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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塌陷与地面沉降区别

地面塌陷与地面沉降区别
地面塌陷与地面沉降区别

岩溶塌陷是在有覆盖土的岩溶发育区,在特定的水文地质条件下,岩面以上的土体遭到流失迁移而形成土中的洞穴和洞内塌落堆积物以及引发地面变形破坏的总称。土洞是岩溶的一种特殊形态,不良地质现象,由于发育速度快、分布密,对工程的影响有时甚至大于岩洞。

岩溶塌陷虽有突发性,但其前身的土洞,是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多数是长期发育而形成的。因而,对土洞的调查、勘探、治理和预报是岩溶塌陷区重要的岩土工程工作之一。覆盖型岩溶地区的岩溶塌陷是由覆盖层中的土洞发展而发生的,其演化过程如见图5.2-1所示。自然的因素是长期地和经常地通过影响地下水的水质、水量、水力来溶蚀可溶岩、潜蚀土层而孕育、发展土洞的;人为的因素则通过这些作用加速土洞的发展,加强塌陷的规模,加剧塌陷的危害。

岩溶塌陷的基本条件有以下三方面:

(1) 基岩的岩溶发育程度

岩溶塌陷处下伏基岩的岩溶发育程度是强烈的,而岩溶发育程度弱的地段则塌陷少见。岩溶塌陷主要是与浅部岩溶发育程度密切相关。

浅部岩溶是指基岩表面的溶芽和溶沟槽部分,和低基岩面以下约10m范围内的洞穴或溶隙发育段。可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测量。基岩面的起伏程度,可用单位面积的溶沟槽数量、基岩面埋深的均方差来表征。

图5.2-1 岩溶塌陷框图

(2) 土层的性质

土层是土洞形成和塌陷发生的物质基础。土层的成因类型、矿物成分、岩性、颗粒成分、结构构造、物理力学性质、水理性质、状态、厚度等,影响着土洞的形成和发展的快慢,土层的厚度,还控制或影响塌陷的形态与规模。

(3) 地下水的活动特征

地下水的活动是土洞的形成、发展,以致破坏的最活跃的因素。特别是水位在基岩上下波动的幅度和频度,对崩解和搬运土粒和流土。的速度有重要作用。地下水的活动还改变土的含水量、塑性状态或因湿胀干缩而出现裂隙等。

地裂缝的分类及其特征

类别性质和特征典型实例

地震构造地裂缝

简称地震地裂缝,是强烈地震时深部震源断裂在地表的破裂形迹,其性质和分布特征受震源断裂的控制,其产状与发震断裂基本一致,有明显的瞬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一般以张性或张扭性为主,也有压性和压扭性的;裂缝呈雁行多组排列,断续延伸;在剖面上裂口上大下小,至地表下一定深度处尖灭;其断距是上大下小,它与随深度而积累断距的地震断层有区别,是震源波动场的产物。对城镇和工程建筑有极大的破坏作用,破坏作用随深度减轻,破坏范围沿地裂缝带呈狭长的条带状分布

唐山地震产生了8km长的地震地裂缝,海城地震产生了220km长的地震地裂缝

构造地裂缝

是活动断裂在地表或隐伏在地表下一定深度处的活动形迹,它的活动性质和分布特征受深部活动断裂的控制,具有明显的方位走向,在地表呈断续延伸;有大小不等的水平位移(水平张裂和水平扭动)和垂直位移,在时序上时大时小,有强烈活动的粘滑时期,也有平静的蠕动滑移时期,其性质有张性的也有扭性的,在剖面上与活动断裂是贯通的,其断距上小下大,随深度逐渐增大;是断裂活动的直接产物。对城镇和工程建筑,农田水利有一定破坏作用,强烈活动期有严重的破坏作用,破坏范围主要沿地裂缝带呈狭长的条带状分布。它与地震地裂缝在成因上有一定差别

山西运城鸣条岗地裂缝长达12km,陕西的渭南、韩城、城阳等地裂缝均长达数公里

环境地裂缝或称城市环境地裂缝。

成因为综合性的或复活型的,具有构造地裂缝的所有特征,但受后期因人类活动引起的城市环境工程地质的条件变化的严重影响,强化了它的活动性,加深了对城市和建筑的破坏作用。,而这种破坏作用是继承已有的构造地裂缝进行的。城市环境地裂缝的成因是受构造断裂控制的,其他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因素的诱发和激化的叠加作用的综合结果。它的分布规律与产状特征严格受隐伏活动断裂的控制,其活动量(活动总量和活动速率)受断裂活动的构造因素的影响,又受城

市环境地质条件改变因素的影响,而且随着城市环境工程地质条件的不断恶化,在活动速率与形变的总量中,环境因素对城市破坏中逐渐起到了主要作用(城市环境工程地质条件的改变主要是城市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位持续大幅度下降造成的区域性地面沉降)

西安市、大同市和邯郸市是中国城市环境地裂缝的主要代表城市

重力地裂缝

由于重力作用在地表产生的破裂形迹。滑坡体周边的张裂缝、矿坑塌陷周边的环形裂缝,岸边滑移的裂缝、黄土湿陷变形造成的裂缝和地震时由于重力原因产生的一切裂缝均属此类。规模较小,几何形态各异,无方向性,一般为张性的,拉张剪切的变形缝,在它的活动期有一定的破坏作用局部分布

地面沉降的形成条件

区域性地面沉降的形成原因可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大类。

(1)自然因素引起的地面沉降

①新构造运动升降引起的地面下沉

以垂直升降为主的新构造运动可使地面随基底而升降。我国天津、西安和大同等城市的地面沉降均受到新构造运动的影响。例如,天津处于新华夏构造体系华北沉降带,长期以来缓慢下沉。

②强烈地震引起的地面沉降

强烈地震是新构造运动的一种突发事件,在短期内可引起变幅较大的区域性地面垂直变形。此外,强震使软土地基震陷和古河道新近沉积土液化,也可造成局部地区的地面下沉。例如我国海城1975年2月4日的7.3级地震,震中区以西25-60 Km 的下辽河平原,数百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砂土强烈液化,引起大面积地面沉降,伴有喷水冒砂,许多道路、桥梁、工业设施、民用建筑、水利工程和堤防遭受破坏。1976年7 月28日的7.8级地震引起了滦河口以西至宁河一带,数千平方公里范围内发生砂土液化,造成重大灾害,大量工业民用建筑物、道路、桥梁由于强烈沉降而被毁。其他如1966年的邢台地震、1969年的渤海地震也都引起过区域性的砂土液化型的地面沉降。国外如1964 年日本新泻地震、1964年美国阿拉斯加地震等,也都引起过区域性砂土液化型地面沉降。

③海平面上升引起地面相对下降

海平面上升导致地面的对下降。如意大利威尼斯市,据资料当地海平面上升速率为1.27mm/年,所引起的地面相对下沉约占该地区年平均沉降量的40%。另外全球气候的转暖,气温上升,必将加速冰川消融,从而使海平面上升,地面相对下沉,这是当前人们最担心的重大地质事件之一。

④土层的天然固结引起的地面沉降

欠固结土在其自重应力作用下的固结作用,和正常固结土的次固结作用,都可使土层压缩变形,进而引起地面沉降。

(2) 人为因素引起的区域性地面沉降

人类工程及经济活动的能力和强度与日俱增,其对地面沉降的影响通常已占主导地位,这类地面沉降现象,目前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按影响区域性地面沉降的人为因素,可划分为下列两类。

①地下水、气、液体提取引起的地面沉降

因各种目的而进行的浅层疏干排水和抽取深层的气、液体,使地层内的气、液压降低,土粒间有效应力增加,地层压密,形成区域性碟形洼地。这种因抽取地下水而形成的地面沉降,是地面沉降现象中发育最普遍,危害性最严重的一类。

②大面积堆载引起的地面沉降

在有巨厚的高压缩性淤泥和淤泥质土的低洼地区,河口三角洲以及滨海平原地区,由于经济建设开发的需要,大面积堆填,或修建高层建筑物,可因土层严密引起地面下沉。这类沉降受场地软土(包括人工填土)的物理力学特性及其厚度、埋藏条件和分布特征所控制,是当前我国沿海城市建设中面临的新的地质问题之一。如天津市占地40 的塘沽开发区及保税区,在盐池和滩涂上堆填l~2m厚填土,因堆载荷重的影响,地面沉降量可达十余厘米。当前上海市高层建筑物迅速发展,加载沉降,已逐渐成为市区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他如深圳、香港、台北等沿海城市填海造地,也面临这类沉降问题。

地面沉降监测

地面沉降监测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land subsidence monitor and control (征求意见稿) 2008 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land subsidence monitor and control 主编单位: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批准单位: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8年月日

2008 上海 35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沪建交[2008] 号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为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其中1.0.4为强制性条文。自2008年月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八年月日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84号)以及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6年第62号),密切结合上海市地面沉降监测与控制的工程实践,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广泛征求本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程对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地面沉降的监测与防治工作。 本规程共分五章,内容包括: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地面沉降监测;5.建设工程地面沉降监测;6.地面沉降防治;7.成果编制和归档及其条文说明。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具体由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2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3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 2014年1月3日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地面沉降,防治地质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面沉降,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下松散岩层固结压缩并导致一定区域范围内地面高程降低的地质现象。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面沉降监测、防治及其管理等控制地面沉降(以下简称控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控沉工作遵循全面规划、区域联动、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控沉工作的领导,将控沉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建立的控沉工作领导机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地面沉降控制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控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地面沉降的防控责任。 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控沉管理工作,承担市控沉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并直接负责市内六区的控沉工作。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沉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国土房管、财政、农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控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一)市控沉规划确定的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 (二)地面沉降监测、勘查; (三)地面沉降防治、研究; (四)区县控沉措施补助。 控沉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控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对在控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预防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和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市控沉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十一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控沉规划,结合区域地面沉降的实际情况,在地面沉降区内划定地面沉降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财政出资修建的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应当按照市控沉规划的要求修建;非财政出资修建的地面沉降监测设施优先考虑市控沉规划的要求。 地面沉降监测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地面沉降研究及其防治

地面沉降研究及其防治 摘要:地面沉降是城市主要地质灾害之一,主要是在自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由于地壳表层土体压缩而导致区域性地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区域性的缓变地质灾害,成灾慢,但损失大,不易治理。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地面沉降规模扩大, 危害加剧。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内外地面沉降的现状、引起沉降的原因、地面沉降的机理和地面沉降灾害防治措施。 关键字: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地裂缝;地下水 Abstract: the ground subsidence is one of the city’s main geo logical hazards, mainly in the natural and artificial factors effect, because the surface soil crust and lead to regional ground elevation compression reduced a regional geological disasters of slowly, with slow, but the loss of large, is not easy to control.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China’s urbanization process, ground subsidence scale expanding and harm the worse.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land subsidence, cause, the cause of subsidence land subsidence mechanism and ground subsidence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 geological disasters; The ground settlement; To crack; groundwater 1 地面沉降概述 地面沉降是在自然和人为因素作用下,由于地壳表层土体压缩而导致区域性地面标高降低的一种环境地质现象,是一种不可补偿的永久性环境和资源损失。地面沉降具有生成缓慢、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成因机制复杂和防治难度大等特点,是一种对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地面沉降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较为普遍的地质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巨大。我国的地面沉降主要出现在上海、天津、江苏、河北等17个省市的东、中部地区,沉降总面积超过7×104 km2 ,最大累计沉降量已达3 m,主要分布于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松嫩平原和下辽河平原、汾渭河谷平原和一些山间盆地。由于地面沉降,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频频发生,有城市甚至被预言会在几十年后消失,防治地面沉降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迫切任务。 2 地面沉降的类型和特征 地面沉降按其成因可划分为五种类型:压实压密型、塌陷型、升降运动

地面沉降现状调查

5 地面沉降现状调查 5.1 主要任务 5.1.1了解地面沉降灾害区的地质背景(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特征等); 5.1.2查明或基本查明地面沉降灾害的分布范围、分布规律、危害程度;开展航片和卫片的地面沉降解译,实地验证航片、卫片的解译情况; 5.1.3分析地面沉降灾害的影响因素(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形成条件及其成因机理。 5.2 调查范围 依据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液态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规划、地面沉降灾害发育程度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地面沉降调查范围。 5.2.1对发生过如井口抬升、桥洞净空减少、房屋开裂等地面沉降现象较集中的区域展开重点调查; 5.2.2要根据工作的需要,适当地扩大到已知地面沉降范围以外的区域。 5.2.3在有采矿活动、农田灌溉活动、大量抽汲地下水的地段,必须在现场通过访问、调查,查明是否曾经发生过地面沉降现象,并详细记录,标记在图上。 5.3 调查内容 5.3.1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动态调查 调查与监测的内容包括地下水水位、水量资料;与地下水有密切联系的地表水体的观测资料;重点调查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的形成特点、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已有建筑物的影响。 5.3.2 建筑物破坏情况调查 首先查看地下水开采量强度大、地下水位降深幅度也大的地段的开采井泵房(地面、墙壁有无裂缝、井管较地面有无上升、房屋有无变形等),然后逐渐向四周扩展,查看地面建筑物有无损坏,并调查建筑物年限。 5.3.3 地下管道破裂调查 对供水管线应查看地面是否潮湿、冒水;冬季是否常年结冰;煤气管道破裂

调查用感官嗅其气味是否正常,调查居民用气量是否充足。 5.3.4 雨季淹没调查 调查淹没损失、淹没设施名称、淹没面积、淹没水深,对比分析本次降水量大小及历史同等降水量淹没情况和相应的地面变形情况(有无阻水建筑物修建)。若在相同的降水、风力、风向及排水条件下出现洼地积水,河水越堤、海水淹没码头、工厂等,应属于地面沉降所致。 5.3.5 风暴潮调查 在发生过风暴潮的地区开展风暴潮的频率、潮位和经济损失调查,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经济损失评估;开展河堤、桥梁等的变化调查。 5.3.6 相关调查与资料分析 调查第四纪松散堆积物的岩性、厚度和埋藏条件, 收集和分析不同地区地下水埋藏深度和承压性,各含水层之间及其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资料。 5.3.7 地面沉降灾害和对环境的影响调查 采用现场踏勘和访问的方法,对建筑设施的变形、倾斜、裂缝的发生时间和发展过程及规模程度等详细记录,同时了解被破坏建筑设施附近水源井的分布、抽水量及地面沉降的情况。 5.3.8 调查记录 每次调查均应有详细记录。 5.4 资料收集与分析 在开展调查与监测的过程中应进行有关资料的收集,包括城市1:10000或1:50000比例尺交通图和地形图、沉降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资料、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资料、市政规划现状及远景资料、沉降区内国家水准网点资料、城市测量网点资料、井、泉点的历史记录及历史水准点资料、研究沉降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历年水资源开采情况、已有的监测情况、地面沉降类型及沉降程度。分析地面沉降的原因、沉降机制,估算地面沉降的速率,划分出沉降范围及沉降中心,尽可能编制出地面沉降现状图。作为监测网点布设的原则依据。 在资料相对缺乏的沉降区,可布置适当的调查与勘查工作量,以达到布设监测网络的要求为准则。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津政令(第5号)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2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3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黄兴国 2014年1月3日 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地面沉降,防治地质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面沉降,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下松散岩层固结压缩并导致一定区域范围内地面高程降低的地质现象。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面沉降监测、防治及其管理等控制地面沉降(以下简称控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控沉工作遵循全面规划、区域联动、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控沉工作的领导,将控沉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建立的控沉工作领导机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地面沉降控制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控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

落实地面沉降的防控责任。 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控沉管理工作,承担市控沉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并直接负责市内六区的控沉工作。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沉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国土房管、财政、农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控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一)市控沉规划确定的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 (二)地面沉降监测、勘查; (三)地面沉降防治、研究; (四)区县控沉措施补助。 控沉专项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控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对在控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预防 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和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市控沉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十一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控沉规划,结合区域地面沉降的实际情况,在地面沉降区内划定地面沉降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报市人

浅析地面沉降的危害

浅析地面沉降的危害、发生机理及其预防措施 (内蒙古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吴文平任国文) 一、地面沉降的定义及其特点 广义地讲,地面沉降是指地壳表面一切自然力或人类活动影响下所发生的区域性地面下降,就工程意义而言地面沉降是指某一区域内由于开采地下水或其他地下流体(如石油、天然气)导致的地表浅层第四纪松散堆积物压密或进一步固结引起的地面标高下降的现象。地面沉降的特点:①波及范围广,下沉速率缓慢,难以察觉,一旦发生了地面沉降,即使不考虑产生的原因,沉降了的地面也是可能完全复原的;②在同一沉降区域内存在一处或多处沉降中心,沉降中心的位置和沉降量与地下流体开采点的分布和开采量密切相关。 二、地面沉降的危害 地面沉降所造成的破坏和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为区域性地面标高的损失而引起环境恶化给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危害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其具体环境灾害表现如下: 1、在滨江或滨海区域易受河水或海水的侵袭,引起潮水、江水倒灌,给城市、农田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地面沉降也使内陆平原城市或地区遭受洪水灾害的频率增大、危害程度加重,尤其那些新构造盆地如江汉盆地、洞庭湖盆地、汾渭盆地及辽河盆地等。 2、对城市公共设施、交通运输、港口码头及水利设施的损害。例如城市中下水管道变形排水能力下降,河道桥下净空减小通航能力降低,既有河、海堤坝或防洪墙防洪、潮的能力降低,道路设施破坏,港口码头失效货物装卸能力下降等。 3、地面沉降的不均匀往往使地面和地下建筑遭受巨大的破坏,危及稳定、安全。如建筑物墙壁开裂、高楼脱空并使桩基产生负摩阻力,深井井管上升、井台破坏,桥墩不均匀下沉、自来水管弯裂漏水等。 三、地面沉降的分布规律及成因 1、地面沉降的分布规律 地面沉降的地域分布具有明显地带性,其范围主要局限于存在厚层第四纪堆积物的平原、盆地、河口三角洲或滨海地带。例如长江、黄河、海河及辽河下游平原和河口三角洲地区,这些地区的第四纪沉积厚度大,固结程度差,颗粒细,层次多,压缩性高;地下水含水层多,补给径流条件差,开采时间长,强度大;城镇密集、人口多,工农业生产发达。这些地区的地面沉降首先从城市地下水开采中心开始形成沉降漏斗,进而向外围扩展,形成以城镇为中心的大面积沉降区。 2、地面沉降的成因 地面沉降发生的原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指新构造运动、强烈地震及海平面上升、欠固结土层自然固结等。人为因素主要是指大量抽取地下气、液体,建设大面积地面建筑群,固体矿床开采等。随着人类工程及经济活动的能力及强度的逐渐增强,其生产活动对地面沉降的影响通常已占主导地位。无论是何种因素,地面沉降都是因为改变了地层中原有应力状态,使地层发生变形的结果。城市地面沉降主要是因各种目的而进行的浅层疏干排水和抽取深层的气、液体,使地层内的气、液压降低,土颗粒间有效应力增加,地层压密固结的结果。这种因抽取地下水而形成的地面沉降,是地面沉降现象中发育最普遍,危害最严重的一类,其特点是沉降速率大,持续时间长,特别是含水层下部存在巨厚层高压缩性粘性土时。 四、预测地面沉降量的估算方法

地面沉降的灾情评估及防治措施

吉林大学精品课>>专门水文地质学>>教材>>专门水文地质学 地面沉降的灾情评估及防治措施 一、地面沉降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地面沉降(Land Subsidence)是指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影响下发生的幅度较大、速率较大的地表高程垂直下降的现象。地面沉降,又称地面下沉或地陷,是指某一区域内由于开采地下水或其它地下流体所导致的地表浅部松散沉积物压实或压密引起的地面标高下降的现象。意大利威尼斯城最早发现地面沉降。之后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和地下水(油气)开采量增大,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日本、墨西哥、欧洲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均发生了严重的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的特征是主要发生于大型沉积盆地和沿海平原地区的工业发达城市及油气田开采区。其特点是涉及范围广,下沉速率缓慢,往往不易被察觉;在城市内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其波及的面积大;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特性,就是用人工回灌办法,也难使地面沉降的地面回复到原来的标高。因此地面沉降对于建筑物、城市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危害极大。 经过对地面沉降的长期观测和研究,对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已取得比较一致的看法。地面沉降的原因颇多,有地质构造、气候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原因。人类工程活动是主要原因之一,人类工程活动既可导致地面沉降,又可加剧地面沉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大量抽取液体资源(地下水、石油等)、地下气体(天然气、沼气等)活动是造成大幅度、急剧地面沉降的最主要原因; 2. 采掘地下团体矿藏(如沉积型煤矿、铁矿等)形成的大范围采空区,及地下工程(隧道、防空洞、地下铁道等)是导致地面下沉变形的原因之一。 3. 地面上的人为振动作用(大型机械、机动车辆等及爆破等引起的地面振动)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引起土体的压密变形。 4. 重大建筑物、蓄水工程(如水库)对地基施加的静荷载,使地基土体发生压密下沉变形。 5. 由于在建筑工程中对地基处理不当,即地基勘探不周。 从地层结构而言,透水性差的隔水层(粘土层)与透水性好的含水层(砂质土层、砂层、砂砾层)互层结构易于发生地面沉降,即在含水性较好的砂层、砂砾层内抽排地下水时,隔水层中的孔隙水向含水层流动就会引起地面沉降。根据土的固结理论可知,含水层上覆荷载的总应力P应由含水层中水体和土体颗粒共同承受。其中由水体所承受的孔隙压力P w并不能引起土层压密,称之为中性压力。由土体承受的部分压力直接作用于含水层固体骨架之上。可直接造成土层压密,称之为有效压力Ps。水压力P w和有效压力P s共同承担上覆荷载,即P=P w+P s。从孔隙承压含水层中抽汲地下水,引起含水层中地下水位下降,水压降低,但不会引起外部荷载的变化,这将导致有效应力的增加。 从成因上看,我国地面沉降绝大多数是地下水超量开采所致,地域分布具有明显的地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处理办法修订稿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处 理办法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南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巷三公路LM—9项目经理部 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南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境监督管理,及时依法妥善地处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因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生态遭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根据类型分为水污染事故、海洋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等。 第四条根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程度分为四级: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者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含两万元)且对环境造成影响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第五条项目环境保护成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实施统一领导。针对具体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项目部组成由相应的业务科室牵头的临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调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管辖

地面沉降

人类活动对地面沉降的影响 当中国的城市正竭力向上发展,农村正拼命追求高产的时候,却没想到脚下的土地,已不堪重负,正悄无声息地下降。 千年古城西安在不知不觉中变“矮”,大雁塔可能成为“比萨斜塔”;天津塘沽地区九十年代海拔高度降低了3米,海河出现海水倒灌;北京有五个地区出现较大的地面塌陷,最严重的地方地表还在以每年20至30毫米的速度下沉;上海的地面以平均每年10毫米的速度下沉,有专家惊呼:再下沉2米,上海将陷于一片汪洋之中。 这一系列的现象均是由地面沉降所引起,同时与人类工程活动息息相关。 一、地面沉降的概念 地面沉降,又被称为地面下沉、地陷。它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 二、我国地面沉降的重灾区 “目前,中国在19个省份中超过50个城市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总面积超过7.9万平方公里。”2011年12月,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陶庆法表示,“地面沉降的重灾区主要是华北平原、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汾渭盆地这三个区域。” 所谓重灾区,是以累积地面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面积达到一定程度来判断的。据相关报道,选取200毫米作为临界点,是因为地面沉降量达到200毫米将对地质环境产生很大影响。 中国地质调查局公布的《华北平原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综合研究》及《中国地下水资源与环境调查》显示:华北平原不同区域的沉降中心有连成一片的趋势。在累计地面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7.9万平方千米地区中,华北平原占比最大,达到6.2万平方千米。其中天津和沧州地区的地面沉降中心最大累计沉降量超过2500毫米,此外,在沧州、衡水和保定等地区不同程度地发生地裂缝。长江三角洲地区最近30多年累计沉降超过200毫米的面积近1万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1/3。其中,上海中心城区和江苏无锡等沉降中心的最大累计沉降量超过2500毫米,上海市、江苏省的苏锡常三市开始出现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地面沉降的第三大重灾区汾渭盆地,其地面沉降量累计大于200毫米的沉降面积达7000平方千米,同时出现大量地裂缝。公开资料显示,西安是汾渭盆地遭受地裂缝最严重的城市,地面沉降超过1米的面积已经有42.5平方千米,而全城出现的14条地裂缝,最长的长达十几千米。 地面沉降的一个很大的危害就是出现地裂缝。地面沉降比较均匀时,其破坏性显得不那么突然,而不均匀时,就容易出现地裂缝。一位地质专家指出,在地裂缝可能的危害范围内,不宜建设重要工程设施;已建工程设施无法避开时,则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以保障工程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三、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结合一段典型材料分析) 1 自然因素

尚田镇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尚田镇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急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以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为着眼点,将环境污染危害降低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故(以下简称“环境突发事故” )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以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善后工作为重点和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保障及时、协调一致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奉化市突发

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尚田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四)事故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与破坏程度不同,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事故。 1、一般事故(IV级)。由于环境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2、较大事故(I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中毒等造成人员轻伤3人以下(不含3人)。 (2)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含15万元)。 3、重大事故(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中毒等造成人员3人以下(不含3人)重伤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10人)轻伤。 (2)由于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 (3)因环境事故造成部分村庄、河流、水域污染,引起群访事件的。 4、特大事故(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中毒等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 (2)由于突发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盾构法隧道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的原因与对策

盾构法隧道施工引起的地面沉降机理与控制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盾构法隧道引起的地面沉降规律和沉降 影响范围,总结了盾构隧道地面沉降的主要影响因素;指明地面沉 降主要源于开挖面的应力释放和附加应力等引起的地层变形,并对地铁施工中的地面沉降安全判断标准和控制原则进行了探讨,为城市地铁工程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盾构隧道地铁工程地面沉降沉降控制 中图分类号:u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672-3791(2012)06(b)-0071-02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hield tunnel caused by land subsidence law and settlement of affected areas,and summarizes the main factors of land subsidence of the shield tunnel;specified land subsidence is mainly due to the excavation surface stress release and the additional stress causedstrata deformation,land subsidence and subway construction safety criteria and control principles are discussed to provide a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urban subway project. key words:shield tunnel;subway project;land subsidence;subsidence control 盾构法具有不影响地面交通、对周围建(构)筑物影响小、适应复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草案)

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I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地面沉降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面沉降的监测、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条例所称地面沉降,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地壳表层松散土层压缩并导致地面标高降低的地质现象。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具体负 责区域性地面沉降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中的地下水开采与回灌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涉及的周边地面沉降防治的监督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和本市发展改革、财政、交通港口、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地面沉降防治规划 第五条(地面沉降调查和数据发布)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地面沉降调查, 发布本市区域性地面沉降的相关数据。 第六条(监测网络)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地面沉降监 测网络,对土层形变以及地下水水位、水质等实施动态监测。 第七条(防治规划)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地面沉降防 治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在报批前,应当组 织专家论证。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地面沉降防治规 划时,应当根据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成果,划定地面沉降易发区,并根据地面沉降的发育和 危害程度、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等因素,在地面沉降易发区中划定重点防治区。 第八条(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地面沉降防 治规划,编制地面沉降防治年度工作计划。 地面沉降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面沉降年度控制目标;

2020届高三一轮复习地理小专题之地面沉降

2020届高三一轮复习地理小专题之地面沉降 典型例题一: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加利福尼亚州位于美国西海岸,面积41万平方千米,人口3769万(全美第一),人口密度86人/km2,是美国城市化程度最高的一个州,2000年,94%的加州人口居住在城市或城镇。 材料二加利福尼亚州有发达的航空运输系统及高速、快速公路系统。其经济的主体是农业,其他重要的产业还有航空及硅谷的高科技产业。 材料三美国“调查报道中心”在报告中说,加利福尼亚州2014年出现了至少50年来最严重的地面下沉,2015年情况继续恶化。 (1)指出2014年加州地面沉降最严重的季节并分析其原因。 (2)分析加州主体经济虽然为农业,但城市化水平高的原因。 (3)分析加州人口多、密度大的原因。 参考答案: (1)夏季;加州属于地中海气候,夏季降水少,气温高,蒸发大;农业发达,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量大;过度抽取地下水,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地下漏斗区,导致地面下沉。

(2)加州农业高度发达,机械化水平高,农业生产率高;农业生产所需劳动力少。 (3)加州气候温暖,阳光充足,环境优美;对内、外交通便利;工农业发达,就业机会多;科技水平高,各产业发展活力强,吸引力强。 典型例题二: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14分) 材料一2003年,全国有40多个大中城市地面下沉,其中尤以沿海大城市沉降现象最为明显,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百亿元人民币。 材料二2003年,中国沿海海平面平均上升了2.5毫米,高于全球海平面上升速率,且有逐年加快的趋势。 (1)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沿海大城市地面沉降的主要人为原因。(4分)(2)试用所学知识分析中国沿海海平面上升的原因。(2分) (3)从自然灾害与人类活动的关系角度分析,沿海城市地面沉降应该属于那一种人为自然灾害?请简要列出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说明你的判断理由。(4分) (4)海平面上升和地面沉降给沿海带来的主要危害有哪些?可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4分) 参考答案: (1)沿海大城市因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对水资源需求量大,且地表水污染严重,不得不大量抽取地下水,形成了地下水漏斗区,使地面沉降;且沿海大城市建筑物过于高大密集,也使地面沉降。(4分)

城市地面沉降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城市地面沉降成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摘要:针对国内外城市地面沉降的现状及造成的严重危害,从影响因素方面出发,阐明地面沉降的原因,并相应采取防治措施,从而控制城市地面沉降的深度发展。 关键词:地面沉降,成因分析,影响因素,防治措施 Abstract: aiming at the city ground at home and abroad and the present condition of the subsidence caused serious harm, from the aspect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expounds the cause of ground subsidence, and take correspond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so as to control the city ground settlement depth development. Key words: the ground settlement, cause analysis, influence factor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地面沉降又称为地陷。在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它被定义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它的影响因素可分为自然地质因素和人为因素,在城市中,随着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城市地面沉降是一种受城市经济活动影响的人为地质灾害。它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只要人们找准原因,采用合理的控制手段,城市地面沉降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1、国内外城市地面沉降的现状与危害 1.1、现状 据资料记载,1891年墨西哥最早发生地面沉降,首都墨西哥城座落在高山谷地冲击平原上,现在该城市已形成世界上罕见的大面积沉降区,城市地面大约下陷9米。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奥尔良,自1978年以来,地面下沉4.5米,是全美下降速度最快的地方,被称为“下陷之城”。 日本的地表沉降面积约8450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2.23%。其中,年下降2厘米以上的为624平方公里,在海平面以下的为1125平方公里。1898 年,在新泻发生地面沉降,是日本最早的地面沉降,至1958年地面沉降速率达530 mm/a ,1952-1956年新泻是日本地面沉降最严重的地区。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南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巷三公路LM—9项目经理部 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南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境监督管理,及时依法妥善地处理环境污染与 生态破坏事故,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因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生态遭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根据类型分为水污染事故、海洋 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等。 第四条根据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程度分为四级: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者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含两万元)且对环境造成影响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 下(含五万元)的;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第五条项目环境保护成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处理工作领导 小组”(以下简称“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对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 报告与处理实施统一领导。针对具体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项目部组成由相应的业务科室牵头的临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调 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项目环保部负责调查处理以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易发性区划及控制措施

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易发性区划及控制措施 在我国大部分的地区都存在着地下水开采过度的问题,地下水过度的开采会造成地下水水位大幅度的下降,从而导致大面积的地面沉降。地面沉降是地质灾害的一种,虽然成灾慢,但是损失大、不易治理。为了防止地面沉降,根据容易造成的地面沉降的因素,制定出有效地控制措施,阻止地质灾害的产生。 标签:地下水开采地面沉降易发性区划控制措施 0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不断地增长,使得人口对水资源的需求不断的增加,导致了水资源过度的开发,最终引发了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会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避免引起更大规模的地面沉降,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就变得十分有必要。 1地面沉降带来的危害 人们为了满足自身对水资源的需求,从而大量的开采地下水,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使地下水的水位下降,导致了地面沉降问题的产生,地面沉降给我们日常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城镇的基础设施及农田耕地遭到破坏。城镇生活中有大量的建筑物,地面沉降会让地表变得不均匀,这种不均匀会导致建筑物变得倾斜、墙体开裂,甚至还会造成建筑物倒塌。除了对建筑物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城市的交通运输情况,因为地下沉会造成路基变形下沉、路面形成裂缝,从而导致公路、铁路等不同程度的受到破坏。因地面沉降在农田内形成的的地裂缝对农田灌溉及耕种的人畜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就沧州而言根据野外的实际调查由于农田内发生地裂缝导致在灌溉农田时水流随裂缝流向地下,造成农田无法充分得到灌溉,从而影响了农田耕地的产量。 第二,降低城市的防洪能力。地面沉降会导致城市排水系统的排水口高于河水位,失去了其应有的排水功能,在雨天的时候导致城市出现积水。另外,地面下沉还会导致沿海城市的防汛墙高度降低,使得海水更容易侵入城市,大大地降低了沿海城市的防汛能力。 第三,影响河流的航运。对于以航运为主的地区,地面下沉会造成桥梁净空减小,从而使桥梁的承受能力降低,最终导致过桥能力降低。 第四,引发其它地质灾害。伴随着地面沉降一起发生的还有地裂缝现象,甚至引发其它的地质灾害,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众所周知,环境污染即指环境变得不清洁、污浊、肮脏或其他方面的不洁净的状态。一种状态由洁净变污浊的过程叫污染。环境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 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赃水、垃圾; 3)交通工具(所有的燃油车辆、轮船、飞机等)排出的废气和噪音; 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5)矿山废水、废渣。“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这是唐朝诗人杜甫赞美大自然的名句。可是现在一些地方由于环境污染的危害,已经见不到这样的美景了。环境污染不仅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而且直接威胁着人类的健康。一.环境污染对生物的不利影响. 环境污染对生物的生长发育和繁殖具有十分不利的影响,污染严重时,生物在形态特征、生存数量等方面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下面分别讲述环境污染在酸雨、有害化学药品、重金属和水体富营养化四个方面对生物的危害。 1.酸雨对生物的危害酸雨使土壤和河流酸化,并且经过河流汇入湖泊,导致湖泊酸化。湖泊酸化以后不仅使生长在湖中和湖边的植物死亡,而且威胁着湖内鱼、虾和贝类的生存,从而破坏湖泊中的食物链,最终可以使湖泊变成“死湖”。酸雨还直接危害陆生植物的叶和芽,使农作物和树木死亡。现在,酸雨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全球性环境污染的重要问题之一。二氧化硫是形成酸雨的主要污染物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将燃烧更多的煤、石油和天然气,产生更多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因此,今后酸雨造成的危害有可能更加严重。我国是世界上大量排放二氧化硫的国家之一,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酸雨。例如,我国西南某地区,1982年的三个月内就降了四次酸雨,雨水的pH为3.6~4.6,致使大面积的农作物受害。早在19世纪中叶,人们就注意到地衣和苔藓植物不能在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中存活,烟囱附近的植物叶片往往出现病斑。科学家们经过研究后发现,这些现象都与该地区的大气污染有关,并且可以利用一些植物来监测某个地区大气污染的状况。不同的植物对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的敏感程度不同。例如,大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比较高时,紫花苜蓿、向日葵等的叶片就会很快褪绿,或者叶脉间出现褐色斑块,严重时叶片逐渐坏死。这些植物对大气污染反应敏感,可以用来监测大气污染的状况,叫做大气污染指示植物。 2.有害化学药品对生物的危害农药是一类常见的有害化学药品。人们在利用农药杀灭病菌和害虫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对包括人类在内的多种生物造成危害。许多农药是不易分解的化合物,被生物体吸收以后,会在生物体内不断积累,致使这类有害物质在生物体内的含量远远超过在外界环境中的含量,这种现象称为生物富集作用。生物富集作用随着食物链的延长而加强。例如,几十年前DDT作为一种高效农药,曾经广泛用于防治害虫。美国某地曾经使用DDT防治湖内的孑孓,使湖水中残存有DDT,而浮游动物体内DDT的含量则达到湖水的一万多倍。小鱼吃浮游动物,大鱼又吃小鱼,致使DDT在这些大鱼体内的含量竟高达湖水的八百多万倍。 3.重金属对生物的危害有些重金属如Mn、Cu、Zn等是生物体生命活动必需的微量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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