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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代社会热点现象的原因及对策——以“假离婚”现象为例

浅析当代社会热点现象的原因及对策——以“假离婚”现象为例
浅析当代社会热点现象的原因及对策——以“假离婚”现象为例

怎样看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

怎样看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 科学对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正确面对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从根本上反映社会热点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从实质上体现了人们对过上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 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问题,人类社会正是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前进的。社会热点问题凸显及其新特点表明,我国改革发展又到了一个新的关口,科学对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已经成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课题,成为摆在当前的突出任务之一。而科学对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归结起来不外乎正确认识和有效解决,也就是要弄清“怎么看”,明确“怎么办”。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清才能方向明。我国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十分复杂,正确认识并不容易,特别需要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立场、观点、方法正确,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形成正确认识;立场、观点、方法不对,必然陷入主观和片面,造成认识偏差。面对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唯物辩证法这一锐利思想武器来加以认识。这样才能不断增进共识,为有效解决问题奠定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从这个前提出发,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呢? 理性地看。就是客观承认、积极面对。问题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会因为人们不承认而消

失。因此,面对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当客观承认、积极面对。那种对问题视而不见、漠然置之的态度,那种闻问题而色变、视问题为洪水猛兽的态度,是不理性、不可取的,既不利于正确认识问题,更不利于有效解决问题。 严肃地看。就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看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不放大,也不缩小;不言重,也不看轻。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都是大问题而不是小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却把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看小了、看轻了、看淡了:或者认为它们同其他社会问题一样都是“问题”,没什么了不起;或者认为它们既然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就是“正常的”;这些认识需要及时改变。 全面地看。就是系统分析、整体把握。同其他事物一样,问题都是普遍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复杂问题更是如此。要正确认识问题,就要对它全面地看:既要瞻前顾后,也要左顾右盼;既要总体把握,也要分清主次。如果“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就很容易导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有坚持从总体上进行把握,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进而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具体地看。就是区别对待、“就事论事”。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在性质、成因、形态上有某种相同和类似的方面,但不可能完全一样;即使是同一个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表现。这就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是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范围内的问题

关于我国离婚现象的研究及建议

关于我国离婚现象的研究及建议 【摘要】我国离婚率持续上升,近五年来增速明显,增幅高达7.65%。目前,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从年龄结构看,25-40人群是离婚主力军。通过本文我们可以从中了解中国离婚情况、原因,从而提出建议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本文首先通过离婚在人们心中转变,2012年民政部公布一组统计数据和三门县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占民事案件的百分数来了解其基本情况;其次通过了解离婚的特点和原因来解剖离婚率上升的情况;最后通过提出一系列建议和措施为近年来急速上升的离婚率排忧解难。 一、基本情况 “离婚”这一字眼在过去几乎是中国人的忌讳,因为人们始终认为离婚给家庭带来的将是一场灾难。离婚在观念传统的人眼里是"十恶不赦"的事情,“从一而终”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身边一但有人离婚他们就指三道四。过去由于传统道德、经济条件或其它因素的制约,人们对于离婚存在着一定的顾虑和胆怯,离婚率非常低。然而,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待婚姻的社会观念发生了改变,伴随着的离婚率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离婚这一正常社会现象在中国不再受排斥。中国婚姻法就规定离婚是自由的,受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其离婚。2012年民政部公布一组统计数据,去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34.1万对,比上年增加22.7万对;办理离婚登记161.3万对,比上年增加28.2万对,增长21.2%,其中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99.5 万对,比上年增加30.4万对,增长44%。在这些案件中有三个特点:1、大部分是女方提出离婚;2、农村离婚案件较以前有很大的增长;3、从年龄上看,25-40的年龄之间提出离婚最多。 离婚案件已经在各法院民事案件中占到很大比例。以我院-三门县人民法院为例:2003年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19%,2012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35%,上升了16个百分点。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以点带面地看出中国离婚现象的基本情况。下面,我们再来看一组历史数据:一九八零年中国内地结婚七百一十六万六千对,离婚

“假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假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假离婚”的原因 回看现实中的“假离婚”案例,其根源主要在于“房子的那点事”。如今的房子早已经脱离了一般商品“有钱者买之”的属性,而变成了一种“政策性商品”。何解买者限购,卖者交税。为此,一些市民为了满足购房条件或者规避税费而办理“假离婚”,尤其是在大城市,甚至出现了一波轰轰烈烈的“离婚潮”。 1、规避“限购令”以满足购房条件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房产“国八条”。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此所谓“限购令”。但是需要明确的是“限购令”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具备经济实力,家庭完全可以“变一为二”,可购买的房屋就可以“变二为四”。例如,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完全可以“假离婚”,每人购买两套房屋后再复婚。 2、为规避税费而“假离婚” 为了抑制房产投机,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又出台了“新国五条”,一些地方政府为贯彻规定又制定了各自的实施细则,如北京市政府规定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才可免征个税。在此种规定下,一些家庭在出售房屋时为了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也不惜办理“假离婚”。例如,一个家庭原有两套满五年的房屋,显然并非唯一,为在出

售时免交税费,夫妻二人协议离婚,房屋一人一套,每套房屋分别满足了“满五 唯一”的条件,待房屋出售后再复婚。 3、为了获取拆迁收益而“假离婚” 实践中,一些为了谋取拆迁利益而“假离婚”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因为离婚 后拆迁安置的权利人变成了两户,能够拿到更多的拆迁安置款,甚至出现有些 地方的村民为拆迁补偿而“扎堆假离婚”。 当然,“假离婚”的原因还有很多,如转移资产、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不一而足。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1、“假戏真做”变真离婚 “假离婚”之所以被称之为“假”,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在目的达到后还要复婚。 但人的意图犹如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想到有几条。实践中,不乏有夫妻一方 是想真离婚,为了骗取对方的配合而假借名目办理离婚的情况出现,当对方满 怀希望复婚时,没成想却遭到无情拒绝:对不起,结不结婚是自愿的,我不想 跟你复婚。这没啥说的,现代社会秉持“婚姻自由”的原则,人家不想跟你复婚,还真是一点办法没有。 2、想再看一眼孩子,难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双方都会约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民政局也会做出要求,如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离婚后拒绝复婚,双方对子女 抚养权的约定也就发生效力,在此情况下,未取得子女的一方在无特殊情况发 生时就丧失了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后再想看一眼子女,往往会因对方的百般阻 挠而变得难上加难。

社会热点问题分析

就业专题 扩大就业的战略意义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 二、减少失业、增加就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三、减少失业、增加就业可以充分地利用人力资本。 四、减少失业和增加就业可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减少失业和增加就业是兼顾效率和公平的结合点。 我国失业问题的原因 一、劳动力总量过剩型失业(供大于求) 二、结构型失业(劳动力供求结构失衡:1.技术进步引起产业结构升级。2.所 有制结构变动,破产下岗。3.需求结构变化,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被淘汰。) 三、观念型失业(1.所有制观念陈旧。2.区域经济观念陈旧。3、企业的就业观 念陈旧。4.对新兴产业的就业观念陈旧。5.对新兴的工作方式不适应。) 四、信息阻滞型失业(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不畅通) 五、体制型失业(体制性障碍,如社保体制不健全,制约劳动力流动。) 实现充分就业的战略措施 一、澄清失业认识的误区。 二、控制总量型失业。(控制人口总量) 三、提高劳动力素质。(1.发展国民教育,改善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2. 发展继续教育。3.注重短期培训) 四、转变劳动力择业观念和完善劳动力市场 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如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等) 六、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 收入分配专题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的问题 一、初次分配中,过分向非劳动要素倾斜而劳动要素报酬率过低。(1.工资收入 增幅低于财政收入增幅。2.工资收入占居民收入比重较低。3.职工收入增幅低于企业利润增幅。4.企业内部分配中管理者过高普通员工过低。) 二、再分配环节中,存在“五高五低”。(1.政府所得高,居民所得低。2.政府所 得中,中央高地方低。3.居民所得中,少数人高多数人低。4.城市居民高,

假离婚骗取经济适用房是否构成犯罪

假离婚骗取经济适用房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 李某与杜某是一对恩爱夫妻,杜某在一家公司任要职,年薪颇丰,但丈夫李某的收入却很低。二人原本共同购买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产权证的产权人为杜某。夫妇俩的儿子李中树已经恋爱三年,马上面临结婚。夫妇二人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于是二人商量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首先,李某与杜某协议离婚,98平米的商品房归杜某所有。然后,李某与住在农村的丈母娘陈某登记结婚。起先,陈某死活不同意,认为这件事太丢脸,但李某、杜某反复做陈某的工作,陈某最后同意与李某登记结婚。于是,李某与陈某以夫妻名义申购了一套6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购得经济适用房后,李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并与杜某复婚。经查,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差价为66万元。 【分歧】 观点一:李某和杜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从主观上看,夫妻财产共同共有,李某和杜某有房有钱,本没有申请经适房的条件,但他们为了购买经适房而隐瞒了这个真相,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客观上看,行骗实质不会因行骗手段是否

合法而改变。无论李强杜梅是用真的婚姻证件还是假的婚姻证件,都只是行骗的手段,而实质是一样的,就是使审核人员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他们无房无钱。 观点二: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李某和杜某结婚和离婚的过程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离婚之后李某和丈母娘结婚取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也是合法的,最后再次离婚并和杜某复婚的过程同样还是合法的,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不构成犯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李某和杜某的行为构成不构成犯罪。 【评析】 (一)取得购房资格的手段合法 首先,李某和杜某是通过先离婚,再由李某和丈母娘陈某结婚的方式取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婚姻家庭关系已经改变了,从没有购买资格变更为符合购买资格,其变更方式是通过合法的结婚和离婚的方式完成的,并没有法律所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既然其已经符合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目的,也就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二)李某和杜某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刑法中的隐瞒真相指的是故意不告知对方真实情况,但本案来看,李某和杜某并没有隐瞒自己的离婚事实、住房条

假离婚和婚姻家庭法

假离婚和婚姻家庭法 婚姻是两性结合的形式,是家庭的前提。家庭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家庭伦理道德发生了很大改变,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也随之变化,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本文谈论愈演愈烈的假离婚现象和婚姻家庭法的联系。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体现现代人自主意识的具体表现,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要求男女任何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解除夫妻关系的请求,均受到法律保护。但是离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子女的幸福。正如一些有识之士所言:结婚、离婚、再结婚、再离婚,作为一种个人自由必须与社会利益一起来被权衡利弊得失,离婚自由决不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这种自由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利益为前提条件,不仅要受法律的调整,而且也受道德的约束。现阶段存在的假离婚现象是对上述婚姻自由的滥用,对婚姻当事人双方、亲属及社会带来一系列反面影响。因此,分析当代假离婚现象,完善婚姻家庭法,对巩固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假离婚”就是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或各自的目的,约定暂时离婚,等达到目的后再复婚的行为。在谷歌输入“假离婚的新闻”,能获得约3,840,000 条结果,可见假离婚现象已经不少见了,而假离婚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光怪陆离。 有为骗吃低保的“净身出户”的,而“净身出户”后还能够拿到低保金,领取粮油帮困补贴、医疗救助,申请廉租房,孩子上学还可以申请减免学杂费等;为了子女的户口而假离婚,城市男性与农村女性结婚或者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结婚的家庭中往往存在这种现象。按照现有的政策,子女的户口一般随母亲,因此,为了给孩子落城市户口,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男方抚养,等孩子的户口落到城市户口之后再去复婚。为了分房而假离婚。现在的分房政策以男方为主,而且带有福利性质,女性只有当户主的时候,才能和男性享有同等的分房待遇,因此有些夫妻假离婚,等到女方分到房子之后再去复婚。为了规避债务而假离婚。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以各人名义所负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男方还是女方只要是为了共同生活所欠债务都要用共同财产去偿还;因此有些人为了逃避债务先行离婚,协议家庭所有财产都归无债务的一方所有,等到债权人不再向债务人讨债或者诉讼时效过去之后复婚。也有为了出国而假离婚。 而最新的一个新离婚高峰的出现则是因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房产新政抑制房价。“认房不认贷”的二套房贷界定标准实施后,国家通过提高贷款首付、利率来严格收紧对二套房贷。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规避二套房贷的高额利息,假离婚族也开始涌现。 “假离婚”现象的存在及蔓延,滋生于当前社会诚信总体水平不高、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社

对当前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几点思考

对当前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几点思考 当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着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有:就业问题、上学问题、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住房问题、环保问题、医疗问题、社保问题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党和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十七大报告里明确提出要从以下几个发面保障和改善民生:(1)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2)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5)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这些基本方针的指导下,仅就2007年,我们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如农村孩子学杂费免除、城镇居民受惠医保和农村低保的实施,《物权法》的出台、“财产性收入”进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廉租房的推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两型”社会的建构、居民休假制度的调整等。从以上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具体落实来看我们党和政府的确是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特别是四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们党和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抗震救灾举措,更深刻地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以人为本的高度责任感和博大情怀。 首先,“就业是民生之本”。就是说“就业”是人民生存和生活的根本。就是要实行有利于就业的财政、税务、金融政策,千方百计创造就业机会,着力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抓好高校毕业生、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使人人有活干,有饭吃。 其次,“教育是民生之基”。知识就是财富,科教兴国,百年大计。就是要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国民素质,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加强义务教育,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让所有的孩子都能无忧无虑地读书,让所有的家长不再为学费发愁,让所有的校门都对莘莘学子敞开。 其三,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学质量低等问题。而且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如何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呢? 扶持社会力量办学。农民工子女在短时期内完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还不太现实,必须进一步发挥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作用。要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制定审批办法和设置标准,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当前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分1

当前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李培林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框架最初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进入21世纪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把社会建设纳入四大建设之中,而且摆在突出的位臵。社会建设要是从大处着眼来讲,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经济基础、政治保证、文化支撑;要是由小处入手,就是从四位一体的角度重点加强社会建设。这样一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形成了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这四大理论。 党的十七大提出六大民生任务: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和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针对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文化管理之外的整个社会的管理。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民生建设概念和社会建设概念在进一步扩展,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六大任务,还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人口方面的工作也纳入进来。 为什么在新世纪要如此鲜明、如此高调的把社会建设摆在这么重要的位臵?我认为主要是中国发展出现了阶段性特征的重大变化,这个重大变化还不仅仅是和改革开放前相比。进入新世纪以后,我们发现中国发展出现的很多阶段性特征不仅不同于改革开放前,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可以大体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从短缺经济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改革开放初期什么都短缺,所以对经济实行规模性扩张,迅速生产大量生活必需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到现在为止,国家统计局统计的300多种产品基本上都供求平衡,一部分供大于求,还有一部分生产过剩。但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新的短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短缺。我们今天所说的民生问题,已经不是温饱层次上的民生问题了,上学难、就医难、出行难等都涉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理论上讲不是完全靠市场机制就能满足供求的,这需要政府建立公共财政,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由于这一重大变化,党和政府才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 二是从平均主义到收入差距扩大。改革开放初期,党的十二大、十三大报告都在讲打破平均主义,当时认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障碍

“假离婚”协议不公能否主张共同财产

“假离婚”协议不公能否主张共同财产 “假离婚”协议别公能否主张共同财产?“假离婚”协议别公咨询题日渐突显,法律需要更多的变通去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益。本来一般的一家,妻子忽然患了重病,夫君、相公埋没了良心,假离婚成真。 今年37岁的杜玲是南京某宾馆的服务员。4年前,她嫁给了一具看上去条件还别错的男人比她大3岁,叫张明,是个公务人员。婚后双方感情融洽,两家老人也相处愉快。2009年3月,女儿出生,更为小家庭增添了欢跃。谁也没有料到,2009年11月,两人居然悄悄领了离婚证。 在后来递交给法院的起诉书中,张明如此解释:双方性格别和,无法共同日子,杜玲主动提出离婚,双方于是签订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登记。 之后知道这件事的的妻子却降泪:我们是假离婚。2009年8月,他听说我父母家平房要拆迁,就跟我谈,说我户口还在娘家,假如离婚的话能够参与分房,我一开始别接受,父母也别让,但他反复做我思想工作,还请拆迁办的人吃饭,我想能多套房也好,就接受了。离婚协议是他起草的,我咨询抚养费什么原因只写200元,他说给高了妨碍分屋子。我对他深信别疑,全然没想到他会抛弃我。 亲友们都知道两人假离婚是为了拆迁分屋子,张明的同事也知道内情。 百般挽回无果后,杜玲意识到复婚已绝望,于是跟张明谈经济咨询题,别料张明撂下一句一切都按协议办。杜玲自然别肯,那份协议的内容为夫妻双方没有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夫妻共同财产,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直至女儿高中毕业,明眼人一看便知女方吃亏。 协商无果后,张明索性告到法院,称杜玲离婚后仍强占他的房屋,杜玲的父母也趁他别在家强行入住,要求法院判决三被告马上搬出。 白下法院2012年8月开庭审理此案,杜玲携父母出庭,向法官陈述了离婚的隐情和分手的真实原因。她表示,婚后家中财产均由张明掌握,她没有方法举证,但并别意味着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如今她带着孩子,又身患疾病别能上班,每个月只能领取500元基本工资,假如搬走日子将无法为继。她要求张明给个说法,否则坚定别搬。 张明未到庭,他的律师声称,双方系自愿离婚,杜玲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随后,杜玲也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以女儿的名义状告张明,要求增加抚养费。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是200元,杜玲认为全然无法维持女儿的日子,要求增加至2000元。 她调查得知,张明的税前收入是6600余元,而法律规定抚养费宜按工资收入的20%-30%支付。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纠纷的3种处理方法

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纠纷的3种处理方法 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假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有些夫妻通过假离婚恶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那么,对于假离婚现象,法律上又如何处理呢?今天,催天下小编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1、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对于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可否对其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 2、强制与教育相结合。 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原因复杂,有的是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知识理解片面;有的是听信“行家”的指点;有的是目睹身边有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成功的实例而效仿等等。

所以执行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执行人员的思想工作,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3、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 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对这类案件,我们应建议院长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纠纷的3种处理方法,希望对您的困难有所帮助。

关于当代大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关于当代大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调 查 报 告 组长:周欣(201219030164) 组员:杨丹(201219030149)朗焕(201219030129)杨娇(201219030150)王眉婷(201219030146) 颜朝香(201219030148)熊奕程(201219030117)院系:音乐学院 班级:2012级音乐学1班

前言:大学生始终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他们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他们未来的职业地位将居于社会中上层,他们的意识世界和思想动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引领未来社会的发展潮流。还记得百年前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所阐述的那几句话: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智则国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当前大学生对各种社会问题的关注度就是社会责任感的最直接表现。温家宝在同济大学演讲时讲到: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中华民族是大有希望的民族!希望大学生们经常地仰望天空(关注社会时事),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知识和技能,做一个关心世界和国家命运的人。少年强则国家强,一个国家的发展,一个民族的复兴,大学生是未来世界的生力军,他们掌握着先进的技术,拥有着极高的创造性和理解能力,这个群体的思想关乎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所以,我们大学生有必要多关心一些时事从而培养更多的历史责任感和社会洞察力。所以我们组织了这次调查,了解和分析一下当代大学生对社会问题所采取的关注角度和思考方式。 2013年全国两会前夕,2月1日,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第12次联合推出“十大热点问题调查”。自2月19日起,人民网将对网络调查数据进行整理,精选网民留言,分析调查结果并进行解读。“两会调查”结果和网民留言将通过多种方式送至相关部门。敬请网民持续关注、参与并提出建议。

浅谈当前教育几热点问题的认识

浅谈当前教育几个热点问题的认识 近几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反复出现,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因此,我就几个社会议论较多的教育热点问题,谈一点个人的认识。 一、关于应试教育的问题 多年来,应试教育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对此,我们应当思考,应试教育的出现究竟是我们的教育指导思想出了问题,还是整个社会出了问题?为什么我们一直在提素质教育,但学校教育还是围着高考转?从深层次上分析,这是个社会问题,而不单单是教育问题。对于一些群众来说,他们也许更关注自己的子女能否顺利升入一所好学校,将来找到一份好工作,过一种好生活。他们也许不太关心什么是素质教育,却会盘算孩子教育的投入与收益。他们对未来满怀憧憬,却更加关注现实的利益。这种思想与现实的矛盾、个人利益和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矛盾非常棘手。这也正是我们常常为之苦恼、为之困惑、为之进退两难、为之遭人诟议的问题。许多群众对子女的教育不惜金钱,不惜心血和汗水,所求无非是子女将来能立足,有发展,有出息。他们的这种“改变命运”的追求,理所当然,合情合理,无可厚非。但是,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教育体系都围绕“高考升学”这个目标来运转,这是教育的悲哀,也是民族的灾难。科举制度曾以进步的面貌出现,却以百弊丛生的面貌而废除,给国家民族带来的深刻教训值得汲取。对于老百姓来说,如果把对教育的投资局限于高考升学,必然是失望大于希望,风险大于收益。如果我们认同教育的基本目的,那么,就必须有人站在更高的层面上,以战略的眼光来思考和规划教育发展;如果我们认同教育具有长周期、迟效性等特点,那么,教育就不可能只考虑当下,不能为了今天而牺牲明天。教育发展并非单向度服从社会发展,教育同时负有推动历史进步、引领社会发展的使命。我始终认为,坚定不移推进素质教育,就是对人民群众根本的、长远的利益的体现和实现 (二)关于中小学乱收费、“择校生”高收费问题 近几年,在一些地方和中小学校出现的乱收费、“择校生”高收费现象,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国家教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连续两年抓紧专项治理工作,初步遏制了愈演愈烈的发展势头。但是,由于各方面、各地区在认识上还不够统一,治理工作发展并不平衡。学校在收费方面出现的问题,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要具体分析。对腐败现象要坚决克服和惩处。但是,新闻媒体在报道这方面情况时也要实事求是。有的把教育界说成是暴利行业,这是以偏概全,是炒作和误导,不符合实际。就广大农村学校来说,主要还是投入不足。如果找不到病根,就不能对症下药,达不到治本的目的。研究学校收费问题,首先要计算教育成本;第二是确定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对教育成本的分摊比例;第三是制定收费标准。这样,判断学校收费乱与不乱才有科学依据。转移支付不能光看支了多少,而要看学校实际得到多少。在农村,我们既要减轻农民负担,又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否则,孩子受不到良好的教育,损害的是农民的长远利益。 应该看到,中小学乱收费、“择校生”高收费问题实质是社会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也还需要一段时间。三、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问题学生课业负担问题与择校现象有一些同源性的原因,虽然这与教育本身的制度缺陷有一定关系,但是,归根到底,仍然是社会就业、生存竞争在教育上的反映。学习本身是一项艰苦的活动,学生应该承担合理的学习负担。任何人要想在某个方面取得成功,就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这一点我们必须告诉学生。不能让学生误认为学习是一件轻松自在、垂手可成的事。但是,长期以来,学生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确实较重,一定程度使学生的身心深受其累。

当前社会热点分析

当前社会热点分析 ——以汽车市场为例 姓名:孟春潮 学号:20106580 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当前汽车市场热点调查分析 【摘要】 2010年产销目标肯定要突破1700万辆,大局已定,从各方面的情况看,2010年的产销高峰有可能在2011年难以延续,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也是极其复杂的。因为今年后两个月尽管可能形成新的汽车销售高峰,但复杂的影响因素也将难以预料。如:政策因素、环境因素、宏观经济因素、市场因素、能源因素、交通因素等,因此很难对2011年汽车销售市场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和预测。在此,提供一些调查结果以供判断参考。 【关键词】产销量市场因素产销平衡 【正文】 经过去年的产量洗礼,首先关注的就应该是2011年的全国汽车产销目标了。到目前为止,公开表态2011年全国汽车产销目标预测的只有新华社一家,他对2011年全国汽车产销目标初步预测为1970万辆,可能达到2000万的目标,也许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有待研究。目前国内汽车行业和专业市场预测机构及有关专家未见明确表态。据说汽车制造商2011年产销量目标累计超过200万辆。综合目前汽车市场影响因素,及即将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有人表明观点2011 年在1700万辆的基础上略有增长,很有可能仅达到维持1700万辆的目标,在1700万辆的目标的基础上明年继续增长。

对于市场因素的分析:据预测2010年、2015年、2020年、2030年中国年度汽车销量分别为1700万辆、3100万辆、4000万辆、7500万辆……参照日本汽车保有量和销售量的增长速度,对比中国2009和2010年超过45%的销量,中国汽车销量到2020年甚至有可能达到5100万辆的峰值,汽车保有量达到3.7亿辆。 公安部交管局前不久发布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99亿辆,其中汽车8500多万辆。而清华大学最近也搞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汽车保有量的极限是1.5亿辆,达到此极限后,车市就会进入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关于政策影响因素分析 可以肯定的说中国的汽车销售消费市场,基本上一个政策性的市场,即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决定了汽车市场的兴衰。2009年-2010年汽车销售市场发展最快的两年,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从目前大趋势看,国内汽车相关政策尤其是促进汽车销售的政策,很有可能在2011年作出重大调整,鼓励汽车消费的政策减少,调控性的政策增多。 (一)、由于近两年汽车销售高速发展,各大城市普遍感觉到交通拥堵,交通压力十分巨大,已经形成社会化的问题。很可能因此在一些大城市形成强大的限制汽车购买的政策环境。

假离婚现象的法律思考

对“假离婚”现象的法律思考 摘要 21世纪以来,“假离婚”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或者说,“假离婚”成为一种普遍的有效的可以用来获取不当利益的手段。婚姻,对于国人来说,一向是神圣而庄重的,但是在现代经济社会的冲击下,为了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人们开始通过“假离婚”的方法,利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漏洞,为自己谋取好处。“假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它不仅破坏了家庭稳定和社会秩序,更损害了国家利益和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已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关注。 面对层出不穷的“假离婚”现象,我们需要制定相关措施来遏制这种现象的蔓延。首先要全面了解“假离婚”现象的发生原因和具体表现,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假离婚”现象所带来的物质风险和法律风险,最后,法律部门应当制定出更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相互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词:假离婚;概念;现状;影响;对策

Legal Thoughts on "fake divorce" phenomenon ABSTRACT Since the 21st century, “False divorce”has become a hot topic.Or to say,“False Divorce”has become a common means of effective can be used to gain improper benefit., For Chinese,marriage has long been a sacred and solemn,but under the impact of the modern economic society.In order to with the minimum cost to obtain the biggest benefit,people started by using the method of “False Divorce”, use of national policy and the law loophole, for their own benefits.The negative impact of False Divorce is huge,it not only destroyed the family stability and social order, more damage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state and trampling on the dignity of law, has gained important attention to the people. In front of the“False Divorce”phenomenon emerge in endlessly, we need to formulate relevant measures to curb the spread of the phenomenon.We need to formulate relevant measures to curb the spread of the phenomenon.First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phenomenon of “False Divorce”causes and specific performance,

关于当代大学的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程度的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程度的调查报告 一.问题与背景 身处21世纪,当代大学生已经逐渐把步入社会,参与社会实践,加强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以培养自身的综合能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作为大学阶段学习生活的最高目标。21世纪的人才,不仅要掌握知识,更重要的要有完善的人格。要关心环境、关心社会、关心他人,具有对环境对社会的责任感。大学生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他们正在接受高等教育,他们的未来职业地位将居于社会中上层,他们的意识世界和思想动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引领未来社会的发展潮流。虽然处在相对封闭状态的校园生活中,但当代大学生普遍敏锐地关注社会的发展、社会的问题以及个人在社会中成长的未来空间。 社会热点问题,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影响社会关系、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此次调查研究是了解和把握大学生思想动态、增强其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我们想通过大学生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以及从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出发,审视被公开的事物的态度,了解并发现部分人对待不同事件的看法。个人与社会息息相关,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以致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约定俗成的关系。社会总是时刻在变化发展的,个人在社会中会随之相应变化,对社会的认识绝不能一成不变,要在变化的过程中学会如何把握。关注社会问题,有利于提高个人对社会现状的了解程度,有利于跟上时代的步伐,有利于更好地发展自我,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 意见》指出,“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在继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基本原则。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也必然随之变化。在大学生中开展问卷调查,是了解和把握其思想动态、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问卷分析与结果 此次调查以问卷方式进行,问卷100份,回收90份。问卷涉及十个题目,均为选择题,包括性别,年级以及了解热点问题途径等等问题。男生占到47.78%,女生占到52.22%。通过对90份问卷的分析与总结,得出了一下内容: 1.当代大学生追求实利,关注自我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经济问题是当代大学生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存在许许多多经济制度,每一种经济制度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存在和运作的。它们之间互相关联,互相制约,又互相作用,统一构成社会经济制度体系。所有制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的总和又构成经济制度。38.9%大学生之所以会关注经济问题,是因为大学生们即将面临就业问题。就业成为大学生普遍关注的热点,并有着不断加热的趋势。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学生更多的关注自身发展本无可厚非,但是,通过问卷调查发现,

2016假离婚的法律后果

2016假离婚的法律后果 生活中很多夫妻想要买二套房但是受到了房产限购政策的影响就会选择虚假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虚假离婚的形式有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比如说有人为了规避房产限购或者方便贷款选择先离婚再复婚,就是通谋离婚。那么如果虚假离婚被发现后,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 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

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 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当代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调查报告 大学生,作为社会中一个具备特别力量的群体,是知识和科技的载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军和接班人。为了调查大学生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情况,以及其精神文明状况,本小组开展一次以“关于大学生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知”为主题的调查问卷活动,面向本校学生发放50张问卷,在收回的有效问卷中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大学生这个社会重要群体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表现。 我们想通过人们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以及从他们自己的价值观出发,审视被公开的事物的态度,来推测一个时期某个区域人群在精神文明方面所达到的高度。了解并发现部分人对待不同事件的某些不妥当的取向,引导人们修正世界观,积极客观全面地分析事物的实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宣传和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 社会热点问题,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影响社会关系、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 目前我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有哪些呢?近几年的社会热点问题有很多,比如拆迁问题、通货膨胀、反腐败等政治性问题,还有金正恩的姑父张成泽被解除职务、新加坡印度族群发生骚乱等国际问题问题,还有中国承诺在乌

克兰受到核威胁时提供相应安全保障等军事问题我们从最近发生的国际性事件中,选取了几件有代表性的事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部分大学生对“经济发展”和“政治时事”较为关注,但数量不很乐观。 2.大学生对与自身关系密切的问题较为关注,对于一些与自身关系不密切的社会热点较为冷漠。 3.大学生获取社会热点的途径比较单一,关注程度也比较低。 调查分析:经济问题是当代大学生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存在许许多多经济制度,每一种经济制度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存在和运作的。它们之间互相关联,互相制约,又互相作用,统一构成社会经济制度体系。所有制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的总和又构成经济制度。而大学生之所以会关注经济问题,是因为大学生们即将面临就业问题。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给本来就就业困难的我们更添了一层霜。如今就业问题特别是大学生就业受到我国各界的关注。同时也给我们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严峻的考验。面对这种就业压力极大的现状,作为大学生更要努力学习,提高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来适应社会的需要。我们不能抱怨,应在提高自己适应社会能力的同时,更应该思考为什么还是有找到工作的人,当然,政府也应在此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使人才得到合理利用,缓解就业压力,我们要对国家持有希望。另外大学生对于自己不太熟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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