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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体会【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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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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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律运周日新其业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体会口王安应李会平 201X年4月16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X]14号)(下简称新《条例》)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它的出台,既是公文工作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社会变化的必然要求,正所谓“文律运周,日新其业”,“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可以说,新《条例》是公文学界和广大公文工作者期盼已久的一个重要法规,是将党政两大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合二为一,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现标准化、现代化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规。

一、新《条例》的发布意义重大目前,党的机关沿用的公文处理法规是已施行了16年之久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下简称原《条例》),行政机关沿用的是已施行了12年之久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无论是从发布的时间、公文法规建设的需要来看,还是机关公文管理工作的发展变化对改革公文处理法规的需求来看,都存在着修订、调整、完善甚至重新发布的要求。尽管新《条例》姗姗来迟,但它对规范党政机关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实现公文处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这是解决现实生活中党政职能重叠或交叉行文困惑的需要。近些年来,诸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将原来的党委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合二为一,这样一来,工作

效率是提高了,但由于受传统的党政分开行文的要求和影响,在具体行文时不知该遵循《条例》还是《办法》,因为二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思想上的困惑,造成了实际行文的混乱:

或者在确定文种、版头、发文名义时无所适从,或者在选择用纸、设定文头、排列段落、安排字数行数、标注页码等时自行其是。新绦例》的发布,以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出台,将彻底解决人们行文中这方面的困惑。

2.这是克服行文中党政不分顽症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纯属行政主抓的工作错误地由党委行文,党的机关公文主送行政各部门,行政公文主送党委或党委各部门,或者党政混杂一并主送等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十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行文秩序。多年来,尽管公文学界一直在呼吁,但一些基层单位尤其是企事业单位这方面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新绦例》的发布,将帮助人们理清思路、把握规范,减少乃至消除行文中的党政不分现象。

3.这是实现公文工作标准化的需要。党政机关公文工作中有许多重复出现和反复使用的概念和事物,如公文格式、公文的构成要素、文种、公文术语与代码,公文工作中使用的设备、工具和装具,以及周而复始的公文处理程序等,而这正是制定标准的对象。而要实现公文工作的标准化,就要简化党政机关公文的内容、格式、种类、发文数量和处理程序,统一相关的概念术语、构成要素和载体材料,从内部和外部协调有关要素和标准,就要制定适用于不同系统和机关的统一的规章制度和规格式样。而新《条例》正是这一需要的产物。我们有理由相信,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有了统一的法规和式样,必将大大减

少和简化公文、节省人力物力,消除混乱,提高公文质量和管理水平,并最终实现公文工作的标准化、现代化,真正与国际实现接轨。

二、新《条例》在保持原有体例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完善相比原《条例》和原《办法》,新《条例》在体例上的变化并不大,但它在结构上、表达上和规范性方面均有所调整、加强和完善。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结构更加严谨、科学。从总体上来看,原《条例》共12章40条,原《办法》共9章57条,而新《条例》经过合并、压缩、删除、调整、补充,仅有8章42条。具体来说,变化有四:

一是将原绦例》中公文起草、公文校核、公文签发三章合并为“公文拟制”一章,显得既紧凑又与行政机关的规定趋于一致;二是将原公文立卷归档(公文归档)部分并入“公文办理”一章,显得更科学,更合乎实际;三是原《条例》和原《办法》,将公文处理分为公文办理、公文管理、整理(立卷)和归档四部分,而新《条例》将之调整为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和公文管理三部分;四是大大简化了原来的收文和发文处理程序,将公文的起草、审核和签发单独置于“公文的拟制”一章,而将收文办理程序调整为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和答复,将发文办理程序调整为复核、登记、印制和核发几道程序。

2.表述更加准确、规范。作为指导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在语言表达、概念判断、逻辑推理、语法规范等方面做到了准确、简明、规范、严谨。可以说,新绦例》在这方面的变化十分突出:

一是变原标题中的“处理条例”为“处理工作条例”;二是变原章名“公文起草”为“公文拟制”;三是变原文种“会议纪要”为“纪要”(每一个会议名称中都有“会议”二字);四是去掉了原通知中“任免.人员”的职能(通知适用于任免干部和人员,这种表述既不合语法规范,也不合干部任免的实际,通知只是发布相关任免结果而已);五是变原“公报”中的“事件”为“事项”,变原“请示”中的请求“批准”为请求“批准事项”,变原“批复”中的答复“请示”为答复“请示事项”;六是变原“通报”中的“交流重要情况”(党的机关)、“传达重要情况”(行政机关)为“告知重要情况”;七是变原收文办理程序中的“审批”为“初审”;八是变原来的“圈阅的视为同意”为“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九是将原来的“越级请示或报告”改为“越级行文”。诸如此类的变化,不仅使表述更为简洁、准确,而且更合乎规范,更易于让人接受。

3.条文更加实用,操作性更强。作为一份行业指导性文件,是否实用,操作性强不强,可以说是衡量其效用大小的一项重要指标。相比原《条例》和原《办法》,新《条例》这方面的表现十分突出。一是在总则部分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的原则中,增加了“规范”二字,这可以说是抓住了公文工作的“牛鼻子”。二是将原党的机关的14个文种、行政机关的13个文种,取其共有的9个文种和使用频率较高的6个文种

page 组成法定文种,而去掉了条例、规定、指示3个文种。三是将“份号”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加以阐述,增加了“页码”这一构成要素,简化了有关发文机关标识内容的表述,明确了用印的相关要求。四是在行文规则部分将向上级机关行文和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的

规则分别列出;同时规定,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还规定,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并提出了对不合规公文的处理要求。五是明确了对审核未通过公文的处理方式。六是删掉了公文中有关项目该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小写汉字、结构层次序数该如何标注等繁琐规定,而强调了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与有关行业标准衔接一致。七是将“承办”公文分为阅知性、批办性和紧急公文几类,分别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八是增加了“回复”这一环节。这些要求的提出和内容的细化,无疑会大大增强新《条例》的执行性和实际效用。

三、学习领会新《条例》精神需注意几个问题长久以来,人们习惯于按党政分开原则处理公文。新《条例》的发布,多少可能会造成人们认识上、操作上的混乱。所以,在学习领会新《条例》精神的时候,有以下几点应当注意,以免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1.对“党政合一”的理解。新《条例》确实是一个党政合一的公文处理法规,但它只是表明在以后的党政公文处理实践中,党政机关将遵循统一的规范、统一的标准和格式行文,并不代表现有的党政机关的体系会被彻底打破。可以说,只要国家的政治制度没有改变,这种党政分开的体制就不会有太大变化,行文中党政分开的局面就依然存在。今后在行文中依然不能党政不分、以党代政,胡乱行文。

2.对文种的选择和使用。新《条例》确定的法定文种有15个,那是不是说党政机关在以后的工作中这15个文种可以随便使用呢?显然不是。每个文种都有其明确的适用范围,我们应当按照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选择和使用。比如,命令这个文种,只有县以

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才可以使用,党的机关是从来不使用的。又如议案这个文种,只有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才可以使用,其他组织和个人也是不能使用的。另外,新绦例》去掉了“通知”适用范围中“任免和聘用干部”的职能,那是否以后通知就没有这个职能了呢?否。通知本身并不能任免和聘用干部,它只是发布干部任免事项而已,所以这一职能是包含在“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的事项”中的,并不是彻底取消了。

3.对公文处理程序的把握。新《条例》在公文处理程序方面的调整和变化比较大,总的来说是程序更简化、操作性更强。这方面要注意的是,有些环节和程序在新《条例》中没有出现或单独列出,并不表明这些环节和程序就不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就可以跳过或者忽略,比如拟办和批办这两道程序,直接关系到公文该如何处理,是千万不能省略的。新《条例)中,它们只是融入到了承办环节而已。(作者单位:

兰州大学)

2016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6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格式 [来源:本站| 作者:原创| 日期:2015年2月2日| 浏览407次] 【大中小】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与格式学习交流课件 指挥中心 学习交流提纲 新旧公文条例及格式的变化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代替国标1999版《格式》,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

例》、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标1999版《格式》停止执行。 新旧公文条例及格式的变化 新旧公文条例及格式的变化 新旧公文条例及格式的变化 (一)文种的变化,由原来的18个减少到15个,去掉了指示、条例和规定,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公告、意见、请示、批复、方案、函等其余6个文种在概念上保持了不变。 新旧公文条例及格式的变化 新旧公文条例及格式的变化 (二)格式的变化。一是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是规定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三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变化。四是明确规定公文标题应当标注发文机关。五是规定应当标注发文机关署名。六是规定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七是取消了主题词。八是页码被作为法定要素之一。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相配套的2012版公文格式,更是侧重于技术指标和操作细则,结合多年来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实际,对格式名称、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进一步作出了修订和规定,使公文格式更加规范统一、庄重得体、便于操作。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试卷及标准答案适用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考试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测试卷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 工作单位:姓名: 一、单选题(共30分,每题2分)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A)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A.2012年7月1日 B.2012年8月1日 C.2012年4月1日 D.2012年5月1日 2.《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指出,(A)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A.上行文 B.下行文 C.平行文 D.所有公文 3.“公文拟制”包括(B)3个环节。 A.起草、初审、核发 B.起草、审核、签发 C.草拟、登记、发出 D.签收、登记、承办 4.“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B)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A.建设性意见 B.倾向性意见 C.具体性建议 .D可行性建议 5.以下有关公文的说法错误的有(A)。 A.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 B.通用公文,又称行政公文,指各类机关普遍使用的文件,如请示、报告、函等 C.通知的作者广泛,不受机关性质与级别层次的限制 D.函为不相隶属机关间相互往来的正式公文,对受文者的行为没有强制性影响 6.在下面哪一种情况下,可以越权批办文件?(A)。 A.经过授权 B.避免积压 C.急需处理 D.属一般性文件 7.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A)。 A.同级机关 B.同一系统的机关 C.三个以上的机关 D.行政主管机关与业务指导机关

8.县财政局向县住建局请求其批准单位建设规划,应使用(A)。 A.函 B.请示 C.通知 D.报告 9.公文写作的成文时间,即正文结尾下落款中的时间,必须使用(A),并书写完全。 A.阿拉伯数字 B.拉丁语 C.英语 D.汉字 10.为了维护正常的领导关系,具有隶属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应基本采取(A)。 A.逐级行文 B.多级行文 C.越级行文 D.直接行文 11.请示的主送单位只能有一个,请示可以在事后行文。这两句话分别为(B)。 A.正确正确 B.正确错误 C.错误正确 D.错误错误 12.通知,适用于下列哪一项?(B) A.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B.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C.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的询问。 D.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 A.公文的抄送机关是只需承担了解公文内容责任的机关。 B.某市民政局下通知召开各区县民政局长会议,此通知的主送机关即为各区县民政局长。 C.应正确标注公文的主送机关的名称,禁用不规范的简称。 D.在印制公文文本上,主送机关位于标题之下第二行,自左而右顶格排列,回行时仍顶格排列,结尾用冒号。 14.包含节假日在内,特急件、加急件、平急件的办理时限分别为(A)天。 A.2,4,6 B.1,3,5 C.2,3,4 D.1,3,6 15.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D)。 A.分办 B.批办 C.传阅 D.审核 二、填空题(共20分,每题2分) 1.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2.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篇一: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 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党支部成立于20XX年8月,现有中共党员22名,预备党员2名。公司党支部成立以来,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指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

体素质,扎实工作,敬业奉献,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按照机关工委的要求,公司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重点抓住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有侧重地开展自查,对需要重 点落实的工作逐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做到了自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矛盾,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及主要经验做法 (一)公司党支部党组织的设置情况。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司党支部自成立之初就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产生了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并上报了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配备了专职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了公司行政经费预算,保障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公司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一是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通过购买学习资料、订阅党报党刊等方式,保证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公司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测试题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测试题 一、填空题(共10小题,每题1分) 1、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的时间是()。 2、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区别:会议记录是事务文书,会议纪要是()。 3、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应使用的文种是()。 4、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时使用的公文是()。 5、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一般可分为相互()。 6、给不相隶属的机关发文,从行文方向上说,只能够是()。 7、“意见”根据《条例》适用于()。 8、行文规则指()的规则。 9.《条例》中所规定的文种“议案”,其制作主体是()。 10.报告的主要作用是()。 二、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题1分) 1、《条例》)共分______。 A、八章四十二条 B、六章四十条 C、六章四十二条 D、八章四十条 2、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应使用的文种是______。 A.通知 B.报告 C.通报 D.函 3、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抄送______。 A.直接上级机关 B.其他下级机关 C.同级机关 D.业务主管机关 4、联合行文的成文时间,以______ 为准。 A.领导人签发的日期 B.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期 C.发出的日期 D.会商的日期 5、抄送机关指______。 A.收文机关 B.办理或答复收文的机关 C.需要了解收文内容的机关 D.必须送达的机关 6、发文机关代字指______。 A.发文机关名称的号码 B.发文机关名称的缩写 C.发文机关名称的简称 D.发文机关名称的别称 7、引用公文应当______。 A.先引发文字号,后引文件标题 B.仅引文件标题 C.先引文件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D.仅引发文字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7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7版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内容全文,欢迎阅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内容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

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

##党组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党组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增强党组成员对改进党组工作认识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组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党组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1】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琼国税党组发[##]48号)和《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工作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国税党组发[##]49号)要求,我局党组及时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积极做好党组工作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的设立 我局党组由省局党组依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现我局党组成员人数为7人,所有党组成员任职时的党龄均在3年以上,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七、八条规定。 二、党组职责 我局党组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

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团结、带领单位干部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我局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职责明确。我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主要针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使中心组理论学习常态化,不断推动和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每月至少学习一次。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习相关税收政策和业务知识,并做好学习笔记。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及时掌握全局工作的真实情况和发展动态,我局党组始终坚持调研制度。为了提高调查研究的成效,将

企事业单位参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执行

企事业单位参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第十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

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组工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一、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意义。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人人遵守《廉政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践行廉政准则,切实与本职工作联系起来。 一要加强学习,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中央有关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决定,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把各项要求铭记在心,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要牢固树立远大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保持良好的组工形象。 二要加强宣传,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有力推动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做好《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基层党员都熟悉、理解、领会和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强化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要加强落实,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严格执行者。做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从自身做起,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对照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好思想教育,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党员干部要严厉的指出,坚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观公正待人,做敢于担当的组工干部。

一法一条例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一法一条例自查报告 篇一:消防自查报告 常村镇《一法一条例》实施自查报告 接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工作方案后,常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认真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镇抗御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有效的遏制了较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为此,我们把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并以强有力的组织来保障。专门成立了以镇长李艳红为组长,副书记李建旭、副主任科员甄宪涛和派出所所长王新堂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张国平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负责。为增强各村(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

消防安全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社区),并要求延伸到村民小组、农户,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上还实行隐患事故排查责任制,镇安全办每季度对各村、镇人口集聚点开展一次消防检查。制定了《常村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与此同时,还健全了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举报制度、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形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我们采取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宣传 形式大力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镇广电站、安全办、农电站、林业站等单位及部门密切配合下,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平安常村、和谐常村”工作之中,通过悬挂条幅、书写标语等形式,把消防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带动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应;并通过经常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宣传,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意识。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精校,可直接下载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及格式汇编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云办法〔2012〕2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全省党的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准确规、精简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不断适应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公文处理工作需要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文秘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公文处理工作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泸州市地税局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8月2日,泸州市地税局召开文秘人员学习培训会,各区(县)地税局,市局直属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文秘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组织学习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同时,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办公室各项工作,并对做好下一步办公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及时贯彻,做好公文处理工作。该局明确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掌握好公文种类、行文规则、处理要求,公文格式等各方面内容,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二是统一思想,克服困难,大力推行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要看到系统运行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多于问题。各单位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借鉴优秀工作经验,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系统能顺利平稳运行,推动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加强信息和调研文章报送工作。从内容针对性、报送时效性、对外宣传性等方面进一步强调做好报送工作的重要性,以信息、调研工作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借助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外加强宣传,树立地税系统良好形象。四是扎实推进,突出重点,明确2012年目标考核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的各项要求做好全年工作,通过目标考核,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税收任务圆满完成。 南溪区地税四举措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一是认真贯彻学习。举办专题培训会,由办公室主任领学《条列》,对公文文种、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等七大模块着重进行讲解,将《条列》中变化、新增的内容与停止执行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行比照讲解,深化对《条例》的理解、运用。 二是提高文件质量。将文字精炼、文风流畅、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语言规范、装订整齐、用印规范等作为好公文的衡量标准,力求短新实、杜绝假大空。同时,转发了部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公文报送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各文秘人员认真研读省局办公室通报的不合格公文存在的问题、杜绝不规范公文出现。 三是严格公文审核。从严落实公文审核把关人员,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从事各税务所、各股室的公文审核工作,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原则把好公文行文关、政策法规关、内容文字关、体例格式关、程序关和定密关,确保公文审核不流于形式,努力把每一份公文做成精品。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运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的“退文处理”功能,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对错误明显、层次不清的公文坚决实行退文处理。同时,对公文的报送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好公文,并印发给机关各股室、基层税务所学习借鉴;定期通报不合格的公文,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人员对照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全面提高公文处理水平。

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体会【可编辑版】

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体会 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体会 文律运周日新其业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体会口王安应李会平 201X年4月16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X]14号)(下简称新《条例》)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它的出台,既是公文工作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社会变化的必然要求,正所谓“文律运周,日新其业”,“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可以说,新《条例》是公文学界和广大公文工作者期盼已久的一个重要法规,是将党政两大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合二为一,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现标准化、现代化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规。 一、新《条例》的发布意义重大目前,党的机关沿用的公文处理法规是已施行了16年之久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下简称原《条例》),行政机关沿用的是已施行了12年之久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无论是从发布的时间、公文法规建设的需要来看,还是机关公文管理工作的发展变化对改革公文处理法规的需求来看,都存在着修订、调整、完善甚至重新发布的要求。尽管新《条例》姗姗来迟,但它对规范党政机关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实现公文处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这是解决现实生活中党政职能重叠或交叉行文困惑的需要。近些年来,诸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将原来的党委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合二为一,这样一来,工作

效率是提高了,但由于受传统的党政分开行文的要求和影响,在具体行文时不知该遵循《条例》还是《办法》,因为二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思想上的困惑,造成了实际行文的混乱: 或者在确定文种、版头、发文名义时无所适从,或者在选择用纸、设定文头、排列段落、安排字数行数、标注页码等时自行其是。新绦例》的发布,以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出台,将彻底解决人们行文中这方面的困惑。 2.这是克服行文中党政不分顽症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纯属行政主抓的工作错误地由党委行文,党的机关公文主送行政各部门,行政公文主送党委或党委各部门,或者党政混杂一并主送等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十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行文秩序。多年来,尽管公文学界一直在呼吁,但一些基层单位尤其是企事业单位这方面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新绦例》的发布,将帮助人们理清思路、把握规范,减少乃至消除行文中的党政不分现象。 3.这是实现公文工作标准化的需要。党政机关公文工作中有许多重复出现和反复使用的概念和事物,如公文格式、公文的构成要素、文种、公文术语与代码,公文工作中使用的设备、工具和装具,以及周而复始的公文处理程序等,而这正是制定标准的对象。而要实现公文工作的标准化,就要简化党政机关公文的内容、格式、种类、发文数量和处理程序,统一相关的概念术语、构成要素和载体材料,从内部和外部协调有关要素和标准,就要制定适用于不同系统和机关的统一的规章制度和规格式样。而新《条例》正是这一需要的产物。我们有理由相信,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有了统一的法规和式样,必将大大减

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 彻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x组通〔20xx〕92号)要求,现将市城管局党组的自查情况上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利用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用《条例》统一思想。 二是组工干部深入学,积极组织组工干部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增强了组工干部学用《条例》的自觉性。 三是中层干部全面学,通过对《条例》的集中学习,让全体中层干部充分认识到《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二)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从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着力把好“四关”:一是严把“推荐关”。根据《条例》的要求,局党组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并坚持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使组织意见、群众意见和个人意愿得到充分体现。 二是严把“考察关”。为了保证考察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局党组十分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注重考察工作的全面性,注重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实绩进行考察,从而防止了谈话范围、内容的片面性和倾向性。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局党组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在党组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四是严把监督检查关。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实行任前公示等制度,把监督检查工作贯彻到每个重要环节和整个过程,提高了选用干部的质量,收到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局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未收到关于选拔使用干部的任何举报。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军转、公务员《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测试题一

军转、公务员《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测试题一 一、填空题(共10小题,每题1分) 1、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的时间是()。 2、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区别:会议记录是事务文书,会议纪要是()。 3、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应使用的文种是()。 4、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时使用的公文是()。 5、行文关系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体现。一般可分为相互()。 6、给不相隶属的机关发文,从行文方向上说,只能够是()。 7、“意见”根据《条例》适用于()。 8、行文规则指()的规则。 9. 《条例》中所规定的文种“议案”,其制作主体是()。 10.报告的主要作用是()。 二、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题1分) 1、《条例》)共分______。 A、八章四十二条B、六章四十条C、六章四十二条D、八章四十条 2、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应使用的文种是______。 A.通知 B.报告C.通报 D.函 3、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抄送______。 A.直接上级机关 B.其他下级机关 C.同级机关 D.业务主管机关 4、联合行文的成文时间,以______ 为准。 A.领导人签发的日期 B.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期 C.发出的日期 D.会商的日期 5、抄送机关指______。 A.收文机关 B.办理或答复收文的机关 C.需要了解收文内容的机关 D.必须送达的机关 6、发文机关代字指______。 A.发文机关名称的号码 B.发文机关名称的缩写 C.发文机关名称的简称 D.发文机关名称的别称 7、引用公文应当______。 A.先引发文字号,后引文件标题 B.仅引文件标题 C.先引文件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D.仅引发文字号 8、不宜抄送给下级的文件是 ______。 A.报告 B.请示 C.通报 D.通知 9、请示的正文一般由请示的事由、请示事项和 ______ 三部分组成。 A.请求的结束语 B.目的 C.意见 D.计划 10、隶属两个上级机关的单位,写请示应当______。 A.向负责办理请示事项的上级主送,另一个为抄送单位 B.不同时向所有上级机关主送 C.任选一个上级机关主送,另一个为抄送单位 D.同时向所有上级机关主送 11、给不相隶属的机关发文,从行文方向上说,______。 A、只能够是上行文 B、只能够是下行文 C、只能够是平行文 D、上行文或平行文 12、“请示”的抄送机关不能是______。 A、受双重领导的另一个领导机关 B、负责批复的机关 C、自己的下级机关和同级机关 D、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时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 13、函的重要功能之一是______。 A、商洽工作 B、记载情况 C、反映情况 D、传达重要精神 14、发文机关指______。 A、制发公文的机关 B、撰写公文机关的简称 C、联合发文的主办机关 D、印制公文的机关 15、“公告”根据《条例》适用于______。 A、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B、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C、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D、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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