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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井筒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火工品井筒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火工品井筒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火工品井筒井下运输管理制度

一、从地面向井下炸药库运送火药时,做好运输工作的准备,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分运并对专用矿车落锁。护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二、井筒运送炸药或电雷管时,罐笼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司机在起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发生震动。

三、在运送炸药和电雷管时,车箱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其它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四、爆破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破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

五、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六、禁止将爆破材料在井口房存放,爆破材料下放到井底车场后,应立即运往井下炸药库,不准在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存放或逗留。

七、在井下运输爆破材料时,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m。

八、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九、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它物品或工具。

十、在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在有可靠的信号装置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但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辆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

动和撞击。

十一、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十二、在井下由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十三、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为保证特种车辆安全运行,消除运行安全隐患,防范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特种车辆类型 井下用特种车辆: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多功能支架搬运车、支架 铲运车、WC — 3 A无轨胶轮运输车、WC—3E工具随吊车、 WC- 3D双向顺槽运输车等。 地面用特种车辆: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吊车、叉车、清扫车、洒水车等。 二、特种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车辆有关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 3、必须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4、在操作车辆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车辆只能按其限定性能、用途使用,不得进行与其性能、

用途无关的工作。 6、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及各项安全活动,培训中心与车辆路运管 理科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 7、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按 三违处理。 8、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运行。 9、完成工作任务后,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气源)并拉紧驻车制动,确认车辆已经停放好后方准离开。 三、特种车辆维护保养及使用规定 1、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证车辆卫生整洁。 2、检修人员严格按照检修程序、部位逐一检查保养、润滑,并 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妥善保管。 3、车辆配置的仪表盘、大灯、喇叭、传感器等电气设备必 须齐全有效,车辆动力、转向、制动、液压等操控系统灵敏可靠。 4、车辆在出车工作时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出车时间、使用单位、出车事由、工作地点、回车时间等,并指定专人驾驶操作. 5、特种车辆严禁借用。 6、车辆停驶期间,应妥善保管,加强保养,对原车机件不能拆换,要确保随时投入运行

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制度 3.1.1负责运输巷道的安全总体管理及审查。 3.1.2定期对运输巷道维护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3.2 生产技术部 3.2.1 根据采矿设计要求决定运输巷道的维护方式,解决维护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2.2 根据生产需要和采场的实际情况对须报废的运输巷道进行认定并报审。 3.3 生产工区 3.3.1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对运输巷道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2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督处等,讨论决定处理办法。

3.3.3 对运输巷道的维护质量进行检查并负责废弃运输巷道的安全防范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运输巷道的安全管理 4.1.1现场管理人员定期对运输巷道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向工区汇报,工区上报安全监督处,安全监督处根据运输巷道破坏形式决定支护形式。支护形式确定后由安全监督处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支护。 4.1.2 安全监督处管理人员督察支护材料的质量,确保质量达到要求;同时工区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巷道支护质量,如果质量达不到预定要求时,由安全监督处下令通知施工单位返工。 4.1.3 对所有支护的运输巷道,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4.1.4 清理浮石时,应在安全地点操作工器具;

4.1.5 轨道维修、处理安全、巷道支护时,应禁止车辆通行,并设明显的警戒标志; 4.1.6 在运输巷道内,人员应沿人行道行走。双轨巷道有列车错车时,人员不应在两轨道之间停留。在调车场内,人员不应横跨列车。 5 相关文件 5.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2《采矿手册》。 6 相关记录 6.1《运输巷道日常检查台账》。 6.2运输巷道维护质量记录。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72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设专职人员(不准用民工)负责库区的警卫、保管、装卸和押运工作。 2、建立值班制度、检查、登记和验收制度,按时填写值班记录。 3、无关人员禁止入库,警卫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巡查,发现爆破器材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部门。 4、建立防火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库内严禁明火、吸烟,人员入库所带火种应存放在门卫室,汽车进库区后应熄火。 5、建立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和两把锁、两本帐制度。

6、爆破器材入库应检查物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数量、包装等项目,合格后方准入库,记录; 7、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同库存放。 8、不准穿带铁钉鞋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包装、拆箱。 9、夜间进入库房内除防爆手电外,不准使用其他照明工具。 10、按时核对帐目,做到收支平衡,帐物相符。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doc

火工品领取及使用管理制度1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 及 井 下 爆 破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 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管理制度 1、矿采购员必须按规定合法购买民爆物品。 2、采购员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专车运输,限速行驶,严禁使用三轮车、自行车及其他违章车辆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押送工作由公司保卫科负责。 3、爆炸物品入库,采购员与库管员必须当面如数点清,并

在入库单上签字,必须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4、爆炸物品入库,库管员必须按规定分房存放〈雷管必须装入专用爆炸材料箱〉,并按规定关锁爆炸物品库房。 5、库管员是管理爆炸物品的第一责任人,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登记,发放雷管必须执行雷管编码的登记,并登记全编码的号码;领取雷管炸药人员必须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放。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6、各爆破工根据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填写三联单,经本班班长审批后签字;爆破工携带经班长签字后的三联单,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取爆炸材料后,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从外观上检查质量和电雷管的编号是否相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 应将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爆破工作情况和爆破事故处理情况填写爆破记录;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处理拒爆、残爆后未爆的电雷管收集起来,清点无误后,缴回爆炸材料库,由库发放人中验收签字。 7、库房内不准超量存放雷管、炸药,不准存放其他杂物,不能有电源、火源。 8、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雷管、炸药库,经库管员同意进入库房人员不能携带烟、火、手机、收音机、传呼机及其他带电、火等物资,所有进爆炸材料库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定 驾驶员一般规定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签发 的厂机司机特种操作证、公司培训中心入井安全许可证,持证上岗。 二、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掌握其操作要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 三、驾驶员应爱护车辆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 四、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井下交通运输规 一、入井车辆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参照《辅助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二、入井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编号。 三、入井车辆必须配不小于2kg的合格灭火器和防自溜装置。 四、辅助运输队根据工作任务派符合要求的车型,入井、升井车辆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做到一车一杆。 车辆完好标准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和后有红尾灯。 2、车辆的手制动和脚制动按规定有效并符合要求。 3、所有车辆实行编号管理。 4、车辆容貌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碰撞和有擦伤痕迹。 5、车辆电瓶指示及各种仪表完好齐全。 6、车辆必须有警示鸣号喇叭且完好。

7、胶轮车进气和排气完好齐全,不得有碰伤现象。 8、车辆必须有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和不低于司机的防护顶杆。 井下车辆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车辆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25km/h。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闪光减速慢行。 3、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0km/h。 4、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15 km/h,转弯、下坡时缓慢通过。 5、发生灾害时不限速;救伤等紧急情况下不限速,其它所有车辆让行。 6、所有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循“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7、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躲避硐室,附 近无躲避硐室时要紧靠一帮站立,用矿灯晃动示意司机自己的位置,待车辆通过后方可作业。 8、车辆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 方可启动、通过。 9、下坡时严禁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10 、同向行驶车辆安全运行间距不得小于50米。 11、车辆由联巷、躲避硐室、非主干线进入主行车道时,必须鸣笛、变光, 确认主车道无车辆通过时再慢速驶入。 12、巷道封闭或部分封闭交通时,所有车辆必须按临时设置的交通指示标志 行车。 13、在巷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前后30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并立即 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处理。 巷道双向行驶会车遵守以下规定: 1、车辆实行靠右行驶的原则。 2、靠近躲避硐室的车辆主动避让。 3、靠近管路、缆线侧车辆让行。

井下铲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钻孔施工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井下柴油铲运机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井下铲运机安全运行,确保人身安全,杜绝车辆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铲运机司机上岗前,必须佩戴齐全的劳保用品,经过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铲运机司机在开动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是否正常,灯光、喇叭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确认车辆周围没有行人及其它车辆后,方可开动车辆,在开动前,必须鸣笛警示,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三、铲运机在井下行驶期间,在经过岔口,转弯,遇见行人或其他车辆时必须提前鸣笛警示,并慢速行驶。 四、铲运机在井下作业时,司机必须在关键路口放置警示牌,提醒其他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动警示牌位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挪动时,必须提前与铲车司机取得联系,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移动,工作完毕后,挪动人员负责将警示牌恢复原来位置。 五、当铲运机在井下运输巷道运行时(包括在溜井联巷),行人遇见铲运机时,必须提前避让到就近进路或溜井联巷内,运输巷道严禁站人,严禁靠近运行中的铲运机。 六、当铲运机在进路内铲矿时,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该进路,若确实需要进入的,必须等待铲车出来或停车后,通过发出声、光信号,与铲车司机取得联系,双方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出矿进路。 七、负责现场监护铲运机人员必须与运行中的铲运机始终保持至少20米的安全距离。 八、当同一中段有两台或多台铲运机运行时,每台铲运机之间始终保持至少20米的安全距离;当两台铲运机使用同一条溜井时,作业铲运机之间必须保持相互联系,保证铲运机之间的安全距离。 九、在不同作业中段,两台铲车使用同一条溜井时,作业铲运机之间必须错开班次,严禁在同一时间段,使用同一条溜井。 十、当进路内有人员观察采场或进行其他作业时,铲车严禁进入该进路作业,必须通过发出声、光信号,与进路内人员取得联系,人员离 页脚内容1

井下运输专用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井下运输专用车辆使用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井下运输车辆的使用,提高矿井运输水平,根据蒋庄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专用车辆使用范围: (一)砂石散料车:石子、黄砂等散料使用砂石散料专用车。 (二)材料专用车:木材、钢管、皮带穿管、钢轨、单体支柱、工字钢等长型规则性材料使用材料专用车。 (三)开关车:80开关、400馈电开关、照明综保等中小型开关使用开关专用车。 (四)油桶专用车:运输尺寸为Φ(550-600)mm、长度不大于900mm的桶装液态物品使用油桶专用车。 二、专用车辆装车标准: (一)砂石散料车:装车高度低于车沿以下100mm。 (二)材料专用车:物料必须排列码放整齐,车辆宽度方向不得有物料超出车体,重心不得偏斜,物料上表面码放成弧状,按照要求使用封车器锁紧,封车器不少于2套。为保证封车质量,凡装车后存在棱角容易硌伤封车装置的铁制材料要在材料与封车器或圆环链之间垫旧皮子等隔离材料。锁紧后封车器加力手柄必须使用铁丝与封车链牢固捆绑在一起防止闭锁敞开。封车器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如发生扭曲或断裂现象,禁止使用。封车链不使用时,必须将材料车上的4根固定封车链使用铁丝或其它工具连接固定在一起,不得使链条超出或拖拉至车外; (三)开关车装车标准:装车时必须将开关平整摆放,根据开关选择合适的固定滑孔与压板,使用M16及以上规格螺栓将开关的底盘固定牢靠,固定压板使用不少于2个。 (四)油桶专用车装车标准:油桶装车必须采用油桶专用车(每车最多4桶);装车后活动挡板必须插接牢固,油桶配合木楔垫实,运输时起落架必须使用链条固定牢固,防止运输途中起落架松下。 (五)任何车辆(包括空车、重车)不得将铁丝、封车器等物突出车身之外。 三、车辆的管理: (一) 专用车辆的使用严格执行蒋庄煤矿2015年1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定向定时下料的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挂牌交接。 (二)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蒋庄煤矿2015年1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定向定时下料的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在运输的各个环节由接车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三)专用车辆在现场交接的过程中交接人员必须认真查看车辆的状况,现场交接时查出的问题由交车单位负责处理并进行签字确认,不落实处理的接车单位可以不接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交车单位负责。凡未现场交接或检查不负责任“严格按照在谁的范围内发现问题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责任。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881-31 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火工品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爆炸物品运输,必须有专人持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的《爆破物品运输证》,并派专车和押运人员进行运输。雷管、炸药必须分车装运,分库储存; 3.领取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爆破器材用料申请》,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4.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建立完善的炸药、雷管保管、领用制度。施工现场的炸药、雷管严禁混放; 5.爆破作业前要划定安全区边界,专人指挥并设

警戒岗哨和安全标志,禁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设立旗语标志; 6.爆破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起爆前,爆破人员再次检查危险区域内的安全情况,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发令起爆; 7.爆破后,爆破人员检查爆破现场,无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警戒;若产生哑炮,爆破人员必须及时拔掉主线方可查找,对哑炮采取引爆等方式处理,禁止采用挖掏等方法; 8.对当天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要及时返还库房,重新登记入库; 9.严禁私藏炸药、雷管。在运输、使用、储藏中,发生丢失被盗或其他事故,从重处罚,情况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由于单位领导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和造成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同煤集团北辛窑煤矿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矿相关部门、各项目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入井防爆车辆的管理,保证井下辅助运输的安全。根据我矿入井防爆车辆的车容车况和行车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成立车辆管理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管理组成员职责:XXX 一、监察管理制度 1、每个月10日和25日,由XXX组织管理组成员,对本矿所有入井防爆车辆统一进行车检; 2、实行“一车一卡、一车一档”制。对每次车检后存在的问题都要登记在册,并有成员签字; 3、每次检车时成员要统一更换工装,认真检车; 4、原则上管理组成员不得更改。 5、对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监察工作作出具体监察规定,实现无轨胶轮车运输地点全方位安全监察,以保证矿井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输。 6、安全监察员必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必须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责令停止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并上报安全监察部门。 7、对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监察工作作出具体监察规定,实现无轨胶

轮车运输地点全方位安全监察,以保证矿井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输。 8、每月进行一次“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二、车辆准入制度 1、此办法中的入井防爆车辆包括井下装载机。 2、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有生产厂家资质,三证一标齐全,且经矿车辆管理组认可,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3、车辆管理组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入井车辆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车况、使用年限、平时发生故障等因素,由车辆管理组对车辆进行综合评价,该停运的停运,该报废的报废。 4、所有入井车辆必须达到防爆的有关规定要求,凡不符合准入管理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准入井。 5、车辆的结构设计、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及性能要求等应符合MT/T989 的有关规定,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6、车辆所用防爆柴油机应符合MT990 的有关规定,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MT220 的关规定。 7、车辆所用电气部件,应符合GB3836 的有关要求,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8、车辆下井配备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值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保护装置温度、压力等报警值符合MT/T989 的有关规定。 9、不应擅自对车辆进行改动和拆除部分零部件。 三、驾驶员准入制度

火工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火工品库火工品管理制度 (1) 1.前言 (1) 2.领导组织机构 (1) 3.责任划分 (1) 4.管理制度 (2)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2) < 消防管理制度 (2) 安全保卫制度 (2) 火工品装卸管理制度 (2) 库房管理制度 (2) 出入库管理制度 (2)

火工品库管理制度 — 1.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火工品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各架子队及火工品库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2.领导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经理 副组长:陈总监 成员:张部长、刘高工、曹高工 领导小组下设火工品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部,负责火工品日常管理工作。 》 3.责任划分 (1)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部管段内涉及火工品的事件负责。设备物资部、安质部负责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日常监督检查。 (2)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火工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对对火工品管理负总责。 (3)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工作,

布置落实有关火工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 (4)设备物资部负责火工品的看押及区域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5)安质部负责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6)各分部物资部为火工品的验收、储存、保管、领退及废旧雷管处理的责任部门,物资部长为第一管理责任人,保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7)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丢失、销毁的管理台帐。 } (8)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安质部对火工品库区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潮、防破坏等工作负责。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单位。 (9)各分部负责本区域火工品的管理回收和消耗数量的验收工件,分部经理作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各带班班长为直接责任人。 4.管理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库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天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项目安全总监、物资部、安质部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

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

广西糖内矿业有限公司塘内煤矿 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运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煤矿火工品装卸运输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面运输 1、火工品押运车到矿时间应提前通知安全科管理员及矿保卫。 2、火工品专用汽车到矿指定地点后,安全科管理员验收、检查数量是否正确、包装是否破损,经核实后签字确认。 3、火工品管理员通知运输中队把火工品专用矿车运到指定地点,安全科接到通知后,负责监督火工品管理员将火工品装卸到专用矿车内,并与矿保卫人员一起负责押送,押送人员必须与火工品管理员在火工品交接表上签字确认交接。 4、装卸火工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重压、倒置,必须堆放整齐,码垛牢固。装车人员严禁带点火物品。操作过程中,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火工品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有关人员必须完成火工品交接,否则不得离开岗位。 (二)井筒运输 1专用火工品矿车装好后,要优先放行下井,不准在井口停放,并通知矿调度室安排人员等待下井,火工品管理员需提前下井,并在井底等待接车。 2、从地面向井下炸药库运送火工品时,押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做好运输工作的准备,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分运。

3、井筒运送火工品时,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司机在起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车辆发生震动。 4、在运送火工品时,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5、火工品必须由火工库管理员和矿保卫人员同时护送。 6、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火工品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有关人员必须完成火工品交接,否则不得离开岗位。 7、禁止将火工品在井底大巷存放,火工品下放到井底车场后,应立即运往井下火工库,不准在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存放或逗留。 (三)井下运输 1、火工品材料到达井底后,火工库管理员必须填写火工品交接表确认交接,之后与押送人员进行井下押送。 2、在井下运输火工品时,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m。 3、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车箱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4、火工品运到井下火工库后,由火工库管理员与矿保卫人员共同清点,核实品种、数量无误后,火药库保管人员签收,双方并在火药库来客登记表上签字。 广西塘内矿业有限公司塘内煤矿 2015年3月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 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 3、车辆的使用范围: (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 (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 (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 4、车辆费用管理: 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 7、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8、驾驶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与外单位乘车人交谈有关公司及矿的重要信息。 9、未经矿长、调度室安排而出车,一律按开除论处,若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10、车辆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如需送修理部的,必须经矿长批准。 11、驾驶员应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及附加设备(录音机、暖气、空调、备胎等)负责,若丢失、损坏应及时说明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2、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资产保全的责任,对各种有损车辆管理的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 13、驾驶员应该确保停车安全,日常车辆应停放在一矿调度室外,放假时,车钥匙交调度室。如驾驶员随意停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三)、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调度室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调度、考核、安全学习和责任事故处理工作。 2、负责办理、缴纳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料费及有关维修费等。 3、组织驾驶员每月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因出差不能按时参加者,闲暇时应对其进行补课,以补足学时。年终考核时,按累计学时计算,不足学时的按缺勤处理,按年终考核有关办法执行。 4、调度室按日登记车辆的行车记录表并测算耗油量,以保证月底所记载里程数与车辆里程表基本相符,不符的数量应由驾驶员缴纳差数里程的油费。 5、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申领的油票要单车登记,并实行单车考核。 6、每月末,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各单车行驶公里数、耗油量、修理费、保养费等。 (四)、其它方面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为了保证镍矿自907辅助斜坡道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轻型车辆做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填写《车辆启动前检查表》。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下井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并在进入主下斜道前(945硐口)必须再检查一遍刹车。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

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井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907岔口至945硐口段车辆间距不得小于50米。 6、井下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设专职人员(不准用民工)负责库区的警卫、保 管、装卸和押运工作。 2、建立值班制度、检查、登记和验收制度,按时填写 值班记录。 3、无关人员禁止入库,警卫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巡 查,发现爆破器材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 公安部门。 4、建立防火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库内严禁 明火、吸烟,人员入库所带火种应存放在门卫室,汽车进 库区后应熄火。 5、建立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和两把锁、两本帐制度。 6、爆破器材入库应检查物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

数量、包装等项目,合格后方准入库,记录; 7、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同库存放。 8、不准穿带铁钉鞋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包装、拆箱。 9、夜间进入库房内除防爆手电外,不准使用其他照明工具。 10、按时核对帐目,做到收支平衡,帐物相符。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文件)

关于印发《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运输秩序,加强辅助运输管理,规范人员乘坐罐笼、人行车、架空乘人装臵行为,提升辅助运输流程标准及设备、物料封车、装车管理水平,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各辅助运输环节安全运转,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1、《乘罐人员管理制度》 2、《人行车乘车管理制度》 3、《架空乘人装臵乘车管理制度》 4、《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规定》 5、《轨道车场及大巷管理办法》 6、《矿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7、《提升运输特殊物件安全管理规定》 8、《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附件1: 乘罐人员管理制度 一、乘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乘罐,在指定地点候罐,集中上下人,因特殊情况上下井须经公司调度批准。 二、乘罐人员必须听从把钩工指挥、服从管理,待罐笼停稳、安全门打开、把钩人员固定好罐门之后方可依次出入罐笼,严禁乘罐人员拥挤、抢上抢下。 三、按照秩序文明乘罐,上井口西门入罐,东门出罐。下井口东门入罐,西门出罐。严禁在罐笼内嬉戏打闹。罐笼运行中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罐外,严禁乘罐人员私自打开罐门。 四、发出提升信号后,严禁出入罐笼、严禁候罐人员进入车场。 五、严禁携带长工具、超重物料乘罐,乘罐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5m,重量不得超过20kg,严禁人、物混装。乘罐时携带工具、物品人员应坚持先入罐、后出罐的原则,携带的物品不得妨碍他人乘罐。 六、罐笼运行时乘罐人员应站稳扶好,抓紧扶手,不得来回走动、不得坐在罐笼内。外来人员没有本公司人员陪同不得乘坐罐笼。 七、禁止超员乘罐,罐笼乘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大罐(北罐)不得超过35人,小罐(南罐)不得超过30人。严格按照集中提升标准,当人员不足时,即大罐不得低于15人,小罐不得低于10人,否则一律不得提升,特殊情况经公司调度安排后,方准提升。 八、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和人员定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根据矿领导安排,结合王家塔煤矿实际情况,特对出入井车辆及人员乘车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及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 和《王家塔煤矿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防爆车辆禁止入井。 第三条车队是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3、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4、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以上(C证只允许驾驶皮卡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司机必须携带驾驶证复印件和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原件。

第五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新聘用驾驶员由车队组织进行车辆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跟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车队队长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七条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肇事逃逸。 第十条驾驶员在井下行车时,前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巷道顶板冒顶、片帮、地裂、积水较深、路面结冰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严禁通行。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维修,严禁驾驶不完好车辆入井。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出入井车辆,司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单位、车号、司机姓名、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路线规定:

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一、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在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 4.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采用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3、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 4、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 5、必须配置适宜的灭火器。 二、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台车维护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确保井下台车作业和检修维护过程的安全,特针 对281和1354台车维护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 管理规定如下,要求相关作业区、班组严格落实,并做好 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台车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每台台车上至少配备绝缘手套1付、电缆勾子1 个、高压验电笔1个,铁鞋两只,灭火器1瓶,其中绝缘 用品及验电笔必须在有效检测期内,且无破损。 2、在移动台车电缆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并用电缆勾子勾拖电缆。禁止在无任何保护情况直接触摸 电缆。 3、高、低压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操作过程中杜绝碾

压电缆,发现电缆破损等问题时应及时停电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岗位自检自修时,必须采取停电措施,方法是关闭台车机柜1000v电源开关,并带好绝缘手套拔出机柜电缆插头,在电源开关上悬挂岗位“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岗位自检自修项目。送电时按倒序方法进行操作。 5、岗位自检自修时应避免将车停在坡道上维护设备,需维护时要采取支架保护措施,如果支架无法升降必须在台车后轮处用铁鞋打好掩。。 二、修理岗位维护过程安全规定 1、检修项目属于机械类的,施工前,修理人员要确认岗位已执行停电后,向岗位索取“操作牌”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检修牌”,经验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检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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