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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报告闭环系统管理制度

故障报告闭环系统管理制度
故障报告闭环系统管理制度

故障报告闭环系统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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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1 目的

建立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以下称故障报告闭环系统)的目的是及时报告产品的故障,分析故障原因,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以防止故障再现,改善产品的可靠性和维修性。

2 范围适用于XXX生产的各种产品。

3 职责与权限

3.1 技术研发中心作为公司的故障审查组织行使以下职权:

a.定期召开会议,审查产品研制阶段以及生产阶段出现的故障信息,包括转承制方和订购方反馈的故障信息,分析与评审有关产品的故障趋势和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

b.对重大的故障、频繁出现的故障、及可靠性关键件和重要件的故障应及时开会分析,提出纠正意见;

c.有权要求转承制方对所承制的产品进行故障调查和分析,并评审其纠正措施;

d.对悬而未决的问题有权追查并提出其处理意见,必要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3.2 质量检验部作为公司的故障审查办事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a.负责处理故障审查组织的日常事务工作;

b.负责对合同规定层次产品的故障报告进行收集、分类,并按规定程序传递及组织归档;

c.负责检查故障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d.负责提出故障趋势的意见;

e.负责提供故障审查组织召开审查会议需要的有关资料,并对会议纪录进行归档。

3.3生产部门负责及时报告故障的发生,配合进行故障的调查及纠正措施的实施。

4 工作流程图

5 工作程序

5.1 故障报告

生产制造部按合同规定层次对产品所发生的故障都应及时报告。故障报告内容应包括:识别故障件的信息、故障现象、试验条件、机内检测(BIr)指示、发生故障的产品工作时间、故障观测者、故障发生时机,以及观测故障时的环境条件等。故障报告内容应准确填写。

5.2 故障核实

技术研发中心对报告的故障内容都应按发生故障时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故障核实可通过重现故障模式或依靠故障证据(漏泄残余、损坏的硬件和机内检测指示等)来完成,对缺乏证据的情况应给予说明;

5.3 故障分析

技术研发中心对报告的故障应作必要的分析,以确定故障原因。对故障调查和分析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故障分析应从需要的硬件或软件产品层次进行。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试验、分解、x射线、显微镜分析和应用研究等方法,进行故障调查和分析。

5.4 纠正措施

故障原因确定以后,应由技术研发中心制定纠正措施,编制相应的文件,生产制造部予以实施,防止或减少同类故障再次发生。纠正措施应按《产品设计改进及更改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5.5 故障报告结束

对报告的每个故障应根据要求及时地予以分析和采取纠正措施,使其取得效果,并使难处理的或尚未解决的故障积压减少到最低程度。在纠正措施实施并证实有效或对不采取纠正措施的故障说明理由以后,可以认为故障报告的工作已经完成。对悬而未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审查,确定其终止日期,以确保及时结束故障报告工作。对未能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经故障审查组织核准后作为遗留问题,立案备查。

5.6 故障件的识别和控制

对所有的故障件应作明显标记以便于识别和控制,确保按要求进行处置,具体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为便于进行故障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应对现场加以保护。故障调查和分析完成后,典型的、重要的故障件应妥善保管。

5.7 故障信息管理

故障信息应保证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所有报告的故障信息应统一管理和保存。保存可采用文字档案和数据库方式。

6 相关文件

XXXXX 7记录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事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篇一:设备检修与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与维修管理制度 一、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司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第2章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公司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设备,以防止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设备使用人员与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

关规章制度。 第7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现状与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需要确定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设备维修管理人员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设备电气、液压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设备维修专员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第13条设备维修人员的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1)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2)拟定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3)排除设备故障。 (4)请求验收处理过故障的设备。(5)详细记录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5.下达

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后,必须立即填写在《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签字确认;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管理部门登入《安全信息汇报登记台帐》,每日由单位主管安全副职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必须在检查文书上签字接受,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2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工伤保险条例(修改)【2010】》国务院令第586号 3、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上述一般事故具体细分为五级:

1.一般事故A级(公司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公司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公司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D级(公司级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轻伤,或者3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E级(公司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1)、本条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因果关系造成设施的破坏、原材料的浪费、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或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第二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企业特点,伤害程度的界定如下: 1、轻微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低于7日的失能伤害。 2、轻伤:损失工作日高于7日且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不留任何后遗症的。 3、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病留有后遗症的。 4、死亡 第三条事故分类及责任 1、生产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因非外力原因导致的停产称为生产事故;生产事故由车间内人员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导致的,由违章指挥人员或违章操作人

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备故障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发生故障将导致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甚至发生人身伤亡等,给企业和员工带来极大地损失,为加强设备故障管理,及时吸取教训,防止故障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海大集团各分厂事业部所有设备故障管理工作,各子 公司可参照执行。 三、管理职责 1、装备部 1.1 设备故障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及修订。 1.2 对各单位设备发生故障实行专业管理。 2、设备使用单位 2.1负责设备故障处理。 2.2对设备故障进行记录,并作预防性处理。 四、工作标准 1、管理规定 1.1对加强设备故障管理,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平时修 理与预防性维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认真执行点检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技术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保证设备安全生产,使设备正常运行。 1.2 设备故障必须归口管理,对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使用设备造成的设备故 障,装备部及所属单位有权制止和处理。对设备故障不论大小机何种原因,都必须纳入管理范围,对故障进行全程管理,包括组织抢修,支持故障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处理意见故障统一上报。 2、故障定义 2.1设备故障: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的零件,构建损坏,或设备动作不 正常,控制失灵,需停产检查,调整,维修的称为设备故障 2.2设备故障性质区分 2.2.1 质量故障:反映设备原设计、制造及安装原因,致设备损坏、停产或 性能降低者,为质量故障。 2.2.2自然故障:凡因遭受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性能降低者, 称为自然故障。 2.2.3责任故障: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 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维护保养不当,以及有自然预兆或发现故障隐患而未采取有力措施,致使设备停产或性能降低者,称为责任故障。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规定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有各分管副经理,安全监察部部长、畐喑B长、生产技术部部长、畐喑B长、通防、机电、监控、运输区长(主任)等,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由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必须根据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制定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于当月30日前组织召开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参加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首先落实上个月排查隐患的完成任务情况,然后根据各单位上报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和落实,排查出当月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资金和检查验收 人。不及时召开会议,记录不全,没有落实上月完成情况的,每项罚款30元。 3、各一、二线单位每月29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 员召开本单位的月度隐患排查会议,对上个月本单位隐患完成情况进行落实,同时排查出下个月本单位存在的隐患,对属于自己单位分管内C级以下隐患要定出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对自己单位不能完成整改的上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不及时召开会议,没有及时上报,每次罚款30元。 4、各一、二线单位,必须每星期召开一次由单位负责人主持的隐患排查会议,认真排查下周本单位的各类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完成时间、责任人、检查验收人,应做好记录,建档立卡,否则每次罚款20元。 5、公司月度隐患排查会议由安全监察部根据会议排查情况,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建档立卡,把隐患内容、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落实清楚,于当月6号前下发到各单位,不认真排查,记录不清,不全,没有按时间下发,每次罚款20元。 6、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在当月的隐患排查与治理会议上,要首先落实上个月的隐患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或治理措施不落 实,每次罚单位负责人50元,检查验收人30元,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7、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其检查验收人应及时调度其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在调度会议上提出或向有关领导专题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拖后完成,否则每次罚责任人30元,检查验收人20元。 8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对重大的隐患应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间和检查验收人,并指定专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及时上报或内容不全的,罚责任人20元。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更深入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执行《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制度》,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内蒙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安全事故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根据电力建设和现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托电项目部。 说明: 1、本制度只限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2、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依照本制度执行。 3、责任追究中的附带经济处罚依照《项目部奖惩制度》或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4、党政领导实行同奖同罚的原则。 5、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1、术语解释: 1.1记录事故(符合以下条件的事故) ①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②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③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1.2轻伤及轻伤事故: ①肢体轻伤是指造成人员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害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②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重伤及重伤事故: ①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②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1.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①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 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及公司属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制度。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 3.4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4管理规定 4.1 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项的管理;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

处理意见。 4.2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4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4.4 事故报告 4.4.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质部及主管安全经理报告,主管安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报告至集团安全安委办。 特别是发生较大人员伤亡或被困、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必须在10分钟内向集团安委办和市安监局(电话)口头报告,在拨打110、119报警时,应同时拨打12350或82595958向市安监局应急中心报告。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报告外,还应按照以上规定报告公司安质部。 4.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单位全称、隶属关系、行业类型、经济类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 第 2 页共 2 页

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 第 2 页共 2 页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规定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鑫泉医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一、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二、发生事故后,安环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四、事故分类 (一)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环办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总经理,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六、安环办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七、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九、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十、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安环办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报告、处理、统计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为了使事故得到高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要求,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发生死亡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1、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跟班区长是当班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当班出现的安全或机电设备等方面的事故,必须及时向工区和矿调度汇报。凡是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2、凡是人身伤害事故,不论轻重、不论内外伤、不论出血与否,只要影响工作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伤害较重的,由矿调度安排救护和治疗;一般轻微伤,经班长同意,上井后必须到工区经值班人员初步观察,然后到井口保健站或医院诊断,最后由工区决定休息天数。凡是回家休息的,必须按规定时间返矿上班,超过规定天数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3、出现顶板事故的,除及时处理外,凡是影响生产时间超过1小时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如出现大的冒顶事故,必须汇报清楚冒顶范围、高度和处理冒顶所需要的材料、人员、时间等。出现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

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4、出现机电设备方面的事故时,班长必须安排有经验的人员配合跟班维护员及时处理。凡影响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如当班处理不了或急需领用新设备下井的,必须汇报清楚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工区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设备下井。凡是缓报、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影响下一班生产造成的损失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三、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且必须在4小时内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填表、登记台帐,上报至安监局。 1、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同时必须在1小时内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将事故概况报安监局。同时,局领导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值班人员要继续跟踪了解事故抢救及处理情况,随时向局领导汇报。 2、凡是发生非伤亡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 3、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 6)接到举报事故的信息、重特大险情信息,应立即向局领导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涞源县宝泽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检查人员出井后,必须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签字;对“三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一、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凡在临时经营场所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临时经营场所事故。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二、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和主管公司的有关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临时经营场所应立即报告主管公司,主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省(区、市)公司,省(区、市)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20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由于油品质量、跑油、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迅速报安全生产主管。 4、发生涉及死亡的特大、重大和一级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部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拒绝。 三、事故调查 1、外包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2、临时经营场所应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主管公司按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 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加强我公司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及时总结事故教训,预防事故的重复性发生,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事故为机电设备事故:是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 机、产量损失、质量下降、消耗上升的事故。事故的后果为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环境恶化等不良影响。 1.3 本制度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分析追查处罚制度》 二事故等级 设备事故等级的划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2.1特别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车72小时以上,三类容器爆炸,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2 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系统日产量计划的50 %以上,或单系统日产量计划的100%,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3 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日作业计划10 %以上,或直接经 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出现报废,直接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为一般设备事故。 2.4 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日作业计划,但产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低于一般设备事故的。 三设备事故管理分工 3.1出现设备事故时,生产车间第一时间通报机修车间和调度室,调 度室负责组织事故处理,调度室根据事故类别及时通报安全技术科和上报值班公司领导,安全技术科对事故处理进行监督和调查,由生产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车间协助机修车间恢复生产。 3.2 设备事故管理内容包括:组织设备维修和及时恢复生产,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档案材料的统计、整理、保管和上报有关部门等。 3.3因工艺操作直接造成设备损坏,虽属于设备事故,但其责任认定及调查处理由调度室管理,安全技术科协助调查。 3.4 电气、仪表事故属设备事故范围,纳入设备事故管理范畴。 3.5因电气、仪表故障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属设备事故范围,由安全技术科组织分析事故原因。 四设备事故汇报 4.1 事故的最先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外,应以最快捷的方式向所在车间的值班领导和机修车间报告。 4.2 车间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调度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现场当时情况等,瞒而不报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3调度室接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值班领导和主管副总经理汇报,车间负责人及时安排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五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5.1 对事故等级中微小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组织人员(根据具体 情况机修车间参与)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方案进行组织处理、抢修。恢复生产1日内,由安全技术科组织事故分析,填写事故分析报告书,事故分析报告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安全技术科主管人员 存档并填写台帐备查。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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