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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范例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范例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

术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1207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Model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operation in toxic and hazardous

plac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为有效防止硫化氢等有害有毒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应强化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2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是指市政等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养护、清理等工程项目中需的盾构、顶管、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在施工中作业中可能接触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的危险场所。

3各施工、养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制定本单位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作业防护器材。

4施工作业单位具体实施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在施工作业前,应制定完整具体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并做好对作业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交底和履行一定的交底手续。

5管理单位应对所管辖的范围,建立全面的有毒有害场所管理档案,并向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备案。

6施工总承包和管理单位应严格审查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许可证情况,不得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发包给无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作业,严禁非法转包。

7施工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相关部门的专项安全培训,经考核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8涉及下水管道、污水池、集水井、拆封“头子”和疏通作业等潜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方可下井窖作业。

9施工作业单位及管理单位应对全体员工作业人员企业应定期实施安全教育,告知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危害,场所的管理要求及中毒症状,职业禁忌症,防范措施、防范器具的正确使用、中毒急救知识等,该项教育企业可自行实施或

委托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合格后上岗。

10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单位必须配置以下安全装备及设施:

1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氧气、一氧化碳、可燃气体检测分析仪;

2机械送风(排风)设备;

3三套以上、潜水设备和空气呼吸器;

4有效的通讯工具;

5抢救器具(车辆、呼吸器、梯子、绳缆及其他器具和装备)。

11施工及管理单位所持的各类有毒有害测试及检测仪器,应每年对所有计量仪器、设备送有关部门或制造商标定一次方可使用。

12所有装备、设备、及设施应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专人保管制度,在施工作业前要实施预检在确认完好的前提下方可投入使用。

13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场所“工作票”制度,经作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作业。

14有毒有害场所应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和搅拌释放安全保护措施,并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15下井下窖拆封“头子”等潜水作业,应由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单位承担,现场应对各类人员证书、装备作完整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下井作业。

16低于地下2m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和安全保险绳。

17井下作业严禁明火。

18发现硫化氢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督促作业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方可作业。

19施工作业现场应安排2名经过培训、熟悉情况的监护人员,并配备两套空气呼吸器,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约明确的联络信号,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

20作业场所应醒目的警示标志,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1施工作业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在各自相应责任和管理范围建立行之有效和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计划,并对

职业卫生作业答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培训课堂教学思考作业题 (评价员) 1、产生工频电磁场的设备安装地址(位置)应如何选择? 答:(1)产生工频电磁场的设备安装地址(位置)的选择应与居住区、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保持一定的距离,使上述区域电场强度最高容许接触水平控制在4kV/m。 2、高温车间的纵轴向及其夹角有何要求? 答:高温车间的纵轴宜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相垂直。当受条件限制时,其夹角不得<45°。 3、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应优先采用哪些生产方式? 答:对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含露天作业的工艺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人工操作。为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其设备和管道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密闭形式应根据工艺流程、设备特点、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及便于操作、维修等因素确定,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和净化措施。对移动的扬尘和逸散毒物的作业,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移动式轻便防尘和排毒设备。 4、凡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及其集中采暖设施有何要求? 答:凡近十年每年最冷月平均气温≤8℃的月数≥3个月的地区应设集中采暖设施,<2个月的地区应设局部采暖设施。当工作地点不固定,需要持续低温作业时,应在工作场所附近设置取暖室。 5、非空调工作场所人均占用车间的容积及人均新风量有何要求? 答:工作场所的新风应来自室外,新风口应设置在空气清洁区,新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非空调工作场所人均占用容积<20 m3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如所占容积>20m3时,应保证人均新风量≥20m3/h。采用空气调节的车间,应保证人均新风量≥30m3/h。洁净室的人均新风量应≥40m3/h。 6、局部通风除尘、排毒系统排风净化后循环空气中粉尘、有害气体浓度有何要求。 答:对于局部通风除尘、排毒系统,在排风经净化后,循环空气中粉尘、有害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其职业接触限值的30%,不宜采用循环空气。 7、对全面通风的评价,主要采用室内哪些技术指标评价通风效果。 答:全面通风的效果取决于通风换气量和车间内的气流组织两个因素。 8、作业地点什么情况下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 答:当作业地点日最高气温≥35℃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高温作业时间。 9、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哪几类。 答: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耳帽等三类。 1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公布哪些事项。 答: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1、当接触浓度超过PC-TWA,达到PC-STEL水平时,作业人员持续接触时间及次数有何规定? 答:当CTWA超过PC-TWA,达到PC-STEL水平时,一次接触时间不应超过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4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60min。 12、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其功能分区有哪能几种? 答: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明确功能分区,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 13、呼吸防护用品主要分为哪几类。 答:呼吸防护用品主要分为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面具)两大类,按功能又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14、按照通风系统的作用范围,通风系统可分为哪几种。 答:按照通风系统的作用范围,通风系统可分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按照通风系统的工作动力分类,通风系统可分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15、游离SiO2含量达到多少比例属于矽尘? 答:游离SiO2含量超过10%的无机粉尘称为矽尘。 1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哪几个阶段。 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编制阶段。 17、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进行评价时,重点描述哪些内容。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

编号:SM-ZD-15497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 及危害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在采矿生产过程中,从矿(岩)内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矿物质氧化以及放炮、人员呼吸、作业地点所产生粉尘等,使井下空气成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氧含量减少,另一方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的浓度增加,不但损害了作业人员的健康,而且有时还可能造成人员中毒和气体、粉尘爆炸。因此,必须认识矿山生产中所遇到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证作业场所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矿山作业场所中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瓦斯(主要成分是甲烷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氨等,有些矿山还有民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性质是;①气味。氨有剧臭味;二氧化硫有强烈硫磺臭和酸昧;硫化氢具有臭鸡蛋味;二氧化碳有微酸味。根据气体的这种性质可判别其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 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实施办法有毒有害作业是化工生产的特点之一,有毒有害作业与无毒无害作业的工人,其劳动条件和劳动付出存在明显的差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范围 原则上按照原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二、有毒有害岗位保健费的类别与标准 依据“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公司所有岗位分为三类。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1.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可能影响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的工作岗位,列为一类; 2.凡是接触蓄积毒物,用量小、毒性小,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工作岗位,列为二类; 3.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工作岗位,列为三类;

各类日保健费标准为:一类元;二类元;三类元 三、保健费资金来源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津贴在工资基金下开支,列入生产成本。 四、发放和管理 1.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2.改进了工艺、设备或经过治理,改善了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劳动条件的,岗位津贴应按新的条件重新评定,调整等级。 3.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加强员工健康监护。 4.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作为一种工资性补偿,是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入退休费计算基数。 五、附则 安全环保部负责界定公司各工作岗位的类别。 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_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20061102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 上海市市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 沪安监管危化[2006]131号 发文日期:2006年11月2日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2日 有关委、办、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建设、房地、市政、水务、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有关控股(集团)公司、集团总公司: 近年来,在地下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发生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呈多发态势。据统计,2005年共发生11起事故,造成20人死亡;今年以来又发生4起事故,死亡10人。为有效遏制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重复发生,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市安监局会同市建委以及市房地、市政、水务、市容环卫部门联合制定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11月2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效防范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强化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酒糟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的危险场所(以下统称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从事施工或者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的(以下统称作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责任) 存在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从业人员作业

各类危险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各类危险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说明: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应结合具体工作的风险辨识而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动火作业 1.作业前,已开展风险辨识,并对全部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已安排动火作业安全监护人。 3.作业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均符合要求。 4.动火设备内外物料、杂物等已清理干净。 5.设备内介质已用蒸汽吹扫(或用氮气置换、水洗等)经检测合格。 6.已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并加盲板()块,盲板编号分别 是()。 7.检查动火点周围30米内无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等泄露。 8.检查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已清除易燃物,或已对其采取遮挡、 覆盖、铺沙、水封等隔离措施。 9.高处动火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10.电焊机防护措施完善,一次线及开关齐全完好,二次线无裸露且直接接 到焊件上。 11.乙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附件齐全、有效且已固定良好,距动火点大 于10米。 12.现场已配备消防水带()根,灭火器()具,铁锹()把。 二、高处作业

1.作业前,已开展风险辨识,并对全部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已安排高处作业安全监护人。 3.作业人员身心状况、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均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配备必须的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或空气呼吸 器)。 5.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及使用的梯子、绳子等符合安全规定。 6.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和防护措施。 7.夜间作业已设置充足的照明。 8.电焊作业用具符合安全要求,已设置防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9.30米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0.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救生器材()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 1.作业前,已开展风险辨识,并对全部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已安排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人。 3.作业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均符合要求。 4.已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降温,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降温措施。 5.设备内的介质经过置换(吹扫、蒸煮等措施)后,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 6.所有与有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已加装()块盲板隔离,对盲板 进行编号(),并落实了拆装盲板责任人()。 7.已根据需要佩戴空气呼吸器,严禁向内充氧。 8.已切断所有相关的电源线路,已在各分断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警示牌,共()处。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要求规范(GBZT 203-2 (1)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 Warning specification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of highly toxic substances in the workplace GBZ/T 203-2007 2007-09-25 发布中华人民国卫生部 2008-03-01 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敏、涛、凌瑞杰、杜燮祎、曙旸、蔡世雄、黄金祥、徐伯洪、德鸿、高星、永娴、王焕强、玉新、周安寿、戬、爽。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毒物品作业岗位接触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告知容与警示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高毒物品作业岗位。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8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 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concentrations (IDLHs) 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者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者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小时~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4 技术要求 4.1 尺寸要求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尺寸及设置按GBZ 158的规定执行。 4.2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54种)。 4.2.1 N-甲基苯胺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安管部 3.1.1检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权停止对人员健康构成一定危害危害的作业。 3.2其他部门 3.2.1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的管控。 4定义 4.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4.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4.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4.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4.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5管理程序 5.1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5.1.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粉尘扩散,改善劳动条件。 5.1.2当密闭舱室进行有粉尘产生的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稀释舱室内空气中粉尘的浓度。 5.1.3为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外界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等各种保护器具。 5.2中毒预防措施 5.2.1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使用有毒物质,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5.2.2生产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应从工艺和设备方面采取措施,对于在舱室内施工的应有通风排毒措施,降低空气中含毒物的浓度,施工人员应有个体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尽可能减少毒物进入人体。 5.2.3严格遵守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减少误操作。 5.4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根据生产性质、特点,其工艺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还应有可靠的安全生产措施。

有毒有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落实国务院第352号令,关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精神,为控制、消除有毒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是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危害 因素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有关机构对危害因素及环境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 3.2.综合管理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 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编制、保持、管理职工健康档案。 3.4.生产加工中心负责对工厂车间内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及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5.生产加工中心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接触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 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工作程序 4.1.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防尘、防毒工作的各项制度及规 定。 4.2.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有害作业的治理工作,搞好预防宣传教育。 4.3.从事粉尘作业时,做到轻拿轻放,避免扬尘;不准用压缩空气吹扫设备和地面 的灰尘及类似扬尘现象,扫地前应先洒水;不准在室内处乱倒灰尘、垃圾、污物。 4.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如:RT无损检测现场)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设置警示 牌和安全警戒线。 4.5.车间生产作业时,要做到打开天窗、侧窗及通风设备。 4.6.焊接作业前,要按照要求打开和使用除尘设备,作业完成后及时关闭除尘设备,

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0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非石油石化生产场所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胜利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定义及分类

危险作业安全监控措施

编号:SM-ZD-58869 危险作业安全监控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作业安全监控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危险作业安全监控措施、一般监控方法,详见如下: 1. 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易爆场所; (2)有触电伤害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6)有坍塌危险的场所; (7)噪声、粉尘超标和环境污染的场所; (8)其他应列入危险作业的场所。 2. 管理措施 (1)凡列入“监控点”的场所应统一设置标志牌,标明单位名称、监控要求、责任人和检查方法等。 (2)绘制“两图”,即绘制企业“监控”组织网络图和

“监控点”分布图。在“两图”中标明监控点的分布、责任人等。 (3)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监控员岗位,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账”,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信、可查,资料台账齐全。 (4)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点”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5)制定应急预案:对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监控点”制订应急预案,参见本手册有关内容。 3. 监控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危险作业监控措施方案。 (2)建立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监控员为首的领导小组。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全方位选择并确定安全“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等。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17-16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发生事件和职业病,并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属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3定义 3.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有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3.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环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3.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3.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3.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4管理职责 4.1各企业应按要求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的管理及安全卫生设施管理工作。 4.2企业各车间/工区、部门负责各自所属的场所中的有毒有害作业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并对排放的各种有毒有害的物质进行监控,进行相应的防护措施,还要负责所属施工队的监督管理。 4.3企业应指定部门做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及体检结果存档。 4.4企业安监部负责本企业有毒有害作业的监督管理。 5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分析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中瑞公司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报警分析工作流程,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定义及分类 “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产生丙烷、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受限空间危险场所。如:退火炉、抛丸机地坑、污水管道、垃圾堆放场、化粪池、密闭容器等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 2、公司要对本车间产生和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装置、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等进行认真排查、逐一检测、查找隐患,认真进行风险分析和危害辨识,掌握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详细分布位置、周围环境、检测结果、设备设施状况、涉及人员数量、作业时间等,建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档案。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3、公司要建立完善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制度、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制定完善相

应的作业许可程序、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的职责,并建立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 4、公司要加大安全投入,为在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仪器。 5、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可能产生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场所应设置醒目的防中毒、防窒息、穿戴防护用品等警示标识。 7、为从事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配备固定式和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仪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救护带、救护索、应急通讯设备、风向标、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等。监测仪器及防护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标明检查和维护日期,确保准确完好,并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8、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单位每年要定期开展专题教育,针对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能力。

危害作业场所标

危害作业场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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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 3 图形标识 图形标以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以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以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和C。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5 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基本警示语句见附录C。 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参见附录D。《告知卡》是针对某—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告知卡》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守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8.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9.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12.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红色警示线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将危害源与其他的区域分隔开来,限佩戴相应防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2021年)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 定(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0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2021年) 1为有效防止硫化氢等有害有毒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应强化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2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是指市政等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养护、清理等工程项目中需的盾构、顶管、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在施工中作业中可能接触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的危险场所。 3各施工、养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制定本单位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作业防护器材。

4施工作业单位具体实施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在施工作业前,应制定完整具体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并做好对作业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交底和履行一定的交底手续。 5管理单位应对所管辖的范围,建立全面的有毒有害场所管理档案,并向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备案。 6施工总承包和管理单位应严格审查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许可证情况,不得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发包给无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作业,严禁非法转包。 7施工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相关部门的专项安全培训,经考核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8涉及下水管道、污水池、集水井、拆封“头子”和疏通作业等潜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方可下井窖作业。 9施工作业单位及管理单位应对全体员工作业人员企业应定期实施安全教育,告知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危害,场所的管理要求及中毒症状,职业禁忌症,防范措施、防范器具的正确使用、中毒急救知识等,该项教育企业可自行实施或委托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合

高毒作业的特殊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70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高毒作业的特殊管理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高毒作业的特殊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于20xx年5月12日颁布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该条例具体规定了对高毒作业的特殊管理措施,这些特殊措施包括: 1、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2、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3、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报警设备。 4、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

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合格。 5、申报的特殊要求:除一般要求外,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材料;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7、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 8、维修、检修规定:用人单位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制定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修、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行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根据国务院第352号令,关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精神,为控制、消除有毒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要点、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员工。 2 总则 2.1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所属单位及有毒作业场所员工要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2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3 职责 3.1 安技部是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危害因素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有关机构对危害因素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 3.2 安技部负责组织安排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3.3人事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

3.4 工会负责对公司内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相应的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5各有关单位负责接触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4.1安技环保部对公司内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2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设置警示牌和公告栏,各单位应将反馈的监测结果进行公告。 4.3各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清理和维护工作。 4.4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必须分开,任何人不得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内休息、用餐及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4.5各单位领导要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倡导文明生产、合理操作。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单位,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如发生急性职业损伤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4.7各类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请有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同时请卫生行政部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 术规定正式版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技术规定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为有效防止硫化氢等有害有毒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应强化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 2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是指市政等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养护、清理等工程项目中需的盾构、顶管、污水池、排水管道、集水井、电缆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在施工中作业中可能接触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的危险场所。 3 各施工、养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制

定本单位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作业防护器材。 4 施工作业单位具体实施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在施工作业前,应制定完整具体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并做好对作业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交底和履行一定的交底手续。 5 管理单位应对所管辖的范围,建立全面的有毒有害场所管理档案,并向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备案。 6 施工总承包和管理单位应严格审查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许可证情

高毒作业场所综合性防毒措施

高毒作业场所综合性防毒措施 壹 ①对毒物发生源实施密闭或排风净化; ②高毒作业与其他作业隔离; ③将劳动者与高毒作业环境隔离; ④高毒作业点设置局部排风或者混合通风装置。 贰 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制度与设备台帐,加强日常检查与维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护效果检测,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通风换气能力; ②毒物净化效率; ③其他保持防护性能的必要事项。检查与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发现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叁 配备监测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对高毒作业的工作场所实施日常监测,监测结果应当在工作场所公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场所高毒物质的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员工公布,并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肆 发现工作场所高毒物质的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对从事高毒作业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根据毒物的理化特性与危害特点,设置下列预警和

应急救援设施。①设置高毒物质监测报警装置,并为进入该类工作场所的作业人员配备个人携带的监测报警仪器; ②设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③设置应急撤离通道与风向标; ④设置必要的泄险区。在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除遵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置应急切断装置、事故排风系统以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等应急救 援设施。救援设施的设置及其性能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能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伍 在从事高毒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区域警示线和警示标识,在高毒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告知卡及区域警示线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陆 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等进行维护、检修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实施。维护、检修现场应设有专人持续监护,并设置警示标识。 柒 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等密闭空间作业时,采取下列综合措施: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 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防止事故 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 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 线等)的控制。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安管部 3.1.1检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情况,有权停止对人员健康构成一定危害危害的作业。 3.2其他部门 3.2.1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的管控。 4定义 4.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4.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4.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4.4 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4.5 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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