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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辽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

建立辽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
建立辽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

建立辽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摘要:本文详细分析了辽宁建立gnss系统的必要性

关键词:数字辽宁;gnss;规模化、集约化

中图分类号:p185.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信息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国土、测绘规划和管理的方法也向高度依靠信息和技术的智能性方式转化。“数字城市”与“数字省份”的建立正是为满足这一目的应运而生的。随着“数字城市”与“数字省份”的高速发展,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市级,区域级和国家级的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近几年来,辽宁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的日趋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逐年扩大。3s技术综合应用已成为城市“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基础,是反映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21世纪的现代社会,信息交流高度发达,随着城市管理科学化的要求,建设一个信息化、数字化的辽宁成为迫切的需要。辽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正是为解决与空间位置有关需求而开始建立的,立足向政府各部门和社会用户提供专业、精确、有效的数据,解决城市现代化管理、智能交通、减灾防灾、地震监测、气象预报等科研及各种工程应用问题。“数字辽宁”建设的开展,对城市地理信息需求更加强烈,迫切要求建立快速、高

深圳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管理暂行规定无技术服务协议表doc资料

深圳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管理规定 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 二O一三年六月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促进深圳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SZCORS”)的推广使用,规范SZCORS的应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和《广东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应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SZCORS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建成并联网共享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以下简称“基准站”)系统,包括:原深圳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和深圳市北斗地基增强系统。 (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深圳市内使用SZCORS的用户以及SZCORS服务中心。 (四)市测绘主管部门负责SZCORS使用的统一管理,设立“SZCORS 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承担SZCORS的维护管理、用户使用审批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运行维护管理 一、机房及设备规定 (一)禁止把机房用作其他用途,严禁乱拉电线和堆放物品。 (二)确保机房室内环境的良好,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机房设备正常运行。对机房运行环境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好机房的消防措施和防盗措施。 二、基准站管理规定

(一)建立健全无人值守机房巡视检查和回访制度,设立托管员,由托管员定时对基准站机房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向SZCORS服务中心报告。 (二)每年至少对每个基准站巡视二次,在巡视过程中记录设备运行的情况,同时在台风、雷雨等极端天气下,应加大巡视频率。 (三)建立年度防雷检测制度。每年雷雨季节到来前对所有站点和控制中心进行防雷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包括:标墩接地电阻和接入地网情况;天馈线接地情况;电源避雷器接地情况;控制中心接地情况和接地电阻测试。 (四)建立基准站设备运行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专业软件的预警、站点和用户的电话及管理员不定时的监控系统运行。 (五)设立基准站设备故障排除规定。在工作日内,发生故障时,管理员应在一小时内找出故障发生原因。对因外力断电、GNSS设备物理损坏、电信通信等原因造成基准站无法连续运行,服务中心应及时电话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在24小时内恢复系统;对设备调换和力所能及的维修维护,应及时到达基准站现场排除故障,服务中心要在48小时内用备份设备进行更换。对一般接收机数据通讯正常,可远程控制的参考站应在收到报警后30分钟内排除故障。 (六)基准站设备评估规定。定期对GNSS系统、电源系统、接收机软件、避雷设备等的老化度进行评估,做出评估意见和建议。 三、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一)服务中心定时对基准站进行网络状态测试,负责GNSS专业软件的连续运行,保存各基准站接收的数据,向授权用户发布RTK改

宜昌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YC-CORS)暨南方NRS系统建设应用

宜昌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YC-CORS)暨南方NRS系 统的建设及应用 摘要:本文论述了宜昌市测绘行业对宜昌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yc-cors)暨南方nrs系统的需求,介绍了系统建设过程,同时介绍了系统测试状况,最后叙述系统的功能,以及本系统的创新点以及系统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前景。 关键词:cors;yc-cors;参考站;gnss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urveying and mapping industries to yichang continuous operation of yichang satellite positioning services system (yc-cors) the demand of jinan party nrs system,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introduces the system test condition, finally describes the function of the system, and the system innovation points and system to provide information service for the society in the future. keywords: cors; yc-cors; reference station; gnss 中图分类号:n94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宜昌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yichang continuously operating reference stations,简称yc-cors),是为了满足宜昌测绘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而建立的,是宜昌市测绘局“十一五”计划的重点项目。项目于2008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10月建成

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

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CORS)CORS 随着GPS技术的飞速进步和应用普及,它在城市测量中的作用已越来越重要。当前,利用多基站网络RTK技术建立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综合系统(Continuous Operational Reference System,缩写为CORS)已成为城市GPS应用的发展热点之一。CORS 系统是卫星定位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通讯技术等高新科技多方位、深度结晶的产物。 CORS系统由基准站网、数据处理中心、数据传输系统、定位导航数据播发系统、用户应用系统五个部分组成,各基准站与监控分析中心间通过数据传输系统连接成一体,形成专用网络。 基准站网:基准站网由范围内均匀分布的基准站组成。负责采集GPS卫星观测数据并输送至数据处理中心,同时提供系统完好性监测服务。 数据处理中心:系统的控制中心,用于接收各基准站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形成多基准站差分定位用户数据,组成一定格式的数据文件,分发给用户。数据处理中心是CORS的核心单元,也是高精度实时动态定位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中心24小时连续不断地根据各基准站所采集的实时观测数据在区域内进行整体建模解算,自动生成一个对应于流动站点位的虚拟参考站(包括基准站坐标和GPS观测值信息)并通过现有的数据通信网络和无线数据播发网,向各类需要测量和导航的用户以国际通用格式提供码相位/载波相位差分修正信息,以便实时解算出流动站的精确点位。

数据传输系统:各基准站数据通过光纤专线传输至监控分析中心,该系统包括数据传输硬件设备及软件控制模块。 数据播发系统:系统通过移动网络、UHF电台、Internet等形式向用户播发定位导航数据。 用户应用系统:包括用户信息接收系统、网络型RTK定位系统、事后和快速精密定位系统以及自主式导航系统和监控定位系统等。按照应用的精度不同,用户服务子系统可以分为毫米级用户系统,厘米级用户系统,分米级用户系统,米级用户系统等;而按照用户的应用不同,可以分为测绘与工程用户(厘米、分米级),车辆导航与定位用户(米级),高精度用户(事后处理)、气象用户等几类。 CORS系统彻底改变了传统RTK测量作业方式,其主要优势体现在:1)改进了初始化时间、扩大了有效工作的范围;2)采用连续基站,用户随时可以观测,使用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3)拥有完善的数据监控系统,可以有效地消除系统误差和周跳,增强差分作业的可靠性;4)用户不需架设参考站,真正实现单机作业,减少了费用;5)使用固定可靠的数据链通讯方式,减少了噪声干扰;6)提供远程INTERNET服务,实现了数据的共享;7)扩大了GPS 在动态领域的应用范围,更有利于车辆、飞机和船舶的精密导航;8)为建设数字化城市提供了新的契机。 CORS系统仅是一个动态的、连续的定位框架基准,同时也是快速、高精度获取空间数据和地理特征的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CORS 可在城市区域内向大量用户同时提供高精度、高可靠性、实时的定位信息,并实现城市测绘数据的完整统一,这将对现代城市基础地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应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应用管理 的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国土资测绘发[2012]12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2.08.28 【实施日期】2012.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应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8月28日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2〕129号发布自2012 年10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促进广东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GDCORS”)的推广使用,规范GDCORS的应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广东省测绘条 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GDCORS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建成并联网共享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以下简称“基准站”)系统,包括:省级系统和市级系统。

省级系统是指由省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基准站网和省级控制中心。 市级系统是指由地级以上市财政投资建设,并在建成后与省级系统联网共享的基准站网和市级控制中心。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应用管理GDCORS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GDCORS的应用服务和统一管理。地级以上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系统的应用服务和管理,并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相应的服务机构承担GDCORS的维护管理、办理用户注册手续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五条基准站属永久性测量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保护和管理。 第六条新建基准站的,应根据已有站点分布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建设方案,征求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合理建设。如需与省级系统联网共享的,应在满足GDCORS有关要求的前提下纳入GDCORS统一管理。 迁建基准站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后,再按照新建基准站条款重建。 第七条基准站静态原始观测数据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相应的服务机构负责基准站的静态原始观测数据统一存储、保管。纳入GDCORS统一管理的基准站的实时数据流必须实时传输到省级控制中心,市级控制中心同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应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续运行卫星定位 服务系统应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8月28日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2〕129号发布自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促进广东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GDCORS”)的推广使用,规范GDCORS的应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广东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GDCORS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建成并联网共享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以下简称“基准站”)系统,包括:省级系统和市级系统。 省级系统是指由省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基准站网和省级控制中心。 市级系统是指由地级以上市财政投资建设,并在建成后与省级系统联网共享的基准站网和市级控制中心。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应用管理GDCORS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GDCORS的应用服务和统一管理。地级以上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级系统的应用服务和管理,并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省、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相应的服务机构承担GDCORS的维护管理、办理用户注册手续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五条基准站属永久性测量标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保护和管理。 第六条新建基准站的,应根据已有站点分布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建设方案,征求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合理建设。如需与省级系统联网共享的,应在满足GDCORS有关要求的前提下纳入GDCORS统一管理。 迁建基准站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后,再按照新建基准站条款重建。 第七条基准站静态原始观测数据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相应的服务机构负责基准站的静态原始观测数据统一存储、保管。纳入GDCORS统一管理的基准站的实时数据流必须实时传输到省级控制中心,市级控制中心同时做好本区域数据的备份工作。 第八条GDCORS可对外提供基准站坐标成果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包括:数据服务、实时定位服务、GNSS数据后处理及成果坐标转换服务。

宁波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HNCORS RTK服务 保密协议 甲方:湖南省测绘科技研究所 乙方: 甲方向乙方提供HNCORS RTK服务,乙方在使用该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不得将从甲方获得的空间数据泄密,不得将利用相关数据求解的坐标转换参数泄密。 三、该服务的帐号及密码,乙方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以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该服务仅限乙方单位内部使用,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使用。 五、乙方在使用该服务的过程中,如违反国家保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测绘主管部门的规定,甲方将终止乙方的使用权,同时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后即生效。 附:测绘、保密法律、法规有关条款。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湖南省测绘科技研究所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测绘、保密法律、法规有关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条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有关条款 第十七条印刷、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或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打印和复制。严禁将国家秘密委托没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单位印刷、复制。 绝密级国家秘密未经制作单位同意,不得翻印、复制。 确属工作需要汇编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以及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需经原发文单位审查批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按汇编文件、资料中最高密级和最长期限在封面上标明,并在目录中标明文件、资料的密级,在正文中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管理、传递、销毁必须严格按照保密法规执行,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有关条款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按以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以发生重大测绘成果泄密事故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对未经提供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以并处罚款。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丢失保密测绘成果,或者造成测绘成果泄密事故的: (二)未按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对外提供未公开的测绘成果的; (三)测绘成果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致使测绘成果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擅自提供未公开的测绘成果的: (四)测绘成果丢失或者泄密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对造成测绘成果丢失或者泄密事故不查处的单位负责人。 四、《湖南省测绘管理条例》有关条款 第二十一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地图(包括图书和报刊上绘有国界线和省界线的插图、示意图),必须报经省测绘局或者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出版。 展示各类未出版的绘有国界线或者省界线的地图,必须经过省测绘局的审核。 第二十六条使用、复制、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编辑、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确需复制、编辑、转让或者转借的,应当征得测绘成果持有人同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委托完成的测绘成果,未经委托单位同意,受委托单位不得复制、转让、出版。 第四十条非法复制、编辑、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由省测绘局或市(地)测绘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对侵权人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擅自向境外的组织和个人提供未公开的测绘成果的,依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五、《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国家测绘局会同国家保密局规定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 第二条测绘管理工作中的国家秘密范围: 一、绝密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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