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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全套)

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编日常管理

第一章行为守则

第二章办公管理

第一节工作人员守则

第二节办公用品审批制度

第三节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节文印管理制度

第五节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六节印章管理制度

第七节廉政建设实施规定

第八节工程安全制度

第三章车辆、电话及招待费管理

第一节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节电话使用规定

第四节招待费用的规定

第五节费用报销制度

第四章宿舍管理

第一节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节生活用电管理

第五章食堂管理

第六章考勤制度

第一节考勤制度

第二节请(销)假制度

第三节因公出差管理规定

第四节作息制度

第七章临时工管理

第八章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节材料的管理

第二节工料机结算制度

第九章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章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编岗位职责

第一章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第二章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三章副经理岗位职责

第四章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第五章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六章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七章财务部长岗位职责

第八章财务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九章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十章综合办公室岗位职责

第十一章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第十二章工程部部长岗位职责

第十三章材料部部长岗位职责

第十四章质量检验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十五章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质量

第十六章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七章测量队队长岗位职责

第十八章测量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九章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章内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二十一章计划、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二章材料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三章材料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四章材料保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章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章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七章安全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八章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二十九章油库保管员安全守则

第三十章机料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三十一章工程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三十二章工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三十三章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第三十四章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三编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第一章安全生产

第一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节防火规定

第三节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第二章文明施工

第一节料具管理

第二节环境卫生

第四编处罚

总则

第一章批评

第二章罚款

第三章待岗

第一编日常管理

第一章行为准则

第一条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的立国之本和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

第二条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政策,敢于同违法乱罪行为做斗争。

第三条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第五条舍小家顾大家,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三者间的关系。第六条科技兴司,努力探索、学习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第七条尊敬领导,尊重同事,礼貌待人。

第八条工作尽责,不贪污,不浪费,不破坏公司财物。

第九条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服从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十条公私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怠工,不旷工。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制度,保证工作、生活秩序。

第十二条不酗酒,不吸毒,不赌博,不偷盗,不嫖娼,不打架滋事,不扰民,不说脏话,不接触黄色媒介或载体。

第十三条自觉保持公共场所和个人卫生,预防疾病传染。

第十四条不着奇装异服,挂牌上岗。

第二章办公管理

第一节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条办公室内的一切办公用品、物件,均由综合办公室配备使用,如需增减,应先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综合办公室按办公用品领用程序负责办理。

第三条各办公室及所属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必须完备并上墙公示。

第四条办公室内桌椅及其他办公物件的布置应当整齐;办公桌面应保持整洁;办公室内应保持地面清洁,办公室内不得给人以脏、乱的感觉。

第五条一切办公用品均为公物,个人不得私自侵吞、转借、破坏,日常办公耗材须“以旧换新”。

第六条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怠工,不串岗,公私事均须请假。

第七条办公室内不得喧哗、嬉闹,不得从事与办公无关的娱乐活动。

第八条办公室内禁止黄、赌、毒及其他违法乱纪与不道德行为。

第九条工作人员着装必须整洁,语言文明,不得有损单位形象。

第二节办公用品审批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职责和审批权限,控制各种办公用品的保管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各项目所有办公用品的审批。

第三条职责:经理及申请人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办公用品审批单并签字,如有需要,直属副经理也可代部门主管审核支出。

第四条程序

1、填写办公用品审批单。

2、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审核完毕交综合办公室

3、由综合办公室将其部门主管审核的办公用品购买审批单交给经理,由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所有审批单并签字

4、在购买之前综合办公室检查审批单是否符合批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审批单拒绝购置所需物品。

第五条物品入库后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进行发放。

第三节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应先由需要者作申请计划,经经理签字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作购买计划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购买应本着质量优先的原则,不能盲目追求价格便宜,要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经济合理的物品购买。

第三条在购买物品时,要尽量做到物尽所能,物尽其用,并当场清点物品数量,如实开具发票、货物清单、保修单等凭证。

第四条办公用品买回后应立即交保管人员验收、核实后如实入库,并在发票上面签字。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发放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物品的损耗。每个人按需领取,如实登记。单价超过100元的办公用品,应做到专人专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修理、更换,非正常损耗或丢失,由使用者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办公用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非本单位人员不得领用。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每月结束后制作办公用品损耗表,向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第四节文印管理制度

第一条打印、复印材料应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凡需打印、复印材料,应经项目部及主管人员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才能由办公室专人打印、复印,并如实登记。

第二条打印、复印材料应本着有序、快捷、准确、节约的原则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注意观察打印机或复印机有无异响或异常情况出现,若出现异响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打印或复印,以避免机器损坏程度加大。

第三条打印、复印材料均应根据实际需要由办公室人员决定制发份数,不得随意复印,造成纸张浪费及办公耗材浪费。

第四条严禁利用办公室设备、办公材料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者将给予罚款处理。

第五条购买打印设备,办公耗材由办公室人员报领导批准。

第六条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所有文印资料一律不得当废纸出售。

第五节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和各项目部所有收文和发文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流转。

第二条收文处理程序

1、对公司和各项目部所有收文办公室拟分办意见,送经理批示。

2、文件经经理批示后,根据批示意见复印或直接送交相关人员阅办签字。

3、文件办理要及时、准确、符合程序,办公室负责监督办理工作

4、对办理完毕的文件分类存档并编号。

第三条发文的处理程序

1、由各部室根据需要自行拟文,用公司统一的拟稿纸打印,并由部室负责人核稿签字后送予经理签发。

2、经经理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交相关人员按规定格式打印。

3、由拟稿人校对无误后打印相应份数,到办公室加盖公章后下发或上报。

第六节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就公司和各项目部使用的印章的刻制、更正与废止、管理及使用方法做出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三条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印章刻制申请表”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印章刻制申请表”中应填制印章名称、用途、式样、字体、大小等内容。

第四条印章刻制、监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管理人员迅速将旧印章交还综合办公室,废止印章由综合办公室保存三年;任何其它部门或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项目部各类印章,一旦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印章刻制完毕,应做好印章发放台帐以备查对之需。该台帐应留下印模并列明领用部门、领用人和领用时间。在新印章领用之日各部门应自觉上交旧印章,旧印章自上交之日起废止。综合办应建立废止印章登记册,注明废止印章名称等具体内容,并妥善保管已废止印章直至按印章保存年限最终销毁。

第六条建立用印登记制度,详细登记用印时间、用印文件名称、份数、使用者姓名。

第七条印章管理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部门章由部门专人掌握。

第八条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经经理批准,由申请人写出借据并标明借用时间及归还时间。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章分别用于各自名义行文时。

第十条用印方法

1、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2、盖印文件必要时盖骑缝印。

3、盖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4、公司文件、对外介绍信、证明材料及其它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材料盖公司印章。

5、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行文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6、所有用印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7、所有盖章对外材料必须存档一份。

8、任何人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一条外来单位因工程验收等原因需出具公章的,应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责任负责制,并收取管理费10元/单项。委托单位或合同说明有此服务项目的免收管理费。

第十二条如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廉政建设实施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创建优

质廉洁工程,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最佳经济效益的有效发挥,根据党纪、政纪和交通部有关工程廉政建设的条规,结合本工程建设的实际,特订立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经理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成立纪检监察小组。

第三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廉政规定。

第四条严格执行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廉政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第五条各项目部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措施、规定。

第七条各项目经理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在本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开展廉政告知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八条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接受群众的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项目部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以下规定:

1、不得索要或接受材料供应单位、劳务施工人员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其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政府、业主、监理单位安排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业主单位提供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或高档服装。

3、各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政府、业主或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

4、各项目部不得以任何人的名义或要求添置超标准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

5、各项目部及其工人不得向政府、业主、监理单位或所属劳务队伍提出合同以外的其他无理要求。

第十条处罚条例

1、如有违反第九条第一款的,不论数额大小,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

处分,退回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个人两倍罚款。

2、如有违反第九条第二、三、四、五款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给予主管领导相应处分。

第八节工程安全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专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有关部、处、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目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贯彻执行项目部和上级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各施工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项目总工程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制定、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劳动场所的布局要合理,便桥、平台等要坚固、安全、平坦、畅顺,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升降台、电盘等危险处,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车辆及电话、招待费管理

第一节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批准

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方使用。

2、驾驶员按派车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用车毕,车辆使用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4、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理,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二条车辆管理

1、各项目车辆由综合办公室根据领导工作需要和业务工

作的轻重缓急统一调度使用,统一管理。

2、各项目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综合办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

3、各项目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不得带病出车。

4、各项目车辆既有按部门使用,又有综合办统一计划使用时,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

5、各项目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三条驾驶员管理

1、各项目在册车辆须定人、定岗驾驶,严禁无驾驶证、无操作证人员及外来人员上车操作驾驶。

2、各项目在册车辆驾驶员须与各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安全协议书者不准上岗。

3、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长途行驶时禁止疲劳驾驶。

4、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爱惜自己的车辆,每次出车前应对车况进行三检(检查油温、水温、气压是否正常),无异常情况发现方能出车。

5、驾驶员严禁穿拖鞋进行车辆驾驶。

6、驾驶员要按期对所驾车辆进行保养,以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所需费用的报销,需经车辆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无误后,才能报请领导签字。

8、驾驶员须听从办公室人员及其它对口管理负责人统一调度,调度车辆应本着

急事、大事快办的原则,合理安排,避免出现车辆闲置和公车私用。

第四条费用管理

1、司机的差旅费须经过主管部门核实签字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2、车辆修理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报修,司机不得私自修理。所需配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购买。

3、司机不得私自出车,否则,一切费用自理,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4、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5、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在我方之罚款和修理费用,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经各级领导特批,可报销费用的50%。

附:派车单

派车单

事由部门

车号派车人签字

时间用车人签字

第二节电话费使用规定

第一条电话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条各部室工作人员不准使用办公电话办私事,更不准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因公使用电话前,必须在电话记录本上填写姓名、使用电话号码、联系事宜和受话地点。

第三条各部室电话要严格控制使用,每月定额使用,超出部分部门自负。

第四条严禁工作人员非公拨打服务信息电话。

第五条手机费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报销,报销的手机要保证工作时间内开机。手机费报销规定如下:

职务金额职务金额

项目经理1000(套餐)科室负责人150(套餐)

常务副经理800

(套餐交500打800)施工队长200(套餐)

项目总工800

(套餐交500打800)

项目副经理600

(套餐交500打800)

第六条办公室月底必须按话费标准将所交话费清单交至财务,以财务开出的收款收据为凭进行核对。

第三节招待费用的规定

第一条对各项目经理部的招待费用严格控制,凡因业务往来需招待用餐的,必须由各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按标准招待用餐。

第二条一律不准在外餐馆用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在外招待,必须有各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否则发票不予报销。

第三条上级领导来指导、检查工作,原则上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按每人每餐12元标准办理。

第四条一切招待费用,必须由各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同意,坚持按报销程序报销的制度,招待外部人员应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节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费用报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贯彻增收节支原则,特规定此费用报销制度,请严格执行。

第二条报销程序:

1、各部门汇总本部门发生的费用,业务招待费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将费用单据送交办公室,其他费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集中送财务部。

2、办公室主任接各部门送审的招待费单据后,认真审核签字后集中送财务部。

3、财务部负责人接受到各部门的费用单据后,按财务制度认真复审签字汇总,在规定时间集中送项目负责人签批。

4、项目负责人签批完毕通知财务部取回单据,由财务部再通知报销人领取报销费用。

第三条说明:

(1)严格执行一次业务费用一报销制度,不允许合并报销。

(2)出租车票背面必须载明乘车时间,起点,终点,业务内

容。

(3)餐费报销申请单上需载明时间,来客单位,姓名、人数,陪餐人员姓名。

(4)办公用品报销原始发票应载明时间,单位名称,物品名

称,单价,数量,金额或附明细单等内容。

第四条各审核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哪个审核层次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现象,责任自负。

第五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章宿舍管理

第一节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宿舍管理的责任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第二条职工必须听从办公室的住宿安排。

第三条宿舍内家具及其他配备公物用品,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四条宿舍每天早晨必须清扫一遍,保持室内卫生。

第五条宿舍内床铺上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鞋子及其他个人生活用品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第六条不得擅留外人住宿,家属探亲留宿需征得同室人的同意。

第七条宿舍内禁止黄、赌、毒及其他违法乱纪与不道德行为。

第八条破坏宿舍内公物须赔偿。

第九条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第十条正常工作时间不得在宿舍内逗留。

第十一条做好宿舍防盗、防鼠工作。

第十二条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第二节生活用电管理

第一条生活区应按所需用电的负荷量,正确合理使用线路,严禁使用高压电。

第二条用电线路要整齐统一,固定要可靠,绝缘性能良好,禁止将线路空中悬挂及较长没有绝缘固定。

第三条生活区内所需用电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扯、拉及维护,严禁任何人私扯线路及带电维修。

第四条生活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等高负荷电器设施。

第五条节约用电,严禁个人用电24小时及室内无人情况下用电,如电热毯,充电器等,应做到人走电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电工应经常检查生活区内线路设施及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纠正,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性,预防触电事故。

第七条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电源操作盘,送电合闸。电工停电进行线路维护时,应在控制开关上挂放“线路维护,严禁送电”标牌,并有专人守护,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食堂管理

第一条食堂的主管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第二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依据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藏等场所及必要的卫生设施。要做到防蝇、防鼠、防尘,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采购、运输

1.食品供应单位应有具备条件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有必要时,应请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检。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雨、防蝇、防晒。

3.蔬菜、肉类的采购应根据时令性,即新鲜又要价格合理,做到物美价廉。4、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贮存、保管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存放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或有必

要时应设置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见本色,加盖存放,保证安全、清洁、卫生。

三、制售过程卫生

1.制作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确保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工具销售(禁止直接用手),菜票要定期消毒,菜票的收支须严格登记,每餐结束后务必清点清楚。

3.厨师必须精心选料、备料,每餐肉、菜、蛋搭配均匀,做到即卫生又营养丰富,提高饭菜质量,售出饭菜要可口、适中;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后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及消毒设备,每周要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除害措施,以保证食堂内卫生整洁。

四、个人卫生

1.炊事人员应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或没有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不准上岗。

2.炊事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穿拖鞋上班,卖餐时应态度热情,不得与员工吵架。

五、灭害措施

1.食堂地面须硬化。

2.食堂内不得堆放垃圾,不得有霉变物品。

3.食堂要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

六、每月初进行一次盘点,清点物、现金、菜票,建立月盈亏帐目。

附:客餐单

客餐单

事由

人数陪同部门

标准负责人签字

时间派餐人签字

第六章考勤制度

第一节考勤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上班时间为7:00~12:00,13:00~17:30

(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二条①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各项目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②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三条考勤范围:各项目除经理、副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第四条考勤办法:每天早上、中午填写员工考勤表,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签到;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五条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事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六条考勤统计及评价

1、综合办公室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本项目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七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二节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二条有事需请假的职工,必须首先填好请假单,在请假单上写清请假的事由、假期天数、请假截止时间,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报请,必须事后补假外,其余不经批准缺勤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三条请假职工的假期(如无特殊情况)从办理完请假手续之日第二天算起,至到综合办公室消假之日截止。

第四条事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二天,一次请假不超过四天。

第五条病假。职工请病假,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填好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休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假期满按时归队的职工必须到综合办公室消假,假期已满未按时消假者,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如请假期间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必须提前二天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申请续假,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未经批准,又不按时归队者,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考勤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私分明,严格把关,严格考勤,考勤表中的请假起止时间必须与请(消)假单中的一致,舞弊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附:请假条

请假条

事由:主管负责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日期:请假人签字:

第三节因公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因公出差必须首先填好因公出差请示单,在出差请示单中填好出差事由、天数、起止时间,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生效,否则按事假处理,享受事假的有关待遇。

第二条因公出差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回到项目驻地,持因公出差请示单及时找主管领导签字报到,并送办公室备案,对按时归队但不找主管领导报到的工作人员,超出出差的天数部分按事假对待。

第三条出差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日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延期归队,对请示未被批准,而又不按时回驻地的工作人员,超出出差的天数部分按事假对待。

第四条因公到济南出差的工作人员,家属住济南的,按济南的有关待遇执行,家属不在济南的,除不享受施工津贴外,其他按工地待遇执行。

第五条因公出差的工作人员,不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认真负责地办好自己的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对工作敷衍了事、马马虎虎。一经发现,本项目将严肃处理。

第六条因公在外的工作人员,遇到重大事情必须经本项目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

第四节作息制度

第一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能按时就餐或不用餐的要事先通知餐厅,无故不在单位用餐,餐厅无义务补餐,多次发生造成粮食浪费,按实际情况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迁至工地现场办公后,可不执行本条)

第二条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到达办公场所者视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未到而擅自离开办公场所者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者视同旷工处理)。第三条每晚22:00点以后员工原则上不得单独外出,如需单独外出需经部门领导批准且24:00点前返回住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部门领导需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批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得饮用含高酒精度(5%)以上的酒精饮料(因工作需要由综

合办公室安排的业务接待除外)。

第六条严禁在办公区域、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以货币为输赢标志的游戏。

第七章临时工管理

第一条所招临时工年龄应在18-35周岁之间。特殊工种或技术工的年龄可放宽,但决不能招收18周岁以下童工及病残人员。非特殊岗位不得招收女工。

第二条所招临时工必须有身份证并无任何犯罪记录。有必要时,应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

第三条临时工的需用数量、工程或增减必须由各工种负责人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能、质量、纪律等培训。

第五条临时工招收后应由综合办公室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工资、安全、纪律、技能等方面的责权要求。

第六条临时工的直接管理人为各班组负责人。

第七条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做好对临时工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杜绝临时工人员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和违反公司纪律或违法犯罪等行为。

第八条临时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驾驶、控制、仓库保管等重要工作。

第九条技术工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或特殊执行。

第十条临时工必须挂牌上岗,工作牌上应注明其工种,并贴照片。

第十一条正式员工的《行为守则》适用于对临时工的管理。

第八章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节材料的管理

第一条材料的申请。为合理采购材料,避免停工待料或造成积压,根据“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本部门的材料需要实况,用料部门要填制《物资申请计划表》,具体操作如下:

1.该表设二联,保管员签收后,第一联留用料部门备查,第二联保管员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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