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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固原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固原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固原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

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及发展趋势。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研究报告

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 (1)

第二节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状统计 (3)

三、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

及附加比重统计 (3)

四、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

及附加(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比

重统计分析 (7)

四、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图表目录

表1: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表 (1)

表2: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状统计表 (3)

表4: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比重统计表 (3)

表5: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6-2018)统计表 (4)

表6: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7: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表 (7)

表12: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比重统计表 (7)

表13: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8表15: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表 (9)

表16: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9 表17:固原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增值税作业答案(一)

增值税作业答案 增值税作业: 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5月份发生有关生产经 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 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 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 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 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 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

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要求: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 5.85÷(1 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 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 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04÷(1 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 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 5×7%)×(1-20%)=3.4(万元)(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 4.25 3.74 0.1-10.62-3.4=8.52(万元) 二、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份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000元,税额3400元,另支付运费500 元,货已入库。 (2)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列明金额10300元,货已入库。 (3)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收购凭证上金额30000元,另支付运费1000元,货已入库。 (4)进口货物,到岸价10000美元,汇率1:7.0,关税10%,取得了完税凭证,货已入库。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元,税额为:*17%=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7%=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元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 企业要自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式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019年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

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 一、进项税额抵扣 1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3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0%。 2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6%,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0%、16%。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0%;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6%。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6%;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6%;但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3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6%;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 3.2.2 租赁机械(租赁设备+操作人员),进项抵扣税率为10%。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围墙等,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5水费 水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0%、3%。 从自来水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10%的进项税。 6电费 电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

上海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上海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数据解读报告对关键因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数据解读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比 重统计 (3) 四、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重统计分析.7 四、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2016-2018)统计分析 (8)

2018年增值税计算题

1.南方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不含增值税)为40万元。 (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以纳关税1 万元。 (4)销售家具一批,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93.6万元。 已知: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零,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计算该公司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某粮油加工厂为一般纳税人,该厂2009年6月份发生的购销业务如下: (1)从粮管所购进小麦20万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19500元; (2)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10万公斤,价款70000元,取得收购凭证;

(3)销售自制的面粉,开局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80000元;销售挂面,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60000元;销售食用植物油,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 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3.某自行车厂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自行车,2009年9月购销情况 如下: (1)外购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0元,进项税 额20400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30000元,未取得专用发票; (3)向当地百货商场销售800辆,每辆出厂价250元(不含税),百货商场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5%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账; (4)向一特约经销店销售600辆,每辆出厂价250元(不含税),并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8000元,受到运费发票; (5)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3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4.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种产品,A产品增值税率为17%,B产品增值税率为13%。10月份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A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100000元,增值税187000元,款项已 存入银行。 (2)销售B产品取得含税收入及运输包装费915300元,款项已存银行。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计算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 FOB 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货物出口后,C 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行业税目税率表(增值税)

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行业税目税率表 应税行为税率计税方法文件依据备注1.货物(除地材、水泥商品砼、农产品以外的 钢材、水泥等土建、安装、装饰材料) 2.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不含劳务分包及劳务派遣) 3.有形动产租赁(塔吊、周材、机械、板房)17%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17%) 增值税条例及细则 财税【2016】36号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 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 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 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 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1.农产品 2.自来水、天然气 3.图书、报纸、杂志13%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3%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13%) 增值税条例及细则 财税【2016】36号 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扣除率) 1.建筑(一般纳税人的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2.交通运输(不含装卸车费) 3.不动产租赁(租房) 4.销售不动产(房屋交易) 5.转让土地使用权11%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财税【2016】36号专业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需具备相应资质 1.设计、地勘 2.监理、咨询、代理 3.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6%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6%)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6】47号 1.建筑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沙、土、石料 2.以自己采掘的沙、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 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3.商品砼(仅限于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砼) 4.装卸车费 5.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小规模纳税人) 3% (征收率)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3%) 财税【2016】36号 财税【2014】57号 1.征收率适用于简易征收,其税额不能抵进项税 2.注意“自己采掘”和“连续生产”两个前置条 件且不含粘土实心砖、瓦的要求 跨县(市、区)异地施工(一般纳税人)2% (预征率)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支付的 分包款)÷(1+11%)×2% 国税局公告【2016】 17号 1.小规模纳税人按3%预缴 2.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备注: 1、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销项税,普票不能。 2、增值税普票不能抵税,但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成本票据,否则需交纳企业所得税。 3、工资不需要发票,但人员必须具备劳动合同,且有原始的工资发放记录作支撑,其所占比例恰当。人员薪酬超出额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普票,但可到税务机关委托开具专用发票。 5、非自己采掘或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税率为17%。 6、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除注意纳税人身份外,还需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且不能将工程主体分包,其中劳务分包中不能含大宗材料和设备。 7、实行简易征收的(征收率)不能抵进项税。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甲材料单位计价成本为10元/公斤 [ 标签:工业企业, 计划成本核算, 计价成本]暖歌,浅唱2012-01-03 19:00 ,2002年4月有关甲材料的资料如下:1、“原材料”账户期初借方余额2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期初贷方余额700元,“材料采购”账户期初借方余额38800元。2、4月5日,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4040公斤如数收到并验收入库。3、4月20日,购入甲材料8 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5400元,增值税14518元,银行存款支付,未到达。4、4月25日,收到材料短缺40公斤,经查为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出材料11000公斤,用于生产。问题:1、对上项有关业务编制会计分录,2、计算本月甲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3计算并结转本月发出甲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4、计算本月末库存甲材料的实际成本。 满意答案 1.4月5日: 借:原材料——甲材料40400 贷:材料采购38800 贷:材料成本差异1600 4月20日: 借:材料采购85400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14518 贷:银行存款99918 4月25日: 借:原材料79600 借:材料成本差异5800 4月30日: 借:生产成本110000贷:原材料

2.本月甲材料的成本差异=5800-700-1600=3300 3.发出材料应分担的材料成本差异=3300/140000X110000=2592.86 4.本月甲材料月末实际成本=30000+3300-2592.86=30707.14 1.金融资产的概念和分类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3.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包括三个步骤: (1)取得时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持有期间 持有期间有二件事: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处置时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下面举例说明。 【例1】购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是上述两类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征收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适用当期购进扣税法时,计算税额需要确定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销项税额的计算,一个是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的确定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情况。 注意:如纳税人将价款和税款合并开具普通发票,其所收取的销货款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此外,纳税人所收取的价外费用一律视为含税金额,也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并入销售额征税。 换算公式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当属于一般纳税人时,要区分是不是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如果是,那么应按规定的征收率换算;如果不是,再根据货物适用17%或13%来具体确定。当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时,应按规定的征收率换算。 (2)进项税额的确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凭证条件;二是时间条件。 ①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凭证条件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而向销售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必须凭合法的扣税凭证才能抵扣。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运费的结算单据。 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 因为这两种凭证已注明了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需纳税人计算,应根据凭证上注明的税额核算进项税额;第二、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第三、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和建设基金,按7%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建设基金)×7%②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时间条件国内购进普通货物: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2%=销售额/(1+3%)×2%(三)

建筑业增值税解读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含四个附件〃分别为: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合计约四万字。 我们根据《通知》及四个附件〃将涉及建筑业的主要内容整理出来〃以便于您快速浏览重点。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11%〃怎么还出来了3%〃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换句话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就可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问题有来了〃具体是哪些建筑服务是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呢< 三、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增值税练习2――主观题部分(答案)

1.某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5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0元。 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月底,企业职工食堂装修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计算: 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答案】 销项税=1500×20%×(1+10%)×17%=5610(元) 进项税=25500×(1-10%)=22950(元) 应纳税额=5610-22950=-17340(元) 2.甲企业(工业企业)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货款20万元,支付丙企业(运输企业)运费3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将收购农产品的10%作为职工福利,l5%捐赠给灾区,其余作为生产材料加工食品,所加工的食品在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并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5.74万元。计算: 甲企业和丙企业应纳税额。 【答案】 甲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20×13%+3×7%)×90%=2.53(万元) 甲企业捐赠的销项税=【20×(1-13%)+3×(1-7%)】×15%×(1+10%) ×13%=0.43(万元)甲企业销售货物的销项税=25.74÷(1+17%)×17%=3.74(万元)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0.43+3.74-2.53=1.64(万元) 丙企业运输收入营业税=3×3%=0.09(万元)

3.某省甲市佳盛粮油有限公司,以外购农产品加工生产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该公司 2010年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给消费者豆油2000公斤,每公斤6元(不含税),开出普通发票; (2)用自产豆油若干公斤与农民换取橄榄仁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35000元,橄榄仁已验收入库; (3)销售给邻省乙市某酒厂高粱5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600元,该粮油公司收到货款的同时,还收到代垫火车运费2000元(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货票上注明的付款单位是佳盛粮油有限公司); (4)按规定价格销售给某县救灾办公室3万公斤大米和面粉,收取价款5.8万元,按相关政策,该大米和面粉业务属于免税的项目;销售食用豆油9000斤,收取价税合计总价2.2万元;(销售给某县救灾办公室的粮食系自农场购进的免税粮食,账面成本为4.1万元,已在购进当月申报抵扣) (5)自当地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购进5万斤的小米,共支付价税款6.1万元,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6)29日该粮油公司采取代销方式给某商场发出玉米油一批,不含税价格800元。9月30日该商场提前付清价款,粮油公司开出了收款收据,约定在货物销售时开具专用发票; (7)受委托为某农户加工脱水蔬菜一批,开具普通发票注明加工费200元。为某商贸企业加工调料制品——大料,开具普通发票注明加工费15000 元。 根据以上资料逐项计算9月份该粮油公司应纳增值税。 【答案】 (1)销项税额=2000×6×13%=1560(元)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1、基本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注: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情报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 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用不含税价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中不包括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违约金、 滞纳金、代垫款项、运输装卸费等以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客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公式中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 为实际采购成本。这个公式涉及的货物不涉及消费税的,公式里的成本利润 率率为10%。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成 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 4、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⑵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务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⑶购进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扣除率13%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异同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异同 一、两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定义 1、增值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是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是销售代销货物;三是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

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是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是用于交际应酬;三是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是用于股息分配;五是用于对外捐赠;六是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两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区别 1、两税视同销售涉及对象的表述、范围和口径不一致 从上述两税对视同销售所涉及对象的不同表述可以看出,增值税对视同销售的对象强调的是“货物”,而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对象强调的是“资产”,两税对视同销售对象的表述不一致。但我办认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使用“货物”一词更强调视同销售对象的流动性,主要是指企业用于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商品和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但实际上,从增值税税法的规定来看,增值税需视同销售的货物也包括了固定资产,如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使用“资产”一词,强调的是因所有权发生变化而可能对企业产生损益影响的所用财产和物资,不仅包括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商品和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而且也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包括不动产),可见,所得税使用的“资产”概念其范围更为宽广。 另外,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和第五条的规定还可以看出,增值税视同销售仅涉及货物的转移和混合销售。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不仅涉及货物的转移(主要指所有权权属发生转移的非内部处置资产),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2007-8-20 17:58【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科目设置 按照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施工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其中: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人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的,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施工企业,可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和多缴、少缴的增值税。 二、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方法 1.进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购进材料等: 借:材料采购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题

增值税计算题 1、某电视机厂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5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彩电显像管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500万元。 (2)进口大型检验设备一台,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增值税为20万元。 (3)向本市某大型电子产品批发市场销售21寸彩电10万台,出厂单价为2000元(不 含税),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向 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4)无偿提供给本企业招待所21寸彩电100台。 要求:计算该厂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据普

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运输费用6万元。 (5)向农民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的职工福利。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2年5月应纳增值税。 3、某家具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直接销售给商场取得收入250000(不含税),为某宾馆制作家具一批,售价600000万,以分期收款方式结算

货款,合同规定本月应收货款150000元,月末实收100000元,零售家具一批,价款20000元,另收取运费1000元,本月购入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元,税款51000元,本企业装修展厅用了原料一批,价款50000元。 要求: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增值税额。 3、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期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本月生产两种产品,其中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 4、销售B产品一批售价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认为B产品定价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由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B产

工业企业常用会计分录全收录

一、购入原料时: 1.1购进原材料(中小企业较常用的实际成本法下) ①已付款但货未到。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需要提醒下,本月的进项税须下月才能抵扣】贷:银行存款\现金 如果货到且验收入库了: 借:原材料(这里要补充下,入库前的运杂费、整理费等都可以直接入在途物资或原材料)贷:在途物资 现实如果说运杂费、整理费等有出入的,也可以补记一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现金等 ②货到付款(现实业务中较常用的) 借:原材料(包括运杂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大多数企业通过开户银行转账) 1.2购进原材料(也有个别严谨的企业用的是计划成本法) ①已付款但货未到 借:材料采购(包括运杂费、整理费等,另外这是实际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也有商业承兑票据“应付票据”的,一般没人敢收。)如果货到且验收入库了: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入账)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贷或借:材料采购成本差异 ) 【注意:月末企业还要对各部门领用的原材料进行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公式如下: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差异+本期差异)\(期初结存计划成本+本期购入计划成本) 会计分录如下:(假设发生了节约差,就需把材料成本差异分摊给各部门)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生产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3委托加工物资(如果自己没有能力,需要外力支持,那就需要新的会计科目了) 借:委托加工物资-某材料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现金 如果外力给加工完了: 借:库存商品-某产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某材料 二、车间生产时: 2.1原材料的核算

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得有( )。 A.某商店为厂家代销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得部分饮料用于个人消费 C.某企业将外购得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得床单用于职工福利 2.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得就是( )。 A、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B.电信部门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有偿提供电信服务 C.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3.下列行为,应征增值税得就是( )。 A.邮政部门销售得集邮商品 B.银行开办得融资租赁业务 C.典当业得死当物品销售 D.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4.下列经营行为,属增值税征税范围得就是( )。 A.某社会团体下属企业销售货物 B.某个人向受雇企业提供应税劳务 C.某生产企业附设饭店对外经营 D.某生产企业对外出租设备 5.某服装厂受托加工一批演出服装,衣料由某剧团提供,某剧团支付加工费8000元,增值税由( )缴纳。 A.服装厂 B.剧团 C.服装厂代扣代缴 D、剧团代扣代缴 6、下列各项收入中,应纳增值税得就是( ): A.某电视台广告播映收入 B.邮政部门邮政储蓄收入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办公楼收入 D.某商店销售化妆品收入 7、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13%税率得就是( )。 A.销售图书 B.销售钢材 C.销售化妆品 D.销售机器设备 8.某商场为小规模纳税人,2007年5月实行还本销售家具,家具现零售价16500元,5年后还本,该商场增值税得计税销售额就是( )。 A.16500 B.14102.56 C.15865.38 D.不征税 9.某单位2007年5月销售自己使用过得物品,下列税务处理符合增值税规定得就是()。 A.销售设备不缴纳增值税 B.销售旧货按4%计算增值税 C.销售旧货不纳税 D.销售原值为3700元得摩托车取得收入3500元,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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