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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做好我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美化净化矿区环境,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一、为了促进义安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集团公司下达指标的完成,特成立义安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小组。

组长:杨运峰王宏昭

副组长:周占营马衍文王念红

成员:陈群宾张朝阳袁大参王玉西白江永梁红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技术科,行使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办公室主任陈群宾。

二、积极学习、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各种法律和法规,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三、保证我矿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我矿污染物处理设施有矿井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锅炉房除尘器、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1、锅炉废气治理设施:由机电区锅炉房负责管理,要求保持除尘器运转,粉尘经常清理,保持好锅炉房内清洁卫生,坚持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记录。

2、矿井水处理设施:由机电区水净化站负责管理,做好各种记录,要随时配合矿上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我矿矿井水的监测工作。

3、我矿固体废物主要有煤矸石和生活垃圾。运输队负责将生产初期的煤矸石用于工业场地西北部的矸石场(山沟)填沟造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定期运往新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4、储煤场喷雾除尘装置由运销公司负责维护、使用,要按时洒水减少粉尘污染;运煤大道洒水除尘装置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强制措施、使用。

四、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对我矿废气、废水的监测工作。新安县环境监测站对我矿的废气、废水、噪声半年要进行一次收费监测(环境监测计划表附后),平时还要不定时进行执法检查。每逢上级环保部门来我矿监测时,由矿环保办通知后,机电区、物业中心等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人员、设施等方便条件,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合理性,维护我矿的利益。

五、做好我矿排污费、监测费的审核工作。每季度新安县环保局要对我矿收取排污费,在每次清单下来后,有关人员要认真审核,对于不该收费的项目或收费偏高的项目,要及时提出,做好各种工作,尽量把排污费降到最低限度。环保局每月对我矿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监测费用每季度下达一次,都要经过严格审核,应缴金额确认并报矿领导审批后,矿财务科要及时办理汇款手续避免对矿征收滞纳金。

六、按时报送环保报表。对于新安县环保局、义煤集团环保站的月、季、年报都要按时报送,机电区、运输区、物业中心、运销公司等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数字,以利于准时、保证质量把各种报表

送到环保局及环保站。

七、对于任何不执行该办法的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环保办可给予通报,并处以100-300元的罚款,若被上级环保部门处罚的,罚款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

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管理办法

第一章节能减排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义煤发[2007]542号文《义煤集团公司节能减排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推进义安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确保集团公司下达指标的完成,特成立义安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组长:杨运峰

副组长:马衍文周占营白胜伟王念宏

成员:张信用、王念红、李豪、袁大参、白江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技术科,办公室主任张信用。办公室成员:张占房、邓建功、牛东科、陈四倍、王玉西。

第二条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二)根据上级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负责公司系统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审批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

(三)组织公司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管理。

(四)负责完成各级政府和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五)定期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第三条节能减排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在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落实集团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减排目标和指标。

(二)制定相应的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监督、检查和实施。

(三)编制公司年度节能减排项目计划,下达年度节能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考核计划。

(四)负责审核实施有关节能项目,组织开展节能成果的申报。(五)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节能减排规划的制订及有关节能减排项目、措施的执行和能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完成情况。

(六)对公司各单位的能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汇总分析,找出问题,提出对策,督促解决。

(七)负责公司环境统计,总结节能减排技术经验,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培训、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

(八)定期组织展开公司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年度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九)协调与地方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妥善处理环境事故和环保纠纷。

第四条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先进、合理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同时要做好年度能耗计划及指标分解,制定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各单位要层层分解落实指标,加强内部管理,实施全过程控制,做到责任、人员、奖罚“三落实”。依照能耗构成和计量布点,把电、煤、油、汽的消耗量进行分解承包,并结合工序能耗定额,实行总量限额和吨煤限额及大型设备单耗双向考核,做到严格考核、奖罚兑现。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项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节能减排奖惩制度,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专职管理、能源计量、环境监测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按时统计、分析和报告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展开会议,及时提出加强节能的措施和建议,把节能减排目标落实到班组和每一台设备。

第六条制定年度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目标、具体项目。

第七条加强能源消耗计量的日常管理,实行能源信息管理,明确节能检测地点和周期,对电、煤、油、汽的消耗计量装置按需要合理配置、装设齐全,并按规定进行校核,做到计量准确,同时做好计量表的上、下、横向与总表的平衡,真实反映消耗量,对达不到计量标准要求的随时整改,防止计量失准、造成能源流失浪费。

第八条做好各类能源统计报表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类能源的购入、消耗原始记录,制定统计台帐,按规定格式内容填报各类能源报表,数字要准确。要定期进行用电、用煤、用油的平衡以及能量平衡分析,报表要按集团公司要求及时报送。

加强统计数据的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机电队对所管辖的用水及环保设施排放记录、物业中心所管辖的各楼各单位的用水报表、供应科的用油情况、运销科原煤统计的用水统计报表必须按规定要求每月1日前及时上报至节能减排办公室,数据要做到真实、

可靠。

第九条对新购置设备,必须由节能减排管理部门参与审查,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能耗标准,选用国家公布的节能型工艺、产品。严禁采购和使用非节能型电气、高耗能、淘汰设备。

第十条突出做好用电管理和节电工作

(一)坚持实行用电承包,定量考核、奖惩兑现。把年用电指标纵横分解,落实到原煤生产各个环节(采、掘、机、运、通),多种经营、生活后勤等,承包到基层区队、岗位车间,严格考核。

(二)做好固定设备的经济运行分析,对矿井通风、排水、提升、压风和主运输每年或不定期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找出存在影响经济运行的问题,实施最佳运行方式,降低运行单耗。

(三)推广节能“四新”成果,实现本质型节电。

第十一条切实抓好绿色照明技术。

第十二条转变发展观念,树立全过程节约意识,要根据公司节能减排的自身特点,从源头、资源上抓起,将技术进步节能和生产工序节能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模式和方法,确保公司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条要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信息交流,增强全体员工和家属地节能减排意识。

第二章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对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并重,按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总量控制指标,按月分解。

第十五条排污总量指标核定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锅炉烟气、厂界噪声、粉煤灰及固体废物。

第十六条要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建立有关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档案。

第十七条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结合公司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污染治理,加强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八条排污考核实行浓度与总量双重考核,必须将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控制在指标之内。

第十九条对因检修、停产等原因需要停运环保设施,责任单位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汇报,由节能减排办公室向集团公司环保部门汇报。

第三章节水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各单位要加强生活用水管理,积极开展节水利用,促进落实节水措施,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第二十一条按照公司节水总体目标,科学地制定废水、矿井水净化回用和节水规划及年节水计划和目标,本着分质供水、循环利用和一水多用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加强用水计量管理,建立原始台帐,各水井出口端主管路及各用水单位的分支管路装表率要达到100%,并采取行之有效的节水措施,挖掘节水潜力,开展水平衡测试调查及分析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实现企业节支增效。

第二十三条采用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增加节水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中水、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积极推行生活区中水及饮用水双向供水措施。

第二十四条实施月报表制度,及时准确按月、季报送各类节水、用水消耗报表及用水分析。

第三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建立节能减排、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奖励基金,建立节奖超罚制度,表彰在节能减排、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违反规章制度、浪费能源、造成环境污染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公司每季度将按照对各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基础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

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46号)以及《义煤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义煤发[2007]543号、《义煤集团公司节能减排考核办法》(义煤发[2007]527号)精神,加快推进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确保“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二00八年元月二十三日

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试行

一、主要目标

能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总量明显降低。到2010年,全矿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十五”末降低16%;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8%;矿井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优化设计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坚持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努力构建节约型煤炭生产和消费模式,促进耿村煤矿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组织管理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矿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并成立矿节能减排领导办公室,建立完善节能减排管理机构,设立节能减排管理岗位,明确任务和责任,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建立节能减排部门联运机制。矿机电区、生产科、通风区、企管科、财务科、劳资科、非煤产业科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式,密切配合,协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机电区:组织安排日常的节能减排管理协调工作,制定节能减排管理、考核办法,制定节能减排规划,下达节能减排指标,及时上报各种能源统计报表,组织每季对各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申报节能减排项目,引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负责对吨煤电耗的考核,负责对高能耗、大马拉小车设备的设备的更新改造,对大型机电设备定期进行测试,及时掌握设备运行工况效率、工序能耗及装表计量情况。

生产科:负责对采区、工作面的优化设计,提高资源回收率,合理组织生产和科学配采,降低生产成本。

通风区:负责对主能风机工况效率的监测调试,使风机效率达到最佳化,对矿井通风机网络系统进行优化。推广使用高效节能风机,矿井瓦斯抽放的实施。

非煤产业部: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调研、引进等工作,以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矿井瓦斯、矿井水为重点,开展废物利用。加强煤矸石砖厂、管理,使其不断发展状大。

企管科:负责节能减排项目的立项、申报、施工、并负责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工资考核范畴。

财务科:负责将节能减效益的核算管理及节能奖罚的实施。

四、节能减排措施

(一)管理措施

1、严格按照煤矿清洁生产的要求,优先资源采用回收高、污染排放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要对固、液、气体废弃物和余热利用,并做到达标排放。

2、加强建设项目和设备选购和管理。新建项目设计方案必须有节能减排篇章,项目建成后对节能减排设施进行验收,对未达到节能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在设备采购中必须优先选购节能设备,设备招标应的节能管理人员参加。

3、加强设备管理,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杜绝的控制“大马拉小车”、空运转、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加强对管网检查和维护,突出做好矿井通风、排水、提升、压风等重点能耗设备管理。

4、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上报制度。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对煤、电、油、水的使用,做到仪表配备齐全、计量数据准确。主要能耗设备必须配备计量器具,做到一机一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将各种能耗数据在每月2日前报节能减排办公室。

5、定期开展能源审计。每年进行了一次能源审计工作,编写能源审计报告,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测试,分析现状,挖掘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不力,上报集团公司科技部。

6、定期进行自查。每半年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技术部门对风机、水泵、绞车、压风机、锅炉等大型机电设备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效率及工序能耗,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自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科技部。

7、每年年底要写出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节能指标及节能管理措施,并于12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科技部。

8、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工作。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节能、节水、世界环境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版报、宣传栏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深入宣灌,倡导节约“一度电、一块煤、一滴水、一滴油”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人走不关机”的不良行为,在矿区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二)推进技术进步,实施重点节能

1、进行采煤技术研究,建立高产高效工作面。

2、优化井下运输方式、模式,优化生产系统。

3、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⑴主通风机4台,电机功率为200KW×2×4,供电电压6KV,计划更换为变频器起动。

⑵副一和副二井提升机,电动机功率为250KW+310 KW=560 KW,供电电压6KV,计划更换为YR节能电动机。TKD电控系统更换为变频调速PLC控制系统。

⑶井下西大巷、375皮带巷、东大巷三部皮带机电控系统计划更换

为变频调速PLC控制,总功率592 KW。

⑷井下排水,运输系统使用的JBO2系列电动机12台全部更换成YB系列节能电动机,总功率为768 KW。

⑸井下SJL系列变压器6台更换成KBSG系列变压器,总容量3000KVA。

⑹地面工业广场6 KV变电所更换成技术性能先进、具有“五防”功能的新型真空开关柜,并增大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使矿井供电功率因数达到0.93以上。安装全矿电网监控系统,,对矿井供电网络实时在线监测,均衡分配线路负荷,随时实现“避峰填谷”分时用电,使节均用电达到尽可能好的效果。

(三)加强用水管理,减少水资源浪费。根据集团公的节水规划及工业及水定额,组织制定耿村煤矿各单位用水定额,及时准确按月报送各类节水、用水消耗报表及用水分析。加强用水计量管理,建立原始台帐,开展水平衡测试调查及分析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矿井水净化管理,积极开展中水利用,促进落实节水措施,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矿井水综合利用

加强矿井水处理运行管理,处理后的矿井水用于洗煤厂、井下生产,实现矿井水零排放,从而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矿井瓦斯抽放与发电

加强瓦斯抽放与发电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暖和制冷,2008年完成瓦斯抽放量750万立方、发电2250万度、节能量3750吨/标煤、余热利用率90%以上。

3、加强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炉渣的综合利用

加强煤矸石砖的生产、运营管理,到“十一五”未煤矸石产量达到5000万块、煤矸石利用量15万吨、废弃物利用节能量16071.43吨标准煤。

4、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减少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十一五”期间将对耿村煤矿所有锅炉上脱硫设施,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使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8%。

5、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节能技术改造和发展项目的顺得实施。一方面向集团公司部分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对煤炭行业节能财政税收

耿村煤矿节能减排管理考核细则

一、节能减排管理规定

节能减排管理工作由矿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二、矿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组长:吴同性、张大钊;

副组长:刘双印孙建伟刘春生戴平志;

成员:薄玉起陈绍东孔浩刘瑞涛段国锋徐铁山尹新河宋金伟陈经伟宋东坡张广军董军宋东坡李煜涛王立军王起富翟向英焦登录任春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区,办公室主任宋东坡。

三、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⑴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

⑵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矿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审批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

⑶审核年度节能减排项目计划,审核有关节能减排项目。

⑷审核年度各项节能减排指标,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⑸组织实施能源审计工作。

⑹定期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节能减排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在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

⑵制定相应的节能减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节能减排规划、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节能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等。

⑶针对集团公司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进行分析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并负责监督检查和实施,对能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汇总分析,找出问题,提出对策,督促解决。

⑷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制定全矿先进、合理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行能源成本管理。制定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依照能耗构成和计量布点,把电、煤、油、汽、水的消耗量进行分解承包,并结合工序能耗定额,实行总量限额和吨煤限额及大型设备单耗双向考核。

⑸加强能源消耗计量管理,对电、煤、油、汽、水计量装置进行合理配置、装设齐全,并按规定进行校验,做到计量准确,真实反映消耗量,对达不到计量标准要求的及时整改,防止计量失准,造成能源流失浪费。

⑹做好各类能源统计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各类能源购入、消耗原始记录,编制能源统计台帐,定期对电、煤、油、汽、水进行能量平衡分析。

⑺对新购设备,必须由节能减排办公室参与审查,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能耗标准,选用国家公布的节能型工艺、产品,严禁采购和使用非节能型电气、高能耗、淘汰设备。

五、能源统计管理规定

统计的原则是准使用准统计,每月2日前,供应公司负责将上月汽油、柴油、各种油脂的购进、库存、消耗量、运销公司将上月自用煤消耗量、机电四队将上月全矿总用水量、机电区将上月主要生产(采、掘、机、运、通)生活后勤、多种经营用电量以及瓦斯发电量、通风区将上月瓦斯抽放量等报节能减排办公室。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使之形成节能减排联动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六、做好用电管理和节电工作

根据2008年用电管理办法,机电区负责全矿的用电管理,每月各生产单位用电定额以及多种经营、生活后勤、车间等用电定额同生产计划一并下发。实行用电承包,定量考核,惩奖兑现。实现用电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如下一、机电区首先做好用电计量工作,各分类部门用电量必须有单独的电能表分线路计量,其次要对大型固定设备进行经济运行分析,对矿井通风、排水、提升、压风和主运输进行定期技术测定,找出存在影响经济运行的问题,实施最佳运行方式,降低运行单耗。加快高耗变压器、电动机的更新改造,积极推广节能“四新”成果,实现本质型节电。二、机电四队做好外供电和公益性供电管理,堵塞漏洞,签订供电协议,完善用电计量手段,确保回收率达100%。三、要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增强全体员工和家属的节能减排意识。

七、减少污染物排放管理规定

根据集团公司年度总量控制指标,机电区结合我矿实际,按月分解总量指标,建立有关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档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污染治理,加强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确保二氧气硫削减率比上年下降4.4%、化学需氧量削减率比上年下降 3.5%。机电四队加强矿井水治理设施和除法器的运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杜绝无计划停运治理设施。

八、节水管理规定

机电区组织开展节水专项研究,编写节水中长期规划及节水技术导则。根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节水规划及工业用水定额,组织制定工业用水定额,﹙同生产计划一并下发用水定额﹚逐步完善计量设施,﹙所有用水单位都必须装表计量﹚根据用水定额承包到所有用水的生产单位,并与经济利益挂钩,节奖超罚。机电四队应加强用水计量管理,建立原始台帐,各水井出口端主管路及各用水单位的分支管道装表率要达到100%,并采取行之有效有节水措施,挖掘节水潜力,开展水平衡测试调查及分析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九、油料、各种油脂管理规定

企管科负责对全矿的车辆用油、各种油脂消耗量纳入各单位的考核范畴,并总承包﹙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按下降3%将车辆用油、各种油脂用量分解到各单位,并制定考核管理细则。

十、奖惩制度

节能减排办公室按季度进行考核。

惩罚:

1、节能减排办公室每月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负责单位200元:

⑴每月2日前未将电、煤、油、汽、水购进、库存、消耗量报节能减排办公室者。

⑵新购设备,未经节能减排办公室参与审查者。

⑶各种设备漏油严重,汽、水管路跑、冒、滴、漏者。

⑷无计划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者。

⑸地面各水井出口端主管路及各用水单位的分支管道装表率未达到100%者、不正常使用者。

⑹外供电回收率未达到100%者。

2、机电区没完成减排指标、节电指标罚500元

3、企管科没完成节约用油指标罚500元

奖励:

1、完成集团公司节能减排指标,奖能减排办公室1000元

2、完成减排、节电指标奖机电区500元。

3、完成节油指标,并严格考核各单位油耗指标奖企管科500元。

4、地面各水井出口端主管路及各用水单位的分支管道装表率达到100%,并使用完好奖机电四队500元。

本细则从下发之日执行

耿村矿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为了满足我矿生产、生活及公益用水的实际需要,加强矿区供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保证合理供水,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供水改造及设施维护

第一条矿区供水工程是由矿独立出资让矿居民受益的民心项目,所有供水设施归矿所有。

第二条为了矿区供水管网的规划统一、合理分网,根据矿区发展需要,凡接、改、移自来水管的用户,必须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和用水量,经供水主管部门同意并确认接水口地点、管径、管线走向,水表规格后,统一施工安装,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供水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接水。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矿区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

抽水。

第四条矿区供水公共设施,从取水口至进户总水表(含进户总水表)由矿上供水部门维护和管理;从进户总水表至用户的供水设施由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涉及矿区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编制施工计划前向矿供水部门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

第七条矿区供水部门安装的计费水表,由矿机电四队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启封;不得围压、堆占、掩埋。

第二章供水运营及管理

第八条机电四队应当按照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因检修或紧急情况必须停水的,必须提前或同一时间通知用户。

第九条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制,计量到户。用户水表计量采取刷卡制消费形式,用户必须到指定的地点领取IC卡并充值,当智能水表上显示为-5度时就会自动停水,用户应根据各自用水量及时充值,矿区供水部门按矿规定的水价标准收费充值。

第十条用户水表在自检后的使用期限内若有损坏(停转、停显、玻璃和铅封损坏模糊不清等)必须及时通知机电四队进行修理,当月水费参照前三个月平均水费计收。若IC卡发生丢失或遗失的用户,请速到机电四队办理补卡手续,按30.0元/卡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矿区供水按照用水性质和用途实行分类、分级计价,鼓励用户节约用水。

(一)各公益及生产用户: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各公益用户综合本

单位实际报水量,经机电区、企管科核算后,定用水定额。机电区、企管科、机电四队每月26日对该类用户进行抄表,核准后按定额考核,超定额部分按4 元/吨从用户工资中扣除。

(二)外转用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用户必须签定用水协议,自备

管道、计量设施,机电四队安装完成后水费按照集团公司外传水价规定收取。

(三)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集团公司水厂价。

第十二条矿区供水水价的确定和调整,按价格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以供水成本为基础并充分考虑居民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在召开供水价格会后,经矿行政同意后实施。机电四队不得自行确定和调整水价。

第十三条禁止矿区用水用户有下列行为:

(一)盗用矿区供水;

(二)擅自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供公共供水;

(三)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用途。

第十四条机电四队作为供水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切实做好各项水管理工作及供水系统的维护,上月水费全额于次月5日前上交矿财务科。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矿供水用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或者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处50

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机电四队水费回收率必须达100%,每降低1%从机电四队工资总额中扣除500.0元;

(三)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矿公共供水设施的,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道与矿区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五)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供水管道与矿公共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

以下罚款;

(六)擅自在进户总水表外接水或者在矿区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擅自阻塞、切断水源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八)盗用或者转供矿区公共供水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九)建设工程临时用水未办理用水计划手续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对节约用水,善于同破坏供水设施的行为做斗争的用户或个人,可以奖励50元以上200元以下资金作为鼓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洪阳水到矿之日起执行。以前矿发布的《耿村矿关于印发耿村矿区供水管理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

耿村煤矿2009年用电管理试行细则

一、总则

为提高用电的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的稳定可靠,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细则。

二、生产用电管理

1、机电区对井下生产用电必须完善计量考核,并根据各用电点设备负荷及工作量下达用电指标。

2、机电区要经常对生产系统的用电情况进行分析,优化配电网络,合理配置负荷,提高电能利用率和供电质量,保证系统损耗

减少到合理范围内。根据日负荷、月负荷统计情况,及时调整用电负荷,做到削峰填谷,实现峰谷错迭,提高负荷率。

3、完善6kV变电所计量设施,对6kV变电所进、出线安装分时段电表。

4、用电管理按按责任划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区域划分见附表)。

5、井下各带式输送机,严禁空载运行,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司机100元,检查、检修皮带及规定空载启动除外。

6、2#副井绞车合理运行,上、下人定员开车,10人以下严禁开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与调度室联系同意后方可开车,否则每次罚井上下把口工、信号工各100元。

7、对大型采、掘设备运转严格控制,发现空载运行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三、公益用电管理

1、医院、俱乐部、老干部活动室、职工食堂、幼儿园、生活区泵房、生态公园等公益用电单位,由机电四队负责日常管理,全部实行装表计量。由机电区、企管科核定用电定额指标并进行考核,超额部分按矿平均电价收费,从单位工资中扣除。因负荷增加,电量需要增加的单位可写出书面申请,由机电区、企管科现场核实,并经机电矿长签字批准后,按批准电量调整下达用电指标(公益用电定额见附表)。

2、后勤服务中心、供应科,机关办公楼,招待所,各区队工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取暖。

3、职工宿舍楼由机电四队负责装表计量,由机电区核定定额指标后,按量考核,超用部分按生活电价全额收费,并从各单位工资中扣除。机电四队每月5日前把节超情况报机电区和企管科,

四、生活用电管理

1、生活用电收费按时价收取,机电四队必须做到电量、电费两公开。

2、机电四队负责对生活区的供电实行分类管理,生活用户调整到一块配电柜上,分区安装总表,机电区、企管科以此表读数做为考核依据。

3、对我矿生活区电网供电的所有住户,机电四队负责做到户户装表计量,并为每个用户建立用电管理档案,保证所输出的电量都能按表收回。

4、每月由机电区、企管科等单位组织人员对生活区总表抄表,机电四队对总表以下的各生活电度表负责,机电四队要实行分片包区制,责任到人,使各分片包区人之间形成相互监督机制。

5、矿在册职工用电费用由机电四队造表从工资中扣除,非本矿职工电费由机电四队在生活区设点收费,于次月5日前收齐交矿财务科。

6、机电四队对所有供电线路进行标准化整改,合理调整负荷,保证供电质量、降低变压器和线路损耗,严禁私拉乱扯,杜绝任何形式的窃电行为,逐步实行规范化用电管理制度。

7、生活用电用户增加负荷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机电区确定方案后由机电四队负责实施,否则视为违章用电。

8、机电四队每月按区(楼)公布当月住户的用电量及收费情况。

五、外转用电管理

1、对现有的外转用电要严格执行供电协议,(包括公司各厂点),否则不予供电。

2、严禁私自发展新用户,坚决禁止通过各种形式延伸供电。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发展外转电用户,须报请分管矿长、矿长和上级用电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正常外转用户管理范畴。

3、对沿街有固定房屋的营业性商店由机电四队装表计量。在生活区变电所内安装市场用电总表,电费回收率必须达100%,考核以生活区变电所内市场总表为准,欠收部分从机电四队工资中扣除。

4、外转(公司)都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0.81(0.618)元/kWh,另增加10%的线变损,市场电价执行0.716元/kWh(上级部门调整电价时,按调整后的电价执行)。

5、外转用户(包括公司各厂点)用现金结算,并预交每kWh100元电费。

六、考核与奖惩

1、对机关办公室要求做到人走灯灭,发现长明灯,每盏罚30元。

2、矿区范围内严禁使用电炉、大功率取暖设施,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电炉、大功率取暖设施者,除没收用电器具外,每次罚款300元,并在全矿给予公示,机电四队人员加倍处罚,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

3、对查除违章用电有功人员,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

4、对举报违章用电者,经核查落实后,按罚款全额奖励举报人,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机电四队5806437 机电区5806531 企管科5806889)。

5、按照用电责任区的划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区线责任到人责任单位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对责任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用电必须及时整改。机电区、企管科每周四对全矿范围内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者交相应机构处理。

6、机电四队应做到,公益、生活、外转、市场四公开,严禁私拉乱扯,发现一次罚机电四队300元(队长、书记各50元)。

7、对故意损坏或超负荷用电损坏计量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150元。

8、机电四队应做到计量设施完好,发现电表损坏或者故意使计量设施停用者罚机电四队300元(队长、书记各50元)。

9、机电四队负责完善所有的计量设施。变配电所内按用电类别装设总表(生活、公益、外转、市场),机电区、企管科加装密封、防盗电设施。

10、每月26日机电区、企管科等组织抄表,并对机电四队下达生活、公益、外转、市场分项电费收交任务单。机电四队每月5日前必须把生活、公益、外转、市场电费收缴单报送机电区、企管科一份(以财务数字为准),不报或少报罚机电四队200元,机电区、企管科根据收交情况对机电四队进行考核奖罚。

11、机电四队对生活、公益、外转、市场等分类用电的电量、电费回收负责,杜绝电量浪费,外转电和市场电回收率达到100%(不考虑线损),生活用电电费回收率(线损按20%)达到100%以上,达不到要求时差额部分100%从工资中扣除,超出部分100%在工资中奖励。

12、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可修正。

公益用电定额

义耿矿(2008)36号签发人:乔国厚

关于印发《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工作

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激发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风险、责任与利益共享的工作理念,完成“十一五”期间矿与集团公司签定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矿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规划的目标,特制定《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工作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工作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00八年元月三十一日耿村煤矿节能减排工作风险抵押金管理

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优化设计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坚持应用先进技术与淘汰落后工艺相结合,坚持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努力构建节约型煤炭生产和消费模式,促进耿村煤矿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主要目标

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到 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 左右;化学需氧量 ( COD)排放总量比“十五”末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8%;矿井水利用率达到70%以上;“十一五”末矿井瓦斯抽放利用率达到60%以上;煤矸石利用率达到70%以上;煤炭入洗率达到50%以上,煤泥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第三条节能减排风险抵押范围和抵押金额

1、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人4000元;领导小组副组长每人3000元;领导小组成员每人2000元。

2、矿节能减排办公室主任3000元,办公室成员每人2000元。

3、矿有关科长1000元、科员500元。

第四条节能减排风险抵押金实行按季抵押,每季度考核兑现奖罚第五条考核条件

一、矿单位考核条件

1、机构考核

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应的的责任并安排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2、管理制度考核

( 1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责任制

( 2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 3 )节能减排责任追究制

( 4 )节能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

( 5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每空缺一项扣风险抵押金5%

3、工作考核

( 1 )完成矿下达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及各项考核指标,凡不能按时完成的扣风险抵押金20%。

( 2 )有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并分解到每季度,明确节能减排指标及节能减排管理措施,凡达不到矿要求的扣风险抵押金5%。

( 3 ) 做好对机电设备现场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杜绝和控制“大马拉小车”、空运转、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加强对管网检查和维护,突出做好矿井通风、排水、提升、压风等重点耗能设备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风险抵押金5%。

( 4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对煤、电、油、水的使用,做到仪表配备齐全、计量数据准确。主要耗能设备必须配备计量器具,做到一机一表。各单位应配一名兼职人员负责能源消费统计,每月2日前,供应公司负责将上月汽油、柴油、各种油脂的购进、库存、消耗量,运销公司将上月自用煤消耗量,机电四队将上月全矿总用水量,机电区将上月主要生产(采、掘、机、运、通)生活后勤、多种经营用电量以及瓦斯发电量、通风区将上月瓦斯抽放量等报节能减排办公室。要求数据要做到准确、真实。对达不到要求或虚报、瞒报和不报者发现一次扣风险抵押金20%。

( 5 )每季度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技术部门对风机、水泵、绞车、压风机、锅炉等大型机电设备进行排查摸底,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效率及工序能耗,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自查结果上报矿节能减排办公室。对达不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风险抵押金10%。

( 6 )加强对固、液、气体废弃物的治理,有污染治理设施,并做到达标排放。对没有污染治理设施而擅自排放,每发现一处扣风险抵押金20%。

( 7 )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高效、稳定地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经集团公司环保站监测凡超过集团公司下达排污考核指标的,每发现一处扣风险抵押金20%。

( 8 )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版报、墙报、宣传栏等载体,倡导节约一度电、一块煤、一滴水、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充分展现全民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局面。没有宣传计划或计划实施不到位的,扣风险抵押金5%。

4、综合利用

( 1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积极组织申报综合利用项目。

( 2 )加强对固(煤矸石、粉煤灰、煤泥)、液(矿井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气体(煤层气)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对未达到集团公司综合利用考核指标扣风险抵押金20%。

二、矿有关科室

( 1 )机电区:负责对吨煤电耗指标的制定和考核,负责对高耗能、“大马拉小车”设备的更新改造,对大型机电设备定期进行测试,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工况效率、工序能耗及装表计量情况。

( 2 )生产科:负责对采区、工作面的优化设计,提高资源回收率,合理组织生产和科学配采,降低生产成本。

( 3 )通风区:负责对主通风机工况效率的监测调试,使风机效率达到最佳化,对矿井通风网络系统进行优化。推广使用高效节能风机、矿井瓦斯发电技术的实施。

( 4 )非煤产业部: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调研、引进等工作,以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矿井瓦斯、矿井水为重点,大力开展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强对非煤产业节能减排的管理。

( 5 )企管科:负责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各单位的考核范畴,在设备招标中必须优先选购节能设备。对矿所属各单位汽油、柴油以及各种油脂的使用进行量化考核。

( 6 )劳资科:负责将节能减排工作奖罚纳入各单位的工资考核范畴。

( 7 )财务科:负责节能减排效益的核算管理及节能奖罚的实施。

( 8 )供应公司:负责高效节能机电设备的采购工作以及汽油、柴油、各种油脂的消耗量进行统计。

( 9 )运销公司: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自用煤量进行考核。

( 10 )煤质科:负责对矿煤质及煤炭入洗率进行考核。

( 11 )宣传部:负责对矿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及考核。

( 12 )节能减排办:组织安排矿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制定节能减排管理考核办法、能源计量管理办法、污染物排放考核指标和污染物浓度的监测,并组织申报节能减排项目,引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污染治理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考核;负责对矿节能减排风险抵押金考核及发放。

以上各有关部门每季度必须按时将有关数据、报矿节能减排办公室,对虚报、瞒报、迟报和不报者发现一次扣风险抵押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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