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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确保公共服务场所空气流通,制定本规范。

一、作业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并满足如下条件:

1、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2、作业人员要佩戴相关防护用具作业。

3、作业人员要熟悉空调系统设置情况(系统类型、风管材料、尺寸设备部件构成、位置等)以免发生事故,或损坏设备。

二、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谨堆放无关物品。

三、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部位主要包括:中空调系统中空气循环所涉及到的全部设备部件及与之相关的部位。

——风管: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

——设备和部件:空气处理机组、冷凝水盘、表面换热器、风机箱、过滤器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四、具体清洗项目及周期:

1、对新风口、排风口,每两周擦拭一次。

2、对过滤器、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盘管过滤网在运行期间,每个月进行清洗一次。

4、机组过滤网在运行期间,每三个月进行清洗一次。

5、针对冷凝水盘,每次换季开机前,进行擦拭一次。

6、送风、回风风机。每次换季开机前针对送风回风风机进行清洗和加油保养一次。

7、机房每周进行清扫,机房内部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8、冷却塔:每次换季开机前针对冷却塔进行清洗和加油保养一次,针对冷却塔填料破损进行及时更换。

五、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他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六、清洗备案。所有清洗消毒作业在完成后都要填表记录。注明清洗设备编号、放置地点、清洗消毒人、清洗时间及必要的备注信息等。

七、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集中式空调系统应由资质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

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八、空调就餐场所内设有禁止吸烟区,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九、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十、做好污物处理工作,从空调风管系统清除出来的污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清洗效果

1、风管清洗后的积尘量应达到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小于

1.0克,部件清洗后应无残留物检出。

2、消毒后的风管内壁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去除率应大于90%,致病菌不得检出。

(完整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T 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2006年印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同时废止。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陈连生、陈晓东、余淑苑、张流波、张志诚、张秀珍。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系统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6.1 3.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 tion syste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6.2 3.2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 m cleaning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6.3 3.3 集中空调系统消毒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 m disinfecting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冷却塔、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却水、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6.4 3.4 专用清洗消毒设备special equipment for cleanin g and disinfection 用于集中空调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6.5 3.5 机械清洗mechanical cleaning 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集中空凋系统进行清洗。 6.6 3.6 专业清洗机构professional cleaning organization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7 4 清洗技术要求 7.1 4.1 清洗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开放式冷却水塔。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然 而,随着采场的变化、巷道的贯通、矿井开 拓水平的不断延伸,及现场条件的变化,对矿井通风 系统必须及时进行调整,为做好通风系统的管理,特制定 如下制度: 1、坚持召开好通风系统分析会,周一至周五下午3: 00在通风工区会议室召开系统分析会,会议由通风工区管 理人员,测风员、木工、防火检查工参加。内容主要包括 通风系统的优化,通风设施的现状以及下步通风系统管理 重点等。 2、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下列情况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可进行调整通风系

统。 (1)沿空掘进的巷道贯通; (2)与采区回风巷、一翼总回或总回风巷的巷道贯通; (3)跨采区的巷道贯通; (4)盘区内跨分采区的巷道贯通; (5)采煤工作面反风; (6)改变采区、一翼、水平、全矿井的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分公司审批,其它通风系统调整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通风副总工程师批准。 3、日常通风系统的局部调整工作,调整前必须认真考虑调整的方法、步骤及调整后对系统的影响。做到调整科学、合理、准备充分,保证安全。班前会安排调整通风系统要有安全注意事项及分工记录。调整后要及时汇报,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清洁(洗)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1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 3.1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专业清洗机构

4技术要求 4.1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4.2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 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 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xxxx。 4.2.2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4.2.4部件清洗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六大系统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凡井下通风设施、检查及各类牌板、标志遭到破坏或丢失, 均与井下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部门有直接责任; 二、安监科定期检查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以保证通风设施完好; 三、所有入井职工队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筒、密闭、风障、栅栏及各种牌板)必须加倍爱护, 严格管理, 保证经常完好。对于破坏井下通风设施责任者, 按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 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罚款和行政处罚;

四、车辆和人员通过风门时, 必须保证至少一道风门关闭, 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通过风门后, 要立即将风门关好, 严禁敞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违者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 当班班长罚款100元; 五、车辆接近风门时, 必须减速。通过非自动风门时, 应先将风门打开, 然后再过车, 不准用矿车撞风门, 防止撞坏风门, 撞坏风门者给予罚款50-200元; 六、各类车辆不得停放在风门及其他通风设施5米范围内, 防止风门不能紧闭, 造成风路短路, 违者罚款20元; 七、各采区轨道下山、下部车场附近的风门, 各施工部门必须派专人负责看管, 保证风门的完好和关闭; 八、井下风门(包括临时风门)的设置和拆除需经过矿通风科、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九、对于违章野蛮作业、撞坏风门、任意敞开风门、破坏栅栏、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1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1、矿井主电扇通风设施必须有防资防破坏的栅栏门,并设专人看管,负责设施的保卫工作。 2、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调节门临板闭,栅栏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管理牌板和说明牌、警示牌。 3、井下必须由瓦期检查员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或恢复。 4、过车风门或重要风门必须设专人看管,或采用闭锁装置,保证风门正常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5、井下风门规格:宽0.8米,高1.2米,门扇厚度不小于40米/米。调节门窗能自动,并有两道铁扁担,中夹油毛毡合面而成,门框不小于50×120平方米。

6、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每月网路分析一次,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凡不用的风门及时解除。 7、严禁用毛草、煤碴当临时来板闭或临时挡风墙。临时板闭必须是用不少于30平方米的木板鱼鳞搭接并磨缝永久密闭必须设置反水池(无水除外),火区密闭必须设置注浆管,观测孔并用闸门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8、永久风门,永久密闭必须掏松,风硬帮硬底,设施前支架良好,超过2米设墙面平整反边栅栏,严密不漏风,牢固可靠。 灯房、矿灯管理制度 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原煤炭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矿灯。 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馏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 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口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操作规范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操作规范 目录 一、总则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 四、清洗工程范围 五、现场检查与准备 六、风管、空调机组、风机盘管清洗、消毒 七、工程环境控制 八、清洗后的修复与更换 九、工程监控 十、清洗效果的检验 十一、规范说明

一、总则 为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程达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清洗、消毒操作规范。 清洗、消毒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消毒过程、工程环境控制、清洗后的修复和更换、工程监控和清洗效果检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标准GB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国家标准GB/T 16803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 国家标准GB1980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GB19803 医用防护口防罩技术要求 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三、术语和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冷、热、湿)的机组 机组组件:过滤器和空气旁路;加热和制冷盘管;冷凝水盘;冷凝水排水管;加湿系统;隔音材料;风机和风机室;调节板;密封垫和整体装置等。 3.2通风和空调系统中的风管系统

通风和空调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3.3送风管 含送风系统中的典型部分,包含控制器;混合室;换热(冷)盘管和其它内部组件。 3.4回风管 含回风系统中的典型部分,包含回风管;调节阀;回风空气增压器;空气混合增压器和格栅等。 3.5新风管 由室外引入机械送风系统 3.6风机盘管 由风机和换热器(用冷冻水冷却或热水加热)组成的小型空气处理机组 机组组件:Y型过滤器;进、回风滤网;加热(制冷)盘管;凝结水盘;凝结水排水管;风机和控制系统。 3.7冷却塔 水在塔内与空气热湿交换而得到降温 主要组件:电机与叶轮;布水器;亲水性填料;导风板;集水池等。 3.8电动机 将电能转换成机械能的设备 电动机结构:定子绕组,转子;前后端盖;前后轴承;风叶风罩;机座和接线盒。 四、清洗工程范围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卫法监发[2003]225号 2003年8月19日发布) 1.总则 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4.术语与定义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 空气净化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 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5.1.3 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5.1.4 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5.1.5 空调系统的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5.1.6 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应设有可控制关闭回风等应急处理设施或设备。 5.1.7 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冷凝水及送风的卫生要求见表1。

集中空调通风统清洗消毒规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系统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WS/T39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2)集中空调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接触表面以及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3)集中空调系统消毒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冷却塔、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

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却水、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4)专用清洗消毒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5)机械清洗 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清洗。 (6)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清洗技术要求 (1)清洗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等。 开放式坑却水塔。 (2)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系统的情况和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3)金属材质内表面风管的清洗,应使用可以进入风管内并能够正常工作的清洗设备和连接在风管开口处且能够在清洗断面保持足够风速的补集装置,将风管内的颗粒物/微生物有效地清除下来并输送到补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4.2.4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可调节部件还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4.2.5冷却塔清洗消毒 定期清洗应当首先将冷却水排空,然后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 当冷却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应首先采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将塔内的水排空,并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4.2.6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_394-2012

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 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废止。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新风量airchangeflow 3 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h·人)。2.2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particlematter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 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10。 2.3风管表面积尘量ductsurfacedust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 2。 3设计卫生要求 3.1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3.2表1新风量要求

2.4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 2.5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 间。 2.6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 2.7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2.8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 2.9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m/s。其他公共场所风速不大于0.5m/s。 2.10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 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5dB(A计权)。 2.11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下列设施: a)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b)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c)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不小于300mm×250 mm的风口。 2.12集中空调系统宜设置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 毒装置。 2.13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 接吸取新风。 2.14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并符合以下要求: a)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远离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b)低于排风口; c)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m; d)进排风不应短路。 2.15集中空调系统的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置防虫媒装置,设备冷凝水管道应设 置水封。 2.16集中空调系统加湿方式宜选用蒸汽加湿,选用自来水喷雾或冷水蒸发的加 湿方式应有控制军团菌繁殖措施, 3.312集中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开放式冷却塔的设置应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建筑物新风取风口或自然通风口, 不应设置在新风口的上风向,宜设置冷却水系统持续消毒装置; b)开放式冷却塔应设置有效的除雾器和加注消毒剂的入口; c)开放式冷却塔水池内侧应平滑,排水口应设在塔池的底部。 3.13集中空调系统风管内表面应当光滑,易于清理。制作风管的材料不得释放 有毒有害物质,宜使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采用非金属材料制作风管时,必须保 证风管的坚固及严密性,具有承受机械清洗设备工作冲击的强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建筑必须严格按照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井通风设施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永久性通风设施与临时性通风设施一般按服务期限6个月和使用地点为界设置。服务期限超过6个月(包括6个月)的为永久性设施,不足6个月的为临时性设施。 第三条矿井永久性通风设施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其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规格、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并绘制设施位置和周边巷道的局部关系平面示意图、设施的主视图和侧视图。 第四条施工防火密闭时,墙体必须设置观察孔、措施孔和放水孔(内低外高的除外)。 第五条通风科要成立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组,对通风设施质量进行验收把关,不符合设计的工程要坚决推倒重建,验收合格的工程要填写验收记录,存档管理。矿井通风设施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第六条通风科负责对通风设施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工程验收组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技术规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设备、专业清洗机构、清洗操作规程和清洗过程中的工程监管与清洗后的检测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集中空调的清洗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803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 GB/T 17095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9210-200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50365-200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B44/T115-2000《中央空调循环水及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洗技术 cleaning technology 清除空调风管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的清洗技术。 3.2 专用清洗设备 dedicated cleaning equipments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用清洗设备包括: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部采样机器人、手持式探测检测取样设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清洗机器人、集中空调手持式清洗装置、集中空调气动清洗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污染物捕集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部件清洗装置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装置等。 3.3 风管检测机器人 ducting detection robot 3.3.1 视觉检测机器人 visual detection robot 携带摄像头并可以在集中空调通风管道内自由行进的机器人设备,主要依靠摄像头图像检测风管内部清洁情况。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5 w/cm2 4.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5 卫生检验 5.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送风及风管采用抽样法检验,抽样数量根据系统设置、运行或风管清洗情况确定。 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验方法见附录A。 5.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5.4 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见附录C。 5.5 空调送风中微生物的检验方法见附录D。 5.6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检验 5.6.1 卫生安全性检验指标根据装置的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确定。 5.6.2 臭氧浓度的检验采用GB/T 15438规定的紫外光度法或GB/T 18204 规定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5.6.3 紫外线泄露强度的检验采用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5.6.4 TVOC浓度的检验采用GB/T 18883附录C热解析/毛细管气相色谱法。5.6.5 释放出的PM10浓度的检验采用WS/T 206规定的光散射法。 5.7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检验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范围和时间一、 、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一次。1 、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2 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 次。二、消毒方法消毒剂消毒方法消毒对象消毒时间 含氯消毒剂过滤网浸泡15—30分钟250-500mg/L) 有效氯( 含氯消毒剂冷却水、冷凝水投放30分钟6.5mg/L) 余氯≥( 含氯消毒剂1000—擦拭或喷雾氯有冷凝器、冷凝盘(效30分钟 2000mg/L) 过氧乙酸(1g/m) 3小时l 风管内壁熏蒸) 或臭氧(20/一30gm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记录清洗、消毒工作内容记录人时间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一、指定专业人员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日常卫生维护管理,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维护管理档案、日常清洗维护、定期检测、安全隐患排查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期间,对开放式冷却塔的冷却水进行持续消毒,并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进行检测。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初次启用或者停用一定时间后再次使用的,要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对开放式冷却塔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四、专人负责管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房,确保机房内清洁干燥,不得在机房内存放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无关的物品。五、及时对机组、过滤网、通风管、通风口、风机盘管等设备设施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清除粘附积尘、污物、铁锈、菌斑等污染物,集中收集、排放冷凝水。六、发现建筑物内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可能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扩散的,要采取关闭通风口等措施,防止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方案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方案 1.清洗施工范围和内容 1.1清洗施工范围: 中央空调系统的风道、机组、风盘、风口等。 1.2清洗施工内容: 1)风管系统的清洗包括:送、回风管道、补充新风管、风机盘管、各种风阀、消声器、静压箱以及风口等。 2)新风机组的清洗:清洗机组各段新、回风混合段;过滤段;加湿段;水表冷器段、加热器段; 3)风机盘管:铜管铝鳍片、电机、叶轮、托盘、回风过滤网、回风箱、回风口、送风口 1.3施工方案的制定原则 a)制订一个详尽的施工方案,把工作落实到每点、每人、每天。 b)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使每个工人都能了解每天他要做的工作;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其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知道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施工前做好文明施工交底工作,规范工人在像宾馆这种场所的行为举止、言谈。 c)规范制定严格的劳动纪律,严厉的奖罚制度,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 避免意外情况发生。质量方面由有经验的质检员负责,实行三级检验制度, 确保质量。 d)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范进行清洗。避免产生扬尘和事故的发生。 e)严格要求员工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和甲方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2施工计划 2.1组织机构 2.2主要施工机具

人 气鞭机器人12V配各种鞭子 手持旋转气锤配各种锤头 软轴刷 1.1kW配各种刷头 空气负压机 2.2kw配风管连接器 检测机器人:图片1检测、直观管道内污染情况的有线控制机器人,该机 器人机身采用高强合金铝板组装而成,结实美观而且重量轻。驱动装置采用四轮驱动,保证高机动性能,能跨越20mm高的障碍物,攀爬斜坡。前端 装有CCD光学摄像头,照明光源可调,采用实时数码压缩及同步传输技术处理视频。 主要用于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程施工前后风管内检测录像。 气锤工作机器人:图片该机器人对进口清洗机器人单面清洗且效率低 下的缺陷进行了改进,首次实现了四面同时清洗,大大提高了清洗效率,确保空调风管清洗服务的高效实施。该机器人操作方便,适用范围广,通过性好,可清洗管径在200到2000 mm的常见空调通风管道。平台采用双 动力全驱系统,高效防滑轮胎,牵引力大,最大加载重达10kg。前后均装 有(CCD光学、红外线)高清晰彩色摄像头,前部装可调光源。 主要用于风管截面为 150-1200风管的清洗。 气鞭工作机器人:图片广泛应用于各类空调通风、消防、厨房排烟与 风道内部的清洗,同时可连接电脑、打印机,进行实时拍照、摄像、信息储存和打印功能。该机器人机身采用高强合金铝,重量轻,适合在通风管道内清洗且携带方便。强大的四轮驱动系统使机器人在管道内行走自如,跨越障碍物,爬坡能力超强。视频采集采用 CCD光学摄像头,510H高分辨率,能取得最佳效果。快捷方便的视频处理软件,可轻松对所拍摄的录象和照片进行存储和播放。 主要用于风管截面为 300-600风管的清洗。 手持旋转气锤:是betterair 公司专门为国内出现的各种超小型、异 形管道和垂直管道而研发的,可以进行清扫的设备。经过我们的不断改良,进一步提高了清洗的效率,减少了操作人员,有效地降低了经济成本。而且由于设备占地小、噪音低,极大地减少对被施工单位的环境影响。 主要用于风管支管的清洗和垂直风管的清洗。 软轴刷:是清洗圆形或方形管道的理想工具,它特有的软轴能够沿管壁推进,针对大小不同的管道都可以选用合适的刷头。电机采用变频控制,能在0?360rpm 间任意调节,可正反旋转,脚踏控制,是清洗中小型管道的高效快捷工具。 主要用于截面为100-500方形和圆形风管的清洗。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节一般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实现挂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井下的永久密闭通修队安排专人每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对井下的临时密闭、栅栏及风门,兼管单位、通修队每班都要进行检查,每少检查一次对通修队责任人罚款100元。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处理,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并处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在矿、公司检查中发现设施维护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的,对通修队责任人罚款50元/处;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0元。 2、服务时间大于六个月通风设施应设永久通风设施,严禁利用临时通风设施代替;严禁使用风帘代替风门;严禁调节风窗固定死或不能调节;通风设施的构筑由通修队技术人员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施工,施工结束后通修队应予以验收并有书面记录,每处通风设施施工验收结束验收单应有通防部签字认可。如果未经验收或验收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责令返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施工负责人罚款50-100元,通修队分管队长罚款50-100元。 3、由于过设备或回收工字钢等需要打开、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提前向通修队打报告,经通防部审批,总工程师同意,并做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准备工作后,方可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工程师批准都不能私自打开或拆除通风设施及附属设施,对于擅自拆除风门连锁绳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按严重三违处理,查不出责任人罚责任单位5000元。 4、严禁私自改变调节风窗的通风面积,违者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事故追查。进入密闭前栅栏内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携带测氧仪和甲烷检测报警仪,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进行处理,罚款300元。

通风及空调系统清洗消毒

通风及空调系统清洗消毒 比选文件 需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

第一篇比选须知 一、比选费用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比选资质 比选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竞标人。 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能够提供在2013~2017年之间参加政府采购等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具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技术资格”;所有清洗作业的人员均须是投标方的在职正式员工,且具备有效的作业上岗证; (7)2013年0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承担过重庆市境内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中央空调或集中通风系统清洗\消毒项目业绩不低于10个;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制造商或公司情况介绍 (加盖单位公章)。 (3)2013年以来同类工程业绩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合同 (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与响应招标文件有关的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 四、比选文件 1、我中心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竞标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比选截止时间三日内向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要求澄清,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并接受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 五、须知 1.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4日起,登陆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网站获取文件。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

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 卫生部, 2006 年) 1 总则 为配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的实施,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 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的卫生要求 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 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 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 度比值的百分数。 3.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 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 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新风量卫生要求 场所 新风量 (m /h. 人) 3~5 星级 ≥30 饭店、宾馆 1~2 星级 ≥20

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5.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 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 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 求 非星级 饭馆(餐厅)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 游艺厅、舞厅 酒吧、茶座、咖啡厅 体育馆 商场(店)、书店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 飞机客舱 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 表 2 ≥20 ≥20 ≥20 ≥30 ≥10 ≥20 ≥20 ≥20 ≥25 2 的要求。 送风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求 PM10 ≤0.08 mg/m 3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500 cfu/m ≤500 cfu/m 3 3 - 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 不得检出 3 的要求。 表 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项 目 要 积尘量 致病微生物 ≤20 g/m 不得检出 求 2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100 cfu/cm ≤100 cfu/cm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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