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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xx校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

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进一步完善学分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分登记管理对象

凡取得教师资格并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前教育、小学、中学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幼教师),均属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对象。

二、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1、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培训机构(基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训和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学历提升培训,列入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2、未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不列入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三、学分登记总体要求

1、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培训所获学分不少于30学分,五年培训学分累计不少于360学分(校本研修不超过120学分),其中新任教师另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3年内完成,前2年每年不少于60学分)。五年周期内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

2、继续教育年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从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完成的培训学分计为当年学分。全省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的第一个五年一周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后依次类推。

四、学分登记管理方式

1、省教育厅通过“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进行统一登记与管理。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与信息汇总和系统平台维护等具体工作。

3、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的管理并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委托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在1月2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学分登记。县教育局对学校(单位)教师学分登记情况实行一年一通报,市教育局对培训学分完成情况实行一周期一表彰。

4、学校对教师培训学分情况实行一培训一核实、半年一统计、一年一通报的制度,具体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的布置、督促和落实工作。

5、全县使用统一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登记证书》《登记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县教育局颁发,教师个人保存。

五、学分计算办法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类培训,凭培训结业证注明的培训学时,每1学时计1个学分。

2、参加与所任教学科或本岗位工作对口或相近的学历提升培训,按所学专业的课程计划中所规定的学科学分,每1学科学分计5个培训学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研训,含全校(学科)集中业务培训、教研活动、教学比武、听课、……,由学校分月统计,按1学时计1学分的标准,每学期对参训教师颁发一次校本研训学分证明书。全年校本研训教师个人学分不超过30分,五年一周期内校本研训学时不超过120学分。

4、应聘担任外单位(学校)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教学、辅导工作,由主办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按承担任务的实际学时数分层次计算学分:本县外校1学时计2学分、外县学校或县级培训1学时计3学分、外县县级培训或市级培训1学时计4学分、外市州单位(学校)或省级培训1学时计5学分。年度内,承担不同层次同一内容的教学、辅导工作,只计算最高学分。

5、由县教育局安排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薄弱(农村)学校全职支教(农村学校借调到城区学校、薄弱学校借调到优质学校不在此范围)的教师,其校本研训的培训主讲、教学观摩(比武),1学时计2学分;对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培训学分的教师,请假每满一学期,可免修30学分。借调、跟班、支教人员的学分登记工作在现工作单位;校长岗位培训不纳入学分登记。

六、学分登记程序

1、年度学分登记程序。

(1)个人学分材料上交。教师在每年上学期6月15日前、下学期在12月18日前,将每期的培训结业证书、校本研训学分证明书、承担培训任务学时证明等(以下统称为学分证明材料)上交各部、各村校负责人,再由各部、各村校负责人上交中心校办公室。

(2)学校审查。学校对教师的学分证明材料逐一审查核实,造具教师学分登记名册,填写教师培训信息录入表,连同学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于上学期6月25前、下学期12月31日前上交到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

(3)学分登记机构登记。县教师进修学校在全面审核学校提交的教师学分登记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逐一将教师的培训学分登记在其《登记证书》上,并将学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入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文本档案》中,同时录入“湖南继教信息管理系统”。

(4)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于每年2月20日前对所属中小幼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并予以确认。

(5)省、市备案。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通过“湖南继教信息管理系统”将所属中小幼教师年度培训学分登记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市区情况后于每年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2、周期培训学分核定与结业核准程序:

(1)学校呈报。五年一周期期满,学校核实周期教师学分,并将教师学分信息名册与《登记证书》呈报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和教师进修学校。

(2)县教育局审查。县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和教师进修学校逐一审核教师的周期学分,提出可否“结业”的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3)市教育局确认。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对教师周期学分逐一全面审核,对达到规定要求者在“湖南继教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确认,并上传至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⑷省复核备案。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对市教育局上传的信息进行复核备案,复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在其《登记证书》上签署“准予结业”结论,

并加盖“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专用章”,同时将有关信息在郴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七、学分的应用

教师完成培训学分情况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晋级、职务评聘、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选培、特级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5年一次教师资格再认定)的必备条件之一。一个年度内培训学分少于72学分者,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第。

八、培训形式与内容

1、以“国培计划”为引领,“省培计划”为拓展,市、县培训为主体,校本研训为基础,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为主要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今后五年,对学校中小学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教师五年一周期内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学时。

2、按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遵循教师成长规律,着力抓好学科专任教师培训、教师专项能力培训和教育管理岗位培训。学科专任教师培训包括新任教师适应性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名师培养、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专业不对口教师培训和中青年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等。教师专项能力培训包括教育技术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培训。教育管理岗位培训包括幼儿园园长和班主任等培训。要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培训。

——新任教师适应性培训。对新录用的教师在上岗前和上岗一年内进行适应性培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与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所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了解现代中小学教育的基本特征,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50学时,其中校本研训30学时。新任教师参加适应性培训后,还须参加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岗位培训。

——教师岗位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水平。

——骨干教师提高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名师培养。以培育职业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学科教学理论与方法、深化教育教学研究为重点内容,以高级研训、高端对话并为其深入研究、著书立说和授业收徒提供平台为主要形式,对在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专长和良好发展潜质的教师,进行高层次、高起点的培养培训,帮助他们提升教育境界,形成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成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针对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失衡问题,切实加强农村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通用技术课程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提高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

——非专业教师适岗培训。对教非所学,专业不对口的教师,开展适岗对口培训,使其达到专业合格标准。经考试考核,达到专业合格标准的教师由省教育厅发给专业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中青年教师学历提升。按照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鼓励和支持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到2015年,幼儿园教师基本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全部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基本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提高对教学过程及相关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应用,使教育技术成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掌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能,能够判断学生心理问题并进行恰当处理,掌握心理测量的基本方法,能进行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心理素养和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能力。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面开展。

——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帮助教师熟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应对学校学生安全突发事件的方法。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方向,以管理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工作岗位对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领导素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分类分层实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

教育家型校长。

——班主任培训。深入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所有班主任教师五年一周期内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重点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

——学前教育教师培训。重点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系统掌握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规律,提高开展幼儿教育科研和幼儿教育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提高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非学历培训。内容分为七个模块:师德修养、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学科教学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教育技术能力、实验技能和创新教育能力、学生身心健康教育与班级管理能力、地方课程与校本研训课程。)

九、其他要求

1、实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参培、提高培训实效的重要措施。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学校校长负责,并指派专人办理本校教师基本信息和培训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县教育局每年组织检查评估小组,对各学校学分登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报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2、教师应根据学校培训整体要求,制订个人专业发展5年参训规划和年度参培计划。结合教学与专业发展的需要,选定培训课程、形式和时间,并及时向学校提出参培申请。要认真参加培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学有所成。

3、本实施办法由荷叶中心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1)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教师资格、在我省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本周期为2011—2015年)核定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在五年一周内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不少于30学分,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新任教师须另需参加100学时以上的新教师适应性培训。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举办的各类培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基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各级教研机构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训、国民教育学历提高、论文撰写和教育科学研究等,均列入学分登记范围。

第二章学分认定 第六条参加学校校本研训经考核合格者,凭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学习证明和教师本人学习笔记认定学分,每3学时计1学分。本项目培训学分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30学分。 第七条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并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获得培训结业证书者,依据培训结业证书登记的学时数认定学分,其中县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1学分,市(州)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2学分,省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3学分,国家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4学分。其中,获得优秀学员的,按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级各加10分、8分、6分、4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认定学分。 第八条凡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的教师,凭毕业证进行学分认定,学习期间(最长5年)每学年计30学分。人社部门组织的公修课培训,按5年30学分认定。 第九条担任县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教学、辅导工作者,按承担任务的实际学时数认定学分,学时数以聘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据,分别按照县级每1学时计2学分,市(州)级每1学时计3学分,省级每1学时计4学分,国家级每1学时计5学分。 第十条参加县级以上有组织、经过注册的网络培训学习,完成网络培训学习任务、并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获得结业证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细则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加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维护稳定教学秩序,培养优良的校风、学风,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三)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要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业余时间应主要用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每学期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四)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应与所属专业组长、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一)每位教师在开班前一周内应向教务处上交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等,内容应包括大致授课时间,授课内容,作业总量,考试安排等。 (二)教师对所授(班级)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负责。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并要有书面教案和讲稿,内容应有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思考题或作业等。教师必须确保教学质量,不准推迟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拖堂。 (三)不准缺课,教师因特殊情况下不能到校上课,应预先通知教务处,并安排补课时间。不准私自调课,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请假或调课的,必须事先向学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查,登记缺课节数,并扣除工作量,如以后补上了课,凭任课班级班长的证明,就不再扣除工作量。临时调课也要按此要求执行。

区继教办关于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继教办关于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工 作的通知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及标准 为保证“十二五”时期朝阳区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使朝阳区教师能够按照教师培训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朝阳分院教师培训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相应课程,获得学分,取得结业。现对学分折合办法及标准作如下相关规定。 一、36学分达标内容及认定 主要依据市、区下发的有关“十二五”教师培训工作相关文件(《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并结合朝阳区“十一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十二五”时期朝阳区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教师培训学分互认管理,就“十二五”时期教师培训学分折合办法及标准进行了整理和归纳。 (一)规制文件要求 1.公共必修(6学分):教师基本素质(2学分)、学科教育心理学(4学分)。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师培训学分折算并认定。教师完成公共必修课培训是获得“十二五”教师培训结业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 2.专业必修(不低于10学分):研究性学习教师指导力提升培训(4学分)(幼儿园除外);学科培训(含市、区级学科必修、骨干培训、岗位培训、班主任培训、国培计划面授等)6学分及其他专业必修学分;此部分若是网上培训,按20学时折1分计算,而面授课程按10学时折1分计算。 3.选修课程(10学分) 专题选修:主要指参加学习朝阳分院组织的选修课程,按10课时折合1学分计算,每门选修课为2学分; 自主选修: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的网上学习和读书自学等。原则上按20学时折合1学分计算,最多不超过2学分。(目前自主选修可以用学历或研究生课程来折抵,也可以用多余的专业必修学分来折抵)。 教研(区以上):教研学分按年计算,2011-2014年每年按1学分计,累计不超过4学分。 科研(区以上):累计不超过2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公开课、研究课、评优课:全国2分、市级1分、区级0.5分;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方案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学分登记对象 全体在编在职教师。 二、学分登记范围 (一)教师参加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各类培训。 (二)教师参加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支教等活动。 (三)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活动,包括集体教研、听评课、学术研讨、专题讲座、师带徒、素养达标、教学比武等。 (四)教师自主研习活动,包括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著作、承担各级教改项目和科研课题、各项教学、科研获奖、志愿服务等。 (五)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系列提升学历(学位)的学习活动。 三、学分登记原则 按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登记本级培训学分,学校负责登记校本培训活动和自主研习活动的学分。

四、学分登记方式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采用信息系统网上登记方式进行管理。依托“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认定—查询—统计检索”等功能,学校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录入“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学校管理员分别享有查询、登记、认定、统计、检索等权限。 五、学时与学分计算办法 以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确保教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省远程研修不少于180学时,市、县面对面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市级集中培训10学时,县级集中培训50学时),校本培训活动和教师自主研习活动累计不超过120学时。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面对面集中培训项目,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培训项目开班通知和培训证书中注明的学时数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1学分。 (二)以网络研修形式组织的省培或国培项目,学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或根据培训结业证书注明的学时数进行折算,原则上1学时计1学分。 (三)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承担授课、指导、公开课、示范课等任务,依据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时证明计算学分,原则上1学时计2学分。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教师【2013】49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 1号),进一步完善我省教师培训管理制度,我厅制定了《甘肃省中小学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行。本轮次学分认定从2011年开始,五年一周期。请各地教育局在完成本年度学分认定登记工作的同时,务必于2014年8月30日前完成本地教师2011年和2012年学分认定补登工作。 为了确保学分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教育局指派专人进行学分登记工作,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备案表》(见附件)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附件: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备案表.doc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28日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教师资格、在我省学前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本周期为2011—2015年)核定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在五年一周内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不少于30学分,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新任教师须另需参加100学时以上的新教师适应性培训。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举办的各类培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具有资质的

教师培训制度

教师培训制度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素质的教师队伍,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咸阳市中小学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教师培训工作要以适应学校发展为依据,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目标,以专业现代化建设为核心,以在职为主、注重实践、多种培训形式并举的基本原则,使教师牢固树立持续进修,终身学习的思想,主动适应学校办学层次提高、专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推进教师队伍的职业化进程,加强教师主体地位。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校本培训,使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优化知识结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精良、能够适应新课程改革实验需要的反思型、科研型的教师队伍。 三、培训内容 定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一个总的目标,根据这个总目标,每个教师都能从实际出发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每个

教师必须先认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然后给自己定一个目标,自己要成为一名怎么样的教师。 塑师德:首先是开好政治学习会议,传达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次,学习先进教师的事迹,学习他们一支业务素质强、教学水平高的过硬的教师队伍。为此,必须加强对教师业务进修的领导。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培训制度。 1、每位教师必须制定自己的岗位进修计划。学历不达标者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达标。学历已达标者,要不断更新教育思想和知识结构,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方法,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 2、每周安排教师业务学习、政治学习 3、每位教师应有业务学习笔记,认真做好记录。 4、学校将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或短训班,邀请知名学者和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到校讲课和讲学,教师要认真听记。 5、学校提倡和鼓励教师进行专题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实验,并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学校将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论文或教案评选活动,并向上级推荐优秀论文。 6、学校提倡和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能手竞赛及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评比竞赛活动。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教育教学能手竞赛。 7、学校提倡和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学科竞赛。 中张镇明德小学

2014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2014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咸政教师字〔2014〕44号 咸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号)精神,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和认定工作,确保每位教师五年一个周期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制定了《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教师培训实行学分管理。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市高(职)中、义务段、幼儿园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和电教等机构的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培、省培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形式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教育科研成果,实施学历提升教育,承担教师培训任务,支教,人社部门安排的公需课培训等,均纳入学分认定范围,分别按相应规定进行学分登记。 第四条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是教师培训的主要形式。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累计修满120学分(360学时)的培训课程,其中,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须修满70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定稿)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 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级教师培训机构: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31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实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参培、提高培训实效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 我厅每年度将通报一次各地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培训学分登记管理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市州、县市区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每五年一个周期结束后,我厅将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学分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 二O一一年十一月日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需要,根据我厅《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教师资格、现在我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中学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以下统称为中小学教师),均属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对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其中新任教师另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五年周期内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举办的各类培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培训机构(基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训和教师参加的国民教育学历提升培训,列入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未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不列入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2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为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在搞好常规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课改的管理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以研促教,以研促训,使课改实验能稳步向前推进。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实验素质教育的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扎实、有序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校本培训组织、管理、服务、教学、教研、科研资料积累等项工作 2、学校教务处要把推进课改作为中心工作,为课改服好务,负责教师学科培训、教研、科研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课题研究》,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课改中的经验,积累、整理课改相关资料。 3、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课改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二、转变观念,落实措施 (一)努力转变观念树立“五个意识” 意识决定行为,观念指导课改。增强使命感,强化课改责任意识,逐步树立“五个意识”,努力完成课改实验任务。

(1)要树立课程意识,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课程不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识的过程。教师要创造性地变被动地使用教材为主动地挖掘教材,成为课程的开发设计者。 (2)要树立开放意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走进社会,走进生活,拉近与社会、生活的距离,让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空间,教学策略等呈现开放性,注重科学和生活的有机整合。 (3)要树立综合意识,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渗透到教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让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成为学生发展的双翼,在广泛的学科渗透、熏陶、体验和积累中增长知识。 (4)要树立评价意识,让每个学生能体验到成功和快乐。评价既要关注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发现和发展了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的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要使评价从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主对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转变为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 (5)要树立情感意识,尊重学生富有个性的情感体验和思维方式;尊重学主的人格,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重视情感、意志、动机、信念等人格因素的价值;与学生情感互动,心灵沟通,共同发展。 (二)认真开展活动,落实各项措施 1、按规定开齐课程。按规定使好课程教材,教者要深入理解教材,把握编者意图,体会教材特点,灵活运用教材。在课改教学新理念指导下,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基础性的学习能

最新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统计具体操作办法

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统计 具体操作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长教通…2017?132号)精神,为配合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现就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部,下同)教师培训学分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操作办法。 一、统计对象 全市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二、统计内容 此次统计中职学校教师2015年到2020年培训学分情况。 三、统计办法 1.教师每年参加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师教育相关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按取得证书上标注的学分计算,没有注明学分的,按1学时1学分计。审核材料为结业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 2.培训结业证书上没有登记学时数的各类培训,由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培训方案和过程记录审核认定学分。原则上每天按6学时(分)计,其中优秀学员凭优秀学员证书(表彰文件)学分可上浮20%(四舍五入取整)。

3.校本培训按每年不超过24学分的标准统计,由学校负责审核,具体办法参照《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折算办法》(附件1)进行。 4.培训结业证书均以颁发日期确定其有效期,其它日期原则上不计入该年度学分。 5.被评选为“双师型”教师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评选当年可计72学分。 6. 对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培训学分的教师,按6学分/月的标准统计。支教教师按72学分/年的标准统计。 7.外聘任教:经学校同意,应聘从事外单位(学校)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教学、辅导工作,按实际承担的学时数计算学分,每1学时计1分,以聘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据。一个年度内多次承担同一项目教学工作,不重复计分。 四、几点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统计工作,确保统计信息和统计结果真实、准确。要通过学分统计推动教师培训工作。 2.培训学分年度统计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初审、县市教育局审核的程序进行。县市中职学校由县市教育局职成股审核,市属中职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部)由市教育局职成科审核。 3.今后省、市出台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办法后,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某某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

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 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培训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分登记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分登记管对象 1.凡取得教师资格并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属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对象。 三、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1.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培训机构(基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训和教师参加的教育培训、学历提升培训,列入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未经省级以上( 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不列入学分登记管理范围。 四、学分登记总体要求 1.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培训所获学分不少于72学分,五年培训学分累计不少于360学分,其中新任教师另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3年内完成,前2年每年不少于

100学分)。五年期内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准予结业。 五、学分登记管理方式 1.学梳对教师培训学分情况实行一培训一核实、半年一统计、一年一通报的制度,具体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的布置、督促和落实工作。 2.教师个人保存 六、学分计算办法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类培训,凭培训结业证注明的培训学时(未发培训结业证的凭培训通知规定的有效培训时间并核实培训笔记或听课本,由送培学校实行一培训一核查,并核发培训学时证明)每1学时计1个学分。 2.参加与所任教学科或本岗位工作对口或相近的学历提升培训,进行学分统计。 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研训含全校(学科)集中业务培训、教研活动、教学比武、听课....由学校分月统计,按1学时计1学分的标准,每年记12分。 4.应聘担任外单位(学校)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教学、辅导工作,由主办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按承担任务的实际学时数计算学分。 七、学分登记程序 1.年度学分登记程序。

教师培训制度及措施

教师培训制度及措施 为了不断加强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教学能力,提高培训工作有效果,收集、积累教育教学教研经验资料,使我校教师培养、教师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途径,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提高每个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3、进一步提高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4、初步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3、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4、学科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基本功。 5、师德师风建设。

6、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7、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8、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培训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由学校批示,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教导处检查并记录教师出勤情况。 2、外出教师所任课程必须先由自己与相关年级的教师协商调课,如不能自行协调报教务处调整,同时报教导处。 3、外出教师,及时向教导处汇报活动情况,凡参加市、县听课学习的教师,必须上交一份参加活动的书面材料,同一年级同一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的学习、培训,返校后集体备课时应进行交流。 4、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5、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 6、外出教师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回校后及时传达并转交资料。 7、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教师培训制度

讷南中心学校 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一、教师培训的目标 1不断更新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 3.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 4.建立本校的教师培训机制,使教师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教师培训的方式及要求 1.常规教研活动 (1)每月邀请我校领导及名师和骨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讲座,更新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和知识能力结构。每次活动实行签到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 (2)继续实行领导蹲点制度,加强教研活动管理力度。另外,落实好每次教研活动,抓好教研活动的“三落实”,即时间落实、内容落实、中心发言人落实。 (3)加强对集体备课活动的督导力度,明确每次活动的内容。 a 、理论学习

b、备课、分析教材,组内交流教学反思,备课组长及时签字。 c 、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d 、自主安排或参加学校的集体教研活动。 2.骨干教师培养 发展教师特长,使之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成为校级名师,市、镇学科带头人。 (1)确定培养对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专家跟踪听课,提供外出听课、学习机会。 (2)开展多种专业评比活动,对综合成绩优异者,优先推选参加省、市、县的各类教学竞赛。 (3)吸收骨干教师参加学校承担的各级课题实验当中,通过课题的实验研究促进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 3.青年教师的培训 继续开展“一帮一”的师徒结对活动。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素质、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三、教师培训的具体措施 1、加强教研组团队建设,积极构建学习型教研组。 本年度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学科教研活动时间,各教研组要认真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明确组内各类学习、培训、研讨、评比的内容。各学科教师都要积极开展教

教师培训学分计算

教师培训的单元与学分学时计算 (按陕教师【2013】31号文件的规定) 总任务:五年(2014—2018年)须修满360学时120学分。 注:培训学习时间以“单元”(1单元指半天或4小时)计量,学分学时是按单元换算的。 校本研修1单元=0.25学分=0.75学时; 省级培训1单元=2学分=6学时; 市县级培训1单元=1.5学分=4.5学时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教师【2013】31号)节录 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修满不少于360学时120学分的培训课程。其中,集中培训必修30学分,远程培训选修40学分,校本研修必修50学分。 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由当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0日为一个学分登记年度。 中小学教师省级及以上培训项目的学分,由省级机构认定;市、县级培训项目的学分,由市级机构统一报省级机构审核后方可认定;中小学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县级机构统一报市级机构审核后认定。 (一)集中培训必修学分。 集中培训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各培训院校和机构承办的集中脱产、阳光师训,以及其他方式开展的连续集中3天以上(含3天)的培训。 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最低修满30学分的集中培训。实际超出部分可冲抵远程培训选修学分。 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集中培训,每个培训单元(半天或4学时)计2学分;参加市、县级集中培训,每个培训单元(半天或4学时)计1.5学分。 省级及以上集中培训,由承办院校或培训机构向省级认定机构呈报培训方案、课程计划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表》(分项目、分专业,一式两份),经审定同意后登记学分。市、县级集中培训,由市级机构统一向省级认定机构呈报培训方案、课程计划和《学分认定

教师培训制度

教师培训制度 大郑镇中心小学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求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最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3、学科专业知识、基本技能。 4、教育科研知识及能力培训。 5、师德师风、未成年人保护等法纪知识。。 6、现代教师基本功:普通话、信息技术、三笔字、简笔画、组织教学、教具制作等。 7、关于健康心理、幸福人生、理想信念与价值观等。 8、其他 三、培训形式 1、教育论坛。(网上论坛,专题探讨等) 2、自学、短期培训、离职培训。 3、实践反思。(示范课实践反思、研究课实践反思、专题课实践反思等) 4、帮带网络培训:学科带头人带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带成长型教师, 老教师带新教师等。

四、管理与考核 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发展认定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4、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教师培训发展认定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 5、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6、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大郑镇中心小学 2018年3月

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docx

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是关于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海林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xx”规划纲要》、《海林市“xx”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我校教师“xx”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教委提出的“为学生成长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引路人”的培训工作方向,和我校“为了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的工作理念,“xx”期间,我校教师培训工作将紧紧围绕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化,面向需求、培育特色、优化品质、提升效率,突出教师继续教育的“主体性”、“开放性”、“实效性”,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为我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队伍建设的保障。 我校“xx”教师培训工作的主要目标为: (一) 集聚培训资源。 以海林市教师教育资源,以我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为主要力量,建设能适应、引导我校全体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教师培训课程体系,为教师提供优质高效的培训资源。 (二) 强化服务管理。 进一步更新教师继续教育的理念,加强服务和管理,改善培训模式。探索教师自主自律、持续发展的研修方式、以及市管理的新体制、新途径。形成市、校统筹协调的管理服务系统,形成教研、师训、科研、德育有机整合的大师训格局,深化校本研修制度建设和校本研修课程建设,为教师提供多层面、可选择、高质量的研修机会,形成既开放灵活又有序高效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 (三) 改善培训环境。 以探索在职人员带薪继续教育假制度和骨干教师学术假制度、实施新任教师

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方案范文

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方案范文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岗位培训方案 根据《**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化学学科数学)》文件精神,本年度我区在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中继续试行培训学分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开展培训学分管理,是深化教师培训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各学校要认真领会,合力推进教师全员培训及培训学分管理工作,合力建设教师培训学分与教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定期注册挂钩的机制。 二、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中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

三、培训特色 1.凸显区本特色的培训理念和培训引领及指导作用。培训学分量化、管理标准和制度明确。 2.试行校本研修模块化项目,发挥校本培训的引领作用,鼓励并筛选基层优秀校本研修项目升格为区级培训,丰富区本培训内容,最大限度的实现区内资源共享,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3.加强宣传报道,依托**省教师研修网做到校校宣传、次次宣传。 4.培训模式混合并行,研培整合凸显效果。 5. 培训模块设计清晰简约,任务清单一目了然。培训内容开放,有效整合,充分发挥校本培训优势与特色,突出培训效能以减轻教师培训负担。 6.强化培训学分过程管理,发挥教师自主管理机制。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1.模块化规模设计 全员培训分为区级(及以上)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自主研修三个层级,集中培训、网络研修等形式。 2.模块化内容设计 全员培训课程四个维度,即师德修养、学科教学、学生管理、专业成长,每个维度下设若干课程模块。 五、学分标准与学时转换要求 1.学时分配(同去年) 每位教师一年培训学时不少于64学时。其中,师德修养不少于6学时、学科教学不少于28学时,学生管理不少于10学时,专业成长不少于20学时。具体参见表(一)。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八篇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八篇 【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各项要求,把校本培训作为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的主阵地,面向全体教师,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的,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质量与实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从事素质教育的新型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 1、逐步完善校本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教师岗位成长的“培养、培训、管理”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构建学习化组织。 2、继续进行新课程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具有现代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教学模式。 3、加强我校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名师工程”,进行骨干教师评比,做到学科、年龄、知识结构分布合理,使他们成为我校

课堂教学、科研教改的学科带头人。 实行青年教师跟踪培养的原则,开展“一帮一”活动,重视过程的指导,落实课例研究制度:同磨一节课,同研一主题,最后学校检查培训情况。 4、教师全员接受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而且能够利用校园网开展计算机辅助教学和网络教学,并且充分利用网络自主学习,提升自我。 5、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把新的发展性评价理念贯穿在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去,探索发展性评价模式。 6、进行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使每位教师真正树立课程开发意识,既是课程的实施者也是开发者。 7、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指导教师学会学习,提高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促进教师自主成长和提高。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实现学科教学创新、管理工作创新,适应新课程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校本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教师 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学分折算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校本研究的有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依据,立足本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的作用和优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和落实新课程理念为重点,以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为依托,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途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科研型骨干教师的成长,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校本培训领导协调工作。 组长:张新宽 副组长:孔祥明 组员:教务处、教科室、人事处 四、学分认定流程 页脚内容1

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学分登记人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王文老师担任。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对材料的审核和学分计算,教师学分按学年度进行登记。每年8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科室要发挥专业引领、业务推动的作用,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二)严格工作规程。教务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 (三)强化学分管理。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登记。每年2月,教科室向全体教师公示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 六、校本培训内容 1.师德教育 (1)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教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精心打造一支师志坚、师品高、师风正、师学勤、师纪严的教师队伍。(2)以“学生心理”专题为主,开展以“关爱每一名学生”为工作主题的教育活动,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用校本培训活动搭建平台,以问题为起点,在用心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品位。 2.教师专业技能训练 (1)加强新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要把推进课程改革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使教师的教学水平有所提高。 页脚内容2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国家新一轮课程改革,达到海南省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目标要求,促进我 校教师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教 师队伍,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所以必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为了进一步促进新一轮 教师全员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现强调如下: 一、完善培训机制 1、建立以卢文科校长为组长,其他几位校级领导为副组长,教研室、教务科、政教科主 要领导和各学科教研组长为成员的海南实验中学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领导小组,规划和管理 我校的教师培训工作,具体工作的实施由教研究室和教务科共同负责。 2、根据学校的规定,备课组每周集体备课一次,教研组两周开展教研活动一次。充分发 挥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功能,有计划、分层次、按步骤地对全校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价,检查 课堂教学中新理念贯彻的情况,审视课堂上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和合作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进行教学技能专项培训。 3、建立完善教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评估措施、明确培训内容。 4、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以学习师德教育、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结合我 校教育教学实际,坚持理论学习与课堂教学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提高。 二、培训人员的管理 1、校领导每人做到有培训专题:有目的,有内容,有辅导材料。 2、教务教研线的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获取教学教研第一手材料,和教师切磋问题, 解决问题。关心和指导年轻教师,指导骨干教师的帮扶工作,帮助年轻教师的快速成长,隔 年一次教坛新秀杯和创新奖课堂教学评比和每年一次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 3、骨干教师有帮扶对象:有带徒计划、总结、有示范课、有帮扶教师上的汇报课。 4、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培训。各教师要有年度培训计 划和总结。提倡教师阅读有关教育理论书籍,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 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每学期每位教师要撰写不少于一篇的教育教学论文。 5、每位教师既是实践者、又是培训者。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双学位、高学历的进修学习。 三、培训过程的管理 1、分别制定各门课程的培训计划、确定骨干教师帮扶对象、签定带徒协议。 2、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以《学分登记册》为管理手段。 3、探索培训模式:专家引领、外派学习、以特级教师、省优专家、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研组长为培训主体、远程及现代媒体收看、自学、座谈交流、小规模参 与体验式实践学习、专业互动研究式实践学习。 四、培训结果管理 1、培训评估考核、进行阶段性和终结性培训总结。 2、考核的结果与每月劳动补贴和年终考核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考虑减少授课任务或调 整工作岗位。 3、充实教师个人档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业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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