相附、身份证件真伪、与年龄籍贯是否相附、物品与来源证明是否相附、物品的价格与出典人所要价格是否相附、配件是否齐全配套; 三、四罚: 明知应知赃物不报、未按规定查验身份证件、违规收售赃物销赃,移交公安机关。 四、五报告 (一)发现持假身份证或身份证与本人不符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二)要详细查问当物来源,索要来源证明,详细查问当物的品牌、型号、特征、功能、用途和价值,对发现当物来源不明,出当人不熟悉当物以及基本情况有可疑之处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对短期内连续多次典当物品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一次典当多件物品的,价值较大或一次典当多个同样物品的,情况可疑,来源不明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五)属协查内容物品或人员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通缉协查制度 为更好的开展协查工作,防范收售赃物规避典当经营风险,堵销赃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1、对公安机关向我行发布的协查通知及资料进行编篡造册,在办理业务时,以备查阅。 2、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下发的协查通知,撑握熟知协查内容。

3、收当时除按相关规定制度办理的同时,须与公安部门发布的协查通报的物品进行比对。发现可疑物品或可疑人员,在稳住当户的同时,立即上报当班经理和采取各种方式上报公安机关,做好协查工作。 4、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一、当物查验制度 (一)查验当物是否属于禁当品。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章第27条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依法查封,扣押或已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赃物来源不明物品或财产权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警用标志和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管理的财物;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末能取得处分权的财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二)查验当物权属的合法性。 1、查验当物来源的合法性,一是核查当物原始发票,查看购入日期,金额是否经过涂改。二是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当物的特点、操作、维修方面的问题,检验当户对当物的熟悉程度,判断其所有权的真实性,防止收当赃物。 2、当物必须是当户合法拥有所有权或处理权的物品,持他人物品典当,典当人应出具所有权人书面委托和有效身份证明。 3、共有财产典当,必须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并取得书面证明。 4、查验当物的真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成色等。防止以假冒真,以次充好,为当物的正确估价提供第一手资料。 5、国家明确规定的当物如:房地产、机动车辆等,必须到相关登记部门去查询、登记,严防收当已被查封、抵押的当物。

2018年碳交易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碳交易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1月

目录 1 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初期或只纳入发电行业 (1) 2 我国碳交易试点现状:世界第二大碳交易市场 (1) 3 受益标的 (4) 附录:以上海为例,分析我国碳交易机制 (5) 2016 年上海碳市场交易概况 (5) 交易参与人介绍 (6) 主要交易品种介绍 (7) 交易机制介绍 (10) 交易费率介绍 (11)

图目录 图1:中国发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比达到48% (1) 图2:各试点平台配额累计成交量情况 (2) 图3:各试点平台配额累计成交额情况 (2) 图4:各试点平台配额累计成交量对比 (2) 图5:各试点平台配额累计成交额对比 (2) 图6:碳交易试点配额日成交均价(元/吨) (3) 图7:碳交易试点累计月度配额成交量(吨) (4) 图8: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权平台交易走势 (5) 图9:2016 年各试点碳市场CCER 交易量占比 (5) 图10:各试点碳市场CCER 累计交易量占比 (5) 图11:2016 年上海碳市场各类型参与人开户情况 (6) 图12:2016 年上海碳市场各类型参与人交易量占比 (6) 图13:2016 上海碳市场配额现货交易方式(单位:万吨) (11) 表目录 表1:上海市碳排放交易纳入配额管理的典型单位 (6) 表2:上海试点企业纳管标准 (7) 表3:上海试点企业配额计算方法 (7) 表4:2016 年度发电企业碳排放基准 (8) 表5:各碳交易试点CCER 抵消规则 (9) 表6:2016 年8 月新CCER 项目备案函项目名单 (9)

1 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初期或只纳入发电行业 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初期或只纳入发电行业。12 月 14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定于 12 月 19 日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话会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将出席,并就落 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进行 动员部署。这一消息不仅明确了全国碳市场的启动时间,也透露出全国碳市场初期或只纳入发电 行业。2015 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 91.64 亿吨,其中发电供热行业排放量 44.23 亿吨,占 48%。 图 1:中国发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比达到 48%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49% 48% 47% 46% 45% 44% 43% 42% 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国(百万吨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排放量:发电与供热用:中国(百万吨二氧化碳) 发电供热占比 预计纳入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1 万吨标煤以上的电力企业,对应年发电量 3413 度:根据 2016 年 1 月公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纳入的标准为 2013 至 2015 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1 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 企业单位。按 293 克/千瓦时发电煤耗率计算,年消费 1 万吨标煤对应年发电量 3413 度。 2 我国碳交易试点现状:世界第二大碳交易市场 中国碳交易市场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碳交易市场。截至 2017 年 10 月,我国累计配额成交量 达 4.06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累计达 102 亿元人民币。2016 年我国 CCER 成交量达 1609.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达 1.11 亿元。虽然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百亿吨交易量相比 仍有不小的差距,但中国碳市场整体上已经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碳交易体系。 7+2 碳交易试点高效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我国自 2013 年开始推动北京、上海、广东、天津、 深圳、湖北、重庆等 7 个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并逐步由试点市场向全国统一市场推广, 交易方式主要为配额交易,此外还包括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 )交易。除了以上 7 个试点外, 2016 年 12 月 16 日和 22 日,四川和福建两个非试点地区的碳市场也相继开市,并分别实现了 CCER 和福建省碳排放权配额的首批交易。各试点碳市场在交易过程中发挥本地特色,达到了适应当地

反洗钱重点可疑交易识别与报告要求

符合什么标准的交易,必须作重点可疑交易上报给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 答:一、《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对按照本办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当同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配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三、《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与下列名单相关的,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且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采取措施。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 (二)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 (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 法律、行政法规对上述名单的监控另有规定的,遵守其规定。 四、《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应当向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可疑行为: (一)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的。 (二)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帐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 (三)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 (四)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 (五)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五、《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五条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帐户资金转往境外的,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同时,除按照上述五条规定的可疑交易上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外,按银石办发[2009]61号《关于加强重点可疑

可疑交易报告模板

关于鹤山支行客户吕辉洪可疑交易的报告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然人单笔大额现金存取、转账明细表》、《可疑交易明细数据表》显示新鹤邮政营业所客户吕辉洪五月份在我行大额交易异常,经调查和了解该客户从来没有前来网点办理过业务,所有业务都是代办人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现情况 营业所客户吕XX,身份证号码440725XXXXXXXXXXX,咨询客户没有透露其经营范围,电话:1382XXXXXXXX身份地址:鹤山古劳新星。业务代办人:冯XX,身份证号码:440725XXXXXXXXXX。柜员反映该客户每个月都会小额转入,大额取现到其它银行存,从来不选择跨行转账。 二、吕辉洪账户情况 户名:吕XX 账户:6058950XXXXXXXX 开户行为:鹤山新鹤支行 开户日期:2013年X月X日 三、资金来源情况 汇入账户来自省市:广宁县、龙门县、桂林市、恩平市、贵港市、贺州市、耒阳市、梧州、罗定、三亚武宣、苍梧、贺州、宜宾、南京、合肥、郁南、高州、南宁、灵山、湛江、怀集、宾阳、平远、宝鸡、铜仁、百色、南昌、五华、滨州、芩溪、龙川、耒阳、贵阳、肇庆、天津、襄阳、南雄、襄阳、封开、廉江、紫金、化州、电白、德庆、祁阳、阳西、萍乡、博白、哈尔滨、海口、藤县、佛山、饶平、汉中、揭西、泰州、罗定、从化、沈阳、北京、合肥、宁乡县、等等。 交易渠道:网点柜面、ATM,它行来账、个人网银、商易通、手机银行等。 交易金额特征: 145.75.290.220.29179.135.229.330.600.3800.15700.12600.4250.9450.3766.37 00.200.248.160.108.452.21158.19500.185.17850.16950.16300.12600.11800.17 510.21150.3600.16700.41888.46312.32500.490等资金金额。半年内内的交易金额没有角位和分位。 四、资金去向情况 4月2日现金支取200万; 4月3日现金支取70万;

政策解读: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政策解读: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201X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修改后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多项具体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这无疑是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上又一项重要规章,作为反洗钱制度核心内容之一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变化必将带来中国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变革。研究这些变化,对于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比于201X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下称修改前的《办法》)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颁布)而言,既有小改也有大动。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而言可谓根本性的变革,这种变革的背后体现的是可疑交易报告监管制度由规则性监管向原则性监管的转变。 从规则性监管向原则性监管的转变 在国际范围内,规则与原则作为法律构成的两种典型的对应规范,经由英美法学家哈特和沃德金的理论发展,已普遍被视为法的构成要素。基于原则与规则在法律文本中的主次以及金融监管中的不同应用,从监管渊源的区别上,国际上将金融监管模式分为原则性监管和规则性监管。虽然原则与规则在监管体系中的紧张关系由来已久,但作为一种监管模式的争论却肇始于英国采取的原则性监管措施之后。201X年以后,英国开始在银行领域推行原则监管。自从英国将原则监管写进法律之后,原则监管的体系地位一再得到提高。除英国以外,加拿大和新

西兰也被认为是原则监管的典型代表,这种监管模式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也产生了强烈反响。此后,就连一向崇尚规则监管理念的美国,也在朝向原则监管模式转化。 此次《办法》的有关新规定也反映了监管理念在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监管方式上的改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监管理念上更加注重监管的目标性。修改前的《办法》在第11条、第12条、第13条分行业一共设置了48个具体的可疑交易标准。同时在第14条设置了一个兜底性条款,即除上述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形,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也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与其通过设置具体条款针对具体可疑行为不同,《办法》则更关注预设监管目标的实现,未再具体规定可疑交易标准,而是运用一般性、抽象性的原则指导监管对象。 立法技术上更加注重原则的体系性。相比于规则性监管而言,原则性监管中监管原则的体系性更强。《办法》中可疑交易制度的制定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对过往十年间监管经验的积累和制度的整合,将原本分散性的一些监管制度整合、提炼,以体系性的规定体现在一个法律文本当中。如将可疑交易报告与恐怖融资交易报告的报告要求进行融合,统一在一个法律文本当中。将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目标、金融机构履行可疑交易报告的原则、制定可疑交易监测标准的参考因素、可疑交易监测标准的评估要求等具有开放性的法律规定以体系性的方式展现在同一法律文本当中,使分散的监管原则具有逻辑性、关联性的体系性特征。 监管活动中更加注重被监管机构的高度自主性。原则监管不但体现在法律文本的开放性上,而且体现在被监管机构的高度自主性上,这被认为是原则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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