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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燃气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和沼气。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方便用户的原则。

燃气经营坚持特许经营、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诚信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燃气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并征求建设、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燃气管网、站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

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经批准的燃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燃气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八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依法承揽燃气工程。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九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燃气工程项目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移交燃气工程项目档案。

第三章燃气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本市对燃气特许经营权实行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西安市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站点设置符合燃气管网、站点规划;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四)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五)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燃气特许经营权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方式取得,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期的,应当于经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五条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级,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照明设施按防爆要求设置;

(二)瓶库为相对独立的非住宅建筑,与居民住宅的距离不少于十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少于二十米;

(三)瓶库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风;

(四)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第十六条进行瓶装燃气充装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充装燃气;

(二)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向超过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第十七条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供气。

管道燃气设施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通知用户,并按规定的时间恢复供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

第四章燃气设施、器具管理

第十九条燃气计量表及计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或者产权所属单位负责维护和更新,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每两年免费对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用户。

第二十一条用户应当依照安全用气规定使用用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见。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气经营企业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施工方案,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接通输气管道,保障正常供气,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在燃气输配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五)擅自打桩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燃气输配管道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在本市经营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在本市经营燃气器具的,应当设立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

第五章燃气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经营、使用、设施保护、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二十九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发生燃气事故时,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维修保养、

事故抢险、抢修等制度,有关的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燃气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排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气。

第三十一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本市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在安装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确认上述场所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气。燃气经营企业、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对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二)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四)加热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五)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六)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钢瓶燃气;(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安全经营许可

证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者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未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对个人处5千元以上罚款,对燃气经营企业处5万元以上罚款、停止经营或者吊销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燃气是指用于燃烧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其他经批准使用的新型气体燃料的总称;

(二)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计量装置;

(三)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和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报警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调压阀和燃气表等。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2

1、为加强对食堂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食堂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食堂班长为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3、食堂燃气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消防应急预案,并经过培训合格;其他人员须熟悉消防基本知识。

4、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在打开总阀后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等燃气设施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5、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或洗洁精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2年左右)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各种闸阀要确保有效。

6、如发现燃气泄露,应及时关闭总阀,并进行通风,严禁各种火种靠近,严禁开启任何电气设备,防止产生电火花。燃气散发后进行查漏处理。

7、更换液化气瓶时首先将液化气罐阀门关闭,然后将罐体与限压阀的螺纹连接口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使液化气罐与限压阀分离,再把限压阀螺纹连接口和新罐连接,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拧紧即可;液化气瓶中有残留燃气时不得自行倾倒或排放。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3

1.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4

1、天然气完全燃烧需消耗氧气,使用时应保持室内通风。

2、天然气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发现胶管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需及时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

3、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漏。

4、外出和下班前,牢记关闭气源灶前阀,长期不用燃气,一定要关闭表前阀。

5、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堆放杂物、住人。

6、不准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用绳索悬挂杂物。

7、应进行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在燃气管各接口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漏气,切不可用明火检查。发现漏气,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

8、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器具等泄漏燃气,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迅速关闭燃气总开关或阀门,阻止气体泄漏。

2)打开门窗,流通空气,使泄漏的燃气浓度降低,防止发生爆炸。

3)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使用电话,切断户外总电源。

4)迅速打开门窗,让天然气自然散发到室外。

5)在室外安全地点,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报修抢险电话。

6)迅速疏散附近人员,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7)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常开状态,必须保证完好有效;设有通风排烟设施的建筑要保证排风系统能正常启用,以防发生火灾时烟气进入安全通道,影响安全疏散。

8)使用灭火器灭火:燃气火灾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带电体火灾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厨房管理与要求

1、先要做到生产量不确定不规范,不计量。

2、生产原料要做到工艺要求,岗位配合,成本构式,以及产品质量反馈。

3、对厨房管理的要求,更做到工作在于重点管理,应对员工有效的做到指导和出色的管理,把饭店的经营意图和经营理论有效的传达到每个员工和管理人员。

4、厨房管理的生产要求,要做到,释放后台的应有能量和设计厨房的加工制作的质量标准。

5、把握原料进货,采购直接影响经营利润,原料发放,领用原料调拨。

6、成本控制和菜品设计,以及不断的定期对厨师长考试。

7、加强与餐厅前台的营销,定期利用不同的主题活动促销。

8、确定厨房人员的数量,厨师岗位人员的选择。

二、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1、菜品出品大厨责任制度。

2、厨师长日常工作责任制度。

3、违规、违章事故处罚制度。

4、厨房设备报修制度。

5、清洗卫生用品的领取和使用。

6、冰箱、冰柜管理与原料盘存。

7、厨师工装穿着规范。

8、厨房卫生操作规章制度。

9、常用主料与配料的切割配用。

10、定期检查厨房安全、油、电、水以及相应安全。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6

第一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作业、使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要求

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台帐(包括设备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检查记录、用气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使用燃气场所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三违”行为。

三、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建立自查记录台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四、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操作燃气设备设施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安全培训考核台帐。

五、用气单位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第二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一、作业环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间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四)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五)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气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DN25时,不宜小于30mm;管径在DN25~DN40时,不宜小于50mm;管径等于DN50时,不宜小于60mm;管径大于DN50时,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气管道与配电盘、配电箱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与接线盒、开关、插座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以内设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沿墙、柱、楼板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也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五)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断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集中监控;

4、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放系统,通风量应满足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六)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作为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严禁从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充装燃气。不得使用自有、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无使用登记证、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钢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散热器设置隔热板时,可减少到0.5m。

(四)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五)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装。

(六)钢瓶必须角阀向上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立使用。

(七)钢瓶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不要用火烧烤、浇热水等办法加热钢瓶,也不能在阳光下曝晒钢瓶。

(八)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九)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十)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使用单位应建立使用、更换记录,到期应当立即更换。

(十一)严禁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四、燃气燃烧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换记录;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二)所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在本市进行品牌备案,使用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应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

(三)严禁用明火试漏。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膳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确保食堂员工及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燃气报警装置。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正确的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煤气泄漏或火灾时能迅速有效的处理。

2、食堂的燃气使用必须专人负责开关,应熟悉煤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每餐下班前应仔细检查煤气关闭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厨房人员上班前应先检查煤气有无漏气情况,不要急着开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煤气味,如发现漏气或有煤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4、在使用煤气前,应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煤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子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使煤气完全燃烧。

5、煤气设施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品,不准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为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煤气设施,保持设施清洁干净、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维修或更换。

7、煤气供应商必须有资质,并签订供气合同。储气钢瓶必须有检验合格标记(条形码),才可以使用。

8、煤气一旦发生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应及时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8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

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9

1目的

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气生产设施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长周期、高效运行,对燃气生产设施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燃气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术语

3.1.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1.2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控制程序

各子公司在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保养等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营运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1燃气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公司建设燃气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骏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设备采购

4.2.1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2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

4.2.3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

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燃气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各子公司应建立公司燃气生产设施台帐并负责监督管理。

4.3.2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的校验、检测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3.3可燃气体探测器及二次报警仪须保证处于灵敏、可靠的工作状态。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周进行试验一次,二次报警仪每天手动试验一次。

4.3.4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复。

4.3.5生产场所根据设备工艺的不同,应分别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4.3.6特种设备严格按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4.3.7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4.3.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4.3.9燃气加臭设施需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燃气输入城市燃气管网前要确认已经加臭,否则不允许输入城市燃气管网。

1.燃气加臭剂宜采用THT(四氢噻吩)。

2.燃气加臭浓度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有关规定。

3.燃气加臭记录与运行记录一起装订后存档,燃气加臭记录保存一年。

4.4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4.1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燃气设施抢修、抢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燃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等进行管理。

4.4.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 (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0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1、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9、对安保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精选13篇)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精选13篇)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篇1 第一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状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作业、使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要求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台帐(包括设备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检查记录、用气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使用燃气场所的现场检查,准时消退“三违”行为。 三、常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定期举行燃气安全检查,建立自查记录台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计划,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把握相关应急内容。 四、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与安全教导培训,把握燃气安全学问。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对从业人员,特殊是操作燃气设备设施的人员要举行安全培训教导,对新员工举行安全“三级教导”,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安全培训考核台帐。 五、用气单位应该与液化石油气供给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

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该精确记载钢瓶注册记下代码。 其次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一、作业环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使用瓶装压缩自然气的,应该建立自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该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分量超过100千克,应该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分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间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造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分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该为与其他民用建造间距不小于10米的自立建造。 2、气瓶间高度应该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该设置显然的安全警示标志;应该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急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四)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该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五)用气场所应该根据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举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敏捷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它能燃烧而放出热量,供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燃气的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和沼气。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方便用户的原则。 燃气经营坚持特许经营、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诚信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燃气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并征求建设、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燃气管网、站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

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经批准的燃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燃气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八条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依法承揽燃气工程。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九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燃气工程项目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移交燃气工程项目档案。 第三章燃气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本市对燃气特许经营权实行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西安市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站点设置符合燃气管网、站点规划;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四)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五)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9篇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9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2000)规定的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公司系统中以后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类别中的压力管道分为三种: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其中公用管道中压力范围在1.6~100Mpa,且公称直径≥200mm的燃气管道属于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控制要求 公司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督与控制全面负责,因此,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 1、建档备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立管理档案,在每年3月底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申报登记备案。 2、报告与核销:对本单位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申报登记备案;对于已经不再构成的重大危险源的,也要到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及时核销。 3、重新评估: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运营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 4、资金投入:单位主要负责人(投资人)要落实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5、人员教育: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信息告知:要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救援和逃生措施等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个人。 7、安全评估: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届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进行安全评价并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要求的,可以不必进行安全评估。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了人身和财产安全,规定如下: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燃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钢瓶供应多台燃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不得擅自改变燃气用途; (4)不得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放置炉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得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6)不得使用明火检查泄露; (7)不得将装有燃气表、燃气管道的房间作为卧室或临时搭铺睡人; (8)不得施工、装修时将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包裹在内; (9)不得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堆放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重物,倾倒腐蚀性液体、气

体或放置易燃易爆品和进行焊接、烘烤、爆破作业及其他损害管道燃气设施的行为; (10)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11)不得有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安全技术通则 (6)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5、交接班制度 (9) 6、冬季安全管理制度 (11) 7、计量分输站、清管站安全规定 (12) 8、线路阀室安全规定 (13) 9、通球清管安全保卫制度 (14) 10、输气管线防爆制度 (14) 11、一般电器安全规定 (15)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篇一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商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1、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二知三会'。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

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9、对安保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一、安全教育制度 1.1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1.2 培训主体 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对职工及其公司中层、基层干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 1.3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3.1 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各生产、运营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基本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3.2 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4 员工的安全教育 1.4.1 公司组织的“三级教育” 1.4.2 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各部门负责组织新进职工、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即对新入职的员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新调入的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 3)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4)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规章制度等; 5)公司安全生产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 6)燃气安全知识; 7)安全卫生技术基本常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 1.4.3 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的特点、安全运营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教育时间每人不少于8学时。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经营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门。 1.4.4 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的部门教育 1)了解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作用; 2)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部门,应组织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 3)学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4)教育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经营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5)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电影、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现场会等; 二、安全检查制度 2.1 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目的 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

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燃气公司运行管理制度汇编】 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其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国务院313号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5922-2003、《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22的规定,结合公司燃气设施现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天然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 cng站、调压箱、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所组成的城镇燃气供应系统 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负责”的运行管理责任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部门为生产运行部,由部门负责人主管。还应设置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设备设施维护巡检人员,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控。 第五条公司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中,严格遵守和执行燃气设施运行维 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规章制度; 帐,贯彻和落实公司安排部署的各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宣传、告知、教 育工作;并采取有效、合法的方式,发动管道沿线群众及居民用户积极参与管道安全保护和信息通报。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安、安全监督、规划建设、国 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四、及时发现和现场处理燃气设施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并及 时向公司反映、报告管道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治要求。并对管道安全隐患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和应急管理,同时积五、各单位至少每季度对所管辖的燃气设施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 根据检查及巡线工1 的日常巡线工作情况,对巡检人员的工作进行业绩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 六、采用多种形式对巡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理论知识及操 作技能的考核。 七、按照本单位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地方政府送达管线安全隐患报告。 第六条巡检人员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一、忠诚 忠心者不被解雇 单位可能开除有能力的员工,但对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不会有领导愿意让他走,他会成为单位这个铁打营盘中最长久的战士,而且是最有发展前景的员工。 1、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2、与上级分享你的想法; 3、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4、琢磨为公司赚钱; 二、敬业 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时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知识背景越来越趋同。学历、文凭已不再诗司挑选员工的首要条件。很多公司考察员工的第一条件就是敬业,其次才是专业水平。 1、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报酬; 2、提供超出报酬的服务与努力; 3、乐意为工作作出个人牺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谈休息; 5、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三、自动自发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个人只要能自动自发地做好一切,哪怕起点比别人低,也会有很的发展,自发的人永远受老板欢迎。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动分担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说,给上司惊喜; 4、学会毛遂自荐; 5、高标准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动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现、出风头甚至抢别人的工作。 4、负责 四、绝对没有借口,保证完成任务 用于承担责任的人,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别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责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观原因,而不思自己,一定会失去上级的信任。 1、责任的核心在于责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错就是错,绝对不要找借口; 5、让问题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点疏忽而铸成错。 5、注重效率 五、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习惯是每个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备的,也是每个单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穷忙、瞎忙说“再见”; 2、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3、量化、细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职业杀手; 5、牢记优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义成为效率的敌。

燃气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燃气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应知要求 一、基础能力 1、识绘图 掌握输煤系统图、电气主接图、一般设备结构图、原理图的识图、绘图知识掌握不同燃油防爆知识 熟悉卸油区、油泵房油灌区、输油等系统图 2、液压传动 了解液压系统的组成 掌握常用液压元件的特性 3、机械基础 掌握设备润滑的作用及润滑方法 4、环保 了解大气粉尘污染的知识 了解燃油污染的知识 二、基础能力 1、燃烧与配比 掌握煤种、煤质变化对锅炉运行的影响 根据煤种、煤质变化能够采取合理的混配煤运行方式 2、输煤设备 掌握全厂输煤系统、堆取料机设备的布置、规范、性能、结构、工作原理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检修、安装知识、验收质量标准、检查要求 了解卸油系统设备的布置、规范、结构、作用、基本原理 掌握各种机械设备常见故障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了解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3、运行操作 熟悉全厂输煤系统的运行方式 掌握集控、程控装置系统的运行操作和运行方式 掌握输煤系统设备检修后试运行方法 掌握堆取料机、皮带系统运行规程的规定 掌握卸油设备的各种操作 掌握皮带系统380V以下低压设备、开关的停送电操作 4、电气控制 了解输煤系统设备的电气控制、保护装置和厂用电知识 5、新技术 了解本岗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应用知识 三、相关技能 1、规程 了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消防规程》与本岗位有关的规定 熟悉油灌区防火、防雷、防静电等措施及对周围环境要求 2、电工、热工 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电工与热工知识

3、管理 掌握班组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的基本知识 应会要求 一、基础能力 1、识绘图 能看懂、默画输煤系统图及电气主接线图和卸油系统图 2、计算能力 能正确计算原煤仓的储煤和供煤量 3、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能用明了、精练、准确的技术语言联系、汇报和交流工作 正确填写运行日志、交接班设备缺陷、操作调整等记录 二、专业能力 1、运行操作 熟练掌握、堆取料机、皮带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 根据运行记录、设备薄弱环节和事故处理结果,能参与编写运行技术报告和制定改进操作的措施 能够正确进行皮带设备异常情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二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⑴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⑴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⑴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⑴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⑴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xx、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⑴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1 1.目标 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确保有关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员工以及公共利益,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公司领导: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和对重大安全投入进行决策。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预算、支出、结算及管理。 总经理办公部:负责对有关职业健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理。 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有关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具体规定 4.1安全费用包括

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列入当期成本费用。 4.3公司计划财务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造具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在上报董事会、总经理的同时,抄送工会和安全技术部。 4.4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项目须确保各项涉及安全事项的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

燃气管理制度10篇

燃气管理制度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 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当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 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订立的具有法规性或引导性与管束 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我共 享的燃气管理制度10篇,您的确定与共享是对我最大的激励。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厨房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门学习,把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 学问。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觉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适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 天然气。 4.点火时,必需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 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需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刻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

7.常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适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 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觉问题应立刻报告主管领导和安 全部门,并适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把握必需的防火灭火学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篇二 1、厨房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门学习,把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 学问。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觉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适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 天然气。 4、点火时,必需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 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需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刻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

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篇

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篇 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第三条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五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

燃气公司管理制度8篇

燃气公司管理制度8篇 【第1篇】燃气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必须设立一名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材。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即货物进仓检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安全防盗、防火值班检查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等。 3、仓库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时要注意顶距、墙距、灯距、柱距和堆距,货物分类,库房保持清洁,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准住人,闲人不得入内。 4、仓库物品应分类存放,易燃品、有化学相互作用物品应分库摆放,仓库应通风良好,包装破损应及时处理,并留出主通道宽1—1.5米, 货物与房顶、灯之距离不小于0.5米。 5、仓库电器设备周围及开关下禁堆物品;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灯应装在通道上方;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插座、碘钨灯、电炉、电烙铁、电水壶等加热设备;存放易燃品仓库电器及排气系统均须为防爆型,并不得设休息室;总开关应置放在库外。 6、物品入库禁带火种,堆积一年以上的物品要采取翻推清仓,防止自燃。 7、夜间值班保卫人员应坚持查库,防止事故。 8、违反上述规定,给予罚款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9、仓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资的性质,参加消防业务知

识培训。 10、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 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 电线要穿管、敷设; (4) 下班要切断电源; (5) 对电器设备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五不准:(1)不准在仓库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使用日光灯; (2) 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 不准使用不合规定的保险装置; (4) 不准在仓库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 不准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11、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仓库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应设立禁火标志。 12、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作一次检查。 13、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法规所造成经济损失,给予责任者 批评教育或惩处,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某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10篇【范文】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10篇【范文】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篇1 为了确保食堂燃气使用安全,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等相关培训。 2、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安全处理。 3、食堂管道燃气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定责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燃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食堂员工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 5、树立防患于未然意识,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6、食堂设置专门的安全专员,定期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 7、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着急开电灯(包括电气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燃气味。如有异味,不得开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8、食堂安排专人在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无泄漏后方可离开,如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

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通用11篇)

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通用11篇) 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 一、安全培训目的及范围 1、安全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是培养和保持高素质员工最有效的管理办法 之一,它不仅保证了员工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技术,还起到提升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训对象及范围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工作岗位调动员工、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等。 培训范围:公司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如果组织不好,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就可能出现矛盾,培训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为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应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并掌握其方法。 1、确定安全培训的课程目标 (1)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抢险技能,并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

(2)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流程以及有关安全部门的交叉流程,能够在本部门顺畅的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燃气行业的安全内涵,并与企业形成共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训计划的基本原则 (1)计划的严肃性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并应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保证培训效果。 (2)计划的灵活性 计划制定后也会出现临时性变动,这就需要公司在实施培训计划时灵活掌握。 (3)计划的科学性 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包括准确的信息,完整的数据资料等,这样才能使整体计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既富有创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计划的有效性 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率。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方法与步骤 (1)公布安全培训计划

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7篇

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7篇 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篇1 为进一步强化厨房安全管理,确保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及燃气设备运行安全,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确保厨房及公寓楼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措施。 第一条厨房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度上墙),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有专人具体负责燃气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条厨房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天然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第三条使用天然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使用燃气灶具要按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 第四条使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它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

品;厨房供用电要采取防爆措施。 第五条定期检查天然气管道是否漏气,检查方法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处,如果有气泡冒出,证明该处漏气,需要进行修理; 定期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立即进行更换。 第六条发现漏气时(或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出现报警信号时),立即关闭气源,清除火种,切勿启动和关闭电气(及照明)设备,打开门窗通风(直至可 燃气体报警信号自行停止),再进行检修。 第七条使用燃气灶具时,不得离开现场,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 第八条对燃气灶具等设施,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灶具发生故障时,不要强行使用,需请专业人员修复。 第九条厨房工作结束时,最后离开厨房的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厨房区域安全后关闭门窗;关闭一切不必继续工作的设备电源,确认燃气总开关处于关闭状态,确认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第十条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合同协议、员工手册、管理办法、条据文书、策划方案、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employee manuals, management measures, document documents, planning plans, teaching materials, essay summarie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燃气安全规章制度

燃气安全规章制度 燃气安全规章制度 【篇一: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方针、原则和基本工作要求 1 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指公司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其目的是保证在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保证公司顺利发展和维护 企业社会信誉。 2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2.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2安全生产原则 2.2.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是一个 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安全寓于生产之中,科技工作者和生产组织者在生产技术实施过程中应当主动承当安全 生产的责任,要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到每个职工的职权岗 位责任中去,从组织上、制度上固定下来,以保证这一原则的实施。 2.2.2“一把手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2.3“一票否决” 原则,各项工作成绩再好,只要出现重大特大安全

责任事故,取消一切个人和集体先进奖励资格。 2.2.4必须坚持“三同时” 、“四不放过”原则,在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与使用。在处理事故时,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2.5坚持生产和安全工作“五同时” 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 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1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一把手安全责任制”。 3.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例会等制度。 3.4制订安全管理手册,并组织宣贯和执行。 3.5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含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对安全目标认真考核,奖惩兑现。 3.6确定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保证该部位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3.7建立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及安全事故档案。 3.8建立通讯网络,完善安全监控体系。 3.9广泛深入地开展员工及用户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10 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素质。3.11建立事故应急抢 险机制,开展事故应急抢险演练。3.12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是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技术质量安全部、各职能及业务部门组成。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架构图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优秀10篇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优秀10篇 在充分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 度一经订立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管 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 是为小伙伴们精心整编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条例优秀10篇,希 望能够对您的写作有一点帮忙。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自然气完全燃烧需消耗氧气,使用时应保持室内通风。 2、自然气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发现胶 管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需及时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 3、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避开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自然气泄漏。 4、外出和下班前,牢记关闭气源灶前阀,长期不用燃气,肯定 要关闭表前阀。 5、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堆放杂物、住人。 6、不准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用绳索悬挂杂物。 7、应进行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在燃气管各 接口处,如有气泡显现,即说明漏气,切不行用明火检查。发现漏气,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

8、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器具等泄漏燃气,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快速关闭燃气总开关或阀门,阻拦气体泄漏。 2)打开门窗,流通空气,使泄漏的燃气浓度降低,防止发生爆炸。 3)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使用电话,切断户外总电源。 4)快速打开门窗,让自然气自然散发到室外。 5)在室外安全地方,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报修抢险电话。 6)快速疏散相近人员,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7)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常开状态,必需保证完好有效;设有 通风排烟设施的建筑要保证排风系统能正常启用,以防发生火灾时 烟气进入安全通道,影响安全疏散。 8)使用灭火器灭火:燃气火灾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带电体火灾可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目的 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气生产设施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长周期、高效运行,对燃气生产设施实施有效掌控,确保生命和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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