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工商税务)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工商税务)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工商税务)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工商税务)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说明

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本表“关键指标情况”第6至29行由2011年1月1日以后成立企业填报,第31至40行由2011年1月1日以前成立企业填报,其余行次均需填报。

2.第1行“企业成立日期”:填报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日期;“软件企业证书取得日期”:填报纳税

人软件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日期。

3.第2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软件企业证书上的软件企业认定编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上的产品登记证号。

4.第3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认定证号;“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文号”:填报纳税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的文号。

5.第4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编号。

6.第6行“一、企业本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填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4从业人数”。

7.第7行“其中: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填报纳税人本年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

8.第8行“二、研究开发人员人数”:填报纳税人本年研究开发人员人数。

9.第9行“三、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本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填报第7÷6行的比例。

10.第10行“四、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本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填报第8÷6行的比例。

11.第11行“五、企业收入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2.第12行“六、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集成电路企业制造销售(营业)收入。

13.第13行“七、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填报第12÷11行的比例。

14.第14行“八、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

15.第15行“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

16.第16行“九、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填报第14÷11行的比例。

17.第17行“十、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填报第15÷11行的比例。

18.第18行“十一、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19.第19行“其中: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20.第20行“十二、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21.第21行“其中: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22.第22行“十三、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填报第18÷11行的比例。

23.第23行“十四、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填报第19÷11行的比例。

24.第24行“十五、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填报第20÷11行的比例。

25.第25行“十六、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填报第21÷11行的比例。

26.第26行“十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填报纳税人本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归集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27.第27行“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填报纳税人本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

28.第28行“十八、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填报纳税人本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29.第29行“十九、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填报第27÷26行的比例

30.第31行“二十、企业职工总数”:填报纳税人本年职工总数。

31.第32行“二十一、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填报纳税人本年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人数。

32.第33行“二十二、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填报第32÷31行的比例。

33.第34行“二十三、企业年总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34.第35行“其中:企业年软件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软件销售收入。

35.第36行“其中:自产软件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本年销售自主开发软件取得的收入。

36.第37行“二十四、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比例”:填报第35÷34行的比例。

37.第38行“二十五、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比例”:填报第36÷35行的比例。

38.第39行“二十六、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填报纳税人本年用于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

39.第40行“二十七、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比例”:填报第39÷35行的金额。

40.第41行“减免税金额”:填报按照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金额。

四、表内、表间关系

1.表内关系

(1)第9行=第7÷6行。

(2)第10行=第8÷6行。

(3)第13行=第12÷11行。

(4)第16行=第14÷11行。

(5)第17行=第15÷11行。

(6)第22行=第18÷11行。

(7)第23行=第19÷11行。

(8)第24行=第20÷11行。

(9)第25行=第21÷11行。

(10)第29行=第27÷26行。

(11)第33行=第32÷31行。

(12)第37行=第35÷34行。

(13)第38行=第36÷35行。

(14)第40行=第39÷35行。

2.表间关系

第41行=表A107040第18行或20行。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3447208.html,/ws/detail15197.html

2017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018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完美WORD格式 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 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 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 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 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 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 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 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专业整理知识分享

马达控制驱动芯片

特点: 低静态工作电流; 宽电源电压范围:2.5V-12V ; 每通道具有800mA 连续电流输出能力; 较低的饱和压降; TTL/CMOS 输出电平兼容,可直接连CPU ; 输出内置钳位二极管,适用于感性负载; 控制和驱动集成于单片IC 之中; 具备管脚高压保护功能; 工作温度:-20°C-80°C 。 描述: L9110是为控制和驱动电机设计的两通道推挽式功率放大专用集成电路器件,将分立电路集成在单片IC 之中,使外围器件成本降低,整机可靠性提高。该芯片有两个TTL/CMOS 兼容电平的输入,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两个输出端能直接驱动电机的正反向运动,它具有较大的电流驱动能力,每通道能通过800mA 的持续电流,峰值电流能力可达1.5A ;同时它具有较低的输出饱和压降;内置的钳位二极管能释放感性负载的反向冲击电流,使它在驱动继电器、直流电机、步进电机或开关功率管的使用上安全可靠。L9110被广泛应用于玩具汽车电机驱动、脉冲电磁阀门驱动,步进电机驱动和开关功率管等电路上。 管脚定义: 序号 符号 功能 1 OA A 路输出管脚 2 VCC 电源电压 3 VCC 电源电压 4 OB B 路输出管脚 5 GND 地线 6 IA A 路输入管脚 7 IB B 路输入管脚 8 GND 地线 绝对最大范围: Ta =25°C 符 号 参 数 最 小 典 型 最 大 单 位Vcc max 电源电压 2.2 5.0 12.0 V Iout max 输出电流 - 800 1000 mA VH in 输入高电平 2.2 5.0 12.0 V VL in 输入低电平 0 0.5 0.7 V Pd max 允许电源消耗 - - 800 mW Topr 操作温度 -30 25 85 °C DP 后缀 塑料封装(DIP8) SO 后缀 塑料封装(SOP8)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作者:————————————————————————————————日期:

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多 但这些税收优惠你知道吗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多但这些税收优惠你知道吗 软件行业可谓是我国税收优惠的宠儿,近几年,在国家大力扶持和高度重视下,软件行业相关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其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也在不断的加强,软件行业规模也将不断扩大的同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在不断加强,这都离不开软件行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那今天咱们就来说说软件行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吧! 一、软件行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含2017年)前实现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7年前未实现获利的,自2017年起计算优惠期,享受至期满为止。此优惠享受时间为预缴时享受。 2、软件行业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175%加计扣除。 3、对于销售自产软件产品获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如果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的前提下,可以不限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扣除。 5、软件企业外购的软件,折旧年限符合条件的可以缩短至2年,按通行规则一般是10年; 6、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7、符合条件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软件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叶老师I87-23O-33785)销售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增值税部分即征即退。这个优惠以前是软件企业独享的,现在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享受。 三、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会推出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小编当地,有针对大部分行业都可以享受的有限公司税收扶持政策,享受的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扶持,扶持力度是直接把纳税部分地方留存部分当作扶持给到企业, 其中,增值税是给予地方留存的70%-75%,地方留存部分

驱动芯片的选择

电机驱动有单极性和双极性两种。当只需要电机单方向驱动时,可采用单极性驱动,如下图(a)所示,此电路由于续流二极管工作时间较长,损耗大,所以改进后的半桥驱动如下图(b): Figure 1.Illustration of the half bridge. 当需要电机正反两个方向旋转时,采用双极性驱动方式,如下: Figure 2.Illustration of the H bridge. 功能逻辑如下:(1:合并,0:断开) S1 S2 S3 S4 电机动作 1 0 0 1 正传 0 1 1 0 反转 0 0 0 0 自由 0 1 0 1 刹车 1 0 1 0 刹车 这又称为全桥驱动,上图中开关使用大功率MOS管替代,可以使用分立元件,也可以使用集成电路。但是能用于PWM驱动的低电压大电流芯片产品并不多,在智能车比赛中使用最多的有:MC33886, VNH3SP30, BTS7960B, DT340I, IRF3205。 根据查阅的资料,使用单片MC33886时易发生发热、噪声等问题,对电源电压影响过大等问题,所以可以使用两片并联,如下所示:

该接法降低了MOS管的导通内阻,增大了驱动电流,可以起到增强驱动能力、减小芯片发热的作用,但是起始频率受限,电机噪声大且发热严重。 VNH3SP30是意法半导体公司生产的专用于电机驱动的大电流功率集成芯片。芯片核心是一个双单片上桥臂驱动器(HSD)和2个下桥臂开关,HSD开关的设计采用ST的ViPowe 技术,允许在一个芯片内集成一个功率场效应MOS管和智能信号/保护电路。下桥臂开关是采用ST专有的EHD(STripFET)工艺制造的纵向场效应MOS管。3个模块叠装在一个表面组装MultiPowerSO- 30引脚框架电绝缘封装内,具体性能指标如下: ①最大电流30 A、电源电压高达40 V; ②功率MOS管导通电阻0.034 Ω; ③5 V兼容的逻辑电平控制信号输入;④内含欠压、过压保护电路;⑤芯片过热报警输出和自动关断。与MC3886相比,它具有一个显著优点就是芯片不会发热,且保护功能强大,但是存在开关频率限10 kHz,电机噪声大且电机容易发热,但芯片较贵,很多场合性价比不高。 采用2个半桥智能功率驱动芯片BTS7960B组合成一个全桥驱动器,驱动直流电机转动。BTS7960B是应用于电机驱动的大电流半桥集成芯片,它带有一个P沟道的高边MOSFET、一个N沟道的低边MOSFET和一个驱动IC。P沟道高边开关省去了电荷泵的需求,因而减少了电磁干扰(EMI)。集成的驱动IC具有逻辑电平输入、电流诊断、斜率调节、死区时间产生和超温、过压、欠压、过流及短路保护功能。BTS7960B的通态电阻典型值为16 mΩ,驱动电流可达43 A,调节SR引脚外接电阻的大小可以调节MOS

跟软件行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政府对软件行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已经在北京、上海、大连等城市建设了10个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了我国软件产业“一带多点”的发展格局,国务院颁布的《孤苦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支出,要引导多元化投资,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入。 另外近几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为软件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了有力条件。 软件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有税收负担偏重的特点,这是由于软件产品多为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可达60%以上。对软件产品课征增值税,并且软件企业一般进项较少,可抵扣的部分更少,使得软件企业承受了较高的税负。 其次,各地政府对软件产业的发展也非常重视,针对增值税偏高的企业,我们也可通过享受地方性优惠政策进行有效节税。如江苏徐州经济开发区,增值税奖励注册企业留存部分50%-70%,企业所得税奖励注册企业留存部分50%-70%。 更多优惠咨询杨老师2018增值税改革软件开发行业合理纳税方案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3个点:奖励地方留存(50%)的50%-70%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税率为0.5%-3.1% 附加税:增值税的12%,为0.36% 奖励后总税率5%左右 有限公司(新公司或分公司): 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50%)的50%-70% 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留存(40%)的50%-70% 附加税:为增值税的12% 四、办理细则: 1. 行业几乎无限制。 2. 提供一站式后期服务。 3. 办理时间快,一周内出执照,税务报道三天后可领发p。 4. 注册费用3000元,提供代账服务(小规模300/月,一般纳税人500/月)。 5.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核定。 6. 三类医疗器械可做,只需要法人质量管理员到场即可。 7. 有限公司注册一年后可以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 8. 税务报道和银行开户需要法人亲自到场,时间为一天内,之后不需要再去。 我国的经济一直在不断地发展,而且呈现的经济形式也有所改变。如果还抱残守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时候,总是循着过去的那些老路子,肯定是不会取得较好的成果的。这也是那么多开展招商引资地区,唯我县招商成效斐然的重要原因。我们在开展招商引资的工作中,不断调查了解社会形势,然后根据形势不断创新招商形式,这样就从传统的模式中很快突破出来,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按上一条规定执行。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按征收增值税(视同销售软件产品,执行16%税率),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现应视同销售软件开发服务,执行6%税率,该条款为营业税时代条款);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现应视同销售无形资产,执行6%税率,营业税时代条款)。 (二)软件产品的界定和分类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软件产品满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1. 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设计发展趋势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设计发展趋势 摘要:随着信息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尤其通过通信、计算机与互联网、电子商务、数字视听等电子产品的需求增长,世界集成电路市场在其带动下高速增长。本文主要从半导体电子学与计算技术工程方面进行进行的诸多研究成果以及国际集成电路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反映其在国际上的重要地位。 关键字: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发展趋势SOC IP复用技术 1 引言 集成电路是采用半导体制作工艺,在一块较小的单晶硅片上制作许多晶体管及电阻器、电容器等元器件,并按照多层布线或隧道布线的方法将元器件组合成完整的电子电路,通常用IC(Integrated Circuit)表示。近廿多年来,半导体电子学的发展速度是十分惊人的。从分离元件发展为集成电路,从小规模集成电路发展为现代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集成电路的性能差不多提高了3个数量级,而其成本却下降了同样的数量级。 2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发展的概述 集成电路之所以获得如此迅速的发展,与数据处理系统日益增长的各种要求是分不开的,也是半导体电子学与计算技术工程方面进行了许多研究工作的结果。这些工作可以概括为:(l)改进性能一尽可能减少信号处理的传递时间。(2)降低成本一从设计、制造、组装、冷却等各方而降低成本。(3)提高可靠性一减少失效率,增加检测与诊断的手段。(4)缩短研制/生产周期一加快从确定研制产品到产品可用之间的时间,使产品保持领先地位。(5)结构上的改进一半导体存储器的进展,推动了计算机体系的发展。 1.改进性能 在计算机中采用高密度的半导体集成电路是减少信号传递时间,提高机器性能的重要环节。因为在普通采用小规模集成电路(551)或中规模集成电路(MSI)的硬件结构中,信号传输与负载引起的延迟,与插件上的门的有效组装密度的平方根成正比,如图(1.1.1)。也就是说,组装延迟与每个门所需的有效面积的平方根成正比。因此将组装延迟减少一半的话,必须提高组装密度4倍。从ssl/Msl发展为LSI/VLsl标志着芯片上元件的集成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目前,一个双极随机逻辑的VLsl,每片已包含有5。。O个门电路。若芯片的最大面积为50平方毫米的话,封装密度已达每平方毫米100个门的密度。据估计,今后几年内,在继续加大芯片面积,减小尺寸的惰况下,密度可提高到每片包含门的数量达一万个以上,如图].1.2所示。

软件行业有限公司能够享受哪些税收扶持优惠政策

软件行业有限公司能够享受哪些税收扶持优惠政策 增值税篇 软件产品增值税 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政策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亦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优惠条件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优惠计算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①-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其中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①=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②-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②=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如果生产的是嵌入式软件,则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③。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按您企业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3.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特别说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如果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没有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是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 其他注意事项 1.进项税额分摊: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是不能进行分摊的。

高新技术企业与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 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 以下四个方面: 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 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 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凡是按照新的《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②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③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 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 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 否同时申请所得税 15% 低税率的政策优惠? 不可以。根据财税 [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 策的通知》(国税发 [2007]39 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 变的税收优惠情形。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 15%税率,但不能享受 15%税率的减半征税。 3、深圳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特区内的减免税优惠? 有,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 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 [2007]40号)的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 4、目前软件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①自 2000年 6月24日起至 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 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

高新技术企业 双软企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1-04-01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部分)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二是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是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第172号)已出台,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三、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否同时申请所得税15%低税率的政策优惠? 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7]39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

MC33035是MOTOROLA公司第二代无刷直流电动机控制专用集成电路,外接

MC33035是MOTOROLA公司第二代无刷直流电动机控制专用集成电路,外接功率开关器件和电子测速器MC33039,可构成闭环调速系统来控制三相(全波或半波)、两相或四相无刷直流电机。它通过下侧半桥输出PWM对电机进行调速。 2MC33035的功能和组成 2.1功能 ——可控制电机正反转; ——实现电机刹车制动; ——启停功能; ——可选择三相无刷直流电机传感器相位差60°或120°; ——欠压封锁保护,IC过热保护和故障输出。 2.2组成 ——转子位置传感器译码电路; ——限流电路; ——具有温度补偿的6.24V内部基准电源; ——RT、CT可变锯齿波振荡电路; ——脉宽调制比较器; ——误差放大器; ——输出驱动电路; ——欠压、过热保护以及故障电平输出。

2.3引脚功能 参见表1。 表 1 MC33035的引脚功能 3MC33035的应用

图1是MC33035与MC33039构成的闭环三相无刷直流电机控制电路图。 其电路各部分功能介绍: 1)脚4、5、6是传感器位置信号输入,MC33035通过对输入位置信号译码对应输出驱动电机。这三个信号与TTL电平兼容。当输入全“0”或“1”表示非法信号。故障输出端(引脚14)输出有效低电平。通过选择引脚22来确定输入三相信号相位差为60°还是120°。 2)阻容RT、CT与内部振荡器产生锯齿波,作为PWM载波信号。锯齿波幅值为1.5V~4.1V。为防止噪声干扰,载波频率不宜过低,但频率太高容易使功率管过热,建议载波频率为20kHz~30kHz。锯齿波是由引脚8输出6.24V参考电压经RT对CT充电,通过内部电路放电所产生。由引脚11给定速度电压以及来自MC33039引脚5的速度方波信号经积分形成斩波信号与锯齿波形成PWM,参见图2,CT、误差输出PWM、内部锁存、上桥、下桥、错误信号对应时间关系如图3。构成闭环的主要原理是当负载改变(如变大),则电机速度下降,测速器MC33039引脚5输出方波密度变低,此信号经积分形成斩波信号后幅值抬高,则使输出PWM占空比加大,输出电流增加,自然速度逐渐提高,以达到输出跟踪输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优惠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现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四、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九、本通知所称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以单片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 (二)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人力资源能力认证等);

电机驱动芯片

马达专用控制芯片LG9110 芯片特点: 低静态工作电流; 宽电源电压范围:2.5V-12V ; 每通道具有800mA 连续电流输出能力; 较低的饱和压降; TTL/CMOS 输出电平兼容,可直接连CPU ; 输出内置钳位二极管,适用于感性负载; 控制和驱动集成于单片IC 之中; 具备管脚高压保护功能; 工作温度:0 ℃-80 ℃。 描述: LG9110 是为控制和驱动电机设计的两通道推挽式功率放大专用集成电路器件,将分立电路集成在单片IC之中,使外围器件成本降低,整机可靠性提高。该芯片有两个TTL/CMOS 兼容电平的输入,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两个输出端能直接驱动电机的正反向运动,它具有较大的电流驱动能力,每通道能通过750 ~800mA 的持续电流,峰值电流能力可达1.5 ~2.0A ;同时它具有较低的输出饱和压降;内置的钳位二极管能释放感性负载的反向冲击电流,使它在驱动继电器、直流电机、步进电机或开关功率管的使用上安全可靠。LG9110 被广泛应用于玩具汽车电机驱动、步进电机驱动和开关功率管等电路上。 管脚定义: 1 A路输出管脚、2和3 电源电压、4 B路输出管脚、5和8地线、6 A路输入管脚、7 B路输入管脚 恒压恒流桥式1A驱动芯片L293 L293是著名的SGS公司的产品,内部包含4通道逻辑驱动电路。其后缀有B、D、E等,除L293E为20脚外,其它均为16引脚。其额定工作电流为1A,最大可达1.5A,Vss电压最小4.5V,最大可达36V;Vs电压最大值也是36V,但经过我的实验,Vs电压应该比Vss电压高,否则有时会出现失控现象。 恒压恒流桥式2A驱动芯片L298N L298也是SGS公司的产品,比较常见的是15脚Multiwatt封装的 L298N,内部同样包含4通道逻辑驱动电路。 1、15脚是输出电流反馈引脚,其它与L293相同。在通常使用中这两个引脚也可以直接接地。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版)(汇总

作者: 日期:

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 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勺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 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 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 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 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 尺S 策: 1 ?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 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X 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X 17%

介绍几种机器人驱动芯片(电机)

介绍几种机器人驱动芯片(电机) 注:本文已经投稿至《电子制作》) 在自制机器人的时候,选择一个合适的驱动电路也是非常重要的。最初,通常选用的驱动电路是由晶体管控制继电器来改变电机的转向和进退,这种方法目前仍然适用于大功率电机的驱动,但是对于中小功率的电机则极不经济,因为每个继电器要消耗20~100mA的电力。 当然,我们也可以使用组合三极管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制作起来比较麻烦,电路比较复杂,因此,我在此向大家推荐的是采用集成电路的驱动方法: 马达专用控制芯片LG9110 芯片特点: ??低静态工作电流; ??宽电源电压范围:2.5V-12V ; ??每通道具有800mA 连续电流输出能力; ??较低的饱和压降; ??TTL/CMOS 输出电平兼容,可直接连CPU ; ??输出内置钳位二极管,适用于感性负载; ??控制和驱动集成于单片IC 之中;

??具备管脚高压保护功能; ??工作温度:0 ℃-80 ℃。 描述: LG9110 是为控制和驱动电机设计的两通道推挽式功率放大专用集成电路器件,将分立电路集成在单片IC之中,使外围器件成本降低,整机可靠性提高。该芯片有两个TTL/CMOS 兼容电平的输入,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两个输出端能直接驱动电机的正反向运动,它具有较大的电流驱动能力,每通道能通过750 ~800mA 的持续电流,峰值电流能力可达1.5 ~2.0A ;同时它具有较低的输出饱和压降;内置的钳位二极管能释放感性负载的反向冲击电流,使它在驱动继电器、直流电机、步进电机或开关功率管的使用上安全可靠。LG9110 被广泛应用于玩具汽车电机驱动、步进电机驱动和开关功率管等电路上。 管脚定义: 1 A 路输出管脚、2和3 电源电压、4 B 路输出管脚、5和8 地线、6 A 路输入管脚、7 B 路输入管脚 2、恒压恒流桥式1A驱动芯片L293 图2是其内部逻辑框图 图3是其与51单片机连接的电路原理图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部分)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二是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是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第172号)已出台,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三、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否同时申请所得税15%低税率的政策优惠? 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7]39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四、深圳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特区内的减免税优惠? 有,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的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 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目前软件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主要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 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

介绍几种机器人驱动芯片

介绍几种机器人驱动芯片 作者:机器人发烧友 MONDAY, 08 SEPTEMBER 2003 05:28 在自制机器人的时候,选择一个合适的驱动电路也是非常重要的,本文详细介绍了几种常用的机器人驱动芯片。 介绍几种机器人驱动芯片 (注:本文已经投稿至《电子制作》) 在自制机器人的时候,选择一个合适的驱动电路也是非常重要的。最初,通常选用的驱动电路是由晶体管控制继电器来改变电机的转向和进退,这种方法目前仍然适用于大功率电机的驱动,但是对于中小功率的电机则极不经济,因为每个继电器要消耗20~100mA的电力。 当然,我们也可以使用组合三极管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制作起来比较麻烦,电路比较复杂,因此,我在此向大家推荐的是采用集成电路的驱动方法: 马达专用控制芯片LG9110 芯片特点: ??低静态工作电流; ??宽电源电压范围:2.5V-12V; ??每通道具有800mA连续电流输出能力; ??较低的饱和压降; ??TTL/CMOS输出电平兼容,可直接连CPU;

??输出内置钳位二极管,适用于感性负载; ??控制和驱动集成于单片IC之中; ??具备管脚高压保护功能; ??工作温度:0℃-80℃。 描述: LG9110 是为控制和驱动电机设计的两通道推挽式功率放大专用集成电路器件,将分立电路集成在单片IC之中,使外围器件成本降低,整机可靠性提高。该芯片有两个TTL/CMOS兼容电平的输入,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两个输出端能直接驱动电机的正反向运动,它具有较大的电流驱动能力,每通道能通过750~800mA 的持续电流,峰值电流能力可达1.5~2.0A;同时它具有较低的输出饱和压降;内置的钳位二极管能释放感性负载的反向冲击电流,使它在驱动继电器、直流电机、步进电机或开关功率管的使用上安全可靠。LG9110被广泛应用于玩具汽车电机驱动、步进电机驱动和开关功率管等电路上。 管脚定义: 1 A 路输出管脚、2和3电源电压、4 B路输出管脚、5和8地线、6 A路输入管脚、7 B路输入管脚 2、恒压恒流桥式1A驱动芯片L293 图2是其内部逻辑框图 图3是其与51单片机连接的电路原理图 L293是著名的SGS公司的产品,内部包含4通道逻辑驱动电路。其后缀有B、D、E 等,除L293E为20脚外,其它均为16引脚。其额定工作电流为1A,最大可达1.5A,Vss电压最小4.5V,最大可达36V;Vs电压最大值也是36V,但经过我的实验,Vs 电压应该比Vss电压高,否则有时会出现失控现象。下表是其使能、输入引脚和输出引脚的逻辑关系(电路按图3连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