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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5·3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国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5·3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国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5·3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国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5·3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5月30日14时20分左右,河北国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在阜平县史家寨至小岭子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6月5日,经阜平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黄建中任组长,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工会、交通局和史家寨乡政府

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河北国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5·30’车辆

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经

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

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单位概况

(一)施工单位(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监理单位概况

(三)建设单位概况

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阜平县公路管理站,机构类型为事业法人,隶属于阜平县交通运输局,法人代表顾节军。

(四)压路机租赁单位概况

二、工程及合同签订概况

2014年7月7日,路桥公司通过招标程序取得阜平县史家寨至山西界公路(Y208)一标段公路改建工程的承包施工权,全线基本沿旧路布线,全段工程长10公里,设计路基宽度7.5米,其中路面宽6.5米(局部只保证6.5米路面宽),路面两侧为0.5米的土路肩。路面结构为:基层18cm水泥稳定砂砾、22cmC30水泥混凝土面板,设计标准为山岭区叁级公路,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2014年9月19日,路桥公司任命张宁为该工程项目经理。

2014年8月8日,发包人阜平县公路管理站与承包人路桥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在合同中,发包人就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4年8月11日,发包人阜平县公路管理站与监理人宏业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协议书,委托宏业监理公司为阜平县史家寨至山西界公路(Y208)一标段项目史家寨至小岭子村公路改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明确监理范围: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安全设施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

2015年3月30日,路桥公司项目经理张宁与徐水租赁处(备注:合同明确徐水租赁处为甲方,项目部张宁为乙方)签订了租赁1台振动压路机和1台平地机的合同,其操作人员由出租方负责随机派遣,规定“租赁期内,如施工人员指挥不当,造成机械设备及员工发生

意外、工伤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和善后”。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5月30日14时20分左右,国泰路桥公司项目部所租赁的振动压路机司机于政帅(男,28岁)在操作振动压路机处于振动

档位的作业过程中,沿道路平行前后运动,其重轮右侧在距离路肩

墙约0.3m的地方将路基压垮,压路机发生侧翻,翻滚到与路面呈垂

直高度约5m的深沟内,路肩墙体塌方,形成一道12m(长)×1.5m (宽)×5m(高)的缺口,压路机的驾驶室严重损毁变形,驾驶员于政帅头部受到驾驶室门框等部位的剧烈撞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救援经过

事故发生后,在距事发地点约200m的项目部其他员工迅速赶到现场对于政帅进行抢救,将于政帅抬上一辆轿车送往县城医院,在紧急施救的同时,项目部员工金玉魁于14时40分左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送往县城的半路上与阜平县中医院赶来的120救护车相遇后,将于政帅转到救护车上送往医院,途中医护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必要的体征检查和胸外挤压抢救,15时20分救护车到达阜平县中医院,医务人员在对于政帅进行心电图测试和诊断后,宣布于政帅死亡。

(三)事故报告经过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员工安利亚于15时左右向项目部副经理白占海进行了报告,白占海立即向同在一起的项目部经理张宁进行了报告,张宁一方面安排人员往医院送去救治费,一方面赶赴事发现场安排现场警戒等事宜,并于15时45分左右向公司经理马刚进行了报告,马刚接到报告后,立即从保定赶赴阜平组织开展死者家属安抚和善后赔偿工作。由于忙于组织事故善后处理,未及时将事故情况进行上报,直到6月4日8时30分,项目部才将事故情况上报阜平县安全监管局,造成事故迟报。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压路机司机于政帅对路面危险因素缺乏应有的辩识,不懂得危险地段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违章冒险作业,未与路基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加之路基边缘为新加高的路肩,靠近路肩边缘地带为新填的松土,耐压强度不够,导致边缘路基被压垮塌,压路机侧翻坠入沟内。

(二)间接原因

1.路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导致压路机司机于政帅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懂得危险地段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违章冒险作业。

2.路桥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路桥公司阜平县史家寨至山西界公路一标段项目部未遵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和本单位报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批单》制订的作业方案进行检查和施工,对危险路段施工现场缺乏检查,碾压作业中未安排专人进行指挥,且未对压路机司机发放安全帽等必须的防护用品。

3.路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路桥公司安全科未按公司要求及时对阜平县史家寨至山西界公路一标段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部各种“三违”行为。

4.宏业监理公司现场监理存在缺陷。监理人员发现压路机碾压作业未与路边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未佩戴安全帽等违章行为后,仅限于口头责令整改,未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专门复查,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监督整改到位。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以及相关单位监理存在缺陷引发的有迟报行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1.于政帅,男,徐水设备租赁处压路机司机。安全意识淡簿,对路面危险因素缺乏应有的辩识,未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作业,未与路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违章冒险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此事故中已死亡,免于责任追究。

(二)建议公司内部处理人员

2.闫军波,男,路桥公司阜平县史家寨至小岭子改建工程项目部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在危险路段施工未安排专人指挥,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的违

章冒险行为,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责令路桥公司与其解除劳务关系,并报阜平县安全监管局备案。

3.张宁,男,路桥公司阜平县史家寨至小岭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部全面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未按照《路基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报批单》有关安全作业方案抓好落实,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责令路桥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5000元的经济处罚,将处理结果报阜平县安全监管局备案。

4.许涛,男,路桥公司安全科科长,负责该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未及时组织对该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责令路桥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4000元的经济处罚,将处理结果报阜平县安全监管局备案。

5.甄增社,男,宏业监理公司监理员,负责该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未有效履行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隐患整改复查不到位,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责令宏业监理公司与其解除劳务关系,并报阜平县安全监管局备案。

6.李士博,男,宏业监理公司派驻该工程现场监理负责人,负

责该工程现场监理工作。未有效履行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对施工

单位隐患整改复查不到位,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责令

宏业监理公司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3000元的

经济处罚,处理结果报阜平县安全监管局备案。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7.马刚,男,河北国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负责该公司全

面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

督促、检查阜平县史家寨至小岭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造成迟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阜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给予其上一年

年收入30%、60%的罚款,两项合并计人民币3.54万元的行政处罚。

8.何江永,男,宏业监理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理公司全面工作。未依法履行监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阜平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计人民币

1.4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理建议

1.路桥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阜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路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宏业监理公司。未依法履行监理单位监理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违章行为监督整改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阜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路桥公司要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加强对从业人员包括临时雇用人员、新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考核,保证从

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路桥公司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检查和施工,在危险地段施工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进行

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按国家规定

为从业人员发放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三)路桥公司要立即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各项目部存在的各种“三违”行为;同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专项检查和

日常检查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四)宏业监理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特别是对本单位所监理的所有在建工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到位。

(五)阜平县公路管理站要针对此次事故,在本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监督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车辆事故调查报告

车辆事故调查报告 XXX车相撞事故报告 2011年8月29日~对XXX与XXX车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调查~具体包括现场勘察、人员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地点:。 2、事故发生时间:2011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损失:经医院检查证明~造成一名员工xxx左肩骨错位,左小腿大骨骨断。 4、事故双方: 二、事故发生经过简述 据事故双方讲述~2011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XXX正在去旧炉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驶,~当时车速大约3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外单位送水员XXX,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大约4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两者在环保分厂与6厂铲、叉车班旁之间的十字路口处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约14点56分)~能源分厂生产管理员XXX上班经过看见到XXX 坐在路边~了解情况后~经双方同意用摩托车送到农场医院就医。本人XXX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医院~同时电话报告企管与品控中心XXX经理。在医院时~与双方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之后~由于发生事故现场已移动~只能采取各证人讲述。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11年8月29日~根据双方当事人描述: XXX口述:当时车速30公里~突然有一辆摩托车撞到左边~立刻翻车~当时出现头晕头痛~清醒时坐在路边~由XXX送去医院。

XXX笔录:14:53分~由万吨酒精开往饭堂门卫~当时车速大概30~40公里/小时~在路口被来车转弯撞到前轮部分~当时已刹车~但立刻摔倒~对方大概30到40时速/小时。 以下为2011年8月29日现场调查取证情况: 1、由于双方车辆已搬移~路上车胎痕较多~事故现场已无法判断相撞情况。 2、对两辆车辆伤损做出描述: XXX车辆为踏板燃油助力车~该车左面伤痕较多~左后镜脱落~左转向灯损毁~踏板、车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轮与前轮沙盖完整~整车右边无明显伤痕。 XXX为男装摩托车~该车前轮轮毂支撑柱与轮毂钢圈不同程度爆裂~右边有擦伤痕迹~其余无明显伤痕~后视镜完整。 3、由于事发突然~各证人并不注意到发生事故具体细节。附各证人现场事故经过。 以上是2011年8月29日~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经过。 梵 蒂冈豆腐干厂 XXX 2011年8月30日

事故调查报告书(样本)

附件3 事故调查报告书(样本)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 地址:xx市xx区 2、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属关系:xx 事故发生时间:x年x月x日x时x分 4、事故地点:x x厂房内 5、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6、事故原因:x年x月x日x时x分xx单位维修钳工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8、伤亡人员情况: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x x、王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高空作

唐山市蓝欣玻璃公司“”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4·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4月3日15时左右,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原料车间检修天车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汉沽管理区安监局、汉沽管理区监察局、市公安局汉沽分局和汉沽管理区总工会等单位,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了“4·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 一、事故单位概况 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位于唐山汉沽管理区果园一队,注册资本壹亿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经过 2013年4月3日11时30分,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天车工杨义国操作天车在原料车间(南北走向)进行抓沙作业时,天车因钢

筒发生故障而不能正常工作,于是杨义国将天车故障情况电话告诉 原料车间副工段长张志兴。张志兴电话通知原料车间维修班代理班 长田兵派员进行维修,随后,杨义国将故障天车停放在原料车间轨 道北部,并驾驶轨道南部天车继续进行抓沙作业。14时,田兵安排 崔志辉、崔洪满、单忠云到厂区修理故障叉车。14时40分,田兵到原料车间维修天车,田兵在向杨义国了解天国故障时,崔洪满修理 完成叉车后也来到原料车间,要求和田兵共同维修故障天车。因崔 洪满刚分配到维修班一个月时间,田兵对他的维修技术不太了解, 加之维修天车系高空作业,危险性大,田兵让崔洪满在地面做些辅 助工作。杨义国将故障天车开至车间中部空旷位置,田兵沿天车轨 道攀登梯攀登到故障天车(距地面约9米)上面进行维修。15时左右,崔洪满在未与现场其他作业人员打招呼的情况下,擅自登上天 车轨道,沿天车轨道走向天车所在位置,欲到天车上部查看维修情况。此时天车维修完成,崔洪满恰好走在天车维修现场其他人员的 视线盲区,田兵指挥杨义国启动天车向北行驶,行驶的天车将崔红 满挤在天车轨道西侧立柱上。正在巡检的张志兴听到天车轨道上有 叫喊声,立即沿天车轨道攀登梯攀登到天车轨道上,发现崔洪满头 朝北,身体平躺在天车轨道与墙体之间,肋部有血印划痕,身体其 它部位无伤痕,且神智清醒。看到此种情况后,张志兴立即叫停运 行的天车,田兵将事故情况电话报告至公司设备动力部部长蔡玉花,现场作业人员将崔洪满抬至地面上并立即将其往天津市宁河县医院 进行救治。当日22时20分,崔洪满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802-58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 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市信访局: 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

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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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公司XX车间(或部门)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X月XX日星期X (XX:XX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 XX车间XX岗位作业种类: 起因物:XX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事故严重级别:XX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二、伤亡人员情况:死亡人、重伤人、轻伤人。 三、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 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 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四、事故简要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5)事故的报告经过; (6)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 (7)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8)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 五、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对事故发生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该部分为报告书核心部分)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它可分为三类: ①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由于设备不良所引起的,也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所谓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使事故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 ②环境原因。指由于环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起的事故。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 是指违反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间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术的原因。包括:主要装置、机械、建筑的设计,建筑物竣工后的检 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完善,机械装备的布置,工厂地面、室内照明以及通风、机械工具的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设备及警报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所存在的技术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与安全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中的危 险性及其安全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坏习惯及没有经验等。 ③身体的原因。包括:身体有缺陷或由于睡眠不足而疲劳、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焦燥、紧张、恐怖、 不和等精神状况,偏狭、固执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 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劳动组织不合理等。 (3)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某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报告 某某部机械伤害事故报告 一、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某某公司某某部 二、发生事故的下属装置(车间)名称:某某部某某分部 三、事故时间:2012年9月24日 四、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五、事故经过: 9月24日上午9:00左右,某某分部大型机械操作工段龙门班班长朱某某接到分部关于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的工作任务,朱某某带领当班组长冯某某、当班操作工袁某、朱本某、张某某、葛某某到达现场,准备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在更换过程中,为了作业方便,需要以点动的方式启动#1龙门小跑。在实施点动前,由冯某某站在小跑

过道上指挥驾驶室里的操作工朱本某按指令进行点动操作,朱某某站在小跑机房一侧以便向下观察小跑点动后的位置,张某某(此次事故的受伤者)蹲在小跑机房的空旷处,在实施点动时,小跑仓门为按规定进行关闭,如果仓门不关闭,#1龙门应该无法启动,必须人工将限位按下,方可启动#1龙门电源。随后由操作工袁某人工按下小跑仓门限位开关,随后操作工朱本某开始按指令将#1龙门小跑向货六道方向进行点动,在点动过程中,操作工张某某突然由原来的下蹲状态起身,将头伸出小跑机房的仓门,观察小跑点动的位置,此时小跑仍处于点动的运行状态,张某某被运行中的小跑遇到小跑过道支架挤压受伤。后被送到江北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诊断,张某某为8根肋骨骨折。 六、事故伤亡情况: 受伤人数:1人。 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八、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的过程中,当班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大型设备检修操作规程,在仓门未完全关闭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小跑点动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指挥人员及作业人员对现场安全风险未认真识别,作业人员间相互安全提醒不够、现场作业人员分工不明确、指挥人员不明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2)、某某分部管理人员对日常作业监管不力、“七想七不干”安全提示卡内容未得到有效落实、“七想七不干”安全提示卡未充分细化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九、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某某分部要严格执行大型设备检修及维护保养等相关作业的安全规

宝山钢铁股份公司“”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2〕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请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22日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2年10月22日,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原料输入作业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市总工会,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何 文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12年2月1日,宝钢股份公司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冶宝钢公司)下属上海宝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技术)签订《炼铁厂原料分厂作业协力承包合同》,承包内容包括:承包区域内物流输送系统的原料处理、输送相关的 生产作业、设备巡检和日常维护、清扫等。作业形式为生产岗位协力。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2年10月22日7时25分左右,宝钢股份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输入作业区原料控制中心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接运2组甲班组长陆庆茂,要求将A411D皮带小车从A42系统切换到A49系统,陆庆茂即安排协力工余国峰到现场进行切换操作。10时45分左右,因A411D皮带小车一直没有复位,控制中心在打电话给余国峰未果的情况下,电话 通知输入作业区,告知情况。作业区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

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7·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2014年7月22日7时30分左右,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园的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金山分站)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即政发[2007]24号)的要求,即墨市人民政府于7月 23日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乡建设局、环秀街道办事处组成的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7·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了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责任性质,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是民营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成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12-19)。一般经营项目:制售混凝土,一般低压管道安装、房屋维修、建筑机械租赁、土石方挖掘(不含爆破)。(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营业期限:2007年5月31日至2016年5月31日。该企业取得了由城建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证书编号B3054037028202。 发生事故的混凝土搅拌站为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金山分站,位于环秀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园内,主要负责人为李建国,该搅拌站取得了由城建部门颁发的青岛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分公司(搅拌站)登记证,登记编号B3054037028202-1,有效期为2013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18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于法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安全是我们都要注意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地方都有车祸的发生。道路的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20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2015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

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 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事故车辆号牌:渝B3Z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 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 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王志明,登记住址: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4月25日。 根据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 故发生时渝B3Z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模版).doc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2013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原因、经济损失和伤亡情况等) 2013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 (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备注 调查方情况、参加调查的单位及情况、调查使用的设备。 精品文档资料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9”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9”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2月19日23时23分,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筛分车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2万元。 2月20日,依据《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德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9”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认定了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工业中型企业,距承德市50公里。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玄力营,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130821000004574,发证时间为2002年7月26日,有效期限为长期;组织机构代码为:74849825-9。 该公司三选厂位于承德县岔沟乡解营村上台子,始建于2007年4月,2008年3月试生产,主要加工铁矿石,生产铁精粉。设计生产能力年产铁精粉50万吨,共有员工141人,副厂长王成东,负责该选厂全面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格证齐全有效。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冀)FM安许证字[2009]承延830033号,有效期限为2009年10月30日至2012年10月29日。证照到期后,企业申请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县安监局在企业完成整改工程后,于2013年9月10日批准该库试运行6个月,事故发生后已责令企业停止使用。 (二)生产概况。 事故发生在该选厂破碎筛分车间,该车间三班运转生产,主要工作是将大块矿石加工破碎为粒度在0-14mm之间的细小颗粒。车间内有6台圆振筛和3条1.8m宽的输送皮带,事故发生时有5台圆振筛和3条输送皮带正在运转生产。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 交通安全是我们都要注意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 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地方都有车祸的发生。道路的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XX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文,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XX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事故车辆号牌:渝B3Z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王志明,登记住址: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XX年4月25日。 根据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渝B3Z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2.事故车辆号牌:渝A1G599,车辆品牌型号:蒙迪欧牌CAF7230A,车辆类型:小型轿车,核定载客人数:5人,实际载客人数:1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3218837,车辆识别代号:LVSGBFAF7AF117837,车辆所有人:市腾龙磨料磨具,登记住址: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初次登记日期:XX年5月5日。 事故车辆渝A1G599为市腾龙磨料磨具所有,属公司自用车辆,不用于营运。事故发生时,由公司员工桂凤驾车驶向梁平。

公司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公司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 xx市xx区xx路x号 经济类型:xxxx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XX 隶属关系: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从业人员总数:xxx人企业规模: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 abc有限公司xxx厂房xx生产线xx机械事故发生时间: XX 年 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 事故类别: xxxx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重伤 x 人、轻伤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种级别本工种 工龄安全教育 情况

xxx 男/女 xx 高中合同 xxxxx xx xx年 xx 伤害部位受伤性质损失工作日伤害程度备注 xx xx xx日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凤岗镇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公司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凤岗镇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公司般机械伤害事 故调查报告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凤岗镇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7.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7月8日下午14时左右,在凤岗镇油甘埔水心工业区2路2号厂房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摔进泡沫搅碎机,随后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莞市政府迅速组织凤岗镇政府、凤岗镇安监分局、凤岗镇纪检监察室、凤岗镇公安分局、凤岗镇总工会、凤岗镇社保分局、凤岗镇人力资源分局、凤岗镇信访办、凤岗镇司法分局、油甘埔村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概况 (二)施雄达: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人,年龄:45岁。施雄达和施令在2017年3月1日签订了《转让协议》,施令将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现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办公用品、生产原料、成品及半成品等整体转让给施雄达,转让费10万元。转让各方并未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

的备案登记;但由施雄达具体经营管理,对外缴付房租,施雄达为主要负责人。 (三)事故设备情况:如下模拟图。 1.事故设备分为传送设备和粉碎设备,粉碎设备投入使用约2年,传送设备于2017年2月投入使用; 2.传送设备活动部位(5m×1.1m活动平面)未有效防护(设备转速 0.5m/s); 3.传送设备两端离地高度分别为0.5m、1.26m,防护栏为泡沫箱组合,高度统一只有0.78m; 4.粉碎设备进料口上方1.08㎡空间(1.23m×0.88m)未防护; 5.传送设备、粉碎设备显眼位置无紧急停止按钮;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7月8日下午14时左右,在凤岗镇油甘埔水心工业区2路2号厂房一楼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员工黄秀娇、张静坤和傅彩虹在车间撕胶带,突然看到搅拌机冒烟,黄秀娇从车间连忙跑去把电闸关了,然后听见搅拌机里面传来晏真华的呼救声,于是跑去办公室叫老板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2·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一、事故单位概况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县抚宁镇北环路6号,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经营项目有:食用玉米淀粉,淀粉糖,原料药,氢气的生产,粮食收购。一般经营项目有:未列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麦芽糊精、山梨醇、山梨糖醇液、淀粉副产品及葡萄糖副产品的生产,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骊骅公司,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淀粉行业前二十强企业和中国食品行业百强企业。是全国淀粉及淀粉糖行业中综合生产能力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其前身为1989年建成的秦皇岛市抚宁县淀粉葡萄糖厂。1998年由该厂为主发起人,成立了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由国有控股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法人代表贺俊士,总经理涂志田,公司现有员工3000人,总资产14亿元,主要以玉米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加工能力为100万吨/年。企业法人代表,贺俊士,男,60岁,中共党员,家住抚宁县抚宁镇朝阳小区52号,联系电话6034302。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 2013年2月3日,骊骅公司淀粉三车间二班净化工段送料工杨立东当班(早上8点至下午4点),上午9时许,送料三号仓发生堵塞,骊骅公司装卸队工人刘权配合杨立东到玉米三号仓下料口通料(当日下雪,天气寒冷,玉米有冻块),当日中午11时55分,杨立东与刘权在一起吃午饭时发现送料仓再次发生堵塞,杨立东让刘权去通料,刘权通完料后回休息室吃饭时送料仓又发生堵塞,杨立东去通料。12时10分左右,刘权吃完饭去帮助杨立东通料,走到送料三号仓时,发现送料传送带及电机停止转动,看到杨立东侧躺在皮带底下,头部夹在皮带与电机滚轮之间,就赶紧找其他装卸队员及三车间员工救援,车间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并拨打110、119、120急救,随后现场救援人员切开传送皮带及皮带机支架,将杨立东救出,12时45分,杨立东被送往抚宁县人民医院抢救,13时5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篇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

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 (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大岭山 “12.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大岭山“12.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12月14日07时00分左右,位于大岭山镇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2016年12月1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安全 一、 码:???????????是该事故工地的工程承揽方,不具有建筑施工相关资质。 (二)有关人员概况 何辉城,男,汉族,1972年11月15日出生,户籍:广东省梅州市人,身份证号码:???????????大岭山颜屋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在建房屋屋主,是该事故工地工程发包方。

(三)其它概况 1、事故工地情况 事故发生地是何辉城、蔡国康、刘小娟的联建楼,于2016年10月15日从颜屋村丁晃华、何超梅处购买所得,由何辉城作为代表签名,双方签订《宅基土地转让协议书》 6层楼 2 ,约3 出厂铭牌及相关使用参数。该物料提升机由任思强所有,于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左右请人安装在事故工地并投入使用,无任何相关资料。 事故发生后大岭山安监分局于2016年12月15日委托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物料提升机进行技术检测,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测取证后于2017年1月9日出具《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报告编号:DGXZ2016041-J-026),检验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6年12月14日上午7时00分左右,位于大岭山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正在铺设第6层楼顶模板,张德祥在三楼使用物料提升机将模板材料运送到六楼,空吊笼从六楼下放过程中卡在提升机井内五六层之间,此时一楼曳引轮并未停止转动,曳引轮上钢丝绳散乱出来,张德祥便到一楼修理钢丝绳,在修理过程中 午9 接到事故报告后,大岭山安全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到事故发生地大岭山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物料提升机处于静止状态,该提升机载货平台停靠在在建房屋5楼楼面处,物料提升机的控制盒控挂在第三层提升机井旁一水泥柱上。提升井顶端固定滑轮的承载梁已被拉弯变形。 (二)询问情况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40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年××月*日晚*点××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点左右。××*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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