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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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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学生:

学号:

专业名称:法学

学习层次:本科

年级: 14 春

指导老师:牛晓鹏

职称:副教授

教学点:修水

九江广播电视大学

开题报告

课题容(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领域国外发展趋势、研究的重点及拟突破的难点等)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启动诉讼救济的前置程序,“一裁二审”的处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种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从现代法治精神考虑,该制度不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效率、效益的目标,不利于保护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二、研究的容及可行性分析:

我国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

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三、论题的研究方法:

从教材、网络及各项法规中查找我国关于《劳动法》的法律条文及法律依据;部分法学家的认识、观点;通过日常工作中走访调查当事人对《劳动法》一些看法收集和在实践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理清自己思路开始进行写作。

四、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

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是劳动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学者们对此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根据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定义、特征以及它与相关畴的比较,在对我国关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各种有代表性学说的分析与反思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应当构建多元化的调解模式。

五、论文的进度安排:

2016年3月6日—3月9日确定题目

2016年3月10日—3月15日开题报告

2016年3月16日—3月22日论文提纲

2016年3月23日—3月25日初稿

2016年3月25日—3月28日二稿

2016年4月1日—4月10日定稿

六、论文的写作提纲:

一、引言

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相关概念界定

(一)劳动诉讼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诉讼的含义

2.劳动诉讼的特征

(二)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仲裁的含义

2.劳动仲裁的特征

三、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分析

(一)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联系

(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仲裁前置损害当事人诉权

2.“一裁二审”浪费社会资源

3.程序重叠弱化仲裁职能

四、我国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

(一)确定裁审关系的基础

(二)构建多元化调解模式

五、总结

七、参考文献:

[1]俊.对完善劳动仲裁制度的再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0(05)

[2]宋涛.试论我国劳动仲裁制度的问题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0(03)

[3]鸾骁.对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否定性评价——兼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违宪[J].理论界.2010(01)

[4]关怀.30年来我国劳动立法的光辉历程[J].法律评论.2011(01)

[5]朱蓉.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亟待完善[J].学习月刊.2012 (21)

[6]宝强.劳动合同法的新制度经济学思考[J].开放导报.2013(03)

[7]邓珊珊.我国劳动仲裁制度的再建构[J].法制与社会.2014(12)

[8]徐元彪,周茜.略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1)

[9]忠谦.从仲裁的本质谈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J].仲裁研究.2012(04)

[10]余春艳.我国劳动仲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4(06)

目录

一、引言

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相关概念界定

(一)劳动诉讼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诉讼的含义

2.劳动诉讼的特征

(二)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仲裁的含义

2.劳动仲裁的特征

三、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分析

(一)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联系

(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仲裁前置损害当事人诉权

2.“一裁二审”浪费社会资源

3.程序重叠弱化仲裁职能

四、我国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

(一)确定裁审关系的基础

(二)构建多元化调解模式

五、总结

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作者:xxx 指导老师:牛晓鹏

【容提要】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一裁二审、仲裁前置”,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机构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不得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这种“先裁后审”的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确实发挥过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出现了频繁的社会交往,社会关系的复杂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增多,案件性质日趋多样化,“一裁二审”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关键词】劳动诉讼劳动仲裁关系协调

一、引言

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启动诉讼救济的前置程序,“一裁二审”的处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种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

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从现代法治精神考虑,该制度不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效率、效益的目标,不利于保护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相关概念界定

(一)劳动诉讼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诉讼的含义

劳动诉讼是指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劳动诉讼还包括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2.劳动诉讼的特征

第一,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案件未经过劳动仲裁不得进入劳动争议诉讼程序。这是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当事人都不得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则人民法院对于该类劳动争议纠纷不予受理。

第二,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不在受理该劳动争议案件。但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书确定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的除外。

第三,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适用民事案件普遍适用“谁主,谁举证”的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不服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及劳动者对工资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情况提出异议时,对于这部分证据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更好的保护了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处于的不利地位,从而使法院能够清晰的查明案件的事实。

第四,双方当事人对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如果不服,在法定的期限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最终判决双方当事人应该执行。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从制度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上的救济途径,但是该法律救济途径并不是无限的,所以对于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以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和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

(二)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仲裁的含义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仲裁机构依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以第三者的身份,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劳动法律规,对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做出公正判断和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实行“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体制,分别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承担各阶段的工作。目前我国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仲裁先置”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在劳动仲裁的受案围、仲裁程序、仲裁原则、组织规则和办案规则等方面都有了具体的法律规定。

2.劳动仲裁的特征

(1)劳动仲裁实行“三方原则

三方原则是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较为有效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方法。所谓“三方原则”是指在劳动领域,由政府、工会和雇主协会(在我国为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三方分别代表国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共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劳动政策法规的制定、劳动争议的处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的代表组成。”可见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比较集中地体现了该原则。劳动仲裁实行三方原则有很多优点:}第一,有利于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利益的均衡和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第二,有利于发挥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各自的优势,增强仲裁的权威性;第三,有利于三方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仲裁的公正性。

(2)劳动仲裁实行特殊的强制原则

第一,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应当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立法者基于减轻法院工作压力方面的考虑;第二,劳动仲裁并不以双方自愿为一前提。只要争议

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就能引起劳动仲裁程序的开始。这些都是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的不同之处: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之间无需订有仲裁协议,其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如不服裁决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商事仲裁不是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其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在诉讼和仲裁中自由选择。

(3)劳动仲裁的处理结果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这标志着劳动仲裁是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劳动仲裁的处理结果,不管是仲裁调解书,还是仲裁裁决书,只要双方当事人确认签字或超过法定期限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便具有了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显示出了劳动仲裁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与商事仲裁不同的是: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争议以外,劳动仲裁的裁决大多是非终局性的,即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商事仲裁受理的所有案件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分析

(一)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联系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要求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程序前置规则。

(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仲裁前置损害当事人诉权

劳动仲裁的强制前置,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在仲裁机构受理并做出实体裁决后才能实现,损害了劳动者追求诉权的权利,限制当事人选择解决途径的自由,违背劳动仲裁制度便捷、缓解法院压力的设计初衷,难以体现仲裁这一制度崇尚自由的价值取向。劳动仲裁前置在限制当事人诉权的同时也削弱了仲裁裁决结果的公信力,使劳动仲裁的效力受到质疑,对仲裁的公正性缺乏信任,仲裁前置程序的存在,让当事人把仲裁当作“走过场”来敷衍,降低了办案效率也浪

费了有限的社会资源。

我国规定,经过仲裁后方可提起诉讼程序,则诉讼当事人与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一致,但是如果之前并非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因为案情需要参加诉讼,那么仲裁的前置就妨碍当事人参入到诉讼活动,干扰当事人行使诉权,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但此解释并未允许没有参加劳动仲裁的当事人直接参加诉讼,这会造成一些当事人丧失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因此,针对我国现有情况,仲裁前置程序加大了当事人诉讼的难度,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程序,引起不必要的诉累。

2.“一裁二审”浪费社会资源

为了使有限的社会财富得到公平分配,恢复社会秩序,需要诉讼,仲裁,调解等一些解决机制去担当“社会调节器”,解决各方纠纷,缓和矛盾。无论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都会导致资源分配的变动,占用一定的社会资源,劳动仲裁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目的,为当事人维护权益增加一条救济途径,而现行的“一裁二审”模式未能实现案件的分流,节约社会成本,不符合现代司法“程序利益”的精神要求。由于对仲裁权威的不认可,该模式不但没有给当事人带来便利,反而延长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周期,牺牲程序利益并不能实现真正的实体正义。

“一裁二审”的审理模式导致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衔接不畅,因为,把仲裁程序作为进入诉讼程序的前置阶段,当案件进入到诉讼程序,法院就不再审查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有效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当法院抛开仲裁裁决裁定的事实去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那么通过法院改变仲裁裁决的案件就会增多,加之法律并未规定经过裁决认定的事实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若提起诉讼,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将被完全否定,从而使仲裁裁决的功能趋于虚化。根据规定,仲裁裁决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便自动失去效力,增加了处于强势地位的用人单位滥诉的可能性,浪费诉讼资源的同时也无法针对劳动者进行特殊倾斜保护,更不利于仲裁质量的提高。

3.程序重叠弱化仲裁职能

我国法律规定仲裁强制前置,但问题是,劳动诉讼的当事人与劳动仲裁的当

事人两者并不能直接画等号。有些时候,在劳动仲裁环节中并未参与仲裁的个体需要参加劳动诉讼,那么,仲裁前置程序就妨碍其作为劳动诉讼当事人参与案件的审理,不利于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在实践中还存在由于仲裁和诉讼程序重叠引发的其他问题,如双方当事人均对裁决结果不服提起诉讼,是按反诉对待分别立案合并审理还是按照先起诉的为原告,后起诉者为被告一并做出审理;再如劳动争议民事案件由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当事人又起诉的,这种情况究竟如何处理等。此外,在目前我国劳动争议的仲裁员业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仲裁前置会使法院的一审实质上成为对劳动争议代为司法监督的程序,反而增加了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诉讼程序。

仲裁前置程序与诉讼合并审理存在一定矛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口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实践中,劳动者提起诉讼时除了对仲裁裁决不服外,可能还会增加其它的诉讼请求,如果此时人民法院对劳动者增加的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则会违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程序规定。但如果此时仅对原仲裁请求进行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对增加的诉讼请求另案提起仲裁,不但浪费法律资源,延长了争议的解决期限,而且可能导致原案己经查清的事实再重新调查,无论是从节约成本还是解决争议的效率方面来讲都不符合立法的初衷。

按照仲裁程序前置原则,仲裁需要服从审判。因此,在处理劳动争议的整个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终局处理权,仅处于“中间环节”的弱势地位。这种体制上固有的弊端极有可能导致仲裁机构只为履行程序,一裁了事的做法,不利于仲裁机构主动性的发挥,损害了劳动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弱化了仲裁职能。

总之,无论是当事人在程序上的重叠,还是仲裁与诉讼之间缺乏衔接性,其根源仍然源自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制度带来的一个弊端。因此要改变这一现状,应该从立法上确立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专门性,完善劳动仲裁制度,取消劳动仲裁的前置,强化仲裁裁决的效力。

四、我国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

(一)确定裁审关系的基础

其次是对劳动争议进行分类处理。目前我国法律及适用程序尚未针对劳动争

议的不同类型作出严格界定和区分,使得现行劳动争议的处理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在案件总量逐年扩增的情况下,若将个体争议和集体争议不作区分且纳入到同一处理程序,必然导致劳动争议增幅和劳动争议处理时效两者此消彼长的后果。其二,现行争议处理主要针对权利争议,而利益争议因不在覆盖之以致事实上处于自发和无序的状态。因此,在重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模式时,必须对争议类型作出区分。一般情况下,“各国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多有不同,但共同之处在于,权利争议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而利益争议基本上只能通过调解、仲裁程序解决。因此,在借鉴域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确立利益争议由仲裁程序解决,权利争议可以进入诉讼程序。

(二)构建多元化调解模式

建立由人民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即以人民政府为主导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乡镇街道调解机构、人民调解机构、司法调解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的调解劳动争议的处理模式,从而构建出一套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到司法调解组织相统一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处理模式。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由基层调解组织处理,对于当事人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劳动仲裁机构引导当事人通过基层调解组织予以解决,从而充分发挥各个调解组织的功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对其他调解组织无法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最后由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组织予以调解,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功能。

对于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的,为了避免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随意反悔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的,从而浪费有限的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法律应当赋予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能力,除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协议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之外。

五、总结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劳动仲裁处于诉讼的前置地位,它没有终局效力,又因为劳动仲裁机构无权采取先予执行、查封、扣押财产的强制措施,从而导致现实中很多案件久拖不决,导致的后果便是国家资源重复浪费,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与立法者的初衷以及社会价值取向相背离。况且仲裁之后还有诉讼程序,在仲裁中败诉的当事人往往怀着不服

气的心理,或者出于不履行仲裁裁决,达到拖垮对方当事人的目的而提起诉讼,这种情况只能是徒增诉累,明显不利于当事人实现权利主。因此,要改变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两者目前略显尴尬的关系,惟有改革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参考文献

1、俊.对完善劳动仲裁制度的再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0(05)

2、宋涛.试论我国劳动仲裁制度的问题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0(03)

3、鸾骁.对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否定性评价——兼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违宪[J].理论界.2010(01)

4、关怀.30年来我国劳动立法的光辉历程[J].法律评论.2011(01)

5、朱蓉.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亟待完善[J].学习月刊.2012 (21)

6、宝强.劳动合同法的新制度经济学思考[J].开放导报.2013(03)

7、邓珊珊.我国劳动仲裁制度的再建构[J].法制与社会.2014(12)

8、徐元彪,周茜.略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1)

9、忠谦.从仲裁的本质谈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J].仲裁研究.2012(04)

10、余春艳.我国劳动仲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4(06)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摘要: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 信仰的表现形态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 的精神追求。 关键词:法学;职业道德 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 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很多 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暂且 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 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 等课程中讲解。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 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 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 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 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法律职业 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 操作的行为规范。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 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 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 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所以,思想道德修 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苯仙伲?ψ嗜 狈?/p> 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 育的师资严重缺乏。这也直接导致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开设的困难。部分高校在法学教学计 划中将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选修课程。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师资,该课程一直没有真正开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了该课程,但是多由法理学或诉讼法学方面的教师担任主要教学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真正研究过法律职业道德,因此,该课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对有关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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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毕业论文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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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毕业论文 摘要 随着时代进入21世纪,企业面临的风险随着新经济环境的变化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愈来愈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财务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种风险,而财务风险的控制就是企业在识别、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充分预见、有效控制财务风险,通过对财务风险的风险研究,找出风险成因,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策略或建立预警体系,用最经济的方法把财务风险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管理方法。本文针对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进行论述,在系统分析财务风险的本质及我国企业财务风险成因的基础上,建立我国企业的财务预警指标,进行适当的财务风险决策,以期为财务风险管理及防范提供参考。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建立,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各种不确定性影响因素日益增多,企业财务风险问题显得越来越复杂多变。因此,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各层次管理者密切关注的问题。资企业财务风险预测研究的需求日益迫切。急需建立有效的财务预警系统来预测、预控和处理财务风险。以期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实现预期财务收益。 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分析;风险防范;财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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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系列)包括封面、任务书、指导教师的评语及评分、评阅教师的评语及评分、答辩小组意见及评分、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通过意见及最终评分、中文摘要、外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外文文献翻译等内容;毕业论文的档案用论文统一格式,毕业设计论文采用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颁发的统一格式。 一、毕业论文结构及内容要求 (一)封面 1.统一使用教务处专门设计的论文封面; 2.专业名称必须跟国家目录专业名称一致; 3.论文题目应是既能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又能引人注目,不宜过长,不用或少用修饰语,尽量少用外来语缩写或外文代号,应简练、扼要、准确明了; 4.论文全部用A4纸打印。 (二)中文摘要 摘要是提供给文献检索数据库做重复传播的情报资料,应该是一篇简明扼要的短文,不能过于简略,摘要必须是对全文内容的高度概括。一般在500字左右,应包括: 1.为什么要从事这项工作,目的,重要性; 2.完成了哪些工作(研究内容和过程概括性进行叙述); 3.获得的主要结论,这是摘要的中心内容,应突出自己的工作; 4.必须有关键词,用词要贴切、规范,一般应有3-5个(用分号隔开),不用或少用外来语缩写。 (三)外文摘要 要有题头Abstract,内容应与中文相对应,但又不能完全简单的照翻过去,一定要符合外文的习惯,语句通顺,文字流畅。 (四)正文 1.目录 目录是论文的提纲,可以帮助读者查阅他所希望了解的内容。目录应有页号。 2.绪论 绪论也称引言,用以简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绪论应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研究设想、研究方法、预期结果和意义等。力求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也不要叙述教科书中的知识。

关于数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关于数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关于数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微分中值定理 ★高等代数 ★矩阵 ★极值 ★不等式 ★对学生评价的数学模型 ★反例在教学中的探索 ★保温瓶的优化与保温效果的分析 ★放缩法及其应用 ★数形结合思想 ★培养创造性思维的数学教学模式研究 ★双基教学在数学中的应用 ★数学教育学方向 ★集合论 ★不等式证明的若干方法 ★凸函数 ★谈“构造法”证明不等式 ★高等代数在几何中的应用 ★对称性在积分中的应用

★求极限的方法 ★不定方程 ★概率统计(三扇门选车问题) ★高等代数 ★证明积分不等求的几种方法 ★数学分析有关内容 ★不等式证明方法的探究及应用 ★高等代数方面线性方程组或非线性方程组相关问题★矩阵★矩阵方面 ★浅谈解不定方程的初等方法 ★高等代数 ★数学分析有关内容 ★数学分析有关内容 ★辅助函数在数学分析中的应用 ★矩阵方面 ★论小概率事件的发生 ★容斥原理的原理及其应用 ★数学教学中的理论联系实际 ★谈学生数学兴趣的培养 ★浅谈分类讨论数学思想的应用和实践★浅谈数学概念教学★反例在数学中的作用 ★数学美与解题 ★谈“数”“形”结合

★浅谈数形结合在中学解题中的应用 ★中学教学中的距离问题 ★古埃及分数运算中的拆分法则 ★可积函数连续点与第一类断点的分析与研究★变形在中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 ★关于数学课堂上教学如何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探索★数字e的性质在微积分中的应用 ★数学探究对数学教学中的作用 ★如何理解与贯彻新课程标准 ★浅谈最值问题的解题方法 ★浅谈闭区间在连续函数的性质 ★浅谈数学不等式证明方法 ★“构造法”在中学数学解题中的应用★函数的值域与方程有解的关系 ★关于数学思维的培养与发展 ★浅谈高中女生的数学学习能力 ★因式分解的方法与应用 ★数学思想在中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 ★浅谈不等式证明的若干方法 ★浅谈变形技巧在数学解题中的应用 ★观察法及其在数学教育研究中的应用★学习高中数学的几点体会 ★谈数形结合思想在中学数学解题中的应用★反思数学中的一题多解问题

电大法学大专毕业论文范本

电大法学大专毕业论文范本 论文摘要现有法律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规定较为简单致使实践中操作不一。对此,本文在对相关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所存在的问题,并对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依据、条件以及范围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帮助。 论文关键词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赔偿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因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遭受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尤为常见且各地法院处理标准不一,令人深思。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相关法律规范比较原则化,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案件中面临很多具体适用法律的难点问题。 1.立法层面。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房屋承租人转让房屋时,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买受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我国最高法院于2009年6月22日通过了《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该《解释》第2l条至24条,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作了规定。此前,相关规定主要有,《合同法》第230条、《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已废止)第118条。但相关立法都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常出现偏差,既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达到立法者的预期目标。

2.理论层面。 与之相对的,立法的模糊也反过来使得理论界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定性认识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 (1)形成权说及附条件形成权说。前者认为,优先买权人在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只须依自己一方意思表示,即可形成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关系。而后者认为,先买权人可依单方之意思形成以出卖人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为内容之契约,无须出卖人同意,但此形成权附有停止条件,必须等出卖人出卖标的物给第三人时才能行使。 (2)期待权。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对其所租赁的房屋的优先取得有期待的权利,权利尚未现实化,只处于期待权状态,待一定的条件成就即出租人出卖房屋,便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物权说。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应于物权法中规定。在此种情况下,优先购买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债权说。即优先购买权实质上是一种债权,是优先购买权人所享有的一种请求权,其实现依赖于出卖人将自己的财产出卖时,承租人具有请求与出租人就租赁物订立买卖合同的请求权,在同等条件下,出租人有承诺的义务,应当转让给优先购买权人。如果出租人不通知承租人而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出卖租赁物时,承租人只能对出租人主张损害赔偿,而不能主张优先购买租赁物。 对此,笔者认为,只要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表示购买,即可成立买卖合同,进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形成权的特征,因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形成权;另外,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具有不可转让性,而期待权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的,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非期待权;我们知道物权法定,从实然的角度看,现行的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范文

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学生: 学号: 专业名称:法学 学习层次:本科 年级: 14 春 指导老师:牛晓鹏 职称:副教授 教学点:修水 九江广播电视大学

开题报告 课题容(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领域国外发展趋势、研究的重点及拟突破的难点等)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启动诉讼救济的前置程序,“一裁二审”的处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种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从现代法治精神考虑,该制度不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效率、效益的目标,不利于保护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二、研究的容及可行性分析: 我国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实习报告范文

法律事务专业 毕 业 实 习 报 姓名:杜宗飞 学号:2011090118 专业:法律事务 班级:法律事务01班 指导教师:赵建明 实习时间:XXXX-X-X—XXXX-X-X 20XX年1月9日

目录 目录 (2) 前言 (3)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3) 1.1实习目的 (3) 1.2实习任务要求 (4)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4) 2.1实习单位简介 (4) 2.2实习岗位简介(概况) (5) 三、实习内容(过程) (5) 3.1举行计算科学与技术专业岗位上岗培训。 (5) 3.2适应法律事务专业岗位工作。 (5) 3.3学习岗位所需的知识。 (6) 四、实习心得体会 (6) 4.1人生角色的转变 (6) 4.2虚心请教,不断学习。 (7) 4.3摆着心态,快乐工作 (7) 五、实习总结 (8) 5.1打好基础是关键 (8) 5.2实习中积累经验 (8) 5.3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 (8) 5.4专业实践阅历远不够丰富。 (8) 本文共计5000字,是一篇各专业通用的毕业实习报告范文,属于作者原创,绝非简单复制粘贴。欢迎同学们下载,助你毕业一臂之力。

前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即将毕业的法律事务专业在校生而言,为了能更好的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后能够尽快的融入到社会,同时能够为自己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实习是必不可少的阶段。毕业实习能够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法律事务专业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认识到将所学的知识具体应用到工作中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在实习期间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式,适应社会,才能被这个社会所接纳,进而生存发展。 刚进入实习单位的时候我有些担心,在大学学习法律事务专业知识与实习岗位所需的知识有些脱节,但在经历了几天的适应过程之后,我慢慢调整观念,正确认识了实习单位和个人的岗位以及发展方向。我相信只要我们立足于现实,改变和调整看问题的角度,锐意进取,在成才的道路上不断攀登,有朝一日,那些成才的机遇就会纷至沓来,促使我们成为法律事务专业公认的人才。我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法律事务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因此,我作为一名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有幸参加了为期近三个月的毕业实习。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经过了大学四年法律事务专业的理论进修,使我们法律事务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根本掌握。我们即将离开大学校园,作为大学毕业生,心中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去做好自己专业发展、如何更好的去完成以后工作中每一个任务。本次实习的目的及任务要求: 1.1实习目的 ①为了将自己所学法律事务专业知识运用在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巩固自己的理论知识,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反过来检验书本上理论的正确性,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通过法律事务的专业实习,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提高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并且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通过法律事务专业岗位实习,更广泛的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的

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三河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建筑风格独特、规划肌理明晰的皖中水乡古镇,历朝历代皆为军事重镇、交通枢钮镇、文化名镇、商贸集镇。对其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客观评定,充分挖掘资源,进而对其量身定制合理的保护发展方案,意义重大。 三河古镇,地处皖中名城合肥、六安、巢湖三市交界处,镇区面积 4.71KM2,辖区面积65.5KM2。境内丰乐河和杭埠河两大水系环绕镇区交汇后,东流巧公里人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巢湖。据《左传》记载,古镇史称鹊诸,有可考历史2500多年。现名三河因丰乐河、杭埠河、小南河三水流贯其间而得。丰富的水网资源,独特的地理环境、厚重的历史文化,造就了三河小桥、流水、人家的市井风貌。镇区内渠塘纵横交错,商贸沿河成街,建筑临水而建,廊桥跃水相连,是典型的皖中水乡古镇。悠久的历史,长期的文化积淀,给三河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尤以古城墙、古河、古桥、古街、古茶楼、古名居、古庙台、古战场等八古景观而著称于世。是皖中地区反映晚清时期历史风貌、兼收古徽派建筑特色、囊括古建筑类型较完整的水乡古镇,其综合历史文化价值,当可和驰名中外的苏州古镇周庄相媲美。 一、三河古镇的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 1、历史价值。岁月茬蕙,朝代更迭。三河虽几易其名,但古镇在各朝代都显示出它的独特魅力。显要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历史上兵家必争之军事重镇。公元前537年,吴楚之争在此演绎了鹊岸之战。1858年,太平天国将领陈玉成、李秀成在此大败湘军,创下了载人史册的三河大捷。至今遗存的古战场、古城墙、英王府似乎仍在诉说着那些硝烟散后的功过成败。鸡鸣三县的地理优势,使其成为皖中商贸集镇的理想之地。透过现保存完好的古商业街、铺宅,仍可遥想昔日的繁华。水陆兼备的交通要道,使其历朝历代皆为江淮区域交通枢纽重镇,现存清朝直隶总督李鸿章家族的粮仓、四川总督刘炳璋的三河房产可说明一二。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孕育出众多的名人志士,使其成为远近闻名的文化古镇。窄窄

本科毕业论文范文格式(最新篇)

本科毕业论文文格式参考 本科毕业论文文格式参考 、注释、参考文献、附录、致等。本科毕业论文字数文科类不少于8000字,理科类不少于6000字,外语、艺术类不少于5000字。 一、毕业论文撰写的容要求 标题 毕业论文的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使读者大致了解论文的容、专业特点和学科畴。标题字数要适当,不宜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摘要与关键词 1.摘要 中文摘要标题为摘要,英文摘要标题为 Abstrat 。中文摘要执行GB 6447标准,字数在300字左右,英文摘要在250个实词左右,撰写具体要求为: ①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正文,就能从摘要中获得必要的信息; ②摘要应用第三人称的方法记述论文的性质和主题,不使用、作者等作为主语,应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表达方式; ③摘要应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不要表述本学科领域常识性的容;

④摘要书写要合乎逻辑关系,同正文的文体保持一致; ⑤结构要严谨,表达要简明,语义要确切,一般不分段; ⑥对某些缩略语、简称、代号等,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 ⑦摘要常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以及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关键词 关键词的选取执行GBT3860标准,以3 5个为宜,必须反映出论文所属学科和论文的基本信息。中文关键词前加关键词三字、英文关键词前加 Ke ords 作为标识。 正文 一般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1.前言部分: 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简明扼要,概括性、准确性强。 本论部分: 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论述的容、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等,要反映出作者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3.结论部分: 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旨在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注释

数学系毕业论文规范

闽江学院数学系 本科毕业论文 指导手册 (适用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系修订 二00九年十月

目录 一、前言 (3) 二、指导思想 (3) 三、指导要求 (3) 四、过程要求 (4) 五、写作规范 (5) 六、一般格式规范 (9) 七、答辩要求 (12) 八、评分要求 (12) 九、组织管理 (12) 十、评分标准 (13) 十一、其他 (15) 十二、附件: 1、闽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16) 2、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书 (17) 3、闽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批表 (18) 4、闽江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19) 5、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2) 6、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24) 7、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指导教师评定表 (25) 8、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阅教师评定表 (26) 9、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27) 10、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 (28) 11、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29) 12、闽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30)

一、前言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四年学习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能力、自学能力以及各种综合能力的检验。通过做毕业论文(设计),可以使学生在综合能力、治学方法等方面得到锻炼,使之进一步理解所学专业知识,扩大知识面。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要求。为使我系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参考学校毕业论文指导手册并结合数学学科自身特点,制订本手册。 二、指导思想 毕业论文工作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对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加强对学生的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课题;培养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毕业论文具有学术论文性质,应能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或提出的新见解,是作者的科研能力与学识水平的标志。毕业论文具有学术论文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应按照学术论文的格式写作。 在毕业论文选题与写作中,要注意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意理论结合实际,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要特别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注意提高其科研能力;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 三、指导要求 1.指导教师要熟悉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2.指导教师要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设计主题,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和研究信息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为学生审定论文提纲和初稿,并提出修改方案。 3.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

法学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范文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撕毁的借条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姓名:@@@ 学号:1134001414509 班级:11春法 学 分校:合肥电大 2012年12 月19 日

目录 案情介 绍 (1) 案件焦 点 (1) 分析与结 论 (1) 附 录 (2)

撕毁的借条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案情介绍 2008年9月13日,某市公安局派出所接到李某的报案,并派人到现场处理。隽某于当日上午9时许,到某公司向张某索要5万元欠款,据隽某称其手持欠条被公司会计撕毁,民警到现场后,发现隽某手中以及一楼阳台雨蓬上有部分碎片,但内容不详。民警建议走司法渠道解决,隽某遂诉至法院。 原告隽某诉称,被告张某向其借款5万元,约定2008年中秋节后还款,其依约前往被告处催要该笔借款,在被告作出同意立即还款的表态后,原告将借条交给了被告,并做好接受被告付款的准备,不料被告收取借条后当即将借条撕碎,原告随即拨打110报警。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还款利息,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张某辩称,撕碎的借条在法律上没有证明力,不能证明被告欠原告借款5万元就是事实。而且撕借条时,被告并不在场,事后听会计说,原告持欠条来要钱,会计翻帐本发现原告还欠被告7.5万元的木方和模板钱没有给,就要原告写一张7.5万元的条子,原告不肯,会计就把欠条撕掉,当时原告并没有什么反映,半个小时后才报警。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隽某举证借条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该借条原件,已被撕成碎片,在庭审时进行了粘贴,原件有部分内容缺失,剩余内容为:“借条,借到隽某亻○民币伍万元整,中秋卩○还,张某,2008.9.3”。而借条复印件的内容完整,载明:“借条,借到隽某人民币伍万元整,中秋节过后还,张某,2008.9.3”。被告对其不予认可,并称借条上张某的签名是真实的,但是其他内

函授法学论文范文

本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一:我国税务机构执法问题探讨论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02年10月15日起实施,争论已久的税务机构执法主体问题尘埃落定。稽查局作为法规授权主体,享有执法主体资格有了法定依据。同时,其他内设机构,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征收局、管理局、纳税评估局以及涉外税收管理局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局等内设直属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机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授权,因此,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均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执法。今后,直属机构如何执法?稽查局是否享有税务机关的各项权力,即是否拥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如何理解《征管法》第十四条关于税务机关的定义 在研究行政执法主体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行政主体的相关概念。我们知道,行政主体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行政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尽管具体的行政行为大都由国家公务员来行使,但他们都是以组织而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实施的。二是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三是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四是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效果。

行政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职权性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一类是授权性行政主体,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职权性行政主体,亦即法定主体,是指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自然形成,无须其他组织授权而是由宪法或组织法规定其职权的管理主体,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机关均属这一类。其资格的取得,必须具备下列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其成立已获有关机关批准;已由组织法或组织章程规定了职责和权限;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已有独立的行政经费预算;已设置了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已经政府公报公告其成立。 比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国税系统职权主体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地(市、州、盟)中心支局;县(市、旗)支局。授权性行政主体,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依照法律、法规具体授权规定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税务授权主体有两类:一类是法律授权主体—税务所,《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一类是法规授权主体—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税务所本属区、县级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稽查局属省以下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原本不具有主体资格,不是独立的执法

法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范文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名称:法学 学习层次:本科 年级: 14 春 指导老师:牛晓鹏 职称:副教授 教学点:修水

九江广播电视大学 开题报告 课题内容(包括课题的现实意义、目前该领域国内外发展趋势、研究的重点及拟突破的难点等)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启动诉讼救济的前置程序,“一裁二审”的处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发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作用,减轻人民法院工作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该制度自身固有的缺陷,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变革,涉及到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各项内容的劳动争议也相应变得越来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这种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从现代法治精神考虑,该制度不能实现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效率、效益的目标,不利于保护劳动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机构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思考,努力构建一套适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审裁协调的裁审模式,建立和谐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法制基础。 二、研究的内容及可行性分析: 我国在劳动争议处理上以仲裁前置为诉讼前提的“先裁后审”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需要。本文主要研究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关系,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出发,研究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

仲裁的关系,探讨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提出我国现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关系的协调对策,以期对完善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提供相关参考依据。 三、论题的研究方法: 从教材、网络及各项法规中查找我国关于《劳动法》的法律条文及法律依据;部分法学家的认识、观点;通过日常工作中走访调查当事人对《劳动法》一些看法收集和在实践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理清自己思路开始进行写作。 四、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 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是劳动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学者们对此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根据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的定义、特征以及它与相关范畴的比较,在对我国关于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各种有代表性学说的分析与反思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应当构建多元化的调解模式。 五、论文的进度安排: 2016年3月6日—3月9日确定题目 2016年3月10日—3月15日开题报告 2016年3月16日—3月22日论文提纲 2016年3月23日—3月25日初稿 2016年3月25日—3月28日二稿 2016年4月1日—4月10日定稿 六、论文的写作提纲: 一、引言 二、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相关概念界定 (一)劳动诉讼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诉讼的含义 2.劳动诉讼的特征 (二)劳动仲裁的含义与特征 1.劳动仲裁的含义

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华北电力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 所在院系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专业班级实验动10班 学生姓名杨 学号11011 025 指导教师签名 审批人签字 2014 年3 月24 日

摘要 纯铝具有良好的物理力学性能:易加工、耐久性高、适用范围广、装饰效果好、花色丰富。由于铝的优秀性能,铝越来越多的用于机械制造行业. 随之而来的是对铝焊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目前国外MIG焊铝的技术工艺日趋成熟, 主要用于全焊接游轮, 火车及汽车箱体, 摩托车架, 压力容器, 工作平台, 飞机等。在飞机、汽车和机车车辆等制造业中,为了减轻运载工具的自重,提高运载能力,越来越多地采用轻金属合金与薄壁型轻量化结构。尤其在飞机蒙皮、筋板等制造中,采用焊接代替传统的铆接工艺,减重效果显著。然而由于铝特性及T型接头结构特点,无论传统焊接还是先进的激光焊接都遇到了焊缝气孔、裂纹、变形等依靠单独焊接方式难以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主要研究焊接速度、焊接电流以及频率的变化对焊接外观造成的影响,从而找到最合适的焊接参数。本文包括三组实验,分别对焊接速度、焊接电流以及频率的影响作了详细的分析,比较各个参数对焊缝的影响,最终通过实验优化了纯铝MIG焊的焊接工艺。实验证明:焊接2.8mm的1630铝板时,焊接速度为35cm/min,焊接电流为77 A,频率为1.5 Hz时,为较佳工艺。 关键词:铝;熔化极氩弧焊;焊接工艺

Abstract Has good physical and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pure aluminum: easy processing, high durability for a wide range of decorative effect, and rich colors. Due to the excellent performance of aluminum, aluminum, more and more used in the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industry, followed by increasingly high requirements for aluminum welding. Foreign MIG welding aluminum technology matures, mainly for the all-welded cruise ships, trains and car box, motorcycle frames, pressure vessels, work platform, aircraft. In the manufacturing of airplanes, cars and rolling stock, in order to reduce the weight of the means of delivery, to improve the carrying capacity, more and more lightweight construction of light metal alloys and thin-walled type. Especially in the manufacturing of aircraft skin, ribs, using welding instead of riveting, significant weight loss. However, due to the aluminum features and T-joint structural characteristics, regardless of traditional welding or laser welding encountered weld pores, cracks, deformation, etc. rely on a separate welding difficult problem to solve. This article will mainly study the welding speed, welding current and frequency changes caused by the welding appearance in order to find the most suitable welding parameters. In this paper a total of three sets of experiments, made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change of welding speed, welding current, and frequency, respectively, the final experiments to optimize the welding of pure aluminum MIG welding process, the results show: welding speed 35cm/min, welding speed 77 A,, frequency of 1.5 Hz, better technology. Keywords: Aluminum;Melting Inert Gas;Welding process

小学生数学论文范文十篇

小学生数学论文范文十篇 小学生数学论文是考验小学生数学学习的成果,讲数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实现小学数学的生活化,调动小学生的学习兴趣,实现学以致用。以下学术堂整理了十篇小学生数学论文范文,供参考! 小学生数学论文范文一: 论文题目:数学知识的生活应用 数学是一个多姿多彩,奥妙无穷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很多技巧和策略能解决许多现实中的问题。今天我就来说一说关于植树的问题,这也是我在寒假中第一次运用数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大年三十的早上,我和妈妈怀着激动得心情坐上开往淮安的长途大巴,当车开出南京行驶在高速公路时,路两旁的行道树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棵棵挺拔的大树站在路的两旁,像一个个士兵一样守卫着高速公路。眼前迅速闪过的树影让我兴起了数树的兴趣,但是车开的太快所以无法数清每一棵树,我发现两棵树之间的距离足以让我看清,所以我决定数段来知道有多少棵树。从高速公路到服务区一共有256段,而且两头都没有树,我想了想:头尾都没有树的话,只要减去头尾的两段就可以得到从高速公路到服务区一共有多少棵树了,所以这一段路有256-2=254(棵)大树。我对这种类似的题目起了兴趣。

我看了看表又想了想:现在是9:50,那么我从10:00到10:30观察一下一共有多少棵树,这样的问题就变成了植树问题中的两端都有树。首先,客车在10点准时从服务区出发,我选取了第一棵树,30分钟过去后,一共有178段,而且两头都有树,我默默的想到:哎,这题有点难呀!我突然想到利用手指伸出来判断段与棵的关系,一目了然,只要在段的数量上加1就可以得到棵树,原来30分钟的时间看到的树一共有178+1=179(棵)树。太有意思了!让我再来试试一头有树一头没树的植树问题吧!现在是11:00,我又选取了一棵大树,开始数段一直到高速公路的出口收费站,数了366段,我又伸出手指来看一看,啊!这个很有意思,棵等段,有多少段就有多少棵树,按这样,这一段路一共有366棵树。其实植树问题还可以拓展为计算路程长短,甚至可以解决速度的问题,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一趟的旅程,让我明白了许多的数学知识,可以有效的利用在生活中,它和生活息息相关,它可以为我们解决许多难题。现在我更加想学到更多的数学知识,让它们在生活中充分的表现出魅力。 小学生数学论文范文二: 论文题目:逆向思维的魅力 这个故事还是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传说,当时有一拨鬼子

法律专业毕业生实习报告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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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毕业生实习报告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实习人:聂婷妍专业:法学实习地点:岳麓区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2月26日 年级:2017级班级:3班学号:8号 关键词 行政诉讼立案程序诉讼请求简易程序不作为 审理时限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

新编整理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范文[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 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下文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毕业论文的范文篇1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冲突及规则适用探究随着我国对国际业务开发力度的加大,我国跨国投资中的一些活动也涉及到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加入WTO以后,我国跨国投资和融资企业越来越多,与国家交流的范围也越来越大,法律冲突和规则适用不同的情况经常发生,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识这些冲突和规则并作出最有利的选择是我国跨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从法律冲突及规则适用的相关角度探讨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 一、跨国证券投资法律冲突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保障跨国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各国都针对跨国证券投资中的一些问题制定的专门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并不具有世界性,而是各国从本国发展的角度制定的,其中的冲突也是非常多的。总的来说,这些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法律关系存在冲突 证券投资的认识各国本来就存在不同的理解,那么在制定法律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然也会存在很大不同,首先是证券发行主体、方法以及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别,在规定上认识是非常不同的;其次是对于证券交易的方式、支付等一些规则的制定存在出入;再次国有关证券监管结构、监管方式与措施、证券权益保护机制方面的不

同规制;最后是各国对证券市场主体的法律规定亦存在差异,涉及证券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证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者的主体资格与身份确认方面的法律冲突。 (二)各国对于证券投资行为的规制存在不同 跨国证券投资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行为,在这些行为的规范和指定的标准规则方面是存在不同认识的,比如各国在规制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时,对于如何认识两种行为,以及在两种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控制都存在不同的理解,在规制内容上也存在差异;在跨国企业上市的条件和对于该行为的监管也存在差异,这些都是跨国证券投资中世界各国对一些行为规制过程中存在的不同,这些不同的认识,也就产生了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不利于共同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以上内容主要通过概括的方式对于跨国证券投资中各国法律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描述,其实在理论研究之中,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也是存在差别的,比如有一些学者在概述法律适用冲突的过程中将这一问题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分析:发行主体的冲突、发行客体的冲突以及发行行为和管理的冲突,不论哪一种划分都冲根本上认识到跨国证券投资中存在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也是未来需要我们重点解决的部分。 二、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适用的冲突规范 世界各国对于跨国证券投资的行为都有规定,而且还存在着一些国际条约、多边条约等,那么在真正出现跨国证券投资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如何选择?国际上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五种不同的问题,不论在证券交易还是发行都是存在的冲突规范。 (一)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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