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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法研究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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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法研究》读书笔记

《行政组织法研究》是由应松年和薛刚凌两位博士所著,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全书共分为十个章节,即导论、西方国家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行政主体、行政权、中央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组织法、社会中介组织、行政组织法的立法模式。本文将分别对这十个章节进行叙述。

研究新政组织法的必要性、研究思路、界定、功能与地位。必要性主要有四点:一、是推进行政组织法制化进程的需要,二、是完善其它行政法律制度的需要,三、是推进行政改革的需要,四、是完善行政法学体系的需要。研究思路主要从西方国家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我国对其进行的研究入手。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方面来界定行政组织,具体而言,静态方面,行政组织是行政机关的集合体,而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动态方面,主要包括行政主体的建立、行政机关的设置和行政改革,由此,作者将行政组织法具体界定为规范行政组织过程和控行政制行政组织的法,包括行政的基本组织制度、行政权的设置和分配、中央行政组织的设置、地方行政组织的设置、和其他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等内容,具有融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一体、宪法性质、组织行政和控制行政的双重性质等性质。行政组织法具有以下几个功能:1、保障行政组织的过程民主、理性和公正,2、合理设置行政权,3、规范性政治的设置,4、控制行政组织的规模,等等。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五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并总结了新房行政组织法律的特点。关于英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英国行政组织法的渊源主要有中央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和公法人组织法,英国长期以来实行行政分权制度,而行政主体制度是行政分权的法律技术。在英国,行政主体有三类,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法人。行政权力集中于内阁和首相手中,但形式上,英王和枢密院仍为最高统治者和最高行政机关,中央各部为内阁下设的职能部门,统一由内阁领导。关于美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美国行政组织法的渊源为美国联邦行政组织法、各州行政组织法等,行政主体主要有联邦、各州、地方政府、和公法人,美国联邦行政组织分为总统、总统办事机构、政府各部和独立机构4部,总统是联邦政府的行政首脑,行政组织的核心,总统办事机构则发挥参谋咨询作用,部是总统之下最重要的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质,而独立管制机构主要有部内的独立机构,它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单独的决定政策;隶属于总统的独立机构,具有跨部的性质;独立的控制委员会,对总统相对独立。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美国国会可以授予行政机构行政权。各州行政组织可分为州长和其他行政机关两部分。美国的地方制度由各州创设,地方实行自治。

关于法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法国行政组织法的渊源有国家行政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和公务法人组织法,法国法律承认的行政主体主要有国家、地方团体和公务法人三类。国家行政组织设有中央行政机关,包括总统、总理、政府各部和咨询机构等;地方行政机关主要有大区派驻机构、生派驻机构和中央各部在地方的派驻机构。法国现行的地方制度是1985年宪法确定的,宪法规定地方团体实行自治管理。关于法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其渊源主要有联邦行政组织法、各州行政组织法,其行政主体主要有国家、各州、地方政府和其他行政主体,联邦行政组织由联邦总理、联邦各部和联邦行政机构三部分组成。各州的行政组织主要包括各州州长、各部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三部分。各州行政组织的职权分为两部分,执行联邦法律的权力和执行州法律的权力,德国的地方制度明确规定在《基本法》中,按照《基本法》地方实行自治。关于日本行政组织法,其主要渊源有国家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组织法。日本的行政主体分为三类,即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和其他行政主体,日本国家行政组织由内阁、内阁辅助机构、总理府及行政省和审计机关4部分构成。总而言之,西方国家行政组织法律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各国宪法都规定了行政组织的基本设置和权限2、实行行政组织法定员额3、建立行政主体制度,实行行政分权4、强调行政组织的结构符合行政管理规律5、地方组织容议事机关和执行机关于一体6、强调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

行政组织区确立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确立必须反映现代宪政精神,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符合行政管理的规律,作为行政组织法中最高层次的规则,基本原则主要有三个,即依法组织原则、行政分权原则和组织效率原则。依法组织原则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1、是人民主权的要求2、是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3、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4、是形成政府责任的需要,它要求重要的行政组织问题要由宪法和法律加以规范,行政组织法必须公开、明确、稳定,行政组织法必须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违反行政组织法要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分权主要有两类:不同主体间的分权和同一主体内的分权,确立行政分权原则视为了使政府更好地接近人民,防止权力集中带来专制,减少集中管理带来的风险和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行政效率,满足特定公务管理的需要,行政分权的方式有很多种,如,联邦制的形式分权,地方自治的形式分权、公务自治的形式分权、权力下放的形式分权和设置特殊机构的形式分权等。确立行政组织效率原则是一种客观需要,试是实现行政目标的需要,是有效利用管理资源的需要,是行政效益原则的要求,是保护公民权益的需要。它要求行政组织的精简化、系统化和合理化。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从我国现有行政组织法的规定来看,其主要内容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组成、行政机关的设置、行政机关的地位、性质和相互关系、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和活动原则等等。我国行政组织法的内容上仍有欠缺,它遗漏了许多重大问题,欠缺民主精神,科学精神不足。作者认为,从应然的教读考虑,行政组织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组织法涉及的基本概念2、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3、行政主体制度4、行政权的内容与形式5、中央行政组织法6、地方行政组织法7、社会中介组织的形式与职权8、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9、行政代理与行政协助10、行政组织程序制度。

行政主体。作为一个行政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为两人以上的组织体系2、享有自身的利益3、存在独立的权利义务4、具有独立的意志5、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在西方国家,法律通常并不直接界定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并不是法律用语,而是法学术语,行政主体是行政权的担当者,且是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行政主体只能有法律创设,具有法人地位和相对的独立性。在不同的国家,由于行政分权和自治的程度不同,各类行政主体所承担的公务范围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国家作为一类特殊的行政主体,其承担的公务主要是涉及全国性的事物或地方难以独立的事务。行政主体具有4类权利,即行政组织设置权,公务组织权,财产收支权,财产管理权。关于行政主体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有行政主体的界定,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主体的资格及确认。概括的来讲,行政主体理论研究注重于三方面:谁有权进行管理、谁承担行政活动的责任、谁做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权。作者认为,行政权是指国家或其他行政主体担当的执行法律,对行政事务进行直接、连续、具体的管理权力、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它具有暴力性、执行性、单方性、扩张性。行政权与公民权是对立统一的,行政权的设定受公民权的制约,行政权的行使要有公民权的参与,公民对行政权的侵害有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权与立法权都是现代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受立法权的规范与制约,并对立法权进行渗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行政权进行不同的分类:以行政权内容为标准分为行政事权、财权和组织人事权;以行政权形式为标准,可划分为行政立法权、行政计划权、行政调查权、行政处理权等;一行政权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和咨询权;以行政权作用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权与外部行政权;以行政权内涵为标准,可分为实质意义的行政权和形式意义的行政权;以行政权受法律的约束程度为标准可分为羁束行政权和自由裁量行政权。在理论上,行政权的内容可以分为三部分:行政事权,包括安全保障、发展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保障;财权,包括财政收入权、支出权和管理权;组织人事权,包括行政组织权和人事管理权。行政组织的形式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计划权、调查权、处理权、处罚权、强制权、合同、指导权等。行政职权的设定要由一定的标准,即确保个人自由、调节市场、管理必要性、行政权有限扩展,

《国务院组织法》和《中央行政机关设置标准法》、《地方基本法》、《社会中介组织法》;在三类法律下进一步立法;在第三层次下,由国务院以及地方根据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的规定。

《新公共行政》读书笔记word版本

《新公共行政》读书 笔记

《新公共行政》读书笔记 弗雷德里克森个人简介 H·乔治·弗雷德里克森,美国当代著名的公共行政学家、西方新公共行政学派的旗帜性人物。他曾先后执教于雪城大学、南加州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和马里兰大学,还是堪萨斯大学埃德温·斯滕尼公共行政专业特聘教授。在学术职务方面他曾担任美国公共行政学会会长、美国著名公共行政学术期刊杂志《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主编。在行政职务方面曾担任东华盛顿大学校长、密苏里大学公共与社区服务学院院长、印第安纳大学公共与环境事务学院副院长。同时,也是《新公共行政》、《公共行政的精神》、《公共行政与社会正义》等多部享有盛誉的公共行政学专著的作者。基于弗雷德里克森在公共行政学领域的卓越贡献,他于1990年荣获美国公共行政学会和全美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学院联合会颁发的特别研究奖,于1992年荣获美国公共行政学会颁发的德怀特·沃尔多奖。 《新公共行政》是弗雷德里克森的扛鼎之作,这部著作最大的特色在于这是国内外首次对新公共行政思想进行总结和评价。20世纪60年代,在动荡不安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科学,也面临着时代的挑战,学者们都在反思传统的公共行政,研究公共行政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远景,谋求变革与创新成为必然趋势。弗氏在新公共行政的发展中一直起着核心的作用,他于1980年在总结了自己数十年对公共行政的思考的基础上,出版了《新公共行政》一书。书中系统的阐述了新公共行政的理论,将一些新的理念和观点引入到公共行政中,其中社会公平就是新公共行政的一个核心理念。弗氏的《新公共行政》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与理论借鉴意义。 弗雷德里克森“新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观点 (一)社会公平复合理论 社会公平复合理论是弗氏新公共行政思想的重要内容,他以社会个体的公平问题作为理论原点,进而从更为广阔的视野进一步阐释公平理论。弗氏认为社会公平包括单纯的个人公平、分部化的公平、集团的公平、机会的公平和代际之间的公平。单纯的个人公平强调的是社会个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所有的社会成员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影响而拥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法律地位,任何人不得僭越这一原则而凌驾于他人之上。分部化的公平是正视不平等现实而采取的一种调节手段,即不同人群之间予以区别化对待,同等人群之间予以平等化对待。这种公平价值观比较适用于实行劳动分工的复杂社会,其行为貌似不公平,实质却是在促进公平目标的实现。集团之间的公平主要涉及群体或者次群体之间的公平,如种族公平和性别公平等。机会公平包括目标预期的机会公平以及实现目标所采用手段的机会公平。代际之间的公平是当代人与子孙后代之间的公平,主张留给子孙后代充裕的发展空间和机会。由于公平的内容复杂多样,而且变化多端,故而不可能用简单的列举方法涵盖所有的公平范围,那也是没有意义的。社会公平复合理论是一个由定义和概念组成的复杂结构,其重要价值就在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实现社会公平目标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 (二)基于公共行政的治理观

《行政法专题研究》读书笔记

《行政法专题研究》读书笔记 我所阅读的《行政法专题研究》,是由胡锦光教授主编的一本研究生教学指导用书,此书一共选择了十个专题研究,其中包括行政法导论、行政主体、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契约、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相当系统的介绍了行政法的相关知识。由于时间有限,对于此书中也只是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但是从中也吸取了不少知识让我受益颇多。接下来是我对本书知识点的简要整理: 本书第一章题目是行政法导论。是对于行政法一个综合的描述。书中首先介绍了分权制度与行政法。使我们了解到,行政法是分权制度与法治理念的产物,而分权制度与法治理念又是分权学说的产物。书中提到,分权制度就是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权分立,从书中的介绍当中我们得知那种能够创制规范的权力被称为是立法权,而行政权指的是执行规范的权力,司法权则是依据规范裁判纠纷的权力。行政法则是伴随着国家权力的分立应运而生的。 接下来书中详细介绍了行政权与行政。首先对行政、公共行政与国家行政这三个名词进行了区分,从概念特点方面使我们对三者有了一个清晰而明确的认识。书中明确定义了行政,使我们能够较好的理解行政的含义,对于行政有了一个较为准确度认识。对于行政演变书中也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使我们了解到了行政的演变过程。 书中提到了行政法对于行政权的基本功能,其基本功能是在控制

行政权运行的同时,不否认行政法对于于行政权的一些其他功能,这些其他功能也就是保障和规范行政权运行的功能。从本书当中我们了解到了行政法对于行政权的基本功能主要是控制、规范和保障。而行政法的发展具有两大模式,这两大模式分别是是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这两大模式是基于法律传统,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的差异,形成的方面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行政法发展模式。表面上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制是宪法和法律之治,但是实际上是这类型的国家是法官之治。在大陆法系国家,其行政法的基本特征是,拥有一套专门性的针对行政权的特殊法律规范,并且建立起了一套适用于这些特殊法律规范的相对独立的法院系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法院体系。而在介绍行政法体系时,我们得知行政法体系通常可以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大部分。在总论部分,主要阐述的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与一般制度;而分论部分阐述的主要是针对一些具体的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行政法制度。从书中了解到行政法总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主要是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法。作者对于行政法的形式特点与渊源也做出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事实上,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法典。然而在我们中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解释和法律解释以及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 我们知道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指导构成一个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第一,行

读书笔记《行政学研究》(威尔逊)doc资料

《行政学研究》(威尔逊)读书笔记 初作为跨专业的学生,理论上的不足是制约我对此专业进行研究学习的一大因素。读研选择行政管理专业,是出于我对国家和其他社会团体管理社会事务的好奇。究竟行政管理是什么,行政管理的对象又是哪些人,行政管理有哪些内容,这门学科有什么现实意义和作用,都是我在今后希望研究和学习的地方。威尔逊在此文中,并没有解答出我全部的困惑,而且由于知识的专业性和翻译问题,有很多生涩难解的部分需要我反复阅读体会他们的含义,但威尔逊这篇行政学开山之作确实打开了我对行政管理学认知的大门,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助益。经过阅读文章、查阅资料,我学习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 一、行政学研究的历史背景 威尔逊在文中提到“行政科学是已在两千两百年前开始出现的政治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它在本世纪,几乎就是我们这一代的产物。”行政机关是政府中最明显、最显露的部分,它的历程也和政府一样悠久。威尔逊说“我们正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行政科学”,原因在于垄断资本急剧扩张,政府难以驾驭;政治和社会其他各方面工作中的困难不断增多,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正在积累到顶点;1883年,美国确立了近代文官制度,把立法和政治决策的权力归结为政党或政务类公务员的行为和活动,而把执行法律和政治决策作为文官的职责。文官制度改革运动将政府机构的组织和方法问题推向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威尔逊认为,行政学并不是在美国成长起来的,当时的行政学的博士几乎都产自欧洲,它是由法国和德国的教授们发展起来的。因此,要在美国本土应用这门科学,必须要使它美国化,以适应美国政府行政科学化的需要。文中列举了法国、德国、英国行政实践方面的成果,并与美国之间做了比照。

[VIP专享]《公共行政学英文经典》读书笔记

《公共行政学》读书笔记 阅读了这本英语书籍,给我印象深刻的是第1课和第29课,前者因为作者不仅是一位美国总统,有着优美的文笔,而且还开创了行政管理学的先河;后者是因为《重塑政府》一书对于中国目前的国情也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威尔逊的《行政学研究》一文,第一次将行政管理从政治学研究中剥离,可谓行政管理的开山之作,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他指出行政学的研究目标在于两点:一是政府能够做什么;二是政府怎样有效率地做。行政学受到重视首先是在以法国和德国为主的欧洲大陆,他们试着促进政府的合理化、亲民化来避免群众推翻自己,从而建立新的民主主义政权。这种以国王为权力中心建立起来的有效率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开辟了政府的新形态,同时由于权力集中这一优势,也便于开展有效率的政府工作。而英美,尤其是美国,其政府形态是三权分立,互相监督,政府对数以万计的民众负责,权力分散于各个投票的民众,因此在促进政府效率这一块,有一定的困难。基于这一困难,威尔逊分析美国的实际情况,认为文官制度改革是基础措施之一,威尔逊说“建立民主制度,必须对文职人员进行竞争性考试”。其次要区别宪法问题和行政管理问题,宪法问题更具有自由性,是对宏观理念的研究,行政问题是研究政府执行中的具体细节。最后要建立安全有效的行政监督——公众舆论。最后一部分,威尔逊提出了研究行政学最恰当的方法是,将不同政治形态的行政机构加以对比研究,以客观的角度分析美国行政管理

的优势和劣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自身所用。 本文就以下四个方面,以个人感悟为主对《行政学研究》一文展开讨论。 一、主要内容 文章主要从行政学研究的主要目标、行政学研究的历史、特殊困难、行政的实质、行政管理中的任务和行政学研究方法等六个方面来阐述行政学这个新的学科。 威尔逊 二、写作顺序 整篇文章的写作顺序由浅入深,从行政学的历史开始,逐渐深入到行政学的实质及其困难,进而针对困难提出解决策略,最后纵观整个行政学研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 三、精彩语句感悟 1、如何研究一门学科。 “但是,我们在进入这种研究之前,需要做到下列几点:(l)考虑其他人在此领域中所做过的研究。即是说,考虑这种研究的历史。(2)确定这种研究的课题是什么。(3)断定发展这种研究所需要的最佳方法以及我们用来进行这种研究所需要的最清楚的政治概念。如果不了解这些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就好像是离开了图表或指南针而去出发远航。” 这段话,简单明了地说明要了解一门学科,首先要从它的历史入手,其次要考虑这门学科究竟研究什么,最后要学会这门学科最佳的学习方法。 刚刚开始的行政管理学研究生生涯,对作为一个跨专业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项挑战,这挑战机遇和危险并存。学习得好,可以将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内容融会贯通;稍不认真,就很容易掉队。读威尔逊的《行政学研究》,第一个收获便是这个简明扼要的学习经验。 2、政治课程的意义。 “正如黑格尔所说的,任何时代的哲学“都只不过是抽象思维所表现的那个时代的精神。而政治哲学也和其它任何种类的哲学一样,只不过是举起了反映当代事务的一面镜子。” 这段话,让我若有所思,似乎有点理解了政治课的意义。课本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是一种抽象思维,它所反映的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和事务。因此,我对这门稍显抽象的课程多了一份好感,至少理解了它存在的意义。 3、知识怎样“为我所用” “如果我们要应用这种科学,我们必须使之美国化,不只是从形式上或仅仅从语言上美国化,而是必须在思想、原则和目标方面从根本上加以美国化。它必须从内心深处认识我们的制度,必须把官僚主义的热病从血管中加以排除,必须多多吸入美国的自由空气。” “只要我们能够从根本原则上认识其在环境条件方面的全部根本差别,我们就能够完全和有益地引进他们的行政科学。我们仅需要用我们的宪法把它加以过滤,只需要把它放在批判的文火上烘烤,把其中的外国气体蒸馏掉。” 这两段话是阐述怎样将国外优秀的行政科学吸收并运用于美国行政体系中。通过这段话,我感悟到知识应该怎样“为我所用”——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改变,而是要将它的思想本质同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法律程序意义读后感

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可见程序在社会法制法制中的重要性。季卫东老师在《法律程序的意义》一文中,通过对现代程序概念的实证分析,系统地论述了程序对于保证公民自身乃至社会理性的巨大意义,并阐明了现代文明体制与制度的内在联系。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指出了当代中国在法律程序方面的建设问题。给我国法制建设敲响了警钟并提出了意见。缺乏程序要件的法制是难以协调运作的,硬要推行之,则极易与古代法家的严刑峻法同构比。所以说程序的正当过程,在一个国家的法制运转过程中显得意为重要。我国在法制建设过程中法律程序的建设一直是不被倚重的,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制传统,使法律细则化。再如由社会变动带来的法律制度相对不稳定,影响了程序的权威性。综合以上两个问题,季老师提出了中国程序的再铸,把中国特有的无原则的交涉,纳入到程序的轨道中来,而且逐步促进程序本身的完善与再完善,从而在中国实现程序正义。季老师在其论文中主要阐述了三个方面,即何谓现代程序和现代程序是什么;现代程序的功能和结构;还有法律程序的发展与中国现实的矛盾。程序从法律学的角度来说,主要体现为按着一定的顺序,方式和手续来作出的决定的相互关系。用季老师的话来说就是按照某种普遍标准和条件整理争论点,公平的听取各方意见,使当事人可以理解或认可的情况下作出决定。通常说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选举、立法、审判、行政这几种主要类型。程序法呢,在成文体系中被称为形式法。传统的法律解释学一般把它看作是为了实现权利,义务或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的手段和方法。实体法则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同一实质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程序,反之,同一程序也可以用于不同实质的问题,按季老师的说法,程序并不与特定的实质内容固定在一起。不同的国家对待实体法和程序法有不同的态度。在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比较注重程序法规;而在以法国、德国等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则更加强调实体法,认为实体法居于主导地位,是主法。程序法是为了保证实现实体法的,具有手段和工具的性质,因而是助法。诉讼法对于实体法实施起到保证作用。对于现代社会的公民而言,程序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个现代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涉及到几乎所有的法律权益都应当由程序保护,然而这必须建立在一个前提下,那就是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理想的法治社会。但即便是在一个成熟的大陆法系国家,实体法与社会也永远存在一个理想与现实的鸿沟,必然架接的这道桥梁莫过于程序。季老师认为,实体法是通过一环扣一环的程序行为链而逐步充实、发展的;程序法不应当被视为一个单纯的手段和形式。诚然程序法具有一定的实体意义,例如在表现方式上相对于实体法而言它有很强的技术性,但是程序仅仅是作为连接社会与实体法的桥梁的存在,若无实体法的支持,其也将失去存在的意义。简言之,失去刑法,刑事诉讼法就失去存在的意义,而失去行政法,行政复议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民事诉讼绝对不可能适用行政诉讼的法律,即有什么样的实体法才会有什么样的程序法。季卫东老师认为,我国的法律程序化主要面临着三大问题,传统法制对程序化的阻碍问题,剧烈的社会变动导致程序要件与变动需要之间的不协调的问题,还有就是法律技术不达标的问题,在论述了上述三个问题之后,季老师结合了在前几个片段中队现在程序的描述,给予了改进意见。中国的现实问题很明确地告诉我们,想在中国普遍实现一套理想的法律程序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必须从理想中走向现实,在最大程度上引导源于西方的这种理想的程序制度与我国现实的相适应。但当下的社会又是个什么状况呢?中国的社会实质上是一个传统的社会,是一个奉行自然法的社会。得民心者得天下是也,这可谓在中国是历届政府所必须强调的。这主要讲的是,一切的行为最终必有人心的公判。人民习惯以道德审判所有的事情,并且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所谓的公道。因此国人的心中根本没有程序正义这个概念,只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最朴素的实质正义观。例如药家鑫案件,民众在对其程序上的瑕疵根本不重视。还有大名鼎鼎的刘涌案,在程序上无可挑剔,但最终因为民怨过大,被最高院提审,变除二审的死缓,改判为死刑。面临此类窘境也是非常无奈的选择。在民众不太信任的情况下,我们只能

《行政管理》读后感

《管理思想的演变》读后感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年级班级2013级1班 学号201311510131 姓名周子煜

我叫周子煜,就读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13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三上学期,学校开设了《行政管理学》选修课,对我们以后尤其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除了老师每周上课为我们讲解外,我在课后又到图书馆借了一本《管理思想的演变》来学习,这使我对“行政管理学”有了新的认识,学到很多实用的知识,受益匪浅。 综观全书,我们能认识到,管理活动最初起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在早期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人们狩猎采集食物的生活过程中就已经有了集体合作。保存至今的古代宏大建筑和劳动分工情况下制作出来的精美的工艺品也表明了早在数千年前古人就已经掌握了丰富的管理技能。随着整个社会中对人的主体地位的关注,对人和组织关系的深入研究,管理学理论相应发生着以下演变:早期带有蒙昧和残酷色调的关注利润而忽视人的个体的地位理论学说;到工业革命后的关注员工技能、员工效率以及工人罢工冲击下劳资双方关系的改善;到重视非生产性因素,关注人性的心理及情感需要;到对管理的一般理论的提出和总结;到关注个人与组织的和谐关系为主,根据各自的特质将二者进行有效结合,形成一种适合外部环境的组织文化;再到随着其他学科的引入,计量、统筹学直至计算机技术的采用,技术手段的提高越来越不是问题,而是整个管理过程中人际关系的整合,员工思想和学习能力的开发,以及管理过程的各个阶段的有序化、可衡量性及可预测性。管理思想的演变史是一部人类对管理哲学的探索史。过去的实践为未来提供了历史的教训,为未来将要留下的足迹留下了基础和指导。 管理思想的发展过程对我们今天管理工作的借鉴意义:西方管理思想萌芽于文艺复兴时期,得益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在整个世界上的立,形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成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即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这段时期内。其转折点是1973年的世界能源危机,在世界能源危机以后世界新的政治经济格局开始萌芽。80年代末由于苏东巨变,经过几年新的调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已定,从原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美苏两国为轴心国,变为多个政治经济强国并立的新格局,也就是说世界由两极转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在这个新的历史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各国的政府都对自己的政治、外交、经济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微观上,各国的企业同样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由于新的国际形势由原来的军事竞争转变为经济实力竞争,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显得更加激烈,企业生存发展尤

突破官僚制读书笔记

突破官僚制读书笔记 【篇一:《公共管理学》读书笔记参考书】 年版 2. 《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美]B.盖伊.彼得斯著,吴爱明 等译,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1年版 3. 《公共选择理论》,缪勒,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4. 《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罗森布鲁姆,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 著,谭功荣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版 7.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美]珍妮特?v?登哈特, [美]罗伯特?b? 登哈特著,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 《公共服务的制度建构》,[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帕克斯和 惠特克著,宋安喜、 任睿译,三联书店2000年版。 格莱德著,刘启君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0. 《突破官僚制:政府管理的新愿景》,[美]卖克尔.巴泽雷著,孔宪遂等译,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1. 《组织行为与公共管理(第三版)》,[美]迈克尔.L.瓦休等著,刘铮等译,经 济科学出版社2004 出版社2002年版 【篇二:《公共行政学经典著作》教学大纲】 公共行政学经典著作研读 上课时间:周六下午8-10节,地点:艺术中心402室 任课教师: 陈瑞莲教授、84036693 倪星教授、84038593 郭小聪教授、84034978 蔡立辉教授、34251601 对象: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生 教学目的: 自从公共行政学诞生以来的一百多年的时间内,产生了许多具有代 表性的论著和学说,它们拓宽了公共行政学的研究视野,并直接奠 定了当代公共行政学研究的知识基础。本课程将对公共行政学发展 史中的经典著作进行系统介绍,通过剖析经典著作的方法来学习和 研究各种公共行政学的理论流派,并对之进行批判性的选择和拓展,从而为本学科的知识增长做出贡献。 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博士研究生阅读文献和课堂研讨等方法, 使他们能够全面了解各种理论流派和经典著作中的基本理论、基本 知识、基本方法,能够弄清各种理论流派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从学

(完整word版)行政法基本原则读书笔记

《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读书笔记 在当代,法治是实现民主与自由的一个重要标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针,是世界环境体系下的大趋势。它要求我国行政职权行使法治化,公正化,高效化。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同时相关部门也在起草中。所以现阶段,关于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探讨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在立法指导以及对规则的补充等方面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近日,我拜读了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一书。该书主要基于比较与宪政的视角,运用矛盾与价值分析、哲理与实证分析等多种方法,集中围绕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及如何适用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 该书首先着力阐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对于行政法学的特殊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法,从西方两大法系各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对比入手,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了科学定位,并归纳总结出了两大法系所存在的普遍性规律和共性特征。在充分分析了解我国现有理论的基础上,采用矛盾分析、价值分析与宪政分析的方法,重新界定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立标准,并首次提出行政法定、行政均衡和行政正当三大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目前为止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没有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行政法法典,归结起来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第一,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广泛。第二,行政法规范的性质复杂。如警察行政法规范与教育行政法规范,行政征收规范与行政给付规范等。第三、行政法规范的变化频繁。没有一部完整的行政法法典,则迫切需要合理完善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来规范和指导行政行为。 在不能完善行政法法典化的过程中,行政法的整合价值、协调价值、优化价值就会有突出的作用和表现。 整合价值在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具体体现就是它对行政规范具有重要的稳定、协调和优化价值。这就能充分适应行政的灵活性的需要,而稳定和连续。而协调价值则是具体体现在当冲突规范不可避免的出现时,“规则之平衡器”既为原则。在行政法规范的广泛性和多变性的基础上,不仅会出现规范间的冲突,还会有“恶法”出现的可能性。此时法的基本原则会发挥其导向作用,对行政法规范的良性运作与良性发展起作用。 二、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比较 (一)大陆法系——法、德为代表 法国被誉为“行政法母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使得法国的行政法体系虽然规模宏大但却不显得杂乱无章。在法国行政法制原则和均衡原则被认为是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学研究读书笔记

时代背景下的行政学研究 《行政学研究》读书笔记 引言: 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在美国《政治科学季刊》上发表了《行政学研究》的论文,第一次将行政管理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门单独的学问来研究。毫无疑问,这篇文章是公共行政这门学科产生的标志性文献,也是当时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一个思想之所以会产生,跟当时所处的历史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以至于在整个20世纪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行政学研究》一文提出的基本思想都是离不开的主题。作为工业社会的大环境下产生的政治文明,虽然在后期的社会发展中会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但它开辟的从行政学的角度研究政府管理的思想,以及在公共行政学科创建和理论奠基方面的贡献依旧是无可替代的。 接下来,我将主要从伍德罗威尔逊简单的个人经历和大的历史背景方向阐释行政学研究产生的历史必要性,并简单介绍全书的主要内容,核心思想。最后我想结合当代行政管理的研究,在威尔逊的基础上,提出两个问题进行尝试性的研究,从传统视角切换到更为全面,开阔和符合社会发展的视角中去看问题。 背景介绍

伍德罗威尔逊是美国的第28任总统,连任31和32届(1913-1921),曾获霍普金斯大学政治博士学位,是美国“学术地位最高”的一位总统,是一位杰出的资产阶级政治家。出生于牧师家庭的他对和平更加向往,这也对他担任总统之后的外交政策有所影响。威尔逊的父母在1851年移居南方,并认同南部联邦。威尔逊的整个童年算是在教会中度过,后来甚至担任过美国长老会的首任常任秘书,并在1879年担任过一年的会议主席。整体来说威尔逊10岁之后才开始奋发图强,进入名牌大学学习,和大部份行政管理领域的名人一样,他并没有拿到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书,反而是依靠丰富的个人经历和演讲才能,再加之勤奋刻苦和博览群书才最终取得成功。由此可见,对于行政管理领域而言,往往实践出真知,不能够纸上谈兵。只有经历过真正的管理过程并深入其中细致观察才能够体会其弊病与可取之处。当然,以上有点题外话的意味,如果要谈及《行政学研究》的产生背景,我想先要从美国的内战讲起才行。 由于南方的种植园经济和北方的资本主义经济产生矛盾,大部分的黑人奴隶被押送到美国的南方,受尽了剥削和压迫。1852年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成为了战争的导火索。内战结束之后,美国为了拓宽疆土掀起了西进运动,这期间在位的林肯总统修了大量的铁路,为之后的移民涌入带来了有利的条件。但同时,大量涌入的移民也改变了美国城市人口的构成,使得穷人更加贫穷,富人更加奢靡,财富分配的两极化日趋严重。官商勾结的腐败行径层出不穷,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与商人进行权钱交易。上至国会下至市政府,都成了贪污腐败分子聚会的场所。城市脏乱差的治理、治安的维持,工人工作效率的提高、资本

《公共行政学 管理 政治和法律的途径》读书笔记

读《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所想由于要办相关手续、准备考试的关系,没有能够仔细的精度此书,只是在大概通读的情况下,加上一些课程学习及参考阅读的一些相关文献所想的一些东西,在行文上可能推敲不足,望老师批评指正。 《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是一本经典的行政管理书籍,作者从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描述、阐述和分析公共行政,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深刻、全面理解公共行政的分析框架,内容涉及公共行政的概念、公共管理的职能、公共组织、公共人事管理、公共预算、公共政策分析、公共行政与民主宪政以及公共行政的未来等。作者集中指出看待公共行政要有三种视角,即管理视角、政治视角及法律视角。所以接下来的一些思考也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提出。此外,个人一向认为要了解一个人就需要了解他写的东西,同样了解一本书就必须了解他的作者,所以首先是对作者罗森布鲁姆的认识。 戴维·H·罗森布鲁姆是美国着名行政学家,现为美国华盛顿特区的美洲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行政学教授、美国国家行政科学研究院院士。曾获美国政治学会约翰·高斯奖和公共行政学会德怀特·瓦尔多奖。他曾是美国行政学会主席和美国《行政学评论》主编,并曾担任克林顿总统的人事顾问。《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可以说是他的代表之作,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 罗森布鲁姆认为:“公共行政的确包含着有计划的活动,它关注政治和政策制定,主要集中于政府的行政部门,它不同于私营部门的行政,它主要关心法律的执行。”因此,他把“公共行政”界定为:“公共行政乃是运用管理、政治以及法律的理论和过程来实现立法、行政以及司法部门的指令,为整个社会或者社会的局部提供所需的管制与服务功能。基于对公共行政的这一定义,在本书中,罗森布鲁姆指出看待公共行政应该有管理()、政治和法律三种视角,并且从组织结构、对个人的观点、认知途径、预算、决策、行政责任与行政伦理等诸方面分别对公共行政研究的管理途径、政治途径和法律途径进行了阐述,进而相应地提出了公共行政研究应该对政治、管理和法律这三种不同的途径进行整合。 一、关于管理视角的公共行政 在管理视角下,其实作者又有将其分为两个方面,即传统管理途径和新公共管理途径。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 概念 (一)英国行政法的概念 英国大部分学者在很长时间内对行政法存在一个错误 ? 的观念,他们认为:英国没有行政法,行政法是行政法院受理 行政诉讼、适用特别法保护管理特权的制度。这种制度不符合 英国的法治原则,不允许官吏的特权存在在;所以英国没有行 政法,也不需要行政法。这种对法国行政法院和行政诉讼的认 识是错误的。 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是由于英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 ? 没有公法与私法的严格区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 相互之间的关系,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相同。事实上,行 政诉讼只是行政法的一部分,而且法国行政法院从18世纪末成 立以来,逐渐演变,到19世纪末期已成为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在英国的传统法学中,行政法不是一个单独的部门,也没有明确的行政法概念。 随着行政机关权力的扩张,英国年轻一代的学者对支 ? 配行政活动的法律的认识加深,其中代表性的如英国行政法权 威学者韦德(Sir William Wade)从实质和内容两个角度对行政 法予以明确界定: 1.从实质角度出发,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 ?

又叫“控权法”; 2.从内容角度出发,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行使权力 ?和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的总称”。 (二)美国行政法的概念 ? 当代美国,有关行政法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两种。 ? 1.狭义的行政法概念 ? 狭义的行政法概念认为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活动的程 ?序的法律,不包括实体法。 狭义的行政法概念是从实际的观点和保护公民权利 ?的角度来说明行政法的意义和作用。因为行政机关对公民权利 的侵害主要发生在法律的执行当中,而法律的执行本质上是个 程序问题。所以,认为行政法是行政活动的程序的法律,便于 提高行政效率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2.广义的行政法概念 ? 行政法是关于公共行政的法律,包括行政程序法和行 ?政实体法,内部行政法和外部行政法。这就是广义的行政法概念。广义的行政法概念是从全面的观点来说明行政法,符合行 政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特点 (一)英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 ? ?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主要由普通法规定。 英国普通法的主要特点也是英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由此产

公共管理学读书笔记5000手抄

浅读《改革政府》 吴昀 (管理学院公管专业,学号:L16301144) 有幸拜读美国行政学者戴维·奥斯本与特德·盖布勒的著作《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两位学者深入考察美国政府改革实践,写出了《改革政府》一书,提出这样的主张:“不争论政府的大小而力求政府的效率,不强求政府做什么而着眼于政府怎么做,不纠缠征税多少花钱多少而讲究适当征税花钱得体,不辩论政府办事的动机而着重政府办事的后果。”他们描绘出一幅“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的蓝图。 百度搜索上对两位学者的介绍是:戴维·奥斯本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重要咨询机构“进步政策研究所”的成员,写过著名的《民主的实验室》一书,长期致力于有效政府的建设与宣传。特德·盖布勒曾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维塞利亚市和俄亥俄州万达利亚市的城市经理,亲自主持、参与过这两个城市政府的改革,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思想既是他参与改革实践的现身说法,也是他对政府改革的一种理性探索与总结。 特德·盖布勒曾经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维塞利亚市和俄亥俄州万达利亚市的城市经理并且亲自主持、参与过这两个城市政府的改革,这些经验与戴维·奥斯本的理论知识相结合终于产生了一个新的理论突破点——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模式的政府改革,即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顾客驱动型政府组织模式,强调运用企业化的管理主义模式改革政府运作方式,最终建成“企业化政府”。克林顿上台后的美国“重塑政府”运动更进一步反映出该理论的重大现实意义。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更好的指导实践,新公共管理运动就是最好的例证。 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思想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兴起,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特定的经济、政治、社会背景。戴维·奥斯本与特德·盖布勒将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包含的内容概括为10个方面: 1.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即政府不是提供公共服务(划桨),而应是向各类非政府组织提供催化剂,引导社会前进,政府要积极扶持能发挥掌舵作用的新组织,向它们提供政策,援助资金,进行业绩评估。 2.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即政府把公共管理控制权从官僚机构转

行政监督读书笔记

8行政监督的概念 “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者,监察也。”在我国,监督一词首见于《后汉书·荀彧传》:“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严国命而鲜过者也。”在英文中,监督一词supervision是super(在上)与vision (观察)组成的。由此可见,不论在中文里还是英文中,监督一词的意思都是上级对下级的督察、督导。但理论界对行政监督的理解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归纳起来有三种: 一、行政监督是指行政对行政的监督 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监督是指行政对行政的监督,即指行政管理体系中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内部的专门监督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的监督。 张国庆认为所谓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的某些人对另一些人的了解、协助、指导或控制。在多数情况下,行政监督表现为行政上级或行政主管对下级工作状况的监督。行政监督由一般监督、职能监督、主管监督和特种监督四种基本的监督部类。① 竺乾威认为行政学所指的行政监督通常是指狭义的行政监督,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即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②吴春华认为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检查、督促和纠偏,即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③应松年认为,在国家行政管理中,依监督的主体划分为行政监督和行政管理的监督。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的主体,依行政管理职权,对管理对象及所管理的事务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在现代国家,行政监督通常都是法律授权的机构,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行为。行政管理的监督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被监督对象,来自行政系统以外的监督。④ 李金龙认为行政监督是一种行政权力监督现象,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上一级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对下一级行政权力运行状况的监督(当然也包括执掌行政权力的下级行政主体对上级主管行政权运作状况的监督)。⑤ 杨寅认为行政监督指以国家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机关自身的组织和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进行监督

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行政法学》读后感 一、选择这本书的理由 由王连昌、马怀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行政法学》这本教材,是我假期所选的、认真阅读的书籍。我为什么要选择一本教材作为阅读的数目,原因有二:其一,经过沈老师一个学期的讲解让我对行政法有了一个总体的认识,而我自身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一员,选择一本教材从头到尾细致地阅读几遍更能固化对行政法总体所涉及的知识有一个宏观的把握,是义务,也是责任;其二,开始阅读这本教材的时候是在放假前,当时初步的印象感觉这只是一本系统性的教材,从某种意义上是基础知识的编排,而在暑假中,7·23动车事件发生后,我感觉到作为一个公务员的责任,在这本书中也有一定的体现。为什么这样说呢?作为行政法,其核心是要调节个人与公众间的利益,要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在本书的第五章以行政法律责任命名,在本书的第十五章以国家赔偿制度命名。这两章是比较突出从行政过程中行政主体的责任、以及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伤害后需要承担的责任的角度入手,对理解整个行政法的初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我在通过学习行政法这门课程、阅读这本书籍之后结合个人工作经验的一点感触和理解,有不当之处,请老师予以批评和纠正。 二、感受之一:法的本质的精神包括平等、自愿、自主、自由、契约乃至法制。 第一次重大的启发在于我对什么是法以及为什么要创制法这一问题的思考。法的探源绝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过程,关于法也有很多令人神往和崇尚的故事。苏格拉底临刑前有朋友曾想劝说和帮助他越狱出走,苏格拉底认为这是违反公民对城邦和法律的责任和义务的。出于对法的尊重选择了对最后的牺牲。也有人讲法的缘由归结为博弈,认为是公民与国家权力的一种博弈,在一个国家的法的创制中,想必必是凝结了平等、自愿、自主、自由、契约乃至法制等思想在里面。①譬如,对于平等,民主为其提供保证。只有在一个民主的法治体制内,才能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权力机制,保证公民在立法上和司法上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平等权利。②对于自愿,民主可以为公民提供自愿字表达自己的志愿和意志的机会,自愿地从事在法律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事项,免受外力的强迫以逼使公民自己去干所不愿干的事情。③对于自主,一个体现民主化原则的法律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现公民以及法人的自主性,充分行使其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主发展等自主权,使公民和法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这一点对于处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各类企业事业等市场主体尤其显得格外重要,充分实现的自主性也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之一。④对于自由,民主机制本身便意味着将公民行使自由权利提供保证。没有民主,便没有自由。没有民主机制的确认和保障,一切自由权利便要落空。与民主相对应的专制,只能扼杀和窒息自由。⑤对于契约,它天然地就是民主、平等、自主、自愿等的产物。契约是意志自由的代名词,但若在一个缺乏民主保障的法律体制和社会环境中,契约各方的意志自由也无从谈起,即便有一些意志自由,也只能局限在一个很狭小的范围和领域里。⑥最后,对于法治,民主就显得更为重要。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状态,一种治国方略,一种价值选择,其本身就是民主的产物。没有民主,何谈法制,只能导致专制。当然民主的实现,也离不开法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政治形式,为法治奠定基础;而法治则是民主的实现状态,是民主的最后结晶和形态。 对于一个国家的法的创制,贯彻和体现民主化原则非常重要。法律的根本在于受到人们的拥戴,否则,这个法律便是一个劣法,便是短命的,便会受到人民的最终抛弃。温州7月23日20时34分,D3.15次动车在行驶至温州方向双屿路段下岙路时,发生两节车厢脱轨坠落桥下事故,造成35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24日,铁道部给出初步判定,动车事故是因自然天气导致动车系统运行失灵,最终造成事故发生。这一草率的结论导致了网络上民怨沸

《公共行政的精神》读书笔记

公共精神与公共行政 公共管理学院10行政管理刘洁波2010104027 何谓“公共精神”?“公共精神”就是指在公共生活中,涉及公共事务的治理与公共利益的分配,公共管理者与公民在公共行政领域内所形成的信念、价值、和习惯。公共行政是公共精神的表达方式。公共行政需要一种内在精神的支撑,这就是公共精神,这是一种“对于公共服务的召唤以及有效管理公共组织的一种深厚的、持久的承诺”。 在西方社会,公共精神萌发于古典时期的希腊。希腊城邦里生活的公民们近乎直接民主式的治理公共事务,以及他们对于公共生活当中公平、正义、理性、节制等公共精神的追求,对于生活在现在社会当中的人来说,似乎是永远也无法企及的。我们现在对于一些产生于近代的问题的讨论其实在我们重温古希腊圣贤们那富有洞见性的思想之时,总不免会产生这样的怀疑:我们所要探讨的问题在被提出之前,早已被他们处理过了,并且他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已经超越问题本身,永远的留在了人类政治思想进化的基因当中。 到了近代,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功利主义哲学取代了古典希腊人的公共观,开始支配着公共行政的思想和实践。古希腊人对于公共精神的理解强调公平、公正与节制,强调个人的价值需要在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当中才能得到更好的体现。而近代启蒙以来,特别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模式的高度发达,众多经济理论被引入到政治生活中来。公共选择理论在经济领域诞生后,便被迅速引入政治领域,特别是被更多的用来解释人们集体的政治行为。公共选择理论把功利主义的逻辑和市场规则引入公共行政。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的、理性的成本收益计算成为了解释公共精神与集体行动的理论模型,古典公共精神的内涵受到了挑战。 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毕竟在本质上不同于古典希腊时期的城邦国家,使古典公共精神得以生根发芽的土壤已经不复存在,现代性和随之而来的病症已经深入到公民公共生活的各个层面,人们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浮躁麻木的社会心态让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精神无处得以体现,人们不禁要反思:公共精神在现代社会已经丧失了吗?

美国作文之美国行政法读书笔记

美国行政法读书笔记 【篇一:一把打开美国行政法宝库的金钥匙——对王名扬先生《美国行政法》一书迟到的评论】 杨海坤朱中一:一把打开美国行政法宝库的金钥匙——对王名扬先生《美国行政法》一书迟到的评论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比较行政法学的研究工作起步很晚,以至80年代之前几乎无人丛书这方面的工作。[1]进入80年代以后,由于中国 社会的迅猛发展,行政法学研究的蓬勃兴起,迫切需要借鉴国外行 政法的实践与理论。然而,最初的研究只是停留在引用少的可怜的 第二手资料或转述台湾地区学者观点的阶段。因此,就总体而言, 我国行政法学的比较研究目前还处于拓荒时期。 王名扬先生在这关键时期迈出了坚实的三大步,为我国比较行政法 学的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三步曲——《英国行政法》、 《法国行政法》、《美国行政法》为我们分别介绍了英国、法国、 美国这三个行政法制化程度较高国家的行政法,可称为我国比较行 政法学的拓荒之作和奠基之作。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三步曲中最新的一部——《美国行政法》。该书的出版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学者对美国 行政法已开始进入全面叙述与评价阶段。同时,由于该书篇幅巨大、内容丰富、资料详实(上下两卷,共100万字),从学术价值来看,要胜过《英国行政法》与《法国行政法》两书。另外,与译成中文 的美国学者施瓦茨所著之《美国行政法》相比,该书在语言的表达 与材料的选择整理上更适合中国读者的口味,也更有益于中国读者 比较全面的了解美国行政法。 朴实无华是王名扬先生一贯的学术风格。《美国行政法》一书也是 这样。从表面上看,该书有多叙述、少评论的特点,但透过这些平 实的叙述和精致的评论,读者会深有感悟,收获非浅王名扬先生写 作此书的首要目的在于为我国研究美国行政法提供广泛而且可靠的 资料,正如王名扬先生在序言一开头所表达的那样,“本文写作的目 的是为了满足对外国行政法学的学习和教学的需要。”[2]正因为如此,《美国行政法》一书经过一番评析之后,采用了中国读者习惯使用 的广义行政法的概念,即认为行政法公共行政的全面的法律。以此 概念为基础建立起了《美国行政法》全书的框架,它涵盖了美国的 程序行政法与实体行政法、外部行政法与内部行政法等。另一方面,

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篇一:行政法学读书笔记】 《行政法学》读后感 一、选择这本书的理由 第五章以行政法律责任命名,在本书的第十五章以国家赔偿制度命名。这两章是比较突出从行政过程中行政主体的责任、以及行政主 体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伤害后需要承担的责任的角度入手,对理解整 个行政法的初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我在通过学习行政法这门课程、阅读这本书籍之后结合个人工作经验的一点感触和理解,有不当之处,请老师予以批评和纠正。 二、感受之一:法的本质的精神包括平等、自愿、自主、自由、契 约乃至法制。 第一次重大的启发在于我对什么是法以及为什么要创制法这一问题 的思考。法的探源绝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过程,关于法也有很多令 人神往和崇尚的故事。苏格拉底临刑前有朋友曾想劝说和帮助他越 狱出走,苏格拉底认为这是违反公民对城邦和法律的责任和义务的。出于对法的尊重选择了对最后的牺牲。也有人讲法的缘由归结为博弈,认为是公民与国家权力的一种博弈,在一个国家的法的创制中,想必必是凝结了平等、自愿、自主、自由、契约乃至法制等思想在 里面。①譬如,对于平等,民主为其提供保证。只有在一个民主的 法治体制内,才能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的权力机制,保证公民在立法上和司法上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实 现平等权利。②对于自愿,民主可以为公民提供自愿字表达自己的 志愿和意志的机会,自愿地从事在法律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和 不作为的事项,免受外力的强迫以逼使公民自己去干所不愿干的事情。③对于自主,一个体现民主化原则的法律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 发现公民以及法人的自主性,充分行使其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 主发展等自主权,使公民和法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这一点对于 处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各类企业事业等市场主体尤其显 得格外重要,充分实现的自主性也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之一。④对于 自由,民主机制本身便意味着将公民行使自由权利提供保证。没有 民主,便没有自由。没有民主机制的确认和保障,一切自由权利便 要落空。与民主相对应的专制,只能扼杀和窒息自由。⑤对于契约,它天然地就是民主、平等、自主、自愿等的产物。契约是意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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