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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2013)44号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

建标(2013)44号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
建标(2013)44号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按建标(2013)44号文件考试(红字均是要求掌握的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根据建标[2013]44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规定。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仪器仪表使用费 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 检验试验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 税金 其他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①折旧费 ②大修理费 ③经常修理费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⑤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 ⑦税费

①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 ④生育保险费 ⑤工伤保险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附加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人工费的计算:了解

公式1: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平均月

计件

计时

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

日工资单价=)

(

)

(+

+

+

注:公式1主要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人工费,也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确定定额人工单价或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参考依据。

公式2:

人工费=∑(工程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是指施工企业平均技术熟练程度的生产工人在每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规定从事施工作业应得的日工资总额。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定日工资单价应通过市场调查、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参考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综合分析确定,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最低工资

标准的:普工1.3倍、一般技工2倍、高级技工3倍。

注:公式2适用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时确定定额人工费,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材料费计算(了解)

(1)材料费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2)工程设备费

工程设备费=∑(工程设备量×工程设备单价)

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

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仪器仪表使用费=工程使用的仪器仪表摊销费+维修费

(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了解:

1.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自主确定,列入报价中。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利润时,应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作为计算基数,其费率根据历年工程造价积累的资料,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确定,以单位(单项)工程测算,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

(六)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七)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1.营业税

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计算公式为:

营业税=营业额×3%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按营业税的7%征收;所在地为县镇的,按营业税的5%征收;所在地为农村的,按营业税的1%征收。

3.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税额为营业税的3%。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营业税额×3%

4.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额的2%。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营业税额×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费。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知》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统一制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3、附件4)。 三、《费用组成》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3月21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及其计算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费用组成 及其计算方法、计价程序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

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

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建标2013-44号文件资料

索引号:000013338/2013-00164 主题信息:标准定额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 生成日期:2013年03月21日 文件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有效期: 文号:建标[2013]44号主题词: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费。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知》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统一制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3、附件4)。 文档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1人工费: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计时 工资或计件工资;2奖金: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3津贴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 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2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5)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7)税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4企业管理费: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2) 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 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 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职工退职金、福利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7)劳动保护费: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以及在有 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8)检验试验费: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及材料、构件和建筑 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 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9)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 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所发生的费用;(11)财产保险费:是 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13)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4)其他: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5利润: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2夜间施工;3二次搬运;4冬雨季施工;5大型器械进出场及安拆;6施工排、降水;7地上、地下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其它项目费 暂定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规费 1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生育保险费(5)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3工程排污费4工程定额测定费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税金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项目构成 直接费 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

附件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见附表)。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 (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建标[2013]44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附件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造价形成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见附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各类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现行国家或行业计量规范。 (2)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6.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总说明 一、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在199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费用标准编制的规定、文件,并结合新疆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照、投标工程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实行投资包干的计价依据。 三、本费用定额应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应定额的2004年单位估价汇总表配套使用。 四、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银行计标(1985)352号文关于“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的规定。 1.自治区各级施工企业承担各项专业工程,应按承担专业工程的性质,执行各专业部制定的专业工程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 2.自治区水利、电力、煤炭、华工、公路、铁路、有色金属等专业施工企业,承担专业工程的应执行专业工程费用定额,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地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费用定额; 3.中央各专业部专业施工企业进疆施工,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亦应执行本费用定额。 五、定额外签证用工费用,是指非正式工程项目的用工。如设计变更的返工用工,建设单位劳务用工及各种签证用工等。定额外签证用工单独计列,不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定额外签证用工单价18.47×(1+78%)×(1+3.3%)=33.96元/工日 六、本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是按照工程类别制定的。 七、凡我区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及外省来疆承揽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律按所承担的工程类别对照相应取费准计取费用。 八、本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已综合了各类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木作结构件的自制、安装、商品构件现场安装和运输的因素。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凡单位工程人工挖方或填方工程量超过一万立方米的为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承揽的土石方工程且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资料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03]2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惯例,在总结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项目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用费用项目组成》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费用项目用成》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加下: 一、《费用项目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二)为适应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需要、将原其他直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原直接费中属工程非实体消耗费用合并为措施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 (三)将原其他直接费项下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列入材料费。 (四)将原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合并为间接费。根据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在规费中列出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五)原计划利润改为利润. 二、为了指导各出门、各地区依据《费用项目组成》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统一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费用项目组成》自2004年1月1日起的行.原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同时废止。 《费用项目组成》在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附件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建设部财政部 二OO三年十月十五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措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资、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表

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见图所示: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承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备注 1直接工程费按预算表 2措施费按规定标准计算 3小计⑴+⑵ 4间接费⑶×相应费率 5利润(⑶+(4))×相应利润率 6合计⑶+⑷+⑸ 7含税造价⑹×(1+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备注 1直接工程费按预算表 2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按预算表 3措施费按规定标准计算 4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按规定标准计算 5小计⑴+⑶ 6人工费和机械费小计⑵+⑷ 7间接费⑹×相应费率 8利润⑹×相应利润率 9合计⑸+⑺+⑻ 10含税造价⑼×(1+相应税率)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备注 1直接工程费按预算表 2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按预算表 3措施费按规定标准计算 4措施费中人工费按规定标准计算 5小计⑴+⑶ 6人工费小计⑵+⑷ 7间接费⑹×相应费率 8利润⑹×相应利润率 9合计⑸+⑺+⑻ 10含税造价⑼×(1+相应税率) 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一)当C >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4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备注 1分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间接费⑴×相应费率 3利润(⑴+(2))×相应利润率 4合计⑴+⑵+⑶ 5含税造价⑷×(1+相应税率) (二)当C

建筑安装费用组成( 建标[2013]44号 2013一建经济考试新标规定)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按建标(2013)44号文件考试(红字均是要求掌握的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根据建标[2013]44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规定。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仪器仪表使用费 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 检验试验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 税金 其他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①折旧费 ②大修理费 ③经常修理费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⑤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 ⑦税费 ①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 ④生育保险费 ⑤工伤保险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附加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人工费的计算:了解 公式1: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平均月 计件 计时 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 日工资单价=) ( ) (+ + + 、 注:公式1主要适用于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自主确定人工费,也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计价定额确定定额人工单价或发布人工成本信息的参考依据。 公式2:

44号文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 (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费。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 (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知》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统一制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3、附件4)。 三、《费用组成》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3月21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2.奖金 3.津贴、补贴 4.加班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材料原价 2.运杂费 3.运输损耗费 4.采购及保管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 2.仪器仪表使用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7.劳动保护费 8.检验试验费 9.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 11.财产保险费 12.财务费 13.税金 14.其他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规费 税金 ①折旧费 ②大修理费 ③经常修理费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⑤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 ⑦税费 ①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 ④生育保险费 ⑤工伤保险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1.分部分项工程费 2.措施项目 3.其他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见附表)。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

建标[2013]44号文.

建标[2013]44号文.

建标〔2013〕44号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1)。(二)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五)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费。(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二、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知》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统一制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3、附件4)。三、《费用组成》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同时废止。附件: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4.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工程造价是一个广义概念,在不同的场合,工程造价含义不同。由于研究对象不同,工程造价有建设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以及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详见附件一)。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见附表)。(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

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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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财政局,国务院有关 部门: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 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 号)(以下 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 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 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 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见附件 1)。 (二) 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 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 2)。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合理调整了人工费构成及内容。 (四)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等 9 部委发布的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的有关规定, 将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列入企业管理费。 (五) 将仪器仪表使用费列入施工机具使用费;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列入措施项目 费。 (六)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原企业管理费中劳动保险费中的职工死亡丧葬补 助费、抚恤费列入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 投标费、保险费。 (七)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的规定,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费,增加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八)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在税金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按照本通知开展费用标准测算等工作,我们对原《通知》中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公式和计价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统一制订了 《建 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见附件 3、附件 4)。 三、《费用组成》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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