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编制人数: 年度:
湄潭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登记表
副县(处)以上人数: 在编人数:
填表人及电话: 审核: 领导签字: 日期:
备注:1、编号栏由各单位先报送本单位人员数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市依治办发给湄潭县
的学法用法手册号段码确定每个单位的编号数。
2、此表在各单位领取编号后填写完整统一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