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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合同法考试复习要点

合同法考试复习要点(开放本科)

一、名词解释

1、名合同: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内容的合同。

2、要式合同: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3、单务合同: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4、主合同: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5、持续性合同:指合同内容非一次给付便可完结,而是持续的实现的合同。

6、承诺适格: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期内即可以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地位。

7、要约的撤销: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将其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

8、要约的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因而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具有拘束作用。

9、承诺: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10、招标:指招标人通过采取符合法定要求的根号标通知或公告,公开地向特定的数人或不特定的公众发出的投标邀请。

11、投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报价的行为。

12、先合同义务:指当事人为缔结合同而进行接触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发生的各种说明、告知、注意及保护等义务。

13、后合同义务:指合同关系消灭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为了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关系消灭时的各种善后事宜,所就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4、提示性的合同条款:指为了给当事人起示范作用,从而使合同尽可能完备的条款。

15、欺诈:指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作真实情况来表示,旨在使他人发生错误,并迎合自己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

16、财龋褐敢环降笔氯艘越 匆 ⑸ 乃鸷 蛘咭灾苯邮┘铀鸷ο嗤 玻 苟苑降笔氯瞬 志宀⒂胫 ┝⒑贤 男形 ?lt;BR>17、代位权: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18、合同权利的转让:指合同的权利人的合同权利由第三承受,即第三人参与债的法律关系而成为新的合同权利人。

19、合同义务的转移:指第三人为承担债务而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协议。

20、免责的合同义务转移:指由第三人即承担人代替债务人承担其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即脱离了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承担人就成为了新的债务人。

21、并存的合同义务转移:指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的关系,而依然是债务人。

22、合同终止: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不须再履行或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移转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须履行,也可能履行。

23、履行延迟: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形。

24、履行拒绝:指当事人能为履行而违法的不为履行。

25、不完全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虽为履行,但没按合同债务内容履行。

26、权利瑕疵担保:指出卖人保证第三人不能就买卖的标的物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

27、分期付款买卖:指买受人应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买卖。

28、附义务的赠与:指受赠人在接受财产时应履行一定附随义务,否则赠与人可以请求其履行或撤销赠与合同。

29、转包:指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以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30、分包:是总承包人或者分项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31、多式联运合同:是托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

32、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33、合同法: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4、诺成合同: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35、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36、格式合同: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37、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38、要约:要约在国际商贸实践中亦称为发盘或出盘,在商业活动中有时也叫发价、出价或报价。它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9、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40、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41、承诺迟延: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42、承诺撤回: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43、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44、拍定:指点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45、强制缔约: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46、附合缔约: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47、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8、附条件合同: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49、附期限合同: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50、合同无效: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51、可撤销的合同: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思,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52、效力未定合同: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因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认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53、表见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54、合同的履行: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

55、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56、协助履行原则: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合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57、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58、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侍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59、先履行抗辩权: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先行

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60、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61、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62、合同的转让: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将合同由原来的主体转移给别的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

63、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指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其完全代替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新的当事人。

64、合同承受: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

65、解除权: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灭的权利。

66、清偿:指为实现债的目的而为给付。

67、提存: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种方式即为提存。

68、混同: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

69、抵销:又称充抵,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70、免除:是债权人以债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71、赔偿损失:法律制度中规定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直接损失是指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由合同的条款事先规定,或根据当事人违约的事实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

72、全部违约: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没有履约),或者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错误履约),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成全部违约。

73、部分违约: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

74、预期违约: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75、违约归责原则: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违约简言之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自然会给相对人造成一定损失,所以人们认为应当由不履行合同方承担相对人的损失,后来国家确认了人们对不履行合同承担对方损失的认识,并上升为法律,逐步形成违约责任法律制度。

76、违约责任;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义务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个责任的大小和范围关系到能否正确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确定违约责任的范围是对合同正确履行的保护,也是对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一种保障。

77、不可抗力: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

78、侵权责任: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以财产责任为核心内容,一般以金钱为对价补偿受害方损失的利益。

79、法律责任竞合: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0、法律管辖竞合: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合同法》暂居幕后,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

81、合同解释: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

82、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卖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83、标的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84、样品买卖:指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

85、试用买卖: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

86、易货交易:指当事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权的协议,又称以物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互易合同等等。

87、供用电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88、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用水并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水的一方称为供水人,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为用水人。

89、供用气合同:指供气人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价款的合同。

90、供用热力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依约提供热力,另一方当事人使用热力并支付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人,使用热力的一方称作用热力人。

91、赠与合同: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一方所有的协议。

9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

93、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94、捐赠: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

95、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96、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

97、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是抵押人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措施,即抵押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自己依法经营管理的财产,作为履行借款合同的担保。

98、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贷款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借款合同履行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对该动产或权利凭证进行处理,并从中优先受偿。

99、租赁合同: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100、转租:指承租人不退出租凭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101、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102、融资租凭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03、承揽合同: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104、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05、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106、客运合同: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合同主要权利义务为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按约定的时间安全送达目的地,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票款以及运费。

107、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合同主要权利义务是货运人为托运人完成一定的货物运输任务,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108、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109、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10、技术转让合同:指一定的法律主体之间就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或者专有技术转让而订立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

11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112、技术咨询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而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113、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114、保管合同:也叫寄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15、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16、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17、行纪合同: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18、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简答题

1、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1)从实际出法,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

(2)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

(3)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

(4)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

(5)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

(6)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

(7)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简述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1)凝固和袋子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

(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

(3)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

(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1)义务内容不同

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2)主体要求不同

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主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中,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如果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偿合同取得该财产,否则不能成立。

4、简述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

区分这两类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我国新颂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专门规定。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意自治权,无需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5、简述模式合同的法特征。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其特点是一方预先拟定

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出变更。

6、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1)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一致

7、简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重要的理论与理论与实践意义,从理论上说,二者的区别是:

(1)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但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

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销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

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充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

8、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9、简述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的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10、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11、简述强制缔约的特点。

1、强制缔约依然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不过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罢了。

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

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12、简述合同条款的种类。

(1)提示性的合同条款

提示性的合同条款是指为了给当事人起示范作用,从而使合同尽可能完备的条款。

(2)合同的主要条款

所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款。

(3)合同的普通条款

所谓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

13、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以及有哪些类型?

特征:(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的义务

(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

(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错

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4、简述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在哪几点?

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主要表现为: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③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合同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合同的期限利益等。

15、简述附条件各附期限合同中条件和期限的要件。

(1)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也就是说,合同生效或者解除取决于合同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

(2)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①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②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这也是期限区别与条件的主要特点;

③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16、简述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17、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8、简述构成欺诈的要件。

(1)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

(2)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指虚构事实的故意和隐瞒事实的故意,即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而与其订立合同的故意。

(3)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也就是说须相对人陷入认识错误,而这种错误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

19、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0、不安抗辩代权制度设立的目的。

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双务合同的互负债务,在履行期上往往不一致。设计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会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方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21、简述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和代位权行使的主要内容。

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

(4)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延

(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

代位权的行使内容

(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在行使代位权时,债权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该义务给债务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应负责赔偿。

(2)依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

(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世间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2、简述合同权利让与构成要件

所谓合同权利的让与即合同权利的移转,也就是合同权利主体的变更,作为债的转移中的一种主要的类型,它是指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合同权利的移转,不包括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合同权利的移转。其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广义的合同权利让与

是指合同的权利人的合同权利由第三人承受,即第三人参与债的法律关系而成为新的合同权利人。(2)狭义的合同权利让与

从狭义上说,所谓合同权利的让与仅是指合同权利人通过订立合同这种形式而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承受,即通过一个新的合同关系使第三人参与原来的合同关系而成为新的合同权利人,即所谓债权的转让。

合同权利让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生效

(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利存在

(3)让与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4)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

23、简述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了禁止转让合同权利。所以,不能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

(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

(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

25、简述提存的适宜和条件和法定抵销的要件

(一)提存原因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对于债务人的给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受领时,债务人可将给付的标的物提存。

(2)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而导致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困难,故应肯定债务肯定债务人以

提存方式消灭债权

(3)债权人死亡末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末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此时欠缺债务受领人,故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示存来消灭债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在具有可提存的合法原因后须经法定程序方可以法定方式向有关机关提存。

(二)抵销的要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抵销权适用于对待之债,故须有可供抵销的双方债权的存在。(2)主动债权须已到清偿期。主动债权期限届满方可为抵销。至于被动债权是否到期在所不问,若其末到期可视为主动债权人自动放弃期限利益。

(3)双方债的标的的种类相同。抵销的实质是双方互相交换给付,故必须标的种类相同。

(4)债务根据其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故下列债务不得抵销:

①根据债务的性质非常清偿不能达到目的的不作为债务,劳务债务不可抵销;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不得抵销,如退休金、抚恤金债务;③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得强制执行的债务,如债务人的生活必需品;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26、简述违约责任的内容。

合同法规定须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让违约方承担下列之一或者全部以下三种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令相对人不能实现合同预期利益,相对人如果发现发现违约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并且继续履约对自己有利时,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恢复自己合同的权利。

(2)采取补救措施

主要指在已经出现质量违约的情况时,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合同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的损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恢复合同的全面履行创造条件,为对方实现合同权利而完成必要的工作。

(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

27、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

(2)损害事实

(3)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

28、简述法律管辖竞合的含义。

法律管辖竞合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估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律优先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

29、简述买卖合同的特征及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

(1)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特殊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31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而《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

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0、简述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

(1)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2)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3)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

(4)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31、赠与合同有那些特征?

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一方所有的协议。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但这种诺成是效力极弱的诺成。

32、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的限制有那些?

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33简述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哪些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34简述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对方借款的一方称为借款人,出借钱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法律特征:1、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2、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35简述抵押担保中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借款合同的抵押,是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措施,即抵押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自己依法经营管理的财产,作为履行贷款合同的担保。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的其他财产。

36简述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费物为标的合同;5、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须返还原物;6、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法律特征: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3、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4、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7简述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特征:1、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融资租赁合同还具有诺成、双务、有偿等特征。

38简述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基本区别有哪些?

39 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的特征。

承揽合同是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特征:(1)承揽

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4)承揽合同的履行需双方的协作。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特征:(1)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2)多是格式合同。(3)有偿、多为诺成性合同。

40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而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特征:(1)技术咨询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2)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3)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确定性。(4)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

41简述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特征。

保管合同,也叫寄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特征:1、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2、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为日常生活用品;3、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4、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特征:1、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3、仓储物为大宗生产资料、货物等动产;4、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42简述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特征?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特征:(1)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2)诺成、非要式性。(3)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4)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5)委托事项的范围由委托人确定。(6)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特征:1行纪合同的性质也是提供服务。2行纪合同调整范围的限定性。(1)主体资格应依法批准。行纪人只限于经批准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人。(2)标的的范围特定,仅限于从事贸易的活动。3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贸易活动。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特征:1、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2、人居介绍人地位。3、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非要式性。4、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论述题

1论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合同。(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合同是是双方或多方的表意行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任何合同都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的。(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者终止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以债权债务关系、即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直接调整对象,其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则是社会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平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提供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具体体现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达另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

地位:合同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保护公序良俗、合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理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的意义:(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合同法的规范是一个有机的体系,该体系是由贯穿于合同法具体规范的基本精神或者基本原则作为基础的。(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采纳的价值标准的反映,是合同法各种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具体条款都是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3)

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4试述合同法平等、自愿和公平原则的内容

(1)平等原则的内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2)自愿原则的内容: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3)公平原则的内容:包含了等价有偿的意思,在民事活动中,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取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代价。体现在两个制度上,一是情事变更制度,二是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

5试述合同法诚实信用;保护公序良俗;合法原则的内容。

(1)确定诚实可信,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则;诚信原则要求平稳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2)保护良序公俗内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合法原则内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成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总利益冲突和矛盾;

解释法律和合同的作用。

6试述合同法的作用

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7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8试述格式合同的解释中所体现的保护弱者利益原则。

9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作出区分;由于要约是目的在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示,

(3)根据定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当事人提出要约,不必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末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价格,那么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右以成为要约。

(5)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要考虑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分、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是否需要双方实际接触,以及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能使相对人产生要约的信赖等。

10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不同。

合同成立的要件极其简单:A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的要件是A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意思表示真实C合同内容合法

由上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合法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当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而合同生效的要件,除普通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的约定,这下是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存在的法理依据。

11试述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订阅合同的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比如以行为人在重大误解下作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完全不符,若仅以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为准,则不得于保护行为人的利益。

三、不违法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12试述表见代理

一定义: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二特征:(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代理人的明确授权,(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具人善意的、无过失,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权代理(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三发生的情况:(1)代理权自始即不存在,而存在着使相对人相信具有代理权势正当理由(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4)被代理人知道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

13试述合同全面履行原则

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批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改造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合同本质要求的集中体现。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

(1)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2)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

(3)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4)约定的价款或报酬履行

(5)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6)约定的履行期限

(7)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14试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确定是否形成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关系,应基于以下事实,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和牵连性。

(2)须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行给会义务

(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会是可能履行的

15试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全同关系 B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D 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迟延 E 债权人有促使债权之必要

16试比较代位权与撤消权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作用:当债务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通过,消极管理责任财产,削弱自己的资信状况,并有危及债权实现之虞时,债权人可依法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充实债务人之资产保障合同债权的

实现。

撤消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作用:为维护债权效力,法律特别设立撤消权制度,以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贯彻诚实信用原则。

17试述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1)合同变更以后,被变更的部分即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已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2)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3)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4)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继续有效。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定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8 试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违约简言之就是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自然会给相对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人们认为应当由不履行合同方承担相对人的损失。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国合同确定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19 试述违约责任的构成

(一)主体条件违约责任的主体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是有权独立主张自己利益和独立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主体

(二)违约行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履行合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作为的违约,指义务人应当以自己的主动行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二是不作为的违约,指少数合同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以自己某些不作为的承诺作为合同成立必要的基础。

(三)承担卖给责任的主观条件合同履行是一种客观事实,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客观存在上也使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为了维护对方的合同权利,就要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三大内容。

20试从法律责任竞合的概念分析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因违约造成对方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的,受损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它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又违反了其它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或其它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以更为有交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1 试述法律管辖竞合的依据的内容

法律管辖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定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合同法》暂居幕后,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或其基本原则。

依据:(1)特别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系凡是有关合同订立、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范围确定等具体的合同法律制度均由合同法调整和管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认定。但一些特殊的法律关系,如证券、保险应由专门的法律来调整,相对于合同法来说,这些法律属于特殊法,应根据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洪都拉斯原则。

(2)合同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而合同的权利义务的重点内容在于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如何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果违约方的行为不但造成对方合同权利的损失,而且造成对方的人身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失,这些损失就不仅仅是合同损失,而且也是一种侵权导致的损失。在此情况下,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

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2 试述合作开发合同与委托开发合同的区别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了完成一定的技术开发项目,以各方当事人共同投资、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共享开发成果、共担风险的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按照另一方的当事人的要求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有以下明显的区别:

(1)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承担着类似的权利和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对的,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也就是开发人的权利,而开发人的主要义务即委托人所享有的权利(2)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方式不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当然各方可以共同进行全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约定进行分工,分别承担不同阶段或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进行物质投资和经费投入,只有一方从事研究开发工作。(3)研究开发成果归属不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相同的,即取得研究开发成果,因而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是共有的;而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成果是归委托人所有。

四、案例分析题

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到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款后,以目前帐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问: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应如何处理?

答: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故为元首合同。

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自始、绝对、确定、永久没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

二、某制衣厂(以下简称甲方)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双方本应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乙方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产,故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在安装完毕之后的试生产过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并退货。

1、甲方的要求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2、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2、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6条)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应当有效。

3、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次调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标示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无效。

三、1998年3月10日某市食品厂与某市商场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食品厂供给商场总价款为5万无的食品,交货期为同年的4月14日至20日,合同的终止期限为同年的5月10日。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了供需双方的违约现任。其中,供方的违约责任为:如果不能交货,应按需方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至同年5月底,商场始终未见到货,遂即给食品厂发函催其发货。食品厂回函称:合同已经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购销已经解除。商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食品厂履行合同。1、该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了吗?

2、商场享有哪些权利?

答:1、该合同权利义务已终止。因合同的终止期限已到。2、食品厂迟延交货,商场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商场也有权要求食品厂继续履行合同,现商场要求食品厂继续履行合同,食品厂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商场有权要求食品厂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天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内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

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3、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是须双方所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三是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五、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30元,共计15000元;某中学负责提供布料、服装型号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通知后2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款后3天内将校服送到某中学,服装厂在规定时间里完成了服装加工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3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在调整中,无人负责接收该批校服。连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收校服。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在提存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等领导班子确定后再通知某中学来领取校服。15天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货,某中学在领取提出来存物是被要求支付15天的保管费用,某中学拒交,认为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学校去领取校服,导致校服提存15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

试分析:

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出来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

2、服装厂的行为中有无不当之处?

3、此案如何处理?

答: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02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案中债务人提存的原因是债权人的领导班子处于调整中暂无人负责工作造成校服无法送达,属于债权人迟延受领而非债权人下落不明。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及时通知某中学。15天后才通知属于不及时通知,故某中学不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2、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为自己的迟延通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及时通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法通知,不能成为没有及时通知的法律上的理由。服装厂的行为中有迟延通知之过。

3、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向某服装厂追索该保管费。

六、某厂(以下简称甲方)某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方)于1999年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置。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科研成果归甲方使用。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2000年4月乙方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局申请该项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问:

1、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若有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容?

2、本案是否适用新合同法?

3、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所有,为什么?

4、若一方取得专利权,另一方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答:1、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合同法,该法的第339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

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西安适用新合同法。因为合同法的施行日期是1999年10月1日,本案当事人签订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的时间是1999年10月15日。

3、依合同法的规定,该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因为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4、若乙方取得该项技术的专利权,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因此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太阳能发电装备。并可以优先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

七、甲公司与某农场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农场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供应玉米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农场表示愿意以每吨2000元的单位购买20吨玉米。农场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公司的玉米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玉米给甲公司。甲公司要求农场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还有的20吨玉米。农场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交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不同意,坚持要求农场履行合同。试分析:

1、甲公司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公司如果要求农场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

3、农场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答:1、有法律依据,依照合同法中

2、没有法律依据。

3、可以。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0-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0-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选项中属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是( )。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人乙家 C.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D.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2.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 )。 A.合同成立之日 B.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C.仲裁机构裁决之日 D.当事人主张之日 3.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4.下列关于合同变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原则上仅向过去发生效力 B.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 C.已经履行的债务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了法律根据 D.未变更的权利义务不再继续有效 5.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一辆汽车,价格为30万元。甲收取乙的货款后,把交车的义务转让给了丙。此种转让需( )。 A.经乙方同意 B.经丙方同意 C.只需通知乙方 D.不需经任何人同意 6.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7.在某民政部门举办的赈灾义演会上,某公司当众宣布向该部门设立的救灾基金会赠与200万元,事后,该公司捐赠款项迟迟未能到位。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投标2.附条件合同3.代位权4.违约责任5.买卖合同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 5.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由当事入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 B.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生效前 C.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成立之前 D.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既未成立亦未生效之前 6.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A.合同B.侵权 C.欺诈D.不正当竞争 7.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年 B.5年 C.10年 D.20年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10.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B.可以是口头的 C.必须是书面的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3.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

无简答题答案 详参题后正确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正确 B. 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正确 C. 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 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B.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正确 C.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D.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下列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人寿保险请求权正确 B. 劳动报酬请求权正确 C. 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正确 D.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劳动报酬请求权, 人寿保险请求权 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物权法》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出质的权利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本票正确 B. 提单正确 C. 存款正确 D. 汇票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汇票, 提单, 本票, 存款 题目5 不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0.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某电信公司甲通过广告称其有10部新型手机,每部999元,广告有效期3周,销售公司乙于广告发出后第3天带款去甲处买手机,但甲的手机已售完,现无货可供,依合同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不正确 B.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正确 C.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正确 D. 甲发布本案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反馈 你的回答不正确 正确答案是:甲发布本案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题目6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合同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该题库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合同法》题库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 )的合同。 A.婚姻性质 B.监护性质C.行政性质 D.财产性质 2.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 3.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 )。 A.到达主义 B。通知主义C.发出主义 D.双方约定 4.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 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 A.遇到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B.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C.遇到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D.遇到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5.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某年8月31日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同年6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及时通知乙公司,至8月31日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1日,甲公司发货并函告遭灾一事。乙公司因货物迟到被发包方扣发工程款l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l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l万元不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于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l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6.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 A.应通知债务人

电大《合同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电大《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 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则: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 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拍卖: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定:拍卖人在竞买人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 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 据的合同。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 合同。 合同无效: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力。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 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诺或 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 止的整个行为过程。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 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 同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

电大合同法期末机考题

单选题 A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A. 财产交付时 B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c.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人 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保管物交付 C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B.非格式条款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A.首次 承揽合同成立后,()。D.定作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B. 承揽人对第三人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 识产权()。 B. 不属于买受人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扣除必要的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 A. 5 年 D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债务人承担 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c. 协商一致 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B. 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 约金数额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A. 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审查撤销权的主体、产生条件、行使范围,该审查权由()依法行使。 A. 人民法院 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在相对人恶意时()。A.法人可主张其无效,但应负举证责任 F 房屋出租人若要出卖出租的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期限为(D. 3 个月

电大——《合同法》小抄(已整理直接打印)

合同法一、单项选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1.在铁路运辖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不负赔偿责任) 2.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3.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攒人的损失 ) 5.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承担连带责任 ) 6.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9.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0.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必须写明货币种类). 11.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1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出卖人承担) 13.依照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属于(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14.承担违约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1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16.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14.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段行合同) 15.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16.下列那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17.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的有(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18.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9.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20.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 21.关于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22.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23.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主体的变更 ) 2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通知债务人 ) 2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 26.当事人在支付标的之价金或酬金时(A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 27.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8.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合同的履行)。 29.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30.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履行义务的一方)分担。 31.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债务人承担 ). 32.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3.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货币投资,乙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向甲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 3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装、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6.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继续有效) 37.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38.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39.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40.下列哪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A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41.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42.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 为该合同的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 原因)发生了并非当 43.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 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 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4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45.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6、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 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略……遂 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 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 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 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 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 4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 阶段。 48.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同 承诺生效地)。 49.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 取的是(通知主义)。 50.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非格式条款 )。 51.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5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 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 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 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5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保管合 同) 54.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 合同) 5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5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 57.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财产关系) 58.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9.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借贷合同) 60.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借用合同) 6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 立) 6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 成立) 6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 A有效 成立) 64.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 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略……故他们没有 任何责任。下列答案正确的有:(只要合同的主要条 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65.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定购销 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须 调整,不原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 供货。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遂诉 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就 本案的合同而言:(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 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负民事 责任) 66.“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正确的是( D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 合法) 67.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68.“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下列各项正确的是(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 件不合法) 69.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70.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 同) 71.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 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 的地点应当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72、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73.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74.保管合同和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 (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 人) 75.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66.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 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 于(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1.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 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 2.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 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 ABE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 油资源合同)。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平等、自愿原则\公 平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 则 4.下列那些合同即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CD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5.下列那些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ABD出版合 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6.委任合同是(BC双务合同\持续性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持续性合同的是(ABC雇佣合同 \委托合同\合伙合同) 8.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达到 受要约人) 9.招投标的程序有( ABCDE招标\投标\开标和验标\ 评标和定标\签订合同) 10.某经营部连续在一家报纸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 广告。……略……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至法院。 (ABCD经营部的广告不是要约\该广告是要约邀请\ 广告没有许诺是免费培训.自然可以收费\双方当事 人之间买卖关系合法) 11、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 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略……故其不向某市纺 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AD被告 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口头 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12、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 铁。某年8月29日,………略………甲公司于9月 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乙公司诉至 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法院应判决:(BC要 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 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 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 双方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 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1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4.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 失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 财产伤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15.合同的履行原则为(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16.下列那些情形可中止履行(ABCD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 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17.下列哪种情况可导致权利义务关系中止。(ABCD 清偿\提存\抵消\免除) 18.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 是:(AB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 乙企业合并) 19.下列情况可形使法定解除权的是:(ABC因洪水 泛滥成灾农作物大幅减产导致粮食购销合同无法履 行\甲根据合同规定出售铝锭给乙,合同期未满便将 铝锭卖给丙\出租婚纱的人于婚礼后交付新婚婚纱) 20、解除权因下列原因消失:(ABCD解除权人抛弃 解除权\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 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约定期限届满\法律没有规 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经双方催告后该权 利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21.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CD原则 上债务人承担\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 由债权人承担) 22.对于法定抵消,说法正确的是:(BC债权的种 类和性质必须相同\只须主动债权到期) 2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而 订立\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24.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CDE损害国家利 益的合同\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以合法 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 25.张某13岁,被称之为天才小画家,并在美术馆举 办个人画展,美术馆与其达成协议有偿展出该画,该 协议(A有效)。 26.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CD无行为能力人实 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7.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失 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 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28.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29.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BDE须是同一双务合 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互为对 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后履行债 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丧失或有 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未能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30.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是源于合同法的(AB 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电大合同法期末机考题(已排序)

单选题 A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A. 财产交付时 B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c.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 返还寄存人 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 保管物交付 C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B.非格式条款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 A.首 次 承揽合同成立后,()。D.定作人有权任意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B. 承揽人对第三人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 识产权()。 B. 不属于买受人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扣除必要的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 A. 5 年 D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债务人承担 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c. 协商一致 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约金数额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审查撤销权的主体、产生条件、民法院 对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行为,在相对人恶意时( ) B. 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 )。 A. 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 行使范围,该审查权由()依法行使。 A. 人)。A. 法人可主张其无效,但应负举证责任

2018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号:1044 2018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1044; 课程考核:形考(纸质30%),终考(纸质70%)。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实践合同的是(C)。 A.买卖合同 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 2.下列属要约的是(D)。 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B.某公司在电视台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议” C.某出租车未打开顶灯,在马路上行驶 D.某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自动送出一杯可乐 3.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A)。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订立合同的签订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地的价格履行 D.按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 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B)。 A.6个月内行使 B.1年内行使 C.2年内行使 D.5年内行使 5.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D)。 A.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 B.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C.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D.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6.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A)。 A.首要条件 B.重要条件 C.唯一条件 D.一般条件 7.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C)。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8.以下各选项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表述正确的是(A)。 A.承租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B.出租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C.出卖人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D.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9.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C)。 A.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B.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C.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10.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他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未买票,对于钱某的损失秦某(B)。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应赔偿,承运人秦某存在过错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电大合同法形测2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A. 法定代表人变更 B. 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 C.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D. 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公民死亡或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人终止 满分:2 分 2. 根据我国《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不适合作为提存的标的物的有()。 A. 票据 B. 农副产品 C. 提单 D. 黄金首饰 满分:2 分 3.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抵销()。 A. 可以附条件 B. 可以附期限 C. 可以附条件和期限 D. 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满分:2 分 4.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A. 因混同而消灭 B. 因混合而消灭 C. 因抵销而消灭 D. 因免除而消灭 满分:2 分 5. 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合同立法主要体现了违约责任的()。 A. 惩罚性

B. 补偿性 C. 制裁性 D. 赔偿性 满分:2 分 6. 某开发公司与某科研单位,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开发经费为10万元,违约金为 开发经费的10%,后开发公司因故违约,给科研单位造成1.2万元的实际损失,开发公司应支付给科研单位的违约金是()。 A. 10万元 B. 5万元 C. 1.2万元 D. 1万元 满分:2 分 7.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一般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满分:2 分 8. 下列合同中适用买卖合同规范的是()。 A. 甲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于乙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B. 甲将其房屋出让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 C. 甲将其商标权转让于乙的商标权转让合同 D. 甲征用乙的土地而与乙签订的土地征用合同 满分:2 分 9. 甲向乙购买某特种型号的钢材500吨,乙如期向甲交付该钢材,但未交付有关单证,对此, 甲可行使的权利是()。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合同解除权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号:1044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资料整理于2019年12月9日;该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形考手段纸质(30%),终考手段为纸质(70%)。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2.合同成立的一般时间为(B)。 A.要约发出时间 B.承诺生效时间 C.合同签字时间 D.签订确认书时 3.甲对乙声称:“我打算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D)。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B)。 A.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D)。 A.应当通知债权人 B.不必通知债权人 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D.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6.供用水合同主要适用于(C)。 A.乡镇的供水 B.农村的供水 C.城市的供水 D.有居民居住的地方的供水 7.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A)。 A.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B.可以是所有类型的赠与合同 C.可以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可以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D)。 A.l年 B.5年 C.10年 D. 20年 9.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总承包人合法地将承包工作交分包人完成,则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由(C)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A.总承包人 B.分包人

排序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多项选择题题库

排序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多项选择题题库 (2016年8月整理,更新至16年1月试题) 1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AC)。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12.合同履行中的协作履行原则包括(ABC)。A.及时通知义务\\B.相互协助义务\\C.保密义务 1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在于(AB)。A.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B.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1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抵押财产有(ABCD)。A.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B.建设用地使用权\\C.生产设备和原材料\\D.以拍卖的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5.债的转移的原因有(ABC)。A.基于法律行为而转移\\B.基于法律的规定而转移\\C.因司法裁判而转移 16.张某到甲商场购买一台乙厂生产的冰箱,乙厂送货后10日,冰箱门被震飞。经查,系冰箱门上的弹簧瑕疵所致,冰箱其他部分并无质量问题。对张某提出的下列请求可以支持的有(BCD)。B.请求更换冰箱门\\C.请求更换冰箱\\D.请求解除合同 17.以下各选项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特种买卖的有(ABC)。A.分期付款买卖\\B.样品买卖\\C.试用买卖 18.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下列行为应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有(ABD)。A.转租\\B.改善租赁物\\D.在租赁物上增设他物 19.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BC)。A.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丽直接向丙索赔\\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0.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BCD)。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1.按照我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要经过的程序有( BCDE)。 B.签订拍卖合同\\C.发布拍卖公告\\D.竞买\\E.拍定 2.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方式使用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对房屋有(ABD )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 A.占有\\ B.使用\\D.收益 3.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方式使用承租的房屋,任何人不得侵犯承租人对房屋的(ABD)。A.占有权利\\B.使用权利\\D.收益权利 4.保管人不得(ABCDE)。A.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保管\\B.将保管物交给第三人使用\\C.自己使用保管物\\D.任意要求解除保管合同\\E.擅自处理保管物 5.必然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有(ABCDE)。A.清偿\\B.提存\\C.抵销\\D.免除\\E.混同 7.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BDE)。A.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B.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D.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E.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9.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CDE)。C.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D.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E.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10.不影响合同成立的原因有(CDE )。C.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未达成协议\\D.当事人对合同的非必要条款未达成协议\\E.当事人对主要条款已做出一致的意思表示 11.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BDE)。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B.仓储合同中保管的对象是动产\\D.仓储合同为诺成、双务合同\\E.仓储合同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12.承揽合同的种类有(ABCDE)。A.加工合同\\B.定作合同\\C.修理合同\\D.复制合同\\E.检验合同 13.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方式使用承租房屋的,任何人不得侵犯其对房屋的( ABD)。 1

电大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

合同法书本题目后面汇总 一、判断题 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区分不是绝对的,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的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转为有名合同。(√ ) 1、赠与为一种要物合同。(√ ) 1、双务合同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也为双务合同。(╳ ) 1、持续性合同之债务不履行适用终止;一时性合同则适用解除。(√) 1、利他合同是既为满足自己利益又为满足合同当事人外的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 1、赌博合同为射幸合同。(√ ) 1、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类型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 1、所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1、合同订立的过程表现为一种无须通过要约和承诺即可使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1、合同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1、只要有要约和承诺,即使没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目的,也能使合同得以成立(╳)。 1、在日常生活中,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更是常常联系在一起的(√)。 1、合同的成立仅仅是说明双方当事人有发生、变更和消灭各种民事权利义务的目的,并不一定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1、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而并未生效,不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1、即使合同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意思能力(√)。 1、有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与当事人参与合同法律关系无关(╳)。 1、法人超越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绝对是无效的合同(╳)。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1、要约是事实行为,当然也是法律行为(╳)。 1、要约作为意思表示其内容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 1、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了法律上的拘束力(√)。 1、发出要约的人可以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不能是未来合同的当事人的代理人(╳)。 1、要约人向其发出要约的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非特定的人(√)。 1、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无须有特殊的构成要件(╳)。 1、要约的内容中必须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1、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的一种必经程序(╳)。 1、商业广告是要约(╳)。 1、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要约人可以随意撤消要约(╳)。 1、要约并非只有在到达受要约人时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1、要约生效以后,任何人都有权对要约作出承诺,受要约人之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承诺,同样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1、撤回要约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形可以先期到达或者同时到达对方,但因途中障碍而迟到的,视为撤回的通知未迟到(╳)。 1、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中,即使仅仅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了一些变更,该承诺亦应被视为是对要约的拒绝(╳)。 1、沉默或不作为同样能构成承诺(√)。 1、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1、如果要约人在收到承诺通知后,立即对受要约人所作的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表示了不同意,此项承诺同样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1、以行为作出承诺,不包括单纯的沉默或不行为(√)。 1、仅凭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行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承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是新的要约(╳)。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要约人指定了特殊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被在该特定系统内阅读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不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1、招标是要约,是向不特定的投标人发出的要约(╳)。 1、投标其实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报价(╳)。 1、招标人在开标前应将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的其他情况,包括标底,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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