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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的沿革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研究

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的沿革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研究
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的沿革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研究

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的沿革与

中央集权制的关系研究

李 琪

自战国以降,历代统治集团均实行中央集权制,其间虽历经朝代更替、分裂动荡和社会变革,集权的传统却始终是薪火相传,绵延不断。在某种意义上,许多人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中央政府集中权力的活动视同于一种历史文化积淀的体现,通过对传统的认可而相应地对集权行为产生认同。缘此,又形成一种思维定势:一提中央集权,就意味着中央对地方政府收权,完全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个单一的角度来考察问题。然而,历史上的集权活动交错着政治与行政主体运行的多重轨迹,这就要求我们从内外、纵横等多个视角对其进行整体认知和系统分析。

实行中央集权制,以强化国家机器的统治功能,保持和巩固国家的完整统一,这是历代统治者奉为圭臬、一脉相承的治国之道。而要将这一经邦治国的大政方略真正付诸实施,就需要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官僚系统。为此,历代君主均对构建负有行政决策与执行职责的行政中枢系统予以充分的关注。据史书记载,夏代已经具备了初始意义的国家组织形态。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统治者已开始设置中央政府机构,其中比较

重要的一项举措是建立了官吏制度,即《礼记》中所说的“夏后氏官百”。①《尚书》则说夏朝

官分三类:“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兹惟后矣”。②即分别设立了中央政府官吏、地方政府

官吏和祭祀官等职事。当时,管畜牧者称为“牧正”,管王室膳食者称为“庖正”,管造车者称为“车正”,并有“六卿”主管中央军政要务。商朝在承袭夏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内外服的官僚

体制,内服职僚直属中央政府,即“殷正百辟”③,或称为“百僚庶尹”。④“百辟”、“百僚”均为

朝廷内服百官之总称。外服官则泛指诸侯和方国首领。殷商统治者以“内服”制约“外服”,已带有一定的中央集权性质。西周时中央官制益形健全,有太师、太傅、太保“三公”,还有

“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等专门“典司六典”的“六卿”。⑤“三公”协助国王统管

各类政务,位尊权重构成名副其实的中枢行政机构。古书上记载其时“召公为太保,周公为

太傅,太公为太师”。⑥此三人皆为周王室显贵或重臣,共同辅佐周王,形成强有力的统治核心。夏商周三代均系奴隶制国家,此时的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尚处滥觞时期。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奴隶制社会逐步向封建制社会过渡,①②③④⑤⑥《大戴礼记?保傅》。

《礼记?曲礼》。

《尚书?酒诰》。

见《大孟鼎》铭文。

《尚书?立政》。

《礼记?明堂位》。

中央政治与行政权力的集中业已成为一种趋势,及至秦汉时期终于被确立为一种制度规范。

(一)中央集权制形成时期的行政中枢: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

秦王嬴政灭六国后,于公元前221年建立起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秦王朝。为了巩固新兴的秦帝国,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如“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①即统一法令,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车轨和统一文字等等。这些措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史家对此多有评述。而在建立健全统一的行政体制这方面,秦朝亦颇有建树,如除了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之外,还建立了金字塔式的中枢行政机构系统,这不啻是一个创造。这一系统的顶端是皇帝,皇帝自称“朕”,掌握最高统治权。第二层次是“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又分左、右,是中枢机构中的最高行政长官,协助皇帝处理国家政事,并参与重大决策活动。太尉是中央政府的军事长官,协助皇帝处理全国军务,但没有直接调遣军队的权力,军权仍由皇帝执掌。御史大夫专司监察,并要襄助丞相处理一部分行政事务。“三公”分别为中枢机构中行政、军事、监察三方面的代表,既有职掌上的分工,也有一定的制约关系。通过三方面的共同运作,保证中央政府对地方郡县的集中控制,并且最终保证把所有的大权集中在皇帝手里。第三层次是“九卿”,即奉常(负责宗庙礼仪活动)、郎中令(统领侍卫皇帝的郎将)、卫尉(专司宫廷护卫)、太仆(管御用车马)、宗正(掌皇室事务)、典客(接待并处理边远地区来客的事务)、少府(负责山林池泽的税收和官府手工业)、治粟内史(专管租税赋役和财政开支)和廷尉(主管刑罚)。皇帝通过“三公九卿”这一系列官职的设置,建立了具有较高管理效能的中枢行政系统,将政治、行政、军事、经济、财政等各项主要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为秦帝国中央集权制的顺利实施铸就了一个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汉代的官制基本上沿袭秦代,所谓“汉承秦制”,此之谓也。但是在地方机构上实行郡国并行制,即既实行郡县制,又实行分封制(封国制),将刘氏同宗室分封为王。此举为以后的侯王反叛作乱种下祸根,同时也抑制和削弱了行政中枢系统集权的能力。到了汉武帝时代,面对诸侯恃强坐大、土地兼并严重、异族滋扰频仍和社会环境不稳的局面,武帝只能采取集权措施予以应对,如设“中朝”以加强中枢机构的整合力,颁行《推恩令》和《附益法》,

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②又进一步改革军制和币制,使得汉

王朝中央政府的统治权力大为强化。秦汉时期可以说是我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时期。由于秦始皇和汉武帝均以“铁腕”式手段大力推进集权活动,这一时期集权制的运行带有浓烈的君主个人专制色彩。

(二)中央集权制发展时期的行政中枢: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

这一时期是我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发展时期。隋代虽短,仅传二世,但许多有效的典章制度皆为唐所继承,即史家所言的“唐承隋制”。隋代已初步架构了三省六部制作为中央政府的核心体制。唐代则进一步完善了这一体制。唐朝定制是中书省掌草拟诏令;门下省掌审议封驳;尚书省掌承旨执行,其辖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后唐太宗发现中书、门下省长官颇多龃龉扯皮之处,于是在门下省内设“政事堂”,亦即中书、门下、?

94?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的沿革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研究①②《汉书?诸侯王表?序》。

《史记?秦始皇本纪》。

尚书三省长官的联席会议,形成了统一的中央行政决策机构,集体商议并处理军国要务,

综合发挥中枢三省的作用,“由是鲜有败事”。①这种议政方式使皇权、相权都在一定程度

上受到制约,也反映出李世民在政治上比较开明的一面。唐前期中央政府集权比较适度、有效,较好地适应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需要。

(三)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发展时期的行政中枢:宋元时期的二府三司制与一省制宋王朝自建立之日起,一直到朝代终结,始终无法摆脱“积贫积弱”的局面。外患内忧交织在一起,使统治集团的生存环境面临巨大压力。鉴于现实状况和唐末藩镇割据的教训,宋朝统治者在政治与行政上采取了周密的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和皇权。在中枢机构建制方面,以二府三司制取代了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二府是政事堂和枢密院,分管政务和军务;三司即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分管财政。二府三司互不统辖,直接对皇帝负责。这是一个重大的调整措施,藉此分割相权,三师三公形同虚设,位尊而无权。为了强化皇权,削弱官员权力,宋朝统治者还处心积虑地设计了一整套“分化事权”、“官与职殊”的办法来控驭群臣,如分“官”、“职”、“差遣”三种,只有“差遣”才委以实职,其它均为虚衔或闲职,不拥有实际权力。这种方法固然有利于皇权的集中,但是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有宋一代冗官冗员过多、行政开支始终居高不下的巨大负担。

元朝中央行政机构实行一省制即中书省制,由左右丞相共掌政事,直接对皇帝负责。枢密院沿宋制,设枢密使,掌管军事。值得注意的是,元代行政体制中“行中书省”的建立。元代疆域广阔,统治范围广,仅靠中枢管理系统难免力有不逮,就设置了“行中书省”一级建制。当时除中书省直接管辖的地方以外,在全国分设十一个行省。各省均有行政长官称行省丞相,主管一省政务。元代行政体制上的这一创设对以后各代的影响颇为深远。

(四)中央集权制高度发展时期的行政中枢:明清时期的内阁制与军机处

明清时期是古代封建国家专制皇权与中央集权制高度强化发展的阶段。明朝统治者以内阁制代替沿用了1500多年的宰相制,由皇帝直接统率六部。洪武十三年朱元璋诛左丞相胡惟庸后,正式宣布废除宰相制度,同时废除中书省,分相权于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君权、相权合二为一,实行绝对专制主义的集权统治。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华阁、东阁诸大学士”,随侍皇帝左右,兼作文秘或咨议。因这些官员均在宫禁殿阁内参与政事,故称“殿阁大学士”。为了“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②相当于今人所说的秘书班子。明朝中期以后,内阁首辅握有实权,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中枢行政机构的决策能力和控制能力均有所加强。但总的来说,明代中央集权是以皇帝绝对专权为中心的。清朝是绝对专制主义政治体制发展到顶峰的阶段,在中央行政机构设置方面,更是以皇帝的秘书班子——军机处取代了内阁。军机处无定员、无专职、无衙门,虽参与国政,只是“以赞机务”,③军国大事皆由皇帝一人裁决。在这种体制之下,中央政府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诸权均集中于皇帝一身,国政治理是优是劣也就完全视皇帝个人的素质与能力而定了。至此,封建国家中央集权制在君主绝对专制主义权力的政治前提下走向其自身生命周期的最高阶段——也就是终结阶段,其弊端和负面因素愈益显见,?05?史 学 理 论 研 究

①②③《清史稿》卷一一四,《职官志》。

《明史?职官志》。

《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贞观三年四月。

终于在列强的坚船利炮和辛亥革命的暴风骤雨中,伴随着大清帝国的消亡而寿终正寝。

从历代行政中枢沿革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这一历史课题中,我们可以引出如下几方面的思考:

第一,君主集权与行政中枢集权之间存在着一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关系。古代中国不存在近代意义上的政治与行政相区分的理论概念,这就使人们容易对此产生认知上的模糊。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地将中央集权等同于封建专制主义,认为两者是同一性质的政治概念。但是从历史事实的角度来看,两者既有密切的联系,亦有各自的特性和作用范畴。正如恩格斯所说:“国家集权的实质并不意味着某个孤家寡人就是国家的中心,就像在专制君主政体下那样,而只意味着有一个人位于中心,就像共和国中的总统那样。就是

说,别忘记这里主要的不是身居中央的个人,而是中央本身。”①这就是说,封建时代的君

主是一国中央之代表,当然也就位于权力集中活动的中心,但是君主个人不是中央政府的全部。君主专制一般是指封建时代的政治体制,是指封建帝王或国君个人在政治上的专权

独裁,“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②中央集权一般是指当时的国家权力配置结构以及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指封建官僚系统在行政上的具体运作。从2000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发展史来看,在政治与行政权力趋向集中的走向上有三条清晰的轨迹:

一是强势君主统治前提下的中央集权。在封建君主绝对专制统治的威势凌迫之下,

“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③以相权为代表的中枢行政系统无足轻重,中央政府官僚机

构的全部活动不具有独立意义,中央集权在本质上属于加强君主个人专权的活动。如秦始皇、汉武帝和明太祖等强势君主统治的时期,基本情形便是如此。

二是弱势君主统治前提下的中央集权。在君主权力相对弱化、中央行政权力相对加强的情况下,以丞相或摄政之类的重臣为代表的中枢行政系统地位上升,其所作所为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在这种情形下,中央集权制的运作带有较强的行政属性,如三国时期的诸葛孔明、司马懿和清初顺治帝时期的多尔衮等人在各自任职期间亦采取了许多集权性措施,从行政上强化了中央政府的控制能力。

三是开明君主统治前提下的中央集权。由于这类君主比较开明,能够从善如流,采纳群臣谏议,国政处于“政通人和”状况,君主政治权力的集中与中枢行政机构权力的集中就可能并行不悖地发展。如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宋神宗时的王安石变法等时期,君主的集权与行政中枢权力的集中相对比较和谐地同步运行,从而既保证了皇帝的权威,亦保证了中央行政权力的集中性和有效性,对集中、统一的封建国家起到了巩固和加强的作用。

上述三条轨迹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无论是从政治层面考虑,还是从行政层面考虑,亦无论权力集中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是在于君主个人,还是在于行政中枢系统,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上,历代王朝总体上都以实行中央集权制为基本政治取向。这是体现古代中国国家本质特征的一条规律,也是保持封建国家统一完整的重要手段,因而被封建时代的历代统治集团奉为国家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实行中央集权制的主要载体应是权能明确、精干有效的行政中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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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的沿革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研究①②③《史记?李斯列传》

《史记?始皇本纪》。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第396页。

从政治学意义上来说,国家本身是权力集中的产物。促使这种权力集中的动力机制可以是多方位的、多角度的,诸如经济利益动力、政治统治动力、契约关系动力、价值评判动力、军事需要动力和普遍意志动力等等。但是在最终落实到执行这种集权活动的组织机制上,人们却除了选择一个富有效率的工作系统以外,别无选择。在封建时代的中国,一个精干有效、有权有能而又对君主不存贰心的行政中枢调控系统,当属推行和保证有效的中央集权的最佳工作系统。从秦汉时期设三公九卿制起,中经隋唐时期设三省六部制,再到宋元时期设二府三司制与一省制,直至明清时期设内阁制与军机处,中枢行政系统作为中央集权制具体运作的最高执行系统始终存在,并不以君主个人的好恶和专制强度的高低为转移。这说明中央集权作为一种权力形态趋向核心区域的向心运动过程亟需一个强有力载体的凝聚作用和传感作用。君主个人再怎样强势也不可能把一个版图巨大的封建国家的全部集权活动揽于一身,他们总是需要一个辅佐专制统治的中枢管理系统。唐贞观年间由于中央政府治国有度,举政得当,出现了“远夷率服,百谷丰稔,盗贼不作,内外安静”的盛世景象。对此,唐太宗认为这并非其一人之功,而是群臣辅弼、共襄大政的结果。他的治

国理念是“君臣上下,各尽至公,共相切磋,以成治道”。①这实际上是一种“共治”的思想。

对于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时代来说,统治集团群体“共治”总比封建君主个人的擅权独裁更具合理性和进步性。中国中世纪历史上的中央集权实践已经证明,以一个权能明确、行之有效和能为君主所接受的中央行政系统作为主要载体所进行的中央集权活动,在巩固统治基础、维护统一局面和增强国家能力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远胜于君主个人集权独裁活动的作用。中央集权作为政府行为,应由行政中枢系统来付诸实施,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有效调控,这将使集权活动在行政系统整体保障之下有序化地运作,进而实现君主和中枢机构共同的集权使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实际上是封建时代国家政治与行政管理中的一种“统治理性”。那些开明的君主较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有所作为。而那些专权欲望极强的君主采取了有悖于这种“统治理性”的做法,一味地将全部权力集中于自身,虽然一时间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造成万马齐喑、惟君主独尊的政治局面,但是从长久之计来看,终究对国家的统治基础产生一种“隐性损伤”,亦即民众在君主专制高压之下产生日益强烈的心理反弹,离心倾向越来越严重,使封建国家渐渐失去民意基础,结果导致王朝总体性的崩溃。秦朝、隋朝仅传二世便退出历史舞台的主要原因,明清两朝由盛转衰的关键因素,除了社会政治、经济等其它方面的原因之外,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因便是君主个人集权过度、统治过于独裁暴戾。

第三,君权与相权的关系直接关系到中央集权的“度”的问题。相权的强弱问题,历来为各代君主所关注。“相”之本意为相佐、襄助,设立宰相或丞相正是为了得到助力以更好地治国经邦。战国时期,各国欲使自己在战乱纷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实行变法,废除世卿世禄制度,设立由国君直接任免的相、将等文武官职,健全中枢管理系统,通过政治革新来强化国家的功能,增强国家的竞争力,以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在这一时期内,凡是完成了政治变革的国家一般都实行权力集中制度。君主集中控制政治、军事、行政和财政等各项主要权力,同时在中央政府中设相置将,以增加控制能力。当时已把“相”权视为君主统?25?史 学 理 论 研 究

治权力之下的最高行政权,所谓“相者,百官之长也”,①就是指“相”的地位而言。在各国中最早设相的是魏国,其后各国纷纷仿效,相继设立相职。秦国在公元前309年设置了“丞相”一职之后,不久各国亦习用秦称,将本国的相称之为“丞相”,作为中枢行政系统的最高长官。军政两权的分离始自于赵国,赵惠文王用蔺相如为相,用廉颇为将,从此官吏的任用就逐渐“文武分途”了。相和将虽各为文官或武官之首要,但仍由君主随意任免。君主“一言九鼎”,可以使平民出将入相,也可以把将相削职为民。由此可见君主威权的强烈震慑作用,也可从中进一步理解马克思当年在阐析专制国家君主与臣民之间构成两极关系格局时所说的那段话的深刻底蕴:所有的人在跪伏于君主脚下的时候都是平等的——因为都是奴仆。这就是说,即使已经贵为“相”或“将”,实际上也只不过是“放大”的奴仆而已。但是,社会政治身份标识的确立一旦伴随着权力和利益分配关系,其内在的张力就会在身份与权利的边界上寻求某种实质意义的突破。“相”作为“百官之长”,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种政治身份及其在决策与执行枢要系统中的显赫地位使得这类放大的奴仆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并不仅仅是一个象征或符号。如果是在强势君主,特别是在朱元璋这类极为残暴的专制君主的高压统治下。“相”的奴仆身份是货真价实的,其地位亦是岌岌可危的;如果是在弱势君主统治的前提下,“相”权的坐大便属情理中事。秦二世胡亥时中丞相赵高恃权欺主,通过指鹿为马来“反仆为主”,即为一个显例。依据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观点来考察君权与相权在中央集权问题上的彼此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方面存在着彼此联系的、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四对关系。即:(1)君权强,相权弱;(2)君权弱,相权强;(3)君权弱,相权亦弱;(4)君权强,相权亦不弱。这第四对关系正如前文所论述的那样,是在开明君主统治前提下的中央集权,由于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妥宜,因而中央政府集中权力的程度亦比较合理。以现代行政学的观点来看,这是因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配置比较得当而引出的一种和谐“共生”状态。但是,这种由于君权与相权关系和谐而产生的较为合理的集权状况在古代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因而也就显得难能可贵。自相权设立之日起,相权与君权的矛盾、冲突一直延续了1500年之久,直至明代废除丞相制、改设内阁制为止。而一旦废除了相权,在政治舞台上本来存在着的、对君权有一定制约作用的最高行政权失去了其自身的代表,君权的膨胀即刻趋向极端化,绝对专制主义与绝对高度集权也就在所难免地成为那个时代政治与行政领域中的必然走势。明清两代中央集权的高度强化对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形成了相当大的滞后性影响氛围,特别对处于萌芽状态的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形成一种强大的遏制。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引出这样一个结论:凡是君主比较开明、君权与相权两者关系处理得比较和谐的时期,亦即君主统治层面与行政中枢主要代表层面之间的关系处理得较为恰当的时期,中央集权制的推行与运作就相对比较适“度”,相对比较合理。反之,君主就通过中央集权制将所有的权力包揽于一身,使中央集权变为一种完全意义的个人专权独裁,从而超越了“统治理性”和权力集中的“度”,为专制主义政治与中央集权制极端化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条件。

(本文作者李琪,上海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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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中国古代行政中枢的沿革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研究

史 学 理 论 研 究

Evo lu ti on of the A dm in istrative P ivo t and

Cen tralizati on of pow er in A ncien t Ch ina

L i Q i

T he au tho r po in ts ou t that h isto rian s have becom e u sed to look ing at the p rob lem s of cen tralizati on of pow er from the so le angle of the relati on s betw een the cen tral gov2 ernm en t and local au tho rities.B u t in fact du ring all dynasties the changes of the adm in is2 trative p ivo t and the relati on s betw een such changes and the sup rem e ru lers i m po sed strong i m pacts on the activities of cen tralizati on of pow er.T he activities of cen tralizati on of pow er w ere deep ly in terrelated w ith m any po litical and adm in istrative facto rs.T hu s h isto rian s shou ld app roach the p rob lem s concern ing cen tralizati on of pow er from m u lti2 p le angles.

T he M etropo lis2R egi on T heo ry in the

Studies of U rban H isto ry

J iang p eng

T h is article has exam ined the M etropo lis2R egi on theo ry of the Canadian h isto rian M.S.Careless and its w ide app licati on in exp lain ing Canadian h isto ry and in the studies of u rban h isto ry in the U n ited States,L atin Am erica and A u stralia and reveals the valid2 ity of th is theo retical m ethod in studies of u rban h isto ry.

T he O rigin and D evelopm en t of Am erican U rban H isto ry

H uang K eke

Early in th is cen tu ry soci o logists at the U n iversity of Ch icago led by Robert Park started research on u rban society.T heir w o rk,T he C ity p ub lished in1925,estab lished the base of u rban social h isto ry.A rthu r Sch lesinger’s T he R ise of the C ity pub lished in 1933w as a p i oneer w o rk by h isto rian s on u rban h isto ry.M any h isto rian s then advocated the w iden ing of the scope of h isto rical inqu iry and em phasized studies of social un its at the grass2roo ts.Since the Second W o rld W ar u rban h isto ry has becom e an boundary sci2 ence and has m ade great p rogress in the U n ited State.T he U rban H isto ry A ssociati on w as estab lished in1989.Studies of u rban h isto ry have m ain ly focu sed on a w ide range of special top ics.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一、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1、夏商两代:方国制。 夏商两代,地方上封侯和伯,侯、伯作为臣服于商朝的方国首领定期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 2、周代:分封制 周武王把王畿(jī)以外的广大地区的土地和人民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西周的分封制分封的是土地和人民,受封对象是古代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周初分封的诸侯,大多数是王室同姓子弟,他们多被分封到重要地区。 3、秦:郡县制。秦朝建立后,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40余郡。 4、汉:①郡国并行制:汉高祖平定天下后,吸收周朝和秦朝教训,实行郡国并存的地方行政体制。这些同姓诸侯国在汉初稳定局势和平定诸吕之乱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后来,封国日益强大,威胁中央政权,汉景帝时酿成了吴楚七国之乱(吴王刘濞(bì)联合其他六国诸侯王发动叛乱)。经过汉景帝“削藩”和汉武帝“推恩令”,王国势力被削弱,诸侯王被解除军政大权,只能衣食租税,封国名存实亡。(“推恩令”:诸侯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分割王国的部分土地成为列侯,由郡统辖,结果王国越分越小。)②刺史制度:汉武帝后期,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名,代表中央监察地方。东汉末年,州成为郡的上级机构(刺史改称州牧),地方行政体制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附: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联合力量打败项羽,分封了一些重要将领为王。刘邦即位后开始铲除异姓王。刘邦在翦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刘邦在总结秦亡的原因时,除了确认暴虐是主要原因外,还认为没有分封同姓子弟为王也是秦短命的关键所在。在经济凋敝的条件下,刘邦也无力直接控制全国,想依靠刘氏宗族的力量,作为皇权的屏障。刘邦晚年和群臣杀白马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以同姓王代替异姓王,在当时确曾起到了拱卫中央皇权、巩固刘氏天下的作用,但也种下了叛乱和分裂的祸根。《西汉会要》:“汉祖龙兴,取周秦之制而兼用之,其亦有意于矫前世之弊矣。”5、隋:①隋文帝时减去郡级区划,保留州、县两级制。②隋唐实行科举制,打击士族势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一、知识梳理 1、先秦:周朝分封制。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2、秦朝:郡县制。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 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的权力大大加重。 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 5、金朝:猛安谋克制。

6、元朝: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 __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 7、明朝:僧官制度。 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 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驻该地监管。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设伊犁将军,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西藏派驻藏大臣同 __、班禅共同管辖。东北地区则由满族将军治理,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分驻各地,统管军民之政。 二、升华认识 1、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是由古代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核心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关系及其运作方式,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 __的产物。其确

立和变更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是与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发展相适应的。 2、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 __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中央的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明显。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这种情况在宋、明两朝尤为突出。 3、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与租税,以及管理地方治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我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的类型: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等)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等)

4《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教案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第三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第四课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一、教学目标 二、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重点:汉元时期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演变的史实。 难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教材内容分析与教学建议 本课的编写依据,是课程标准中相关的学习要点。相关学习要点的表述为:“列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汉至元,时间跨度大,内容繁多,平铺直述,线索难以清晰,特点不易突出。基于这种考虑,课文子目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考虑,紧密联系上一课学习要点的内容:“知道‘始皇帝’的来历和郡县制建立的史实,了解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承上启下地设置了“中央集权的发展”“君主专制的演进”两个子目。讲清楚这两个子目,学生既复习了始皇帝来历的旧知识,又了解了更多的关于皇帝制度在汉元期间的沿革变化以及君主专制一步一步演进的大致脉络;既能重温有关郡县制建立初期的史实,又能熟悉从汉至元郡县制度曲折发展的历程,进而了解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在汉元间的发展状况,分析中央集权对于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利与弊。讲清这两目,就能掌握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最主要内容,进而也能从中找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即: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 学习本课,需要掌握推恩令、藩镇割据、行省制度、丞相、三省六部制、察举制、科举制等名词与概念,了解汉元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加强对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解,总结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并进一步认识其对中国历史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提高分析中国国情的深刻历史洞察力。 本课引言讲述的是有关西汉“七国之乱”的一段史实,揭示了西汉初年中央集权与地方封国分权之间存在矛盾。教师可利用引言向学生提问,平定七国之乱后,地方分权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如果没有,汉景帝的后继者又是如何去削弱封国势力以加强中央集权的?汉以后的各代王朝,又是如何面对地方分权问题的。以此导入新课。 【强烈建议本课与第四课合并讲授,并且重组教材内容,按照通史顺序穿插“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子目,以形成整体印象】 一、秦朝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续上节)回顾: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组成部分: 1.皇帝制度 特点:皇权独尊、大权总揽、皇位世袭、至高无上 2.三公九卿制 构成:(略) 特点:以皇权为中心;中央官吏相互配合、互相牵制,大权集于皇帝手中 3.郡县制 实行的原因:吸取历史教训,防止国家分裂;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 构成:(略) 二、汉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汉承秦制、有所损益”) 1.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开创“中外朝”制度 ①“中外朝”制度 两汉时期中央政治制度基本上沿袭秦朝,但又有所变化。

唐王朝中央行政体制的构成及其效能分析

唐王朝中央行政体制的构成及其效能分析 蒋建新,周宝砚 [摘要]:在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上,唐王朝注重中央行政权力的划分与制约,逐渐完善了三省 六部制,以行使最高行政决策权、审核权和执行权。同时,为了保证决策和执行系统正常而有序的运作,还设置了专门的行政监察系统。唐王朝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的构成与中央行政权既相互分立又相互制约的体制运行特点及其效能,对当代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唐王朝;中央行政体制;三省六部 在中国古代社会,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进、变革过程。由魏晋至唐,逐渐形成并完善了以三省六部制为架构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这种行政管理体制注重行政系统内部的权力划分与制约,不同行政部门分别行使决策权、审核权和执行权,同时,还设置了专门的行政监察系统行使监察权,形成了颇具特色的行政系统内决策、执行、监督三权既相分立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行政管理体制。本文着重对唐王朝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的构成及运作进行剖析,以期总结历史经验,对现实能有所裨益。 一、体制的组织架构及职权划分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以三省六部制为架构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形成于魏晋南北朝,定制于隋朝,在唐朝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强化。唐朝三省六部制,从完整的意义上说是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制。三省六部制之三省是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长官为宰相之职。从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的历史演变来看,中书省始置于曹魏。曹丕篡汉,废秘书令设中书省,置中书监、令,独立为署,典掌机密,撰拟诏敕,权力不断加强。隋初改称内史省,唐武德初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龙朔中改称西台,光宅初改为凤阁,开元初更名为紫微省,旋复称中书省。唐制,中书省为掌握机要,决定军国大事的最高出令机构。其官员构成及职权的行使分别是,长官为中书令, 2人,正二品,参与国家军政要务的决策,领导中书省处理尚书省及其他机关的奏章、公文,并根据皇帝的意志起草诏令及下行文书。其属吏有中书侍郎2人,正四品上,为中书令之副,参与朝廷大政。中书舍人6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右散骑常侍2人,从三品,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右谏议大夫4人,正四品下,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右补阙2人,从七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右拾遗2人,从八品上,职掌同右补阙。起居舍人2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通事舍人16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廷通奏。以下尚有僚属及附属机构。门下省诸官,如侍中、黄门侍郎等,在秦汉时均为宫中在皇帝左右供职的小官。东汉始设侍中寺,即后来门下省的前身。南北朝时,为了限制中书省的权力,凡中书省所发重要诏令,皇帝都要征求侍中的意见。这一制度发展到隋唐,便成为中书、门下两省的分工、制约。唐制,门下省掌出纳审命,缉熙皇极,总典吏职,赞相礼仪,以和万邦,以弼庶政,所谓佐天子而统大政者也。其官员构成及职权的行使分别是,长官为侍中2人,正三品,有权参与机密,研究军国大事。侍中根据皇帝的旨意,负责审查各种上行文书,并提出供皇帝裁决的意见;对中书省草拟下行的诏令文书,可以封驳还奏。其属官有门下侍郎2人,正四品上,为侍中之副,凡政之弛张,事之与夺皆参议焉。给事中4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门下录事4人,从七品上,掌文簿、传制、诏敕装函保管。左散骑常侍2人,从三品,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夫4人,正五品上,掌谏谕得失,侍从顾问。左补阙2人,从七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事上封事。左拾遗2人,从八品上,职掌同左补阙。以下尚有僚属及附属机构。由上可见,唐代中书、门下两省机构设置严整,人员定编到位,职掌分工明确,是草拟诏令和审议、封驳的机构,亦即最高行政决策机构,行使最高行政决策权。尚书省,是唐代中央行政机关中行使执行权的部门。秦与西汉时

(完整word版)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 2.演变特点: (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 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评述:以政治为目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演变》 问题的设想: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六大世界古文明地区之一.为什么唯独中国是世界历史上从未中断源远流长的文明古国,可否借助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演变的研究? 最终方案: 借助对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演变来研究中国为什么是世界历史上从未中断源远流长的文明古国. 准备工作: 馆藏文献查询; 发现问题: 中国古代朝代的起至时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有哪些内容存在争议 改进: 起至时间选择正统的观念、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内容可博采众长 结论: 1、基本内容: ⑴皇帝制;⑵中央行使制度;⑶地方行政制度,其核心是集一切权力于皇帝。 2、发展演变: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③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④隋唐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⑤北宋加强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建议,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议,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 ⑥元朝新发展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⑦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岳麓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知识点

岳麓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知识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第1课从内外服联盟到封邦建国 一、夏朝的政治制度(约前2070--前1600)第一个国家政权,依据:出现公共权力 二、商朝政治制度(前1600--前1046) 1、内服外服 A.内服是王畿,商王直接统治地区 B.外服是附属国管辖地区 C.商王对付附属国的控制能力有限 2、商朝是一个弥漫着神权色彩的王朝神权色彩:通过垄断神权强化王权 3、商王对附属国的控制力是优先的,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各国有很大自主权. 三、西周分封制(前1046——前771) 1、分封制:保证王室强大,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各地,广建诸侯国 1)内容:周王:最高统治/王都镐京/都城王畿/直接驻地 同姓:分封主体/富庶之地/战略要地/土地人口 异姓:功臣姻亲的待遇与亲族类似,分封一些殷商降族,利用他们对付商人。 2)影响:A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 B周王确立天下共主的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 C形成“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等级序列 2、宗法制 目的——巩固统治秩序,解决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矛盾 特点——血缘纽带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体系——大宗、小宗相对影响—A保证了各级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 B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 3、礼乐制:政治生活准则,实质是宗法分封的工具 4.分封制为表,是宗法制的实质;宗法制为里,是分封制政治上的表现形式,;两者互为表里,相互联系。 第2课中央集权制的确立 一、秦朝的统一(前221年) 1、条件: A春秋开始,宗法分封遭到破坏,大宗频繁取代小宗,周王失去共主地位。

古代行政管理机制沿革

古代行政管理机制沿革 中国素来以历史悠久著称于世,产生了许多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和各类优秀的管理人才,出现了汉、唐、宋、明、清等走在世界历史前列的强大王朝。历代统治者在国家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由于当时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又有一些落后的制度。而对中国行政制度史的研究,不仅是学术上的重要课题,而且还在于以史为鉴。鉴往知来,掌握历史发展规律,明了时代的趋势。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秦朝至清朝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过程给以规律性认识,对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比较,并作一定的探讨。 一、中国古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沿革 (一)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六国,秦王嬴政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秦王朝,首创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2000多年的皇帝制度。为了巩固封建统一,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如“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1](P16)“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等[2](P16),建立了第一套比较完备的、系统的国家管理机构———金字塔式的中枢行政系统。皇帝处于这一系统的顶端,拥有最高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人事等各方面的权力,“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3](P16)且这些权力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其次是“三

公”,为秦代国家的中央中枢决策机构,协调皇帝处理国家大事。“三公”即指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府。丞相府是秦代中央最高的中枢决策机构,其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4](P273)太尉府为秦代中央最高军事机构,御史大夫为秦代中央最高监察机构。“九卿”作为秦代中央的行政执行管理机构,则位于第三层次,分别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宗正、少府等,分别掌管皇室、警卫、礼仪、农业、司法、民族和外交事务等。九卿也各有其属吏,上与三公府对口,下与郡县连接,将皇帝及中枢机构的决策,传达到具体的执行部门,并负责指导监督执行。可见皇帝的私人事务机构与国家行政事务机构互相混杂、交织在一起,是封建社会早期国家机构设置的一种特色。西汉中央机构的设置基本上是承袭秦制而略有变化,仍以“三公”、“九卿”各府为主体。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较秦代而言,西汉机构组织更为健全,职能更加完善,分工亦更细致。东汉时期的国家机构,仍大体承制西汉原则,但也作了一些调整。如东汉初“三公”各府机构名称已演变为:司徒府、太尉府和司空府(即西汉时的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府)。其中,太尉府作为东汉中央最高军事机构,位于“三公”之首,不仅掌管武事,同时也分管诸多行政管理事务,是东汉“三公”机构职权发生变化的标志之一。东汉时期国家机构设置变化的另一标志是尚书台成为中枢决策机构,架空了“三公”府。光武帝刘秀信任并重用身边的侍臣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李萌 一、基本概念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即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它包括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两个方面的涵义。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的,主要是帝位终身制与皇位世袭制。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 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相辅相成,中央集权是君主专制的前提和基础,君主专制是中央集权的必然产物。其目的都是要从政治制度上保证中央政府和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二、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战国时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强,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各国进行的变法运动,进一步扫除了奴隶主势力的残余,确立了封建制度,适应了新兴地主加强专制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战国末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法治”思想,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崭新的思想风貌,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商鞅变法中废分封,行县制,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秦朝正式建立 秦统一全国后,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和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集权的九卿制、地方机构的郡县制和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秦律》。中央集权化中采取的措施:主要体现在财政、司法监察、军事管理和思想文化等诸方面。这些措施既加强了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加强了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这样就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正式确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资料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 划演变

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 2.演变特点: (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3.对地方行政机构演变的整体评价: ⑴积极: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便于征发徭役、兵役,征收赋税,管理地方治安;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评述:以政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的研究

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的研究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出现,公共管理事务逐渐变得繁杂,管理机构不断的根据国家的发展,建立了行政组织的管理机构和体系与行政组织的运行机制。根据行政组织体制的不同,中国古代中央行政体制有不同的形式和阶段,是中国古代行政体制逐渐成熟和完备的历程 关键词:中央集权皇权相权 通过对从秦汉时期到明清时期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下,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化与调整大致呈现:围绕皇权与相权的制约和行使而形成的机制;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具有明显的世袭、继承性;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是促使行政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的内在原因。一、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 随着标志中国统一的封建国家——秦国建立,秦王朝根据历代王朝中央行政体制,继承和发展了“三公九卿制”,三公九卿就是君主之下有若干最核心官员参与国家大政的决策,作为中央领导出纳王命、主持国家政治、军事、和监察事务,组成权利中枢机构,统领分掌全国各部政务的众卿。在秦朝的三公分别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职务就是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但无统兵权,太尉的职责是协助皇帝总领全国军事但无调兵权、御史大夫的职责是监察并帮助丞相处理政务。九卿分别是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到了汉代中央机构设置基本上都是沿袭了秦制,由于社会的发展,西汉时期中央行政事务部门不但机构名称有所改变,三公变革中,丞相府机构的到较大发展,丞相府属官众多作为中央最高决策机构,御史大夫地位得到较大提高不但可以劾奏不法大臣,而且奉命审理有罪官吏,虽位居副丞相的位置辅助丞相统领大局,但是御史大夫职责主要还是执法纠察,太尉则变成汉朝的最高武职和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九卿制度变革在汉代则是机构组织更加健全、分工进一步调整和细致。职能进一步完善,到了东汉时期虽然中央机构名称再一次改变,内部结构的调整,九卿归属三公管辖,尚书台成为主要中枢决策机构,分管六曹分支行政机构,虚化三公九卿的机构设置,使得分支机构大量裁减,官吏编制压缩,职能作用转变,政治地位和权势下降 三公九卿制机构各府是秦代国家中央中枢决策机构,设置分掌政治、军事、监察大权,三个机构互不统属,有明显的监督作用,但是最终决策集中在皇帝一人手上,体现了中国封建制度皇帝专权集权统治的特色。九卿机构中只有廷尉、治粟内史、典客跟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有密切关系,其余都是皇帝私人或皇室服务机构,负责皇帝私人事务的内廷机构与掌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外廷机构还没分出来,也是封建皇朝早期机构设置的特色。 但是三公九卿制作为在基于秦代10多年的发展,在经过汉代发展健全,为以后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政体机构不断完善成熟、发展打下基础。并为后世历代所沿袭。是中国古代社会官僚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对中国古代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组织形式的概括。三公九卿制两级机构组成以君权为核心的金字塔式中央行政体制,但是权利在君权与相权中的动态平衡,并一直在为强化皇权的核心运作。

中国中央集权演变表格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中央集权演变表格 篇一: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史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史 一、含义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君主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军政官僚机关管理、控制国家的政体。包括皇帝制、官像政治和中央集权等方面,其基本特征是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皇权不可转让,皇位实行世袭,君尊臣卑等。皇权愈来愈尊,臣民愈来愈卑,是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总趋势。 二、演变历程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新兴地主是在春秋时期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技术发展前提下形成的)、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

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 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 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秦始皇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是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太尉是管军事的,这样设置有利于分 散相权加强皇帝的权力,在地方设置了郡县制) ③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最新复习提纲: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制度发展史

1816.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制度发展史 一.中央制度发展 1)秦朝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中央设立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三公”下设“九卿”。 2)隋文帝首创三省六部制,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了三省的职权。三省为中央政府最高机构,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三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具体负责各项行政事务。 3)元世祖在中央设立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 4)明太祖裁撤中书省,废除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三省制度结束后,设立殿阁大学士参与决策,逐步形成内阁制度。 5)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保留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凡军国大事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雍正时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负责笔录后加以传达执行,地方军政首脑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君主专制制度走向顶峰。 6)1861年,清朝设立总理衙门主管外交、通商及其它洋务事宜,地位高于六部,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常设的外交机构。1901年按《辛丑条约》规定,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二.地方行政制度发展 1)西周开始实施分封制。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分封制瓦解。 2)战国时期,商鞅“废分封,行县制”。 3)秦统一全国后,郡县制在地方普遍推广,分封制被废除,奠定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 4)西汉初年的地方统治体制是“郡国并行制”,通过汉武帝的“推恩令”,“郡国并行”之制名存实亡,地方行政制度复归为郡县制。 5)隋朝时期,改州、郡、县三级为州县两级管理。唐朝时期合并州县。 6)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理,后来发展成为地方行政区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今天省区的规模,行省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设宣政院管辖藏族地区事务,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与琉球(今台湾) 7)清朝确立对西藏宗教领袖达赖和班禅的册封制度和驻藏大臣制度,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三.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与作用。 1)特点: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集权统治,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 2)作用: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

论中国古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沿革

摘要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下,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化与调整呈现出以下几条规律:围绕皇权的行使而形成的双轨辅政机制;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具有明显的因袭、继承性;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是促使行政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的内在原因;体制外的因素介入行政运作等。通过对中国古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的研究与探讨,得出以下几点启示:权利互相制约是保证国家政治活动有序进行的基本前提;加强监察权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是防止私权公权化的重要手段;机构设置应适应于社会经济变化发展的需要;参谋职权的界定应明确规范。

目录 摘要 (1) 目录 (1) 正文 (2) 一、中国古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沿革 (2) (一) 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 (3) (二) 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 (4) (三) 五代十国和北宋时期的二府三司制 (5) (四) 金、元和明初时期的一省六部制 (5) (五) 明清时期的内阁六部制 (6) 二、中国古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发展规律 (6) (一) 围绕皇权的行使而形成的双轨辅政机制 (6) (二) 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具有明显的因袭、继承性 (7) (三) 皇权与相权博弈促使行政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7) (四) 体制外的因素介入 (8) 参考文献 (8)

论中国古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沿革 中国素来以历史悠久着称于世,产生了许多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和各类优秀的管理人才,出现了汉、唐、宋、明、清等走在世界历史前列的强大王朝。历代统治者在国家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由于当时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又有一些落后的制度。而对中国行政制度史的研究,不仅是学术上的重要课题,而且还在于以史为鉴。鉴往知来,掌握历史发展规律,明了时代的趋势。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秦朝至清朝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过程给以规律性认识,对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比较,并作一定的探讨。 一、中国古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沿革 (一) 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 公元前221 年,秦朝统一六国,秦王嬴政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秦王朝,首创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2000 多年的皇帝制度。为了巩固封建统一,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如“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等,建立了第一套比较完备的、系统的国家管理机构———金字塔式的中枢行政系统。皇帝处于这一系统的顶端,拥有最高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人事等各方面的权力“, 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且这些权力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其次是“三公”,为秦代国家的中央中枢决策机构,协调皇帝处理国家大事。“三公”即指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府。丞相府是秦代中央最高的中枢决策机构,其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太尉府为秦代中央最高军事机构,御史大夫为秦代中央最高监察机构。“九卿”作为秦代中央的行政执行管理机构,则位于第三层次,分别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宗正、少府等,分别掌管皇室、警卫、礼仪、农业、司法、民族和外交事务等。九卿也各有其属吏,上与三公府对口,下与郡县连接,将皇帝及中枢机构的决策,传达到具体的执行部门,并负责指导监督执行。可见皇帝的私人事务机构与国家行政事务机构互相混杂、交织在一起,是封建社会早期国家机构设置的一种特色。西汉中央机构的设置基本上是承袭秦制而略有变化,仍以“三公”、“九卿”各府为主体。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较秦代而言,西汉机构组织更为健全,职能更加完善,分工亦更细致。东汉时期的国家机构,仍大体承制西汉原则,但也作了一些调整。如东汉初“三公”各府机构名称已演变为:司徒府、太尉府和司空府(即西汉时的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府) 。其中,太尉府作为东汉中央最高军事机构,位于“三公”之首,不仅掌管武事,同时也分管诸多行政管理事务,是东汉“三公”机构职权发生变

2019届高三必修一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高考真题训练(解析版)

2019届高三高考真题训练必修一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材料解析题(本大题共13小题) 1.地方行政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变革完善。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后世对秦始皇的这一做法,大多盛赞不已……虽然秦代……仅仅持续了二世……但秦代所形成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及其所确定的以郡县制为表现形式的行政区划,却……为后世历代所遵奉……(西汉初年)刘邦采用的是……混合体。 ——李晓杰《体国经野:历史行政区划》材料二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元行省制所体现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主辅结合,明显优于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单纯的地方分权。 ——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材料三从秦到清,地方行政制度的形态有过纷纭繁复的变化……这种因时而异的变化只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一集权的功能罢了。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历代行政区域……废置纷繁,分合靡定,但无非皆就前代之制度沿革益损,而无根本性质的变动。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请回答: (1)据材料一,后世对秦始皇在地方行政制度方面的哪一做法“盛赞不已”?概括这一做法的影响。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刘邦采用的“混合体”是什么? (2)据材料二,说明元行省制与秦地方行政制度之间的关系及行省制“优”在何处。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元朝对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最大创举。 (3)据材料三,你如何理解从秦朝到清朝地方行政制度“无根本性质的变动”?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从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中得到的基本认识。 【答案】(1)做法:全面推行郡县制。影响: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一制度为后世所沿用。混合体:郡国并行制。 (2)关系:行省制是郡县制的继承与发展(或较高级演化形态)。“优点”: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创举:开创省制(设立行省)。 (3)理解:始终维护中央集权。认识:地方行政制度的调整关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主要调节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趋势是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制度随社会发展需要而变化。

关于中国古代有无行政法之我见

[论文关键词] 行政法法律史行政科学化行政管理关系监督行政[论文摘要] 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古代有无行政法的争论,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行政法定义的不同理解。从狭义的行政法定义出发否定中国古代存在行政法,这种观点在形式上、逻辑上和思想理念上都有值得商榷之处。虽然与近现代行政法相比较,中国古代行政法的原则、体系和内容都存在严重的缺陷,但也有较为明显的相同之处。中国古代是否存在行政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对这一问题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关系到行政法学和中国法律史学学科的一些基本理论,本文就此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一在否定论中,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存在行政法规范,但不存在作为独立部门法的行政法。有的学者认为两者都不存在。否定论者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行政法是与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宪政和法制紧密联系的。“行政法是近代的产物,它的产生同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法治主义思潮有关,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的需要相联系。行政法是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确立以后,随行政权的独立而产生的,它的产生是同宪法有密切的联系的,同依法办事、法治国家的政治原则相通的,但在资本主义以前不具备这些条件,因而也不可能有行政法。”第二.行政法体现着民主、自由、公平等一系列特有的价值理念,古代虽然有许多行政法的法律规范,但它们是为了维护等级、王权、专制,与近代行政法格格不入。第三.作为独立部门法的行政法的存在,以独立的行政审判或行政诉讼的存在为前提。“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的存在,往往是以相应的法律设施的完善及有效的司法保护为客观标志的。国家的形式、法的威信及时代精神,都可以在有效的司法保护中得到体现。如果对一种规则不存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司法保护,这种规则最多只能是一种制度而不能说是一种法律。同样,如果某类规则不具有相应的独立司法保护,也就不能说这类规则已构成一个独立的部门”,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的产生,“主要应当看是否存在独立的行政审判或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前,行政法规范无论数量再多,由于不存在有效的司法保护机制,毕竟只能算是‘治民’的工具”;“由此看来,行政法的产生是近代以后的事,在近代以前并不存在独立的行政法这一法律部门”。肯定论者认为:“有了国家,就有政府,就必然有管理活动的各种法规,只不过在不同社会、不同性质的国家里,有不同性质的行政法”;“在古代,我国作为一个大一统的专制集权的大国,总有一套法律制度保证国家政令的贯彻执行,保证行政体制规范有序,把国家行政管理纳入法制轨道,这是古代行政法应有之义,也是现代意义行政法不可缺少的内容,两者的本质有不同,内容却有相似之处”。对中国古代有无行政法的争论,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行政法的定义的不同理解。否定论者所持的是狭义的理解。他们认为,只有确立资产阶级宪政以后,国家划分出行政权并用专门法律规定行政权的实施和使其接受监督,以期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法治,才有可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法。肯定论者所持的是广义的理解。他们认为“行政法就是一切行政管理法规的总称,是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的各种行政法规的总和。”[!--empirenews.page--] 二笔者认为,从狭义的理解出发否定中国古代存在行政法,这种观点多有商榷之处。否定论者认为,行政法应以行政权的独立为前提。诚然,资产阶级学者将国家权力划分为三种,使人们对国家权力的认识更加科学化,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而且,“三权分立”的要义是权力制约,这是人类探索民主保障机制的重大发现。但是,理论上的抽象不是实然存在的依据;古代社会没有这种权力划分的学说,并不意味着古代社会不存在这三种权力。行政管理是国家管理的核心,有国家就必然有行政。马克思在分析古代亚洲国家时曾经说过:“在亚洲,从很古的时候起一般说来只有三个政府部门:财政部门、或对内进行掠夺的部门;军事部门、或对外进行掠夺的部门;最后是公共工程部门。”④可见行政部门早已存在。而且,古代中国虽然没有国家职能的明确分类,没有明确的行政机关的概念,但是大体上还是可以分辨出立法事务、行政事务和司法事务以及掌握这些事务的主要机构。例如在唐代,中书省主出令,门下省主复核,尚书省掌奉行,御史台、大理寺、刑部(设于尚书省)主司法。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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