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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和监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档案行政许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高效的原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五条档案行政许可实行统一受理制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受理事项。

第六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办理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受理部门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七条申请书主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二)档案名称、内容、规格、数量;

(三)档案移转方式(出卖、转让、赠送、交换、携带出境)和事由;

(四)申请单位或个人意见(盖章);

(五)档案或档案的复制件有受让单位的,应注明受让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六)受理部门认为必须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受理部门应当予以核对。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受托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出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当附上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并确定送达方

式。

第九条受理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并填写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告知申请人。

以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受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十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指定受理部门或其他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查事项。

受理部门与审查部门不是同一部门的,受理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立即将申请材料移交审查部门。

第十一条审查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内部工作流程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

审查部门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必要时应当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二条审查部门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行政许可申请,制作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申请人;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制作不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制作撤销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被许可人。

第四章期限与送达

第十四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制作档案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发送申请人,说明延期理由。

第十五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第十六条行政许可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申请人在接到领取通知五日内不领取行政许可文件且受理部门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申请材料目录,应当按照《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1)执行。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作档案行政许可文书,应当按照《档案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见附件2)执行,统一编号并加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许可专用章。

第十八条对于非行政许可类的审批项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行政许可和作出决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附件2:档案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

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档案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

目录

一、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二、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三、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四、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五、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六、不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七、撤销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八、档案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月日,你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种情形:

1、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该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3、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编号:

(被许可人名称):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存在以下第

项问题:

1、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

2、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作出;

3、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作出;

4、你(单位)不具备申请资格;

5、你(单位)不符合法定条件;

6、你(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7、(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取得的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档案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因原因,不能在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十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2000年5月10日发布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档案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行政处罚法》、《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三)公正、公开、及时;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档案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国家档案局负责对发生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档案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权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对档案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办理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交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其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时,可以报请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第十条档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档案行政处罚。

第三章种类和决定

第十一条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二条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

(二)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

(四)属于查处的机关管辖。

第十三条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档案行政处罚案件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四条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或者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回避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回避未被决定以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档案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调查笔录、勘验笔录和鉴定结论及其他依法可作为证据的。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十六条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档案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询问当事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并制作档案行政处罚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不得阻挠。

第十七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八条档案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十九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调查终结的档案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档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档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档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认为应当给予当事人或者受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分的,向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对于案情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档案行政处罚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档案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档案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档案行政处罚决定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一条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将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二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出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三日内提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听证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听证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听证结束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作出决定。

第四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按照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期限,予以履行。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作出罚款决定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当事人在十五日内不缴纳罚款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档案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和案件备案制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

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

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每年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一次本地区档案行政处罚案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对重大档案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三十二条档案行政处罚案件结束后,承办人应将所处理案件的全部材料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1992年3月30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档案法规,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贯彻实施档案法规的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行为的查处。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贯彻并监督执行档案法规的机关,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和监督检查员

第四条国家档案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应设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计划单列市、省(自治区)辖市、行署和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设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监督检查员,负责组织、协调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其它档案法规规章;

(二)监督检查档案法规的实施情况;

(三)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违反《档案法》案件;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见格式一);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承担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案件查处和其他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任务;

(五)组织总结、交流本行政区域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

(六)对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人员或者集体,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六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正派,秉公执法,并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

(二)具有馆员以上专业职称,熟悉档案法律、法规的;

(三)熟悉档案工作业务,经过法律知识培训,确已掌握与档案有关法律知识的。

第七条专职或兼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均发给《执法监督检查证》。中央国家机关监督检查员证由国家档案局负责制作与填发;地方监督检查员证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及计划单列市档案局负责制作并填发。

第三章档案执法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档案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应与档案业务工作密切结合,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应根据档案法规实施的情况具体确定。

第九条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为:

一、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建立档案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

三、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执法检查;

四、受理群众举报、申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形式。

第十条对下列行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监督检查员可以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

(一)未建立档案工作或档案管理制度的;

(二)档案保管条件差,危及档案安全的;

(三)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制度不严,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

(四)发现档案破损、变质、下落不明或泄密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五)拒不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的;

(六)不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七)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鉴定验收时,未按规定验收档案,致使档案残缺不全的;

(八)借阅档案未按规定及时归还,且屡催不还的;

(九)在保管或新用档案中涂改、撕毁、丢失档案的;

(十)其它可能导致档案损毁的行为。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应写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个人所违反的具体档案法规条款和违法事实以及改进要求。

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是指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档案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行为的查处。

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具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违法行为,应依法查处。

第十二条违反《档案法》案件,按下列分工查处:

(一)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违反《档案法》案件,由同级或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必要时会同其上级主管机关查处;

(二)公民违反《档案法》案件,由发生违法行为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三)各级档案馆违反《档案法》案件,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四)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档案法》案件,由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查处。

第十三条凡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查处的违反《档案法》案件,查处机关都应受理;如按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不应由本单位受理的,要及时移送有权受理的机关。

第十四条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纠正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错误或不适当的决定。

第十五条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四章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程序

第十六条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程序为:

——调查

——处理

——上报备案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查违反《档案法》案件,并负责组织调查。必要时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进行调查。

调查人员每次不得少于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查处工作的,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调查违反《档案法》案件时,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应出示《执法监督检查员》证。其它调查人员应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依照本规定,对违反《档案法》案件调查清楚后,确认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查处机关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签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见格式二),直接通知违法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协助执行。

确认违反档案法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查处机关按法定程序移交发生违法行为地的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有关部门接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提出的意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执退回;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于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通知书发出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十五日内既不退回处理结果回执,又不向通知书发出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查处机关有权询问情况和建议其上级机关督促执行。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属于监察机关监察对象的人员,也可以向同级或上级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诉人。

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查处机关应将结案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有关材料按规定格式(见格式三)填报,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和计划单列市档案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资料查询申请书

档案资料查询申请书 档案资料查询申请书一:企业档案查询申请书企业档案查询申请 尊敬的____________工商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所需调取档案资料如下:1、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资料须在首页加盖“工商档案证明章”,并加盖骑缝章,盖章需清晰可辨。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年——月——日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XX]3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XX]68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例:090110X093: 第1、2位是所在市的,第3、4位是学校所在县的,第5位是考什么科,1为理科,2为文科,4为体育,5为音乐,6为美术,7为体育特招。第6、7位为

学校代号,最后3位是学校安排给你的号。 农学通常涉及以下几个领域:农业环境科学、作物生产科学、作物育种学、畜牧科学、兽医学、农业工程科学、植物学、林业、园艺学、水产业等。 档案资料查询申请书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于20XX年5月10日在林州参加林州市龙安路北延道路工程的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企业、法人姜士营及项目经理窦爱军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鹤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5月10日 XX年06月27日浙江和通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公布招聘档案资料管理员信息,主要内容为以下:发布日期:XX-06-26工作地点:温州招聘人数:1工作年限:一年以上学历:大专职位职能:资料员职位描述:项目在平阳县昆

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

广告发布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 广告发布登记流程图 申请单位填写并提交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 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六)场所使用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八)联系人身份证明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受理人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广告发布登记审核表》,提出受理意见。 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初审要求的,提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自工商部门或者行政审批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打印《准予(不予)广告发布登记通知书》,准予登记的,应予以公示,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初审要求的,退回申请单位进行补充修改。

申请单位填写并提交《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 表》。 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联系人身份证明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审核表》,提出受理意见。 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初审要求的,提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自工商部门或者行政审批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打印《准予(不予)广告发布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登记的,应予以公示,不予变更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初审要求的,退回申请单位进行补充修改。

行 政 许 可 档 案

行政许可档案

行政许可档案

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范管理许可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卫生许可档案实行逐级审核,分类管理。 (二)、各类卫生许可资料应一事一卷,资料齐全,签批完备。 (三)、各科室卫生监督员负责受理卫生许可申请并收集相关资料。 (四)、办证人员和主管所长负责对许可资料的审查。 (五)、办证结束后7日内将许可资料转给各相关科室,专人负责管理。 (六)、许可档案的保存时限参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依照相关监督管理程序执行。

行政处罚案件规档制度 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资料,卷宗进行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领导批准后应当整理规档。 (二)、案件的主办卫生监督员应将各类文书按要求整理,并交档案管理人员。 (三)、处罚案卷应当按年度整理分户存放。 (四)、归档卷宗保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归档卷宗如因公需借阅必须通过科室主任同意。 (六)、各科室应当指定档案管理兼职人员管理档案。 (七)、重大案件资料应采取保密措施。

海西州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风纪风貌管理工作安排定期检查制度 为使卫生监督员风纪管理工作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所内部管理要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由所领导每季度对监督人员风纪风貌进行一次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参照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定程序。 (三)、检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除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同时在科室考评中扣除一定分值。 (四)、每年针对行风内容开展一次行风测评工作。 (五)、上级对行风工作有特殊要求,按上级统一按排开展工作。

行政许可档案

档案号: 阳新县公安局 行政许可档案 行政许可项目: 申请单位(人): 受理时间:年月日 许可时间:年月日 档案管理员:

阳新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凭证 阳公()许受字[ ]第号 : 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予以受理。 本机关将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收到的申请材料: 1、 2、 3、 4、 5、 6、 联系人:咨询电话: 年月日 申请人(代理人): 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存档。

阳新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阳公()许准字[ ]第号 :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准予你(单位)实施该行政许可事项。 年月日 申请人(代理人): 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存档。

阳新县公安局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书 阳公()许告字[ ]第号 : 一、补正申请材料告知。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补正下列材料: 本机关将自收到补正的材料后再决定是否受理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 二、利害关系告知。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的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 的重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的日内,就该申请涉及的重大利益的情况到本机关陈述、申辩。逾期未到机关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三、延长行政许可决定期限告知。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单位)申请的

个人档案查看申请书

个人档案查看申请书 我是一个喜欢有想法的人,这里的想法我还不敢用思想来代替,因为我深知自己的不足。这里我就不按照那严格而又让人们千篇一律地去遵从的格式写了,类似对党侃侃而谈的言语也许只是个空架子,真正能从实质上去理解的人应该位数不多吧。所以我又是一个敢于对权威挑战的人,当然是在法律与道德的前提下。党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充满敬畏的字眼,而入党更是一个神圣的动词。 档案是重要的资料,那么需要查看个人档案是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项目跟大家分享几篇个人档案查看申请书,以供参考! 个人档案查看申请书一兹有我XXXX(注册号:XXXX)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到昆明市五华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企业的调档事宜。需要查询的档案为XX,用于XX。望贵局以协助为盼!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档案查看申请书二弥勒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在20XX年6月25日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弥勒市弥阳镇卫泸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同志们学习,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上有更大的进步。 工作,为招标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附件: 1、被查询单位(个人)名单(含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码:主营业务: 2、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单位/个人) 很多人终生都见不到自己的档案,按照规定,个人是不能接触自己的档案的,档案的发送必须使用国家“机要”文件发送方式,属于国家秘密。所以说,档案是一件很严肃的东西。它是一个人生平的写照,读书的情况,工作的情况,党组织关系的一些情况都会在档案里以文件的形式保存,直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人防工程建设(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限县辖区范围) 2、人防工程使用、报废与拆除审批(限县辖区范围) 备注:流程图所 指的“日”均为 工作日

3、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运行流程图 备注:流程图所 指的“日”均为 工作日

二、行政处罚类程序流程图 1、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不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行为的处罚。 2、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处罚。 3、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4、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5、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人防部门备案等的处罚 6、建设单位未取得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7、建设单位未组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以及对不合格的人防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人防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9、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10、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11、承包单位将承包的人防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12、人防工程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或者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或者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的处罚 13、人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的处罚 14、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15、施工单位不履行人防工程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16、人防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17、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人防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2018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测试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测试 试卷提交时间:2018-06-29 16:41:30.547 试卷得分:81.0 1、题型:判断题分值:1 修改后的《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一次提出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规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法规的效力是指其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主体和行为具有的规制力和约束力。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约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4、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对等。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5、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6、题型:判断题分值:1 9号令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7、题型:判断题分值: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1987年9月5日起施行。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8、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向档案馆报送各种地方政策、法规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反映地方特色的出版物。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9、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向档案馆出卖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0、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规章是指由有制定权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11、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政策对档案法规来说,具有监督性和指导性的作用。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12、题型:判断题分值:1 10号令明确了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收集档案范围。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3、题型:判断题分值:1 对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是该局自身。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4、题型:判断题分值:1

行政许可申请书

精品文档 。 - 1 - - 1 -欢迎下载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XXXX (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电话:XXXXXXX 住(地)址:企业注册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工作单位:据 实 填 写 电话:XXXXXXX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场地、设备),现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 申请人签名(公章):XXX 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书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 22欢迎下载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经纬仪检定装置 计量标准代码: 01914900 申请考核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机构代码: H4141747-1 单位地址: 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 830001 联系人: xxxxxxxx 联系电话: 0991xxxxxxx xxxx年 xx月 xx 日 3欢迎下载 。3

。 4 4欢迎下载 说 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需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一般使用A4复印纸,采用计算机打印,如果用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考核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4. 申请计量标准考复查核,申请考核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计量器具的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计量标准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复印件一份(如更换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应);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消)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如计量标准器在两次周期检定之间进行运行检查或验证比对试验记录)

档案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

附件2 档案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 目录 一、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二、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三、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四、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五、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六、不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七、撤销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八、档案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申请人 申请事项 接收地点 接收时间 接收材料目录: 1、 2、 3、 4、 申请人 接收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下列(补正)材料: 1、 2、 3、 4、 5、 6、 经审查,你所送的上述(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月日,你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种情形: 1、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该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3、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填写) 请你依照(法律、法规名称)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书.doc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 姓名):XXXX(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电话:XXXXXXX 住(地)址:企业注册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工作单位:据实填写电话:XXXXXXX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因××需要(原因),准备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我单位已具备××条件(人员、场地、设备),现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 申请人签名(公章):XXX 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XXX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 1 -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清单乌质监()许收字〔XXXX 〕XXXX 号 申请单位(人)XXXX (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申请许 可事项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申请 经办人 XXX 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材料(可续页) 序号材料名称页数份数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 1 2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单8 1 3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9 1 4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29 1 5 计量标准重复性实验记录34 1 6 计量标准器检定证书复印件39 1 7 计量检定员复印件155 1 8 营业执照复印件158 1 9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59 1 10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60 1 11 委托书161 1 以上材料由本人(单位)提供,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许可 申请人 申请经办人(签字):XXX 年月日 收件人员签名:XXX (行政许可专用章) XXXX 年XX 月XX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单位(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2

行政许可流程图

行政许可流程图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否

需携带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附图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 年度投资计划(区发改委办理) (12)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2、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权限内)流程图 违反相应法律法规

企业首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需提交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资质的,还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不需核对原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7)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提供复印件,不需核对原件)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申请劳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测试答案

1、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不当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虽然合理但却不合法的行为。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题型:判断题分值:1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随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4、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违法行为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5、题型:判断题分值:1 不服行政处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6、题型:判断题分值: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1987年9月5日起施行。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7、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向档案馆报送各种地方政策、法规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反映地方特色的出版物。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8、题型:判断题分值:1 地方性档案法规的效力低于本级政府制定的档案行政规章。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9、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复议在审查具体档案行政行为的同时,可以附带审查部分抽象档案行政行为。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0、题型:判断题分值:1

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11、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档案行政法律关系必须的当事人。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2、题型:判断题分值:1 10号令明确了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收集档案范围。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14、题型:判断题分值:1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 正确 错误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 录及格式要求 篇一: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612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XX年版) 目录 一、机构设立 (1) (一)法人机构设立 (1) 1.1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 (1) 1.2 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业核准 (2) (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4)

1.3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审批 . (4) 1.4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开业核准 (5) 1.5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筹建审批 (6) 1.6 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开业核准 (7) 1.7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批 (8) 1.8 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开业核准 (9) 1.9 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 构审批 ........................................ 10 1.10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 构开业审批 ....................................

11 (三)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 ....... 12 1.11中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 机构审批 ...................................... 12 (四)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 ............... 15 1.12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 设立审批 ...................................... 14 1.13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 15 1.14中资商业银行参股、收购境外机构审批 ........ 16 二、机构变更 (18) (一)法人机构变更 ............................... 18

个人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

个人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 个人档案查询申请书一:档案查询申请函 兹有我XXXX(注册号:XXXX)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 到昆明市五华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企业的调档事宜。需要查询的档案为XX,用于XX。望贵局以协助为盼! 本人xx,x岁,x省x县x乡人,与****年与***结婚,现我丈夫家住****,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将我的户口从****迁到****。望早日批复! 企业公章: 今天,我虽然向党组织递交了转正申请,但我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长期考验,并矢志不渝地把我的青春热血奉献给党的伟大事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工作和学习上:我深知当今是没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是很难适应时代发展,为党的事业做出较大的贡献;为此,作为一名现场管理人员,自己更要刻苦钻研本专业知识,在理论和实践工作中更不能放松;我积极参

加各种公益和党组织活动。给我最深的感触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我们都要清楚的明白自己的定位,不要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的做人,只有你付出了才会有收获。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共产党员应有的精神品格。在过去的一年多,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及担任车间主任一职,在工作上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及时、准确、高效率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努力在同事中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观,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已经纠正“左倾”错误,党的工作重心完全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党提出的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深入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并进一步表明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必胜信心,毫不动摇把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下去。 个人档案查询申请书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市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在20XX年6月25日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弥勒市弥阳镇卫泸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作,为招标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

查询申请书范例

查询申请书范例 范例一:用于参与投标企业查询己方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书(单项目模板)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省市区参加(招标单位:;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至年月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有关书面查询结果告知函。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资料(必填):姓名手机

申请书(多项目模板)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省市区参加 (1)招标单位:;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2)招标单位:;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3)…… 等项目投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特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至年月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有关书面查询结果告知函(共X份)。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联系人资料(必填):姓名手机

范例二:用于有关主管部门或招标方查询参与投标的企业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主管部门/招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开展(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招标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为掌握企业诚信经营动态,并将查询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的参考依据,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以下相关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被查询企业/个人名单: 申请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联系人资料(必填):姓名手机

范例三:单位查询申请 申请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因我单位(申请查询事由),特向你院申请查询(被申请查询单位、个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 特此申请 被查询企业/个人名单: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资料(必填):姓名手机

企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1页 企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济宁市工商局注册局 服务电话:2363761、2341918。 监督电话:288383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济宁市工商局注册局 服务电话:2363761、2341816。 监督电话:2883835。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济宁市工商局注册局 服务电话:2363761、2341918。 申请人申请 到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 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 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 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 理通知书》 。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 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 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决定 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5日内作出 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传 真、电子邮件受理的,自收到原件起计算)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 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 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 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 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发《准予登记通知书》 颁发营业执照 申请人申请 到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 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 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 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 决定。 决定 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1日内对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 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 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申请 到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集团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 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 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 决定。 决定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 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 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 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 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青岛市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范

青岛市行政许可档案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水平,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行政许可档案是指本市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职能的组织,经合法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行政许可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资源,各单位和公民个人都有保护行政许可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范畴;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行政许可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行政许可档案原则上应由本机关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确因工作需要,可以由业务部门管理,每年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行政许可档案目录。 第二章行政许可档案的积累、整理与归档 第六条行政许可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制度,确保行政许可档案的齐全完整。 第七条行政许可档案归档范围: (一)行政许可证件、决定及回执; (二)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三)行政机关出具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书面凭证、一次性告知材料及回执; (四)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形成的、以及行政机关收集的文书材料; (五)听证材料; (六)行政机关延期办理的文书; (七)收费行政许可事项的收据; (八)行政许可年检形成的文书材料; (九)行政许可撤销的文书材料。 第八条行政许可档案整理方法: (一)行政许可档案设单独档案门类进行整理,行政许可档案应在许可事项办结后一个月内按规范要求整理归档。 (二)行政许可档案保管期限: 1.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行政许可事项保管期限为永久; 2.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等行政许可事项保管期限为永久;

申请书示范文本行政许可申请书【模板】

申请书示范文本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单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公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 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排水户名称(章) 排水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延期申请〔〕 南昌市水务局监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由排水户申请人如实填写,内容要具体,申请表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3、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本表第一、二部分由排水户申请人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6、封面部分“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 7、“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依据,“污水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8、“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部分,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 行政许可条件 1、如实提供有关污水排放情况和资料; 2、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3、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4、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5、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6、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7、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行政许可需提交材料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3、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4、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原件一份); 5、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6、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核发范围 核发范围:指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注:新建、改建、扩建等在建工程应列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条件。)

国家档案局第7号令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7号) 发表日期:2008年3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和监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2)条国务院部委规章库(1)条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档案行政许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高效的原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五条档案行政许可实行统一受理制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受理事项。 第六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办理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受理部门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七条申请书主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二)档案名称、内容、规格、数量; (三)档案移转方式(出卖、转让、赠送、交换、携带出境)和事由; (四)申请单位或个人意见(盖章); (五)档案或档案的复制件有受让单位的,应注明受让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六)受理部门认为必须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受理部门应当予以核对。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受托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出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当附上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并确定送达方式。 第九条受理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并填写档案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档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档案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填写档案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告知申请人。 以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受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十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指定受理部门或其他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查事项。 受理部门与审查部门不是同一部门的,受理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立即将申请材料移交审查部门。 第十一条审查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内部工作流程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 审查部门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必要时应当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二条审查部门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行政许可申请,制作准予档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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