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拌砼行业质量管理体系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对预拌砼搅拌站(厂)的预拌砼实现过程进行质量管理体系专业审核的审核要点和取证方法。不适应于对现场集中搅拌站的认证审核。
本作业指导书在审核中与通用型审核作业指导书联合使用。
2、引用文件:
本作业指导书正文中引用了下述文件(含通用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GB/T19000-2000 idt ISO 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4902-2003 预拌混凝土
GB50164-9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55-2000(J64-2000)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
GB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175-1999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 复合硅酸盐水泥
GB/T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1596-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18588-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GB/T9142- 混凝土搅拌机
GB/T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代高炉矿渣粉
GB/T50080-85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
GB/T50081-85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J82-85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63-89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T112- 天然沸石粉在混凝土与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T5094-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GB119-8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JGJ56-84 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
JC473-92 混凝土泵送剂
JC475-92 混凝土防冻剂
JC476-92 混凝土膨胀剂
JGJ/T10-95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3、定义:
本作业指导书引用了GB/T19000-2000 idt ISO 9000:2000的部分术语并给出下述定义。
3.1预拌混凝土
对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份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3.2通用品
指强度等级不大于CSO、坍落度不大于180mm,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为20mm、25mm、31.5mm或40mm,无其他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
3.3特制品
指任一项指标超出通用品规定范围或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
3.4交货地点
指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交接预拌混凝土的地点。
3.5出厂检验
指在预拌混凝土出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
3.6交货检验
指在交货地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的检验。
4、产品/服务范围、特点与专业代码
4.1本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厂)的预拌混凝土产品及其服务的专业审核,对应的专业代码为:16.02.01建筑用混凝土制品的制造,16.02.06其他混凝、石膏及水泥制品的制造。
注:对于标准第4章管理体系、第5章管理职责、第6章资源管理、第8章测量分析和改进的其他部分的支持性过程审核按中心通用型作业指导书要求审核。
4.2产品特性/服务质量规范要点:
4.2.1预拌混凝土层流程性材料产品、其产品质量的主要特性应满足国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下述要求:
强度——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GB5107-87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坍落度——砼坍落度的实测值与合同规定的坍落度实测值之差应符合本指导书表3的规定(见7-15表3)
含气量——掺有引气型外加剂砼的含气量实测值与合同规定值之差不应超过±1.5%
氯离子总含量——根据砼类型及其所处环境类别其最大氯离子含量不超过表1的最高限值。
表1:氯离子含量的最高限值
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度——此项指标应满足GB6566标准的规定
其他——当需方对砼、其他特性有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无相应标准对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
4.2.2砼产品服务要求:
a、交货及时、服务规范、砼的运送频率应能保证需方砼施工的连续性。
b、交货时,每一运输车应向需方提供预拌砼发货单、发货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编号、发货单编号、工程名称、需方、供方、浇筑部位、砼标记、供货日期、运输车号、供货数量(m3)、发车时间、到达时间、供需双方确认手续等信息。
c、供方应按子分部工程分砼土品种、强度等级向需方提供预拌砼出厂合格证。出厂合格证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出厂合格证编号、合同编号、工程名称、需方、供方、供货日期、浇筑部位、砼标记、其他技术要求、供货量(m3),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级别及复验报告编号、砼配合比编号、混凝土强度指标、其他性能指标和质量评定等。
d、砼交付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顾客进行回访、回修服务。
4.3主要顾客名单
直接顾客:为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需方,如砼结构工程施工承包方或直接应用预拌砼的单位。
中间顾客:为建设工程的筹建单位为建设单位、开发商等。
最终顾客:为建设工程的使用者,可以是单位、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
5、预拌混凝土产品实现过程流程——见下图:
6、关键质量活动:
产品形成过程的关键质量活动及通常涉及职能部门/单位见下表
8、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查方法
8.1相关过程
预拌砼产品/服务必须满足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所适用的过程与其他类型产品/服务基本相同,其通用过程一般包括:
1.1总则;1.2应用;4.
2.3文件控制;5.1管理承诺;5.3质量方针;5.4.1质量目标;7.2.1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7.
3.2设计和开发输入等过程。
8.2检查方法
对组织具备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的证据可通过以下方面审核加以证实:在1.1总则中,是否明确规定“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进顾客满意”等内容,并通过对5.1、5.3、5.4.1、7.2.1和7.3.2等过程审核所获取的证据加以证实;1.2应用中审查删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标准1.2的要求;5.1管理承诺中,审查最高管理者“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承诺”的客观证据;所制订的质量方针中是否包括了对满足要求的承诺,这种要求包含有与组织提供的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质量目标中是否包括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在内的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7.2.1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中是否包括了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7.3.2设计和开发输入中是否包括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在4.2.3文件控制过程中,查是否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技术校准加以识别确定加以控制?查更新渠道是否已建立并定期进行了评审与更新?在适用场所是否已获取?作废的是否有回收或明确标识?
附录A:
·与预拌砼产品和服务适用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见本指导书中引用文件;
·与预拌砼产品和服务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28号令)
8、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
9、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建法[1991]798号
10、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规定(城建字[85]580号)
11、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建监[1995]第737号文)
12、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监[1997]60号)
1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5、关于严肃处理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通知(建监[1997]63号)
16、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建设部令3号)
1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20、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