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消费税试题及答案

消费税试题及答案

消费税试题及答案
消费税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涉及的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批发商批发批售的雪茄烟

B.竹木制品厂销售的竹制一次性筷子

C.鞭炮加工厂销售田径比赛用发令纸

D.商场销售的金银首饰

2、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3、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5年2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高尔夫球具厂此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销售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格600元;15日销售同类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格650元。当月以200箱同类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5、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A.地板企业生产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

B.汽车企业生产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小轿车

C.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赠送客户的化妆品

D.卷烟企业生产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

6、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委托加工的特点是()。

A.委托方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

7、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按照万元平价销售给消费者;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8、下列项目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A.啤酒屋销售的自制果啤

B.商品出售的外购焰火、鞭炮

C.汽车制造厂销售的自产货运加长大卡车

D.服装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

9、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况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A.汽车厂外购已税电池装配小轿车后销售

B.商业企业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后销售

C.企业将外购的实木地板用于职工福利

D.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销售

10、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是()。

A.酒类产品的批发环节

B.金银首饰的生产销售环节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高档手表的生产销售环节

11、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下列移送环节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的情况是()。

A.将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C.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D.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

12、下列项目中,纳税人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是()。

A.首饰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珠抛光打孔串成玉珠项链

B.日化厂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香水精为原料生产香皂

C.首饰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红宝石戒面制成22K黄金镶嵌项坠

D.汽车制造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小轿车改装成工程抢修车

13、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5%,甲厂、乙

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4、下列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除个人外)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方缴纳消费税,受托方缴纳营业税

B.委托方不纳税,受托方缴纳消费税和营业税

C.受托方代收代缴委托方的消费税,受托方缴纳增值税

D.委托方不纳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和增值税

15、下列各项中,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说法正确的是()。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6、以下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A.某酒厂销售葡萄酒20箱并收取价款4800元,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款的当天

B.某手表厂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高档手表,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某烟花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烟火,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烟火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某化妆品厂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化妆品,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为6月30日,实际收到货款日期为7月30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6月30日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锂原电池

D.进口的小汽车

2、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自产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3、下列不同用途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A.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的

B.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的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

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销售的

4、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无偿赠送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5、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非个人)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受托方代委托方补缴税款

B.委托方补缴税款

C.委托方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补缴税款

D.委托方一律按组成计税价格补缴税款

6、下列不可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的项目有()。

A.为生产实木地板而领用的外购已税涂料

B.为生产金银首饰而领用的外购已税翡翠首饰

C.为生产实木地板而领用的外购已税实木地板

D.领用外购已税白酒勾兑成白酒

7、以下关于消费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某酒厂生产白酒和药酒并将两类酒包装在一起按礼品套酒销售,尽管该厂对一并销售的两类酒分别核算了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但对于这种礼品套酒仍应就其全部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按白酒的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B.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不能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C.对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到期与否,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三、计算问答题

1、某日化企业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生产和销售日化产品的情况如下:

(1)从国内企业购进生产日化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万元,税金为34万元。购进仪器1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2万元,税金为万元。

(2)将上述购进原材料的40%委托日化企业乙生产化妆品,取得了日化企业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加工费为万元,含日化企业乙为加工该化妆品代垫的辅料万元。

(3)销售应税自产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80万元,销售普通护肤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

(4)将自产的一批化妆品作为礼品赠送给某单位,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知该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5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6)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的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甲企业赠送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合计数。

(5)计算甲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6)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同类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提示: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已经过了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甲厂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3、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费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以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吨,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解析:选项A,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的货物只涉及卷烟,不包括雪茄烟;选项B,竹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体育上用的发令纸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C 解析:A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58000÷20+3000÷(1+17%)÷20=(元)>3000(元),A型啤酒为甲类啤酒,适用的消费税税额为250元/吨;B型啤酒每吨出厂单价(含包装物和包装物押金)=(32760+1500)÷(1+17%)÷10=(元)<3000(元),B型啤酒属于乙类啤酒,消费税适用220元/吨的定额税率;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200(元)。

3、C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要按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税额。该高尔夫球具厂此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1+17%)×10%=(万元)。

4、D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600×400+650×500+650×200)×30%=208500(元)。

5、D 解析:选项ABC均应在消费品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选项D在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6、A 解析:委托加工生产方式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的生产方式。除此之外都不能称作委托加工。

7、A 解析:甲企业收回的烟丝10%按照万元平价销售给消费者,没有超过受托方计税价格,不需要缴纳消费税;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12×30%-36×25%×30%=-=(万元);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增值税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但消费税不作处理,即消费税不计也不抵。

8、A 解析:选项B:商品销售的外购烟火、鞭炮在生产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在商业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卡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销售使用过的小轿车不缴纳消费税。

9、A 解析:本题考点是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选项A:应按“小汽车”税目征收消费税,但要注意电池装配小轿车跨越消费税税目,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选项B: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商业企业外购已税珠宝玉石零售的,在零售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选项C:实木地板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企业将外购的实木地板用于职工福利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委托方将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10、D 解析:选项ABC环节不是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只缴纳增值税;选项D环节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

11、D 解析: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均于出厂销售时缴纳消费税,移送继续加工环节不视同销售,但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的,移送环节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12、A 解析:A选项:属于税法规定的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材料生产的珠宝玉石,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消费税;B选项:香皂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得抵扣香水精已纳消费税;C选项:黄金镶嵌首饰应在零售环节在纳税,不能抵扣红宝石戒面已纳消费税税款;D选项:已税小轿车改装成工程抢修车的行为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故也不能抵扣上一环节已纳消费税。

13、B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价公式中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含代垫辅料费,不含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10+(1+3)/(1+17%)]/(1-5%)=(万元)。

14、C 解析:考核对委托加工双方应纳税种类的了解。

15、B 解析:选项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只有B选项符合规定.

16、B 解析: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A 选项正确;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B选项错误;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C选项正确;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D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解析:消费税征税环节包括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自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金基合金首饰属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锂原电池免征消费税;进口小汽车需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ACD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3、ABC 解析:选项AB属于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的情形;C选项,对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D选项,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4、AD 解析:B选项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C选项的行为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5、ACD 解析: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由委托方补税,受托方按征管法规定受到罚款处罚;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补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补税。

6、ABD 解析:选项ABD不能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原因为:涂料和实木地板不属于同一个税目;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首饰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白酒不允许抵扣外购白酒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7、ABD 解析: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不论能否分别核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A选项正确。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抵扣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税款,B选项正确。啤酒属于从量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C选项错误。对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不论到期与否,均应在发生当期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D选项正确。

三、计算问答题

1、(1)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40%+)÷(1-30%)×30%=(万元)。

(2)甲企业的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780×30%=234(万元)

(3)甲企业赠送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50×(1+5%)÷(1-30%)×30%=(万元)。

(4)甲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合计数=(780+50)×17%+50×(1+5%)÷(1-30%)×17%=(万元)。(5)甲企业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数34++×17%=(万元)

(6)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万元)

2、(1)应缴纳增值税

①当期进项税额合计=34++42×13%+×11%=(万元)

这里考点是收购免税农产品按13%的规定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②当期销项税额=450×17%+450/1500×100×17%=(万元)

③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2)被代收代缴的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42×(1-13%)++8]÷(1-5%)=(万元)

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万元)

因为没有乙厂同类价格,只能组价计税。在组价时注意收购原木的42万元收购款中计算扣除了13%的进项税,剩余(1-13%)的部分计入了采购成本;支付万元运费属于采购成本的组成部分。

(3)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①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450+450/1500×100)×5%=480×5%=24(万元)

②生产领用已税实木地板应抵扣消费税=×50%=(万元)

③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3、(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10000=(万元)

【提示】品牌使用费和包装物租金应作增值税价税分离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计算缴纳消费税。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万元)

【提示】药酒属于其他酒,消费税计算采用从价计税的方法。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万元)

【提示】酒类产品连续加工再销售的,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酒类产品已经缴纳过的消费税。

]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 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 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一、纳税义务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

消费税会计核算习题及答案培训课件

第二章消费税会计核算 一、单选题 1.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采取免、抵、退办法,有经营出口权的工业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应借记的科目是( )。 A.应交税费 B.主营业务收入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应收款 2.下列各项税金中,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是( )。 A.印花税 B.消费税 C.耕地占用税 D.增值税 3. 关于消费税的核算,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B.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应借记“在建工程” C.企业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4. 甲公司以一批应税消费品对A公司投资,产品成本为250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计税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为10%。假设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取得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万元。 A.300 B.351 C.381 D.250 5.在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点是( )。 A.委托方交付商品时 B.受托方销售商品时 C.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 D.委托方收到货款时 6.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 售的,应按()。 A.应税消费品的平均税率计征 B.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计征 C.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税率,分别计征 D.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计征 7.某卷烟厂2009年6月研发生产一种新型卷烟,当月生产20箱作为礼品样品用于市场推广,没有同类售价,已知成本为50万元,已知卷烟的成本利润率10%,经税务机关批准,卷烟适用的税率为56%,则该批卷烟应纳消费税金为()万元。 A.70.68 B.46.55 C.47.91 D.45.20 8.烟丝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烟丝厂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2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加工费支出50000元;烟丝厂上月留抵税额为340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加工费专用发票经过认证,下列正确的是()。 A.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8450元 B.加工厂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C.加工厂应纳增值税5100元,应纳消费税15000元 D.加工厂本月应纳增值税18020元,应纳消费税37800元 9.某外贸公司7月从某地板生产企业购进实木地板50箱用于出口,取得生产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共计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118.72万元,支付购实木地板的运输费用1.2万元,该批实木地板出口销售时取得金额220.6万元。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5%。外贸公司出口该批实木地板应退的消费税是()。 A.3.6万元 B.4.72万元 C.4.87万元 D.5.07万元 10、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一“五性” 1. 征税项目选择性一一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 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征收方法多样性一一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 税收调节特殊性一一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 转嫁性一一消费者承担。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 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 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 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弓I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 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T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消费税案例

消费税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案例二:某酒厂2009年7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20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8吨,不含税单价45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4吨,不含税单价3200元/吨,货款已收回; (3)用自产的散装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玉米已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4)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6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00元,已经销售。 注: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 要求: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案例三:某酒厂生产粮食酒精、薯类酒精为原料的白酒,同时生产啤酒。2009年6月份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1)外购薯类酒精1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单价是1500元/吨,外购粮食酒精20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单价是2100元/吨; (2)外购生产白酒的各种辅助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12000元; (3)外购生产啤酒的各种辅助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250000元; (4)当月用8吨薯类酒精及辅料生产薯类白酒共22吨,销售了20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2000元/吨,用15吨粮食酒精及辅料生产粮食白酒32吨,销售了30吨,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真题考点: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①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④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为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②委托方将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3)进口应税消费品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含铂金)、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①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的,在零售时纳税。 ②金银首饰的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但金银首饰的修理和清洗,不缴纳消费税。 ③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

缴纳消费税。 (5)批发销售卷烟。 ①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②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③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环节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对应试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甲服装厂生产销售服装 B.丙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 C.丁商场零售金银首饰 D.乙汽车贸易公司进口小汽车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考察知识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所以B选项错误。销售服装不征收消费税,所以A选项错误。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精心整理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4. 5. 三、 1. 2. 3. 4. 5. 1.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

1. 2. 3. 1. 2. (三) (一) (二) (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 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一)应税销售行为

(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不包括 (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 (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 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 【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 (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 格 (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

《税法》作者李晓红—课件及课后练习题答案

第1章课后练习题 一、填空题。 一、填空题。 1.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 2.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 3.分配收入职能、资源配置职能和反映监督职能 4.直接税和间接税 5.价内税和价外税 二、简答题(略) 第2章课后练习题 【牛刀小试】 一、填空题。 1.主体客体内容 2.比例税率定额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3.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4.单位个人 5.单一税制复合税制 二、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 1.C 2.C 3.ACD 4.D 5.B 三、判断题。 1.×2.√ 3.×4.×5.× 四、简答题。(略) 【竞技场】 一、单选题。 1.D 2.B 3.C 4.C 5.B 二、多选题。 1.DE 2.BCD 3.AD 4.CD 5.ABC 第3章课后练习题 【牛刀小试】 一、填空题。 1.17% 2.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3.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消费型 4.增值额 5.报关地 二、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 1.AC 2.B 3.C 4. AC 5.D 三、判断题。 1.×2.×3.√ 4. × 5.× 四、简答题。(略) 【竞技场】 一、单选题。 1. D 2.B 3.B 4.A 5.C 6.D 7.A 8.D 9. B 10.A 二、多选题。 1.ABC 2.ABD 3.ABC 4.AB 5.CD 三、案例分析题。 1.(1)当期的销项税额=21.64 (万元) (2)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8.87 (万元) (3)当期应纳的增值税=2.77(万元) (4)属于兼营行为,分别核算的应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0.05(万元) 2.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03360-52538=50822(元) (提示:①非正常损失的面粉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转出的数额=(10985-465-420)×13%+465÷(1-7%)×7%=1313+35=1348(元)②收购的水果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转出的数额=3480÷(1-13%)×13%=520(元)) 3.(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36(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5(万元) (4)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3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29(万元) 第4章课后练习题 【牛刀小试】 一、填空题。

[汇总]消费税试题及参考答案

[汇总]消费税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泽题 1.(2010年)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A.地板企业生产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 B.汽车企业生产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的轿车 C.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交易会样品的化妆品 D.卷烟企业生产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 【答案】D 【解析】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属于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2.(2010年)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2月销售粮食白酒3吨,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元,包装物押金23400元,该企业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货物已经发出。该酒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元。 A. 64000 B. 64680 C. 67000 D. 6768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销售粮食白酒应税消费品同时收取的押金,在收取时,就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 =(300000+23400?1.17)×20%+3×2000×0.5=67000(元) 3.(2010年)应税消费品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下列应税消费品应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是() A.鞭炮 B.实木地板 C.高档手表 D.粮食白酒 【答案】D 【解析】应税消费品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卷烟和粮食白酒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4.(2010年)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说法,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是() A.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B.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核算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C.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D.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生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答案】A 【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自2009年1月1日起,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2010年)某烟酒批发公司,2010年1月批发A牌卷烟5000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50万元;批发B牌卷烟2000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88.92万元;同时零售B牌卷烟300条,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 20.358万元;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598万元。该烟酒批发公司 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万元 A. 22.78 B. 28.78 C. 39.08 D. 39.95 【答案】C 【解析】自2009年5月1日,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5%的从价消费税。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50×5%+88.92?1.17×5%=16.3(万元)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250+(88.92+20.358)?1.17]×17%-35.598=22.78(万元)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合计=16.3+22.78=39.08(万元) 6.(2009年)关于消费税的税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B.消费税对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是为了更有效的保全消费税的税基 C.消费税对啤酒实行定额税率,是因为啤酒的计量单位不规范

消费税知识点整理

消费税 征税范围 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她环节不再缴纳。 (一)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得说明 1、一般:自产销售、自产自用 2、视为生产行为: (1)将外购得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得; (2)将外购得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得。 (二)两个特殊环节: 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得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

税目与税率 税目 一、烟: 1、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与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得企业及个人生产得卷烟) (1)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消费税 (2)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其她酒。 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酒精征收消费税。 注意: (1)啤酒得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 单位税额差别:划分标准3000元/吨,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重复使用得塑料固转箱押金。 (2)配制酒中:其它酒(10%)与白酒(20%) (3)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得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得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与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得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她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得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得各种珠宝玉石。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得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得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绝缘类油品不征收。 七、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八、摩托车:包括2轮与3轮。 不征税: (1)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得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2)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得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得杆头、杆身与握把属于本税目得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高档手表就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得各类手表。十一、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包括实木复合地板 )。 十四、电池(新增,4%) :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与其她电池。 对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五、涂料(新增,4%) 税率 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就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得复合计税。

消费税案例研讨题[2]【含答案版】

消费税案例研讨题[2]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2012级会计专业学生小张在2012年9月初凭借自己较为扎实的专业功底,在众多的求职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内地板行业的龙头圣像集团的一名会计实习人员。圣像集团,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实木漆饰地板(以下简称漆板),也接受委托加工实木漆饰地板。经过一个月的实习,小张同学基本了解了他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责及主要工作流程。2012年10月末,他准备在企业实习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进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申报工作。经过一番努力,他了解到以下基本资料: 一、2012年9月期末: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8000元;各种增值税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了认证手续。经核实10月白坯实木板期初无余额,期末余额为12000元,发出额系生产漆板领用,其他业务无涉税事项,漆板消费税税率5%。 二、小张同学了解到2012年10月有关购销经济业务以后,并根据自己在校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作了相关的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10月2日发出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100000元,委托代销商代销; 借:发出商品10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 2.10月7日向林场购进其自产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500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借:原材料——原木2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0 贷:银行存款292500 3.10月8日发出原木一批,委托协作厂加工实木白坯地板,实际成本10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木白坯地板l00000 贷:原材料——原木100000 4.10月9日接受某装潢公司委托定制一批特种漆板,装潢公司发来加工用木材一批,成本为50000元,已全部交到生产车间进行加工;以银行存款收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3000元;借:银行存款3000 贷:其他应付款3000 (委托方发来的木材作代管物资备查记录) 5.10月11日向木材公司购进木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0元,税额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习题1】某酒厂2009年7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20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 8吨,不含税单价45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4吨,不含税单价3200元/吨,货款已收回。 (3)用自产的散装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玉米已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4)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 产套装礼品白酒6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00元。 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注: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 分析过程: (1)第1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20×6000+8×4500)×20%+(20×2000+8×2000)×0.5 =31200+28000=59200(元) (2)第2笔业务,应按薯类白酒征税,应纳消费税为:4×3200×20%+4×2000×0.5=2560+4000=6560(元) (3)第3笔业务,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为: 10×4500×20%+10×2000×0.5=9000+10000=19000(元)

(4)第4笔业务,按酒类最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为:6×8000×20%+6×2000×0.5=9600+6000=15600(元) (5)当月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59200+6560+19000+15600=100360(元) [习题2]某轮胎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转税纳税期限为1个 月。该厂4月份发出橡胶一批,实际成本36000元,委托某橡胶制品厂加工车用内胎,收回后将与自制外胎生产卡车轮胎。该厂5月份有关情况如下: (1)收回委托加工的车用内胎1000个,支付加工费22500元,增值税3825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 规定向橡胶制品厂足额支付了消费税(该橡胶制品厂没有同类车用内胎的销售价格),并取得对方开具的代收代缴税款凭证。(2)生产车间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的车用内胎500个,与自制 外胎生产卡车轮胎。 (3)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车用内胎400个,开具普通发票, 发票上列明的金额为32760元。 (4)售卡车轮胎450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销 售额为180000元。发生运杂费2340元,其中:运费2100元、 装卸费240元,取得由运输部门开具给该轮胎厂的运输发票。

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点归纳

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点归纳 一、总论 1、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2、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是印花税。 3、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确定会计核算空间范围所依据的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是会计主体。 5、收入的正确描述: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 6、能引起公司股东权益总额变动的是股东大会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7、会计基本假设包括:1、会计主体 2、持续经营3、会计分期4、货币计量 8、不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的企业资源不属于资产这句话是对的。 9、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利益不属于企业收入。 10、分配生产工人的职工薪酬会引起资产和负债的同时增加。 二、货币资金 1、现金溢缺的会计核算涉及的科目有1、待处理财产损益 2、管理费用 3、其他应收款 4、营业外收入。没有营业外支出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在查明原因后才能出来,现金的缺少一般都是人为的,不能由单位负担,应当由当事人承担。 2、有价证券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1外埠存款2银行汇票出口款3银行本票存款3信用证存款4信用卡存款5存出投资款等。 3、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1)直接核销法:直接核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对于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同时注销该笔应收款项。坏账收回时,则应先作一笔相反分录,将坏账身份“恢复”为应收账款,再作正常的应收账款收回分录。 (2)备抵法:备抵法要求企业按期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于估计收不回的应收

款项,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当坏账收回时,与直接核销法一样,先确认坏账时的相反分录,将坏账身份“恢复”为应收账款,再作正常的应收账款收回分录。 4、备抵法与直接核销法相比,其优点有:一是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记入费用,则避免虚增企业利润,符合谨慎性原则;二是“坏账准备”作为应收账款的备抵性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使得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的金额以净额列示,使报表阅读者更能了解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三是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消除了虚列的应收款项,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对坏账损失金额的估计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三、应收项目 1、当月的坏账准备的余额为当前余额*坏账准备率。 2、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是“为购货方垫付的运费”。 3、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2账龄分析法3年数总和法。 4、构成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有:1增值税销项税额2代购贷方垫付的保险费3销售货款4为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 5、"坏账准备“科目贷方有:1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收回已确定坏账并转销的应收账款、补提得坏账准备。 6、会影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有:1收回前期的账款2发生赊销商品的业务3结转到期不能收回的票据4、按规定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7、现金折扣条件如2/10,1/20,n/30表示10天内付款享受2%的优惠,20天内付款享受1%,30天以内付款不违约。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

消费税案例

二、消费税业务处理案例 海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三个非独立核算的生产企业,分别经营化妆品、酒和摩托车。2009年6月发生如下消费税涉税业务: (1)本月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化妆品3000套,不含税出厂价220元/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60 000元,增值税112 200元,实际生产成本为140元/套,款项均已通过银行收讫。 ①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银行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772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2 200 ②月未,根据商品出库单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420 000 贷:库存商品420 000 ③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660 000×30%=198 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9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98 000 (2)6月2日,与另一企业签约以自产化妆品合资成立思美公司,占思美公司总股本的15%,并准备长期持有。产品已发出,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60 000元,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00 000×17%=17 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 000×30%=30 000(元) ①根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投资合同书: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②计提应交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 000 ③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0 000 贷:库存商品60 000 (3)6月3日,将自产的摩托车5辆移交本厂相关部门使用。该摩托车不含税售价为7000元/辆,生产成本为4000元/辆。 应纳增值税税额=7000×5×17%=5 95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7 000×5×10%=3 500(元) 在摩托车移送时,根据商品出库单等: 借:固定资产——摩托车29 450 贷:库存商品——摩托车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950 ——应交消费税 3 500 (4)6月5日,将自制的新产品保健药酒以福利形式发给本厂职工。该厂共有职工120人,其中生产工人80人,车间管理人员10人,销售人员15人,厂部管理人员15人。该保健酒的生产成本为60 000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0%。

增值税消费税试题及答案

精品文档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B )。 A.零售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2.下列外购商品中已缴纳的消费税,可以从本企业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的是( D )。 A.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 B.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酒精为原料生产的勾兑白酒 C.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溶剂油为原料生产的溶剂油 D.从工业企业购进已税高尔夫球杆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3.下列各项中,与我国现行出口消费品的退(免)消费税政策不符的是( C )。 A.“免税但不退税” B.“不免税也不退税” C.“不免税但退税” D.“免税并退税” 4.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有关规定的是( B )。 A.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一律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核算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的消费品,可退还已征的消费税,也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5.下列各项中,符合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规定的有( A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实际加工数量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向海关申报进口的数量 6.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 B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A.平均销售价格 B.最高销售价格 C.最低销售价格 D.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 7.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规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的( C )在境内。 A.生产地 B.使用地 C.起运地或所在地 D.销售地 8.以下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单一定额税率的有( C )。 A.粮食白酒 B.酒精 C.黄酒 D.啤酒 9.下列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的情况是( D )。 A.将外购已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C.自制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 D.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

(完整版)新消费税试题及答案

新消费税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共四个选选项,选出最符合题意的唯一选项) 1、以下关于消费税说法不正确的有() A消费税是选择少量消费品征收的 B消费税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 C增值税纳税人同时也是消费税纳税人 D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2、以下关于消费税纳税规定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C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进口货物时纳税 3、消费税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不包括() A从价定率 B从量定额 C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D累进计税 4、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D以上都不对。 5、委托加工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为() A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6、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A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C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消费税试题及答案

消费税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行为涉及的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批发商批发批售的雪茄烟 B.竹木制品厂销售的竹制一次性筷子 C.鞭炮加工厂销售田径比赛用发令纸 D.商场销售的金银首饰 2、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元 元 元 元 3、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5年2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高尔夫球具厂此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8日销售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格600元;15日销售同类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格650元。当月以200箱同类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5、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A.地板企业生产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 B.汽车企业生产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小轿车 C.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赠送客户的化妆品 D.卷烟企业生产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 6、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委托加工的特点是()。 A.委托方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 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 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 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 7、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3万元,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烟丝销售价格36万元代收代缴甲企业消费税万元,甲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按照万元平价销售给消费者;25%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丙卷烟厂,另有5%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则甲企业收回烟丝后的上述行为应缴纳消费税()。(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8、下列项目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A.啤酒屋销售的自制果啤 B.商品出售的外购焰火、鞭炮 C.汽车制造厂销售的自产货运加长大卡车 D.服装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轿车

增值税消费税案例分析题答案

增值税案例分析答案 1.企业的增值率为30%(=(100-70)÷100),高于纳税无差别平衡点17.65%,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负较轻。因此企业可通过将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销售额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元,各自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2.该瓷器批发企业购进金额只占不含税销售额的20%,远远低于纳税比重平衡点82.35%,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肯定较高,因而“分劈"成为两个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省税。 在不进行纳税处理的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为: 应纳增值税=150×17%一150×17%×20%=20.4(万元) 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两个企业应税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和8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的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需分别缴增值税2.1(=70×3%)万元和2.4(=80×3%)万元。 很明显,化小核算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15.9万元。 3.(1.)补缴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原因:无偿捐赠应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的同时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补缴所得税的原因:因为商店将赠送的小商品的不含税进价记入当期的“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扣除,但是,按照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的非公益性捐赠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且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纳税人应该先就这样一项非公益性捐赠行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8.7万元。另外,所得税法还要求纳税人将对外捐赠作为一项视同销售行为计算资产转让所得,该资产转让所得40万元仍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共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8.7+40=128.7万元。 (3)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原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偶然所得是指个人的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的偶然所得应该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个人缴纳,商店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负就应由商店承担,所以,个人得到的赠品的市价128.7万元就相当于税后的收入,补征商店税款时应先将其还原,然后再计税。该商店替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缴纳本期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 纳税筹划专家对这家商店的促销活动进行了全面了解,发现该企业促销活动操作不当。以销售西服为例,凡购买一套该品牌西服便赠送该品牌领带一条,两种商品实际零售价分别是488元和68元(均为含税价)。该商场的具体操作方法为:对顾客开具的销售凭证和发票上填写西服一套,价格为488元,同时以领料单的形式(主要起签字备查的作用)领出一条领带,客户按488元付款,企业作账时借记“现金--488”、贷记“主营业务收入417.09(488÷1.1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9.91”。对于赠送的领带没有计算销项税额,直接按实际进货成本结转,记入“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 纳税筹划专家提出的筹划方法为: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销售,即在一张销货凭证和普通发票上分别注明,西服一套单价488元,领带一条单价68元,然后在折扣栏注明合计折扣额68元。这实际上相当于以商业折扣的方式搞促销,由于商店在一张发票上同时注明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