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商务合同英译中必须注意的要点(2)解读

商务合同英译中必须注意的要点(2)解读

商务合同英译中必须注意的要点(2

三、慎重处理合同的关键细目

实践证明,英译合同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一般来说,不是大的陈述性条款。而恰恰是一些关键的细目.比如:金钱、时间、数量等。为了避免出差错,在英译合同时,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结构来界定细目所指定的确切范围。

1、限定责任众所周知,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为英译出双方责任的权限与范围,常常使用连词和介词的固定结构。现把最常用的此类结构举例说明如下。

1)、and/or 常用 and/or英译合同中“甲和乙+甲或乙”的内容,这样就可避免译其中的一个。

例 9:如果上述货物对船舶和(或)船上其它货物造成任何损害,托运人应负全责。

The shipper shall be liable for all damage caused by such goods to the ship and/or cargo on board.

2)、 by and between常用 by and between强调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因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赋于的责任。

例 10: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购买出售下列商品并签订本合同。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w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the under-mentioned commodity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2、限定时间的英译需注意与时间有关的文字,都应非常严格慎重地处理,因为合同对时间的要求是准确无误。所以英译起止时间时,常用以下结构来限定准确的时间。

1)、双介词用双介词英译含当天日期在内的起止时间。

例 11;自 9月 2O日起,甲方已无权接受任何定单或收据。

Party A shall be unauthorized to accept any orders or to collect any account on and after September 20.

例 12:我公司的条件是,3个月内,即不得晚于 5月 1日,支付现金。

Our terms are cash within three months, i.e. on or before May 1.3.2.2 not(nolater than用“not (no later than +日期”英译“不迟于某月某日”。

例 13:本合同签字之日一个月内,即不迟于 12月 15日,你方须将货物装船。

Party B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one month of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i.e. not later than December 15.

2)、include的相应形式常用 include的相应形式:inclusive、including和included,来限定含当日在内的时间。

例 14:本证在北京议付,有效期至 1月 1日。

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January 1(inclusive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 (or: 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and including January 1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如果不包括 1月 1日在内,英译为 till and not including January 1。

3、限定金额为避免金额数量的差?nbsp|、伪造或涂改,英译时常用以下措施严格把关。

1)、大写文字重复金额英译金额须在小写之后,在括号内用大写文字重复该金额,即使原文合同中没有大写,英译时也有必要加上大写。在大写文字前加上“SAY",意为“大写”;在最后加上“ONLY".意思为“整”。必须注意:小写与大写的金额数量要一致。

例 16:聘方须每月付给受聘方美元 500元整。

Party A shall pay Party B a monthly salary of US $ 500 (SAY FIVE HUNDRED US DOLLARS ONLY.

2)、正确使用货币符号英译金额必须注意区分和正确使用各种不同的货币名称符号。“$"既可代表“美元”,又可代表其它某些地方的货币;而“£”不仅代表“英镑”,又可代表其它某些地方的货币。

必须注意:当金额用数字书写时,金额数字必须紧靠货币符号,例如:Can $891,568,不能写成:Can $ 891,568。另外,翻译的还要特别注意金额中是小数点(.还是分节号 (,,因为这两个符号极易引起笔误,稍有疏忽,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成千上万人疯狂下载。。。。。。

更多价值连城的绝密英语学习资料,

洛基内部秘密英语,技巧,策略

请在网上申请报名”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25147776.html,/

律师的合同审查要点及质量标准(完整)

律师的合同审查要点及质量标准 律师的合同审查要点及合同的质量标准 长期以来,律师对于合同的审查,除了极少部分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要求外,绝大多数都是基于自己的习惯。这种习惯有的出自律师本人对于合同审查要点的理解,或者出于实习阶段执业律师的指导。因而从总体而言,律师的合同审查缺少统一、系统的审查规范。 但合同审查是律师的一项基本业务技能,从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看,应当从实践中总结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法,以便从总体上提高律师合同审查的质量。 一、合同审查的终极目的 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进行分析,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能够保证自己达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合同审查是为了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改完善,也有少量的合同审查仅仅是用于为决策提供依据。 为了当事人能够通过合同实现达到交易目的、有效保障权益这两个终极目的,合同必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⑴合同条款能够保证自己一方达到交易的目的; ⑵交易是合法的,或者虽然违法但违法成本在可以承受或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⑶合同条款能够满足自己一方的需要,而且权益是明确、可保障的; ⑷交易的实体及程序问题上没有会导致严重后果的遗漏; ⑸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不存在相互扯皮的余地。 基于合同必须具备上述条件,才能达到当事人一方的终极目的,由此可以推导出律师审查合同时的工作要点,这些要点构成了律师审查合同时必须注意的合同内在质量要求。 与此同时,合同是通过书面语言体现的当事人权利义务体系,必须通过一定的技能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通过选择措词、安排结构、逻辑分析等方式表述出来,而且这些表述的质量也会影响到合同的质量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因此也是律师需要审查的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的外在质量要求,其中一部分是必需审查的,否则有可能产生与法律缺陷一样的不利后果。而另一部分虽然不是必需的,但从整体质量考虑则也是需要进行审查的。因此这些问题也同样是律师进行合同审查时所必须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⑴合同的结构安排是清晰、合理的,没有重复及相互交叉的内容; ⑵合同的条款是完备的,没有遗留合同履行中的空白点; ⑶整体思维严谨,任何违约都没有借口或机会可以逃避制裁; ⑷语言表达精确,对于权利义务没有第二种方式可以解释; ⑸版面安排美观大方,条款编排合理,便于阅读和查找内容或引述。

合同评审注意要点1

工程合同评审注意要点 1、项目名称是否符合要求□符合□不符合□其他说明 2、发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是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 营业执照通过工商局网站核实真实性□真实□不真实 如合同签订时,甲方营业执照未办理完成,需提供甲方合同签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不提供□其他说 明 3、项目地址是否具体、明确□明确□不明确 4、工程开、竣工日期是否合理□合理□不合理 5、工程开工前,甲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数量套 第一套图纸用途 第二套图纸用途 第三套图纸用途 第四套图纸用途 6、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是否明确□明确□不明确 施工范围对应工程量的参照依据□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清单 施工范围的相关证明文件是否放入合同附件内□是□否 7、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的相关信息(代表人全名、职务、联系电 话)是否明确□是□否其他

甲、乙双方公文往来的联系方式是否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是□否联系方式的三种途径□邮寄(挂号信)□电子邮件□短信9、甲方是否提供乙方必要的施工条件□是□否 施工场地及作业人员住宿□提供□未提供 加工区及住宿区水、电及相关费用的约定□约定□未约定 是否进行设计交底□是,约定的交底时间 □否 10、是否需要乙方进行图纸审核、深化□是,完成时间 □ 否 乙方上报计划及产值报表的约定时 间 1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上交其他费用 □总包服务费,取费金额 □临水临电道路使用塔吊等费用,取费金额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取费金额 □合同审查费用、担保手续费、交易服务费,取费金额 □质量等级评定价款,取费金额

12、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3、施工合同中有关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及计价方法: □现场发生的签证、变更 计价方 法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 计价方 法 □其他 ※现场发生的变更(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应填写“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以签证形式记录保存;施工中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应以“工作联系单”形式记录保存,需代表公司向相关单位发函的应以“公司对外函件格式”记录保存。 14、设备、材料有无指定品牌及供应商□有□无 15、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 □预付款金额,付款时间 □进度产值支付比例 ,付款时间 □完工后付款金额,付款时间  □结算完成时间,付款金额 ,付款时间 □质保金金额,付款时间  16、甲、乙双方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公平、合理□合理□不合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要点及措施探究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要点及措施探究 【摘要】总承包商与项目业主签订的 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本文结合实践经验对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要点及措施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 工程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管理要点;措施 优秀的合同管理工作对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效益提升起着非常重 要的作用,是总承包企业成长壮大,走出国门承接国际工程的基础保障。 一、 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合同概述 工程总承包是指有资格从事总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接受项目业主委托,按照双方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活动实行全过程承包的一种工程承包合同方式。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及投资等向业主负责。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由总承包商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进度、投资、建设质量、安全及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 工程总承包商有权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专业进行分解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与 总承包商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勘测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等工作的专业单位,作为分包商参与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工作;分包商按照所

签订的分包合同的约定,对 总承包商负责。 综上所诉,作为 工程总承包商,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当中涉及到的合同合可分成两大类:即总承包商与项目业主签订的 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这些合同是总承包商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具有数量众多、涉及范围广泛的特点。一个中等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厂 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商需要管理的合同总数就达到 个左右。 二、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要点及措施 工程总承包商通过开展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将“多、快、好、省” (即“多产生效益、不因自身原因拖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节省建设成本”)的项目承建工作目标贯穿于项目实施过程的始终。总承包商对两类合同的前置干预力度有明显的区别,其合同管理的侧重点和管理措施有较大差别。在此将作为 总承包商,对两类合同的管理要点及措施做如下探讨: 、对 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由于 总承包商以被委托人的身份与业主签订 总承包合同,相对处于被动的地位,对合同的前置干预力度大大小于项目业主方,因此作为工程总承来说,对 工程总承包合同最根本的合同管理工作目标是确保自身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获取项目最大利益。鉴于此,对 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重点需侧重于合同范围、合同变更及合同索赔等方面的管理。 )合同范围管理 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工程分解项目清单,但清单中的

合同范文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商务合同条款的注意事项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商务合同条款的注意 事项 合同法规定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律师提示:需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律师建议: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

困难。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的企业(如建筑企业、小的私营企业),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相对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 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___日内付款。" 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6、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相对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7、争议处理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可以避免在诉讼管辖问题上耗费时间和精力。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以后为争管辖法院而斗的你死我活了。 (1)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约定,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常见的错误有: a、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岐义,如:"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各所在地法院管辖"; b、约定由上述五个地方以外的法院管辖;

涉外合同审核要点

篇一:涉外合同审查要点提示与分析 涉外合同审查要点提示与分析 阚凤军 随着中国企业与国际市场融合加深,商业联系越发紧密,每年都进行一定比例的境外销售、采购或技术合同等涉外事务。上述事务的开展、推进等都离不开各相关方之间合同的约定与引领。因此,涉外合同对于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交易平衡顺利完成,达到各方的交易目的影响非常大。本文将结合以往涉外合同审核、管理之经验,就涉外合同一般性条款的审查要点进行提示与分析,以供有兴趣的同仁或朋友参考。 一、交易各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明确、具体 分析:我们在涉外合同签订之前,一般都有外方相关人员的前期的接触与谈判,通常会得到对方的初步信息,但需要注意及时是一个谈判团队,各个成员所隶属或代表的公司很能不同(同属于同一个母公司),各种原因不尽相同。联系方式非常重要,最好能够能够将对方的座机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地址等一一列明,便于日后定期联系。同时,也保持对上述信息的更新与整理。否则,如果某一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重要而紧急的事项,如果没有完备的联系信息,而能导致双方不能顺利有效沟通,甚至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 二、交易对方主体基本资信的调查了解 分析:公司业务人员一般不是很关注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资本资信情况的了解,然后公司法务人员应关注此问题的严重性。就本人了解,许多公司,包括境外的大公司,都基于其内容运营成本节约考虑,通过境外关联交易进行采购、销售、对外合同等相关事项之操作。不同的交易主体,它的定位及风险承担能力都存在很大的区别。如一家bvi公司作为采购方与其在美国总部的母公司在整体资信方面差距巨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概要求对方都通过母公司签约,但至少应了解签约的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地、资产、实际管理机构等信息,从而能够对相关问题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与分析。 三、合同标的物描述与规定 分析:也许商务人员认为合同的标的物已约定清晰明确,但法务人员需要提示是否存在其他理解,即各方就标的物的外延是否清晰界定。如双方合作某一款产品,该产品技术、数量、销售领域等能够清晰并防止今后因交易环境的改变,可能导致各方对合同的标的物及范围作偏离各方已达成的共识,进而影响合作。 四、合同生效及自动续展约定 分析:相关人员应关注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不能以各方的前期合作及个人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某种商业行为。如尽管交易各方已久重要交易交款达成初步的共识,但中方企业在尚未就上述合作事项达成正式生效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进行备货备料,后因境外交易方的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如期签约,给中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很多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期满前30日内任何一方如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展一年”等,由于目前中国企业并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很多合同签订后没有专人跟进,特别是一些重要条款的持续跟进,导致合同后续何时到期、到期后的处理、自动续展等都无从得知。如果某一天企业突然想起终止合同,但该合同已自动续展,从而影响企业的商业操作目标的实现。 五、合同附件 分析:我们比较关注主体合同的内容,商务谈判很能围绕主合同展开,在合同审查过程中也容易发生重要主合同、轻合同附件的情况,上述情况也避免,否则,极易造成合同条款重组或合同附件条款加重一方责任的法律风险。比如,某些境外厂商通过合同附件的形式约定“合同条款与附件内容相冲突以附件内容为准”或通过附件条款细化、补充主合同的内容,影响交易对方的利益。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总结审查合同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如下,和大家一同交流学 习。第一节、第二节简单引出合同审查目的和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三节重点阐述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第一节合同审查的目的 一、达到交易目的 二、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第二节合同文本通用条款 一、鉴丁条款 二、合同目的和范围 三、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及保证履约条款 四、结算、支付条款 五、知识产权条款 六、保密条款 七、违约责任条款 八、不可抗力条款、免责条款 九、争议解决条款 十、法律适用条款 十一、合同期限条款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条款 十三、通知送达条款 十四、合同附件条款 十五、生效条款 十六、合同文本条款 第三节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要点

一、形式审查要点 1、形式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常见问题: (1) 会签表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活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2) 未按公司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范本。 (3) 缺乏立项审批、超标审批;合同内容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 (4) 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 (如: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 招投标)。 (5) 流程选择不符合权限分工的要求。 (6) 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提示:审查授权委托书,可尽量避免与无权代理、越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合同,避免可能导致的合同被变更、被撤销或无效的后果。) 2、报审资料完整性、一致性 常见问题: (1) 审查报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招投标评审结果 文件、对方资质证明等。 (2) 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单位与合同相对方主体 不一致等。 (3)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等。 3、合同文本形式要文字准确;表述严谨;格式规范;前后逻辑一致。 常见问题: (1) 合同结构不完整(如缺少开头、正文、结尾); (2) 合同各方当事人信息不正确(如当事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 致;当事人银行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缺漏等。 (3) 合同名称与内容不符(如:把租赁写成承包;把借款写成投资) 。

EPC项目合同审查要点定稿

EPC项目合同审查要点定稿

EPC合同审查 一、EPC合同模式概况 EPC合同模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备EPC总承包施工能力的公司,由其承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等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全面责任,直至向业主提交一个符合业主要求、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式。 与传统承包模式相比,EPC承包模式存在如下不同:①承包的范围不同,EPC 总承包商要对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全面负责;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EPC 总承包只向业主负责,业主也只是针对总承包商,分包商和供货商只对EPC 总承包负责,与项目业主没有直接的关系。在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对于分包工程,分包商要和施工总承包商一起向业主负责,承担连带责任。③资质要求不同,在不同的国际EPC总承包项目中,有的项目并不注重EPC 总承包商的资质,只是严格要求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EPC合同风险分类 国际EPC工程合同中一般将工程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承包商主要有以下风险:1、工程风险,业主提供的文件有误,对工程量计算不准确。2、经济风险,如业主支付价款的能力,物价上涨、人力资源短缺等。3、自然风险,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利的地下条件。而由业主主要承担的风险有:1、政治风险,如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工程所在国内的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承包商人员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其他雇员意外的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内的骚动、喧闹、或混乱等。2、社会风险,如地下发现化石或文物。3、法律风险,如资源国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所引起的风险。

商务合同英文翻译注意事项(实例讲解)

商务合同英译的注意事项(实例版) 前言 英译商务合同貌似简单,实则不然。商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文体,重在记实,用词行文的一大特点就是准确与严谨。 本文拟运用翻译教学中所积累的英译商务合同的实例,从三个方面论述如何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求准确严谨英译商务合同。 一、酌情使用公文语惯用副词 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译时,有些词语要用公文语词语、特别是酌情使用英语惯用的一套公文语副词,就会起到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的作用。但是从一些合同的英文译本中发现,这种公文语副同常被普通词语所代替,从而影响到译文的质量。 实际上,这种公文语惯用副同为数并不多,而已构词简单易记。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here、there、w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等副词,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例如:从此以后、今后:hereafter;此后、以后:thereafter;在其上:thereonthereupon;在其下:thereunder;对于这个:hereto;对于那个:whereto;在上文:hereinabovehereinbefore;在下文:hereinafterhereinbelow;在上文中、在上一部分中:thereinbefore;在下文中、在下一部分中:thereinafter.现用两个实例,说明在英译合同中如何酌情使用上述副词。 例1: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 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 例2:下述签署人同意在中国制造新产品,其品牌以此为合适。 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du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 二、谨慎选用极易混淆的词语 英译商务合同时,常常由于选同不当而寻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是提高英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现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对词语,用典型实例论述如下。 2.1 shipping advice与shipping instruction sshipping advice是“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卖主)发给进口商(买主)的。然而shipping instructions则是“装运须知”,是进口商(买主)发给出口商(卖主)的。另外要注意区分 vendor(卖主)与vendee(买主),consignor(发货人)与consignee(收货人)。上述这三对词语在英译时、极易发生笔误。 2.2abide by与comply with

2020年商务合同英译中必须注意的要点(1)

商务合同英译中必须注意的要点(1) 一、酌情使用公文语惯用副词 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译时,有些词语要用公文语词语、特别是酌情使用英语惯用的一套公文语副词,就会起到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的作用。但是从一些合同的英文译本中发现,这种公文语副词常被普通词语所代替,从而影响到译文的质量。 实际上,这种公文语惯用副词为数并不多,而且构词简单易记。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 here、there、w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 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等副词,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例如: 从此以后、今后:hereafter;此后、以后:thereafter;在其上:thereonthereupon;在其下:thereunder;对于这个:hereto;对于那个:whereto;在上文:hereinabovehereinbefore;在下文:hereinafterhereinbelow;在上文中、在上一部分中:thereinbefore;在下文中、在下一部分中:thereinafter.现用两个实例,说明在英译合同中如何酌情使用上述副词。 例 1: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

This Contract shall 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 例 2:下述签署人同意在中国制造新产品,其品牌以此为合适。 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du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 二、谨慎选用极易混淆的词语 英译商务合同时,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导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 模棱两可,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是提高英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现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对词语,用典型实例论述如下。 1. shipping advice与 shipping instructions shipping advice是“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卖主)发给进口商(买主)的。然而 shipping instructions则是“装运须知”,是进口商(买主)发给出口商(卖主)的。另外要注意区分 vendor(卖主)与 vendee (买主),consignor(发货人)与 consignee(收货人)。上述这 三对词语在英译时、极易发生笔误。

合同审查要点

合同审查要点 合同签订要点--整体 一、体例的适用性(逻辑性) 1、体系 合同采取先有“章”,后有“条”,“条”下面是“款”,“款”下面是“项”,有的合同只有“条”、“款”、“项”,有的合同按“一、二、三?? ”顺序排列。 2、逻辑 合同的内容逻辑严谨、前后一致,不得相互矛盾,主合同与从合同不得矛盾,附件不得与主合同相抵触等,是以主合同为准还是以附件为准呢,必须清楚约定。 二、结构的合理性 合同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即首部、内容、结尾。 1、首部一般包括标题、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 2、内容一般包括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常见的鉴于条款)、标的物、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律适用、保密、权利放弃、权利转让、继承者和受让人、修订、可分割性、全部协议(常见的取代条款)、未尽事宜、通知、合同正副本份数及保存、附件等; 3、结尾一般包括签约单位盖章及签约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等。 三、可操作性 1、对合同各方权利的规定过于抽象;

2、对合同各方的义务规定不明确、不具体; 3、虽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做了详细规定但却没有具体操作程序条款或对此规定不清; 4、虽规定了损失赔偿但却没有计算依据,整个交易程序不清晰,合同用语不确切等等。 实现合同可操作性是合同得以有效利用、完成交易和实现利益均衡的具体保证,尤其如建设工程、合作开发房地产此类履行周期长、影响因素多、风险大的合同,切实地贯彻可操作性原则,尤显重要。 四、平衡性 所谓合同的平衡性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不存在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合同,一方享受了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过分强调一方的权利、忽略合同相对方的利益的合同草稿,要么得不到签署,要么变成“显示公平”。 五、有效性 1、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2、合同目的是否正当, 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合同签订要点—具体 1、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一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当, 三是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就能得到保障。(如:有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合同的主体资格、生效要件、付款方式、售后服务、保密事

(整理版)审查合同时应当加以注意的审核合同要点

合同审核“八大要点” 一、审主体 签约过程中,公司往往更重视合同内容,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甚至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将对主体的审查变成“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于履行,达不到签订合同目的。因此,对签约主体的资格要严格审查: 1、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必要时应当到相关部门调查资产状况、工商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等; 2、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即有否获得相关资质及目前效力情况(有的资质可能失效),如经营与电信相关的业务应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资格许可证,通信建设工程需要相应资质等级等; 3、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评估,以保证签约后能够顺利履行合同。 二、审内容 1、看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误解或显失公平等等。 2、看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等主要条款。

3、最限度地为公司争取利益:要站在有利于公司的角度上,对我方权利和义务进行全面衡量,当然是争取更多权利而尽可能地减少义务,并且,对我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要规定相对较轻的违约责任;对对方条款的审查,则恰恰相反,不过,凡事都要有个限度,合同条款还是要建立在相对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的,否则,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导致被撤销的。 详述合同重要条款的要求(如标的、付款方式、数量、签订地、工期、交货时间及地点、上线、初验、终验等) (1)合同清单总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合同清单的单项金额不等于清单总金额——必须更改; (2)工期、交货时间、地点/目的地及接收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等空白——不得空白,必须填全,并且不得有误。(ISO9000要求) (3)合同内未约定验收期限、验收标准——必须增加。如未增加存在的法律风险:项目完成后局方一直不验收,或者以未验收为理由不支付相应款项。(4)验收标准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按什么标准来验收,如约定为双方按合同及需求说明书要求来验收。 (5)合同内的签订日期、签字日期与合同中的相关联日期产生冲突(如合同签订日期为10-9-21,交货日期为10-8-16,交货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冲突)——必须更改(ISO9000要求) (6)清单无单价、数量;我方——必须更改。如未更改存在的法律风险:供货时无法确认供货是否符合要求,容易出现纠纷,且出现纠纷时无明确判定标准,对我方不利。 三、审权限 很多情况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

EPC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EPC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1、合同的审批 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经办、商务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董事长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合同评审程序”另行规定。 2、合同的签订 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3、合同的履行 合同签订后,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4、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项目合同必须统一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5、合同归档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

财务审核合同要点

企业财务审核合同应关注的要点 实务工作中,企业财务通常被要求参与合同签署的审核,即在合同审批流程中加入财务会签环节。但与企业法务部门的全面性审核不同,财务审核侧重于对合同中涉财条款的审查与核对,具体应关注五大要点。 要点一:对合同金额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金额是否匹配相应的资源项目,并控制在相应的项目额度内,超出部分是否执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同正文中的金额信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附件资料(如报价单、谈判记录等)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相同;对于框架合同要留意框架合同金额是否合理,是否设置金额上限;涉及分期付款的合同,合同金额乘以付款比例是否等于分期付款金额等。 要点二:对结算条款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结算条款是否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规定,特别是对于预付款项、付款进度、验收款的管理要求,比如有企业规定对于设备类、物资类采购原则上不进行预付款,并按执行进度分批次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比例依据合作商信用等级确定。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项的,应经过管理层特殊审批后方可进行。 合同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银行票据、现金交易等)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如企业明确规定应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方式的,不得规定通过现金方式进行结算。除总分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等情形外,合同正文中涉及的收款方的账户名称应与合同签订方的名称一致。 合同结算依据及附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核算要求,约定的结算附件是否包含请款通知书、发票、工作量考核表、对账单、采购清单、验收纪要等,具体需结合

合同标的予以判定。 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限是否具有操作性。鉴于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合同结算条款中是否预留足够时间以完成付款审批动作,避免出现“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付款”、“收到乙方发票后当天付款”等操作性不强的付款条款,以合理规避违约风险。 要点三:对涉税事项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约定业务的类型,判断该业务的涉税种类、税率、是否有过渡政策或优惠政策;关注合同中约定的税负承担、发票开具等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发票类型需与合同业务内容、业务性质保持一致,审核时应结合以合作对方机构所在地、劳务发生地、业务内容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票据,应标明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以及包含的税率;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应通过“乙方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等模糊方式进行。最后,要特别注意行政事业收据的使用范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业务事项,合作内容是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则对方可以提供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报账;合作内容为超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的广告、宣传、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则对方应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正规税控发票。 要点四:对特殊事项的审核。 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租赁类合同,需判断租赁形式是否符合企业资产管理规范,比如某些企业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性租赁;对于涉及企业市场竞争的核心设备,不得采用租赁的方式获得资产;对经营性租赁方式在经济上应具备可行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租赁形式包含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判定时应结合租赁标的物的产权、租赁期间、租赁标的专用性、租金等要素,关注不符合租赁要求的合

合同审核要点总结—25个常见重点问题培训资料

订立合同常见的25个法律问题 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合同订立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总包合同签订时需注意的几个要点

03消耗量 15年价目表人工费土建安装76 取费问题增值税17% 总包合同签订时需注意的几个要点 一、施工总承包与分包工程施工界面的划分: 总包施工界限与分包的施工界限一定要划分清楚,避免以后施工扯皮,最好在总包合同中约定清楚总包施工界限与分包界限的划分;(可作为合同附件形式) 二、关于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 对于甲方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总包配合服务费的计取方法及内容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土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政府部门施工的专业工程、智能工程、弱电 工程等没有总包配合服务费。 2、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它工程,承包人总包配合服务的计取方法为:按其 审定值的3%—5%计取(计取时不含设备费)的总包配合服务费。 3、总包配合服务费所对应的内容如下:(1)承包人提供给另行发 包工程承包人使用其负责修建、维修及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 (2)承包人允许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使用总包单位现场现有脚手架、垂直运输机具; (3)承包人为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及计量设施由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为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基准定位线、主要轴线和其它定位点; (5)承包人负责协调各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的关系,对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的临建及物料场地进行统一布置安排; (6)承包人为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 (7)承包人为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幕墙、门窗框四周水泥砂浆塞缝的费用;(可以要求记取施工费)

(8)承包人为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指定垃圾集中堆放点,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负责将其自身产生的所有现场垃圾运至该集中堆放点,承包人将这些垃圾运出工地至环卫指定场地的费用; (9)在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完成工作并将工作面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和费用; (10)承包人按档案馆的要求将另行发包工程承包人竣工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整理上报。 4、除第1项约定的工程不给承包人计取总包配合服务费外,其余发包人分包工程如轻钢雨棚、车库出入口雨棚制安工程、地下车位橡胶防撞板、橡胶车挡、矩形防撞板等安防设施工程、弱电及监控系统、小区内建筑物外的水、供电、煤气、电信、采暖等管网及绿化景观工程等,承包人亦不收取总包配合服务费,但应协助发包人做好配合工作。 5、承包人不得再另外向另行发包工程的承包人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所有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的质量、工期、验收负责管理,不因为系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而免除承包人的相应管理责任。 三、措施费单价包干:最好不包干 四、变更、签证价款确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签证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合同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签证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合同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签证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签证工程资料,双方依据以下计价方式进行确认:依据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结算规则》执行2013年《山东省建潍坊市2015年价目及取费定额、定额解释及补充规定工程决算执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同期)、人工单价确定:省土建、安装76元/工日,装饰76元/工日;工程类别确定:按工程实际类别取费。 一、约定水电费的结算方式: 1、用水和用电均必须安装水表和电表(承包人水、电表安装、移位及拆除需报发包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应用。 2、承包人在发包人每月约定的时间将水电读数抄报发包人,并请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签字确认; 3、总表具读数与各承包人表具的读数合计差值根据各承包人用量进行加权分摊; 4、水电费结算方式:承包人实际水电费用由发包人代为支付,按实际发生金额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施工单位生活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负担。 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发包人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确定结算工程量及损耗。若承包人的实际领取的材料数量超出发包人确定数量,超出部分材料价款按实际采购价格的倍计算,并从应付承包人材料款中扣除;

合同审核的十大要点

合同审核的十大要点 1务必搞清楚你代表谁 大家别觉得好笑,很多年轻律师或法务常常忽略这一点,上来也不问就一气修改,也不知道是代表谁在说话,改着改着就迷糊了。 在审阅合同前,务必搞清楚合同主体是谁,这是审阅合同的逻辑起点,也是基本的法律意识。代表不同的主体(比如代表甲方还是乙方),意味着代表不同的利益和立场。 2务必搞清楚合同的商业逻辑 合同是什么,站在老板的角度,合同就是利益,就是钱;站在律师或者法务的角度,合同是用法律的语言对商业安排进行更为逻辑和规范的表述。每一类合同代表着不同的商业逻辑,也就有着不同的权利义务条款。 比如,投资协议是叙述投资人之间以及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一个定位,可以极大的让审核者去把握这类合同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核心条款,如投资的金额、投资人的权益占比、投资的前提条件、投资的承诺与保证、投资人的优先权等条款几乎必不可少。 如果是章程呢,虽然也是投资人之间签署,但是它更倾向于投资人之间对于公司内部治理等内部运营关系的安排,因此会

有不同的条款安排。 了解了合同的商业逻辑,剩下的就是根据各方谈判的情况,用法律的语言和方式进行逐一呈现和表述,就不会出边。 3务必搞清楚合同的具体商业背景 如果弄清合同的商业逻辑更多关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那么弄清合同的具体商业背景则是为了更好的根据每一份合同的特殊商业背景和谈判的情况来调整合同,使之更符合各方的商业诉求。 每一份合同都有自己特殊的商业背景。比如,什么样的客户,什么样的参与方,什么样的负责人,什么样的商业安排,他们是怎么谈的,在哪些要点上达成了一致等等。 我要说的是,客户邮件上所展现的信息永远会比实际发生的情况缺失很多重要信息。因此,既要认真看客户发来的邮件,也不能完全只依赖邮件闷头干活。当感觉对背景不了解或不清晰时,务必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商业背景,非常有助于审核者对整个项目的把握和了解,有助于增强对合同的感性认识和商业感觉,从而有助于合同审核。 4务必弄清楚合同架构 审阅合同的最常见问题之一,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容易迷失在条款的汪洋大海中,前后脱节,条款重复,甚至条款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