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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201 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法定地址:法人代表:

乙方:

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

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活动):

1. 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 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 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4. 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5. 电影配音、配乐;

6. 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 录音、唱片发行;

8. 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 任何类型广告、代言;

10. 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1.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1.2 本合约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

1.2.1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约为独家排他性的合约。在与甲方签约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签定有效期尚未终结并与本合约冲突的合同;如发现与本合约冲突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约签定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合约1.1项下所涉及的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

1.2.2 甲方可在本合约期间为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有权以许可、授权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但本经纪合约的整体转让不在此列)。

第二条合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为实现本合约之目的,甲方有权在本合约1.1项下所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作方面,全权独立地进行有关安排、规划和实施,并获得相应收益。本合约期内,对于乙方演艺活动的安排,甲方具有最终的决策权;

2.1.2 甲方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和相关培训,对乙方不利于本合约实施的言行和习惯进行提醒和建议;

2.1.3 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合约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资讯,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2.1.4 本合约期间,当甲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优先服从甲方的演艺活动安排;

2.1.5 甲方有权在乙方任何违反本合约规定的前提下,单方解除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

2.2 甲方义务:

2.2.1甲方在合约期内对乙方及乙方授权给甲方使用的作品做如下推广:

(1)网络平台推广:

(2)电台:

2.2.2 甲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严格实施本合约,依据同行业标准全力实现本合约规定的目

标,充分保障乙方的各项权益和收益的有效实现,完成对乙方演艺活动的经纪业务;

2.2.3 甲方在实施本合约时,应依据乙方自身的个人特点度身定做有关经纪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乙方意愿,友好协商;

2.2.4 甲方为保障乙方有效地实施甲方的经纪安排,将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和有关服务人员;

2.2.5 甲方承诺保守乙方所披露的涉及个人隐私的资讯的秘密;

2.3 乙方权利:

2.3.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严格依据合约所规定的目标,全面实施为自己进行的经纪业务,并且依据合约获得在权益上的保护和收益方面的获取;

2.3.2 乙方在甲方实施本合约的过程中,应享有参与权、知情权,并且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应当获得甲方的充分尊重;

2.3.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撤换为乙方负责业务和服务的不称职的服务人员;

2.4 乙方义务:

2.4.1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各项规定和规划安排;

2.4.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约,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2.4.3 当甲方所做的各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对乙方的要求发生冲突时,乙方应优先服从甲方安排;

2.4.4 乙方应当服从由甲方安排的社会公益性质的活动,具体时间和内容方式由甲确定并实施;

2.4.5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任意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在法律上或其他形式上的合作;

2.4.6 乙方应当在甲方为实施本合约所需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披露,并接受甲方对本人在言行方面的提醒和建议;

2.4.7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约保密条款,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2.4.8 乙方应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任何场合下,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树立和维护双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损害双方声誉。

2.5 共同责任条款:

2.5.1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负有以下共同责任:

2.5.1.1 在本合约期间,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和商誉,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对方名誉的言行;

2.5.1.2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侵害时,甲乙双方应维护对方名誉,尽全力相互协助。

第三条合约双方的权益和收益分配:

3.1 甲乙双方的权益构成和安排:

3.1.1 因本合约的签署和履行,以及由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合约的签署和履行、包括甲乙双方的其他相关合作而产生的所有权益,除与双方另有的书面约定或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另有规定外,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约的规定分享:乙方拥有作品的作者署名权,甲方拥有作品的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

3.1.2 乙方拥有自己的肖像权,但其肖像权利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全权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

3.1.3 在本合约期间,甲方为进行本合约约定的合作事宜所签署的各种合同,及其所产生的甲乙双方所拥有的各项权益,除非另有合约规定或约定,该笔合约的履行及其项下权益的归属和享有将不会因本合约的中止、终止、解除或失效而发生变化。

3.2 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和支付方式:

3.2.1

甲乙双方的收益是指:甲乙双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所进行的各项合作和活动而产生的所有收益的毛收入,无论此项毛收入产生于本合约有效期内或之后。

3.2.2 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所有毛收入由甲方向第三方先行收取;

(2)所有毛收入在实际收到后,应首先扣除甲方代表乙方或为乙方利益所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从事此项收益直接相关的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等费用。(3)甲乙双方应将毛收入扣除上述费用项目后的余额,按以下形式分配:

1. 本合约生效之日起至本合约生效之日内:甲方:50 %、乙方:50 %

3.2.3 乙方收益的支付方式:

甲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30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乙方金额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3.2.4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乙方获得收益之相关纳税事宜委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再负责相关税务问题,但因此产生聘请专业人员处理相关纳税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乙双方声明、承诺和保证:其各自拥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约;双方已向对方披露签署和履行本合约所应当向对方披露的全部信息,且该等披露是真实、准确且无遗漏的。双方同时向对方声明和承诺:本合约的签署和履行不与任何双方已经签署的合约或需承担的任何义务相冲突,并且也不会对合约双方外的第三方形成任何法律和商业上的冲突。如乙方和第三方有任何合约尚未解除,因此造成第三方和甲方出现法律纠纷时,乙方负责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包括律师费在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合约期限:

本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为期年。合约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双方续签的提出,应在本合约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第六条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约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约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法

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资讯保密。未经对方允许,均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第七条合约的变更和解除:

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约。

7.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约:

(1)甲方在本合约期间,未能保障乙方按合约约定比例所应得到的经济权益,经乙方书面催告后45日内仍未履行约定的;

(2)甲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未提供双方约定的经纪管理合作服务,致使乙方受到严重(有证据表明直接受损额超过人民币15万元)影响的;

(3)甲方对外透露乙方不实个人资讯,造成乙方声誉严重受损的。

乙方因前述情况解除本合约的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受到的由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7.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约:

(1)乙方未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规定、规划安排或者甲方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合约的;

(2)乙方违反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与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或形式的合作的;

(3)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致使甲方认为其已经严重影响本合约的签署、履行或继续履行;

(4)乙方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场合下,不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严重影响乙方或甲方形象和声誉,或者拒不服从甲方在言行方面的监督和指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甲方因前述情况解除本合约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前期的投入、推广宣传、包装、媒介、策略规划、出访和社交活动、签约和谈判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甲方预期利润和律师费等。

7.4任何一方有严重的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出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约。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约定的事实,即构成该方的违约;除本合约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补偿非违约方因此实际及可能承受或遭致的所有损失、责任、赔偿金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

8.2 甲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乙方有权提出相应要求和赔偿:

(1)甲方在本合约期间,未能保障乙方权益,经乙方书面催告后45日仍未履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起诉甲方并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2)甲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未提供双方约定的经纪管理合作服务,致使乙方受到严重影响,乙方有权书面催告甲方,要求甲方立即履行义务,如造成乙方严重损失,乙方有权向甲

方追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3 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提出相应要求和赔偿:

(1)乙方未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规定和规划安排或者未严格实施甲方代理或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合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投入、签约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和甲方预期利润等;

(2)乙方违反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与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和形式的合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该等未经许可的合作,乙方应将获得的全部收益加上10万元违约金赔偿予甲方;

(3)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影响到甲方安排经纪管理合作、活动、制定规划、进行推广宣传和与第三方签署合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该等信息瑕疵可能蒙受的损失和丧失的预期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宣传包装活动方向误差造成的损失、与第三方合约中被迫接受的不利条款造成的利益损失等;

(4)乙方在可能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场合下,不注意自身的仪表、言行和礼仪,有因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影响乙方或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5)如果甲方在没有任何违约之状态下,乙方无条件提出解约者,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违约金三十万元整。

本合约关于违约状态下的救济手段(包括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解除合约等)的条款是累加的,可以选择适用或同时适用。

8.4 违约

8.4.1.若任何一方违背了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任何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具书面违约提醒,要求违约方履行合约或采取必要的经济补救措施后的5天,没有收到违约方书面回应的,除了在法律或资产方面应由违约方向对方做出赔偿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8.4.2.如由于一方违约而终止本合同,除非这种违约对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害并由有关司法机构作出了判决,任何一方向对方的赔偿不应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适用法律、争议及纠纷解决和司法管辖:本合约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补充合约

在本合约签订后,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该补充合约构成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权利的行使

甲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约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不影响甲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第十二条合约与效力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当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指印:

201 年月日201 年月日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主播版)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甲方: 乙方: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微信: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资深传媒公司,拥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和网络平台资源。 (2)乙方具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为提升自身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愿意成为甲方旗下艺人。 为此,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独家经纪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约: 1、合作内容及期限 1.1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担任乙方独家的经纪公 司,为更好地拓展乙方演艺事业,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全面演艺经纪事宜,独家享有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的经纪权。经纪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乙方的网络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活动及事务。 1.1.1网络演艺:指基于有线或无线的互联网平台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 如互联网直播表演、网络电台、线上歌友见面会、在线音视频与文字访谈、

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互联网演艺活动及线上演艺形式。 1.1.2线下演艺:指由乙方参与的和演艺有关的所有商业的或非商业的各种 活动,如音乐作品录制、演唱会、歌友会、签唱会、音乐节、电影、电视、综艺节目、话剧、主持、模特及所有现有和未来可能出现的线下演出活动。 1.1.3 商务经纪:指与乙方形象相关的所有商业或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广告、企业形象代言、产品代言、剪彩等各类合法的商务活动。 1.1.4明星周边:指乙方所有其他出版物及所有因其演艺活动开发和衍生出 的周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书籍、自传、写真集、个人创作、服饰、首饰、文具、生活用品等。 1.1.5 法律事务:合约期间,乙方本合约相关法律事务全权委托甲方处理。 甲方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及经纪代理相关的合同,以及因演艺事业产生的纠纷处理代理权等。 1.2合作期内,甲方将充分利用其资源对乙方进行形象设计、包装及宣传推广, 并全力为乙方的在线直播事业提供公关及幕前幕后的经纪服务,乙方保证全面服从甲方之经纪安排,以帮助乙方提升人气和收益。 1.3 合作期限: 1.3.1本合约有效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1.3.2合约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拒绝续约的,则本合约自动延续 【五】年,之后依此类推,如乙方拒绝续约,应在本合约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并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告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1.3.3合约期内已确定的演艺项目或乙方演艺事务尚未履行完毕或甲方代表 乙方签订的合约尚在有效期限,乙方于本合约期满终止一年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该部分义务至完成为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应收入。若乙方不配合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由乙方承担因此所致的全部违约责任。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双方共同承诺与保证: 2.1.1 各自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与履行本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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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 签署: 甲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 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

活动): 1.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4.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5.电影配音、配乐; 6.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录音、唱片发行; 8.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任何类型广告、代言; 10.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1.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1.2 本合约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 1.2.1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约为独家排他性的合约。在与甲方签约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签定有效期尚未终结并与本合约冲突的合同;如发现与本合约冲突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约签定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合约1.1项下所涉及的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 1.2.2 甲方可在本合约期间为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有权以许可、授权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但本经纪合约的整体转让不在此列)。

[免费专享]网红及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全约)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 UID ; 乙方直播平台IP:; 其他自媒体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

艺人经纪人合同

艺人经纪人合同 【艺人经纪人合同(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 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 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 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对现有的客户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了解其需求,沟通对股市行 情的看法,每天将公司的资讯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发给客户,对成交及资产排名靠前的客 户专门将电话、邮箱、生日进行统计,发送生日祝贺和订送生日蛋糕,提升客户满意度。 这样做的,绝不仅仅限于公司层面的品牌树立及满足证券交易的基本要求,就个人层面来讲,这也是一个营销人员的职业操守及后续开必能力的体现,因为营销工作的终极目标, 就是要做到能让你的客户为你带来(介绍)新的客户。对现在有客户的培养,最后基本的就 是证券交易软件的正确使用及证券知识的普及,同时要不断的向客户灌输证券市场的风险 意识,客户资产的缩水代表着交易量的萎缩,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将潜在客户发展成现 有客户,将现有客户培养成优质客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艺人演艺经纪规定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指定经纪人: 乙方(艺人):(笔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的具有极高的演艺才能并有意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演艺发展,鉴于甲方为专业的经纪公司且具有协助乙方发展的经纪资源,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纪人,负责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演艺经纪工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业务范畴内,指定甲方为其中国大陆 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代理乙方全面处理与之相关的工作及活动。 1.2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的方式及内容: 1.2.1指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为乙方经纪工作的直 接负责人,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乙方应保证与甲方指定负责人 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少在24小时内可通过乙方联系方式、居所等 联系到乙方。 1.2.2为乙方及乙方作品进行包装、宣传、策划、公关等。 1.2.3为乙方安排业务培训、职业规划、形象顾问等。 1.2.4为乙方创作或表演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制品、图书、电子制品的 制作、出版和发行等。 1.2.5为乙方提供后勤服务,甲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为乙方安排工作的同 时应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例如为乙方安排出行、住宿、翻译等;

1.2.6为乙方提供法律事务服务,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 合作协议,处理争议及侵权事件。 1.2.7代理乙方进行维权服务。 1.2.8对属于乙方的姓名权、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衍生 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再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 1.3合作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1.4合作期限:【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5合作类型: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独家性 1.5.1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事项,具有排他性、独家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甲方关联方不 在此列)就合作事项展开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自行安排参加 或与第三方订立与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此等行为是 否有偿。 1.5.2甲方有权以许可、转授权、分授权及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业务范畴 2.1音乐活动 2.1.1为乙方寻找适合的词曲作品,并获得词曲著作权/许可,并授权乙 方进行表演; 2.1.2为乙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获得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授权 乙方进行表演; 2.1.3为乙方接洽词曲创作、表演工作,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 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4为乙方接洽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音乐表演,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5为乙方制作单曲、MV、唱片、专辑等,并举行宣传、发行、推广 活动; 2.1.6为乙方承办音乐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等各类活动。 2.2演艺活动 2.2.1为乙方寻找合适的影视作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剧、电影、网络 剧、MTV、MV拍摄或配音等)演出机会,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1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7)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 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 年。 3.2 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 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 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收益和分配

网红和艺人经纪代理合同模板(全约)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缔约双方代理方(甲方)地址:邮编: 委托方(乙方)地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 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UID ; 乙方直播平台IP:; 其他自媒体IP:。 1- 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 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 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 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 1-4 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 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 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1-2 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后,乙方确认对自己的形象影响和发展定位无误情况下配合执行甲方方案。 1-2-5 所在媒体宣传、广告活动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201___年__月___日在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法人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住址: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活动): 1、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4、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5、电影配音、配乐; 6、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录音、唱片发行; 8、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任何类型广告、代言; 10、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 1、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 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艺人独家经纪合同(详细版)

艺人经纪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省市区签订。 甲方(经纪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艺人): 艺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在演艺活动经营管理及唱片制作方面有着丰富资源和经验,可为演艺人士提供良好的经纪代理服务; 2.乙方拥有良好的艺术天斌和条件,具备在演艺活动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 3.甲方将利用优势传媒资源,通过为乙方开展演艺事业规划、演艺培训、形象策划及包装、宣传、安排及接洽各类演艺活动等方式对乙方的演艺事业予以全方位的推广发展。乙方同

意此等安排,就自己的演艺事业的全面发展与甲方开展合作,并授权甲方担任其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展演艺事业的独家全权经纪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遵循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方式及期限 1.1 合作内容及范围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演艺活动经营管理公司(即独家经纪公司),甲方接受乙方的 委托,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经营管理公司(即独家经纪公司)。乙方是以自由身份不受任何合同或职业之约束与之签订本合同。甲方为乙方独家代理全世界范围内乙方全部演艺文化事业的经纪和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范围(以下简称“演艺活动”): ① 出席参加各类公益、商业、公关等活动; ② 与第三方进行业务和报酬洽谈,签订和履行相关约定; ③ 已知及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电台、报纸、刊物、互联网、户外媒体等); ④ 电影、电视、电台、数字音乐、戏剧、舞台表演、录音、专辑、文字著作等相关内容 或产品的拍摄、制作、发行、授权及转让; ⑤ 安排乙方在互联网平台上(含移动互联网)进行直播,包括但不限于第一视角游戏直播、游戏解说、唱歌跳舞或其他才艺展示、参加比赛、综艺节目或推广活动、以主持人身份进行现场或事件报道或评论等; ⑥ 其他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的一切事务 活动,或者其他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2)本合同项下合作地理范围为:全世界。 1.2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 独家的经纪管理公司。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经纪管理公司。

演员经纪合同(经纪公司)

【合同标题】演员经纪合同(经纪公司) 【合同分类】劳务合同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合同编号:____ 甲方:____ 住所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手机:____ 传真:____ 帐号:____ 电子信箱:____ 乙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电挂:____ 传真:____ 帐号:____ 电子信箱:____ 鉴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经纪人 乙方指定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甲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2.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9.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应当向甲方指派的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演艺经纪人合同(完整版)

演艺经纪人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

艺人独家经纪协议

独家经纪代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复印件见附件) 住所: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姓名: 紧急联系人住所: 紧急联系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电子邮箱: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表演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娱乐业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及方式: 若甲方为乙方创造的工作机会及各方面相关综合收入于任一季度达到税前叁万柒仟伍佰元(¥37500.00)或以上,则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合作范围及合作内容。如未达到上述金额,则不限定乙方所从事除水上运动及水上娱乐产业之外的工作范围及方式。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全世界范围内娱乐业的独家经纪管理人,该经纪管理人具有独家排 他性,即乙方为甲方旗下独家签约艺人,甲方全权管理和代理乙方在娱乐业的发展事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亦不得委托、聘请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 2、乙方委托甲方的独家经纪管理事项范围为:乙方参与的全世界娱乐业相关的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演艺活动(以下统称为“演艺活动”): 1)电影、电视、微电影等任何影视类;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戏剧、舞台剧、话剧等任何与声乐影响相关之演艺活动; 3)任何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4)任何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任何平面、肖像)的广告、代言、剪彩及其他商务类活动; 5)任何基于线上线下的娱乐活动、商业演出、网络剧出演、赛事、业务类; 6)任何真人秀类节目、访谈节目、专栏等; 7)任何线上线下相关体育赛事,表演,访谈等;3、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进行独家经纪代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3.1 影视表演 3.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的内容、角色、酬金

艺人经纪人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人合同

编号:FS-DY-20752 艺人经纪人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

网红合作协议 网红及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全约)—— 最新法律合同

网红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网络红人产品推广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推广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 1、推广内容: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网络红人产品推广,网红网名为______ 2、推广范围:全国 3、推广时间:从2018年07月20日至2018年08 月19日期间内有效。 4、推广方式: 1)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乙方所拍摄的影像视频、照片、姓名、

声音等可传播信息,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 2)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每周至少3次在直播过程中植入甲方公司产品; 3)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每月至少10次以图片、影像视频分享至乙方直播账号中; 4)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将甲方公司提供的微信号植入乙方直播账号的主页当中,微信号与植入时间由甲方控制。 二、报酬、 1、基本报酬: 2000元整/月 2、支付方式:基本报酬按月支付,每月20日支付本期合作阶段报酬的70%,本期合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完全部作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下的30%; 三、双方义务和权利

1、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提供拍照,拍摄视频,等相关事情,双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 2、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合法权益,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视频、姓名、声音等,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 3、协议有效期,乙方不得参与任何与甲方同类产品或者具有竞争关系企业的宣传、推广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不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甲方有权扣除合同附约期应支付报酬的10%。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甲方可视为乙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扣除当月应支付所有报酬。 2、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照上述付款日期支付款项并且超过上述付款日期2天,乙方可视为甲方已经中止协议,可有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协议期应支付的余款报酬。 3、违约一方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损失赔偿、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艺人经纪签约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_ 乙方: 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丰富的经纪资源。 (2)乙方具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为提升自身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有志于在甲方指定的平台长期稳定发展,以更好地拓展其演艺事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互联网直播演艺:指乙方在现场表演时通过互联网平台及产品实时直播以供观众消费观赏的演艺形式。 (2)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指乙方在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申请和开设的个人直播间里进行的互联网直播演艺事务。 (3)录音著作: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演艺录制之所有录音著作。 (4)视听著作: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演艺拍摄之所有录影视听著作。 (5)素材及成品:指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履行本协议演艺活动所产生之所有素材及成品,如艺人姓名、肖像、图像、传记材料等。 (6)开播:即在甲方指定的平台、网站上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行为等方式播出的行为。 1. 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合作期间,甲方代理乙方互联网线上直播过程中的商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植入、软性广告、商品推介),代理范围仅限与乙方线上直播演艺事业相关的活动。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线上演艺经纪事宜,独家享有乙方的线上演艺事业的经纪权。经纪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乙方的互联网演艺相关的所有活动及事务。

1.1.1互联网演艺: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开发和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直播演艺、网络众筹音乐作品与 MV、在线演唱会、线下演唱会之互联网直播点播、线上歌友见面会、在线音视频与文字访谈、以及在互联网平台上开设的各种艺人作品专区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互联网演艺活动及线上演艺形式。 1.2合作期内,乙方保证全面服从甲方之经纪安排,将甲方指定的平台作为唯一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为此甲方同意优先帮助乙方在泰兴市星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平台上提升人气和收益。 2. 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2.2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六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五年,依此类推。本协议届满前一年内,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应提前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书面告知甲方。 2.3协议期内已确定的演艺项目或乙方演艺事务尚未履行完毕,乙方于本协议期满终止一年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该部分义务至完成为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应收入。若乙方不配合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由乙方承担因此所致的全部违约责任。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独家在全球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演艺活动和事务。甲方得以全权代表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经纪或演艺工作相关协议。 3.2甲方有权享有乙方姓名、名称、声音、形象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权利之使用权和经纪权,并有权在自身活动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姓名、名称、声音、形象及相关衍生权利。 3.3甲方应通过各种媒体或甲方认为的合理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的提高乙方在互联网演艺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乙方获得更多的关注

艺人经纪人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艺人经纪人合同正式版

艺人经纪人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

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

艺人独家经纪合同(范本一)

编号_________ 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方): 乙方(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甲方担任乙方独家的经纪公司,为更好地拓展乙方演艺事业,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全面演艺经纪事宜,独家享有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的经纪权。 甲方独家享有经纪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乙方的互联网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务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所有活动及事务。(相关经纪范围定义详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作期限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2、本协议期满,除非甲乙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三】年,依此类推。 第三条:合作地点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要求规范。根据合作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合作所需的场地及相关设备等,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时间及地点进行演艺活动。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1 合作期间,乙方应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甲方安排的各项演 艺活动中,并积极配合甲方发起的各类在线演唱会、歌友会等活动。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范本(全约)

编号: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乙方直播平台IP:;其他自媒体 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 1-2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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