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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粘贴规范.S010000013_A00

产品标识粘贴规范.S010000013_A00
产品标识粘贴规范.S010000013_A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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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鄢小兰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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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卫 2014-03-28 共 7 页 1 目的

1.1 保证产品指示牌与器件上有必要的图文标识。

1.2 便于用户正确无误的可靠使用公司产品,保证公司产品能正常发挥性能。 1.3 提高产品的质量,保证字迹清晰无误,提高产品质量。 2

使用范围

低压SVG 、APF 、晶闸管、 高压控制柜、功率模块、成套等产品使用的指示牌、器件上使用的标识.

3 职责: 3.1

质量部

负责制定产品标识的格式,监督产品标识粘贴在产品上使用过程情况; 负责检查产品标识粘贴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2 生产运营部

负责按照要求打印及把产品标识粘贴到相对应产品及指示牌上。 确保居中无倾斜、清晰完整。

4 标识的制作及要求

4.1 端子排标识(有机玻璃罩)其粘贴标识纸,使用普通纸张标识,保证无倾斜,其中框为48×20.5,字宋体14,加粗,字体全部采用居中方式具体见格式1所示。

4.2 面板前标示牌,采用银色自粘纸(3M ),其中框为48×20.5,字宋体14,加粗。打印的内容分别为“220V 电源指示、装置 运行指示、显示屏,字体全部采用居中方式具体见格式2所示. 4.3 调试合格标签应选用蓝色圆点标签。

4.4

柜内元件安装完毕后,应立即按照技术图纸进行正确的粘贴。柜体器件总体粘贴原则:横向粘贴,优选上居中、次下居中;上偏左或偏右,次下偏左或偏右。当横向无法粘贴时,采用竖向居中、偏左、偏右粘贴。如元器件上无位置粘贴时,选择其它方式,粘贴在底板上端、下端 ,如表1所示。 表1:

方向/层级 优选 次选 备选

备注

横 向 居 中 偏 左 偏 右

先上 全部采用偏上,当部件无法粘贴时,可粘贴在底板上.

后下

竖 向 居 中 偏 左 偏 右

其 它 居 中

(上)

居中(下)

粘贴于底板上

格式1

D4

D4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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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闸

合闸 电源指示

5 标签粘贴注意事项:

5.1 标签粘贴位置在元件附近的底板上或元件本体上粘贴。粘贴位置要明显易于发现,不遮盖元件本身型号及其它标识,并且不靠近人员操作位置。

5.2

元件标识粘贴应平整,无折边,无歪斜。标识应首先选择粘贴在元件的本体上,如无条件时,标识应粘贴在元件的正下方或正上方。但在同一器件、同一柜体、同一合同粘贴位置应保持一致。端子排标识放置应平整,无折边,无歪斜。

5.3 粘贴前可将粘贴位置用抹布擦干净,使粘贴位置保持清洁,尽量一次粘贴成功,重复使用容易造成标签脱落。

6 以下是标签粘贴标准: 产品名称 标签粘贴标准图片

产品名称 标签粘贴标准图片

柜、低压SVG 、APF 继电器

控制柜 接触器

说明:竖向居中

说明:竖向偏右

柜体 标识牌

控制柜、低

SVG/APF 端子标

识牌

说明:横向居中

说明:横向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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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 卫 2014-03-28 共 7 页 控制柜 电流互感器

控制柜 中继器

说明:横向居中(上)

说明:横向居中(下)

控制柜 PLC

控制柜 TY 板

说明:横向偏右(下)

说明:横向偏右(上)

控制柜PS1板

控制柜、低

SVG\APF 空开

说明:横向居中(上)

说明:横向偏右(上)

控制柜PS2

控制柜PS4

说明:横向偏左(上)

说明:横向偏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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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鄢小兰 2014.03.28

校 对 顾 卫 2014-03-28 共 7 页 控制柜背面显示屏

低压

SVG\APF 过压保护板

说明:横向居中(下)

说明:横向居中(下)

控制柜、背面按钮、指示灯

SVG 、APF 背面按钮、指示灯

说明:横向居中(下)

说明:横向居中(下)

TSVG 晶闸管

SVG\APF 熔断器

说明:产品标识横向居中(上)

说明:横向居中(上)

圆形调试合

格标签粘贴位置

圆形调试合格标签粘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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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对 顾 卫 2014-03-28 共 7 页 低压SVG\APF

低压

SVG\APF

说明:横向居中(上)

说明:横向居中

SVG\APF 驱动板

SVG\APF 继电器

说明:横向居中

说明:居中(上)

SVG\APF 变压器

SVG\APF 霍尔

说明:横向居中(上) 说明:横向居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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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对 顾 卫 2014-03-28 共 7 页 低压SVG\APF 电抗

低压

SVG\APF

说明:横向偏左(上)

说明:竖向偏左

SVG\APF 电容

SVG\APF 功率电阻

说明:横向居中(上)

说明:横向偏左

SVG\APF 风机

SVG\APF 接触器

说明:横向偏左(上) 说明:横向居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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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对 顾 卫 2014-03-28 共 7 页 低压SVG\APF 采集板

低压

SVG\APF 熔断器

说明:横向偏左(下)

说明:横向偏右(上)

成 套 功率模块

功率模块散热器

说明:居中(下)

说明:居中(上)

7 其它

7.1 产品标识标牌的打印格式见格式1、2,使用的材料自粘标签纸或黄色自粘标签, 内容由车间自行依据设计图纸等进行打印。

7.2

(有机玻璃罩可以拆卸)先拆下面罩,把打印好的标识纸,放在标牌的内侧的固定面上,然后安装上有机玻璃罩。不能拆卸面罩的,把标识纸直接放入到标牌的内框。标识纸粘贴无倾斜,清晰完整。标识在裁剪的过程中,要求四边整齐,尺寸一致。

7.3 PCBA 板条形码应粘贴在PCBA 板条形码对应框内,程序标签应粘贴在PCBA 空白处,粘贴时应保持横平竖直,粘贴字体朝向与PCB 板上字体方向保持一致,具体相关粘贴标准见《PCBA 板标签粘贴规范》。 7.4

调试合格标签使用蓝色圆点,粘贴在部件及PCBA 板空白处,部分粘贴位置见TSVG 晶闸管、低压柜内器件。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 制度 1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二标识方法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 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 2

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它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它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它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 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

现场区域划分及标识管理

现场区域划分及标识管 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区域划分及标识管理规定 总 则 为加强规范公司厂区及生产现场的铸件、物料、器具、车辆等物品的 定置,统一规范现场定置线、标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现场区域,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主通道线规划: 二、区域规划: 三、分隔线规划: 四、定位线 五、转弯处倒角标准: 六、定置区域车辆进出口标准: 七、不合格品区规划: 八、车辆定位: 8c 标准:适用于不合格产品存放 10cm 135 o 60cm 注:宽度:8 cm ;颜色:黄色;油漆:马路专用漆 标准:适用于物品定置管理 30 cm 90 o 8cm 存放的物注:宽度:8 cm ;颜色:黄色;油漆:马路专用漆 8cm 标准:区域内分隔线、个人岗位活动区域 区域内 10cm 标准:工作区域划分、大面积区划物品存放区划、大面积物件设备存放区域划 注:宽度:10 cm ;颜色 :黄色;油漆:马路专用漆 工作区定位标 12cm 注:宽度:12 cm ;颜色:黄色;油漆:马路专用漆 厂区外围:马路划线定位 厂区内部:通道、行人、车辆行驶路线定标准:适用于马路、生产现场、仓库; 以上为虚线规格,本规格为标准虚线参照。 用于车间、仓库非主干道区域内可移动物体分隔规 标准:定置区域车辆进出口处【采用虚标准:适用于各拐角处 线宽依照主线实际线宽 注:宽度:依照主线实际宽度;颜色:黄色;油漆:马路专用

各部门必须将自己所在区域规划好,根据5S 标准要求,并依照上述标准标识请楚(必须将车辆行驶、行人行走路线、物品存放区域、岗位活动区域定位标识清楚)未进行标识的物品一虑不得出现在车间内。各部门清理出的物品统一放到西边设备空地统一处理。 附: 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再将不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处理, 这是开始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其要点是对生产现场的现实摆放和停滞 的各种物品进行分类,区分什么是现场需要的,什么是现场不需要的;其次,对于现场不需要的物品,诸如用剩的材料、多余的半成品、切下的料头、切屑、垃圾、废品、多余的工具、报废的设备、工人的个人生活用品等,要坚决清理出生产现场,这项工作的重点在于坚决把现场不需要的东西清理掉。对于车间里各个工位或设备的前后、通道左右、厂房上下、工之物。坚决做好这一步,是树立好作风的开始。日本有的公司提出口号: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 整理的目的是:①改善和增加作业面积;②现场无杂物,行道通畅,提高工作效率;③减少磕碰的机会,保障安全,提注:长:22cm , 宽:6cm ,颜色:黄色;油漆:马路专用漆 c 注:总长80cm , 宽15 cm ;黄色、用于紧急通道指示标准。 标准9:紧急通道箭头 车长注:长:依照实际车长, 宽:依照实际车宽,颜色:黄色;油漆:马路专用漆 标准:适用于叉车、装载机、小叉车等车类存放地

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简易查验方法

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简易查验方法 为便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进行检验,保证车身反光标识的质量和粘贴规范,提升车身反光标识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简易方法。 一、判别依据 1、GB 7258-2004《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及其第三号修改单 2、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及其第一号修改单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告(2005年第137号) 二、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所有货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业作业车)和挂车上反光标识的查验。 三、查验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车身反光标识应为红白相间的条状反光膜材料,表面应完好、无破损。 2、车身反光标识红、白单元每一单元的长度应不小于150mm且不大于450mm,宽度可为50mm、75mm或100mm。 3、机动车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的白色单元上应加施有符合规定 的“CCC”标识。 (二)粘贴规范要求 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机动车粘贴的后部车身反光标识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应不小于0.1m2, 使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应不小于0.2m2。 机动车粘贴的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车辆后部的宽度和高度,其离地高度应不小于380mm,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垂直和水平相交部位的车身反光标识应为白色单元。 通常情况下,可采用水平连续粘贴与车辆后部等宽的车身反光标识以体现车辆宽度,采用四角勾勒或两侧垂直粘贴的方式以体现车辆的高度。 (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中型和重型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应在驾驶室后方围栏上方两侧

公安部最新文件_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所有货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应在后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2 粘贴施工要求 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的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3 通用粘贴要求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货车和挂车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被遮挡的,应在被遮挡的车身后部和侧

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2000mm×150mm的柔性反光标识。 4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首先,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其次,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最后,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可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5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国家工业管道标识规范及颜色

国家工业管道标识规范及颜色 1. 目的 为了便于工业管道内的物质识别,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上、设备检修上发生误判断等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识别色: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3.2识别符号: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状态的记号。 3.3危险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3.4消防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专用于灭火。 4.基本识别色 4.1根据管道内物质的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应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编号见下表。

物质种类基本识别色颜色标准编号色样 水艳绿G03 见电子版本 水蒸气大红R03 空气淡灰B03 气体中黄Y07 酸或碱紫P02 可燃液体棕YR05 其他液体黑- 氧淡黄PB06 4.2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a)管道全长上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3当采用4.2中b)、c)、d)、e)方法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 4. 4 4.2中c)、d)、e)的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4.5当管道采用4.2中b),c),d),e)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5.识别符号 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物质名称的标识 a)物质全称。例如:氮气、硫酸、甲醇。 b)化学分子式。例如:N2、H2SO4、CH3OH。 5.2 物质流向的标识 5.2.1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

机动车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2008-09-16 17:20:21 (已经被浏览314次) H.1 粘贴基本要求 H.1.1 粘贴施工要求 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的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H.1.2 通用粘贴要求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H.1.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 首先,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

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其次,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最后,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可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H.1.4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 0%,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仍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三轮汽车不应小于 1.2m;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典型车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典型车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H.1 粘贴基本要求 H.1.1 粘贴施工要求 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H.1.2通用粘贴要求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禾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聋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H.1.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H.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H.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z;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H.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粘贴间隔不应大于l00mm。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可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与要求内容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B.1 粘贴基本要求 B.1.1 粘贴施工要求 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B.1.2 通用粘贴要求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B.1.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B.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部分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B.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2m2。 B.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150mm,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应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B.1.4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应大于等于车长的50%,每一连续段长度应大于等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应小于等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景区标识管理制度流程

1.0 目的 建立乐园中、外文标志牌,规范旅游乐园标志牌设施,形成乐园完善的标识系统。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乐园所有标识系统。 3.0 管理职责 2)设计原则。设计理念要体现人性化,设计内容要规范化,设计风格要与环境相协 调,导览标志种类和功能要系统化。 3)设计依据。导览标志设计要依据乐园对表达其经营管理理念和定位的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线路及内容的要求、乐园室内外环境条件、导览标志的表达方式和导览 标志的导向分类原理进行。 4.2.2 设计程序

1)概念设计程序:根据乐园整体环境、形象及宣传定位,制定导览标志的格调、档 次,选择专业机构对其系统进行规划设计。 2)条件设计程序: 根据乐园旅游线路游客流量评估及预测绘制导览图;根据导览图按分级引导原理进行导览标志布点定位;根据导览图、分级引导原理及实际环境需要,进行导览标志规格大小定位;根据分级引导牌的规格及实际文字图形内容需要进行版式设计,确定排版风格;根据实际版式风格套入实际文本及图形,并 5)警示忠告标志。乐园必须在相应显要位置以牌示形式给游人以警示忠告,含安全警示、友情提示、公益提议等,必要地带需设置安全须知牌并明示乐园内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带、乐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需要游客注意的事项。 6)管理说明标志 a)游客提示牌:要提示乐园所执行的国家有关自然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文物 保护等法律规章,以及相应的区域,明确受法律规章约束的行为。

b)乐园界线牌:要明确位置、界线走向、以及返回服务设施的方向和距离。 c)乐园工作区(非游览区)标志牌:应明确位置和范围。 4.2.4 设计尺寸 1)形体尺寸。要视乐园环境实际需要以及游客浏览距离和建筑构造特征而制定比例, 并视其功能性而制定大小。 2)文字尺寸。要根据标志设置现场规格因素来确定视觉认知距离,进而确定其实际 要素有机搭配;整体信息传达能够产生强烈的吸引力,给游客带来视觉冲击效果。5)导览标志所使用的图形符号要遵循《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T 10001系列标准),自行设计标志图形符号需遵循《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T 14543-93)与《标志用图形符号的制订和测试程序》(GB 12103-1990),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满足GB/T 20501系列标准。 4.2.7 材料设计

国家工业管道标识规范及颜色

国家工业管道标识规范及颜色 1.目的 为了便于工业管道内的物质识别,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上、设备检修上发生误判断等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没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识别色: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3.2识别符号: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状态的记号。 3.3危险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3.4消防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专用于灭火。 4.基本识别色 4.1根据管道内物质的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应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编号见下表。

物质种类基本识别色颜色标准编号色样 水艳绿G03 见电子版本 水蒸气大红R03 空气淡灰B03 气体中黄Y07 酸或碱紫P02 可燃液体棕YR05 其他液体黑- 氧淡黄PB06 4.2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使用方应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 a)管道全长上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3当采用4.2中b)、c)、d)、e)方法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 4. 4 4.2中c)、d)、e)的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4.5当管道采用4.2中b),c),d),e)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5.识别符号 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物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物质名称的标识 a)物质全称。例如:氮气、硫酸、甲醇。 b)化学分子式。例如:N2、H2SO4、CH3OH。 5.2 物质流向的标识 5.2.1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

生产现场现场定置划线要求及设备油漆的规定

一、目的 规范生产现场6S管理标准。 二、范围 项目部各生产车间(鹏程厂区试行) 三、原则 本规定贯彻的原则是:使生产现场的一切物品都有区(位);一切区域都有标识;一切设备、设施的用途和状态都明确;一切环境因素都得到有效控制;一切危险源都要排除。(具体操作方法只是初步探讨,不是最终规定,有待于不断修改和完善。各车间在具体实践中如有更为合理、适用的方法时,在经过公司认可条件下,允许应用。) 四、车间现场定置及油漆划线要求 1、对生产现场现场通道的定置要求 1.1人行通道宽不小于1m;汽车及消防通道宽不小 于3.5m。安全通道要用黄色实线标出宽度,线宽为70mm—100mm,通道地面用绿色油漆,随时保证畅通无阻。 1.2对地面、墙壁、门窗以及废弃物清除规定 1.2.1厂房内地面要保持洁净、无尘、无杂物,不允许有任何原因产生的积水、积油、油漆渍,不允许有散落零件和产品。地面区域线清晰无剥落,物品放置不压线。 1.2.2厂房内墙壁、门窗上不允许随意拉临时电线、楔钉子、张贴标语等废弃物,要保持洁净无尘;窗台上无杂物,门窗玻璃上无乱张贴现象;墙壁无不用物吊挂,无蜘蛛网。 1.2.3凡是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废弃无用的废料、配电箱、柜、盒 、线路、管路等要进行彻底清除,不得残留占据空间、场地,影响观瞻;凡正常使用的上述设施要保持清洁、干净,损坏的要及时修补,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人。 2、对设备的定置要求

按工艺流程定置设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和操作方便的因素。各类设备标识规范、安全保护设施齐全;设备保养、油封符合标准;设备附件要定位摆放,妥善保管;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时;完好、不完好、封存设备标识、档案齐全。设备上无散放置的杂物。 3、对特殊物品的定置要求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消防设施定置区,要远离明火作业区,要明示“特殊定置 ”的标志,划定区域线。区域线用红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应明示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志。 4、生产现场内可移动物品定置要求 4.1现场内可移动物品全部按规定区域摆放,并划线定置;包含范围:气瓶防倒架、推车、工具箱、垃圾箱、铁屑箱、工作台、吊装工具架、工装架、零件架、机床附件架、机床踏板、材料架、桌椅、标识牌等。 2.2经常移动的物品,如其上有文字说明的标志,其标志要朝向使用者易于观察的方向。 2.3区域线的划定方法:按现场物品外轮廓划区域线,除工装架、材料架、机床附件架、工具箱、工作台可按四角划线方 法外,其余一律用连续实线。 2.4线宽要求:大型可移动物品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小型物品可根据视觉比例效果,可按大型移动物品线宽的1/2宽度划定。 5、生产现场流动物品的定置要求 生产现场物品指除设备、工具箱、架、柜等固定位置摆放物品以外物品。包括:材料、毛坯、成品、零件、半成品、待处理品、工装、器具、生产中其它辅助物品等。 5.1将生产现场的流动物品,根据与生产作业相联系的紧密程度,区分设定为A(A1、A2)、B(B1、B2)、C(C1、C2)、D(D1、D2)四大类(按性质又细分为八小类)各类物品要严格按区域分类摆放。对于易于造成污染的物品,注意使用相应的容器;对于易造成散乱和影响美观的小件物品,进行上架和装箱处理,标识清楚。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附录 H (资料性附录) 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 H.1 粘贴基本要求 H.1.1 粘贴施工要求 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表面。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表面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行清除,干燥后进行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行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H.1.2 通用粘贴要求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H.1.3 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H.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体现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水平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体现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结构不能满足白色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色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H.1.3.2不同级别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同时应用于车辆后部,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不应小于0.2m2。 H.1.3.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连续粘贴,无法连续粘贴时可以断续粘贴,但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00mm。如果不能沿车厢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可在最接近边缘的宽度达到50mm的可粘贴表面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上边缘尽可能接近车厢后部的上边缘。 H.1.4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色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仍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三轮汽车不应小于 1.2m;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表面的混凝土搅拌车和专用作业车,其粘贴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30%。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货厢轮廓。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级别可不同于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办法

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办法发行版本:D 文件编号:LY04/HSE-08-05页码:1/4 1 目的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适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现场及办公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规范使用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锦州燃气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3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安全标志》(GB 2894-1996)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92)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4 术语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及符号及文字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记。 分为禁止标志、指令标志、警告标志和提示标志。 5 职责 5.1 安保部负责对厂安全警示标识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厂安全警示标

识设置、配置的审批、采购发放、监督检查,并填写安全标志设置清单。 5.2 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标识的具体管理(包括安全标志的计划设置和日常管理、使用及维护等)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位置,使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内容。 5.2 安全警示标识的分类 5.2.1 安全标志牌: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和文字构成。具体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a)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b)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c)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1.2 安全标示牌:用以说明危险部位的名称、危险性、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的标牌。 5.1.3 消防安全标志牌:用以标注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标牌。 5.1.4 厂内或办公楼内平面图和进厂、楼须知牌:标示出危险区域、安全区域、警戒区域、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通道、设施、设备、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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