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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A)(教学设计)

6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A)(教学设计)
6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A)(教学设计)

6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A)(教学设计)

资源信息表

标题:第六课家庭生活法律保护

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A)(教学设计)

关键词:教学设计七年级第二学期家庭生活法律保护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

描述:一、教学目标

二、课前准备

三、教学过程

四、学习训练与评价提示

五、教学设计说明

学科:七年级《思想品德》

作者:教学设计:钟稳祥

指导教师:朱培湘

单位:

上海市华东模范中学

静安区教育学院

地址:

E m a i l:

第六课家庭生活法律保护

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A)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通过学习,了解家庭的夫妻关系是依法形成的,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也

师: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父母是自己最亲不过的人,父母把自己抚养成人,长大了又要赡养父母,一代接一代。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下面我们来听一首歌。

【多媒体演示】《常回家看看》(有表示家庭和睦背景的MTV画面)

(说明: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以一种朴实的旋律和歌词表达人们内心那种家的归属感,和谐的家庭氛围中显出年老父母精神上的期望,看看父母、赡养老人其实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责任。)

师:这首歌的歌名叫什么?

生:《常回家看看》。

师:人长大后即使在外面工作,也应常回家看看父母,哪怕只为父母刷刷筷子洗洗碗。这是为什么?

生1:维系亲情。

生2:表达对父母的感恩之情。

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引出今天的课题)这首歌道出了我们有义务安慰父母,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要。这也是从精神方面赡养父母。今天我

们就来讨论“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

【媒体出示】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课题)

师:父母依法结婚后,生养子女,父母与子女之间就确立了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即我们所说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均具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下面我们看一个案例。

【多媒体演示案例1】案例内容:余某和王某结婚后于1999年初生育一女,取名小娜。1999年4月余某、王某二人协商,以工作忙、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等理由将女儿小娜送到余某父母家中,并商定每月给付余某父母工资和小娜的生活费900元,且立下书面协议。此后,余某和王某每天很晚回家,也不主动去看望孩子。所订的协议履行至2003年3月后发生争议,余某和王某以余某父母没有主动将小娜送回生他们身边,妨碍其探视权的行使为由,拒绝给付小娜的抚养费。余某父母认为,自己为余某和王某代为抚养小娜,余某和王某应给付抚养费用,将余扬、王丽二人告上法庭,索赔抚养费72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和王某二人对子女应尽抚养义务,且余某父母年已退休,收入有限,不应承担法定

抚养义务。小娜的抚养义务仍由余某和王某二人承担。(有声朗读、字幕、Flash)。

师:余某和王某把女儿推给父母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生、师:??????(学生可能有多种角度的回答,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回答进行点评和梳理。)【媒体出示】《婚姻法》内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包括在经济上对子女的供养和在生活上对子女的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等。我们来看一则身边的故事,看看你们是如何理解“父母对子女的教育”?

【多媒体演示案例2】案例内容:小玲数学成绩一直不错,每次测验总有90几分,但她太想考一次满分。期中考试终于如愿以偿,她兴高采烈地把试卷交给父母看,父母肯定了她的好成绩,但细心的父母发现1分填空题中结果不对,老师没有发现,……(暂停)……父母告诉她,

99分够好了,应该找老师纠正!小玲好不容易才逮到一个满分,心理矛盾极了,诚实与满分到底怎么选择呢?小玲经过痛苦的选择,第二天来到学校找到老师进行更正。老师当即在班上表扬小玲:小玲的99分比100分还珍贵!)

师:(在暂停后)同学们你们认为小玲的父母接下来怎么做?小玲会如何处理?

生:略

师:《婚姻法》规定父母在尽抚养义务的同时也有教育子女的义务和权利。父母对自己的教育包括保障你受教育的权利,更包括父母在思想上、品德上对自己的帮助。教育和保护子女是父母双重的权利和义务。请同学们看下面的事例。

【多媒体演示案例3】故事内容::小强被邻居小朋友赵刚弄伤后,小强父母要求赵刚父母赔偿一事,遭到小强父母的拒绝。(用Flash动画演示、有声对话)内容来自教材81页“说一说”栏目)

师:请问赵刚父母的想法正确吗?

生:略(针对学生的不同回答,教师尽量把说理引到《婚姻法》规定的范畴: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第2课时依法行使权利 1 教学分析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依法行使权利。 教学难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上海市静安区公布对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如图)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的确,老洋房是业主花8000万元买下来的,公民的“财产权”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公民行使财产权也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不能够“无法无天”。 思考:王某是在依法行使财产权吗?(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不是。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活动一:角色扮演 江苏徐州的一位大妈火了。因为她闯红灯和横穿马路,被交警拦下,被告知需要“站岗”后,多次爆出雷语:“我有心脏病,如果犯病你要赔我钱;不差钱,明天继续闯;我就教育孙子去偷,去闯红灯;我50多,不,我60多了。”一时间,网友热议不断。“闯红灯大妈”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诸多层面的问题。闯了红灯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还如此蛮横…… 学生分角色扮演,模拟这一情景。 1.思考:(1)对徐州大妈的言行,你是怎么看的?(2)如果你是现场的交警,会对她讲哪些道理? 提示:(1)这是法治观念淡薄的表现,不懂法律,不依法行使权利。(2)闯红灯是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等。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核心内容:《婚姻法》第26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收养关系成立后,确立了养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一)关于养父母子女问的权利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当然,在收养后不改变养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 2、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不得遗弃和虐待。养父母子女间的上述义务,不因养父母离婚而解除。养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不得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同理,养子女独立生活后,对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履行赡养义务。 3、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的养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4、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剥夺养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得减少养子女的继承份额。 (二)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 第一,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 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 第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

高中思想政治《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1)》优质课教案、教学设计

第四课第一框政府的权力: 依法行使 一、教材分析本课是高一《政治生活》(人教版)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一框的内容。教材在第三课着重分析了我国的政府性质和主要职责,即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必须通过履行其职能来对人民负责。本课则以此为基础讲述了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以及依法行政的意义。所以,本课拟在分析视频《整顿扶贫资金》让学生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采取探究式教学方式突破这一重难点:依法行政。为第二框题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作出铺垫。 二、教学目标 1、知识:明确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理解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基本要求。 2、能力:提高归纳与分析的能力。分析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利用教材提供的情景和问题,就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探究活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 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学会辩证的观察问题认识问题。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权力,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社会,滥用权力可能滋 生腐败。 3、情感态度价值观:关注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法治观念。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念。了解相关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体会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三、教学重点难点 依法行政

四、学情分析 高中学生涉足社会较浅,特别是直接与政府的行政方式和方法接触相对较少。虽在初中的学习中初步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由于本课涉及了一些学生不太熟悉的法律知识,所以理解上会有些困难。 五、教学方法 以探究式教学法为主,辅以讲授式和讨论法 六、课前准备 (一)、学生准备 1、去政府机关,调查政府行政的程序。 2、到市区街道找些小摊贩,了解城管人员执法的状况。 (二)、教师准备 1、搜集有关政府依法行政,为民办事,对民负责的案例,并制作课件。 2、搜集郓城XX 中学校外小商贩影响交通的典型材料,制作课件。 七、课时安排: 1 课时 八、教学过程 (一)预习检查、总结疑惑 检查落实学生的预习情况并了解了学生的疑惑,使教学具有了针对性。(二)情景导入、展示目标 引用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政府要依法行政。 1、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府公职人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滥用职权吗

部编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部编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部编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3.2依法行使权利 【核心素养】法制意识 【教材分析】 本课是教材第二单元第三课的第二框内容,本框内容承接第一框,在学生了解了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什么之后,更加急需的就是要了解行使权利的正确方法。本框通过行使权利有界限,以及维护权利守程序两部分内容,帮助学生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学情分析】 学生在学习了公民基本权利所包含的内容之后,已初步树立起权利意识。但是,对于权利应如何行使,以及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 维护自身权利仍旧不甚了解。本节课将帮助学生了解如何行使权利, 维护权利。在学习权利是有范围时,学生可能会觉得这一内容与上节课所学的政治自由、人身自由相冲突,教师需循循善诱,启发学生明 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课程标准】 本节课对应的课程标准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权利与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

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学目标】 1、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结合“球迷过激行为”等案例,知道任 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及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2、结合正确解决纠纷的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 和维护权利。 3、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 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自觉遵守宪法、自 觉维护宪法尊严。 【教学重难点】 重点:学会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难点: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如图漫画不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哪些权利?你认为明养狗 应注意什么? 提示: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利等。明养狗要注意:如养狗是不是 影响邻居,狗是不是按时打防疫针,狗的居住条件,还有遛狗时是不 是带了狗粪袋,是不是及时清理狗粪,是不是牵牢狗绳或把狗拴在固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固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行。这在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同样适用,那么法律中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有哪些呢?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教育;父母对子女的保护是指父母有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和责任,以防止和排除来自自然界的损害和来自他人的侵害。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管教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教育。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日常生活加以必要的约束和规范,使子女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子女,使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技术,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 (二)父母对子女的保护是指父母有保护子女身心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和责任,以防止和排除来自自然界的损害和来自他人的侵害。当子女受到伤害、侮辱、拐骗时,有请求损害赔偿权和要求归还子女权。 (三)父母没有管教好子女,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要承担赔偿责任。凡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父母都有义务对受损害方给予赔偿。如果父母已经离婚,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二、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下列情形父母仍有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全丧失的,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除上述3种情形以外,父母对成年子女就没有抚养义务了。

【公开课教案】《依法履行义务》教学设计

《依法履行义务》教学设计 【教材分析】 《依法履行义务》是教材第四课公民义务中第二框内容,本课内容承接第一框内容,主要包括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法定义务需履行、违反义务需担责三个部分,引导学生了解享受权利必须要履行义务,以及不依法履行义务将要承担严重后果,从而帮助学生增强义务的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逐步形成社会责任感。【学情分析】 学生通过之前的学习对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已经掌握,同时八年级学生对于社会热点也有一定了解。但是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仍有偏颇,对于履行义务的也缺少自觉。在本课中将帮助学生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法定义务需自觉履行的观念,引导学生做一个懂法守法、具有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认同增强义务的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逐步形成社会责任感。 能力目标:结合事例情境,利用权利义务关系和基本内容,能够对观点进行辨析,对行为进行判断。 知识目标:懂得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知道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理解法定义务须履行、违反义务须担责。【教学重难点】 重点:知道法定义务需履行。 难点:了解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关系。 【教学方法】 启发法、合作探究法。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提问:上图反映了什么社会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这幅图反映的社会现象是,共享单车被乱停乱放,影响市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共享单车的使用者没有履行合理摆放的义务。。 任务一、通过“共享单车”案例,结合权利与义务漫画,知道知道权利义务的关系,能够利用权利义务关系和基本内容,对观点进行辨析,对行为进行判断。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探究活动一 以“共享单车的权利与义务”为主题,开展讨论活动。 班级学生分为两组: 权利组:列举使用者和公司分别享有哪些权利? 义务组:列举使用者和公司分别履行哪些义务? 参考答案: 权利组:(使用者)使用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 (公司)投放单车权、合法盈利权、设计单车权,等。 义务组:(使用者)合理停放的义务、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确保完好无损的义务,等。 (公司)确保用户安全的义务、管理和维护单车的义务、按需退还 押金的义务,等。 师:权利组与义务组汇总后,你有什么感受?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婚生子女与父母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婚生子女与父母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摘要:父母对子女有着照顾抚养的义务,子女也同样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 父母对婚生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还有哪些权利义务呢?下面就由慈溪专业家庭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总结上面的知识,我们知道了婚生子女与父母间的权利义务。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是否确凿无疑地出自生母的丈夫,难以直接以子女出生的事实加以确认。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大多数国家婚姻家庭法基于尊重结婚道德和婚姻制度,维护和巩固因合法婚姻关系建立的家庭、保护子女利益的需要,根据医学上的生育经验,设立了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如果您心存疑惑,对诉讼局面的分析不够清楚,小编建议咨询婚姻纠纷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

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慈溪最好的专业家庭律师咨询,助您妥善的解决婚姻上的问题。 文章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844441895.html,/hyjt/jtgx/hunshengzinv/2015/0309/16232.html

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代理人与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作者:日期:10-05-08 (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规定代理权限的权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委托人有权利 规定人的代理事项及权限范围。 (2)监督人代理行为的权利。因为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作用于委托人,所以,在不影 响人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委托人有权监督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及活动状况。 2、委托人的义务 (1)承担后果的义务 代理行为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自己处理事务,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除紧急情况外,代理人不能超越委托人的授权权限擅自处理事务,也不应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因此,人处理代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其最终的结果不管是对委托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由委托人承担。 (2)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 人受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人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在授权委托处理事务中,对于处理事务所需要的费用可以用两种方式解决:①预付费用。委托人与人约定合同时,可以预先支付给人处理事务的费用;②偿还费用:人在处 理事务时发生的垫付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 (3)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 委托人在接受人为其代理的业务成果的同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支付的劳务报酬。一般代理佣金要考虑代理事项的数量,也应考虑业务质量等因素。这些因素需要在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和方式中予以体现。此外,任何形式的代理佣金的拖欠和减少均 视为委托人的违约行为。 (4)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委托人必须及时向人提供开展代理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如在办理土地登记的过程中,委托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用地资料、权属资料及其他必备资料等。 1、一人有限公司是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企业法人 2、一人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无出资额规定 3、一人有限公司是负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个人独资企业负无限责任(个人财产)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教案)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教学内容] 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思想政治》(豫人版)第十课: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教材第125——128页有关内容。 [教学要求] 知识目标 识记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举例说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能力目标 通过教学,能够使学生初步运用法律知识,观察、辨别家庭关系中各种现象的能力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觉悟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父母为培养教育子女花费了许多心血,应当铭记父母养育之恩,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公民。 [教学重点、难点] 1.“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既是本框的教学重点,也是本框的教学难点。 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是本框的又一难点。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同学们,家庭是每一个人栖息傍依的港湾,它的和睦美满不但是

社会稳定的前提,也是一个人成长的乐园。为了感受父母对子女的那种平凡而伟大的爱,我们来听一首歌曲《母亲》(播放闫维文演唱的歌曲《母亲》)。母亲像阳光普照万物,是那样炽烈无私;像大海拥抱岛屿,是那样的博大情深。我们都是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长大,得到的爱实在是无法形容。在家庭生活中给予我们关怀照料最多的不仅有母亲,还有父亲。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最主要的家庭关系。父母子女之间,依法相互享有法定的权利,同时也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今天我们就学习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板书课题) 二、讲授新课 (一)父母子女关系(板书) 我们要学习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那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哪些呢?(投影出示问题)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125页本框的第二自然段后回答。 把握此含义请注意包括四个方面 ⑴父母与婚生子女 ⑵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⑶养父母与养子女 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过渡:既然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四个方面,那么,父母子女之间又有哪些权利义务关系呢?下面我们学习第二问题: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板书)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依法行使权利》教案分析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依法行使权 利》教案分析 2依法行使权利 【核心素养】法制意识 【教材分析】 本课是教材第二单元第三课的第二框内容,本框内容承 接框,在学生了解了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什么之后,更加急需 的就是要了解行使权利的正确方法。本框通过行使权利有界限,以及维护权利守程序两部分内容,帮助学生知道任何权 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 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学情分析】 学生在学习了公民基本权利所包含的内容之后,已初步 树立起权利意识。但是,对于权利应如何行使,以及当权利 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仍旧不甚了解。本节课 将帮助学生了解如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在学习权利是有 范围时,学生可能会觉得这一内容与上节课所学的政治自 由、人身自由相冲突,教师需循循善诱,启发学生明白宪法 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课程标准】 本节课对应的课程标准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权

利与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 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知 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 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学目标】 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结合“球迷过激行为”等案例,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及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的道 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结合正确解决纠纷的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 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 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 自觉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教学重难点】 重点:学会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难点: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 权利的道理。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如图漫画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哪些权

《政府的权力 依法行使》教案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教案 一、教学目标 1、知识:明确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知道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具体要求,理解其意义。明确政府要审慎行使权力,科学民主决策。 2、能力:提高归纳与分析的能力。分析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利用教材提供的情景和问题,就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探究活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学会辩证的观察问题、认识问题。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权力,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社会,滥用权力可能滋生腐败。 3、情感态度价值观:关注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法治观念。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念。了解相关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体会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二、教材分析 教学重点: 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具体要求及意义。 教学难点: 如何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学生阅读43页前言, 教师:为什么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学生回答 教师:这是中国的国体决定的。在政府代替人民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有没有不和人意的时候?结合P43的漫画事例,请同学们讨论: ◎上述两市政府作出决定的理由正当吗? ◎政府公职人员应如何行使手中的权力? 学生回答,政府应依法行政。进入重点知识的讲解。 (二)新课 1、政府依法行政 (1)依法行政的含义 (2)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教师: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捍卫者,强调政府要依法执政就是为人民服务。 学生:回答提问加以分析。 教师:政府及公职人员行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从根本上讲,政府依法行政,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体现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教师:作为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要做负责任的政府,为民服务的政府,就必

看执行协助义务人的权利义务范围

看执行协助义务人的权利义务范围 随着新修订的民诉法实施以来,执行异议案件呈现日益增多的情况。其中的原因固然有新民诉法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必要的加强,以及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但是不能回避的是执行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法律适用存在一定争议的情况,这种情况又以对执行协助义务人的追加和处置占据较大比例。对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08年4月1日至5月30日立案受理的18件执行异议案件构成分析,其中5件由执行协助义务人提出,占所有执行异议案件的25%。其中,异议成立的2件,占40%;经过调解自动撤回异议的2件,占40%,仅有1件被驳回。 从以上数字可以分析出,法院对执行协助义务人(主要指协助履行人)的法律义务和权利认识上仍然存在一定争议和分歧,造成了执行实践中适用的尺度不一。 一、新民诉法强化了执行协助义务人的义务责任,但也为如果规范操作提出了课题。 《民诉法》的实施过程中有关协助义务人的责任问题,讨论得最多的莫过于协助义务人责任的加大,如新增加的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拘留的规定以及增加了罚款的最高限额,而不是进一步审慎分析协助义务的人责任具体有哪些以及如何依法追究协助义务人的责任。另外,我们确实也看到,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无限扩大协助义务人责任的倾向,如违法要求协助义务人代为履行被执行人义务等。因此,笔者以为有必要对协助义务人的责任问题进行分析,以确定协助义务人在违反协助义务时究竟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协助义务人的分类 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看,依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协助义务人作出不同的分类。(一)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将协助义务人分为单位协助义务人和公民个人协助义务人。(二)根据协助的内容不同,可将协助义务人分为协助调查和协助执行两种。有义务协助调查的人主要指管理某些文书档案以及实际握有某一证据或者在该处可能查到某些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如管理被执行人存款档案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主要指执行标的物的掌管者、持有人或者有权决定是否给付的单位或个人,如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持有人,被执行个人收入的发放者等。 (二)协助义务人责任范围的确定 司法实践中,协助义务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是形成“执行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调动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的问题,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协助义务人进行严厉制裁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对协助义务的人制裁仍应是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而不是为了案件的执行而任意、无序的惩罚协助义务人,所以有必要对协助义务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责任后果进行分析和探讨,以做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 ①对于罚款的适用。《民诉法》第10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协助义务人拒不履行协

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

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 义务(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资源信息表 第六课家庭生活法律保护 第二框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A)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通过学习,了解家庭的夫妻关系是依法形成的,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也是依法确立的,父母、子女在家庭生活中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过程与方法:在观察和课堂讨论交流的过程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培养观察和辨别家庭生活中是非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习,能以坦然的心情看待自己的家庭关系,正确理解和接纳父母对自己的关怀与要求,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作为子女要正确对待与父母的关系,珍惜家庭生活,以实际行动去弘扬尊老爱幼的民主文明风尚。 二、教学准备 1.任课教师向班主任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主要避免课堂教学中对某些家境特殊的学生造成无意伤害); 2.学生课前预习《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一节; 3.教师正确理解《婚姻法》中对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的规定; 4.准备歌曲:《常回家看看》; 5.制作多媒体课件。 三、教学过程 师: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父母是自己最亲不过的人,父母把自己抚养成人,长大了又要赡养父母,一代接一代。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下面我们来听一首歌。 【多媒体演示】《常回家看看》(有表示家庭和睦背景的MTV画面) (说明: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以一种朴实的旋律和歌词表达人们内心那种家的归属感,和谐的家庭氛围中显出年老父母精神上的期望,看看父母、赡养老人其实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责任。) 师:这首歌的歌名叫什么? 生:《常回家看看》。 师:人长大后即使在外面工作,也应常回家看看父母,哪怕只为父母刷刷筷子洗洗碗。这是为什么? 生1:维系亲情。 生2:表达对父母的感恩之情。 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引出今天的课题)这首歌道出了我们有义务安慰父母,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要。这也是从精神方面赡养父母。今天我们就来讨论“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 【媒体出示】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课题)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教案

《政府的权力依法行使》教案 一、教材分析 本课是高一《政治生活》(人教版)第二单元第四课第一框的内容。教材在第三课着重分析了我国的政府性质和主要职责,即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府必须通过履行其职能来对人民负责。本课则以此为基础讲述了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以及依法行政的意义。所以,本课拟在分析视频《基本农田为何荒芜》【百度视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44441895.html,/v_show/id_XNTQzMzY3MjQ=.html的基础上,采取探究式教学方式突破这一重难点:依法行政。为第二框题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作出铺垫。 二、教学目标 1、知识:明确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理解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基本要求。 2、能力:提高归纳与分析的能力。分析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利用教材提供的情景和问题,就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探究活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初步探究学习的能力。学会辩证的观察问题认识问题。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权力,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社会,滥用权力可能滋生腐败。 3、情感态度价值观:关注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法治观念。了解权力的两面性,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念。了解相关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信息,体会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三、教学重点难点 依法行政 四、学情分析 高中学生涉足社会较浅,特别是直接与政府的行政方式和方法接触相对较少。虽在初中的学习中初步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由于本课涉及了一些学生不太熟悉的法律知识,所以理解上会有些困难。 五、教学方法 以探究式教学法为主,辅以讲授式和讨论法 六、课前准备 (一)、学生准备 1、去政府机关,调查政府行政的程序。 2、到市区街道找些小摊贩,了解城管人员执法的状况。 (二)、教师准备 1、搜集有关政府依法行政,为民办事,对民负责的案例,并制作课件。 2、搜集政府违法行政的案例,并制作课件。 3、搜集人大民主决策通过三峡工程的典型材料,制作课件。 七、课时安排:1课时 八、教学过程 (一)预习检查、总结疑惑 检查落实了学生的预习情况并了解了学生的疑惑,使教学具有了针对性。 (二)情景导入、展示目标 阅读《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段文字预习思考 1、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府公职人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滥用职权吗2、政府权力是谁赋予的?为什么不能滥用权力? 【来自生活的报告】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的权利 《贷款通则》第十八条规定借款人的权利如下: (1)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获得贷款。 (2)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3)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借款人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应在贷款合同中载明。如在合同以外附加条件,借款人有权拒绝。 (4)有权向银行的上级监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5)在征得银行同意后,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债务。 2.借款人的义务 《贷款通则》第十九条对借款人的义务规定如下: (1)应当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银行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银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此项义务要求借款人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不得误导银行;借款人必须如实向银行提供其多头开户、账户余额等情况,使银行可以真实掌握借款人资金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借款人的资信作出评价;银行的调查、审查、检查,贯穿于贷款审批、发放、执行的各环节中,银行可以借此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确保贷款的安全。对此,借款人应积极配合。 (2)应当接受银行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核定的监督。 (3)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企业借款用途与贷款能否按期归还有密切关系。许多情况下,贷款的用途会影响到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银行预期的贷款风险、收益就会变得不确定。因此,借款人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的要求使用贷款。 (4)应当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5)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取得银行的同意。银行提供贷款,是基于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如借款人将债务转移至第三方,必须事先获得银行的同意。银行只有全面了解新债务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还贷能力等信息之后,才能作出决定。 (6)有危及银行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银行,同时采取保全措施。(来自云贷)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第三课公民权利 第二框题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一、学习目标: 1.知道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应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2.结合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依法行使权利 难点:公民行使权利和自由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社会的和其他公民的利益。 三、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阮某是一名药贩子,常常在医院、菜场、公交站台等人流量较大的地点摆放收药的摊子,当有老年人经过时,他们就问老年人有没有多余的药可以卖,并告知需要收购的是治疗心血管疾病、肝病类等的药物,尤其是进口药,价格高。励某某等50余人是卖药人员且均为中老年人,是国家社保的参保人员。老年人们经常出入医院,有常见的高血压、糖尿病、胃病等,又都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因此常常在一次交易后自然就成了收药人员的固

定下家。这些从老年人处低价收来的药品,被药贩子出售给他们的上家,之后多道转手流入内地的农村。经查证,他们买卖的药品价格金额高达90余万元。最终,阮某因犯诈骗罪被江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的刑罚,其余6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二)新课学习: 出示学习目标:(学生齐读) 1、学会依法行使权利,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2、结合案例明白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板书) 一、行使权利有界限(板书) 环节一、小组合作讨论,课本41页的探究与分享 甲队球迷的行为可能造成哪些危害? 要求:各小组找一名代表起来回答问题。时间2分钟。 教师在此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师生作出小结。 (一)任何权利是有范围的(板书) 提示:危害他人生命健康权,扰乱社会秩序等。 教师引导学生得出结论: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

依法行使权利 公开课教案

依法行使权利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意识,树立依法维护自己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的意识。 2.能力、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教学活动,能正确理解依法正确行使权利,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享受权利。 3.知识目标:能知道公民行使权利的界限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自由权利;每个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要自觉维护权利受程序,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依法行使权利界限。 教学难点:自觉维护自己的权利,理解维护权利受程序。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根据八年级学生小亮的言论自由事例分析。 思考:你认同小亮的观点么?说说你的理由。 学生回答。 2.引出课题:依法行使权利。 二、讲授新课。 (一)板块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1)播放案例:张先生视频监控的案例。 思考:警察为什么会带走张先生? 1.学生看案例,探讨张先生行为的危害。 2.教师提出问题。 3.小组探讨。 4.学生代表交流。 教师小结: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法定的权利。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新闻追踪。 播放视频:《女教师拦住高铁不让走致使列车晚点已被停职检查》 思考:短片中罗某的行为可能造成哪些危害?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1.学生看视频。 2.教师提出问题。 3.小组探讨。 4.学生代表交流。 教师总结: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每个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都应到受到尊重和保护,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也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二)板块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1)新闻直播间。 播放视频:《175名中国旅客滞留日本机场唱国歌,如此维护权利?》 思考:你认为175名游客维护权利的方式正确吗?你认为应该怎么做? 1.学生看视频。 2.教师提出问题。 3.小组探讨。 4.学生代表交流。 教师总结: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2)探究与分享: 村民张某在机械厂购买了一台小麦播种机,为周边村民播种小麦,并收取费用。不久,村民发现小麦出苗缺行,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张某前往厂家查找原因,厂家经过检查认为播种机无质量问题,但由于交付机器时未进行试机,未能发现出种口被堵挡。张某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厂家只同意对播种机进行重新调试,不同意赔偿相关损失。 思考:张某与村民、厂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你认为哪种解决方式较为合适? 学生小组探讨,展示交流。 教师总结: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父母子女间的赠与合同

父母子女间的赠与合同 父母房屋赠与协议一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房屋赠与合同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事项。 第五条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

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房产赠与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父母房屋赠与协议二 甲方: 乙方: 乙方监护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甲方决定在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XX年XX月XX日,将位于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和销售权; (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 放弃专利权时需要注意:a、在专利权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时,必须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才能放弃;b、专利权人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情况下,放弃专利权时应当事先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被许可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专利权人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 7、质押权: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依据专利法和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 1、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交纳年费。 2、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不得滥用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应当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其利用专利权的方式并适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出师表

依法行使权利 优秀教学设计

依法行使权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懂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能力目标:树立权利意识,能够正确行使权利,增强权利观。提高学生判断分析问题、探究问题、归纳总结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懂得正确行使权利有界限,维护权利守程序,做合格小公民;树立法律意识,增强维权意识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依法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教学难点】依法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教学准备】教师精心备课、制作ppt、学生预习、收集资料等。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展示案例:《一个不得人心的群体发起一场不得人心的抗议》 每个合肥人的朋友圈都被“合肥出租车”事件刷屏了,出租车师傅们在自己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和网约车带来的压力时,将满身的委屈和愤怒倾注于一场罢工集会中,把压力转化成暴力,严重阻碍交通。现场有部分出租车司机甚至把用软件打车的乘客往车上拽、打乘客、拔车钥匙等,这些都是无视他人人身安全的恶意行为;大规模的罢工集会导致道路一度瘫痪,许多人不能正常回家。出租车的罢工,激起了每一个被拒载乘客的愤怒,也激起了大家对于出租车管理规范的质疑。思考:这个事件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生:出租车司机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是违法的。我们要学会依法正确行使权利。 教师总结:我们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呢?让我们一起走进新课学习-----依法行使权利。 二、新课讲授 自学释疑-----我能行。 展示问题: 1、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有什么限制? 2、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3、日常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后,当事人应该怎样进行协商? 4、日常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后,调解人应该怎样进行调解?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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