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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

住证》一年以上的;

3、在厦门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及随父母在厦居住生活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4、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参保登记(包括变更、年度审核) (一)城乡居民及非在校生

●缴费流程

2、缴费方式二:村居代缴

部分村居无法采用上述一卡通方式扣费而由居(村)委会统一代收代缴的,居(村)委会应于每年的3至5月向参保人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向地税部门办理代收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手续。

☆农村在校学生可选择在居(村)或在学校参保缴费,具体由各居(村)与当地学校协商统一确定。农村在校生如选择在学校参保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厦门市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及参保登记表》。

(二)在校生(含大学生)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待遇一览表

二、医疗保险待遇

备注说明:

1、对已参保满1年的城镇居民、未成年人连续参保的,其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满1年提高

1个百分点,最多可提高5个百分点。

2、参保人员(未成年人和大学生除外)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在38家公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

医发生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不超过500元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部报销,并可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

3、户籍迁入厦门不满一年的,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为城乡居民医疗保

险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50%。户籍迁入每满一年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10%。

4、上表中的三级、二级和一级是指在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等级。

5、上表中的医疗费用是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6、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

7、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封顶线为1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11万元。

8、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政府发布文件为准。

咨询方式:1、电话咨询: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2、网络查询:厦门电子地税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5979695.html, 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5979695.html,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南华大学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南华大学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57号)、《衡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以及《南华大学学生整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包干的协议》的具体操作办法,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了加强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保登记和享受待遇以学年为周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每年个人缴纳20元,主要保大病、保住院、保意外伤害和学校门诊。 第三条学生医疗保险是学校为了有效保障在校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学生在校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医治特重疾病所需过高费用给学生个人及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学生医疗保险具有高效、快捷、缴费低、资助高的特点。 第四条学校成立南华大学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医管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立单位包括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纪委、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学生会。医管会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医管会于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通报会,向学生通报本年度医疗保险

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办法: (一)住院费用的报销: 学生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2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包括门诊大病医疗)为20000元。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大学生在本校医务所进行门诊医疗方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标准为参保学生每人每医保年度内累计200元以内的可按40%比例在学校医务所进行报销,200元以上部分按10%比例在学校医务所报销。在学校医务所以外的普通门诊费自负。 (三)门诊大病报销 门诊大病二十个病种

大学生参保就医指南

大学生参保就医指南 为方便我校大学生参保就医购药,保障其基本医疗,依据市政发【2009】65号、市人社发【2011】411、【2012】424号、市医保中心发【2014】20号文件精神,特拟此指南,请参考。 1.我校参保学生范围? 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 2.如何申请办理参保? 校医保办依据学校财务处提供的缴费人员名单→发放《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各学院学工办负责参保资格认定,组织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反馈校医保办办理参保事宜。 3、大学生缴费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医保费筹资标准依据当年度市医保中心文件通知,进行个人缴纳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补助。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4、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大学生医保主要保障门诊大病和住院,具体保障范围为:门诊意外伤害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病种。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大学生患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门诊慢性病(16种)、门诊抢救危重病种和住院(包含生育费用)。 5、什么是协议医院?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定,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校医院为我校参保学生门诊协议医疗机构。 6、门诊就医流程? 参保学生门诊就医首诊应为校医院。就医时,须携带本人的《西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证》,凭此证确认其身份,并办理记账手续。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期间参保学生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属于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医保中心和校医院直接结算。 门诊统筹转诊管理:参保学生确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应由校医院接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上记录病情、转诊目的、转诊医院等内容后转往其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者转诊后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患者个人垫付,后按门诊统筹报销相关规定报销。自行到其它医院就医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发票报销联原件、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校医院转诊病历及就诊医院门诊病历)、门诊收费明细单、相应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医保证、身份证复印件、西安市中国银行卡号。 7、住院就医办理程序? 本市住院:持住院证、《大学生医保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审核登记→住院处办理挂帐手续→缴付押金→住院治疗→出院后,住院处结帐,个人只交属自负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 住院医疗费中:(1)个人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大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可就近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校医保办收集汇总票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盖有所属医院收费红章的发票报销联原件、住院病案首页(盖红章)、手术记录单(手术治疗者提供,盖红章)、长期、临时医嘱(盖红章)、本人写受伤情况说明(外伤、骨折住院需提供)、住院费用总清单(盖红章)。除上述资料外,生育住院需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册使用说明、计划生育准生证、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本地住院如因特殊情况未在医院结算,需要本人写明未在医院挂账结算的情况说明(学院签字确认盖章);异地住院需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本人写异地就医情况说明(学院签字确认盖章)。 8、门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门诊意外伤害范围: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病种 报销标准:统筹基金支付7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统筹基金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注意:只限于大学生发生门诊意外伤害,对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等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程序:大学生持相关报销材料资料→递交校医保办→整理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将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办→由高校医保办发放给参保大学生本人,并将报销费用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 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发票报销联原件、门诊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原件、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情况说明、医保证。 9、门诊特殊病种的申办流程及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大学生患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治疗。 审批程序:大学生申请治疗→专科主治医师开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单》→科室主任签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同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审批需携带资料:原始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包括:血、尿常规、肝肾功、电解质等)、环孢素血浓度(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病理检查报告单(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单》等。 费用报销标准与方式: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 10、门诊慢性病的申办流程及医疗待遇? 病种范围:目前为16种。

厦门户口的新生儿怎么办理医保卡及报销须知

厦门户口的新生儿怎么办理医保卡 第一步,先去医院拿出生证明 第二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宝宝上户口(当场就可以办理好) 第三步,去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填表格 第四步,拿着居委会给的2张表格和宝宝的户口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去区地税社保办理大厅办理手续 第五步,去银行委托代扣 第六步,地税登记好5个工作日后,去长青路劳动力大厦三楼社保中心6号或7号柜台办理手续 第七步,等若干日后拿卡 快捷方式: 第一二步同上 第三步直接持宝宝的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理登记 第四步持地税局开出的委托号到银行办理代扣 第五步持户口簿到长青路社保中心申请制卡 第六步若干天后去领卡 各个部门都没有必要带复印件,他们会给复印的。没有必要去居委会。 ,程序是这样的:周岁内的宝宝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办理就可以了;超过周岁的小孩要等到每年ZF通知办理时才可以进行申请,每年80元 周岁内的宝宝随时都可以办理,带着户口本到地税去登记,但超过六个月的宝宝医保是从办理之日开始报销,六个月以内的是从出生时开始算起哦 新生儿医保卡正常是每年4月左右去居委会登记,由居委会统一办理,超过这个时间,就自己去地税办理,在地税缴完每年的医保费80元,然后大概是5个工作日后再到劳动力市场三楼的社保中心办卡就可以了.在办卡之前是要先报户口的,要把户口,父母的身份证,出生证明都要带去. 先上户口,然后到长青路劳动力大厦3楼办理,小孩的社保卡可以当场办的,不象我们大人的要等半个月才可以拿卡 新生儿办医保非常方便简单的。自个去办最好了,七天就可以领卡了。 办理报销需要带哪些材料 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项目须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的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状存在哪些问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分析,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哦! [摘要]目的调查大学生目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认知状况及存在问题。了解在读大学生的参保情况,观察大学生对医疗保险参保、具体操作过程、就医及报销流程,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参保现状的看法。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式,随机抽样调查山东农业大学1789名在校生。结果总体参保意愿率为90.05%,实际参保率88.65%,医疗保险利用率35.4%。有37.2%的调查对象表示非常了解相关政策,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持很满意的占10.7%,较满意的占29.9%,认为一般的占46.3%,不满意的占13.1%。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学生中主要原因为:认为因身体健康没必要参加的占84.6%,因经济条件差不参加的占60.1%。结论虽然大学生的参保意愿及实际参保率、对医疗保险的知晓率以及就医满意率都较往年数据有大幅度提升,但仍存在大学生实际参保率均比意愿参保率低,学校宣传工作不到位,政策的知晓度低;就医及政策待遇的满意度不高的问题,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特别是近年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开展以来,大学生被逐渐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之中,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是涉及到每位大学生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对解决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在初步显

现出其成效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出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有必要了解大学生对新医疗保障制度的真实看法,调查大学生目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认知状况及存在问题,为提高参保率,分析推广中的难点、研究解决办法提供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7年9月随机抽取了山东农业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1.2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主要项目包括:一般情况,家庭收入,平时消费支出,经济来源,参保意愿及对医疗过程满意度,医疗保险认知情况以及影响参保的主要因素,卫生服务利用情况等。采用不记名调查方式,答卷完毕当场收回问卷。一共发放问卷1800份,共收回有效问卷1789份,有效率为99.38%。为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度性,应用双人双录入的方法,并使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结果 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在所有回收的有效问卷被调查者中,其中男性占46.22%,女性占53.77%,年龄17~23岁,平均年龄为20.35岁。学生经济来源方面:62.77%的人主要来自父母及家庭成员,有35.71%的学生除有来自父母的经济来源外,也有其他来源,如勤工俭学等,只有极少数1.51%的同学经济来源完全不依赖父母,个别需要资助和借贷。家庭月收入小于5000元的占20.96%,5000~10000元之间占67.97%,10000元以上的占11.07%,学生家庭的经济条

一、就医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一、就医指南 1、门诊就医流程 ★普通门诊每人年度内最高报销额度为130元,单次费用(药品、诊疗)报销比例为 80%; ★ 另外说明:1、特殊病种门诊由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负责报销,校财务处代办。 2、已购买商业保险的学生因意外事故就医而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携带门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 全部材料到校财务处办理商业保险报销,不用参照门诊就医流程。 2、住院就医流程 ★门诊、住院 对应的药品目录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需个人承担。 3、转诊、转院 因急诊或病情需要确需转诊、转院,或转往省外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因病情或其它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到校财务处申请补办,申请补办及报销的期限,从出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 4、异地就医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在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寒暑假、因病休学以及法定节假日等不在校期间,需在异地就医的,可就近在当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就读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等材料,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大学生因病需异地转院治疗应按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注:有《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的学生可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根据政策支付自己应承担的医

疗费用即可,然后再持相关材料到学工处301办理商业保险补充报销。 二、优惠政策 1、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免单。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居民医保,2010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同级财政补助90元,个人无需缴费。 2、从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参保学生凡是在当年9月1日到次年8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可按政策报销。 3、参保年限以后可用。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 4、首卡免费。居民医保实行首卡免费制,即参保学生首张《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制卡费个人免单。 三、政策依据 1、2009年9月23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301号); 2、2009年3月16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09]9号); 3、2009年10月19日,南昌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统一组织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洪全医管字[2009]5号); 4、2010年4月27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字[2010]182号)。 华东交通大学医院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服务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一、医保政策要点 1、医保全称为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 筹资方式,是青岛市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除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可享受大病住院医疗和大病门诊医疗保障,以及部分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障。 2、2017 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110 元/人,比 2016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10元,财政每人补贴480元,比2016年增加40元。青岛市户籍学生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属于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 3、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是无门槛的,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可参保。学生自愿参保,费用自理,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4、保险年度自每年 1 月 1 日至每年 12 月 31 日。(其中,新入学大学生按规定缴费后,可自入学之日起享受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自下一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5、相对于 2016 年,2017 年度个人缴费增加 10 元后,保障变化:(1)财政补贴提高 40 元(2)大病医疗保险中超限补贴支付比例由80%调为 85%,大额补贴支付比例由 65%调为 70%。 - 1 - 1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二、报销标准及流程 1.门诊统筹报销 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报销,只需交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并在收据的记账联签字。 2、意外伤害报销 凡是意外伤害需要报销的情况都要经过意外伤害审批,可咨询审 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报销程序,如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学生可说 明情况,经学院、学生处审核盖章后用于报销,具体可咨询学生处教 - 2 - 2页

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一)农村居民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未参加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 (二)未成年人 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置的高中、中专、专门学校、技校、职校等学校中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在册学生。 ☆在校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 (三)城镇居民 1、男60、女55周岁以上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员; 3、持有《厦门市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 4、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以内(16周岁以上,男60、女55周岁以内)未就业的人员; ●参保登记(包括变更、年度审核) (一)城乡居民及非在校生

2、缴费方式二:部分村居无法采纳上述一卡通方式扣费而由居(村)委会统一代收代缴的,居(村)委会应于每年的3月至5月向参保人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20日前向地税部门办理代收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手续。 ☆农村在校学生可选择在居(村)或在学校参保缴费,具体由各居(村)与当地学校协商统一确定。农村在校生如选择在学校参保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厦门市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及参保登记表》。 (二)在校生 厦门市城乡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缴费、待遇一览表 一、年缴费标准 农村居民及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缴费标准

二、医疗保险待遇 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对参保满1年的未成年人连续参保的,其门诊报销比例在原先的基础上,每满1年提升1个百分点,最多可提升5个百分点。 注:1、上表中的三级、二级和一级是指在本市城镇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等级; 2、上表中的医疗费用是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差不多医疗保险支付范畴的医疗费用; 3、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 厦门市地点税务局

(完整版)医院医保培训计划

医院医保(生育)保险政策培训计划 为了更好的执行医保(生育)保险政策,熟悉各项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及宣传制度: 一、各科主任、科护长和科长 由院领导在院例会、中层干部会、各类专题会议上及时传达医保(生育)保险政策,反馈全院医保问题(包括季度费用反馈分析)。 二、医保专管员 1、由医保科负责培训; 2、至少每季度培训1次; 3、培训内容: (1)医保形势及政策的最新动态(包括各类新协议内容); (2)贯彻执行医保政策的技巧; (3)被市医保局核减病例的分析; (4)大额病例的分析; (5)如何杜绝违规行为; (6)如何科学调控费用; (7)各科室费用情况的分析。 三、病区护士长 1、由医保科不定期培训; 2、培训内容: (1)如何核查医保病人的身份; (2)使用“三个目录”外项目时,如何督促医师们签署知情同意书;

(3)如何配合医保专管员实时监控医保病人的费用。 四、新上岗的医护人员(包括新职工上岗、研究生进修上岗培训) 1、由医保科不定期培训; 2、培训内容: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制度及医院服务管理 五、定期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医务人员医保知识宣传单、医保管理制度等等。 六、在门诊大厅、收费处和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设置医保宣传专栏。 七、根据新的形势要求,请权威专家或领导来院讲课,及时出版全院的宣传栏。 八、在医院网站上开设医保政策宣传、问题答疑。 九、医保科参加培训后,要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十、每年进行两次全院医护人员关于医保(生育)保险政策宣传讲座,包含医保医师法、ICD编码的管理等内容,并进行全院医护人员专题考试。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5979695.html,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下称大学生医保)是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9月起所有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全部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一、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前者是上海市政府为学生提供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后者是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的商业性医疗保险。学生商业保险的参保资格建立在大学生城镇居保参保基础上,是对大学生城镇居保的补充性医疗保险。 如不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商业保险是不予赔付的。 二、缴费的截止时间 浦东新区医保中心规定缴费登记期为11月中下旬,各院校需提至11月上旬完成缴费工作。

三、缴费对日常生活是否有影响 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同步调整,2017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亲,您觉得90元够买件衣服,还是够吃顿大餐?您可别铁齿地宣称自己不会生病,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人能保证。及时缴纳这90元,万一您生病或者住院,省下来的可能就是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父母辛苦赚的血汗钱哦。 四、缴费的途径 开学后与学费一起存银行卡即可,学校财务统一扣款。 五、收费主体 上海市医保中心(学校先代扣款,全部缴费工作结束后,移交上海市医保中心) 六、未缴费的主要原因

1、不清楚医保缴费流程; 2、银行卡内余额不足或银行卡故障; 3、因病休学在家未接到通知; 4、参军退役期满未接到通知; 5、认为自己不会生病; 6、不知道医保和商保区别(医保和商保都是缴纳90元); 7、银行卡内余额被自动扣除参保,要求退保; 8、已享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七、如何及时得知缴费成功与否 1、设置银行卡短信通知,扣款90元马上知道; 2、留意班级辅导员通知;

未成年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未成年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以下是关于未成年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问题:儿童医疗保险咨询 想问下现在刚出生的孩子在社区好像可以办一个每年六十元的一个保险,如何办理,中山区户籍应到哪里去办?这个手续办下来要多久?孩子住院可以报销多少?还有报销上限吗?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应由代办人持参保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属区的医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即时办结。 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80%、85%,年度最高支付20万元。 恶性肿瘤放疗、重度尿毒症透析、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的治疗可在门诊进行,统筹基金支付70%;血友病患者因门诊输血治疗而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药费和检查费,统筹基金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12000元;器官移植术后在定点单位发生的使用抗排斥药的费用,统筹基金 ·

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18000元,按月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限额。 保险年度内,未成年居民因病或非第三方责任造成意外亡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支付限额内,将向法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不多于5万元的抚恤金。 未成年居民在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或校医院(校门诊部、校卫生所)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先由个人累计承担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300元。支付额度只限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使用,不结转下一年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回复部门:大连市人社局 ·

大学生医保知识手册图文稿

大学生医保知识手册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西安医学院大学生医保知识宣传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及时了解医保政策,维护自己的利益。 并妥善保管《大学生医保证》,不得损毁、转借他人使用。 大学生医保的参保缴费办理 参保形式:大学生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在就读高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参保登记的办理: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对于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区(县)民政、残联部分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时间: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方式:大学生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以班级或院系为单位缴纳当年的医保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慢性病和住院治疗(含意外伤害、生育费用)。 大学生医保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大学生门诊费用的解决途径 日常门诊:持本人大学生医保证在校医院就诊,个人支付30%医药费。门诊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转诊就医:参保大学生因急、重、疑难等病确需转诊的,由我校医院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医。转诊后15日内凭转诊单和大学生门

诊报销所需材料(见附2),到校医院医保科登记酌情给予报销。未经校医院转诊,自行在外院就医者或因常见疾病在外就医者均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1,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由学生个人垫付费用,就读高校收集汇总票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1、门诊治疗意外伤害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常见疾病。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上述疾病时,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 3、门诊治疗慢性病病种范围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大学生住院及费用结算 大学生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大学生医保证》、住院证等,到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住院挂账手续。 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大学生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政策进行结算,只需给定点医疗机构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其统筹基金承担部分由市医疗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操作规程

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的合理支付与安全运行,根据《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108号令,市政府122号修正令)、《厦门市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2000]综126号)、《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办[2006]281号)、《厦门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办[2006]282号)、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程。 一、报销范围 1、报销对象:参加厦门市医保的人员、及委托社保机构管理的各类人员(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上述人员均简称参保人。 2、支付范围: (1)本规程中所指的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因病在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由参保人现金垫付的、且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办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社保经办机构依照医保相关文件规定的诊疗项目最高限额支付标准,对参保人所提供的诊疗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本地和外地的诊疗项目费用,一律按照《厦门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结算支付。(3)已由其他险种、第三方责任人赔付的,或慈善捐助的医疗费用,

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3、报销类别: (1)异地就医的费用: ①已办转外就医、异地工作、异地安置或异地居住等手续的就医费用;省医保联网不能正常刷卡的费用;②办理“异地报备”选定的药店购药的费用; ③外地出差、探亲、旅游期间的急诊(急性病)费用; ④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医保年度内体检的费用; ⑤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 ⑥属于《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办转外就医(异地报备)手续异地医疗费处理的通知》的异地医疗费。 (2)本市就医的费用: ①社保计算机系统停机或故障期间、社会保障卡(原IC卡)挂失期间(含挂失前应急就诊时的当日费用,发票须经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社保制卡延迟期间、每月门诊超20次就诊限制的费用; ②参保人工作单位或身份变更后次月内续保暂停期间、地税托收延迟,到帐月1日起发生的费用; ③120院前急救(医药费部分)、急性病门诊当天费用; ④离休干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临床需要并经审批,由所在医疗机构提供的医保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和特殊材料的费用; ⑤肾移植、骨髓移植等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垫付费用; ⑥新生儿按规定及时投保,且是新出生三个月内垫付的医疗费用;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是党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在校大学生基本就医权益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充分利用社会医疗服务资源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从制度上体制上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深切关怀和深厚感情,是爱民之事、利民之策、德政之举。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参保自愿、高校组织、政策引导、全面推进的原则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南京市将把所有在宁高校大学生(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为帮助广大学生顺利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就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学生参保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由学生本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个部分组成,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学生本人须缴纳100元/人/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正式认定后,可获得政府的保费补助。为提高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标准,南京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贴标准为120元/人/年。大学生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时间为每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参保费用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自学校办理离校及停保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已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南京市民卡》(参保后,市医保中心统一制作)、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办理报销。 二、保障待遇 大学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享受的保障范围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参照南京市居民医保目录执行。 1、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

关于大学生医疗报销流程说明

关于大学生医疗报销流程说明 1、门诊 a、校内门诊 投保后购(领)病历本--- 凭病例到校医务室就诊---按照80%的比例现场核报,无上限 b、校外门诊 (I)投保后购(领)病历本--- 凭病例到校医务室就诊---经校医务室同意,转诊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每学期第三个月到辅导员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医保办按70%的比例,每学期上限150元核报,每学年300元---后勤财务科核发 (II)投保后购(领)病历本---夜间或急诊到校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校外门诊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校医务室备案和审批,补签校医务室同意转诊意见---每学期第三个月到辅导员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医保办按70%的比例,每学期上限150元核报,每学年300元---后勤财务科核发 ***特别提醒***:未经校医务室同意而擅自校外就医购药的,不予报销;校医务室无法第一时间审批转诊情况的(如急诊,夜间等),务必在校外门诊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校医务室备案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由校医务室补签同意转诊意见,未补签校医务室转诊意见的,不予报销。 2、住院报销: a、在校期间:携带身份证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主动向医院说明参加了大学生医保,用参保身份住院,待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 出院后请准备以下资料尽快上交,用于商业保险的二次报销: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出院记录(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检查报告单、手术治疗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b、寒暑假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异地实习期间可到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到校后,再将以上资料(非武汉市内医院另需医院等级证明一份)尽快上交,跨省、跨地区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以下几种情况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请同学们注意: *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非寒暑假、异地实习及休学期间到外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指南2020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指南(2020医保年度) ●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经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等学校中的在册学生(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和外籍学生); 2.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和外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缴费标准 以厦门市政府公布为准。 ●参保和缴费时间 年度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5月31日。 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 年度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5日。 日常缴费时间:参保次月4日至25日。 ●参保办理地点 参保学生所在学校 ●参保资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集中参保缴费流程 缴费方式分为“学校代缴”和“个人自缴”两种,由学校选择其一。同一学校内,原则上只能选择同

●补参保 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 ●停保 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查询渠道 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通过“掌上办税”—“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查询; 2.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免费短信服务 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在校参保学生,为便于免费获取税务欠费短信提醒的,参保时可由学校采集手机号码,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手机号码采集或变更。该手机号码与银行预留号码采集单位不同,无法同步信息,因此需要参保的城乡居民及时采集或进行变更。个别欠费短信由于第三方平台原因可能无法送达的,请参保学生或家长务必自行上网查询核对缴费情况。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社保咨询热线12333 2.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https://www.wendangku.net/doc/8f5979695.html, 3.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中小学生其他未成年人医保规则

中小学生其他未成年人医保规则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一、保障范围对象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为:市开发区,新区以及区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学生,户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未成年人。本办法所称学校和托幼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专校、职校和技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学教育单位。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重点补偿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坚持立足市情,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坚持互助共济,财政补助与家庭缴费相结合;坚持以收定支、实现基金收支基本平衡。三、基金筹集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其中: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和重度残疾的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

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家庭缴纳10元;其他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0元,家庭缴纳30元。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和亭湖区、区、市开发区按照5∶25∶15∶1的比例进行分担。市区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四、补偿待遇市区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实行“住院为主、兼顾门诊,大病为主、分段补偿”。其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下年的8月31日。年度内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住院以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200000元以下的按比例给予补偿。具体标准为:300元以下(含300元)的不予补偿;300元至2000元(含2000元),补偿60%;2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补偿65%;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补偿70%;10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补偿80%;30000元至200000元(含200000元),补偿90%。

大学生在校期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平安保险的有关说明

大学生在校期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平安保险的有关说明 一、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自愿)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23号)和《关于启动2014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4〕5号),在杭高等院校大学生可自愿申请加入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参保待遇结算年。 统筹基金标准:每人每学年240元(其中财政补贴180元,学生缴纳60元),二年制专升本学生2年合计缴纳120元/人。如不缴纳60元/学年,无法享受180元/学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门诊医疗待遇: (1)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300元,若自愿选择高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 (2)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统筹基金承担比例为 住院医疗待遇: (1)住院治疗时需由个人先承担一个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以正式文件为准) 具体细则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分册)》 二、大学生平安保险 大学生平安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是对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大学生平安保险增加了意外伤害、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弥补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空白;对学生住院、符合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剩余医疗费用给予全额补偿,提高住院补偿水平,可以减轻学生住院医疗负担。 缴费标准:学生每人每学年40元,二年制80元/人。 1、若未参加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其保险方案为: 2、若同时参加大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 其保险方案为:

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126号)、《关于大学生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8号)和我市《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沈阳市从2009年9月起将驻沈各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沈阳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优势 优势一:缴费标准低。普通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优势二:政府给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40元,特困群体有较高补助;优势三:实行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强;优势四:大病有保障。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优势五:看病较方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约二百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优势六:治疗病种广。包括先天性疾病(影响功能)、参保前未治愈疾病、艾滋病及并发症等符合住院标准的各系统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优势七:意外有保障。涵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优势八:报销时间短。统筹基金支出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结算,不需个人垫付;优势九:视同职工缴费年限。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视同沈阳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优势十:春季入学大学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春季入学大学生,由高校自入学的当月起到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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