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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区别

您好!

实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根据不同的支付主体及资金的使用性质,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具体的是:

上年末,预算单位将财政已下达的但尚未使用的预算指标数报计划,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今年使用此指标数,且是用于直接支付的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今年的就正常

我刚才列的这么多,就是非正常的,结转的

加工区-有时候(19545585) 10:29:59

如果是今年指标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对公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内部人员操作手册要点

附件2: 对公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内部人员操作手册 电子银行部 二0一一年十月

目录 1.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3) 1.1.菜单调整 (3) 1.2.业务申请 (4) 1.3.操作员分配 (8) 1.4.支付流程设置 (9) 1.5.短信验证码开通 (11) 1.6.单笔支付 (13) 1.7.批量支付 (21) 1.8.额度查询 (28) 1.9.额度下达情况查询 (29) 1.10.额度到账通知单查询 (31) 1.11.额度注销通知单查询 (33) 1.12.授权支付情况查询 (35) 1.13.交易流水查询 (36) 1.14.对账单查询 (39) 1.15.明细对账单查询 (42) 1.16.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查询 (43)

1.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1.1.菜单调整 1.1.1.功能介绍 新增“财政业务”一级菜单,并对现有企业网银中央财政公务卡下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调整。 1.1. 2.适用对象 签约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预算单位。 1.1.3.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1.1.4.业务规则 1.在企业网银菜单中增加“财政业务”一级菜单,下设“中 央财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公务卡”(将该菜单从原“公务卡”菜单移

至“财政业务”菜单下)、“业务信息维护”(将“用途维护”、“附加信息维护”、“项目编码维护”三个菜单合并为“业务信息维护”)三个二级菜单。 2.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二级菜单下设“制单”/“复核”/ “审批”、“查询”三级菜单,取消现有企业网银“中央财政公务卡”菜单下的“授权支付查询”业务。对于只开通公务卡的客户,能看到“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菜单,同时可以进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下的“查询”操作,但操作“制单”、“复核”、“审批”等功能时提示“您目前尚未开通此业务!”。 1.2.业务申请 1.2.1.功能介绍 客户申请开通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功能。 1.2.2.适用对象 签约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预算单位。 1.2.3.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1.2.4.业务规则 1.开通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客户可以使用授权支付的查询、支付等所有功能。

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分别说明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 )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 )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 )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 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 )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 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 (1 )工资支岀: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岀。 (2 )商品和服务支岀: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岀(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3 )会议费支岀: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岀。 (4 )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 )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 )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和范围: 1?流程: (1 )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 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 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 )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岀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 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 )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 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4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二是通知代理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财政授权支付银行账户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文档

附表: 1、财政授权支付银行账户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印鉴卡 3-1、基层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表 3-2、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 3-3、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临时)3-4、基层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表(临时)4-1、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4-2、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 5、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 6、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7、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8、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9、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9-1、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 10、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11、财政授权支付凭证 12-1、财政支出日报表 12-2、财政支出旬(月)报表

附表1: 财政授权支付银行账户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 一级预算单位名称(盖机关公章): 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码: 注:该表预算单位只填1-2栏和5-10栏内容,3-4栏内容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经批准为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后统一填写。 该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经审批后留存,第二联由代理支付银行留存,第三联由人民银行留存,第四联由一级主管部门连同财政部门正式批复文件一起留存。

附表2: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鉴卡(正面)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印鉴卡(反面)

附表3-1: 基层预算单位第季度月份用款计划表 单位预算编码:归口部门预算处: 附表3-2:

预算单位第季度月份用款计划汇总表 单位预算编码:归口部门预算管理机构: 注:该表一式二联,第一联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处室留存,第二联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后送财政国库管理机构。 附表3-3: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操作流程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操作流程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91541564.html, 2005-06-28 09:38:56 抚顺新闻网 实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根据不同的支付主体及资金的使用性质,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刘静)

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分别说明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2.支付范围: (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和范围: 1.流程: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形式。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借鉴国际经验,将经常性小额支付在授权范围内交由预算单位管理。这样可以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每日大量发生的小额支付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不需要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可以提高支付效率。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一)运作流程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关于明确划分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

关于明确划分财政直接支付与 财政授权支付范围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需要,以更好地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丽水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丽财库〔2009〕214号)要求,凡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单位所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范围。现对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划分范围进一步明确。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一)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2.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三)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四)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五)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六)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指暂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

(一)差旅费支出: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支出,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除外。 (二)交通费支出:指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发生的费 用支出,车辆维修、保险和刷卡加油除外。 (三)劳务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发生的费用支出。 (四)咨询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咨询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奖励性支出:指单位向部分个人奖励发生的费用支出。 (六)其他零星现金支出:指单位未包括上述支出范围的一些零星现金支出。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是什么?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 1、流程上的区别”财政直接支付“直接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授权支付”需要先向财政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2、指令签发方的区别”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 3、支出内容的区别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转移支付等。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等。 行政单位会计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下如何确认拨入经费?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取得财政补助的程序是:事业单位在需要支付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因此,事业单位应在收到财政部门委托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财政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在实际使用了财政资金的同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取得财政补助收入的程序是: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到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收到的用款额度,可以用于结算和支付。因此,事业单位在收到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上所列的用款额度确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用款额度不是实际的货币资金,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不是实存资金账户,是一个过渡性的待结算账户。 工程采购支出是属于财政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

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分别说明财政资金得三种支付方式得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得流程与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与《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得开户行与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与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与付出款项得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得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得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与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得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得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得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 (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得所有工资性支出。 (2)商品与服务支出: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得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得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得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与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得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得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得拨出款项与转移支付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区别

您好! 实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根据不同的支付主体及资金的使用性质,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具体的是: 上年末,预算单位将财政已下达的但尚未使用的预算指标数报计划,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今年使用此指标数,且是用于直接支付的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今年的就正常 我刚才列的这么多,就是非正常的,结转的 加工区-有时候(19545585) 10:29:59 如果是今年指标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单位授权支付申请范文财政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

单位授权支付申请范文财政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财政就是税收呀,基金呀,罚没呀什么的,政府的钱,政府的财务科、财政部门管着。 直接支付就是把政府存在国库里的钱直接支付到供应商(给预算单位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单位)手里,不再象以前那样经过各个单位付款。整个过程路径缩短,对财政透明。 授权支付就是给用款单位一个额度,一个可以用的数字,叫授权额度。让预算单位,就是花财政钱的单位,可以先用,用过之后再跟国库清算,就是国库把钱还给预算单位的开户银行,就算还过了。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 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形式。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借鉴国际经验,将经常性小额支付在授权范围内交由预算单位管理。这样可以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每日大量发生的小额支付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不需要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可以提高支付效率。 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指令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 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就是预算单位在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在支票的"附加信息"栏或者在汇兑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填写一组数码的授权支付信息,作为支付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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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授权支付 篇一: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比较 篇二:关于明确划分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 关于明确划分财政直接支付与 财政授权支付范围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需要,以更好地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丽水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丽财 库〔201X〕214号)要求,凡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单位所使用的 财政性资金均纳入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范围。现对财政直接支付和财 政授权支付划分范围进一步明确。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一)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 的规定执行)。 2.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 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三)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四)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 培训支出。 (五)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 付支出。

(六)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指暂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 (一)差旅费支出: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支出,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除外。 (二)交通费支出:指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支出,车辆维修、保险和刷卡加油除外。 (三)劳务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发生的费用支出。 (四)咨询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咨询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奖励性支出:指单位向部分个人奖励发生的费用支出。 (六)其他零星现金支出:指单位未包括上述支出范围的一些零星现金支出。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篇三:授权支付操作说明 一、软件安装 打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安装程序v5.8.40”文件夹,找到然后双击安装。在随后弹出的窗口中,点击“下一步”,然后下一窗口中点击“是”,再下一窗口中点击“下一步”。 在接下来的窗口中,“用户名”和“公司名”可不必更改,“ 序列号处”填写“FOUNDERCY SOFTWARE”注意foundercy和software中间要有空格。 如图: 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在下一个窗口中,一般采用默认安装路径点击“下一步”即可,如果需要可以点击“浏览”按钮,来更改安装路径。 接下来窗口中保持默认的“典型”选择,然后点击“下一步”,在下一窗口中继续点击“下一步”,程序会自动开始安装。 当出现如下图窗口时,点击“完成”,完成软件安装。 二、软件使用前的配置及打印设置准备。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38916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县级下列财政性资金管理。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一)县财政局在县人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 (二)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本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三)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本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四)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财政局批准开设的特设专户。特设专户包括由县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特设专户、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特设专户。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特设专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五条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过渡期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的核算,县财政局暂为预算单位保留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县财政局是负责和管理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县人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预算内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通过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具体清算办法按照县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算外资金的清算通过代理银行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清算办法参照预算内资金银行清算办法执行。 第八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县财政局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或用款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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