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直接法-表面活性剂清除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液中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含量。
1.1包装规格
1.2主要组成成分
本试剂由试剂1(R1)和试剂2(R2)组成
试剂1(R1):PIPES缓冲液50mmol/L
BSA 0.75g/L
H-DAOS 2.5mmol/L
4-氨基安替比林 2.5mmol/L
胆固醇氧化酶2KU/L
胆固醇酯酶 1.8KU/L
抗坏血酸氧化酶2KU/L
试剂2(R2):PIPES缓冲液50mmol/L
BSA 1g/L
过氧化物酶2KU/L
2.1 外观
试剂盒外观应整洁,文字符号标识清晰;R1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R2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液体试剂不得有沉淀和絮状物。
2.2 装量
试剂瓶内液体装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2.3 空白吸光度
以生理盐水为样品,在37℃、546nm波长、1cm光径条件下,吸光度≤0.05。
2.4 分析灵敏度
浓度为1.0 mmol/L的样本,吸光度差值△A>0.03。
2.5 准确性
相对偏差应不大于10%。
2.6 重复性
用不同浓度的两个样本进行检测,各重复检测10次,其批内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10%。
2.7 线性
2.7.1在(1,25)mmol/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
2.7.2 在(1,2.5]mmol/L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0.25mmol/L;(2.5,25)mmol/L 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8 批间差
用三个批号的试剂盒测定同一份样本,试剂盒批间相对极差应不超过10%。
2.9 稳定性
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可稳定22个月。取到效期后的样品检测试剂空白吸光度、分析灵敏度、准确度、重复性、线性范围应分别符合2.3、2.4、2.5、2.6、2.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