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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午餐加班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

关于午餐加班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
关于午餐加班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

关于午餐、加班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的规定(试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统一财务费用开支标准、体现公平一致的原则,特对员工工作餐、加班餐补助发放标准规定如下:

一、加班餐、误餐补助

1、员工统一按照¥18元/日的标准给予午餐补贴。

2、员工因指定工作加班的,统一按照¥18元/日的标准给加班工作餐补助。

3、系部门统一订餐情况,则按上述标准执行,不再另行享受加班工作餐补助。

4、因工作外出,如接待方提供伙食的,公司不再提供工作午餐及加班工作餐的补助。

5、因工作外出,如接待方不提供伙食的,公司则以实际工作出勤天数为准,由人事行政部统计好,发放午餐及误餐补助。

6、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考勤记录进行午餐补贴统计工作,因为工作原因加班产生的加班工作餐补贴,由各部门主管签字后统一上报到人事行政部。

二、报销流程及时间

1、每月月底前人事行政部统计员工当月考勤,并统计餐补金额。

2、员工签字确认,并上交报销等额发票。

3、行政专员整理票据,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到总公司财务报销。

4、报销后将餐补转账到员工个人账户。

发票要求:

明细:餐费、食品

时间:当年票据

三、实行时间

自2016年8月5日起试行,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与解释。

北京中沃沃龙汽车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为规范置业中心职工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加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加班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工作日期间加班,一般加班时间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 (二)休息日加班,一般为周六日加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8小时。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当天属于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第二天放假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范围。 第三条: 原则上不鼓励工作日加班,职工应当在工作日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如果遇到突发情况,确实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获得领导批准后加班有效,否则对于未获批准的自主加班不予给予调休和加班费补贴。 第二章加班费的程序 第四条:加班人员工作日当天加班,需要在加班工作日当天16.00前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休息日需要加班,需在加班前最后一个周五16.00前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法

定节假日需要加班,需提前一周将加班申请表交到办公室,否则视为自主加班,不予加班调休和发放加班费。 第五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通知办公室主任,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补交。 第六条:加班人员凭借加班申请表作为加班的凭证,每个月末核对本月加班工时,并以此作为单位调休和发放加班费的依据,其加班工时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核算。 第七条:除因以下不可抗力因素,可排除第六条限制,否则视为违规加班行为,皆不作为单位加班发放加班费。 (一)因火灾、遗失等意外因素造成加班人员加班申请表遗失的,由加班人员经理领导同意重新填写加班申请表,并以此为准重新计算加班调休和加班费。 (二)因紧急事态需临时加班的,可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补交加班申请表。 第八条: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

加班及其补贴的暂行规定

槐树关镇中心小学 教职工加班及其补贴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学校已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的教职员工因学校工作需要而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的劳动行为。临时性用工和专业承包项目用工不适用于本规定。 二、加班的界定 (一)平时加班 教职工应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岗位职责赋予的各项任务。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本职工作的不视为加班。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任务必须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的,可视为加班。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 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些特殊岗位如必须连续工作的,可视为加班。 (三)寒暑假加班 寒暑假期间教职工必须履行值班义务。教职工在寒暑假期间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值班任务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加班的,可视为加班。 三、审批程序 (一)平时因特殊工作任务须加班的,由所在部门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见附表一),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二)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由所在部门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三)寒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所在部门应在放假前两天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的应在加班前将加班计划报分管校长、校长处分别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四)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临时由校领导口头安排的教职工个人加班,必须及时口头报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并在返校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安排加班校领导补填加班审批表,报校长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凡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发加班费。 四、加班待遇 (一)教职工加班可申请补休或领取加班费。 (二)如教职工加班后要求补休的,一天内加班时间在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可以补休半天;一天内加班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可以补休1天。教职工申请补休应报本处室或主管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方可补休。当补休与工作发生冲突时,应以工作为主。 (三)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加班,申领加班费时必须扣除义务值班天数。加班总天数不足义务值班天数的不可领取加班费。 (四) 完成有专项经费的工作任务的部门,应在专项经费中支取薪酬,不得领取加班费。 (五)加班费标准为:不统一管伙,半天按25元计发,全天按50元计发。统一管伙,半天按15元计发,全天按30元计发。往返车费单独填写旅差费报销单,张贴车票签字后给予报销。 五、监督管理 (一)各领导应对加班情况认真审核并从严掌握。加班费申领表(附件二)应在学校公开张贴三天以上,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二)加班按照“谁安排、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领导严格考勤、考核制度,如实上报加班天数。如有虚报加班或重复领取加班费的,查实后将如数追回并在全校通报。 六、发放时间及程序 加班补贴每学期末发放一次。 由安排加班校领导、学校办公室负责,根据审批的加班安排及考勤、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制定加班补助费发放表,经安排加班领导审核、校长审批后,报总务处发放。

加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加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XXX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加班补贴 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开支,规范XXX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加班补贴发放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聘用并与之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及因工作需要借(抽)调到镇里工作的人员等。 第三条坚持节约原则,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应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量不加班,少发加班补助,建立节约型机关、单位。如遇工作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推诿,不得虚报谎报加班骗取加班补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加班,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部门领导安排承办的各项工作,及由单位(部门)安排的各项值班。未经镇领导或部门领导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第五条工作人员加班应有镇领导或部门领导的书面通知,加班通知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详见附件),应注明加班事由、人数、地点和预计加班的时间,并有部门领导及镇分管领导的审核签名。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不能及时填写加班通知的,应在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通知一式两联,一联由部门

下发给加班人员,一联留作存根,加班通知的存根每个月由相关部门交由党政办统一存档。 第六条加班时间以加班通知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每位工作人员每月的加班时间累积不得超过十天;加班人员按照个人的日均工资的标准发放加班补贴;如遇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则按日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给予发放加班补贴;如遇双休日安排加班,则按日均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予发放加班补贴。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长期借调到镇里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及其他聘用人员,由XXX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不再重复发放其他生活补贴。长期借调人员需要加班的按照加班流程办理加班手续,并按照加班补贴发放标准发放加班补贴。 第八条加班及长期借调人员的补贴由XXX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办理发放。负责报销人员应填写报销凭证,并附上领取加班补贴的人员名单和补贴数额以及加班通知,按镇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核销。 第九条加班补贴按月发放,最迟不超过次月十日。 第十条严肃加班补助发放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加班时间、数量,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安排加班,要严格加班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更不得弄虚作假,编造加班事项。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由XXX纪委追究相应责任。 本办法自XXX年 X月X日起实施,如上级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中小学校加班费和奖金发放办法

三荷中心小学工作奖金、加班补助、工会福利发放若干规定为调动我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体现优绩优酬,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学校工作奖金、加班补助发放作出如下规定: 一、奖金发放类别及标准 1、教学奖 a、全区抽考科目奖: 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 b、乡教育联校抽考科目: 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500元。(各科名次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C、与平地中学小学部对比进步奖:合格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奖30元,优秀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奖40元(个人奖金不超过500元)。 1、教学比武奖: 获奖级别及奖金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500元500元500元 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乡级100元100元不设奖3、辅导奖: 学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的奖励方案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500元500元500元 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4、教学论文奖: 学校鼓励教师撰写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教后记,优秀案例等各类,并对获上级各种奖励的论文,学校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其方案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5、其它奖励: A、公开课及教研课教出每人次奖100元。 B、因其他教师公差、请假学校指定代课,每节20元。 C、完成学校布置的论文的写作任务学校负责论文评审费,并且每篇奖20元。 二、加班类别与补助标准 学校对于教职工的不同类别加班和值班发放相应的经费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节假日值班:国家法定休假日和寒暑假中安排教职工值班守校。 补助标准:节假日、寒暑假100元/天。

医院加班补助管理制度

医院加班补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医院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避免加班界定不清,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责任: 1、各科室负责本科室人员的加班管理,同时按规定将本科室人员的加班情况上报至院办公室。 2、院办公室协助各科室作好职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科室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加班的原则 1、加班系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由医院依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应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点。 2、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上白班者,周一至周六上午为工作日,周六下午为休息日;倒班的按值班安排表执行,轮到周六及周日值班的为正常工作日。 3、本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点,本院将安排补休(补休以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科室负责人安排)或者支付相应加班补贴(加班费),加班费均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加班申请:需工作日加班、周末加班和假日加班者,科主任或护士长要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将加班申请单送交至办公室,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紧急任务:因医院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紧急加班者,由院办统一调配上报,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因科室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科室负责人需要在第二天补交加班申请,并加以额外的说明。 3、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科主任或护士长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评估和监控。 4、加班考勤: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职工均应如实签到考勤,记录加班时间。 5、严格执行:为了使广大职工养成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的良好习惯,我院将严格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职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加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XXX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加班补贴 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开支,规范XXX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加班补贴发放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聘用并与之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及因工作需要借(抽)调到镇里工作的人员等。 第三条坚持节约原则,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应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量不加班,少发加班补助,建立节约型机关、单位。如遇工作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推诿,不得虚报谎报加班骗取加班补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加班,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部门领导安排承办的各项工作,及由单位(部门)安排的各项值班。未经镇领导或部门领导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第五条工作人员加班应有镇领导或部门领导的书面通知,加班通知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详见附件),应注明加班事由、人数、地点和预计加班的时间,并有部门领导及镇分管领导的审核签名。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不能及时填写加班通知的,应在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通知一式两联,一联由部门下发给

加班人员,一联留作存根,加班通知的存根每个月由相关部门交由党政办统一存档。 第六条加班时间以加班通知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每位工作人员每月的加班时间累积不得超过十天;加班人员按照个人的日均工资的标准发放加班补贴;如遇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则按日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给予发放加班补贴;如遇双休日安排加班,则按日均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予发放加班补贴。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长期借调到镇里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及其他聘用人员,由XXX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不再重复发放其他生活补贴。长期借调人员需要加班的按照加班流程办理加班手续,并按照加班补贴发放标准发放加班补贴。 第八条加班及长期借调人员的补贴由XXX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办理发放。负责报销人员应填写报销凭证,并附上领取加班补贴的人员名单和补贴数额以及加班通知,按镇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核销。 第九条加班补贴按月发放,最迟不超过次月十日。 第十条严肃加班补助发放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加班时间、数量,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安排加班,要严格加班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更不得弄虚作假,编造加班事项。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由XXX纪委追究相应责任。 本办法自XXX年 X月X日起实施,如上级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3篇(最新篇)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3篇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3篇 为严格规范值班费与加班费的发放标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和节假日的有序安排,特制订加班餐费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1 1.目的 为加强员工加班餐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保证广大职工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当中,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员工加班餐申请、报销管理。 3.实施细则 3.1加班用餐指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其它紧急业务需要必须安排晚上或周末加班,需要由公司后勤部门统一为加班员工提供伙食或安排就餐。 3.2加班餐的申请 目前公司统一提供的工作餐为中午一餐,各部门如有员工加班须统一提供加班工作餐的必须提前将加班就餐人员明细向综合部门后勤主管申请: 3. 3.1如遇晚上有员工加班须向加班员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报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餐供应申请表》写明加班人员明细并在当天下午2点以前报后勤主管审批。 3.

3.2周末有员工加班须向加班员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报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餐供应申请表》写明加班人员明细并在周六下午下班前报后勤主管审批。 3. 3.3如因后勤部门无法提供加班餐,加班人员可在外就餐,并由后勤主管在《加班餐供应申请表》上签字说明以作为报销凭据。 3.3加班餐的报销 3. 3.1报销条件 公司为加班员工报销加班餐费必须是工厂食堂无法提供加班餐而必须在外就餐所产生的费用,如果食堂提供了加班餐而不在工厂就餐的除伙食费加倍扣除外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 3.2报销标准 在外就餐一律按每人每次12元的标准进行报销,超过此标准的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公司不再报销。 3. 3.3报销审批流程 申报部门填写加班餐费用报销申请单后勤主管签字申请单报综合部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报销并存档备查 3. 3.4结算时间 每月底进行一次结算,不接受零星结算。 3.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 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公司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公司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2)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局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局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 (2)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 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 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 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 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 元。 (3)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发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诉的,扣除直接责任人所有加班费;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三、加班审批与加班费核发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呈报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由局指定专人按上报人数到局领取局加班费总额,然后根据局具体加班人员按照加班费计发标准分别核发(加班考核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门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完成的工作随意拖延到节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现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误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误论处。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避免漏报;加班若出现虚报、漏报情况由上报人员负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属于办公室。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根据相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夜间值班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日常夜间值班,每人每次补助10元; 2、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五、加班补助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元补助。 六、对出差、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定。 七、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汇总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八、相关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九、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加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XXX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加班补贴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开支,规范xxx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加班补贴发放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聘用并与之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及因工作需要借(抽)调到镇里工作的人员等。 第三条坚持节约原则,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应提高工作效率, 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量不加班,少发加班补助,建立节约型机关、单位。如遇工作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推诿,不得虚报谎报加班骗取加班补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加班,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部门领导安排承办的各项工作,及由单位(部门)安排的各项值班。未经镇领导或部门领导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第五条工作人员加班应有镇领导或部门领导的书面通知,加班通知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详见附件),应注明加班事由、人数、地点和预计加班的时间,并有部门领导及镇分管领导的审核签名。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不能及时填写加班通知的,应在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通知一式两联,一联由部门下发给加班人员,一联留作存根,加班通知的存根每个月由相关部门交由党政办统一存档。 第六条加班时间以加班通知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每位工作人员每月的加 班时间累积不得超过十天;加班人员按照个人的日均工资的标准发放加班补贴;

如遇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则按日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给予发放加班补贴;如遇双休日安排加班,则按日均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予发放加班补贴。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长期借调到镇里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及其他聘用人员,由XXX按照每人每月800兀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不再重复发放其他生活补贴。长期借调人员需要加班的按照加班流程办理加班手续,并按照加班补贴发放标准发放加班补贴。 第八条加班及长期借调人员的补贴由XXX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办理发放。负责报销人员应填写报销凭证,并附上领取加班补贴的人员名单和补贴数额以及加班通知,按镇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核销。 第九条加班补贴按月发放,最迟不超过次月十日。 第十条严肃加班补助发放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加班时间、数量,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安排加班,要严格加班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更不得弄虚作假,编造加班事项。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由XXX纪委追究相应责任。 本办法自XXX年X月X日起实施,如上级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附件:XXX 工作人员加班申请/通知单

加班补助管理规定

XXX有限公司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倡导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员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值班的人员按旷工论处。 2、加班补助由本单位财务负责发放。 三、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 四、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部室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此办法不包括正常倒班工作制的岗位。 五、内容 1、公休假日管理 (一)员工公休日由部门负责人视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休假,对不服从安排值班的人员按旷工论处。 (二)加班认定

各部室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4)、加班时间2-4小时,视为加班半天;加班时间超4小时的视为加班一天。 (三)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字并注明签收时间,要求精确至小时。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根据工作性质,在本单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先考虑调休,在条件不允许时支付相应加班费。 (1)、加班调休

研发部加班及加班补助管理办法

研发部加班及加班补助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研发部全体员工。 三、加班原则 1、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2、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外的延长。 5、公休日的加班:每周周六、周日的加班。 6、法定节假日加班:全年规定的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四、加班申请程序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事行政部。 2、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五、加班补助 1、加班员工可申请餐补,每人每次10元标准。可申请条件为: (1)工作日:冬季工作日晚上加班至20:30,夏季工作日晚上加班至21:00; (2)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工作满8小时。 2、加班满4个人小时即可调休0.5天,以此类推。调休时间以最小单位0.5天计算。

陕西公众仕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研发部 2016年10月25日

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人民检察院 加班补贴考核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绩效考核工作,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激发干警活力,切实落实好优待干警工作,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班补贴发放的通知》(灵人社发〔201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干警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工作的,应由其所在单位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而不能补休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发放补贴。 二、考核范围 此项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我院除司法警察以外,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人员。 三、考核标准 (一)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情况纳入每月考勤统计(上报情况见考勤统计表,且加班时间以加班的实际小时计算),按季度发放。 (二)干警在正常休息日或法定工作日每加班1天补贴10元,发放加班补贴的小时数,每月不超过30个小时。 (三)以下情况不予发放加班补贴 1.当月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不予发放法定工

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2.旷工达到2次的; 3.不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累计达3次的; 4.不参加集体学习、职工会累计达5次的; 5.迟到、早退累计达到5次的; 6.不听从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达到3次的。 四、发放方法 (一)干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干警加班日志》,详细记载加班时间,加班内容,加班人员。每月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上报政工科备案,作为发放加班补贴的依据。 (二)干警出勤考核由科室负责人严格把关,认真考核,每月月底报政工科备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科室负责人的加班补贴。 (三)干警参加劳动、集体活动、职工会的考勤登记由办公室据实登记;学习会、教育活动的动员会等职工教育活动由政工科负责据实登记。 (四)因公出差、脱产学习培训以及参加会议、封闭办案而不能参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学习会的除外。 (五)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予发放加班补贴。 (六)干警退休后,从退休的下一个月起,停止执行干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 五、发放程序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与加班费用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严格规范值班费与加班费的发放标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和节假日的有序安排,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日照广信化工有限公司员工。 3、内容: 3.1值班的定义:值班是指员工根据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 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一般而 言,值班是公司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 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 夜间、公休日、法定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安排与劳动者本职 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 产性的责任且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 3.2加班的定义:加班是指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相关程 序获得批准后,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3.3所有值班和加班原则上先用调休或补休予以冲抵,在不能 保证调休或补休的情况下予以发放费用。

3.4费用发放标准 3.4.1值班费用发放标准:由于《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无明确 规定值班费用放标准,因此由公司自行制定发放标准。 3.4.1.1 非法定假日值班:按5元/小时标准发放。 3.4.1.2 法定假日值班:由于法定假日是带薪休息,因此公司 按10元/小时标准发放。 3.4.2 加班费用发放标准:员工在非法定假日加班的,一律按 员工本人日工资的1.5倍计发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 的将按本人日工资的3倍计发加班工资。 3.5当月加班和值班费用在次月工资中发放,个税按相关政策 予以扣除。 3.6门卫、餐厅工作人员全年发放11天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在 本年度底一次性发放。 3.7班组长以上中层干部采取固定工资方案,月工资中已包括 因倒班而超劳工作的报酬,除法定假日外不再计发加班工 资。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修改时亦同。 4.2本制度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2011年10月14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

****** 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为规范加班管理,确保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全面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 ***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的发放管理。 三、加班类别 (一)工作日、公休日加班:机关各科室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但因单位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突发性事件及其它正常工作范围以外、领导交办的临时紧急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和急需加班完成又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本办法计发加班工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正常工作日7 小时以内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否则,自行加班者,不计发加班工资;出差、学习培训及会议期间(正常工作日)不计加班。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由*** 行政办公室安排机关工作人员(除调研员、协理员)轮流值班,全年按人均 1 至2 次计发节假日加班工资。非值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由科(处)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执行。

(三)带薪年休假加班: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劳安科按照职工工龄计算应休假天数,各科(处)室负责人根据本科室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在原则上不影响本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申请表(附件二)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行政办 公室备案,统筹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如职工本人不申请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年休假,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年休假期间,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实际天 数,视作加班,并按照本办法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各科(处)室确需安排职工加班的,要及时填写《****** 机 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申请表》(附件一),详细注明加班人员、时间、天数、事由及加班类别,报经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定为加班后,将加班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用于兑现加班工资。 (二)*** 行政办公室每月月底将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交劳安科,由劳安科根据此办法计算出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形成加班工资发放表,连同加班工资申请表一同报单位主管 领导进行审批。 (三)劳安科将主管领导审批通过的加班工资发放表及相关申请表复印件送财务科,由财务科据此发放加班工资。 (四)劳安科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工资申请及发放表的存档管理工作,以供备查。 五、加班天数、当日基本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及加班工资的确定

加班补助管理规定

X X X有限公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倡导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员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值班的人员按旷工论处。 2、加班补助由本单位财务负责发放。 三、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 四、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部室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此办法不包括正常倒班工作制的岗位。

五、内容 1、公休假日管理 (一)员工公休日由部门负责人视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休假,对不服从安排值班的人员按旷工论处。 (二)加班认定 各部室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 作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 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4)、加班时间2-4小时,视为加班半天;加班时间超4 小时的视为加班一天。 (三)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字并注明签收时间,要求精确至小时。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党政办公室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根据相关规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12小时补助100元。 2.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电话开通、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带班值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每12小时补助50元的标准发给值班补助。 五、加班补助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元补助。 六、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对出差、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定。 八、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九、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十、本暂行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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