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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 第二课时 单一制和复合制

一、判断题

1.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

提示:正确。

2.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上,单一制与联邦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地方服从中央,后者中央服从地方。

提示:错误。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

3.美国地方政府的独立性较强。

提示:正确。

4.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独立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提示:错误。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5.国家结构形式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

提示:错误。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看,国家的结构形式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该国的历史、政治、文化等因素决定的。不同性质的国家可以采用相同的国家结构经济形式。

二、选择题

6.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的是()

①中央享有最高权力②各部分政治实体的权力是自身所固有的③各组成部分享有相对主权④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

A.①②B.①④

C.②③D.③④

解析:选B。依据单一制制与联邦制的特点,②③属于联邦制特点,①④属于单一制特点。

7.某国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组织地方公共机关,在中央监督下依法自主处理本地事务,中央不得干涉地方具体事务。该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

A.议会制B.单一制

C.联邦制D.总统制

解析:选B。在中央监督下,体现了单一制特点;中央不得干涉地方具体事务,说明地方权力大,这两点共同说明该国结构形式是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B符合题意。议会制和总统制是指政体,不是国家结构形式,A、D不符合题意。材料体现的是单一制,而不是联邦制,C不符合题意。

8.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区别是()

A.前者带有专制的特点,后者具有民主的特点

B.前者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后者属于共和制国家

C.前者是单一主权国家,后者是主权国家联盟

D.前者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后者联邦及其成员都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解析:选D。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区别是前者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后者联邦及其成员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D符合题意。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区别主要是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A、B、C都是错误的。

9.随着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公布,苏格兰将被迫脱离欧洲。为此,有苏格兰民众普遍认为,苏格兰应该有权再度举行公投以决定是否要从英国独立出去。这表明() A.英国是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

B.苏格兰是具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C.英国是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

D.英国是联邦制国家

解析:选C。英国是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A错误。苏格兰不是具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B错误。随着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公布,苏格兰将被迫脱离欧洲。为此,有苏格兰民众普遍认为,苏格兰应该有权再度举行公投以决定是否要从英国独立出去。这表明英国是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C符合题意。英国是单一制国家,不是联邦制国家,D错误。

10.某国由十六个州组成,各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各州宪法必须与基本法的共和制、民主制、福利制的法治国家的原则相符合。除此之外,各州在制定其宪法方面享有广泛的自由。这个国家的结构形式属于()

A.单一制B.联邦制

C.复合制D.民族区域自治

解析:选B。某国由十六个州组成,各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属于联邦制的特征,B符

合题意,排除A。复合制分为联邦制和邦联,C与题意不符,排除。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一种方式,不是国家结构形式,排除D。

11.同处欧洲大陆的法、德两国既有许多共同之处,又有很多差别。法、德两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不同,法国实行单一制,德国则是联邦制。下列属于德国国家结构形式特征的是()

A.地主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之下

B.整体与组成部分都拥有国家最高权力

C.国家对其组成部分不能有任何干涉

D.各组成部分的权力并非由整体所授予

解析:选D。A属于单一制的内容,排除。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之间不得任意干涉。各组成部分的权力并非由整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B、C错误,D正确。

12.2020年3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应约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两国元首同意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沟通。美国是实行联邦制的典型国家,下列属于联邦制国家特征的是()

A.联邦与各联邦成员政权机关之间无任何关系

B.联邦成员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C.联邦成员是国际交往的主体

D.联邦和各联邦成员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

解析:选D。“无任何关系”表述错误,排除A。联邦成员并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B错误。联邦是对外交往的主体,而联邦成员一般没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C错误。在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联邦成员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D符合题意。

13.国家采取某一结构形式,就是为了安排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不同层级的区域之间的关系。下列对中央和地方权力划分的说法符合相关国家结构理论的是()

①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统一领导地方

②单一制国家,中央行政机关立法限制地方政权权力

③联邦制国家,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间不得任意干涉

④联邦制国家,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各自保持领土独立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解析:选B。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统一领导地方,①符合题意。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联邦和其组成单位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制度以及各自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间不得任意干涉,③符合题意。单一制国家,中央机关立法并不限制地方政权权力,②错误。联邦制国家,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在各自权力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不是保持领土独立,④错误。

14.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之所以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从根本上说是因为() A.邦联政府无权向国民征税

B.邦联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只是各州之间松散的联盟

C.邦联政府军队规模太小,不能保卫国防

D.实现和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需要

解析:选D。邦联政府无权向国民征税,这是邦联制的弱点,不是根本原因,A不符合题意。邦联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只是各州之间松散的联盟,B说法正确但不是根本原因。邦联政府军队规模太小,不能保卫国防,这是具体原因,不是根本因素,排除C。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之所以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实现和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需要,D符合题意。

15.俄罗斯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苏联解体后,继续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从理论上看,这是因为()

A.民族是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唯一因素

B.历史和文化是影响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的决定性因素

C.多民族的国家必然实行联邦制

D.国家结构形式受民族、历史和文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解析:选D。本题考查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因素。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继续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这说明一个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受阶级、民族、历史和文化等因素综合影响,D符合题意。A错在“唯一”,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有很多,民族是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之一。历史和文化影响国家结构形式,但不是决定性因素,B错误。“必然”说法过于绝对,C排除。

三、非选择题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主张“自决”实际“暗独”的“香港众志”不断制造事端,继早前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东翼展示反对标语后,2019年1月30日在维园年宵摊档上贩卖大量印有侮辱国歌字样的产品。在场的“香港众志”成员公然唱起遭篡改的“国歌”,为吸引市民购买,还唆使路过的学生称,和他们一起唱“国歌”可获“折扣优惠”。曾组织和参与非法“占中”的黄某、罗某等“众志”头目都参加了闹剧。这种哗众取宠的做法没能吸引市民停步购买,更是引起市民的怒火,更有市民怒斥港独注定是自娱自乐无趣独角戏。

(1)有人认为所谓的“自诀”“香港问题,香港解决”有违宪制。你是如何认识的?

(2)请说明“港独”活动注定是自娱自乐无趣独角戏的必然性。

解析:本题以香港问题为背景,考查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本题第(1)问,要求学生说明“自决”“香港问题,香港解决”有违宪制。解答时要从国家结构形式角度加以说明。我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是我国地方行政区,必须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香港行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不全属香港地方事务,事关国家主权,所以“香港问题,香港解决”有违宪制。本题第(2)问,要求学生说明“港独”活动注定是自娱自乐无趣独角戏的必然性。可从主权国家的属性、国家统一、违背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等角度进行说明。

答案:(1)我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只是中国的一个自治区域,必须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依据我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必须执行中央决定,所谓“自决”“香港问题,香港解决”有违宪制。

(2)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我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在当代中国,维护祖国统一,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港独”言行有违宪法和法律,不利于香港和祖国的繁荣稳定。“港独”活动注定是自娱自乐的无趣独角戏。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全国有55个少数民族,历史特点、文化传统和现实情况决定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级地方政府都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

美国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为巩固独立战争的胜利成果,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权,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该宪法规定,联邦政府享有宪法“列举的权力”,州政府拥有“保留的权力”。联邦与州各自都有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且相互之间不得任意干涉。

根据材料,比较中美两国地方政府权力设置上的不同点。

解析:本题设问指向根据材料,比较中美两国地方政府权力设置上的不同点,实际是考查单一制与联邦制的特征。在我国,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府被置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之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在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之间不得任意干涉。

答案:①在我国,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府被置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之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②在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之间不得任意干涉。

(完整word版)《单一制与联邦制的比较》

单一制与联邦制的比较 在当代国家结构形式中,主要存在两种基本类型,分别是单一制与联邦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结构形式也都采用单一制,如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韩国、朝鲜等都是单一制国家。在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虽然只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可是却包括了绝大多数的大国,如美国、加拿大、、印度、巴西和俄罗斯等,它们的人口总数在22亿以上,而且占了世界大约二分之一的土地。那么为什么这样多的大国选择了联邦制?100多年前,当孙中山等前人致力于推翻帝制、创立共和时,曾率先提出了建立联邦共和国的主张。既然如此,那么到底单一制与联邦制孰优孰劣?下文主要从概念、特征、类型与存在问题等方面对单一制与联邦制做详细的比较,以得出孰优孰劣的结论。 文献综述: 1、对“单一制优越说”的批判 第一,由于认识的局限性,马列著作否定的“联邦制”其实是“邦联制”,并且按照现代学术界的标准,恩格斯所指的“单一的共和国”并不排除采用联邦制的可能性,从而推翻了马列支持单一制的观点。第二,衡量国家结构形式类型优劣的标准应当是看其在经济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及是否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等基本问题;在政治上是否有利于政局的长期稳定,是否有利于解决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是否有利于民主制度的建设和法治状态的形成,能不能提高行政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等基本方面。 ——童之伟:《国家结构形式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2、美国的联邦制 美国宪法中明确禁止州行使的权力有不得订立条约、同盟或联盟,不得铸造货币等;从性质上属于联邦专有的权力有战争权、制定全国统一的归化条例等;属于联邦与州共有的权力有征税权、借款权、为公共福利开支的权力等。管制州际贸易的权力也是一种共有权力。汉密尔顿在讨论宪法授予联邦的权力与州权力之间的关系时就明确指出“在某些情况下需要一种同时存在的权限”,宪法专门授予给联邦的权力只在三种情况下存在“在宪法明文规定授予联邦专有权的地方;宪法在某些情况下授予联邦一种权力,在另一种情况下,却禁止各州行使同样权力;宪法授予联邦一种权力,而这种权力是与各州的类似权力绝对和完全矛盾而且不相容的地方”。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著《联邦党人文集》,第三十二篇, 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美国联邦与州的权力划分分为:联邦的权力、州的权力、联邦的专有权力、州的专有权力、禁止联邦行使的权力、禁止州行使的权力、联邦与州的共有权力和保留权力。 ——杨百揆编:《现代西方国家政治体制研究》,春秋出版社,1988年3、德国的联邦制 德国的州对联邦法律的两种不同形式的执行都作为州的行政权,但这两种执行在性质上仍是有不同的。基本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是将联邦法律的执行完全作为州的职权,因此执行费用由州承担,联邦仅具有合法性监督权;基本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执行实际是将联邦的事务委任给作为整体的州执行,因此联邦承担执行的费用,并享有合法性监督权和合目的性监督权。后者类似于我国台湾学者所称的“团体委任事务”。而由州的行政机构作为联邦

神秘的“单一制”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奇妙的“单一制”国家——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在中国大陆被称为“英国”的国家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中国大陆称其为单一制的国家。这个单一制的国家很是特别,因为它不仅有着迷人的风土人情,也有着辉煌的历史,还有就是它构成的特殊性。现今联合王国的主要构成部分有五大: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和海外领地。其他15个君主立宪制的英联邦国家不是属于联合王国的。下面我来简单介绍下联合王国的组成部分。 一、英格兰(England)[原英格兰王国] 元首: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 官方语言:英格兰语(英语) 宗教:圣公会 首都(首府):伦敦 面积:130395平方公里 货币:英格兰镑(发行银行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 国歌:官方联合王国国歌《天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 如在位的是男性君主,国歌改为God Save the King) 地方性官方国歌[第二国歌] 《耶路撒冷》(Jerusalem)和《希望与光荣的土地》(Land of Hope and Glory) 政体:议会君主立宪制 Government 首脑:首相布朗 人口:5千多万 法律体系:普通法系 行政地区等级四级,依次为:大区(Region)、郡(County)、区(District)与教区(Parish)。旗帜(原英格兰王国旗): 圣乔治十字旗(St George's Cross) 旗帜由白底和红色的十字组成,红十字比划宽度为旗帜高度的1/5,整个旗帜比例为5:3。

英格兰徽章(盾徽)[原英格兰王国徽] 英格兰自公元829年威塞克斯王国王埃格伯特压服了其它王国,成为英格兰的共主,开创了统一的英格兰王国。 英格兰王国先后经历了威塞克斯王朝、丹麦王朝、威塞克斯复辟王朝、诺曼王朝、安如王朝、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都铎王朝王朝、斯图亚特王朝、短暂的共和Government后(期间吞并了康沃尔、威尔士等国)最终于斯图亚特复辟王朝的安妮女王的《合并法案》下于1707年苏格兰王国合并。 二、苏格兰(Scotland)[原苏格兰王国] 元首: 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以前女王在苏格兰被称为一世,现已经统一称呼] 十三世阿盖尔公爵托库希尔·伊安·坎贝尔(Torquhil Ian Campbell, 13th Duke of Argyll)[为女王在苏格兰的代表]

我国的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

【摘要】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的关系,是我国改革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具有不可动摇性,是财政联邦制改革的前提框架;而财政联邦制改革,则是完善和规范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的必然路径,其目标是在中央政府和市场力量的作用下,推动能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自优势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的建立。【关键词】财政联邦制;政治单一制;央地关系 1 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的关系: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编辑。众所周知,我国是中央集权型的政治单一制国家,不能否认,我国经济改革以财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而财政体制的改革,无论是最初的“分灶吃饭”,还是后来的各种大包干,或者是现行的分税制,一直走的是财政联邦制的道路。尽管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不在一个层面上,但同为我国处理央地关系的两种不同的重大制度。因此,必须理清楚二者的相互关系,才能做出恰当的安排,避免相互掣肘,促进和谐的央地关系的形成。但是,在我国的改革中,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的关系,实际一直被有意地回避了。可能的原因是,直觉似乎告诉人们,“分灶吃饭”、大包干和分税制等财政联邦制的各种形式,都是与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相冲突的制度,而中央集权制又是敏感的“政治问题”,只能少说为佳;或者认为弄清楚财政联邦制的各种形式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只会阻碍改革, 自然是不清楚更好。在这种氛围中,就是有一些人明知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在我国不能动摇,因怕被人误解,或怕扯改革的后腿,也会三缄其口。正是因为这种似是而非的认识及对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关系问题的有意回避,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出现了不少问题:前期各种形式的大包干忘记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严重削弱了中央的财政能力,将整个国家推到了非常危险的境地;现行的分税制又因为提高了财政权力的中央集权程度而遭到不少人的批评;在不推动政治单一制改革的前提下,分税制不可能规范运行,也不能在省以下推行,更重要的是,迷失了改革方向,变成了“分钱制”, 不仅未能解决“放乱收死”的循环问题,而且还导致了严重的“诸侯经济”问题;近年来,更有一种因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不匹配”而干脆否定分税制改革的观点逐渐流行起来,[1,2]由此可见,无论是理论,还是事实,都充分说明,在我国,理清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的相互关系,实在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 2 政治单一制:财政联邦制的前提框架在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具有不可动摇性。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是由我国悠久的中央集权政治传统、大一统的儒家文化基础、大杂居小聚居的多民族构成、辽阔复杂的地理超级大国和极不平衡的经济发展等国情决定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因而是不能动摇的。这是已被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结论。这些国情不仅从未有逆向改变,而且经济不平衡、新的国际环境等要求中央集权的因素正在强化,尤其是作为后现代化国家,我国正面临着迫切而艰巨的实现现代化的任务,历史和现实经验表明,这一任务的完成只能以政府为主导,必然要求完善和加强中央集权制,以保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指挥和领导。因此,在今天,我国的中央集权制更是不能动摇的根本制度,其他一切处理央地关系的制度安排必须以中央集权制为基本框架和根本前提。显而易见,这纯粹是国情使然,而不存在什么敏感的“政治问题”。财政联邦制是西方学者借鉴政治学中的联邦制概念而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只是对财政分权理论的一种形象概括。同联邦制概念一样,财政联邦制的概念只能是特征描述性的,而不能对其进行准确的内涵界定。一般认为,只要在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强调地方财政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就是财政联邦制,而任何国家的央地间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财政职能分工,任何国家的地方财政都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因而财政联邦制这一概念本身具有较大的模糊性。这使所谓的财政联邦制具有了普适性,由此容易得出的结论是,财政联邦制与国家结构并无必然联系,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都可以存在财政联邦制。问题是,这种理论严重忽视了具体的国家结构模式对所谓的财政联邦制的决定作用,很容易导致对他国制度设计的盲目照搬,其后果不仅仅是南橘北枳,而且可能是灾难性的,可能动摇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断送我国的现代化大业。事实

713我国是单一制国家讲解

7.1.3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单一制、复合制、联邦制),以及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理解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和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和各自的主要特征,进一步明确理解我国我国是单一制国家。通过西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理解说明我国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必要性和具体方法。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对有关国家问题的错误认识进行批判;培养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德育目标:结合实例分析说明,在我国,必须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做到适度分权。通过“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内容的学习,了解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以,“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提法是不得人心的,其鼓吹者是终究要成为历史的罪人的,我们要做维护祖国统一的捍卫者,要坚决与“台独”势力斗争到底。 【教学重点】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教学难点】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区别 【教学过程】复习旧课, 内容——国体、国家职能 【复旧】国家政体——人大制度(横向分配权力) 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纵向分配权力) 三、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教材第三框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共分两个部分:一是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知识,二是关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及其类型(P30~31.) 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之后,要把权力进行分配和落实。为了便于统治和管理,从横向看,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要承担相应的权力;从纵向看,统治阶级要把国家划分为若干个行政区域,给它们以相应的权力。给中央多少权力,给地方多少权力,在各国不同,但它们在纵向上形成了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就是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P30.)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模式。(P30.) 思考:国家结构形式与政体都是国家的形式,有什么不同之处? ⑴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统治阶级采用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当代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主要是建立各种政权机关,进行国家权力的横向分配置。) ⑵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有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模式。根据国家权力的集中程度不同,当代国家结构形式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 (主要是调整纵向关系,进行国家权力的纵向分配。)

欧盟与单一制、联邦制的异同

欧盟与单一制、联邦制的异同 摘要:本文首先分别介绍了单一制和联邦制,对各个制度进行简单的介绍和代表国家说明,随后对单一制和联邦制性质,法律体系,国家机构,公民国籍,权力来源,对外关系等各个方面进行比较。随后引入本文重点欧盟。对欧盟与单一制和联邦制比较,介绍了欧盟、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异同。在文章的最后谈论了下欧盟体制的未来。 1单一制 1.1简介 单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 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在当代国家结构中,单一制与联邦制(复合制的一种)是主要形式。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以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为组成单位的国家结构形式。与复合制相对。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权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围行使其职权。在法理上,单一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央,地方的权力具有中央授权性。单一制国家的明显外部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是国际交往中的国际关系主体,它的公民只有一个国籍。按照地方职权的大小,单一制国家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行使职权,由中央委派官员或由地方选出的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居民没有自治权或地方虽设有自治机关,但自治机关受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法国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法国,起主要作用的地方国家机关是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首长具有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的双重身份。一方面代表中央,依照中央的命令行事,对国家政部负责;另一方面,作为地方官员,管理一切地方行政事务。中央可撤换地方行政首长。在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组织地方公共机关,并在中央监督下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中央不得干涉地方具体事务。英国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英国,由各地区居民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中央政府依法监督地方议会的行为,以立法监督为主要的监督形式,中央政府若发现地方议会有越权行为,可诉请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司法机关纠正。 1.2代表国家 中华人民国是单一制国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结构形式也都采用单一制,如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国、朝鲜等都是单一制国家。

高三政治《政治常识》第一课1.2.4 我 国 是 单 一 制 国 家

高三政治《政治常识》第一课 1.2.4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重点】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难点】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素质要求】 ⑴知识方面: 识记: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复合制,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理解: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运用: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 ⑵能力方面: ①运用所学的本课知识对有关国家问题的错误认识进行批驳; ②培养联系实际的能力; ③培养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全面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⑶觉悟方面: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 ②树立发展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使命感; ③努力学习,丰富自我,为将来参加建设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 【整体感知】 复习提问: (1)实行单一制的国家有哪些特点? (2)请同学们回顾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历史由来。 (设计以上问题,是通过复习前面的知识和历史知识,为深入理解“一国两制”构想做准备。) 导入新课: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从国家的结构形式来看,我国属于单一制。当今世界上,无论是实行单一制的国家,还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如何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都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安危、平稳的重大问题。另外,当今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国家里只有一种社会制度。但是,今天我们要学习的却是我国实行的“一国两制”。这两个问题,都是我国国家管理上的重大问题,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希望大家认真学好。 2、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板书) (1)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关键是:发挥两个积极性。(板书) 依据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关键就是有利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2)中央和地方之间要适度分权。(板书) 中央和地方的适度分权要兼顾到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即要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又要在中央集中领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自主权力。 实行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主要体现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地方必须服从中央,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下级机关必须执行。

单一制联邦俄罗斯国家结构的法理悖论

单一制联邦:俄罗斯国家结构的法理悖论 温恒国 2011-03-17 21:02:59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0年第3期 【内容提要】俄罗斯联邦成立之后,在国家结构上存在着邦联化的倾向。为了克服由此产生的种种问题,俄罗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被破坏的行政权的垂直层级隶属,进行联邦集权化改造。这一集权化的过程,让俄罗斯具有了大量的单一制特点,并且,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俄罗斯刚刚建立起来的法治基础。 【关键词】俄罗斯联邦制单一制法治 【作者简介】温恒国,1973年生,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哈尔滨150080) 联邦制曾被认为是大国最适宜的结构方式。目前在全世界国土面积前10位的国家中,联邦制国家有8个,而单一制国家只有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但每个国家面临的任务都是相似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活跃地方发展,哪一项任务都无法放弃。时至今日,联邦制国家与单一制国家区别的日益相对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中,中国、法国等传统的单一制国家在地方分权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让人们不仅联想到联邦制国家的某种先天优势。但是,俄罗斯的联邦制实践,或许可以告诉我们,在国家转型发展过程中,联邦制所带来的麻烦一点都不比单一制少。 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这个曾经的联邦中的联邦延续了它在国家结构上的传统,但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有关联邦制的政策就一直在摇摆,争议也从未停止。甚至像俄罗斯究竟是不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这样的问题,都无法达成共识。在有关俄罗斯联邦制问题的论述中,“悖论”这个词开始被普遍而频繁地使用。在几乎

所有的联邦制国家都在强化联邦中央权威的背景下,俄罗斯的联邦制之所以还能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是因为相比其他国家来说,它在加强集权的过程中,逾越了联邦制最基本的一条准则:联邦制国家的统一,不得依靠组织控制,而只能通过经济、法律等其他手段实现。 一早期的邦联化倾向 从联邦建立的基础来看,联邦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宪法型,即联邦基于宪法而成立,代表是美国;另一种是条约型,即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条约结成联邦,瑞士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对于现代国家来说这种区别意义不大,因为在宪法型联邦制国家中,历史上往往都签订过条约。即使美国,也在制定宪法之前,存在着北美13个州之间的联盟条约,即所谓的“邦联条款”。而条约型联邦国家现在也无一例外都有宪法,于是条约就为宪法所吸收。但单独的定约过程,对于联邦来说仍然具有一定的意义,因为联邦的本意就是协约。 俄罗斯人认为自己的国家属于条约-宪法型联邦,即“也同样通过宪法建立联邦,但在制定宪法之前存在一个签署专门文件——条约(协约)的过程”[1]。因此它与条约型联邦基本是一样的,但麻烦的是,俄罗斯联邦的条约内容与宪法规定并不一致,而且,签约过程不仅发生在制定宪法之前,也存在于宪法制定之后。这种联邦起源的双重性给俄罗斯联邦制建设带来了最大的法理障碍,突出表现为主权争议和不均衡性问题。 (一)主权争议 俄罗斯联邦成员即联邦主体的主权要求在苏联解体时就已经出现。当时,俄罗斯面对苏联主张自己是一个主权国家,因此当俄罗斯自己的联邦主体也基于同样的理由提出主权要求时,俄罗斯联邦中央不便马上予以反驳。而在俄罗斯成立

单一制国家

2014中央电大形成性测试系统地方政府学任务3 0004 1.单一制国家 是指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单一国拥有统一代表国家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中央机关和在该中央机关领导下行使地方性职权的地方机关。在单一制形式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2.地方政府学 所谓地方政府学,是研究地方政府及其活动规律的科学。 3.层级结构 由各地方政府单位之间,通过各种关系而形成的纵向的上下体系 1.结合中国近现代史,评述中国地方国家机关的演变 答:当代中国地方行政机关设置的演变,其过程与地主政府组成的演变过程是一致的,可以分为人民政府委员会时期(1954年以前)、人民委员会时期(1955-1966年)、革命委员会时期(1957-1980年)。1980年以后为人民政府时期。1954年以前的人民政府委员会并非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而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统一行使行政,司法与立法权力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 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但由于当时地方各级人大未设置机关,因此各级人民委员会在各级人大闭会期间,兼行人大常设机关的部分职权。 1957年,革命委员会是“文化大革命”的特殊产物,在这个时期里,它是一个地域内拥有党、政、军各种权力的地方唯一权力机构,1980年各地各级革命委员会先后相继被人民政府所取代。 2.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论述政府职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答:政府职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表现在每当社会发生急剧变革时都必然会产生政府职能转变的情况。社会发展不平衡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国建之间也同样表现在同一个国建内部只要其国内各地域之间存在着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状态。 1.研究地方政府学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研究法?2.实证研究法?3.历史研究法?4.比较研究法。 2.简述地方政府类型的划分 答:按地方政治制度的不同安排,地方政府可分为三种类型:纯属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体地方政府,实行地方自治的自治体地方政府,兼具上述两类地方政府特点的混合体地方政府。 3.简述中国古代的特殊型地方政府? 有这样几种:(1)?设置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型地方政府。(2)?为突出首都、陪都政治地位而设置的政府;(3)?在未设地方政府的边境地区为巩固边防与内地统治而设的军、军民卫所;(4)?为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和维护政治稳定而设的特殊型地方政府。 4.基层地方政府单位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便于当地居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 2.利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充分履行其职责,发挥其行政效益? 5.简述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 (1)地方政府拥有的权力不具有主权性;?(2)地方政府的权限是局部的;?

联邦制与单一制的优劣-

联邦制与单一制的优劣 联邦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和单一制相对,是复合制的一种。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权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1)制宪修法(2)维持区域完整(3)成员有各自的国籍(4)加入和退出联邦。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国把各自权力交予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 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在当代国家结构中,单一制与联邦制是主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世界最大的单一制国家。相对于美国的联邦制,单一制国家的中央政权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在法理上,单一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央,地方的权力具有中央授权性。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是国际交往中的国际关系主体,它的公民只有一个国籍。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行使职权,由中央委派官员或由地方选出的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居民没有自治权或地方虽设有自治机关,但自治机关受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在单一制国家,地方对中央有比较强烈的向心力和依赖性,中央的支配地位明显,核心作用强。整个国家凝聚力强,不容易发生分离运动和独立运动,国家机器可以比较顺利地运转,国家可以集中精力办大事。这就是单一制国家最大的优点。在民族成分和地理条件比较复杂,历史问题繁乱的国家和地区,单一制的这个优势愈加的明显。 姓名:杨春兴学号:2016020000086

欧盟与单一制、联邦制的异同教学内容

欧盟与单一制、联邦 制的异同

欧盟与单一制、联邦制的异同 摘要:本文首先分别介绍了单一制和联邦制,对各个制度进行简单的介绍和代表国家说明,随后对单一制和联邦制性质,法律体系,国家机构,公民国籍,权力来源,对外关系等各个方面进行比较。随后引入本文重点欧盟。对欧盟与单一制和联邦制比较,介绍了欧盟、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异同。在文章的最后谈论了下欧盟体制的未来。 1单一制 1.1简介 单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 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在当代国家结构中,单一制与联邦制(复合制的一种)是主要形式。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以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为组成单位的国家结构形式。与复合制相对。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权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在法理上,单一制国

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央,地方的权力具有中央授权性。单一制国家的明显外部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是国际交往中的国际关系主体,它的公民只有一个国籍。按照地方职权的大小,单一制国家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行使职权,由中央委派官员或由地方选出的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居民没有自治权或地方虽设有自治机关,但自治机关受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法国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法国,起主要作用的地方国家机关是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首长具有中央官员和地方官员的双重身份。一方面代表中央,依照中央的命令行事,对国家内政部负责;另一方面,作为地方官员,管理一切地方行政事务。中央可撤换地方行政首长。在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组织地方公共机关,并在中央监督下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中央不得干涉地方具体事务。英国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英国,由各地区居民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中央政府依法监督地方议会的行为,以立法监督为主要的监督形式,中央政府若发现地方议会有越权行为,可诉请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司法机关纠正。 1.2代表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结构形式也都采用单一制,如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韩国、朝鲜等都是单一制国家。 2 联邦制 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

什么是联邦制

联邦制1 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在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虽然只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可是,它们的人口总数在22亿以上,而且占了世界大约二分之一的土地。其中,领土最小的是拉美的圣基茨――尼维斯联邦,267平方公里,最大的是横跨欧亚的俄罗斯,1700多万平方公里。据笔者最近的核查,面积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中, 绝大多数是联邦国家。而在亚洲、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苏丹无不实行联邦制。亚洲第二大国家——我们的邻邦印度,也是联邦国家。 这样多的大国选择了联邦制,其中是否有某种不可抗拒的规律值得我们研究呢?100多年前,当孙中山等前人致力于推翻帝制、创立共和时,曾率先提出了建立联邦共和国的主张。今天,当许多有血性的中国人渴望完成前贤未竟的自由大业时,联邦主义的呼声再度浮出了水面,这似乎并非偶然。那是一种与我们的传统迥然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一种我们不熟悉的建构政治社会的方式。无论是赞成还是拒绝,都必将是一个深刻影响中华民族命运的抉择。所以,不能不深思熟虑,慎之又慎。 选择联邦制是否会导致国家分裂?联邦制对于未来中国的自由、和平、稳定、安全与发展,到底意味着什么?中国有条件推行联邦制吗?在联邦制与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单一制之间,是否有某种中间道路可走?事实上存在的尖锐的民族矛盾、一些边疆地区人士的分离主义要求,应如何对待?有的人漠视国家统一的重要性,甚至扬言“独立一块活一块”,对此我们应持什么态度?也有人说,“国家大小并不重要,只要人民幸福就行”,他们的话包含多少真理呢?联邦制可以为国家的统一与人民的自由提供最佳可能性吗? 这些问题已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思考它们不仅是我们的自由,也是我们不可挥却的责任。眼下并不是没到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而是思考得还远远不够。我写这篇文章,就是为了推进思考与讨论。 1https://www.wendangku.net/doc/8b3112808.html,/wenda/thread?sort=wsmopts&tid=59375343122541ed

单一制与联邦制的联系

单一制与联邦制的联系、区别、特点和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 发表日期:2006年4月3日已经有1684位读者读过此文 一)两者的概念、联系 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复合制国家是指由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按其联合的程度又分为联邦和邦联。联邦是指由两个以上共和国或邦、州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邦联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结成的国家联合。单一制与联邦制都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而且在当代国家结构中,单一制与联邦制是主要形式。 (二)两者的区别 1.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联邦制国家则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地方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而联邦成员国则是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2.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从来就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但联邦成员国则不同,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联邦成员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在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权利可受到保护:(1)每个联邦成员有权制定和修改本成员单位的宪法,规定自己的内部制度而无需联邦政府的批准;(2)联邦国家的成员在加入联邦之前有自己的区域范围,在加入联邦后,其区域未经同意仍然不能改动;(3)联邦国家的成员有自己的国籍;(4)各联邦成员有加入联邦的权利,也有退出联邦的权利。 3.单一制和联邦制国家各有其权力来源。联邦成员国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是各自把权力交与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一部分管理该成员国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都由联邦宪法明确界定。所以,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而在单一制国家里,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所以,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所固有。在单一制国家里,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 (三)两者各自的特点 1.单一制国家设立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按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地方行政单位虽然也设有相应的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它们的权限有些是宪法授予的,有的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授于或委托的,地方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宪法的规定或中央的授予。在对外关系中,它是单一的主体。在它的领土上没有其

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特色单一制

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特色单一制,其“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行“一国两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民族区域自治”、“一国两制”在中国的成功实践, 国家结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结构采取单一制形式,即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单一主权国家,同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法律,对当代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进行了规定。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是实行单一制好,还是实行联邦制好的,没有统一的答案。只有根据该国的民族状况、地域大小、历史文化传统、自然气候条件等,同时考虑当时的国际环境因素,选择最适合的国家结构形式。一个国家采取何种国家结构形式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如美国从邦联条例到典型的联邦制、苏联从民主集中联邦制到俄罗斯的分权制衡联邦制,都无一例外地留下了那个时代、那个民族的深深烙印。无论是单一制国家或是联邦制国家,其最终目的基本都是一致的: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民福祉、巩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发展。离开对具体国家、具体历史条件的具体分析,抽象地褒贬任何一种国家结构形式都是不科学的。国家结构形式并没有优劣之分,单一制国家为实现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吸收联邦制国家的某些特征,虽然模糊了国家结构的两种基本形式之间的界限,但其价值在于有利于实现国家的统一和主权的完整。

在单一制国家中,地方政府职权也有差异,于是就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其地方官员由中央委派,或由地方选举,代表中央来管理地方的行政事务。地方居民无自治权,只有经中央批准才能建立地方自治机关。地方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都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另一种是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居民可以依法自主组织地方的公共机关,并在中央监督下依法自主处理本地区事务,而中央不得干涉地方具体事务。如发现地方议会有越权行为,则中央政府可诉请司法机关予以纠正

国家联邦制

联邦制 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10 1简介 名词解释:联邦制 英文:Federalism 联邦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结构。联邦制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明文规定,除非通过修宪,不能任意变更。双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对方干预。在双方法律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及法律高于地方宪法及法律。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2制度特点 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1)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政安排。它有两个基本的建构原则,第一,制定一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之间分割国家权力。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第二,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 (2)各构成单位议会议员、政府首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 (3)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并且有自己的宪法,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 (4)此外,联邦制还有两个并非不重要的原则:联邦议会一般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各构成单位选举或任命的代表组成; (5)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突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3国家特点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司法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统一的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从主权的角度认识单一制与联邦制2

国家对联邦制与单一制的选择更深层次是对主权是否可分的认识,无所谓优劣好坏之分,更为重要的是贴近于本国的背景。 二、从主权的配置认识单一制、联邦制的运行 联邦制的存在承认主权的可分性。然而,在国际法上,我们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强调其的不可侵犯性和独立自治的状态;在国内层面,我们鲜有运用“主权”一词于人民,因为根据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契约,来源于人民的自然让渡。对外主权的统一性在混淆我们的视听,我们需要继续探寻两种模式的不同。笔者认为深层次的区别在于:地方立法权合法性、范围及其运行方式,即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界限与互动。 (一)单一制立法权划分及运行 董之伟教授将权力划分为本源性权力和过程性权力,本源性权力“指相对而言处于原始形态的政治结合体从其自身的物质属性和组织结构中产生的一种权力,它属于政治权力而非法律权力,它从根本上说高于并先于现行实在法。本源性权力决定和派生出现行实在法,而不是相反。”过程性权力“是指本源性权力的主体通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机构体系内配置的、由不同国家机关和官员掌握和运用的权力。” 主权是本源性权力,归国家所有,单一制国家中主权所派生的立法权具有唯一性,地方的立法权源于中央立法权的授予。例如,根据中国1982年宪法第2条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我国的行政法规规定,当地方人大制定出来的法律违背了我国宪法、法律等基础性法律时,全国人大可以撤销法律;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备案制的设置,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留存。所以,地方立法权源于国家授予;在运行层面,中央立法权对地方立法权进行监督。中央立法权具有唯一性。 (二)联邦制立法权划分与运行 联邦权力被认为是一种州权的让渡,在数百年的宪法运行过程中,展现在两院制设置的议会中,其中参议员议席是州权的体现。但我们并不应该从议会两院制的形式组成上去论断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比如,单一制的法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民议会议员依直接选举选出。参议院依间接选举选出。参议院保证共和国的各地方单位的代表性。” 关于联邦立法权与州立法权的分配,被称为“剩余权”的分配。比如,美国1787宪法第10条修正案“本宪法所未授予中央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存之”。加拿大采取双方列举保留剩余权的方式。德国宪法第30条规定“国家权力之行使及国家职责之履行,为各邦之事,但以本基本法未另有规定许可者为限。”故而,联邦制国家的宪法对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划分有着具体的规定,联邦制中州权与联邦权的博弈在宪法层面体现着“契约”精神。联邦和州的立法权运作依据宪法而定,双方都不得侵越对方的权限,州权相对自由。

论联邦制的特点——以美国为例

论联邦制的特点 ——以美国的联邦制为例 [摘要]:联邦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结构。联邦制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明文规定,除非通过修宪,不能任意变更。双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对方干预。在双方法律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及法律高于地方宪法及法律。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关键词]:联邦制特点美国 本文根据美国联邦制概述,分析了美国联邦制形成的原因,从而概括了美国联邦制的特点,揭示了美国联邦制的实质。 一、联邦制概述 联邦制与单一制是现代国家结构的两大基本形式。一般认为,国家结构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联邦制的概念是由约翰内斯?阿尔特胡修斯(Johannes Althusins1562- 1638)提出的。它既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还是一种观念和意识形态,这里仅讨论制度意义上的联邦制。联邦制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但是可以归纳出明显的区别于单一制的结构性特征:1. 联邦和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宪法和中央权力体系;2. 联邦公民同时也是成员国公民;3.

联邦权力遍及全国,但联邦和成员国之间的权限划分由宪法规定,联邦无权任意改变。如果简单以中央集权来划分单一制与联邦制是不严谨的,中央集权是单一制和联邦制达到国家目的共同目标。 另外联邦制还有其具体特征。其一,在联邦制国家,全国(联邦)政府掌握着外交事务中重大事件的最终控制权;其二,一个联邦制国家内各成员单位的联盟关系一旦形成就不允许自由退出;其三,联邦可以修正宪法;其四,联邦政府有其独立的行为领域,并且拥有足够的资源以维持其在独立领域的运行;其五,联邦权力和成员单位权力的划分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六是两院制是与联邦制相匹配;第七,与联邦制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是两套法院即联邦法院和地方法院;第八,最高法院的存在。这些具体特征不是联邦制独有,但却是联邦制必须具备的特点。目前世界上有二十多个国家实行联邦制。 二、美国联邦制的形成 美国建国所走的路,与西欧大陆资本主义国家不同,西欧资产阶级国家是在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资产阶级政权确立以前,已有一套国家机器,其革命的任务是对旧的国家机器进行改造,引入资本主义因素后加以利用;而美国在建国前则不存在封建制度的国家机器,它是在北美13个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北美13个殖民地在独特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形态。 在思想文化方面,各殖民地居民大都是饱尝欧洲大陆政治、宗教的迫害,希望在新大陆寻找自由之梦的欧洲移民,他们反对集权思想,崇尚自由、民主。 在组织机构上,这13个殖民地共分为三类:“一是特许(自治)殖民地,即罗得岛和康涅格狄。二是业主殖民地,即马里兰、德拉华、宾夕法尼亚。三是直辖殖民地,即弗吉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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