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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价比选施工合同

2015年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发包人:

承包人:

二〇一五年月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2015年省级财政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眉市委农[2015]42号

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及项目县本级配套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6、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元;其它费用/元。)

注:本合同价款为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包干总价。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工程量清单;

(5)图纸。

(6)中选通知书;

(7)其他合同文件

7.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9、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1、合同生效:

11.1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 合同订立地点:

11.3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二、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 工程量清单、(5) 图纸、(6)中选通知书、(7)其他合同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合同语言:中文。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四川省和眉山市现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操作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2015年10月26日,1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两年内不得向有直接、间接关系单位透露工程对图纸及与工程相关的其它任何信息。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务:工程监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现场代表职权:现场管理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姓名:职务:工程项目负责人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甲方协调村民提供水电接口,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按监理方要求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自行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完工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时间至竣工验收合格。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

施工场应保持清洁,承包方报请发包方验收前完成工程成品清洁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7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分: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承包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并负责承担施工中安全事故责任的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列金、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据实结算,最终以审计为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工程数量、政策性费用调整及市场价格等风险的全部价格体现。发包人不因任何原因增加任何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调整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如果取消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财评后招标控制价相关材料价格、人工费、规费取费标准组价后下浮7%扣减工程款。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承包人每半月乡向工程师提供工程进度表。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项目竣工承包方、监理及项目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余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可代为调剂代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计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颁布的质量检验及验收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且须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若需抽检项目,由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禁止用在本工程上。

八、工程变更:按政府办发[2013]39号文件及仁发改【2013】324号文件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完工后七日内提供工程竣工图叁套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2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22.2.2——22.2.5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22.1.2——22.1.6执行。①承包方派驻建造师必须与中选时参与随机抽取验证人员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若遇不可抗拒因素,确需更换的,须以相同资历人员代替并提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申请且获得发包人和仁寿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批准认可,否则发包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②如在接到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规定发出的通知或指令后的14天内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内仍未见纠正后,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扣以专用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直至解除承包合同。③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工期每拖延1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如出现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工期完工或工程关键线路里程时间拖延14天以上等特殊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任务进行调整(减少工程量或要求承包人立即退场等)。发包人下达指令后承包人应立即执行,双方责任等相关问题的协商和解决不得影响对发包人指令的执行。若承包人拖延执行指令工作,则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生此类拖延,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双方协商解决;

(2)并约定向眉山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向仁寿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缴纳履约担保金。

(3)双方约定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正本份,副本份。

47、补充条款

①承包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2日历天内将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原件提交给仁寿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实行压证施工。②由业主单位安派专人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员(主要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实行考勤制度,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施工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中,对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第一至第三次,每次处5000.00元违约金,超过三次视同转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对

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施工员(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每次处1000.00元违约金。以上处罚不代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作的不良行为记录等其它处罚。③承包方派驻建造师必须与中选时参与随机抽取验证人员一致。④承包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2日历天内提交壹份与工程发报价一致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包括书面的及电子文档)。

⑤项目工程验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⑥项目工程施工中,除永久占地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外,其余临时占地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全额承担。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

附件三:廉政合同

三、合同通用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地坪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道路、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1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1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项目保修期1年。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证金:

4.1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计审定金额的5% 。

4.2 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承包人无缺陷责任,经发包人确认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

5、其他:

5.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5.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甲方按照川建发【2011】6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进行支付和结算。

第二条:甲、乙双方严格按照经省人大批准的《眉山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和市、区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三条: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乙方应服从管理和监督,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临设、大门和围墙等重要设施须按甲方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2、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城市下水管道;不得破坏工地周围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道路上遗洒,同时应严格出场车辆的轮胎清洗,避免尘土带到城市道路上。

3、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打架斗殴。

4、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工地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变压器和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6、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安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7、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8、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9、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可统一安装空调。

10、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每天应派安全、文明施工值日佩带明显袖套在工地巡视,对甲方以及建管、监理部门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要求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按施工合同执行;凡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市、区主管部门针对该项目因文明施工措施不力受到批评和处罚一律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处罚措施: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文明施工问题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一次则扣除本工程甲方付给乙方文明施工费的5%;如果因文明施工问题,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整顿一次则扣除本工程甲方付给乙方文明施工费的50%。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安全施工造成特大事故的则扣除本工程甲方付给乙方安全施工费的100%;如果因安全施工造成重大事故的则扣除本工程甲方付给乙方安全施工费的50%;如果因安全施工造成一般事故的则扣除本工程甲方付给乙方安全施工费的5%。

以上处罚决定以质安站的处罚为依据。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国家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应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建设行为,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给予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最新-工程固定单价合同范本-

,发包人有权委托 有 最新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范本 。【导语】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 ,工程任务和内容 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 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今天,编者小编与大家分享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对 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本建设工程施 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单体数量、层数、层高、结构形式等 ),实际建筑面积以发包 人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承包人已了解本工程之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情况、土质、 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已完成工程以及足以影响履行合同的相关施工条件和其它任何 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 承包范围: 包括地下室、地上主体及配套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发 包人所发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承包工作内容及说明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土建工程: ① 地基及基础工程: ② 主体结构: ③ 装饰装修工程: ④ 屋面工程: 2、 安装工程: ① 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 ② 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③ 强电部分: ④ 弱电部分: 3、 预埋: 4、 其他: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SFD-2015-03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 施工(单价)合同 (适用于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2015年版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深圳市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工程施工合同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结合深圳市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而成。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四部分组成。其中: 1.“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协议书》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格等合同主要内容,明确了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并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方式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集中约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条款”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3.“专用条款”是指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发包人与承包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应通用条款的内容,对不明确的条款作出具体约定;对不适用的条款作出修改;对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履行。 4.“补充条款”是对合同中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的条款。 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 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承发包双方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

固定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的区别

固定单价合同 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充分的估计,并将其包合在合同价格之中。 在国际上,这种合同被广泛接受和采用,因为有比较成熟的法规和先例的经验;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总投资额,对投资控制有利;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业主的风险较小。但是,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困难也常常引起合同双方的纠纷或者诉讼,最终导致其他费用的增加, 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定义重大工程变更的合义、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什么样的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以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格等。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固定单价工程施工合同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 篇一: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风险。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局限性 固定总价合同并不适用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根据固定总价的上述特点,固定总价合同仅适合以下类型工程: 1、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 2、适合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结构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则更适合单价固定合 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 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时,按招标投标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位价格(最好固定、封闭单价)和实际完成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范文

编号: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 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范文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相对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纠纷而言,最常见又最难解决的是结算纠纷。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久拖不决,结果施工方往往受到较大损失。笔者作为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结合自己工作实践,探讨建设工程常使用的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在履行中经常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以使施工方能加强合同管理,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变更与索赔问题 实践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提什么索赔。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置换成为工程变更。 但是,变更与索赔是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性质不同的两种方式。变更(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即变更始终是在合同价款之内,它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增高,也可能导致其降低。而索赔则完全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对索赔的定义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招标小项目固定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本合同; 1.2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3设计、施工图纸; 1.4工程量清单; 1.5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第三条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工期:本合同工期为天(日历日,乙方收到甲方正式开工通知起计),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3.5图纸 3.5.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

的图纸后3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3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5.3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元整(大写:整)除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外,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的增减。 4.2根据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措施方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照计算得出的综合单价进行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原有类似的套用原有综合单价核算工程价款(是否为类似清单,由发包人根据施工方式予以确认)。文件中没有的新发生的项目,其工程量及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编制依据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规定执行,人、材、机按发生当期当地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取费级别为: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总承包一类取费。 在实际施工中,无论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项目工程量如何变化,结算时皆按照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发包人不因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对综合单价进行调

建筑工程分包类标准合同(固定单价)

XXXXXXXXXX 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时间以现场项目经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至U—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币种:人民币 合同总价暂定(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丫:_ —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①____ ③询标纪要、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④施工图纸⑤工作联系单及有关会议 纪要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投标书及附件。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风险范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_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作者:周吉高鞠恒点击次数:3325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已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这对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承发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有些对其不熟悉,因此,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新版示范文本过程中,亦产生了许多纠纷,其中,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就是一个引发纠纷的突出问题。 案例: 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在专用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 为什么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而不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呢? 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2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复习过程

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YTHG-GC-17028 甲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杭锦旗兴荣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鄂尔多斯市 签订日期:2017年3月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杭锦旗兴荣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 1.2工程地点: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工程内容:项目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东侧沙地至沙拉沟开挖一条宽为1.5米,深为1米,长约1.5公里的防洪沟。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 工程工期: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 2.5 乙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6 因设计变更、新增项目、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第三条承包方式

3.1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3.2本工程不允许挂靠,如发现挂靠现象,合同立即终止,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工程款,乙方应立即返还全部已付工程款,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3.4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3.5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与分包人就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结算原则 4.1 合同价款: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29,250.00元), 固定综合单价9.75元/米(开挖宽1.5米,深1米的应急排水管线),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税率为3%),合同价格以最终结算价为准。 4.2支付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本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甲方审核金额的70%,乙方提供应付金额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及等额的收据,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5%,付款至95%时,提供等额收据及结算价剩余部分金额的税率为3%的增值

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固定综合单价)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 -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具体以承包人报价或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范围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 1) 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提供经确认的完整施工图纸,现场

符合全面开工条件后(建筑材料和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腾空现场占用的房间和场地以及建筑铝合金窗户、窗扇安装封闭完毕,以不影响内装施工进度为前提),出具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所明确日期为准)。2) 合同实际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2 - (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工程量清单;(9)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本条排序在先的文件进行优先解释。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固定总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各分项工程完工时间: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暂估金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以发包人审定价款为本合同最终价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澄清函)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QQ: QQ: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及解释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条。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1068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标准范本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the parties protected by the contract shall use the contract to apply for arbitration to solve the disputes and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正式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协议文件适合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篇一】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单体数量、层数、层高、结构形式等),实际建筑面积以发包人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承包人已了解本工程之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情况、土质、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已完成工程以及足以影响履行合同的相关施工条件和其它任何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包括地下室、地上主体及配套的建

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往往可以逼迫承包商减少合同价款,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价格风险相比承包商要小得多。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签了合同后总价不能改变,但经过审计后,若有问题还是要变;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可以改变总价,那这两者到底区别在哪里呢,不是都可以变了吗,还分什么总价单价?理论上说固定单价合同有利于乙方,那为什么甲方还会和乙方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呢? 问题补充:你最后说,固定单价利于乙方,而甲方签订固定总价时又可以投入较少的管理人力,那么还要固定单价做什么,既然针对甲方来说,都是固定总价好,为什么甲方还会和乙方签订固定单价呢? 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 最佳答案 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各自对应的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 (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模板

固定单价合同模板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弱电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楼宇对讲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供货、施工、调试、售后保修及维护服务。 包工、包料,不增加工作量的情况下,不增加任何费用。 开、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____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合同金额:**元¥**元。 1、本合同条款; 2、报价及其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使用语言,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甲方向乙方提供竣工图纸期限和套数: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

日,3套。 1、甲方: 委派专人协调甲乙双方施工过程中事宜。 提供施工的必要条件,如施工用水、电接口。 2、乙方: 工作负责人: 姓名:____,职务:项目经理,职权:负责施工管理事务。 保质保量完成整个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售后等相关服务。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不可抗力; 双方约定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其它具体情况双方另行商定。 双方约定隐蔽工程验收部位:按照施工规范及图纸按时验收。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新的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本在12.1“合同价格形式”中给出了与99施工合同范本完全不同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99版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三种合同价格形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新版施工合同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动: 第一,带有“固定”字眼的合同价格,容易很理解成绝对固定,不论发生了什么变化,合同价格均不能调整,一切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二,“固定价格合同”不能区分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 第三,可调价格合同原本不是一类单独的合同价格形式,一般施工合同的价格并非不可调整,因此,没有绝对的固定价格。 第四,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工程实务中非常少见,仅限于紧急抢险和工艺特别复杂等特殊情况,不宜单独列为一类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较为常见,宜将成本加酬金合同和按照定额计价合同列入其他类型合同为好。 通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规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3、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解读:

合同范本(固定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FWZX2014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___ 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服务中心确认:

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导读:本文固定单价合同,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固定单价合同(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

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服务中心确认: 固定单价合同(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合同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以下称总合同),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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