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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适用于限售流通股)

股权质押合同(适用于限售流通股)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以其持有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质押合同标的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持有的(股票代码:)(以下简称“质押股票”)万股及因质押股票送股、配售、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派生的股票、红利等孳息(以下统称“质物”或“质押股票”)。

2、质押股票系限售流通股,其锁定的限售期自20XX 年月日至 20XX 年月日。

限售原因:

第二条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下列第种。

壹、质权人依主合同向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整(¥万元整)的贷款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为主债权)。

贰、出质人依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整(¥万元整)的股权受益权回购价款及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为主债权)。

第三条公证和质押手续

1、本合同订立后3个工作日内,出质人应配合质权人到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对本合同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2、本合同订立后5个工作日内,质权人与出质人应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登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为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由质权人保管。

3、质押股票发生送股、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派生股票的,若未自动转质押,则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在出质人质押股票账户正式获取派生股票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对派生股票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出质人已取得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和批准,且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出质人已经签署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相抵触。

3、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出质人保证对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签订本合同时质物上未有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它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约定事项

1、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擅自出售、交换、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2、质权人的债权全部实现后,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出质人办理质物的解除质押手续。质物解除质押登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为准。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1、双方一致确认,如果主债务人没有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的情况时,质权人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质权:

(1)直接向证券公司发出交易指令卖出质物,并以卖出价款清偿债

权;

(2)依法聘请拍卖机构将质物拍卖并以拍卖价款清偿债权;

(3)依法将质物转让给第三方并以转让价款清偿债权;

(4)依据本合同向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依据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双方一致确认,质物处分后取得的收入用于清偿主债权,剩余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3、出质人在此确认,发生本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出质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手续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质押股票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的补充和解除

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2、因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分担。

第九条通知

1、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由专人送达、挂号邮递、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1606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d 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9篇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9篇 合同编号:篇1 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 当户(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1.1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保险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 日为一个月。 1.5 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1.6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 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1.7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1.8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1.9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

股票解禁的意思

股票解禁 解禁的股票分为大小非和限售股!大小非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是公司增发的股份。这些股票都在以前购买这些股票的人的手中。 解禁只是一个时间窗口,意义就是解禁当日开始,解禁的股票就就可以交易了!@并不是说一定要全部当日抛售,我可以继续持有,也可以选择抛售,什么时候抛售,都由持有人自己决定。 大小非解禁的成本基本都是1元,限售股解禁的成本就是其增发价格非是指非流通股,由于股改使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即解禁。 持股低于5%的非流通股叫小非,大于5%的叫大非。 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他们就会抛出来套现,就叫减持。 这等于大幅增加股票市场的股票供给量,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若大小非解禁后采取减持,将促使股价下行 什么是大小非解禁 小,即小部分。非,即限售。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占总股本5%以内。反之叫大非,即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解禁,即解除禁止,是非流通股票已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力。小非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 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 大小非的由来 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这意味着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改方案实施后12个月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这就是“小非”的由来。与“小非”相对应,“大非”则是指持股量5%以上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 什么是大小非解禁

股权质押合同(限售股)修正版

编号: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为确保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

号:,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以其持有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质押合同标的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持有的(股票代码:)(以下简称“质押股票”)万股及因质押股票送股、配售、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派生的股票、红利等孳息(以下统称“质物”或“质押股票”)。 2、质押股票系限售流通股,其锁定的限售期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限售原因: 第二条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下列第种。 1、质权人依主合同向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整(¥万元整)的贷款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为主债权)。 2、出质人依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整(¥ 万元整)的股权受益权回购价款及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为主债权)。 第三条公证和质押手续 1、本合同订立后3个工作日内,出质人应配合质权人到质权人指定的公

证机关对本合同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2、本合同订立后5个工作日内,质权人与出质人应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登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为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由质权人保管。 3、质押股票发生送股、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派生股票的,若未自动转质押,则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在出质人质押股票账户正式获取派生股票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对派生股票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出质人已取得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和批准,且不违反 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出质人已经签署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相抵触。 3、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出质人保证对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签订本合同时质物上未有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它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约定事项 1、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擅自出售、交换、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2、质权人的债权全部实现后,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出质人办理质物的解除质押手续。质物解除质押登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为准。

2020新版股权质押合同范本(精篇)

YOUR LOGO 2020新版股权质押合同范本(精 篇)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agreemen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协议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0新版股权质押合同范本(精篇)说明:本协议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协议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 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股权质押合同(一)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股权质押合同(一)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股权质押合同(一)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经贷款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 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

股权质押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于****年**月**日于浙江省杭州市签署。 甲方: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佛山**印染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在甲方将其持有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乙方并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的同时,乙方拟以其受让的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为乙方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质物 1、本协议所称质物是指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 2、乙方保证对上述质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处置权。 第二条关于质押 1、乙方承诺,乙方将其受让甲方持有的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以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2、乙方承诺,乙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同时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且在佛山**印染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予以记载该股权质押事宜,并到相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备案手续。 3、本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在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与、质押)处置本协议第一条所述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1、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乙方的义务。 2、质押担保的范围还包括乙方因违反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因上述义务未履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四条质权实现 本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置本协议项下质物。 2、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五条质押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质押期间为至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之日止。 第六条质押权的终止 本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 1、若乙方业已按照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则本协议项下质权终止。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抵押物、质物,并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则本协议项下质权终止。 第七条保证与承诺

限售期股票的司法执行问题总结研究

一、被执行人所持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背景: 《公司法》(2013.12.28)。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分析: 被执行人所持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是否可以强制执行目前没有法律法规等予以明确规定,但理论界普遍认为,对于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拍卖是可行的。(虽然《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一些特殊的股票或股份凭证,在转让方式上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规定,如发起人股份在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等,但就《公司法》的立法目的而言,其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为了防止发起人借设立股份公司之机牟取不正当利益,其对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期间股权转让的限制也是为了防止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案件中转让上述主体的股份是为了债权人利益而实施的国家行为,不存在其投机牟利或利用职务之便牟利的动机。因此该条规定应理解为只适用于当事人自主协议转让行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应不受限制)且司法实践当中,对于限售流通股的司法强制执行大量存在。 法规链接:

股权质押合同(限售股)

股权质押合同 (适用于限售流通股) 编号: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为确保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编

号:,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以其持有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质押合同标的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持有的(股票代码:)(以下简称“质押股票”)万股及因质押股票送股、配售、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派生的股票、红利等孳息(以下统称“质物”或“质押股票”)。 2、质押股票系限售流通股,其锁定的限售期自 2007 年月日至 2008 年月日。 限售原因: 第二条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下列第种。 1、质权人依主合同向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整(¥万元整)的贷款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为主债权)。 2、出质人依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整(¥ 万元整)的股权受益权回购价款及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为主债权)。 第三条公证和质押手续 1、本合同订立后3个工作日内,出质人应配合质权人到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对本合同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2、本合同订立后5个工作日内,质权人与出质人应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登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为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由质权人保管。 3、质押股票发生送股、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派生股票的,若未自动转质押,则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在出质人质押股票账户正式获取派生股票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对派生股票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出质人已取得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和批准,且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出质人已经签署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相抵触。 3、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出质人保证对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签订本合同时质物上未有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它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约定事项 1、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擅自出售、交换、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2、质权人的债权全部实现后,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出质人办理质物的解除质押手续。质物解除质押登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为准。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工商银行员工劳动合同(标准版)

编号: 工商银行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切商的,经协商一致 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 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 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 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劳动者签订违背其意愿的劳动合同。除约定服务期和 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应由劳动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11、甲乙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 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关于发布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引1.0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限售解除限售业务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办理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指南 为了做好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工作,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一般性规定 (一)下列主体应遵照本指引完成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以下简称?解限售?)工作: 1、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 2、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挂牌前12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受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的受让人; 4、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获得有限售条件股票的后续持有人; 5、挂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指引?一般性规定?第(一)条所列主体所持

挂牌公司股票进行限售和解限售的,应由挂牌公司向主办券商提出申请,主办券商审核同意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据《业务规则》暂停对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股票限售的,不得申请解限售。 (三)主办券商应及时协助挂牌公司办理相关股票限售或解限售的登记手续,并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应当保证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申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如因申报材料和数据错误等原因造成法律纠纷的,由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指引所称的?有限售条件股票?是指依据《公司法》和《业务规则》的规定有转让限制的股票;?其它限售条件股票?是指依据除《公司法》和《业务规则》以外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有附加转让条件的股票。 ?有限售条件股票?与?其它限售条件股票?合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适用本指引的股东为挂牌公司发起人的,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权质押合同(适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合同(限售股)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 质权人: 鉴于: 为确保债权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及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合同第九条)。 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出质人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股权由质权人全权处理。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账户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 第二条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详细情况由本合同第九条约定。 (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质权人与出质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质押登记与质物保管 1. 质押登记 (1)出质登记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合同双方认同出质人同意全权委托质权人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出质股权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质押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解除质押登记 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的,质权人可解除质押,配合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2.质物的保管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移交质权人保管。 第四条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质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文本格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了加强对借款合同的管理,规范借款合同依法准确签订和履行,总行根据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借款合同的文本格式,现印发给你行,并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文本格式自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开始使用,过去各行制订的合同文本相应停止使用。 二、对借款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应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严格借款合同专用章用印的审查管理。遗失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文本被人利用,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借款合同文本的印制、销售,待国家工商管理局统一规定后,总行再作规定。目前,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统一掌握印刷、销售。 附:一中国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一)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二)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

20xx股权质押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890 20xx股权质押合同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股权质押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经出借人_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 ,借款期限自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

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456 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官 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公司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股权质押协议书范本 简版

编号:_____________股权质押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质押人): 1、,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码: 2、,中国公民,身份证号 码: …… 、,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质人): B公司系一家在注册登记的外商独资公司,营业执 照:于年月日在中国签署 鉴于: (1)甲方包括A公司(运营公司)的所有股东,这些股东合法持有A公司的所有股份;甲方,共人包 括在内作为本协议中共同一方; (2)乙方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 址:;

(3)A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 址:; (4)乙方拟收购A公司所有股权或资产。在完成该收购前,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经营管理A公司并出售A公司部分运营资产给乙方。为保护乙方利益,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A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乙方; (5)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股权质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和法规,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担保义务 质押的股权应保证有甲方和乙方参与的所有协议中赋予甲方的权利和利益。 第二条质物 本协议所称的质物为现由甲方持有的A公司的100%股权及由此产生的合法收益。第三条担保义务的范围 担保义务的范围是有甲方和乙方参与签署的所有协议中赋予甲方的权利和利益。第四条质押流程和质押登记 在本协议签署后10天内,甲方应在市工商管理局进行办理与质押股权有关的质押登记流程。 第五条质押股权的转让 在本协议期间,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 第六条协议效力、修改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商品融资(动态)质押监管协议(工行)(1)

附件(四): 协议编号: 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文本) (适用动态质押)

甲方(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出质人): 地址: 丙方(监管人): 地址: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合作》协议,且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商品融资合同》(以下简称“融资合同”),为保障融资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第 1.1条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管质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 第 2.1条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融资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存储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 2.6条签发的《质物清单》的记载为准。 第2.2条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 2.3条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

股权质押合同工商局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质权人陈某某和出质人陈XX签订借款合同,为确保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甲方出质人以其持有的XXX公司股权作质押担保。经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 出质人陈XX依借款合同向陈某某借款人民币XXX万元整,利息按每月XXX 计算,按月付息,借款期限自2013年XX 月XX 日至2013年XX 月XX 日共XX个月。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XXX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出质人声明 1、出质人是质押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出质人的股权质押行为已经XXX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出质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人,同时本质押股权未有被法院冻结及其他有损股权完整的情况。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第四条质押股权的处置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他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相关费用。1.2、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事项情形的。 第五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发生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权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3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3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权转让。第六条效力与期限 1、本合同经质权人和出质人签署并在负责XXX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2、本合同在出质人按期偿还借款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借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股权质押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一致。 2、本合同项下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章 股票-股票按流通是否受限分类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第二章 股票 知识点:股票按流通是否受限分类 ● 定义: 股票按流通是否受限,可对是否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分别分类 ● 详细描述: 1、已完成股改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分类 (1)有限售条件股份 ①国家持股②国有法人持股③其他内资持股④外资持股 (2)无限售条件股份。 ①人民币普通股②境内上市外资股③境外上市外资股 未完成股改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分类 (1)未上市流通股份 ①发起人股份②募集法人股③内部职工股④优先股或其他 (2)已上市流通股份 ①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②境内上市外资股,即B股③境外上市 外资股 ④其他 例题: 1.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可以包括A股、B股、H股。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中,已上市流通股份可以包括A股、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如H股和其他。 2.未上市流通股份中的发起人股份包括()。 A.国家持有股份 B.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C.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D.募集法人股份 正确答案:A,B,C 解析:募集法人股份不属于发起人股份。 3.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 A.人民币普通股 B.境内上市外资股 C.国家持股 D.外资持股 正确答案:C,D 解析:有限售条件股份: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其他内资持股、外资持股。 4.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在解禁前,按照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分类,属于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是( )。 A.外资持股 B.人民币普通股 C.B股 D.境外上市外资股 正确答案:A 解析:其他选项属于无限售条件股份。 5.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照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分类,不属于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是()。 A.国家持股 B.国有法人股 C.境内上市外资股 D.内部职工股 正确答案:C 解析: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国家持股、国有法人股、其他内资持股和外资持股。 6.对于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按股份流通受限与否分类,以下属于已上市流通股份的是( )。 A.发起人股份

股权质押合同(限售股)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股权质押合同(限售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 )的履行,出质人以其持有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质押合同标的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持有的 (股票代码: )(以下简称“质 押股票”) 股及因质押股票送 股、配售、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派生的股票、红 利等孳息(以下统称“质物”或“质押股票” 2、质押股票系限售流通股,其锁定的限售期自 日。 限售原因: 第二条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下列第 1、 质权人依主合同向 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 整(丫 万元整)的贷款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为主债权)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为确保双方于 以下称“主合同” 2007年 月 日至 2008 年 月 种。

2、出质人依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整(¥ 万元整)的股权受益权回购价款及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为主债权) 第三条公证和质押手续 1、本合同订立后3个工作日内,出质人应配合质权人到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对本合同申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2、本合同订立后5个工作日内,质权人与出质人应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登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为准,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由质权人保管。 3、质押股票发生送股、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派生股票的,若未自动转质押,则出质人 和质权人应在出质人质押股票账户正式获取派生股票之日后1个工作日内,对派生股票办理 追加质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出质人已取得了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授权和批准,且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出质人已经签署的任何其它合同、协 议或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相抵触。 3、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出质人保证对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签订本合同时质物上未有任何形式的优先 权及其它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约定事项 1、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擅自出售、交换、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2、质权人的债权全部实现后,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出质人办理质物的解除质押手续。 质物解除质押登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为准。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1、双方一致确认,如果主债务人没有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或者发生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的情况时,质权人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质权: (1) 直接向证券公司发出交易指令卖出质物,并以卖出价款清偿债权; (2) 依法聘请拍卖机构将质物拍卖并以拍卖价款清偿债权; (3) 依法将质物转让给第三方并以转让价款清偿债权; (4) 依据本合同向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依据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双方一致确认,质物处分后取得的收入用于清偿主债权,剩余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3、出质人在此确认,发生本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出质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 手续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质押股票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的补充和解除 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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