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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恩当家后朝鲜中央党政军领导全名单

金正恩当家后朝鲜中央党政军领导全名单

一、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是《朝鲜劳动党章程》规定的朝鲜劳动党的中央最高领导机构。但是,由于朝鲜长期坚持先军政治方针,国防委员会成为实际上的中央最高权力机构,不仅负责国防,而且对经济、政治、党务等工作也有很大控制权。本应行使中央最高领导权的中央政治局却无形中被取代(犹如中国文革期间中央政治局被中央文革小组取代一般)。

2010年9月,朝鲜劳动党召开代表会议后,党组织机能逐步恢复。中央政治局逐渐发挥权力核心的作用。

1、中央政治局常委:

金正恩:党中央第一书记、中央军委委员长、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元帅

金永南: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崔英林:内阁总理

崔龙海:中央军委副委员长、国防委员会委员、人民军总政治局局长、次帅

2、中央政治局委员:

金敬姬:女,中央书记局书记、大将

金正阁:中央军委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人民武装力量部部长、次帅

张成泽:中央军委员委员、中央行政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大将

朴道春:中央书记局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大将

金永春:中央总务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次帅

金国泰:中央检阅委员会委员长

金己男:中央书记局书记、中央宣传鼓动部部长

崔泰福:中央书记局书记、最高人民会议议长

杨亨燮: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

李用茂: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次帅

姜锡柱:内阁副总理

玄哲海:中央军委委员、人民武装力量部第一副部长、人民军后方总局局长、次帅

金元鸿:中央军委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国家安全保卫部部长、大将

李明洙:国防委员会委员、人民保安部部长、大将

边永立: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秘书长

3、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吴克烈: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大将

金养健:中央书记局书记、中央统一战线部部长

金永日:中央书记局书记、中央国际部部长

太钟洙:咸镜南道党委责任书记

金平海:中央书记局书记、中央干部部部长

文京德:中央书记局书记、平壤市委责任书记

朱奎昌:中央军委委员、中央机械工业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委员、上将

郭范基:中央书记局书记、中央计划财政部部长

金昌燮:国家安全保卫部政治局局长、上将

李炳三:人民内务军政治局局长、党责任书记、上将

卢斗哲:内阁副总理、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长

赵延俊:中央组织指导部第一副部长

金洛姬:女,内阁副总理

李泰南:内阁副总理

禹东测:中央军委委员、国家安全保卫部第一副部长、大将

注: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类似中国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议长类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常务副委员长;

朝鲜中央行政部部长,类似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朝鲜中央检阅委员会委员长,类似中共中央纪委书记。

4、中央书记局书记:

金己男、崔泰福、崔龙海、文京德、朴道春、金永日、金养健、金平海、泰宗秀、金敬姬(女)、郭范基(以上中央书记局书记除了泰宗秀外,其他皆为中央政治局领导成员兼任)

5、朝鲜劳动党中央所属机构首长:

检阅委员会:委员长金国泰,第一副委员长郑明学,副委员长李得男,委员车冠席、朴德万、车顺吉、金勇善。(相当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金世润、金天弼、孟泰浩、申京植、宋琴顺、崔致善、韩英镐、韩胤昌、韩泰容。(相当于中央审计委员会)

组织指导部:部长由总书兼任,第一副部长赵延俊

统一战线部:部长金养健

宣传鼓动部:部长金己男

干部部:部长金平海

国际部:部长金永日(相当于中共中央联络部)

人民防卫部:部长吴日正(相当于中共中央警卫局)

机械工业部:部长朱奎昌

科学教育部:部长崔熙正

劳动团体部:部长李英洙(相当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

财政经理部:部长不详

39号室:室长金东云(负责总书记及国家特别外汇资金管理,对外称中央第一副部长)计划财政部:部长郭范基

党史研究所:所长金正林

文书整理室:室长蔡熙正(相当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与中央档案馆)

申诉室:负责人不详

总务部:部长金永春

行政部:部长张成泽(相当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轻工业部:部长朴凤柱

金日成高级党校:校长车勇明(相当于中共中央党校)

金日成社会主义青年同盟: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李勇哲(相当于团中央)

二、朝鲜国防委员会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为“军事机关管理以及军事问题指挥的最高机关”。

在朝鲜实行先军政治后,国防委员会成为实际上的中央最高权力机构,不仅负责国防,而且对经济、政治、党务等工作也有很大控制权。

国防委员会比党的中央军委权力大。同时,人民军高级将领的地位普遍高于党政机构领导干部。

2011年12月17日,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逝世。2012年4月13日,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第12届5次会议拥戴金正日为永远的国防委员长,推举金正恩为第一委员长。

1、国防委员会权力:

朝鲜宪法赋予国防委员会下列权力:制定旨在贯彻先军革命路线的国家重要政策;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和国防建设工作;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命令、国防委员会决议和指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采取措施;撤销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命令、国防委员会决议和指示相抵触的国家机关的决议和指示;设立或撤销国防部门的中央机关;制定军衔,授予将官以上军衔。

2、国防委员会下属机构:

朝鲜国防委员会下设三个部和直属机构:

①人民武装力量部:管理人民军(除国家安全保卫部10215部队外)

部长:金正阁次帅

第一副部长:玄哲海次帅

②国家安全保卫部:国家安全保卫机构(人民军番号为10215部队)

部长:金元鸿大将

第一副部长:禹东测大将

政治局局长:金昌燮上将

③人民保安部:警察机关,兼管人民内务军(原人民警备队)

部长:李明洙大将

第一副部长:李泰哲上将

政治局局长:李炳三上将

④直属机构:

政策局:对外发布信息、政策;

行政局:安排最高领导人现场指导;

总务局:处理国防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政治部:国防委员会的党组织管理;

外事局:处理对外事务;

参事:非常设,顾问职务。

3、国防委员会组成成员:

永远的国防委员会委员长

金正日:永远的劳动党中央总书记,永远的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原劳动党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委员长、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大元帅。

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

金正恩:党中央第一书记、中央军委委员长、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元帅

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

李用茂:中央政治局委员、次帅

金永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委员、中央总务部部长、次帅

吴克烈: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大将)

张成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行政部部长、中央军委委员、大将

国防委员会委员

朴道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局书记、大将

白世峰:中央委员、第二经济委员会委员长、上将

朱奎昌: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机械工业部部长、中央军委委员、上将

金正阁: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委员、人民武装力量部部长、次帅

金元鸿: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家安全保卫部部长,大将

崔龙海: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副委员长、人民军总政治局局长、次帅

李明洙:中央政治局委员、人民保安部部长、大将

国防委员会绝密委员

徐相国:主导朝鲜核武研发计划的灵魂人物

注:朝鲜人民武装力量部是朝鲜人民军的主要实质领导机关,属于国防委员会下辖部门之一。在名义上,朝鲜人民武装力量部同时领导着人民军总参谋部、人民军总政治局、人民军后方总局;但在实际上,这三个部门则属于人民军最高司令部管辖。

朝鲜第二经济委员会直属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机械工业部(原军需工业部)领导。

三、朝鲜劳动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根据《朝鲜劳动党章程》的规定,统帅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所有武装力量,指导所有国防事业,为常设最高军事机关。领导人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根据现行《朝鲜劳动党章程》第22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由朝鲜劳动党第一书记担任。在功能和特点上,都近似于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但是,自从金正日接任其父亲的权力之后,

提出“先军政治”的治国方针,强化了国防委员会的权力,而弱化了党的中央军委作用。同时,朝鲜劳动党中央军委与朝鲜国防委员会是两块牌子两套人马。这是与中国党的军委和国家军委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不同之处。

1、中央军事委员会职责:

《朝鲜劳动党章程》第27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讨论决定贯彻党的军事政策的措施,组织领导加强人民军等所有武装力量、发展军需生产的有关工作,统率我国的军事力量。”但是自金正日当家以来,中央军事委员会实际被国防委员会取代了最高统帅部的地位,直至金正恩被任命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确认为金正日的接班人。

2、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

委员长

金正恩:党中央第一书记、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元帅

副委员长

崔龙海:中央政治局常委、国防委员会委员、人民军总政治局局长、次帅

玄永哲:中央委员、人民军总参谋长、次帅

委员

金永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央总务部部长、次帅

金正阁:中央政治局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人民武装力量部部长、次帅

金明国:人民军总参谋部作战局局长、大将

张成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行政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大将

金庆玉:中央组织指导部第一副部长、大将

金元鸿:人民军保卫司令部司令官、大将

郑明道:人民军海军司令官、大将

李炳哲:人民军空军司令官、大将

崔富日:人民军副总参谋长、大将

金英哲:人民武装力量部侦察总局局长、大将

尹正璘:人民军护卫司令部司令官、大将

朱奎昌: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央机械工业部部长、上将

崔相黎:人民军导弹指导局局长、上将

崔京城:人民军第十一军团军团长、上将

禹东测: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家安全保卫部第一副部长、大将

玄哲海:中央政治局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人民武装力量部第一副部长、后方总局局长、次帅

李明洙:中央政治局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人民保安部部长、大将

金乐谦:人民军战略火箭军司令官、中将

四、朝鲜中央政府(即内阁)

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内阁(1972~1998年称政务院)是朝鲜国家最高权力的行政执行机关,是总括性的国家管理机关。内阁由总理、副总理、相(部长)、委员会委员长和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对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及其常任委员会负责。

1、内阁组成部门:

内阁总理办公室内阁、副总理办公室、财政省、外务省、人民武装力量省、人民保安省、国家安全保卫省、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教育省、高等教育省、保健省、递信省、陆海运省、铁道省、商业省、劳动省、文化省、都市经营省、首都建设省、金属工业省、电子工业省、建筑和建材工业省、石油工业省、煤炭工业省、电力工业省、采掘工业省、化学工业省、原油工业省、轻工业省、农业省、林业省、水产省、国土环境保护省、国家建设监督省、收买粮政省、国家检阅省、体育省、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科技委员会、广播电视委员会、国家电影委员会、中央统计局、民航总局、原子能总局、朝鲜银行、国家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内阁秘书长、内阁事务局局长办公室、内阁政治局局长办公室、内阁政治局副局长办公室、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民族经济合作委员会、国家合营投资委员会。

2、内阁成员:

总理:崔英林

副总理:金洛姬(女)、李泰男、朴寿吉、赵秉洙、韩光福、卢斗哲、康能洙、全夏哲、姜锡柱

财政省:朴寿吉(兼任)

机械工业省:赵秉洙(兼任)

电子工业省:韩光福(兼任)

国家计划委员会:卢斗哲(兼任)

人民武装力量省:金正阁(即人民武装力量部,由国防委员会领导)

人民保安省:李明洙(即人民保安部)

国家安全保卫省:(即国家安全保卫部)

外务省:朴义春

国家教育委员会:金勇镇

普通教育省第一副相:申世兴

高等教育省:成自立

保健省:崔昌植(卫生部)

递信省:柳英燮(邮电部)

陆海运省:罗东熙(运输部)

铁道省:全吉洙

商业省:金奉哲

贸易省:李龙男

劳动省:郑永洙

文化省:安东春

都市经营省:黄学远(城市管理部)

首都建设省:金应观

煤炭工业省:金亨植

电力工业省:许泽

采掘工业省:姜敏哲

金属工业省:金泰丰

化学工业省:李武荣

建设与建材工业省:董正浩

轻工业省:安正洙(或称安正秀)

农业省:金昌植

林业省:金光永

水产省:朴泰元

原油工业省:金熙英

国土环境保护省:金昌龙

国家建设监督省:裴达俊

收买粮政省:文应兆(粮食部)

食品日用工业省:赵英哲

国家检阅省:金义淳(监察部)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李子方

广播电视委员会:车胜洙

国家电影委员会:洪光淳

体育省:朴明哲

中央统计局:金昌洙

中央银行:李光坤

国家科学院:张哲

社会科学院:太炯哲

民用航空总局:康基燮(人民军空军民航局局长兼)

原子能总局:李济善

内阁事务局:金英浩

内阁政治局:全炳浩

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金贞淑

民族经济合作委员会:朱东灿

国家合营投资委员会:李洙墉

五、最高人民会议

最高人民会议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最高人民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通常不经任何讨论及修改,无条件通过政府的各项提案。会议休会期间,由其常任委员会代行职能。

最高人民会议代表经朝鲜全国选民直接普选产生,任期五年。最高人民会议拥有立法权,并负责选举朝鲜国防委员会、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和政府内阁。最高人民会议还负责审查内阁关于国民经济发展问题和国家财政预算和决算的报告。

由于朝鲜是一个一党执政的国家,最高人民会议的所有代表候选人均经由朝鲜劳动党控制的祖国统一民主主义战线(简称祖国战线)提名后,报朝鲜劳动党挑选认可,再按照程序等额选举。最高人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休会期间其职权由常任委员会代行。除了执政党朝鲜劳动党外,还有朝鲜社会民主党、天道教青友党两个参政党。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相当于中国的全国人大加全国政协,但是其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却相当于中国的国家主席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最高人民会议的职能:

批准、修改及补充宪法;审议国家政策及预算;选举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及委员;选举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及委员;选举立法人员;任命内阁总理、副总理及阁员;听取内阁报告、监督内阁;其中,修改宪法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会议代表同意。

2、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具体表现。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时,由常任委员会实行立法权。常任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和委员等组成。

常任委员会的职能为:决定最高人民会议的召开时间;在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期间,审查及批准法律、法规;对宪法和法律进行解释;组建和解散国家机构;审查国家机关制定的条例;组织最高人民会议选举;批准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在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期间,对官员实行任命、调任和解职;批准特别赦免或大赦;常任委员会委员长还担负接受外国使节国书的国家元首职能。

3、最高人民会议领导成员: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中央政治局常委)

最高人民会议议长:崔泰福(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局书记)

最高人民会议副议长:杨亨燮(中央政治局委员)、金永大(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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