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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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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标 签】个人所得税政策

【颁布单位】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津地税个所﹝2009﹞16号

【发文日期】2009-12-23

【实施时间】2012-08-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针对近期部分区县地税局和纳税人反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为加强征管,统一执行口径,经研究,现将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因作出贡献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的有关规定

(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无论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二、扣缴义务人的有关规定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规定: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的规定,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有关规定

(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由于无住所个人在中国境内任职的第一年大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在按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时统一除以12,不除以其实际的在华月份数。

(二)该无住所个人离职的当年,不得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计算税款。 (三)无住所个人来华工作后取得的境外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按照《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1997〕546号)规定,仅就属于来华后工作月份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计算纳税;离华后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2005〕9号)计算纳税。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天津市各区地税联系表

天津市各区县地税局负责建筑项目登记科所联系表; 区县地税局名称主管科所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1 和平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一所 2319.666 2 和平区新兴路52号 300070; 2 河东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一科 24153728 河东区七纬路99号 300171; 3 河西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3264446 河西区广东路65号 300203; 4 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27025000-0729 南开区白堤路96号 300193; 5 河北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4462570 河北区自由道68号 300010; 6 红桥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一所 87726638 红桥区芥园道8号 300121; 7 塘沽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25861515 塘沽区大连道1698号 300450; 8 汉沽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二所 25668969 25668980 汉沽区铁狮坨街2号 300480; 9 大港区地方税务局征收一所 63235762 63229839 大港区振兴路6号 300270; 10 东丽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58186020 东丽区跃进路73号 300300; 11 西青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7392478 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43号 300380; 12 津南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8520949 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区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300350; 13 北辰区地方税务局管理一所 86814748 北辰区京津公路348号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地税窗口300400; 14 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税管科 2328.2745 河西区广东路58号 300204; 15 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25201568 25201753 开发区宏达街19号开发区管委会 300457; 16 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84906558 84906557 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 300308; 17 新技术产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管理所 83716307-601 83719667新技术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300384; 18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69115819 69591770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8号 301500; 19 武清区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82120051 武清开发区禄源道7号 301700; 20 静海县地方税务局管理所 28943269 静海县东方红路30号 301600; 21 宝坻区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9240944 宝坻区建设路130号 301800; 22 蓟县地方税务局税管科 29130974 蓟县中昌南路58号 301900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课后习题答案

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在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时,应由()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 地方政府 财政部 国务院财政部门 2.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采用的税率是()。 比例税率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二 四 五 三 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划分为()类。 九 十一 十二 十 5.对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元。 2000 4800 1600 3500 6.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税制模式。 分类税制模式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其他税制模式 综合税制模式 7.税法规定,对于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按季度计算,分月预缴 按年计算,分季度预缴 按月计算并预缴 8.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60%

30% 15% 9.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3 4 5 10.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每月允许再附加减除费用为()元。1300 1600 3500 4800 11.中国公民张某2015年12月取得年终奖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3600元。则张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3 432 3495 442 12.某人2015年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则该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160 1180 1200 1340 13.某人将其取得的8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中的30000元通过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则该人的这部分劳务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8200 10000 11440 18600 1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 四 五 七 15.某人商场购物抽奖获得价值5800元的电冰箱一台,则该部分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5 928 1160 16.建筑设计院某工程师为一工程项目制图,3个月完工交付了图纸。对方第1个月支付劳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新政汇编 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多项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已近岁末,小编这就给您盘点盘点。 1 要点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修订 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2)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3)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2 要点 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明确 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 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3 要点 明确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年底超全盘点】2015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2016-01-13 09:19 新政与解读中国税务报 分享 点击收藏 摘要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下发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政策,现结合学习体会解读如下: 正文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下发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政策,现结合学习体会解读如下: 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 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 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文件还明确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 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报告制度:该公告要求被投资企业应将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本企业取得股权和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股权变动情况,分别于相关事项发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执行公务。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1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 5 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 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28 号)。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 附件 1 与此前相比,此次申报表修改将按当期数填报的方式调整为按当年累计数填报的方式,使得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与生产经营状况更加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练习题

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A、5%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6、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7、下列情况中纳税人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的是()。 A、纳税人8岁的女儿放暑假了 B、纳税人儿子大学期间因服兵役而休学 C、纳税人24岁的儿子在海外留学 D、纳税人的18岁的儿子辍学打工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正确] 【答案解析】年满3周岁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寒暑假等父母可以享受专项费用扣除,但因主观原因导致的不包括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个税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节假日加班工资须缴个税 2012年02月21日03:20新京报[微博]张奕我要评论(1849) 字号:T|T 国税总局解答热点问题,加班费不属于补贴津贴,需按工薪收入纳税 本报讯(记者张奕)昨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同时,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税。而按照《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有纳税人咨询: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对此,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夫妻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此外,针对有纳税人咨询“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纳税服务司明确无需缴纳印花税。 因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据了解,解答上述两个问题的“办税服务”栏目,是国税总局为了普法便民,在其官网特别开辟的纳税咨询栏目,该栏目承诺“有问必答”,同时,纳税服务

天津地税CA证书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天津地税CA证书使用说明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一、使用说明 1、功能说明: 天津地税CA证书(蓝色免费钥匙)功能与网银U盾类似,是在天津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过程中进行身份验证的设备(仅支持地税登录,不支持社保登录),钥匙初始密码为8个8。另请注意:报税系统登录之前以及输完钥匙密码登录成功后的问题与钥匙无关:如地税网站瘫痪、财务报表不显示、税种不全、银行扣款、报税页面异常、天津地税纳税人客户端、个所税代扣代缴客户端的使用、税目如何申报等均由地税负责,请咨询地税热线12366 2、首次使用及更换新电脑后驱动程序安装方法: (1)、插入钥匙,进入我的电脑(或计算机),双击CD驱动器:CA证书盘符, 或右键点击此盘符,选择打开,双击setup运行安装程序 (2)、按安装向导提示点击下一步,点击完成,结束安装(注意:此程序为蓝色免费钥匙通用驱动,一台电脑仅 需安装一次即可,如有多个蓝色免费钥匙在同一台电脑使用,无需重复安装,可以直接使用) (3)、安装完成后桌面上会出现CA证书安全套件图标(暗黄色四角图标),同时开始菜单—所有 程序中会有CA证书—Ukey安全套件—用户工具菜单项,此菜单项和桌面图标为同一程序,作为启动CA证书管理工具的快捷方式,用户需牢记此图标和菜单项位置,使用钥匙报税前需先确认此程序是否已经运行,如未运行请先运行此程序,程序启动后,在桌面右下角会有同样暗黄色四角图标显示 (4)、确定右下角暗黄色四角图标启动后,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天津地税网上申报系统,钥匙初始密码为8个8 二、常见故障诊断思路 如使用过程中出现无法登录报税页面的情况,请按如下条目逐条检查并尝试: 1、桌面右下角小图标中是否有暗黄色四角图标运行,如无此图标,请双击电脑桌面CA证书安全 套件图标或点击开始菜单—所有程序—CA证书—Ukey安全套件—用户工具,确保右下角已存在图标后再次尝试登录报税系统

个人所得税最新解读2019会计继续教育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6、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元。 A、3000 B、3600 C、4000 D、4500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3600元。 7、大病医疗的个税专项扣除金额标准为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至()元部分的医药费支出。 A、60000 B、70000 C、80000 D、10000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 现行分类税制弊端多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现行 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 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 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财产转 让所得等共计11类。2015年财政决算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8671亿元,占全国税收的6.9%。 业内专家指出,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忽略家庭负担,同时也造成收入来 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 少等。 “但综合计算的话就能更加公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 得税制,也正是基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考量以及优化税制结构的 考量。 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 据悉,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结合的所得税制度。所谓综合,通俗地讲就是将个人多项收入加总在 一起之后再根据起征点和税率计算纳税额。而在当前的11类所得中,哪些会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成为关注的焦点。 刘剑文认为,应主要根据收入的性质划分,“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前两项是勤劳所得,后 两项是资本所得,至少这四项可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有望纳入抵扣

除了部分所得综合纳税之外,“抵扣”也将成为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没有 被考虑进去。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 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刘剑文指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个人,应让纳税人自主选择个人纳税或是家庭纳税,如夫妻合并纳税。此外,根据家庭 中老人人数考量的养老负担,以及房贷利息等都应纳入抵扣。另外,考虑到税收优惠是鼓励二孩更加公平持久的方式,因此二孩负担也 应该纳入抵扣。 工资薪金等部分税率需要调整 在税率方面,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个税改革应该定位为减税改革。比照发达国家和其他金砖国家,我国 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应大幅下调,同时将适用于最高税率的月应纳 税所得额调高到20万元或更多。 目前,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以上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 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下来的,已经过去20多年。目前,美国、巴西、俄罗斯、印度、越南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为35%、27.5%、13%、30%、35%。 刘剑文认为,税率可适当下调,不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整体税负是增加还是减少不好一概而论。“是结构性的变化,不是单纯的加 或者减的问题。”他指出,还需要征管制度的配合,对高收入阶层 的征管完善等,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总而言之,建立一个更加 公平合理的税制是关键。 多位专家均指出,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纳入整体财税体制改革的布局中,与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综合考量, 整体推进。 避免个税沦为“工薪税”个税改革是必然

2019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2019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我们每个人都要纳税的义务,国家对于也是有着政策,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也在随之调整,那么2018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内容大家知道多少呢?那么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2018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10月20日,个税抵扣细则出台。 二、2018个人所得税新政策 2018年这次修订是将从3500元提升至5000元(6万元每年) 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中还包括:

1. 将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型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2. 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 3. 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个人所得税税率级距。 整体来看个人所得税改革力度还是很大的,也回应了社会上老百姓的关切,譬如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等。 三、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2020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 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 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 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 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 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 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 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 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 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 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 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 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 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 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 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 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 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2021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

2021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 大家好,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2021年第1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政策内容主要是关于涉及两类人员的个税预扣预缴方法调整。那么政策一出肯定是要少缴税啦,和作者一起看看会涉及到哪两类人吧! 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对第一种调整人员首次取得薪金的居民个人,扣除费用调整成该年度该月份之前的累计扣除费用,也就是说你上班月份到年初是几个月就扣除几个月。这样说有点难懂,举个例子来说,小王7月毕业进入某公司工作,工资10000元,个人负担社保2000元: 调整前单位预扣个税=(10000-2000-5000*1个月)*3%=90元; 调整后预扣个税=(10000-2000-5000*7)*3%-0小于0,个税=0 按文件执行小王就不用缴税啦,前提是小王在2021年7月是首次拿工资。 要是换公司到新公司就不能按首次累计扣除算啦。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对已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是可以按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预缴的方式计算个税,可扣除专项附加等扣除项。也举个例子好明白:学生小李7月份到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 调整前7月份预缴个税=(3000-800)*20%=440元 调整后7月预缴个税=(3000-5000)*3%-0小于0个税=0 调整前需要预缴纳个税440元,调整后就不用缴税啦,也就不用在次年做个税汇算清缴退税了。 看到这里的小伙伴有没有和自己情况相符的呢,在具体执行时还是要看看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这里面重点是首次和在职学生。最后提醒大家本公告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哦。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 及填表问题汇总 一、扣除时间及方式 (一)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二)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2.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3.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4.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三)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二、专项扣除政策解释

(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备查资料: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二)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2009-07-15 【背景颜色:】【关闭窗口】 第一条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防止税款流失,确保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印花税核定征收是指地方税务机关以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业务支出等的一定比例为计税依据,对印花税进行计算征缴。 第三条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列举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十一种应税凭证。 第四条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适用对象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调查核证,对相应的应税凭证核定征收印花税。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附件1); 虽然建立了登记簿,但不能完整、准确、及时登记的,不能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实际缴纳的印花税额与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应税行为所记载的计税金额明显不一致的。 (二)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为简化手续也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办法。 (三)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其他应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第五条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企业类型、应税凭证的性质、核定应税比例确定。核定应税比例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销售(营业)收入、业务支出以及以往各期印花税缴纳情况,在印花税核定应税比例幅度(附件2)内确定。 第六条按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核定期应缴印花税税额=核定期销售收入(业务支出)x核定比例x适用税率 第七条适用核定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印花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附件3),经审核批准后,发予《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附件4)。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 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 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 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 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 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 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 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的主要内容隐含于附件中。

2020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2020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 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 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 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 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 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 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 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 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2020最新个税税收政策详情

2020 最新个税税收政策详情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 今年将着力推进个税改革 今年我国将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在税制改革方面,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研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 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 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今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作出了具体的部署。 “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适度扩大支出规模,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显然,“更加积极有效”将成为2017 年财政政策的关键词。 着眼“积极有效” 减税增支并重 “2017 年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积极'主要体现在适度扩大支出规模和继续推进减税降费,‘有效'则体现在预算安排保障重点、关键领域的支出,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保障的支出。同时,减税降费更突出针对性,注重精准发力。”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说。 2017 年的财政收入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与财政收入增收密切相关的一些经济指标正逐步改善,如企业效益正在好转,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再如改革红利加快释放,将带动纳税主体和税源数量相应增加。 支出方面,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很大。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大支出力度。民生保障方面支出也需要合理安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方面,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财税政策对振兴实体经济的支持措施。比如,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各地安置职工进度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 对职工安置困难较大和财政收支压力大的地区,加大专项奖补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倾斜力度;安排补助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 同时,今年的财政支出也将更加突出民生保障,比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 继 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要适度扩大支出规模,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合理安排收入预算、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支出强度不减且实际支出规模扩大。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领域开支需要。 “当前经济形势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产业结构调整效果将进一步显现,财政收入也将趋稳向好。同时,考虑到支出将继续扩大,减税降费继续实施,财政收支矛盾还会比较突出。”白景明说。 在减税增支的前提下,如何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白景明认为,必须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尤其是要更加注重优化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找准支出切入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营改增继续落实 减税效应将扩大 在刚刚过去的2016 年,我国大规模减税降费,特别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增试点行业全部实现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全年降低企业税负将超过5000 亿元。同时,还采取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 “减税降费同样是积极的财政政策,2017 年要在降税、降费、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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