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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护要求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护要求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护要求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护要求

车辆维护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为确保车辆完好的技术状况和工作性能,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此外还要进行其他维护,如季节性维护、走合期维护、封存期维护等。

1、日常维护要求

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主要内容包括:

(1)坚持“三检”,即在出车前、行车中或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和各部件连接、紧固的情况;

(2)保持“六洁”,即保持发动机、润滑油、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蓄电池和储气筒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

2、一级维护要求

一级维护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具备能力的企业可自行进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

3、二级维护要求

二级维护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作业中心内容以检查和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车辆的维护作业。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二级维护作业和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二级维护情况记入车辆技术档案,并将“机动车维修记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存入车辆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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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格式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维护制度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汽车运行安全的基本制度。车辆维护是指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必须按期执行的维护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业户(单位或个人) 、汽车维修、一、二类企业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四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道路运输车辆维护 第五条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一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播臂、制动踢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进口车辆及按种车辆接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自主选择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二类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达到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可以对本单位的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第九条凡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以下简称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接规定的作业规范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作业。 第十条维修企业实行车辆维修合同制,承修方与托修方应签定维修合同,并实行竣工检测制度、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十一条维修企业应与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质认定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签订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委托合同书。 第十二条维修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验员和价格结算人员。质量检验员及价格结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

危险品运输车辆方案

第1章项目概述 1.1 危险品车GPS管理需求分析 危险品在运输时,存在着重大的潜在危险性,如抢劫、火灾、爆炸、泄漏、中毒、污染等,其灾难性后果波及面广,影响十分严重。另一方面,司乘人员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预定路线行驶或违规进出目标区域,无法及时获取危险品货物状态信息,这些因素都是安全隐患。 如何解决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实时安全监控和管理问题,从而提高整个危险品运输行业的安全水平,是目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移动通信技术以及GPS定位技术的发展使得建立这样的系统变成可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给社会、环保、经济带来的损失。全国各主要城市已经将GPS作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的设备,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已是大势所趋。三连星专门针对危险品车辆设计出危险品车GPS管理 第2章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2.1 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设计原则 在设计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的技术实现方案时我们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切为了安全,“安全提醒,安全监控”是我们产品设计的目标。 ●安全提醒包括:超速提醒、危险路段提醒、超范围行车提醒、疲劳驾驶提醒。 ●安全监控包括:线路监控、超速监控、越区监控、喊话提醒等。 ●常用标准功能:远程锁车、监听、设置、通话、调度、报警等等。 2.1.1 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经济性 危险品车GPS管理系统设计在性能最优的情况下尽量降低成本,追求性价比的最大化;软件系统全部独力开发,便于长期合作,也保证软件系统的经济性。 2.2 三连星GPS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定制的功能(危险品车GPS管理): 2.2.1 行车数据全程记录 ●记录时间间隔5秒-65535秒可调整,默认30秒。 ●记录的参数包括:车速、位置、行驶方向、报警状态。 2.2.2 超速管理 ●超速报警:超过规定安全速度报警。 ●报警报表:车辆所有报警记录自动生成文档。 2.2.3 停车管理 ●停车超时报警:车辆意外停车时间过长报警。 ●怠速超时报警:车辆行驶途中怠速时间过长报警。 ●非法点火报警:车辆禁止行驶后使用报警。 2.2.4 线路管理 ●线路报警:车辆超出规定的线路后报警。 ●报警报表:车辆所有报警记录自动生成文档。 2.2.5 行车范围管理 ●区域报警:车辆超出规定的行车范围后报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 1.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安全标准化是指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 2.索引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第9号)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规范》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9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 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车辆安全与日常维护管理制度一、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管理措施,保证公司车辆每次出行的安全,保证驾驶员、押运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出门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人员资格证检查:检查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状况。 2、车辆检查:检查车辆罐槽的阀门、罐体,以及是否做到专罐专用;检查车辆状况。 3、设备检查:检查车载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危险品安全警示灯、危险品挂牌;检查GPS运行设备状况。 (二)、检查要求

1、检查驾驶员驾驶证、危运证,押运员上岗操作证。证件不齐不得上岗。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严重腐蚀等现象,大盖、罐体是否完好。如发现有上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送修,经安全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专罐专用,严禁混罐装载。 3、每辆车配备一只灭火器(罐车两只),如发现使用过期或无压力的灭火器具,应立即向安全科申请调换。不得损害、擅自挪用消防器具。车辆必须配备静电导链(挂车、罐车必须配有二次接地)。 4、车顶须有安全警示三角灯,并保证夜间行驶能够点亮,车辆前后各挂危险品挂牌一块。装载过固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认真检查车内是否有残余危险品,确保下次装载、运输的安全。 5、驾驶员自觉检查车辆的制动、轮胎、大灯是否完好。 6、车载GPS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对讲机能否进行通话,以及监控数据的准确性。 (三)、门检要求

2016年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要求知识点-(1)

2016年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要求知识点-(1)

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内容要点 市运输管理处对近年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进行梳理,汇集成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内容要点,要求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企业经理人、专职安全管理干部、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学习并熟记掌握,同时作为相关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 一、经营许可资质类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2.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编号:SM-ZD-93560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客货运输车辆装载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同时规定,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当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施工车辆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车辆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较强项目部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钩机、铲车、三轮车等各类施工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所属各施工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施工车辆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车辆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车辆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质量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车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责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2、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3、组织驾驶员、维修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5、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项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车辆办公室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关准驾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1、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3、做好出车前安全价差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4、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满足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路基坚实边缘稳定。 2、根据机动车辆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的车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备车位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由于危货运输的特殊性质要求,必须使用安全、优质的车辆完成运送任务。车况低劣,带病转运,一旦在道路上发生车辆机件等故障,车上所载危险货物长时间暴晒,会导致物质内在变化,发生燃烧、爆炸,甚至放出有毒气体并影响环境,将会给社会带来不应有的灾害。为此,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按交通部标准J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一、一级完好车 1、车辆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 2、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 3、燃油、润滑油不超过规定指标,废气排放、噪声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4、各项装备齐全、完好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总成的基础和主要零部件性能完好 1、发动机总成的基础件,气缸体、气缸盖完好,曲轴、凸轮和连杆等技术状况良好或经修理保证正常使用;曲轴轴劲、连杆轴劲的磨损均在使用范围之内; 2、变速器总成的基础件、变速壳无裂缝和变形或虽有裂缝经焊补可靠;换档完好无异响无跳档现象,换档操作轻便可靠; 3、前桥壳、工字梁无裂缝或扭曲变形或虽有裂缝而经焊接符合技术要求; 4、转向器轴、壳体无变形;蜗杆、扇形齿轮、滚轮和转向节等无裂纹和松旷,转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30度。 三、一级车况必须符合的条件 第 2 页共 4 页

1、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定额要求; 2、车辆行驶里程,必须是在相应的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内; 3、车辆状况完好,能随时行驶参加危险货物的运输生产。 第 3 页共 4 页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精)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减少道路运输车辆行车故障,保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 物运 输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主要作业内容,由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完成的日常性作业,是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传动、行驶及电路等系统安全部件保持工作正常、齐全有效。 第五条道路运输驾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驾驶员切实做到日常检视不缺项,维护作业不漏项,为确保道路与运输行车安全提供可靠的车辆保障。第六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车前及收车后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对车 辆进行检视,若发现超出日常维护作业范围的修理项目要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对报修 项目进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第七条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巡视仪表,通过“察、听、嗅”等方法,及时发现车辆出现的异常现象,必要时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对不能自行排出 的故障,需及时报告,请专业人员到场抢修或进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严禁车辆 带病运行。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应入行车日志。 第九条行车日志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及单位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对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年度考核的依据。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在从事道 路运输活动中,应当随车携带行车日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按照《驾驶员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表》执行。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护措施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护措施 一、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四、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五、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六、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七、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八、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九、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十、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 2014年6月13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护措施 一、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四、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五、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六、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七、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完整word版)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什么是危险货物?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定义包含以下三点具体内容: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指危险货物本身具有的特殊性质。是造成火灾、灼伤、中毒等事故的先决条件。 2、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指危险货物在一定条件下,如:受热、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撤漏、与性质相抵触物品抵触,发生化学变化所产生的危险效应。它不仅是货物本身遭到损失,更主要的是危及周围环境。指出了它的危害性。 3、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它不同于普通货物而需要特别防护。是指针对各类危险货物特性,必须采取的“特别”防护措施。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分哪几类?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按其属性共分8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腐蚀性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分为哪几项?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品种很多,不同的气体其化学性质也有不同。 可分为:1)易燃气体2)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3)有毒气体 我公司经营的工业气体(液态氧、氮、氩等)属于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范畴。 这项气体泄漏时,遇明火不燃。直接吸入体内无毒无刺激和腐蚀性,但高浓度时吸入会引起缺氧而有窒息危险。 燃与不燃是相对的,有些气体在高温条件下遇明火会燃烧。不燃气体主要是惰性气体和和氟氯烷类的制冷剂和灭火剂,但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是在本项中的氧气和压缩空气。一氧化二氮等气体本身不会燃烧,但他们有强烈的氧化作用,可以帮助燃烧,称之为助燃气体。因此,我们不能忽视助燃气体的危险性。助燃气体实质上是气体状的氧化剂,它比液态或固态的氧化剂同样具有更强烈的氧化作用,所以储运助燃气体要参照氧化剂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液化气体的特征有哪些? 一、气体的液化 物质的三种状态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物质所处的状态与温度和压力有关。物质的分子在聚集成物质时,由于分子和分子间距离和作用力大小不同,而形成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中分子间距大作用力最小,分子可以在任意范围内运动,所以气体有流动性、压缩性,没有一定的形态和体积。任何气体都可以压缩,处于压缩状态的气体就会转化成液体。气体转化成液体的过程叫做液化。有常温常压下的气体,经加压降温成液态的叫做液化气体。

(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精编

(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 1

(交通运输)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审验表(20年度) 道路运输证号 填表说明:本表“车辆基本信息”栏由道路危 险货物运输运营业户填写,审验部门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查明细表》审验;此表壹车壹表。 -----------------------------------------------------------------------------------------------------------------壹、车辆基本信息: 业户名称许可证号道路运输证号 地址经办人电话邮编 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厂牌型号总载质量(吨) 核定载质量(吨)技术等级罐体容积(立方米) 车辆尺寸长毫米宽毫米高毫米 运营范围:(请在□打“√”且在注明项别,不注的视为无) 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类□ 标志灯编号: 二、审验意见:

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查明细表》。

备注:1、对在2004年10月1日前已取得许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不达(GB1589)标准,以及2005年8月1日前已取得许可的罐体容积超过20立方米的运输爆炸、强腐蚀性的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或容积超过10立方米的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按照“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应引导其逐步更新,逐步整改。

交通部1号令二级维护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发布,3月1日起实施。 《规定》借鉴了发达国家商用车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国行业实际,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和顶层设计的高度,革新了车辆技术管理的原则和方针,并在此基础上创新了车辆技术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将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企业、道路运输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一、新规带来哪些车辆技术管理变化? ①车辆维护周期 以前: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硬性规定。 今后: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国家有关汽车维护标准、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 ②二级维护竣工车辆检测 以前:强制要求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上线检测。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对车辆二级维护的执行情况进行备案。 今后:由具备维护竣工检验条件的经营者自行检验,并对检验合格者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③综合性能检验周期和频次 以前: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必须每年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今后: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

检测和评定。 其他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车辆二级维护 二、权威解读:刘小明谈车辆技术管理新规 一次问题导向的重要修订 原有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已沿用多年,为什么要出台《规定》?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对此进行了解读。 多年来,我国一直沿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原交通部1990年部令第13号,简称?13号令?)、《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简称?4号令?),体现《道路运输条例》要求的内容散见于各项规章中。 交通运输部相关研究发现,长期以来,在车辆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企业主体职责和行业监管职责界定不清,交通主管部门对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往往越俎代庖,原有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设计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 面对这些问题,出台一部反映时代要求,而且技术合理、安全可靠、便民利民、监管有效,适应依法行政、合法经营需要的道路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已经到了必要的时间节点。 在更高的意义层面上,刘小明将《规定》的出台总结为?四个需要?:完善道路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需要,加速车辆管理创新与制度创新的需要,推进新常态下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需要,适应汽车技术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 据介绍,从2013年5月起,交通运输部着手启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先后开展专项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研讨会等,面向行业和社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保证生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管理目的及范围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环节。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二、车辆管理职责 2.1车队队长负责定期对车辆维护。 2.2车辆外出管理方法。 2.2.1车队队长随时在GPS监控平台监控车辆运行位置。 2.2.2驾驶员、押运员应当随时检查气体是否泄漏。 2.2.3车辆外出费用报销见相关制度。 2.2.4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各种防护用具:帆布、灭火器等。 2.3驾驶员及押运员具备的资格。 2.3.1驾驶员必须经过车管所考试合格,取得大货车驾驶证,有安 全驾驶经验,并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车队审 核合格方准进行驾驶车辆。 2.3.2押运员应熟悉各种气体的性质,对危险源做好防范工作同时 应具备相关上岗证件。 三、驾驶员职责 3.1 驾驶员应随时检查车辆运行情况,爱护车辆,管好随车工具及 随车证件。

3.2 服从车队队长领导,技术安全员审查,服从销售部调配,努 力完成运输任务及其他各项工作指标。 3.3努力节约油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4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3.5严格执行货物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3.6必须遵守驾驶员“十不准”,详见驾驶员职责。 四、押运员职责 4.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4.2货物送到必须配合驾驶员卸车。 4.3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章程。 4.4熟悉所押运货物的性质和特征以及预防措施和急救手段。 4.5对不符合危险货物标识和包装要求的危险货物应拒绝起运。 4.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 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4.7押运员服从驾驶员合理的安排。 五.管理内容 5.1车辆外出管理 5.1.1驾驶人员驾驶危货车辆外出时,首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危险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针对不同的情况,特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5.1.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 5.2运输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5.3企业务必经常性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学习,使其熟练掌握经常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知识以及安全运输的具体要求,了解其包装的使用特性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5.4车辆运输注意事项 5.4.1上班时必须穿好防静电服 5.4.2严禁酒后驾车

(最新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月14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1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 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业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危险品驾驶员了解危险货物的基本知识危险品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各类灾害发生的原因,掌握从事职业的相关技能和管理知识,按章操作,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管理的法规和标准等,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而减少化学品危害、预防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本大纲的编写立足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在理论上以够用为度,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突出应用性和实用性,将本课程与应用化工职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开拓思维和知识面,增强本课程对各化工岗位的适应性,为学员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二、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课程的后续课程,学员在掌握了一定的安全管理条例后再进行学习。 三、课程的教学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课程,教学内容以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知识为主,注重学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员掌握防火防爆技术,电气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包装与储存运输等知识。 四、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和三个层次。了解即能正确判别有关概念和方法;理解是能正确表达有关概念和方法的含义,并且能够进行简单分析和判断;掌握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灵活应用。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与教学过程建议

一、课程学时分配 课程教学总学时数为40,各章学时分配如下: 二、多种媒体教材的总体说明 本课程使用的教学媒体有:文字教材、录像教材、ppt课件。 1、文字教材 主要教学媒体。文字教材的内容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基本内容,是本课程教与 学和考核的基本依据。文字教材确保体系完整,适合成人自主学习的需求,体现电大教学的规律和特点。 2、录像教材 辅助媒体。展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使用,帮助学员提高对危化品的认识,在录像过程 中利用视频教材直观性的特点。 3、ppt课件 辅助媒体。通过动画、演示等手段,展示实训操作的过程和方法,通过交互的方式提高学员的技能水平。

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808-13 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本公司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及装截容器、工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之规定条件,经道路运政、质检局等部门审验合格。 二、驾驶员须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掌握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及消防局培训合格,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消防证及公司准驾证,可上岗作业。 三、在装运危险品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装

卸货场地及运行途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五、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六、在运输危险品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及当地交通管理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七、发生重大交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车属单位及公司要立即赶扑现场协助有关组织抢救,将损失压缩到最低限度。 八、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高度警惕、严禁违章造成事故,同时严防“它方”违章造成重大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加入高额第三者责任保

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秦皇岛红日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企业道路运输车辆GPS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第55 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公司运营车辆、监控平台安装、维护,相关人员职责与责任追究。 第一条定义 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 2、监控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基础,通过接入通信网络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安全运营监控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接入平台的车辆安全营运状态实时监控。 3、车载终端:安装在道路运输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有卫星定位系统、移动网络接入、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记录及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政府平台和企业平台所需的信息,完成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控制功能的装置。 第二条监控平台建设标准和要求 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JT/T 796 ); 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 JT/T 808);

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JT/T 809 )。设立监控 平台 公司设立GPS监控平台,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公司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监控平台隶属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负责监控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监控人员配备不少于 2 人。第三条车载终端的安装及维护 1、服务营运商负责安装或更换车载终端;新购置的道路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载终端设备。 2、应当确保监控系统正常使用,保持对车辆运行实时在线。监控系统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要对车载终端进行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测维护。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车载终端设备。 第四条监控平台职责及工作要求 1、公司设立GPS监控值班室;配备专用监控计算机;应指派专人负责GPS 监控的管理并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本单位营运车辆实行实时监控。 2、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3、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及时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安全管理缺陷,及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第五条驾驶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编号:SM-ZD-5978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 条件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 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 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业户,除必须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2、具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物流时代 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

标准化达标之行车日志及检查规范

重庆XX 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行 车 日 志 车号: 道路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 第1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减少道路运输车辆行车故障,保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安全,降低能源消耗和尾气排放,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2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 第本规范所称日常维护是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主

3条 要作业内容,由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完成的日常性作业,是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 第4条 道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传动、行驶及电路等系统安全部件保持工作正常、齐全有效。 第5条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必须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作业技术规范,督促驾驶员切实做到日常检视不缺项,维护作业不漏项,为确保道路与运输行车安全提供可靠的车辆保障。 第6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出车前及收车后按照本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对车辆进行检视,若发现超出日常维护作业范围的修理项目要及时报修,由专业人员对报修项目进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 第7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行驶中应注意巡视仪表,通过“察、听、嗅”等方法,及时发现车辆出现的异常现象,必要时停车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对不能自行排出的故障,需及时报告,请专业人员到场抢修或进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第8条 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车日志另行规定。日常维护检查记录应入行车日志。 第9行车日志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和对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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