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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次电池技术及服务规范

梯次电池技术及服务规范
梯次电池技术及服务规范

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1.概述

1.1定义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对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以下简称梯次电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产品的采购、使用、维护等。

铁塔公司本次采购的梯次电池,要求提供电池原生产品牌、出厂日期、应用车型、作为动力电池使用年限等信息,便于建立梯次电池档案。

说明:

1)不同使用年限的单体电池,按使用年限最长的标记;

2)应用车型按:a 大巴车,b 乘用车,c 其他;

3)标称容量:同一电池组中不同单体电池的标称容量,取最低值。

1.2参考标准

1.2.1供应商的设备应参考以下技术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YD/T 1051-201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3)YD/T 5040-2010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安装设计规范

4)YD/T 2344.1-2011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

5)YD/T 2344.2-2015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

6)Q/ZTT 2217.3-2016 蓄电池技术要求第3部分:磷酸铁锂电池组(集

成式)

7)YD/T 1363.3-2014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协议

1.2.2本技术要求与中国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技术要求为准;本文件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高于上述文件和规范要求的,以本文件为准。

1.2.3如无特别说明,本技术规范书提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YD/T 2344.1-2011《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的规定。

1.3名词和术语

1.3.1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

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是指原在电动汽车上使用的动力磷酸铁锂电池,退役后容量下降但性能仍满足通信使用要求,其单体电池标称电压为3.2V。

1.3.2梯次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由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并联或串联而成的电池组合。

1.3.3电池管理系统(BMS)

主要用于对梯次电池充电过程、放电过程和安全性进行管理,提高梯次电池使用寿命,并为用户提供相关信息的电路系统的总称,一般由监测、保护电路、电气、通讯接口等组成。BMS应能实现对单体电池的监测和管理。

1.3.4梯次磷酸铁锂电池组(简称梯次电池)

由若干个电池模块或单体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组成,电池模块或单体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可放置于一个单独的机械电气单元内,也可分立放置。

1.3.5额定容量

指在环境温度为25℃±2℃条件下,梯次电池以3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

应提供的电量,用C

3表示,单位为安时 (Ah);3h率放电电流用I

3

表示,数值为

0.33C

3

,单位为安培(A)。

1.3.6原始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作为原动力电池在电动汽车上使用时的初始额定容量。

1.3.7标称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重组后出厂标定的额定容量,该容量用于标识整组电池容量。

1.3.8实测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送检样品经过实验室测试的实测额定容量。梯次利用电池的实测容量与标称容量的差值应为正偏差。

2.主要技术要求

2.1 物理性能

2.1.1电池组成

(1)48V电池组由3.2V单体磷酸铁锂电池串联组成。

(2)电池组应配置BMS管理系统,且每个BMS独立管理一组梯次电池。

2.1.2电池组类型

梯次电池组分为两种类型:

(1)模块级梯次利用:直接对动力电池模块进行利用,形成48V通信用电池组。

(2)单体电池级梯次利用:对动力电池模块进行拆解、分选后,对单体重组PACK应用,形成48V通信用电池组。

2.1.3电池组安装方式

电池组安装方式采用标准机柜或支架安装方式。

2.1.4外观

(1)电池组表面应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

(2)电池组表面应有必需的产品标识,且标识清楚;

(3)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及极性应有明显标记,便于连接;

(4)电池组的电源接口、通讯(或告警)接口、复位键应有明确标识;

(5)电池及电池组应进行走线布局设计,使电池连接线、控制线布局美观、整齐;

(6)集成式电池组应有接地端子并明确标示。

2.2 电气性能

2.2.1工作环境条件:

(1)铁锂电池和BMS在-5℃~55℃环境条件时应可以正常工作。

秦岭淮河以北工作温度低于-5℃的地区,供应商需额外配置不小于100W的直流加热装置以保证磷酸铁锂电池正常工作。

加热装置安装方式如下:

1)加热系统可采用加热膜、加热板或相变材料等方式;

2)加热系统应避免造成电池组短路。

说明:基于加热系统的安装位置、工艺多样性,不再明确具体的方式。

(2)工作相对湿度范围:≤95%(45℃±2℃)。

(3)贮存相对湿度范围:≤95%(45℃±2℃)。

(4)大气压力范围为:70kPa~106kPa。

2.2.2电池性能一致性

电池模块内各单体电池应为同一厂家生产、结构相同、化学成分相同的产品,且符合下列要求:

(1)静态开路电压差:电池组完全充电后,静置2h时间内各电池之间的静态开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250mV

(2)容量差:组内单体电池之间容量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的差值比≤平均值的±5%。

(3)内阻差:组内单体电池之间的内阻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的差值比≤平均值的±50%。

2.2.3充电方式

电池组充电方式详见Q/ZTT 2217.3-2016《蓄电池技术要求第3部分:磷酸铁锂电池组(集成式)》5.3.2和5.3.3条。

2.2.4充电限制

(1)单体电池均充充电电压为3.50V~3.60V,默认值为3.53V;单体电池的浮充充电电压为3.38V~3.50V,默认值为3.38V。

(2)电池组的均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56.0V~57.6V,默认值为56.4V;电池组的浮充电压为 54V~56V,默认值为54V。

2.2.5放电性能

(1)应满足下表要求:

(2)单体电池放电终止电压范围:2.60V~2.80V,默认值为2.70V。

(A)放电要求。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

(3)48V电池组应满足0.5C

3

电流放电至单体电池终止电压43.2V,电池极柱、汇流排不应熔断,外以0.5C

3

观应无异常。电池组端子、内部汇流装置、电池连接条以及BMS应可承受0.5C

3的放电电流。

电流放电时,正负极总压降(含内部连接条和BMS)(4)48V电池组按0.5C

3

≤300mV。

2.2.6容量保存率

电池组按规定进行测试,其最终实测容量应不低于标称容量的95%。

2.2.7梯次电池组寿命要求

循环寿命应不少于下表所列工况环境温度25℃时,电池组60% DOD 0.33C

3

下的次数要求。

循环寿命验收方法:在线测试验收,通过FSU进行60%DOD充放电测试,测试周期一个月(充放电循环30次),测试梯次电池的衰减率,不同循环寿命的衰减率不超过以下值:

2.2.8 BMS的可靠性

BMS的MTBF应不小于10万小时。

2.3 安全性能

2.3.1抗热冲击:电池组按规定进行抗热冲击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2.3.2抗过充电:单体电池或电池组充满电后,将恒流恒压源电压设定为1.5

(A)电流继续对其充电8h,应不起火、不爆炸。

倍标称电压,以0.1C

3

2.3.3抗过放电:电池模块按规定进行抗过放电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2.3.4抗短路:电池模块按规定进行抗短路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2.3.5高温储存:电池按规定进行高温存储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2.3.6抗加热:电池按规定进行抗加热试验,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2.3.7抗挤压:电池按规定进行抗挤压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2.3.8抗低压:电池按规定进行抗低压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2.3.9恒定湿热:电池组充满电后,将其放入60℃±2℃、相对湿度为90%~95%的恒温恒湿箱中静置12h后,再将其取出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静

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置2h,目测其外观,再以0.33C

3

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0%。

2.3.10抗振动:电池组充满电后,进行X、Y、Z三个方向的振动试验。从10Hz~55Hz循环扫频振动90min~100min,扫频速率为1oct/min,位移幅值(单振幅)为0.8 mm,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2.3.11温度循环:电池按规定进行温度循环试验,其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电池组外观无破裂,无质量损失,容量不低于初始状态时的70%。

2.3.12阻燃性能:对于塑料外壳和保护盖的电池组,按规定进行测试,外壳应符合GB/T2408-2008中第8.3.2条FH-1(水平级)和第9.3.2条FV-0(垂直级)的要求。

2.3.13绝缘电阻: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一体化电池组,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注:绝缘要求不适用于塑料外壳和保护盖的电池组。

2.3.14绝缘强度

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组,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能够承受50Hz、有效值为500V的交流电压(漏电流≤10mA)或710V的直流电压1min,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2.4 BMS基本功能

2.4.1 BMS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1)BMS布局合理、质量可靠,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

2)BMS导线线径、载流量满足充放电和均衡的要求;

3)与BMS有关的通讯接口、告警指示、状态指示应有明确标识;

4)BMS电路板应进行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2.4.2单体节数管理范围

BMS系统应能管理16只及以内单体电池。

2.4.3工作电压

BMS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48V,工作范围为36V~60V。

2.4.4 休眠功能

BMS 应具有休眠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运输、贮存或离线状态下, BMS应处于彻底断开状态;

——BMS系统应具备手动启动和手动彻底断开的功能;

——当梯次利用电池由在线状态(即电池组输出端正负极、通信接口与外界连通的状态)转入离线状态(即电池组输出端正负极、通信接口与外界断开的状态)时,BMS应具有甄别功能,根据电力及电池组状况自动进入休眠,休眠延迟时间宜在 1min~0.5h 可调。

——当梯次利用电池由离线状态(即电池组输出端正负极、通信接口与外界断开的状态)转入在线状态(即电池组输出端正负极、通信接口与外界连通的状态)时,BMS应能判别并自动激活,且根据电力及电池组状况调整工作状态。

2.4.5 信息采集要求

(1)每个BMS独立管理一组单体电池。

(2)采集内容如下:

遥测:电池组容量(SOC)、电池组总电压、单体电池电压、充放电电流、

温度(电池温度4个及以上,环境温度1个);

遥信:保护功能状态、电池组充放电状态、电池组总电压高告警、电池

组总电压低告警、电池组充电过流告警、电池组放电过流告警、单体电

池充电过压告警、单体电池放电欠压告警、电池组短路告警、电池高/

低温告警、环境高/低温告警、电池组容量过低告警、BMS故障状态告警

(可选)等。

(3)数据刷新时间间隔(周期)≤2秒(休眠状态除外)。

(4)具有存储功能

a) 保护与告警、保护与告警恢复时应能记录,能区分告警类别并以时间(年/月/日/时/分)为基础记录如下参数: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容量、充/放电电流、温度等。

b) 除能正常记录保护与告警、保护与告警恢复时信息外,可通过设置,记录一定时间段内的梯次电池参数: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容量、充/放电电流、温度等。

c) 应具有一定的存储容量,存储时间段、时间间隔可设,存储内容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存储内容可通过监控接口读取。

2.4.6 信息测量显示精度

应能测量梯次电池组的充/放电状况、单体电压、总电压、电流、电池组工作环境温度、容量、告警信息等各种参数值,且与电池组实际的参数值之间的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2.4.7 BMS应具备RS485标准接口,与FSU厂家配合,将BMS通过FSU成功接入铁塔公司动环监控中心。

2.4.8 BMS采用通信协议应符合YD/T 136

3.3-2014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协议》。

2.5 BMS管理功能

2.5.1充电总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

(1)具有充电总电压高保护功能,当充电到总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告警点、保护点电压值可设。

(2)告警点、保护点电压值设置范围为57.00V~57.60V。

(3)告警点、保护点电压默认值为57.00V、57.60V。

(4)当总电压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充电,恢复点可设。

(5)恢复点电压设置范围为52.00V~57.00V,默认值为56.60V。

(6)充电总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可关闭和开启,默认为功能开启。

2.5.2 放电总电压低告警功能

(1)具有放电总电压低告警功能,当放电到总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告警点电压值可设。

(2)告警点电压设置范围为36.00V~50.00V,默认值为43.20V。

(3)放电总电压低告警功能可关闭和开启,默认为功能开启。

2.5.3单体电池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

(1)具有单体电池电压高告警功能,充电到单体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告警点、保护点电压值可设。

(2)告警点、保护点电压值设置范围为3.50V~4.50V。

(3)告警点、保护点电压默认值为3.60V、3.75V。

(4)电压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状态,恢复点电压值可设。

(5)恢复点电压值设置范围为3.00V~3.90V,默认值为3.55V。

(6)单体电压高处于保护状态时,保证放电回路处于正常状态。

(7)单体电池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可关闭和开启,默认为功能开启。

2.5.4 单体电池电压低保护及恢复功能

(1)具有单体电池电压低保护功能,放电到单体电压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告警点、保护点电压值可设。

(2)告警点、保护点电压值设置范围为2.00V~2.90V。

(3)告警点、保护点电压默认值为2.50V、2.00V。

(4)当放电后充电到电压设定值恢复工作状态,恢复点电压值可设。

(5)恢复点电压值设置范围为1.50V/单体~3.60V/单体,默认值为2.90V。

(6)单体电池电压低保护及恢复功能可关闭和开启,默认为功能开启。

2.5.5电池过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1)具有过温充放电保护功能,当电池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告警点、保护点温度值可设。除电池组内部BMS元器件高温保护外,温度达到恢复点范围时,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工作;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2)告警点、保护点温度值设置范围为35℃~70℃。

(3)告警点、保护点温度默认值为50℃、65℃。

(4)电池温度下降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状态,恢复点温度值可设。

(5)恢复点温度值设置范围为45℃~55℃,默认值为50℃。

(6)电池过温保护及恢复功能可关闭和开启,默认为功能开启。

(7)供应商提供电池充放电时的表面温度最高值。

2.5.6 电池低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1)具有低温充放电保护功能,当温度达到告警点时告警,到保护点时保护,温度上升到一定值后恢复,告警点、保护点温度值可设。温度达到恢复点范围时,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工作;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2)告警点、保护点温度值设置范围为-40℃~0℃。

(3)告警点、保护点温度默认值为0℃、-20℃。

(4)电池温度上升到恢复点时恢复正常状态,恢复点温度值可设。

(5)恢复点温度值设置范围为0℃~10℃,默认值为0℃。

(6)具有关闭和开启功能,具有关闭和开启功能状态信息,默认为功能开启。

2.5.7放电过流管理

BMS 应具有能根据用户的需要设置的输出过流保护功能,保护期间应切断电路并告警。

延时保护设置范围为 1C~10C(可调),延时时间应在 0s~60s(可调),瞬时保护设置范围为 10C~30C(可调),且瞬时保护值应大于延时保护值。

进入保护后 2 分钟(可调)后,BMS 应自动重启正常输出功能,连续 3 次过流保护动作后,不再自动重启正常输出功能,而应能通过人工重启正常输出功能。

2.5.8 短路保护功能

(1)电池组输出端发生短路,应瞬间切断电路并告警,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后,应能手动或自动恢复工作;瞬时充电后,电池组电压应不小于标称电压。

(2)短路保护功能可关闭和开启,默认为功能开启。

2.5.9 过充电保护

电池组处于过充电状态时,应切断充电电路并告警,当电压恢复到正常值时应能自动消除告警,并自动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2.5.10 过放电保护

电池组放电至终止电压后,应切断放电电路并告警,电压恢复到正常值时应能自动消除告警,并自行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2.5.11 充电限流功能

BMS应具备不低于0.10C的充电限流保护功能,以保证BMS与开关电源、直流发电机组在不通讯的情况下,48V直流系统能够对梯次利用铁锂电池组进行正常充电。

2.6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2.6.1标志

(1)每个电池组上应有下列中文标志:产品名称、型号、所采用电池的化学类型、标称电压、标称容量、充电限制电压、执行标准编号、正负极性、制造日期或批号、制造厂名、商标和警示说明,其中允许将执行标准编号、厂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标识印刷在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

表电池标识格式示例

说明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规格参数、安装与配置说明、使用、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方法、注意事项、厂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

(2)应明确标示为梯次利用电池。

梯次电池组

2.6.2包装

每个电池组都应有外包装,且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包装好的产品应放在干燥、防尘、防潮的包装箱内。

包装箱外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制造厂商、出厂日期,应有“小心轻放”、“怕湿”、“向上”、“怕火”等必要标志,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要求。

2.6.3运输

电池组应包装成箱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或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可使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进行运输。

2.6.4储存

电池组通常以40%~50%荷电状态储存在环境温度为-5℃~35℃、相对湿度不大于75%的清洁、干燥、通风的室内,应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接触,应远离火源及热源。

从制造之日起,每贮存12个月应按制造厂家要求方法补充电,温度范围为25℃±5℃。

2.7 废旧电池回收

电动汽车退役电池在经过梯次利用于基站通信电源之后,由供应商负责进行回收处理。

2.8 检测通过标准

检测分为厂验和第三方检测两部分,两部分均通过才为检测通过。

请按相关测试要求,提供相关制造设备和证明文件;提供样品,按要求统一参加第三方测试,第三方测试报告必须是具备CMA或者CNAS资质的实验室出具。

测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组重量、外形尺寸、3h容量、3h容量均衡性、端电压均衡性(均充、静置、浮充、放电四种情况)、内阻一致性、连接条压降、大电流放电、充放电保护功能、BMS能耗、BMS显示功能、BMS遥信、遥测、遥调功能、浮充电流。

详见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厂验及产品入网检测通过标准及附件。

3.技术服务要求

3.1 设备检验

3.1.1工程技术协调会

供应商和铁塔公司的技术人员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铁塔公司指定的地点举行一次工程技术协调会。

3.1.2到货检验

到货检验的主要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核对配置清单和出厂报告等。

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铁塔公司应至少在开箱检验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尽快确认。供应商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铁塔公司开箱检验。

供应商交付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相关部门的产品标准,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本次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等。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合同设备进行出厂前的测试,并向铁塔公司提供相关的

测试报告、质量合格证、产地证明。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供应商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铁塔公司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铁塔公司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供应商将在20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补发或对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送至铁塔公司安装现场,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

如供应商对铁塔公司提出的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索赔要求有异议,供应商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供应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铁塔公司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供应商所接受。

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3.1.3到货抽检

到货抽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合同设备容量、电气性能指标、保护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关键指标的测量和验证。到货抽检结果将作为铁塔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考评的重要参考。

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现场抽检,铁塔公司应至少在现场抽检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及地点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尽快确认。供应商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铁塔公司现场抽检。

现场抽检完成后,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若供应商未派代表到场,该报告将由铁塔公司单方签署。

合同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要求。如果在现场抽检中发现设备有性能、质量缺陷或与投标文件不符,供应商需在20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更换或修理,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

如供应商对铁塔公司提出的更换或修理的索赔要求有异议,供应商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供应商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铁塔公司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供应商所接受。

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后果严重者,铁塔公司有权减少直至取消供应商的供货份额,同时保留在今

后的集中采购项目中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3.2 工程服务

对于本招标设备,供应商应根据铁塔公司所属购买方的要求,提供“督导服务”,其工程服务方式的具体内容如下:

(1)分工界面

1)供应商对梯次利用梯次电池组的安装及调测过程进行督导。

2)铁塔公司负责梯次利用梯次电池组及安装所需要的附件(含安装架及梯次利用梯次电池组内各部件)从落地点到安装位置的二次搬运以及安装,负责梯次利用梯次电池组启动充放电、补充电、容量试验,负责电源系统到梯次利用梯次电池组的连接工程。

3)供应商负责对设备安装、充放电、容量试验进行现场督导,并需配合电源系统供应商对电源系统调测中与梯次利用梯次电池相关的调测工作。

(2)工程督导要求

1)供应商应提前提供参加督导的人员名单,参加督导的人员应熟悉合同设备和合同内容,并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供应商应对设备安装提供技术指导。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供应商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安装正确,符合产品安装规范。并对施工文件签名确认,经铁塔公司同意后可作为验收依据。

3)供应商应对系统调测提供技术指导。应指导调测人员按调测标准进行各项指标测试,其测试结果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及投标应答的要求。并对测试记录签名确认,经铁塔公司同意可作为验收依据。

请供应商应答是否能提供以上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3.3 保修服务

3.3.1保修期

(1)质保期为60个月或循环次数达到梯次电池的寿命要求(环境温度25℃

循环),以先到为准。

时,电池组60% DOD 0.33C

3

(2)保修期内,若出现漏液、变形等其他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更换。

3.3.2 故障件修理

(1)故障件修理是指供应商对用户处发生故障的供应商产品进行修理,使其恢复正常功能。

(2)供应商应在保修期内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免费尽快进行修理或替换。

(3)供应商应从收到故障设备之日起30日内将修理后的设备或替换设备免费运至设备运行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供应商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理后设备运至铁塔公司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设备修理或替换时间期限,但无论如何不能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4)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返修部件的保修期为返修后的12个月或其原保修期的剩余时间,以两者中较长者计。

(5)供应商在故障件返修回铁塔公司的同时,应提交详细的设备件故障分析报告,并提出如何积极防范此种故障的建议。

(6)在保修期满之日起5年之内,供应商保证其维修中心对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返修件的价格将在实际人工和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并以框架合同中相应部件的价格作为参考。

(7)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不可预料的重大通信故障,供应商将尽全力帮助铁塔公司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理或更换故障部件。

3.3.3故障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

(1)故障级别定义

1)一般故障:指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断续或间接地影响系统功能和服务的故障。

2)重要故障:指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业务、并导致系统性能或业务部分退化的故障,或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设备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

3)重大故障:设备在有效运行年限内,因设备质量原因、功能、性能劣化导致供电中断或服务中断的故障,包括设备原因导致的起火、所服务设备(系统)瘫痪或设备毁损等。

(2)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和现场故障排除服务。

1)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包括一般电话支持和24小时电话支持两种服务。

一般电话支持:指用户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时遇到使用中的疑难或设备出现一般不正常状态,通过电话或传真向供应商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即响应时间,指从供应商确认用户服务请求至供应商技术人员和用户经过交流达成共识,并开始下一步操作的时间)。下一步操作可能为以下几种情况:a.通过电话指导用户进行故障定位,提出最佳解决方案,最终成功指导用户排除故障;b.根据故障等级,在电话支持方式不能解决故障时,供应商应承诺在某一规定时间内到用户现场成功排除故障。供应商一般电话支持服务热线提供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工作日8个小时的电话故障诊断。

24小时电话支持:指用户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时,无论何时遇到疑难问题或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通过此方式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供应商设专门的高级技术人员,快速响应用户的服务请求进行故障定位,及时指导用户排除故障。供应商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热线提供每周7天,每天24个小时的电话故障诊断。

请供应商应答保修期内电话支持为那种方式。

2)现场故障排除服务

用户在供应商电话支持方式不能解决设备技术故障时,供应商应派技术支持工程师以最短时间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排除方案,最终排除故障,质保期全部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质保期外费用由买方承担。

(3)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一般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铁塔公司。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人员到场。

(4)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要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铁塔公司。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6小时内人员到场。

(5)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大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铁塔公司通知后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前往现场,并在交通条件允许情况下36小时内恢复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设备重大通信故障,供应商将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由此而引起的铁塔公

司的损失承担责任。

(6)供应商提出的故障解决技术方案必须经过铁塔公司批准,批准后由铁塔公司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或在铁塔公司允许下由供应商技术支持工程师进行具体实施。

(7)若技术方案实施时可能引起通信中断,供应商在铁塔公司评审方案时必须给予提醒;故障排除设备运行正常后,供应商应提交故障解决的书面分析报告。

(8)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是指铁塔公司对于使用的供应商设备需要供应商给予技术支持时,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9)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每套设备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并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修状况进行随时更新,铁塔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有权共享该档案并作随时检查。

(10)保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供应商可继续提供过保后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内容和要求,并按合同报价收取相关费用。

(11)供应商应承诺对其提供的软件进行定期维护,保修期内应免费维护,保修期外的软件维护费在售后协议书或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

(12)在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用户在开发通信接口应用时,供应商必须免费开放通信协议接口,提供现网使用的最新的通信接口协议,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完成连接测试等工作。

(13)在保修期内,如果供应商对该合同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供应商应积极向铁塔公司推广。供应商应免费向铁塔公司提供与这些技术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对于增加硬件或合同设备功能所做的技术改进,具体费用问题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14)因铁塔公司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同一基站/机房内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但供应商应给以技术支持及帮助。

3.3.5备件供应

(1)备件是指用于设备故障时替换故障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备用板件。为了提高备件的利用效率,供应商将提供科学、经济的备件配比模型,供铁塔公司各分公司参考进行备件中心建设。

(2)在保修期满之日起5年内,无论供应商/生产厂商自身是否决定停止生产本合同设备,供应商/生产厂商均需保证以届时市场最优惠价格并不得高于本合同成交价的价格向铁塔公司提供本合同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铁塔公司要求另外订购与合同设备具有相同或更优性能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和铁塔公司将就另外订购的条件以及优惠价格达成共识。

(3)备品备件供应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铁塔公司需购买的备件价格不高于原设备合同中相应备件的价格;并可参考最近期签定的设备合同中的价格作出相应的价格浮动。

2)备件的版本支持应满足双方签署合同中的设备使用年限。

3.3.6技术文件

(1)所有文件应以铁塔公司接受的标准书写,应尽量使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中国国家标准或通信行业标准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词汇。

(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手册,包括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方框图、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详细的设备和系统安装说明,各种安装材料的应用,应具有相应的图纸。

2)操作和维护手册。

3)远程通信接口及控制软件的通信协议。

(3)在竣工后必须提供设备及系统安装、操作、维护的中文说明书及中文说明书电子版。

3.3.7特殊情况下的服务

(1)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铁塔公司进行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应铁塔公司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铁塔公司指定地点待命。在自然灾害易发期间(台风、雨季)成立应急机构,主动纳入铁塔公司抢险组织统一调度。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如供应商有阻挠或消极不作为行为,铁塔公司有权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向供应商追究责任。

(2)在工程保修期内,由于特殊原因而可能引起的设备搬迁等情况,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3)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在铁塔公司要求下,供应商

应承诺将派遣其专家以优惠价格到现场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

3.3.8电子文档提供服务

供应商应在工程竣工后提交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电子版文件。

3.3.9资料共享

供应商应通过不定期发放纸面文档﹑电子邮件﹑磁盘﹑光盘及网站等发布形式,使铁塔公司能及时掌握最新的维护经验和技巧,了解维护设备的预防性措施并获得最新的产品知识。

3.4 技术培训

3.4.1现场培训

供应商应免费对铁塔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常规现场培训,使其具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能力。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及其注意事项、系统测试、常规故障处理及维护等。由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人员、时间、地点、课程等),并经铁塔公司确认。

3.4.2集中培训

(1)供应商应向铁塔公司的技术人员提供3人次的技术培训,每人次培训时长不宜少于5天。技术培训应在具备合同设备培训条件的设备生产所在地(或培训中心等)进行。铁塔公司参加技术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由双方根据工程情况共同商定。采购方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选择购买技术培训服务,采购方按服务报价向铁塔公司收取培训费用。费用包括培训场地、设备、资料及铁塔公司培训人员在当地的交通及食宿费。如果培训在国内进行,往返培训所在地的交通费用由铁塔公司自行负责。如果培训在国外进行,供应商的合同报价还需包含往返培训所在地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2)供应商应选择有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对铁塔公司人员进行相关设备和系统理论及实际操作方面的培训,铁塔公司将选派有实际工作维护经验和一定技术理论水平的人员参加,供应商应根据铁塔公司的培训时间长短,做出培训方案,该方案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内容、课程目标和课时安排表等。通过培训使铁塔公司人员能够掌握合同设备和系统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技术要求和实际操作,并能相对独立地进行日常的操作、管理、维护和指配,对常见故障可进行分析和

梯次电池技术及服务要求规范

技术及服务规范书 1.概述 1.1定义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对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以下简称梯次电池)的技术要求,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产品的采购、使用、维护等。 铁塔公司本次采购的梯次电池,要求提供电池原生产品牌、出厂日期、应用车型、作为动力电池使用年限等信息,便于建立梯次电池档案。 说明: 1)不同使用年限的单体电池,按使用年限最长的标记; 2)应用车型按:a 大巴车,b 乘用车,c 其他; 3)标称容量:同一电池组中不同单体电池的标称容量,取最低值。 1.2参考标准 1.2.1供应商的设备应参考以下技术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YD/T 1051-201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3)YD/T 5040-2010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安装设计规范 4)YD/T 2344.1-2011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 5)YD/T 2344.2-2015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 6)Q/ZTT 2217.3-2016 蓄电池技术要求第3部分:磷酸铁锂电池组(集 成式)

7)YD/T 1363.3-2014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协议 1.2.2本技术要求与中国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技术要求为准;本文件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高于上述文件和规范要求的,以本文件为准。 1.2.3如无特别说明,本技术规范书提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YD/T 2344.1-2011《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的规定。 1.3名词和术语 1.3.1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 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是指原在电动汽车上使用的动力磷酸铁锂电池,退役后容量下降但性能仍满足通信使用要求,其单体电池标称电压为3.2V。 1.3.2梯次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由梯次利用磷酸铁锂单体电池并联或串联而成的电池组合。 1.3.3电池管理系统(BMS) 主要用于对梯次电池充电过程、放电过程和安全性进行管理,提高梯次电池使用寿命,并为用户提供相关信息的电路系统的总称,一般由监测、保护电路、电气、通讯接口等组成。BMS应能实现对单体电池的监测和管理。 1.3.4梯次磷酸铁锂电池组(简称梯次电池) 由若干个电池模块或单体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组成,电池模块或单体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可放置于一个单独的机械电气单元内,也可分立放置。 1.3.5额定容量 指在环境温度为25℃±2℃条件下,梯次电池以3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 应提供的电量,用C 3表示,单位为安时 (Ah);3h率放电电流用I 3 表示,数值为 0.33C 3 ,单位为安培(A)。 1.3.6原始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作为原动力电池在电动汽车上使用时的初始额定容量。 1.3.7标称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重组后出厂标定的额定容量,该容量用于标识整组电池容量。 1.3.8实测容量 指梯次利用电池送检样品经过实验室测试的实测额定容量。梯次利用电池的实测容量与标称容量的差值应为正偏差。

《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

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 一、患者入院护理 (一)工作目标。热情接待患者,帮助其尽快熟悉环境;观察和评估患者病情和护理需求;满足患者安全、舒适的需要。 (二)工作规范要点。 1. 备好床单位。根据患者病情做好准备工作,并通知医师。 2. 向患者进行自我介绍,妥善安置患者于病床。 3. 测量患者生命体征,了解患者的主诉、症状、自理能力、心理状况,填写患者入院相关资料。 4. 入院告知:向患者/ 家属介绍主管医师、护士、病区护士长。介绍病区环境、呼叫铃使用、作息时间、探视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等。鼓励患者/ 家属表达自己的需要及顾虑。 5. 完成入院护理评估,与医师沟通确定护理级别,遵医嘱实施相关治疗及护理。 6. 完成患者清洁护理,协助更换病员服,完成患者身高、体重、生命体征的测量(危重患者直接进入病房)。 (三)结果标准。 1. 物品准备符合患者需要,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救 治。

2. 患者/ 家属知晓护士告知的事项,对护理服务满意 、患者出院护理 (一)工作目标。 患者/ 家属知晓出院指导的内容,掌握必要的康复知识 (二)工作规范要点。 1. 告知患者。针对患者病情及恢复情况进行出院指导,包括办理出院结账手续方法、出院后注意事项、带药指导、饮食及功能锻炼、遵医嘱通知患者复诊时间及地点、联系方 2. 听取患者住院期间的意见和建议。 3. 做好出院登记,整理出院病历。 4. 对患者床单位进行常规清洁消毒,特殊感染病人按院内感染要求进行终末消毒。 (三)结果标准。 1. 患者/ 家属能够知晓护士告知的事项,对护理服务满 2. 床单位清洁消毒符合要求。 三、生命体征监测技术 一)工作目标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1)GB《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2016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20160968-Q-339),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2) 2017年2月-3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2016]377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16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3) 2017年4月18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4) 2017年5月-6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5) 2017年6月6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6)2017年6月-10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

蓄电池采购技术要求规范书编写

实用标准 目录 一. 概述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2 使用环境条件 2.3 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 2.4 技术性能要求 2.5 智能单体蓄电池活化仪技术性能要求 三、供货货围 3.1 一般要求 3.2 供方提供的供货围 3.3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4备品备件清单 (随机备件须单独列表) 3.5 供方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不列入总价中) 四、双方工作安排 五质量保证和试验 5.1 质量保证 5.4 试验项目 六、包装、运输和贮存 七. 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

一. 概述 1. 本规定使用于工程。 2. 产品安装运行于。 3. 本采购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采购技术规格书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设备)采用业主标识系统(投标方应采用需方的企业标准)。 4. 如供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 足本技术规格书。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5. 本技术规格书,仅对设备的主要规格参数进行规定,随着工程的进展,要求进一 步明确,由业主、设计单位、制造商再行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讨细部要求,并形成补充纪要。该纪要是对本规格书的补充,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补充纪要具有同样效力。 6. 本设备技术规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 执行。 7. 投标者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5年以上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设计、制造或销售服务经验,提供给本招标项目的设备应拥有国家权威检验单位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信息产业部泰尔认证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并须提供在通信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规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书的基本条文。在本规书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规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900.11 电工名词术语蓄电池词术语 YD/T1360-2005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一般要求和检验方法 DL/T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2.2 使用环境条件

卫生部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样本

惯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 一、患者入院护理 (一)工作目的 热情接待患者,协助其尽快熟悉环境;观测和评估患者病情和护理需求;满足患者安全、舒服需要。 (二)工作规范要点 1.备好床单位。依照患者病情做好准备工作,并告知医师。 2.向患者进行自我简介,妥善安顿患者于病床。 3.测量患者生命体征,理解患者主诉、症状、自理能力、心理状况,填写患者入院有关资料。 4.入院告知:向患者/家属简介主管医师、护士、病区护士长。简介病区环境、作息时间、探视制度及关于管理规定等。勉励患者/家属表达自己需要及顾虑。 5.完毕入院护理评估,与医师沟通拟定护理级别,遵医嘱实行有关治疗及护理。 6.完毕患者清洁护理。 (三)成果原则 1.物品准备符合患者需要,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2.患者/家属知晓护士告知事项,对护理服务满意。 二、患者出院护理 (一)工作目的 患者/家属知晓出院指引内容,掌握必要康复知识。 (二)工作规范要点

1.告知患者。针对患者病情及恢复状况进行出院指引,涉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带药指引、饮食及功能锻炼、复诊时间及地点等。 2.听取患者住院期间意见和建议。 3.做好出院登记,整顿出院病历。 4.对患者床单位进行常规清洁消毒。 (三)成果原则 1.患者/家属可以知晓护士告知事项,对服务满意。 2.床单位清洁消毒符合规定。 三、生命体征监测技术 (一)工作目的 安全、精确、及时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为疾病诊断和制定护理办法提供根据。 (二)工作规范要点 1.告知患者,做好准备。测量体温前30分钟避免进食、冷热饮、冷热敷、洗澡、运动、灌肠、坐浴等影响体温因素。 2.对婴幼儿、老年痴呆、精神异常、意识不清、烦躁和不合伙者,护士应在床旁协助患者测量体温。 3.测腋温时应当擦干腋下,将体温计放于患者腋窝深处并贴紧皮肤,防止脱落。测量5—10分钟后取出。 4.测口温时应当将体温计斜放于患者舌下,用鼻呼吸,闭口3分钟后取出。 5.测肛温时应当先在肛表前端涂润滑剂,将肛温计轻轻插入肛门3-4厘米,3分钟后取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

密级:项目内部 动力电池系统技术规范项目代号: 文件编号: 编写:时间: 校核:时间: 批准:时间: 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文件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XX公司XX车型所用XX动力电池必须满足的技术性能要求。 2.术语定义和及产品执行标准 .术语定义 电动汽车(electricvehicle,EV):指以车载能源为动力,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 电芯(cell):一个单一的电化学电池最小的功能单元; 模组(module):指由多个电芯的并联组装集合体,是一个单一的机电单元; 电池组(batterypack):由一个或多个模组连接组成的单一机械总成;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managementsystem,BMS):指任何通过监控充电电池的状态、计算二次数据并报告该等数据、保护该等充电电池、设置报警信号、与设备中的其他子系统进行电子通信、控制充电电池内部的环境或平衡该等充电电池或环境等方式来管理该等充电电池的电子设备,包括软件、硬件和运算法则; 动力电池系统(batterysystem):动力电池系统是指由动力电池组、电池箱体、电池管理系

统、电器元件及高低压连接器等组成的总成部件,功能为接收和储存由车载充电机、发电机、制动能量回收装置或外置充电装置提供的高压直流电,并且为电驱动系统及电辅助系统提供高压直流电; 整车控制器(vehiclecontrollerunit):检测控制电动汽车系统电路的控制器; 高电压(HighVoltage,HV):特指电动汽车200VDC以上高压系统; 低电压(LowVoltage,LV):指任何信号或功率型能量低于50VDC,本文中特指整车12VDC电源系统; 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SOC):电池放电后剩余容量与全荷电容量的百分比; 寿命初始(BeginningOfLife,BOL):指动力电池系统刚交付使用的状态; 寿命终止(EndOfLife,EOL):动力电池系统能量降低到初始能量的80%,或者实时峰值 功率低于初始峰值功率的85%时,视为寿命终止; 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EMC):在同一电子环境中,两种或多种电子 设备能互不干扰进行正常工作的能力; 高低压互锁(HighVoltageInter-Lock,HVIL):特指低压断电时,通过低压信号控制能够 同时将高压回路切断; CAN(ControllerAreaNetwork):控制器局域网; DFMEA(FailureModeandEffectsAnalysis):设计故障模式及失效分析; MTBF(MeanTimeBetweenFailure):平均无故障时间; 额定容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或最高单体 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A)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容量为额定容量,单位为Ah; 额定能量:在25℃±2℃下,以1I1(A)电流恒电流充电至动力电池系统总电压达到或最高 单体电压达到规定电压值,以恒定电压充电至电流小于时停止充电,休眠10分钟后,以1I1(A)电流放电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停止放电,整个测试过程放出的能量为额定能量,(Wh),此值可由电压-容量曲线的覆盖面积积分得到; 可用能量:在25±2℃、-5±2℃两种温度条件下,按照《动力电池可用能量测试规范》分 别做NEDC测试,动力电池系统在放电率允许的范围内实际放出的电量的平均值。 额定电压:额定能量除以额定容量,标定为额定电压; 峰值功率:本项目峰值功率标定为XXkW。 产品执行标准 表1.产品执行标准 备注:未经特殊说明,本规范中涉及到的术语定义、检测方法、判断标准等都以上述标准为准。

蓄电池采购技术规范书编写

目录 一. 概述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2 使用环境条件 2.3 蓄电池基本技术参数 2.4 技术性能要求 2.5 智能单体蓄电池活化仪技术性能要求 三、供货货范围 3.1 一般要求 3.2 供方提供的供货范围 3.3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4备品备件清单 (随机备件须单独列表) 3.5 供方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价格不列入总价中) 四、双方工作安排 五质量保证和试验 5.1 质量保证 5.4 试验项目 六、包装、运输和贮存 七. 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

一. 概述 1. 本规定使用于工程。 2. 产品安装运行于。 3. 本采购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采购技术规格书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设备)采用业主标识系统(投标方应采用需方的企业标准)。 4. 如供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 足本技术规格书。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5. 本技术规格书,仅对设备的主要规格参数进行规定,随着工程的进展,要求进一 步明确,由业主、设计单位、制造商再行召开协调会,共同商讨细部要求,并形成补充纪要。该纪要是对本规格书的补充,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其补充纪要具有同样效力。 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 准执行。 7. 投标者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5年以上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设计、制造或销售服务经验,提供给本招标项目的设备应拥有国家权威检验单位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信息产业部泰尔认证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并须提供在通信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二、技术要求 2.1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基本条文。在本规范书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规范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900.11 电工名词术语蓄电池词术语 YD/T1360-2005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一般要求和检验方法 DL/T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2.2 使用环境条件

关于磷酸铁锂电池的知识

关于磷酸铁锂电池的知识 导读: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镍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其中钴酸锂是目前绝大多数锂离子电池使用的正极材料。从材料的原理上讲,磷酸铁锂也是一种嵌入/脱嵌过程,这一原理与钴酸锂,锰酸锂完全相同。 磷酸铁锂电池,是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镍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其中钴酸锂是目前绝大多数锂离子电池使用的正极材料。从材料的原理上讲,磷酸铁锂也是一种嵌入/脱嵌过程,这一原理与钴酸锂,锰酸锂完全相同。 1.介绍 磷酸铁锂电池属于锂离子二次电池,一个主要用途是用作动力电池,相对NI-MH、Ni-Cd电池有很大优势。 磷酸铁锂电池充放电效率较高,倍率放电情况下充放电效率可达90%以上。而铅酸电池约为80%。 2.八大优势 安全性能的改善 磷酸铁锂晶体中的P-O键稳固,难以分解,即便在高温或过充时也不会像钴酸锂一样结构崩塌发热或是形成强氧化性物质,因此拥有良好的安全性。有报告指出,实际操作中针刺或短路实验中发现有小部分

样品出现燃烧现象,但未出现一例爆炸事件,而过充实验中使用大大超出自身放电电压数倍的高电压充电,发现依然有爆炸现象。虽然如此,其过充安全性较之普通液态电解液钴酸锂电池,已大有改善。寿命的改善 磷酸铁锂电池是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 长寿命铅酸电池的循环寿命在300次左右,最高也就500次,而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循环寿命达到2000次以上,标准充电(5小时率)使用,可达到2000次。同质量的铅酸电池是“新半年、旧半年、维护维护又半年”,最多也就1~1.5年时间,而磷酸铁锂电池在同样条件下使用,理论寿命将达到7~8年。综合考虑,性能价格比理论上为铅酸电池的4倍以上。大电流放电可大电流2C快速充放电,在专用充电器下,1.5C 充电40分钟内即可使电池充满,起动电流可达2C,而铅酸电池无此性能。 高温性能好 磷酸铁锂电热峰值可达350℃-500℃而锰酸锂和钴酸锂只在200℃左右。工作温度范围宽广(-20C--+75C),有耐高温特性磷酸铁锂电热峰值可达350℃-500℃而锰酸锂和钴酸锂只在200℃左右。 大容量 具有比普通电池(铅酸等)更大的容量。5AH-1000AH(单体) 无记忆效应 可充电池在经常处于充满不放完的条件下工作,容量会迅速低于额定容量值,这种现象叫做记忆效应。像镍氢、镍镉电池存在记忆性,而

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考试题

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考试题 1. 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包括哪些? 答:1)、患者入院护理2)、患者出院护理3)生命体征监测技术4)导尿技术 5)胃肠减压技术6)灌肠技术 7)氧气吸入技术8)雾化吸入技术 9)血糖监测10)口服给药技术 11)密闭式输液技术12)密闭式静脉输血技术 13)静脉留置针技术14)静脉血标本的采集技术 15)静脉注射技术16)肌内注射技术 17)皮内注射技术18)皮下注射技术 19)物理降温法20)经鼻/口腔吸痰法 21)经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吸痰法22)心电监测技术 23)输液泵/微量注射泵的使用技术 2、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包括哪些? 1)整理床单位2)面部清洁和梳头 3)口腔护理4)会阴护理 5)足部清洁6)协助患者进食 7)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8)协助患者床上移动 9)压疮预防及护理10)失禁护理 11)床上使用便器12)留置尿管的护理 13)温水擦浴14)协助更衣 15)床上洗头16)指/趾甲护理 17)安全管理 3.、特级护理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1)晨间护理: ①、整理床单位1次/日 ②、面部清洁和梳头1次/日 ③、口腔护理1次/日 2)晚间护理: ①、整理床单位1次/日 ②、面部清洁1次/日 ③、口腔护理1次/日 ④、会阴护理1次/日 ⑤、足部清洁1次/日 3)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 4)卧位护理 ①、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1次/2小时 ②、协助床上移动必要时 ③、压疮预防及护理 5)排泄护理 ①、失禁护理需要时 ②、床上使用便器需要时

③、留置尿管护理2次/日 6)床上温水擦浴1次/2-3日 7)其他护理 ①、协助更衣需要时 ②、床上洗头1次/周 ③、指/趾甲护理需要时 8)患者安全管理 4 、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护理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包括哪些?1)、晨间护理 ①、整理床单位1次/日 ②、面部清洁和梳头1次/日 ③、口腔护理1次/日 2)、晚间护理 ①、整理床单位1次/日 ②、面部清洁1次/日 ③、口腔护理1次/日 ④、会阴护理1次/日 ⑤、足部清洁1次/日 3)、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 4)、卧位护理 ①、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1次/2小时 ②、协助床上移动必要时 ③、压疮预防与护理 5)、排泄护理 ①、失禁护理需要时 ②、床上使用便器需要时 ③、留置尿管护理2次日 6)、床上温水擦浴1次/2-3日 7)、其他护理 ①、协助更衣需要时 ②、床上洗头1次/周 ③、指/趾甲护理需要时 8)、患者安全管理 5、生活部分自理的一级护理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包括哪些? 1)、晨间护理 ①、整理床单位1次/日 ②、面部清洁和梳头1次/日 2)、晚间护理 ①、协助面部清洁1次/日 ②、协助会阴护理1次/日 ③、协助足部清洁1次/日 3)、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 4)、卧位护理 ①、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1次/2小时

锂电池的国家标准

1、锂离子电池标称电压3.7V(3.6V),充电截止电压4.2V(4.1V,根据电芯的厂牌有不同的设计)。(锂离子电芯规范的说法是:锂离子二次电池) 2、对锂离子电池充电要求(GB/T18287 2000规范):首先恒流充电,即电流一定,而电池电压随着充电过程逐步升高,当电池端电压达到4.2V(4.1V),改恒流充电为恒压充电,即电压一定,电流根据电芯的饱和程度,随着充电过程的继续逐步减小,当减小到0.01C时,认为充电终止。(C是以电池标称容量对照电流的一种表示方法,如电池是1000mAh的容量,1C就是充电电流1000mA,注意是mA而不是mAh,0.01C就是10mA。)当然,规范的表示方式是0.01C5A,我这里简化了。 3、为什么认为0.01C为充电结束:这是国家标准GB/T18287-2000所规定的,也是讨论得出的。以前大家普遍以20mA为结束,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1999也是这样规定的,即不管电池容量多大,停止电流都是20mA。国标规定的0.01C有助于充电更饱满,对厂家一方通过鉴定有利。另外,国标规定了充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就是说即使还没有达到0.01C,8小时到了,也认为充电结束。(质量没问题的电池,都应在8小时内达到0.01C,质量不好的电池,等下去也无意义) 4、怎样区别电池是4.1V还是4.2V:消费者是无法区分的,这要看电芯生产厂家的产品规格书。有些牌子的电芯是4.1V和4.2V通用的,比如A&TB(东芝),国内厂家基本是4.2V,但也有例外,比如天津力神是4.1V(但目前也是按4.2V了)。 5、把4.1V的电芯充电到4.2V会怎么样:会使电池容量提高,感觉很好用,待机时间增加,但会减短电池的使用寿命。比如原来500次,减少到300次。同样道理,把4.2V的电芯过充,也会减短寿命。锂离子电芯是很娇嫩的。 6、既然电池内有保护板,我们是否就可以放心了呢:不是,因为保护板的截止参数是4.35V(这还是好的,差的要4.4到4.5V),保护板是应付万一的,假如每次都过充,电池也会很快衰减的。 7、多大的充电电流算是合适的:理论上越小对电池越有好处。但你总不能为了一块电池充电等3天吧。国标规定的低倍率充电是0.2C(仲裁充电制式),还以上面的1000mAh容量的电池为例,就是200mA,那么我们可以估计出这只电池5个多小时可以充饱。(容量mAh=电流mA×时间h) 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锂电容量,是以1C的高倍率充电,以0.2C的低倍率放电,以时间计算出容量值,试验次数5次,有1次容量达到试验结束。(就是有5次机会,如果第一次试验就合格了,后面的4次不做)检测之前允许有一次预循环,就是以1C恒流充电至4.2V即停止,而没有后面的恒压到0.01C的过程,更没有14小时。 8、锂离子电池能承受多大的充电电流:厂家试验时可以很高,但国标高倍率规定为1C,还以上面的电池为例,1个多小时即可充满。这么大的充电电流,电池能承受吗?对于目前的锂离子电芯,是小意思而已。目前没有对充电器的国家标准,所执行的是邮电部行业标准YD/T998 1999/2,里面规定了充电器的电流不得大于1C。 9、寿命是怎样规定的:简单说是指电池经过N次1C充、1C放电后,容量下降到70%,此时的N就是寿命。并不是说300次还可以用,301次就不能用了。国标规定寿命不得小于300次。我们平时使用的条件没有检测时这么严酷,寿命会更长。 鼓起来就是过充的表现,不过像这种电子产品,是应该具备过充保护功能;过放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过流保护功能的。 简短点的: 技术参数:过充门限4.25V±50mV、过充延时75mS、过充释放4.05V、过放门限2.9V±50mV 、过放延时10mS、静态功耗<5uA、工作电流2A、过流保护值3A;短路延时时间4~12ms;

蓄电池12V100Ah技术规范书.

蓄电池12V100Ah技术规范书 2014年11月

目次 1. 总则 (1) 2.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2) 3. 使用条件 (3) 4. 技术要求 (4) 5.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6) 6. 试验和验收 (7) 7. 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10) 8. 双方工作安排 (11) 9. 订货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 (15) 附表一设备关键指标表 (15) 附表二技术性能偏差表 (16) 附表三备品备件、维护工具和仪器清单 (18)

1.总则 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蓄电池组供货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次设备招标范围只包括内蓄电池组主设备及其技术督导服务,主设备包括,含蓄电池、电池间的专用连线及接线耳等,物资订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 1.3 投标方提供的蓄电池组必须具有国家认证或国际权威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1.4 通信专用蓄电池投标方需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组织的“2013年架空地线复合光缆、变电站通信电源、通信专用蓄电池组、35kV及以上线路电力载波设备送样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1.5 本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及本招标技术文件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6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是最新生产的设备,并应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等法律条款承担义务,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7 第三方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测试数据应由产品生产厂商直接提供和确认,并由投标方对系统整体性能负责。 1.8 投标方应对系统的整体性能负责。在系统调测和试运行期间,如果发现由于投标方设计或配置不合理或缺少设备(含部件)而造成整个系统功能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系统投入运行后,如果招标方需修改或增加系统的功能,投标方有义务提供性能的修改和增加,免费提供软件版本的升级。 1.9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如何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招标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招标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并论述其理由。 1.10 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为本工程提供的设备应是按最新工艺制造的、全新的、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以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招投标技术要求

附件2:《江西移动磷酸铁锂电池检测项目表》

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主要采集蓄电池的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容量、蓄电池环境温度等参数,用于对蓄电池充电过程和放电过程进行管理,并辅助有效的保护与告警功能的电路系统的总称(保护与告警功能function of protection & alarming(FPA)),由采集和保护电路、电气和通讯接口及热管理装置等组成。在性能上BMS=BAM+FPA。 第3章磷酸铁锂电池产品测试要求 3.1测试方法 参见《江西移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规范书》。 3.2单个产品判定标准

注1:如果1个A类不合格,则判定样品不合格。 注2:如果2个B类不合格或2个等效B类及以上不合格,则判定样品不合格。注3:2个C类等效一个B类。 3.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3.2.1.使用环境条件 3.2.1.1电源电压 应满足48V(15只单体电池串联(单体电压3.2V))使用要求。 3.2.1.2电池容量 铁锂电池应有10AH~500AH等系列容量的规格型号。 3.2.1.3工作温度范围: -20℃~60℃。 3.2.2.外观要求 1)磷酸铁锂电池组表面应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 2)磷酸铁锂电池组表面应有必需的产品标识,且标识清楚; 3)磷酸铁锂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及极性应有明显标记,便于连接;

4)磷酸铁锂电池组的电源接口、通讯(或告警)接口应有明确标识; 5)电池及磷酸铁锂电池组应进行走线布局设计,使电池连接线、控制线布局美观、整齐。 3.2.3.性能指标 3.2.3.1磷酸铁锂电池组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以及与标准通信整流器兼容。 3.2.3.2基本要求 3.2.3.2.1电磁兼容性(需提供电磁兼容性报告) 1)静电放电抗扰性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GB/T 17626.2-2006 等级 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2)传导骚扰限值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YD/T 983-2013等级B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3)辐射骚扰限值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YD/T 983-2013 等级 B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4)浪涌(冲击)抗扰性 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GB/T 17626.5-2008 等级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3.2.3.2.2绝缘 对于金属外壳的磷酸铁锂电池组,用绝缘电阻测试仪直流500V的测试电压,对被测磷酸铁锂电池组正负极端子对磷酸铁锂电池组金属外壳进行测试,磷酸铁锂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磷酸铁锂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3.2.3.2.3保护功能 1)过充电保护 磷酸铁锂电池组具有过充保护功能,检测到过充状态时,磷酸铁锂电池组保护系统应切断充电电路,磷酸铁锂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电压电流撤销后,磷酸铁锂电池组能正常工作。磷酸铁锂电池组在过充电保护状态下不影响正常放电功能。 2)过放电保护 磷酸铁锂电池组任何一节电芯电压小于过放保护电压(2.5V,可根据厂家给定值调整)后,磷酸铁锂电池组保护系统能切断放电回路。市电恢复后,磷酸铁锂电池组应自动恢复充电状态,并正常工作。 3)短路保护 磷酸铁锂电池组满电状态下,磷酸铁锂电池组的正负极短路时磷酸铁锂电池组应能切断电路,磷酸铁锂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短路撤销后磷酸铁锂电池组能正常工作。磷酸铁锂电池组任何单体短路, 系统必须能够自动隔离单体。 4)反接保护 磷酸铁锂电池组满电状态下,正负极反接时磷酸铁锂电池组保护系统能切断电路,磷酸铁锂电池组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反向电压撤销后,磷酸铁锂电池组能正常工作。 5)过载保护

2018蓄电池室改造等项目技术规范书

2018年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八〇三热电厂蓄电池室改造等项目技术规范书 批准: 审核: 编写: 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八〇三热电厂 2018年2月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八〇三热电厂1 2.6米化学取样间隔断、1、2号机蓄电池室Ⅰ组、Ⅱ组蓄电池防火隔墙、汽机专业库房大门改造、原工程试运指挥部增加隔断、引风机室泵坑增加围堰等改造项目。 2、工程范围 1)、12.6米化学取样间隔断,化学取样间加设3.5×2.5米(长×高)木隔断两道,隔墙顶部与原墙面连接、生根。 2)、1、2号蓄电池室、网控蓄电池室分别增加防火格墙。1、2号蓄电池室隔墙的规格分别为250×10000×2500mm,在南、北侧加0.9 ×2米防火门;网控室隔墙250×9000×2500mm,东、西侧增加1×2米防火门,共计6个防火门。 3)、汽机专业库房大门改造。拆除汽机原库房大门,门洞尺寸2.5×2.5米,新安装2.2×1.6防盗门 4)、原工程试运指挥部加装隔断、防火门。 原试运指挥部与汽机通道加装隔断、防火门。隔断2×3米(宽、高),加装一樘1×2米防火门,粉刷需加装的隔断上部石膏板1.5×2米(批腻子、粉刷)。 5)、磨煤机通道立柱粉刷水泥漆。立柱1.8×0.8米(截面尺寸)共12根,粉刷2.5米高,打磨原磨煤机通道立柱涂料,重新批腻子后粉刷水泥漆两遍。 6)、修补各处厂房外墙脱落、污染的涂料约500平方米,内墙涂料300平方米。

7)、1、2号引风机室泵坑增加围堰,每个泵坑围堰5×4米(长、宽)。8)、化水12.6米取样值班室装修 9)、全厂建筑物门窗维护、修缮,需每周委派2名技术工人到场一天,对门窗进行检查、维护、修缮。 10)、间冷塔外壁与地面缝隙护台施工。间冷塔外壁护台周长480米,高度0.15米,宽0.2米。 11)、电缆沟盖板制做、铺设及重新施工盖板掉落的抹缝 制做电缆沟盖板19块,其中10块制做后需现场铺设,并将盖板接缝密封,盖板尺寸及盖板抹缝要求见下节技术要求。 12)、翻车机控制室屋面制做风速仪基座一个。见下节技术要求。13)、、南门地面电缆槽开沟。具体要求见下节。 3、技术要求 1)、改造、装修应符合 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12.6米化学取样间隔断:两道木隔断应生根,内外面贴木工板,批腻子后白色刷防水涂料两遍,要求材料防水、防潮、隔断结实、牢固、美观。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标准..

目次 前言 (1) 1适用范围 (1) 1.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磷酸铁锂电池 LiFePO4 battery cell (1) 3.2单体电池 Single battery (1) 3.3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LiFePO4 battery block (2) 3.4电池采集模块 battery acquisition module(BAM) (2) 3.5电池管理模块 battery management module(BMM) (2) 3.6磷酸铁锂电池组 LiFePO4 battery system (2) 3.7标称容量nominal capacity (2) 3.8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2) 3.9终止电压 end of discharge voltage (2) 3.10循环寿命 cycle life (2) 3.11容量保存率 save rate of capacity (2) 3.12内阻 internal resistance (2) 3.13电导 conductance (2) 4产品分类和系列 (3) 4.1电池模块额定容量系列(Ah) (3) 4.2电池组输出电压标称值系列 (3) 4.3电池组应用系列 (3) 4.4电池组管理系列 (3) 5要求 (3) 5.1使用环境条件 (3) 5.2外观 (3) 5.3性能指标 (3) 5.4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6) 5.5寿命 (6) 5.6安全性能 (6) 5.7储存 (7) 5.8电磁兼容性 (7) 5.9BMM要求 (8) 5.10监控要求 (10) 6检验方法 (10) 6.1检验条件 (10) 6.2检验仪表要求 (10) 6.3外观 (10) 6.4放电性能 (10) 6.5电池组性能一致性 (11)

蓄电池规格书

通信蓄电池技术规范书 第一篇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二篇总则 1.总则说明与评价准则 1.1 投标者应仔细阅读招标者发出的招标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 1.2 投标者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应与招标书中提出的要求一致。投标者也可推荐出与招标书中规定的规格相类似的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 1.3 投标者可推荐应用最新技术制造的产品,但其规格应相当或超过招标

书中陈述的技术规格。这种产品的性能、可靠性与耐久性必须有显著的提高,并 在投标书中就选择该产品的意图提供详尽的证明文件及解释。 1.4 招标采购的设备应设计先进,采用经过验证的新工艺、新技术,并已有供货历史。投标者应提供设备供应商(厂家)在生产该设备中经验方面的资料。 ★1.5 对于招标书中提出的所有项目,投标者应表明在最近三年中所生产设备的编号(应与招标书提出的设备类型一致或非常相近),并附有主要用户名单以作参考。投标商所供系统设备(应与招标书提出的设备类型一致或非常相近)在近3年中,铁路干线合同应累计500km以上。 1.6 评标及对中标者的选择都应以每个项目的总价格为基础,包括给予整个项目的折扣(如果有的话)。然而,投标者应在投标价格表中列出每一分项目的单价与总价以及整套设备的总价,如果某个项目的总价出现错误,则以所报单价为依据,由买方重新评估总价。 1.7 根据招标者的意见,假如以合理价格对整套设备投标不能接受时,招标者有保留继续估价的权利,可以从原有整套项目中删去一项或几项,或从原有 分项目中删去一个或几个部分,或单项估价。 2.1蓄电池组 高频开关电源后备固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胶体)电池组电压额定值48V。蓄电池组容量额定值≤200Ah的,蓄电池电压额定值为12V/个;蓄电池组容量>200Ah的,蓄电池电压额定值为2V/个。 对于交流不间断电源后备固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胶体)蓄电池组,厂家应根据提供的设备功耗及后备时间进行配置。 蓄电池槽、盖采用高强度ABS材料制造,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要清晰。 蓄电池壳、盖符合GB/T 2408-1996 中的第 蓄电池承受50 kPa 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蓄电池重量应符合YD/T799-2002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中的要求。以1000Ah 为界;1000Ah 以下的重量上偏差不超过标称值的8%,1000Ah 以上(包括1000Ah)上偏差不超过标称值的5%。 标称值为2V、12V 的蓄电池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 率容量第1 次循环不低于0.95C10,在第3 次循环应达到C10;3h 和1h 率的容量座分别在第4 次和5 次以前达到,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放电率 蓄电池以30I10(A)放电3min,极按、内部汇流排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5℃的环境中,静置28 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6%,静置180天后,其容量保持率应在85%以上。

锂电池储能系统技术要求

锂电池储能系统技术要求 1.产品清单 2?方案要求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室内储能,系统应用场所为室内使用,应用场景主要为削峰填谷,PCS负载为100kW。 初步总体方案是: 装配总功率100kW的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总装配电量为101.376k Wh,共为1个电池簇构成

2.3储能电池: (1)电芯性能 电芯采用磷酸铁锂电芯,容量120Ah ,标称电压3.2V ,电芯月自放电率 €%,电芯需通过 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 GBT 31486-2015 国家强 检测试,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详细参数见电芯规格书。 基本特性参数 备注 —、单体电芯~Cell 电芯类型 磷酸铁锂 电芯容量 120Ah 电芯额定电压 3.2V 取大充电电压 3.65V 放电截止电压 2.5V 标准充电电流 120A 标准放电电流 120A 2.2系统拓扑图: 电恚 (L4I0/母线 能 统 储系

2.4 BMS功能要求 1)模拟量测量功能:能实时测量单体电压、温度,测量电池组端电压、电流等参数。确保电池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保证单体电池使用寿命要求,满足对单体电池、电池组的运行优化控制要求。 2)在线SOC诊断:在实时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建立专家数学分析诊断模型,在线测量电池的剩余电量SOC。同时,智能化地根据电池的放电电流和环境温度等对SOC 预测进行校正,给出更符合变化负荷下的电池剩余容量及可靠使用时间。 3)电池系统运行报警功能:在电池系统运行出现过压、欠压、过流、高温、低温、通信异常、BMS异常等状态时,能显示并上报告警信息。 4)电池系统保护功能:对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电池严重过压、欠压、过流(短路)等异常故障情况,通过高压控制单元 实现快速切断电池回路,并隔离故障点、及时输出声光报警信息,保证系统安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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